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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原文链接:https://forum.iask.ca/threads/535780/

杏花春雨 : 2012-02-03#1
[FONT=宋体]近日加拿大移民部连续放风,要对加拿大技术移民进行改革[/FONT],[FONT=宋体]而新的规则很可能会在今年的[/FONT]7[FONT=宋体]月[/FONT]1[FONT=宋体]日[/FONT][FONT=宋体]实行。种种迹象表明,加拿大这次的改革,将很可能是颠覆性的,是“釜底抽薪”,而不是象以前一样的“扬汤止沸”,其影响将会非常深远,各位移友不得不有所准备,以免到时措手不及。[/FONT]

[FONT=宋体]为什么会进行这个改革,究竟会如何改,我不揣浅陋,对加拿大技术移民政策进行详细分析和大胆猜测,希望对移友有所帮助。[/FONT]

pillar : 2012-02-03#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抢占杏花春雨的沙发
幸运
当年您的帖子我可是一页一页翻过来的啊
不胜感激

binary : 2012-02-03#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体检2月多未MER的TX表示鸭梨山大!!!

鲁东梧桐花 : 2012-02-03#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等着看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3#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最坏的结果是(1)91SAP的CASE全部一风吹,全部出局;(2)新申请增加语言权重、职业技能权重、年龄权重;(3)增加一个单独的category,for Ph. D;

tony9721 : 2012-02-03#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老前辈贴,必须顶

我的梦想我的路 : 2012-02-03#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任凭风吹浪打

kelvinjun : 2012-02-03#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顶帖!!!

lzx1005 : 2012-02-03#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学习+观望中。

jmadele : 2012-02-03#1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观望

dingalan : 2012-02-03#1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不知道[FONT=宋体]“釜底抽薪”是否特有所指?[/FONT]
除了移民政策,不知道2012年配额是否有变化?

奇奇的晨曦 : 2012-02-03#1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爱怎么变就怎么变吧,我是熬过来了,VISA到手了

227goeson : 2012-02-03#1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FONT=宋体]为什么会进行这个改革,究竟会如何改,我不揣浅陋,对加拿大技术移民政策进行详细分析和大胆猜测,希望对移友有所帮助。[/FONT]

但闻其详,请楼主尽速道来,谢谢。

eastf : 2012-02-03#1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来学习一下~

tony9721 : 2012-02-03#1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爱怎么变就怎么变吧,我是熬过来了,VISA到手了
低调啊,还有很多没有完成革命的兄弟啊

joesusie : 2012-02-03#1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观望。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3#1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爱怎么变就怎么变吧,我是熬过来了,VISA到手了

屁股决定脑袋。典型的中国式的取舍标准。大实话,至少不装。这点很好。祝好运。

dennistone : 2012-02-03#1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屁股决定脑袋。典型的中国式的取舍标准。大实话,至少不装。这点很好。祝好运。

说的对, 屁股决定脑袋, 身边太多了这种人了,看来到哪也躲不掉了。

tony9721 : 2012-02-03#1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最坏的结果是(1)91SAP的CASE全部一风吹,全部出局;(2)新申请增加语言权重、职业技能权重、年龄权重;(3)增加一个单独的category,for Ph. D;

稳、狠、准

杏花春雨 : 2012-02-03#2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呵呵下午下班时刚开了个头,就下班了。回来以后,看到有那么多童鞋在关注,倒出乎偶的意外啊。

为了把问题说清楚,我计划这个贴子比较长,希望童鞋们能有耐心读完哈。

tony9721 : 2012-02-03#2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呵呵下午下班时刚开了个头,就下班了。回来以后,看到有那么多童鞋在关注,倒出乎偶的意外啊。

为了把问题说清楚,我计划这个贴子比较长,希望童鞋们能有耐心读完哈。
必须的,支持中

mariama : 2012-02-03#2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呵呵下午下班时刚开了个头,就下班了。回来以后,看到有那么多童鞋在关注,倒出乎偶的意外啊。

为了把问题说清楚,我计划这个贴子比较长,希望童鞋们能有耐心读完哈。
翻墙过了等着看

杏花春雨 : 2012-02-03#2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FONT=宋体]追根溯源,事情还得从2002年6月28日说起。[/FONT]

2002[FONT=宋体]年的[/FONT]6[FONT=宋体]月[/FONT]28[FONT=宋体]日[/FONT][FONT=宋体]是加拿大移民史上一个里程碑式的日期。在此之间,加拿大实行的是旧移民法,技术移民最重要的是职业因素,每个职业的得分不同,理工科的职业得分要高,工程师类职业必须要进行[/FONT]CCPE[FONT=宋体]认证。很多职业,如医生、护士、律师等,是属于“限制职业”([/FONT]restricted occupation[FONT=宋体]),是不能移民的,就连我们现在最熟悉的[/FONT]1122[FONT=宋体],也细分为[/FONT]1122.1[FONT=宋体]和[/FONT]1122.2[FONT=宋体],而只有后者才有职业分,才可以移民。[/FONT]
[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但是,这一切,从2002年6月28日以后就全变了。[/FONT]
[FONT=宋体][/FONT]

tony9721 : 2012-02-03#2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FONT=宋体]追根溯源,事情还得从2002年6月28日说起。[/FONT]

2002[FONT=宋体]年的[/FONT]6[FONT=宋体]月[/FONT]28[FONT=宋体]日[/FONT][FONT=宋体]是加拿大移民史上一个里程碑式的日期。在此之间,加拿大实行的是旧移民法,技术移民最重要的是职业因素,每个职业的得分不同,理工科的职业得分要高,工程师类职业必须要进行[/FONT]CCPE[FONT=宋体]认证。很多职业,如医生、护士、律师等,是属于“限制职业”([/FONT]restricted occupation[FONT=宋体]),是不能移民的,就连我们现在最熟悉的[/FONT]1122[FONT=宋体],也细分为[/FONT]1122.1[FONT=宋体]和[/FONT]1122.2[FONT=宋体],而只有后者才有职业分,才可以移民。[/FONT]

[FONT=宋体]但是,这一切,从2002年6月28日以后就全变了。[/FONT]
我就是1122,搬个板凳继续听

binary : 2012-02-03#2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额,要从那么久说起啊,搬个凳子来学习

杏花春雨 : 2012-02-03#2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2002[FONT=宋体]年[/FONT]6[FONT=宋体]月[/FONT]28[FONT=宋体]日[/FONT][FONT=宋体]实行了新的《移民与难民保护法》,同时出台了与之配套的《移民与难民保护条例》,彻底把以前的法规颠覆了,技术移民只要过去十年中有至少一年的在[/FONT]NOC[FONT=宋体]的[/FONT]0[FONT=宋体],[/FONT]A[FONT=宋体],[/FONT]B[FONT=宋体]的工作经验,则无论任何职业,即可申请。虽然当时也规定了工作经验必须不能是“限定职业”,但同时用括弧注明:at the time of publication there is no restricted occupation.[/FONT]

[FONT=宋体]申请人的评估因素分为[/FONT]6[FONT=宋体]个,即教育,语言能力,工作经验,年龄,既定工作,适应能力。总分[/FONT]100[FONT=宋体]分,评分标准(下面会分项细述),沿用至今一直未变。[/FONT]


[FONT=宋体]通过分数刚开始是[/FONT]75[FONT=宋体]分。这个分数,显然是中国绝大多数的申请人是无可企及的,申请人数由原来的热火朝天一下子骤减到几乎无人问津自是情理之中。当时的移民中介还是以技术移民为主,而新法的规则把许多中介逼到了关门的边缘。移民局一看扛不住了,于[/FONT]02[FONT=宋体]年的[/FONT]9[FONT=宋体]月份就把通过分由75分降为[/FONT]67[FONT=宋体]分,这个分数线一直沿续至今。[/FONT]

[FONT=宋体]我对于[/FONT]02[FONT=宋体]年[/FONT]9[FONT=宋体]月这个日期记忆很深该,因为我记得那一年新西兰也提高了移民门槛,当年公司在报纸上做广告,我拟的广告词是“新西兰一夜秋风,加拿大柳暗花明”,自我感觉很好,现在想起来还小小地得意一下。[/FONT]

杏花春雨 : 2012-02-03#2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时候不早了,今天就到这里哈,明天继续。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3#2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谢谢前辈的帖子。

rosinajiang : 2012-02-03#2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受教了

binary : 2012-02-03#3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FONT=宋体]“新西兰一夜秋风,加拿大柳暗花明”[/FONT]
:wdb6:

honghanbb : 2012-02-03#3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谢谢杏花老师。

joesusie : 2012-02-03#3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继续

tony9721 : 2012-02-03#3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2002[FONT=宋体]年[/FONT]6[FONT=宋体]月[/FONT]28[FONT=宋体]日[/FONT][FONT=宋体]实行了新的《移民与难民保护法》,同时出台了与之配套的《移民与难民保护条例》,彻底把以前的法规颠覆了,技术移民只要过去十年中有至少一年的在[/FONT]NOC[FONT=宋体]的[/FONT]0[FONT=宋体],[/FONT]A[FONT=宋体],[/FONT]B[FONT=宋体]的工作经验,则无论任何职业,即可申请。虽然当时也规定了工作经验必须不能是“限定职业”,但同时用括弧注明:at the time of publication there is no restricted occupation.[/FONT]

[FONT=宋体]申请人的评估因素分为[/FONT]6[FONT=宋体]个,即教育,语言能力,工作经验,年龄,既定工作,适应能力。总分[/FONT]100[FONT=宋体]分,评分标准(下面会分项细述),沿用至今一直未变。[/FONT]


[FONT=宋体]通过分数刚开始是[/FONT]75[FONT=宋体]分。这个分数,显然是中国绝大多数的申请人是无可企及的,申请人数由原来的热火朝天一下子骤减到几乎无人问津自是情理之中。当时的移民中介还是以技术移民为主,而新法的规则把许多中介逼到了关门的边缘。移民局一看扛不住了,于[/FONT]02[FONT=宋体]年的[/FONT]9[FONT=宋体]月份就把通过分由75分降为[/FONT]67[FONT=宋体]分,这个分数线一直沿续至今。[/FONT]

[FONT=宋体]我对于[/FONT]02[FONT=宋体]年[/FONT]9[FONT=宋体]月这个日期记忆很深该,因为我记得那一年新西兰也提高了移民门槛,当年公司在报纸上做广告,我拟的广告词是“新西兰一夜秋风,加拿大柳暗花明”,自我感觉很好,现在想起来还小小地得意一下。[/FONT]
必须好好学习,才能天天向上啊

拉菲 : 2012-02-03#3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搬板凳听课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3#3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彼时新西兰:花团锦簇篱边菊 一夜秋风送冬来
此时新西兰:冬在春不至 柳暗花未明 瑟风彻周天 乾坤依旧寒

彼时加拿大:山穷水复疑无路 柳暗花明又一村
此时加拿大:一夜春风来 冬意未阑珊 风雪仍载途 万树梨花开






绝句读帖有感

沥沥杏花春雨落,
澹澹移友心香墨。
哪堪愁望更相忖,
冷看新法何时确。




…… 只有倾听,何敢盘道?胡说八道,诸君莫笑。

谢谢。

rengo : 2012-02-03#3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马克一下

linkk : 2012-02-03#3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前辈的话儿要仔细听,内容很重要。

sooncici : 2012-02-03#3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请教各位,新的规则最终定下来正式发布是不是一般都要到6月底?

myboy : 2012-02-03#3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学习一下

changtong : 2012-02-03#4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最坏的结果是(1)91SAP的CASE全部一风吹,全部出局;(2)新申请增加语言权重、职业技能权重、年龄权重;(3)增加一个单独的category,for Ph. D;

基本同意

chris_jiang2002 : 2012-02-03#4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也就是说,紧随投资移民大改之后,技术移民再收紧,加拿大不再需要移民乎。悲哉!

m9999 : 2012-02-03#4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也就是说,紧随投资移民大改之后,技术移民再收紧,加拿大不再需要移民乎。悲哉!

不是不需要,是需要更加符合加拿大里利益的移民。移民肯定是加拿大长期的一项国策。我估计应该要提高语言在整个分数系统中的比例,现在这个有点低了。

haibao : 2012-02-03#4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坐等春雨老师补课~

杏花春雨 : 2012-02-03#4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彼时新西兰:花团锦簇篱边菊 一夜秋风送冬来
此时新西兰:冬在春不至 柳暗花未明 瑟风彻周天 乾坤依旧寒

彼时加拿大:山穷水复疑无路 柳暗花明又一村
此时加拿大:一夜春风来 冬意未阑珊 风雪仍载途 万树梨花开






绝句读帖有感

沥沥杏花春雨落,
澹澹移友心香墨。
哪堪愁望更相忖,
冷看新法何时确。


…… 只有倾听,何敢盘道?胡说八道,诸君莫笑。

谢谢。


呵呵太有才了,不佩服不行啊。

杏花春雨 : 2012-02-03#4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请教各位,新的规则最终定下来正式发布是不是一般都要到6月底?

一般是。加拿大的财政年度是自7月1日至明年的6月30日,移民年度是按财政年度进行的。

当然,特殊情况下也会随时调整,比如9。1新程序,227新政(实际公布日期是2008年11月28日)。

杏花春雨 : 2012-02-03#4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不是不需要,是需要更加符合加拿大里利益的移民。移民肯定是加拿大长期的一项国策。我估计应该要提高语言在整个分数系统中的比例,现在这个有点低了。


需要移民是肯定的,近几年的政策之所以收紧,全是因以前60多万积压申请人所致,我们看自08年以来每年加拿大技术移民政策实际批准的人数,基本上都还是稳定在5.7到6万之间即可发现。

我认为加拿大的技术移民政策总规则上就是失败的,本文就试图从根本上分析其弊端,从而为加拿大技术移民的改革找一个方向。

杏花春雨 : 2012-02-03#4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坐等春雨老师补课~

呵呵补课不敢当,人之患在好为人师。我姑妄言之,诸君姑妄听之吧。说实话,以前屡屡预测加拿大政策,屡有不中,呵呵。

杏花春雨 : 2012-02-03#4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FONT=宋体][FONT=宋体]技术移民的黄金时期[/FONT][/FONT]
[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FONT=宋体][/FONT][/FONT]
[FONT=宋体][FONT=宋体]降分后的[/FONT]2002[FONT=宋体]到[/FONT]2004[FONT=宋体]年是加拿大技术移民的黄金时期。那时候审理速度非常快,最快的有递交材料到[/FONT]ME15[FONT=宋体]天;条件非常宽松,不够[/FONT]67[FONT=宋体]分的也可以通过,有一个成功客户是个单身本科,工作经验只有两年,得分只有[/FONT]57[FONT=宋体]分;材料要求也相对宽松,中国学历不需要清华认证,并且一些申请人,整体条件不错,没有提交雅思,只提交了一个说明并附带了一些用英文的材料(如[/FONT]EMAIL[FONT=宋体]等),照样也可通过。犹记得当时有一个公司叫中[/FONT]*[FONT=宋体]宸,广告做得甚嚣尘上,我相信当时它的宣传虽有夸大之处,但也真实反映了当时宽松的移民政策。之后随着政策收紧,这个公司的很多说法就受到质疑,最终一移友在家园里进行揭露,它终于[/FONT]HOLD[FONT=宋体]不住,悄然收场,不知所终:固一时之雄也,而今安在哉。思想至此,顿有沧海桑田之慨,移民公司的起起落落,何可胜道也哉。[/FONT]
[/FONT]

风间 : 2012-02-03#4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呵呵补课不敢当,人之患在好为人师。我姑妄言之,诸君姑妄听之吧。说实话,以前屡屡预测加拿大政策,屡有不中,呵呵。

杏花春雨老师作为资深专业人士,能在家园给大家做出精辟分析实属不易,非常感谢!老师又不是加拿大政府决策人员,分析有不准之处难免的,非常感谢了!

请教杏花老师,如果2012年7月加拿大技术移民政策有大变化,对227尾巴有什么影响?如果不出台,227尾部能否毕业?谢谢!

lzx1005 : 2012-02-03#5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学习了。

临近毕业了,也跟着回顾一下十年来的加国移民政策历史。

以史为鉴!

tony9721 : 2012-02-03#5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FONT=宋体][FONT=宋体]技术移民的黄金时期[/FONT][/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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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宋体][FONT=宋体]降分后的[/FONT]2002[FONT=宋体]到[/FONT]2004[FONT=宋体]年是加拿大技术移民的黄金时期。那时候审理速度非常快,最快的有递交材料到[/FONT]ME15[FONT=宋体]天;条件非常宽松,不够[/FONT]67[FONT=宋体]分的也可以通过,有一个成功客户是个单身本科,工作经验只有两年,得分只有[/FONT]57[FONT=宋体]分;材料要求也相对宽松,中国学历不需要清华认证,并且一些申请人,整体条件不错,没有提交雅思,只提交了一个说明并附带了一些用英文的材料(如[/FONT]EMAIL[FONT=宋体]等),照样也可通过。犹记得当时有一个公司叫中[/FONT]*[FONT=宋体]宸,广告做得甚嚣尘上,我相信当时它的宣传虽有夸大之处,但也真实反映了当时宽松的移民政策。之后随着政策收紧,这个公司的很多说法就受到质疑,最终一移友在家园里进行揭露,它终于[/FONT]HOLD[FONT=宋体]不住,悄然收场,不知所终:固一时之雄也,而今安在哉。思想至此,顿有沧海桑田之慨,移民公司的起起落落,何可胜道也哉。[/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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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愧是黄金时刻啊' 好' 我有同事就是那时的

peteryang : 2012-02-03#5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希望及时更新,静观前辈分析. 不知护士等医疗行业改革后还有否?

lzx1005 : 2012-02-03#5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确实!911后到02年前,移美加新的要求提得太高了,因此,之后没了兴趣:wdb14:。没想到还有这样个黄金时期给错过了:wdb26:,悔啊悔青了肠子!一拖就是十年啊,人生几何?!

[FONT=宋体][FONT=宋体]技术移民的黄金时期[/FONT][/FONT]


[FONT=宋体][FONT=宋体]降分后的[/FONT]2002[FONT=宋体]到[/FONT]2004[FONT=宋体]年是加拿大技术移民的黄金时期。那时候审理速度非常快,最快的有递交材料到[/FONT]ME15[FONT=宋体]天;条件非常宽松,不够[/FONT]67[FONT=宋体]分的也可以通过,有一个成功客户是个单身本科,工作经验只有两年,得分只有[/FONT]57[FONT=宋体]分;材料要求也相对宽松,中国学历不需要清华认证,并且一些申请人,整体条件不错,没有提交雅思,只提交了一个说明并附带了一些用英文的材料(如[/FONT]EMAIL[FONT=宋体]等),照样也可通过。犹记得当时有一个公司叫中[/FONT]*[FONT=宋体]宸,广告做得甚嚣尘上,我相信当时它的宣传虽有夸大之处,但也真实反映了当时宽松的移民政策。之后随着政策收紧,这个公司的很多说法就受到质疑,最终一移友在家园里进行揭露,它终于[/FONT]HOLD[FONT=宋体]不住,悄然收场,不知所终:固一时之雄也,而今安在哉。思想至此,顿有沧海桑田之慨,移民公司的起起落落,何可胜道也哉。[/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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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yu2004888 : 2012-02-03#5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楼主真高人也

2008k : 2012-02-03#5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2002[FONT=宋体]年[/FONT]6[FONT=宋体]月[/FONT]28[FONT=宋体]日[/FONT][FONT=宋体]实行了新的《移民与难民保护法》,同时出台了与之配套的《移民与难民保护条例》,彻底把以前的法规颠覆了,技术移民只要过去十年中有至少一年的在[/FONT]NOC[FONT=宋体]的[/FONT]0[FONT=宋体],[/FONT]A[FONT=宋体],[/FONT]B[FONT=宋体]的工作经验,则无论任何职业,即可申请。虽然当时也规定了工作经验必须不能是“限定职业”,但同时用括弧注明:at the time of publication there is no restricted occupation.[/FONT]

[FONT=宋体]申请人的评估因素分为[/FONT]6[FONT=宋体]个,即教育,语言能力,工作经验,年龄,既定工作,适应能力。总分[/FONT]100[FONT=宋体]分,评分标准(下面会分项细述),沿用至今一直未变。[/FONT]


[FONT=宋体]通过分数刚开始是[/FONT]75[FONT=宋体]分。这个分数,显然是中国绝大多数的申请人是无可企及的,申请人数由原来的热火朝天一下子骤减到几乎无人问津自是情理之中。当时的移民中介还是以技术移民为主,而新法的规则把许多中介逼到了关门的边缘。移民局一看扛不住了,于[/FONT]02[FONT=宋体]年的[/FONT]9[FONT=宋体]月份就把通过分由75分降为[/FONT]67[FONT=宋体]分,这个分数线一直沿续至今。[/FONT]

[FONT=宋体]我对于[/FONT]02[FONT=宋体]年[/FONT]9[FONT=宋体]月这个日期记忆很深该,因为我记得那一年新西兰也提高了移民门槛,当年公司在报纸上做广告,我拟的广告词是“新西兰一夜秋风,加拿大柳暗花明”,自我感觉很好,现在想起来还小小地得意一下。[/FONT][/quote

学习中 ,顶。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3#5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呵呵补课不敢当,人之患在好为人师。我姑妄言之,诸君姑妄听之吧。说实话,以前屡屡预测加拿大政策,屡有不中,呵呵。




上联:姑妄言之也好,言之有理就好;
下联:姑妄听之也罢,听来有益足以!
横批:谢谢杏花春雨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3#5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FONT=宋体][FONT=宋体]技术移民的黄金时期[/FONT][/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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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宋体][FONT=宋体]降分后的[/FONT]2002[FONT=宋体]到[/FONT]2004[FONT=宋体]年是加拿大技术移民的黄金时期。那时候审理速度非常快,最快的有递交材料到[/FONT]ME15[FONT=宋体]天;条件非常宽松,不够[/FONT]67[FONT=宋体]分的也可以通过,有一个成功客户是个单身本科,工作经验只有两年,得分只有[/FONT]57[FONT=宋体]分;材料要求也相对宽松,中国学历不需要清华认证,并且一些申请人,整体条件不错,没有提交雅思,只提交了一个说明并附带了一些用英文的材料(如[/FONT]EMAIL[FONT=宋体]等),照样也可通过。犹记得当时有一个公司叫中[/FONT]*[FONT=宋体]宸,广告做得甚嚣尘上,我相信当时它的宣传虽有夸大之处,但也真实反映了当时宽松的移民政策。之后随着政策收紧,这个公司的很多说法就受到质疑,最终一移友在家园里进行揭露,它终于[/FONT]HOLD[FONT=宋体]不住,悄然收场,不知所终:固一时之雄也,而今安在哉。思想至此,顿有沧海桑田之慨,移民公司的起起落落,何可胜道也哉。[/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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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是这样的情形。而这一阶段的事成为后来一切变化的滥觞。

tony9721 : 2012-02-03#5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从太紧到太松' 变化太快了

m9999 : 2012-02-03#5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一般是。加拿大的财政年度是自7月1日至明年的6月30日,移民年度是按财政年度进行的。

当然,特殊情况下也会随时调整,比如9。1新程序,227新政(实际公布日期是2008年11月28日)。

Federal Government的财政年度是4月1日到明年的3月31日,像现在就是Fiscal Year 2011-12。7月1日的那个是移民局接受移民的年度。

m9999 : 2012-02-03#6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在25年前,CIC在美加边境的关口还设有办公室,现在已经没有了,现在只有CBSA的办公室。当年你要是想申请加拿大移民,只要到边境的CIC办公室提交一份申请,CIC的officer会当时给你面试一下,如果没有问题,就当天批给你了。呵呵,估计这个应该是加拿大移民的钻石时期。

我的梦想我的路 : 2012-02-03#6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学习

赶上黄金时期了

tony9721 : 2012-02-03#6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在25年前,CIC在美加边境的关口还设有办公室,现在已经没有了,现在只有CBSA的办公室。当年你要是想申请加拿大移民,只要到边境的CIC办公室提交一份申请,CIC的officer会当时给你面试一下,如果没有问题,就当天批给你了。呵呵,估计这个应该是加拿大移民的钻石时期。
我靠,还有这样的事情,估计是专对美国人的吧

pplljane : 2012-02-04#6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杏花老师讲课,赶紧搬板凳好好听讲。

pplljane : 2012-02-04#6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彼时新西兰:花团锦簇篱边菊 一夜秋风送冬来
此时新西兰:冬在春不至 柳暗花未明 瑟风彻周天 乾坤依旧寒

彼时加拿大:山穷水复疑无路 柳暗花明又一村
此时加拿大:一夜春风来 冬意未阑珊 风雪仍载途 万树梨花开






绝句读帖有感

沥沥杏花春雨落,
澹澹移友心香墨。
哪堪愁望更相忖,
冷看新法何时确。




…… 只有倾听,何敢盘道?胡说八道,诸君莫笑。

谢谢。

真是有才啊!

我的梦想我的路 : 2012-02-04#6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我靠,还有这样的事情,估计是专对美国人的吧

不是

是对地球人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4#6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在25年前,CIC在美加边境的关口还设有办公室,现在已经没有了,现在只有CBSA的办公室。当年你要是想申请加拿大移民,只要到边境的CIC办公室提交一份申请,CIC的officer会当时给你面试一下,如果没有问题,就当天批给你了。呵呵,估计这个应该是加拿大移民的钻石时期。

还有欧洲的航海家、冒险家、海盗跨越大西洋后登上陆地的航海时代呢!嘿嘿,实在是估计不出来这个应该是加拿大移民的什么时期。

杏花春雨说的最近的政策演进对家园的移友才更有意义。不是吗?

杏花春雨 : 2012-02-04#6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杏花春雨老师作为资深专业人士,能在家园给大家做出精辟分析实属不易,非常感谢!老师又不是加拿大政府决策人员,分析有不准之处难免的,非常感谢了!

请教杏花老师,如果2012年7月加拿大技术移民政策有大变化,对227尾巴有什么影响?如果不出台,227尾部能否毕业?谢谢!

每一次新政策出台,都是自出台后的当天或之后某一天起才有效的,没有追溯期,这一点加拿大比较人道(澳洲政策就有追溯的恶例)。

有人会问:227新政是11月28日才公布的,难道不是追溯?不是。227时移民局就已给宣布暂停受理,等待新政,新政将自227有效。

至于新政对旧案审理速度的影响,这个就不好评论了,因为决定审案周期有很多因素。

杏花春雨 : 2012-02-04#6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还有欧洲的航海家、冒险家、海盗跨越大西洋后登上陆地的航海时代呢!嘿嘿,实在是估计不出来这个应该是加拿大移民的什么时期。

杏花春雨说的最近的政策演进对家园的移友才更有意义。不是吗?


这个叫开拓期吧。

杏花春雨 : 2012-02-04#6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Federal Government的财政年度是4月1日到明年的3月31日,像现在就是Fiscal Year 2011-12。7月1日的那个是移民局接受移民的年度。


谢谢更正!

杏花春雨 : 2012-02-04#7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FONT=宋体]简化申请程序罪恶的源薮[/FONT]
[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到了[/FONT]2006[FONT=宋体]年,直线增长的申请数量终于使移民局不堪重负难以消化,审理周期也拖得越来越长,全套申请材料递进去排队等待审理,等到审理时,就已经是两三年之后,很多材料如雅思、无犯罪、工作等都已过期需要更新,使得初始递交的支持材料变得无甚意义。于是[/FONT]2006[FONT=宋体]年[/FONT]9[FONT=宋体]月[/FONT]1[FONT=宋体]日,时任移民局长范茵莉(女)想出了一招,叫简化申请程序[/FONT](simplified application process; SAP)[FONT=宋体],即只递[/FONT]3[FONT=宋体]页的申请表格,交申请费,占个位子排队等待审理,在收到通知后的120天内递交全套材料,启动审理程序。[/FONT]


[FONT=宋体][FONT=宋体]In my humble opinion,范茵莉的这一举措招棋实在是加拿大移民史上最臭的一着,可以说是此后所有以后技术移民政策越收越紧的根源和罪魁祸首。面对着越来越多的积案,移民局不是积极采取措施,修改条例,迅速消化,从而提高门槛,减少积案;而是消极应对,不作为,只图程序上省事。[/FONT]SAP[FONT=宋体]的出台,不但丝毫未减少积案,反而因为程序简化,吸引了更多的[/FONT]SWING[FONT=宋体]申请人加入到排队的行列中来:反正不递交其它材料,先排着队再说呗,使积案这得更加严重。到了[/FONT]2008[FONT=宋体]年的[/FONT]2[FONT=宋体]月[/FONT]27[FONT=宋体]日,联邦移民积压的申请人数已高达[/FONT]96[FONT=宋体]万多,其中[/FONT]60[FONT=宋体]多万、三分之二的人是联邦技术移民。这个积压的包袱至今仍压得移民局喘不过气来,现在仍有很多(大约一半,即30万)的[/FONT]SAP[FONT=宋体]申请人至今仍在望眼欲穿苦苦等待。;而正是因为积案,才引发了后来一系列的政策越来越紧,名额越来越少,数不尽的潜在申请人因为之后的新政而被永远挡在加拿大技术移民的门外。[/FONT]
[/FONT]

sz_jessica01 : 2012-02-04#7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春雨先生,继续写下去哈!!!

tony9721 : 2012-02-04#7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看到臭棋一步' 原来如此啊' 学习了

杏花春雨 : 2012-02-04#7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FONT=宋体]移民官指令时期([/FONT]Ministerial Instruction Era[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从这一节开始,争取每一节都加一小标题。[/FONT]

大量积案终于迫使移民局出台限制性政策以抬高门槛,遏制申请数量。而之[FONT=宋体]后的新移民政策大家都已耳熟能详:[/FONT]

227[FONT=宋体]:[/FONT]2008[FONT=宋体]年[/FONT]11[FONT=宋体]月[/FONT]28[FONT=宋体]日[/FONT][FONT=宋体]修改《移民与难民保护法》,决定从当年开始,实行“快速移民行动计划([/FONT]Action Plan for Faster Immigration[FONT=宋体]),即移民部长每年根据加拿大劳力市场情况,制定“部长指令”(Ministerial Instruction),发布需求职业清单,只有过去10年有至少一年全职的、属求职业名单之一的工作经验的申请人,才有资格申请。第一次部长指令将移民职业限定为[/FONT]38[FONT=宋体]类,无名额限制,新规则自[/FONT]2008[FONT=宋体]年[/FONT]2[FONT=宋体]月[/FONT]27[FONT=宋体]日[/FONT][FONT=宋体]实行。[/FONT]

626[FONT=宋体]:[/FONT]2010[FONT=宋体]年[/FONT]6[FONT=宋体]月[/FONT]26[FONT=宋体]日[/FONT][FONT=宋体],发布第二次部长指令,将移民职业限定为[/FONT]29[FONT=宋体]类,年度名额限定为整体[/FONT]2[FONT=宋体]万个申请,每个职业的申请人数为[/FONT]1000[FONT=宋体]个封顶。[/FONT]

71[FONT=宋体]:[/FONT]2011[FONT=宋体]年[/FONT]7[FONT=宋体]月[/FONT]1[FONT=宋体]日[/FONT][FONT=宋体],第三次部长指令正式实施,维持[/FONT]29[FONT=宋体]类职业,年度名额减一半,即总申请数[/FONT]1[FONT=宋体]万、每类职业[/FONT]500[FONT=宋体]个封顶。[/FONT]

tony9721 : 2012-02-04#7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FONT=宋体]移民官指令时期([/FONT]Ministerial Instruction Era[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从这一节开始,争取每一节都加一小标题。[/FONT]

大量积案终于迫使移民局出台限制性政策以抬高门槛,遏制申请数量。而之[FONT=宋体]后的新移民政策大家都已耳熟能详:[/FONT]

227[FONT=宋体]:[/FONT]2008[FONT=宋体]年[/FONT]11[FONT=宋体]月[/FONT]28[FONT=宋体]日[/FONT][FONT=宋体]修改《移民与难民保护法》,决定从当年开始,实行“快速移民行动计划([/FONT]Action Plan for Faster Immigration[FONT=宋体]),即移民部长每年根据加拿大劳力市场情况,制定“部长指令”(Ministerial Instruction),发布需求职业清单,只有过去10年有至少一年全职的、属求职业名单之一的工作经验的申请人,才有资格申请。第一次部长指令将移民职业限定为[/FONT]38[FONT=宋体]类,无名额限制,新规则自[/FONT]2008[FONT=宋体]年[/FONT]2[FONT=宋体]月[/FONT]27[FONT=宋体]日[/FONT][FONT=宋体]实行。[/FONT]

626[FONT=宋体]:[/FONT]2010[FONT=宋体]年[/FONT]6[FONT=宋体]月[/FONT]26[FONT=宋体]日[/FONT][FONT=宋体],发布第二次部长指令,将移民职业限定为[/FONT]29[FONT=宋体]类,年度名额限定为整体[/FONT]2[FONT=宋体]万个申请,每个职业的申请人数为[/FONT]1000[FONT=宋体]个封顶。[/FONT]

71[FONT=宋体]:[/FONT]2011[FONT=宋体]年[/FONT]7[FONT=宋体]月[/FONT]1[FONT=宋体]日[/FONT][FONT=宋体],第三次部长指令正式实施,维持[/FONT]29[FONT=宋体]类职业,年度名额减一半,即总申请数[/FONT]1[FONT=宋体]万、每类职业[/FONT]500[FONT=宋体]个封顶。[/FONT]

这个帖子,只有观看权,没有发言权啊,多学习啊

tony9721 : 2012-02-04#7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按照这个说法,估计去年71后也要有变化啊

tony9721 : 2012-02-04#7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http://news.hexun.com/2012-02-04/137757350.html
2月5日
据英国《卫报》日前报道,英国移民部部长达米安・格林(Damian Green)将于当地时间5日公布更为“苛刻”的移民政策。  根据该政策,只有“合适”的人才能够进入英国。这里的“合适”指的是只有最低年收入达到3.1万至4.9万英镑,才有资格在工作5年后申请在英国的永久居留权。如果要与外籍人士结婚进而申请的话,家庭年收入需超过2.57万英镑。
  格林表示:“我们应确保引进合适的人,他们能为英国带来利益,而不是要依赖英国的福利生活。”
  新政改革来自于政府关于减少净移民数量的压力。根据最新数据显示,2010年来英的净移民数量达到25.2万人。
  “因此,并非所有来英国工作的人都可以选择留下,英国只欢迎最聪明、最优秀的人才。”此外,格林还暗示,他打算取消留学生的工作签证,代之以更严格的政策。
  格林表示,在今年5月前,政府将全面推出新移民政策,届时移民将不再同永久居留权挂钩。该新政被认为目的是打击利用假结婚、假留学等手段非法移民的行为

这个也可能是是选择之一啊

杏花春雨 : 2012-02-04#7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FONT=宋体]部长指令卓有成效(Ministerial Instruction Is Effective)[/FONT]
[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应该说,这个所谓的"快速移民行动计划"还是卓有成效的,一方面审理速度确实加快了不少([/FONT]227[FONT=宋体]刚开始时,顺利的申请人[/FONT]8[FONT=宋体]、[/FONT]9[FONT=宋体]个月都可获签),另一方面申请数量很到了严格控制,使移民官可以腾出更多的时间去消化积案,移民部数字显示,从[/FONT]2008[FONT=宋体]年[/FONT]227[FONT=宋体]到[/FONT]2011[FONT=宋体]年[/FONT]11[FONT=宋体]月,技术移民的积案已减少一半约[/FONT]32[FONT=宋体]万。这个数字值得玩味:加拿大在此三年间联邦技术移民的总人数约为[/FONT]5.5[FONT=宋体]万[/FONT]/[FONT=宋体]年,假定其中的[/FONT]2/3[FONT=宋体]为[/FONT]227[FONT=宋体]以前的旧案,则每年旧案的移民人数约为[/FONT]3.7[FONT=宋体]万,三年总计约为[/FONT]10[FONT=宋体]万,换言之,已审理的[/FONT]30[FONT=宋体]万个积案,只有[/FONT]10[FONT=宋体]万个成功了,另外[/FONT]20[FONT=宋体]万或者被拒,或者自动放弃申请,通过率只有30%左右,算起来真有点触目惊心。[/FONT]

[FONT=宋体]现在我们剥茧抽丝,终于接近了问题的实质:即既然“部长指令”这个政策看起来很有弹性,每年可视加拿大劳力市场情况随时更新职业清单,也可以视积案及劳动力市场情况随意制定案件接收封顶数([/FONT]CAP[FONT=宋体]),那么大可以继续沿用这个指令。要知道,要进行改动,将会涉及到《移民与难民保护法》及《条例》以及很多方面的修改,那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事实上,[/FONT]11[FONT=宋体]年的指令就是沿用了[/FONT]10[FONT=宋体]年,只不过是将数量削减一半而已,“小车不倒往前推”,凑合着过吧。[/FONT]

[FONT=宋体]果真如此,我就该[/FONT]save my breath[FONT=宋体],不在这里浪费时间讨论,洗巴洗巴睡了。[/FONT]

萨达牧 : 2012-02-04#7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mark

杏花春雨 : 2012-02-04#7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http://news.hexun.com/2012-02-04/137757350.html
2月5日
据英国《卫报》日前报道,英国移民部部长达米安格林(Damian Green)将于当地时间5日公布更为“苛刻”的移民政策。  根据该政策,只有“合适”的人才能够进入英国。这里的“合适”指的是只有最低年收入达到3.1万至4.9万英镑,才有资格在工作5年后申请在英国的永久居留权。如果要与外籍人士结婚进而申请的话,家庭年收入需超过2.57万英镑。
  格林表示:“我们应确保引进合适的人,他们能为英国带来利益,而不是要依赖英国的福利生活。”
  新政改革来自于政府关于减少净移民数量的压力。根据最新数据显示,2010年来英的净移民数量达到25.2万人。
  “因此,并非所有来英国工作的人都可以选择留下,英国只欢迎最聪明、最优秀的人才。”此外,格林还暗示,他打算取消留学生的工作签证,代之以更严格的政策。
  格林表示,在今年5月前,政府将全面推出新移民政策,届时移民将不再同永久居留权挂钩。该新政被认为目的是打击利用假结婚、假留学等手段非法移民的行为

这个也可能是是选择之一啊


英国移民从10年就已收紧,主要原因一是欧盟、英联邦国家及前殖民地非洲国家务工人员太多,二是英国经济自2008经济危机以来一直低迷。而加拿大虽然近年我们感觉收紧了移民门槛,实际上每年移民人数一直保持在24-25万之间,每年还持增加的态势。

只不过,门槛收紧后,对中国的申请人影响最大。事实上,近两年中国移民人数已落在印度的后边了。

JULI98 : 2012-02-04#8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膜拜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4#8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FONT=宋体]部长指令卓有成效(Ministerial Instruction Is Effective)[/FONT]
[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应该说,这个所谓的"快速移民行动计划"还是卓有成效的,一方面审理速度确实加快了不少([/FONT]227[FONT=宋体]刚开始时,顺利的申请人[/FONT]8[FONT=宋体]、[/FONT]9[FONT=宋体]个月都可获签),另一方面申请数量很到了严格控制,使移民官可以腾出更多的时间去消化积案,移民部数字显示,从[/FONT]2008[FONT=宋体]年[/FONT]227[FONT=宋体]到[/FONT]2011[FONT=宋体]年[/FONT]11[FONT=宋体]月,技术移民的积案已减少一半约[/FONT]32[FONT=宋体]万。这个数字值得玩味:加拿大在此三年间联邦技术移民的总人数约为[/FONT]5.5[FONT=宋体]万[/FONT]/[FONT=宋体]年,假定其中的[/FONT]2/3[FONT=宋体]为[/FONT]227[FONT=宋体]以前的旧案,则每年旧案的移民人数约为[/FONT]3.7[FONT=宋体]万,三年总计约为[/FONT]10[FONT=宋体]万,换言之,已审理的[/FONT]30[FONT=宋体]万个积案,只有[/FONT]10[FONT=宋体]万个成功了,另外[/FONT]20[FONT=宋体]万或者被拒,或者自动放弃申请,通过率只有30%左右,算起来真有点触目惊心。[/FONT]

[FONT=宋体]现在我们剥茧抽丝,终于接近了问题的实质:即既然“部长指令”这个政策看起来很有弹性,每年可视加拿大劳力市场情况随时更新职业清单,也可以视积案及劳动力市场情况随意制定案件接收封顶数([/FONT]CAP[FONT=宋体]),那么大可以继续沿用这个指令。要知道,要进行改动,将会涉及到《移民与难民保护法》及《条例》以及很多方面的修改,那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事实上,[/FONT]11[FONT=宋体]年的指令就是沿用了[/FONT]10[FONT=宋体]年,只不过是将数量削减一半而已,“小车不倒往前推”,凑合着过吧。[/FONT]

[FONT=宋体]果真如此,我就该[/FONT]save my breath[FONT=宋体],不在这里浪费时间讨论,洗巴洗巴睡了。[/FONT]


杏花春雨兄简单梳理了10年来联邦技术移民政策的大致变化脉络,对91SAP以来的基本看法是(1)范茵莉的一招棋SAP实在是加拿大移民史上最臭的一着,是此后所有以后技术移民政策越收越紧的根源和罪魁祸首;(2)2008年11月28日修改《移民与难民保护法》, 授予移民部长以“部长指令”(Ministerial Instruction)的形式发布发布需求职业清单,而“部长指令”这个政策很有弹性,同时“快速移民行动计划(Action Plan for Faster Immigration)又颇有成效,于是结论就是“小车不倒往前推”、“凑合着过吧”。

杏花春雨兄立论的主题是“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逻辑地,所谓“不改不行”就是“改”既具备了“充分条件”又具备了“必要条件”。

简言之,杏花春雨兄是从“小车不倒往前推”、“凑合着过吧”导出“不改不行”的结论,同时“不改不行”又是“小车不倒往前推”、“凑合着过吧”的基本假设。

杏花春雨兄到底要说什么? “洗巴洗巴睡了”之后还有话吗?还是我这里抢跑了? 在变化脉络的梳理基本清晰的同时,我也基本晕菜了。

irishbanshee : 2012-02-04#8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我觉得春雨写的还是很有章法的,在修辞上这也属于承前启后,前后互相呼应。

"果真如此,我就该save my breath,不在这里浪费时间讨论,洗巴洗巴睡了。"

我估计春雨接下来想说的是即使是目前的部长指令,也达不到预期的效果。根据目前的移民法,还是会有很多新的申请人加入进来。旧案还是解决不了。干脆再来个限制条件更高的移民法吧。要不就是积案太多,实在是没办法对付了,干脆立个法把这些人给砍掉!
所谓的“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让我们拭目以待春雨的下一章吧!

风中快车 : 2012-02-04#8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靠 都他妈 快10年了 随便改吧,早死早托生

irishbanshee : 2012-02-04#8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没错

dingalan : 2012-02-04#8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杏花春雨兄简单梳理了10年来联邦技术移民政策的大致变化脉络,对91SAP以来的基本看法是(1)范茵莉的一招棋SAP实在是加拿大移民史上最臭的一着,是此后所有以后技术移民政策越收越紧的根源和罪魁祸首;(2)2008年11月28日修改《移民与难民保护法》, 授予移民部长以“部长指令”(Ministerial Instruction)的形式发布发布需求职业清单,而“部长指令”这个政策很有弹性,同时“快速移民行动计划(Action Plan for Faster Immigration)又颇有成效,于是结论就是“小车不倒往前推”、“凑合着过吧”。

杏花春雨兄立论的主题是“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逻辑地,所谓“不改不行”就是“改”既具备了“充分条件”又具备了“必要条件”。

简言之,杏花春雨兄是从“小车不倒往前推”、“凑合着过吧”导出“不改不行”的结论,同时“不改不行”又是“小车不倒往前推”、“凑合着过吧”的基本假设。

杏花春雨兄到底要说什么? “洗巴洗巴睡了”之后还有话吗?还是我这里抢跑了? 在变化脉络的梳理基本清晰的同时,我也基本晕菜了。

兄弟可能真抢跑了,杏花春雨的高楼还在盖着呢。
楼主的意思可能是,如果移民局真是简单的延续“部长指令”模式,那对改变移民规则的分析和预测就没有必要了。

杏花春雨 : 2012-02-04#8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呵呵,假如我真的言尽于此,那岂不是废话连篇么。

可以说,我对这篇文章的酝酿由来已久,事实上,我对现行联邦技术移民的评估体系早就感觉其不合理的一面,2008年11月28日移民指令甫一出台,我就连续对这个体系进行质疑。而现在想说的话,基本上是以前观点的滥觞,因为感觉这次改革将会是“动真格的”,才萌发了将移民局变法进行一下系统的分析,以帮助移友对新政策有一个透彻的了解,以便未雨绸绸缪,早做规划。

同时,我也希望通过本文,能帮助移友们经常会关注的问题,比如“大学老师改行做厨师移民方案是否可行”,“没有电工证的工作经历是否被认可的问题”等等。

杏花春雨 : 2012-02-04#8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FONT=宋体]刚刚将想说的输入完,感觉很满意,正要发表,一不小心点了下刷新按钮,所有的内容全没了,只好凭记忆再敲一遍。唉,怎么能犯韩寒同学一样的错误捏。下次一定要先在[/FONT]WORD[FONT=宋体]上写。[/FONT]

[FONT=宋体]其实我写这篇文章可以说由来已久,[/FONT] 2008[FONT=宋体]年的[/FONT]11[FONT=宋体]月[/FONT]28[FONT=宋体]日移民部长的指令甫一发布,我就对此做出好几次质疑。这篇文章的观点其实也是我以前质疑的滥觞。因为看近期加拿大移民部的动态,前天才偶发念头写这篇文章,分析一下技术移民的走势,使移友们对将来的政策有个充分的了解,以便未雨绸缪早作规划。当时也没有一点计划,不准备写得很长,因为我平时工作时间太忙,技术移民基本上是个业余爱好,时间上不允许长篇大论,再者,长篇大论也不会有人注意。谁知一敲键盘,就感觉要想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说清楚,并非三言两语可行,刚开了个头就下班了。回来打开电脑,居然引起许多移友的关注,这是我始料未及的。于是,心里就当个回事,想把它写下去,正好趁着这两天休息,把移民法则梳理了一下,多写一点。工作时间就不会很及时地更新了。[/FONT]

[FONT=宋体]我也想通过对技术移民政策的解读,试图从根本上回答移友们经常会问的一些问题,比如“大学老师改行做厨师,是否可信”,“没有电工证,工作经验是否能承认“等。[/FONT]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4#8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兄弟可能真抢跑了,杏花春雨的高楼还在盖着呢。
楼主的意思可能是,如果移民局真是简单的延续“部长指令”模式,那对改变移民规则的分析和预测就没有必要了。

真是抱歉。看来我领会错杏花春雨兄“洗巴洗巴睡了”的意思了。

期待后续的雄文。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4#8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呵呵,假如我真的言尽于此,那岂不是废话连篇么。

可以说,我对这篇文章的酝酿由来已久,事实上,我对现行联邦技术移民的评估体系早就感觉其不合理的一面,2008年11月28日移民指令甫一出台,我就连续对这个体系进行质疑。而现在想说的话,基本上是以前观点的滥觞,因为感觉这次改革将会是“动真格的”,才萌发了将移民局变法进行一下系统的分析,以帮助移友对新政策有一个透彻的了解,以便未雨绸绸缪,早做规划。

同时,我也希望通过本文,能帮助移友们经常会关注的问题,比如“大学老师改行做厨师移民方案是否可行”,“没有电工证的工作经历是否被认可的问题”等等。

我更愿意看作是观点的延续。抱歉我抢跑了。期待您的下文。

lzx1005 : 2012-02-04#9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wdb10:然也,这样贪多不消化,属腹胀型。恐怕只有使用泄药才能立杆见影。
占着茅坑又不拉屎,属便密型的,愈加臭不可闻了!

[FONT=宋体]简化申请程序罪恶的源薮[/FONT]

[FONT=宋体]到了[/FONT]2006[FONT=宋体]年,直线增长的申请数量终于使移民局不堪重负难以消化,审理周期也拖得越来越长,全套申请材料递进去排队等待审理,等到审理时,就已经是两三年之后,很多材料如雅思、无犯罪、工作等都已过期需要更新,使得初始递交的支持材料变得无甚意义。于是[/FONT]2006[FONT=宋体]年[/FONT]9[FONT=宋体]月[/FONT]1[FONT=宋体]日,时任移民局长范茵莉(女)想出了一招,叫简化申请程序[/FONT](simplified application process; SAP)[FONT=宋体],即只递[/FONT]3[FONT=宋体]页的申请表格,交申请费,占个位子排队等待审理,在收到通知后的120天内递交全套材料,启动审理程序。[/FONT]


[FONT=宋体][FONT=宋体]In my humble opinion,范茵莉的这一举措招棋实在是加拿大移民史上最臭的一着,可以说是此后所有以后技术移民政策越收越紧的根源和罪魁祸首。面对着越来越多的积案,移民局不是积极采取措施,修改条例,迅速消化,从而提高门槛,减少积案;而是消极应对,不作为,只图程序上省事。[/FONT]SAP[FONT=宋体]的出台,不但丝毫未减少积案,反而因为程序简化,吸引了更多的[/FONT]SWING[FONT=宋体]申请人加入到排队的行列中来:反正不递交其它材料,先排着队再说呗,使积案这得更加严重。到了[/FONT]2008[FONT=宋体]年的[/FONT]2[FONT=宋体]月[/FONT]27[FONT=宋体]日,联邦移民积压的申请人数已高达[/FONT]96[FONT=宋体]万多,其中[/FONT]60[FONT=宋体]多万、三分之二的人是联邦技术移民。这个积压的包袱至今仍压得移民局喘不过气来,现在仍有很多(大约一半,即30万)的[/FONT]SAP[FONT=宋体]申请人至今仍在望眼欲穿苦苦等待。;而正是因为积案,才引发了后来一系列的政策越来越紧,名额越来越少,数不尽的潜在申请人因为之后的新政而被永远挡在加拿大技术移民的门外。[/FONT]
[/FONT]

杏花老师记性不错,前后意思差不多嘛。
好像刷新也可以当提交来用。
顺便帮忙盖一层楼中楼,呵!

呵呵,假如我真的言尽于此,那岂不是废话连篇么。

可以说,我对这篇文章的酝酿由来已久,事实上,我对现行联邦技术移民的评估体系早就感觉其不合理的一面,2008年11月28日移民指令甫一出台,我就连续对这个体系进行质疑。而现在想说的话,基本上是以前观点的滥觞,因为感觉这次改革将会是“动真格的”,才萌发了将移民局变法进行一下系统的分析,以帮助移友对新政策有一个透彻的了解,以便未雨绸绸缪,早做规划。

同时,我也希望通过本文,能帮助移友们经常会关注的问题,比如“大学老师改行做厨师移民方案是否可行”,“没有电工证的工作经历是否被认可的问题”等等。

[FONT=宋体]刚刚将想说的输入完,感觉很满意,正要发表,一不小心点了下刷新按钮,所有的内容全没了,只好凭记忆再敲一遍。唉,怎么能犯韩寒同学一样的错误捏。下次一定要先在[/FONT]WORD[FONT=宋体]上写。[/FONT]

lzx1005 : 2012-02-04#9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这往后就只能算是补点营养品而已了。

[FONT=宋体]移民官指令时期([/FONT]Ministerial Instruction Era[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从这一节开始,争取每一节都加一小标题。[/FONT]

大量积案终于迫使移民局出台限制性政策以抬高门槛,遏制申请数量。而之[FONT=宋体]后的新移民政策大家都已耳熟能详:[/FONT]

227[FONT=宋体]:[/FONT]2008[FONT=宋体]年[/FONT]11[FONT=宋体]月[/FONT]28[FONT=宋体]日[/FONT][FONT=宋体]修改《移民与难民保护法》,决定从当年开始,实行“快速移民行动计划([/FONT]Action Plan for Faster Immigration[FONT=宋体]),即移民部长每年根据加拿大劳力市场情况,制定“部长指令”(Ministerial Instruction),发布需求职业清单,只有过去10年有至少一年全职的、属求职业名单之一的工作经验的申请人,才有资格申请。第一次部长指令将移民职业限定为[/FONT]38[FONT=宋体]类,无名额限制,新规则自[/FONT]2008[FONT=宋体]年[/FONT]2[FONT=宋体]月[/FONT]27[FONT=宋体]日[/FONT][FONT=宋体]实行。[/FONT]

626[FONT=宋体]:[/FONT]2010[FONT=宋体]年[/FONT]6[FONT=宋体]月[/FONT]26[FONT=宋体]日[/FONT][FONT=宋体],发布第二次部长指令,将移民职业限定为[/FONT]29[FONT=宋体]类,年度名额限定为整体[/FONT]2[FONT=宋体]万个申请,每个职业的申请人数为[/FONT]1000[FONT=宋体]个封顶。[/FONT]

71[FONT=宋体]:[/FONT]2011[FONT=宋体]年[/FONT]7[FONT=宋体]月[/FONT]1[FONT=宋体]日[/FONT][FONT=宋体],第三次部长指令正式实施,维持[/FONT]29[FONT=宋体]类职业,年度名额减一半,即总申请数[/FONT]1[FONT=宋体]万、每类职业[/FONT]500[FONT=宋体]个封顶。[/FONT]

瞎猜下:我看这病人要康复,往后的话,还得多锻炼增强自身造血功能才行。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4#9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wdb10:然也,这样贪多不消化,属腹胀型。恐怕只有使用泄药才能立杆见影。
占着茅坑又不拉屎,属便密型的,愈加臭不可闻了!



杏花老师记性不错,前后意思差不多嘛。
好像刷新也可以当提交来用。
顺便帮忙盖一层楼中楼,呵!




兄台对CIC规则的诊断是“腹胀+便秘”,药方是“泻药”。“泻药”通常都算是“虎狼之药”。如果91SAP一风吹全部出局,而新法有即时实行,那移民部就彻底泄痛快了,不是吗?

lzx1005 : 2012-02-04#9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MY HUMBLE OPINION!
“长痛不如短泄”只是权宜之策,非万不得已是不会使的!
如此才会有杏花老师此文的发表,还是等老师发表下高见吧。
再搬一条长凳来后排听课。

兄台对CIC规则的诊断是“腹胀+便秘”,药方是“泻药”。“泻药”通常都算是“虎狼之药”。如果91SAP一风吹全部出局,而新法有即时实行,那移民部就彻底泄痛快了,不是吗?

杏花春雨 : 2012-02-04#9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FONT=宋体]内容预告,无悬念[/FONT][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 [/FONT]
[FONT=宋体]刚才把接下来想写的内容列了个题纲,我会努力照着这个思路写下去,每个点单独阐述,因此这个贴子将可能很长,想看的同学可做好持久战的准备,不想看的同学只看此提纲可也。余岂好长文哉,余不得已也。[/FONT][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 [/FONT]
[FONT=宋体]这个提纲也可帮助同学们梳理一下本文的主旨,因为我这个文章不是小说创作,不需要那么多的悬念。当然,实际写的时候可能会与题纲有出入,写文章本身就是创造的过程嘛。[/FONT][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 [/FONT]
[FONT=宋体] [/FONT]
1. [FONT=宋体]“部长指令制”存在的问题,扬汤止沸[/FONT][FONT=宋体][/FONT]
a) [FONT=宋体]部长指令仅仅是在现有的技术移民规则下做的修修补补,未触动根本问题[/FONT][FONT=宋体][/FONT]
b) 29[FONT=宋体]类职业大致分析[/FONT][FONT=宋体][/FONT]
c) [FONT=宋体]部长指令的目的没办法实现[/FONT][FONT=宋体][/FONT]
d) [FONT=宋体]想要的人去不了[/FONT][FONT=宋体][/FONT]
e) [FONT=宋体]已去的人干不了[/FONT],[FONT=宋体]人才浪费[/FONT][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 [/FONT]
2. [FONT=宋体]现在移民体制的问题[/FONT][FONT=宋体][/FONT]
a) [FONT=宋体]设立的移民资格不合理[/FONT][FONT=宋体][/FONT]
i. [FONT=宋体]以前的资格要求:过去[/FONT]10[FONT=宋体]年中至少一年的[/FONT]0[FONT=宋体],[/FONT]A[FONT=宋体],[/FONT]B[FONT=宋体]类工作经验[/FONT][FONT=宋体][/FONT]
ii. [FONT=宋体]现在的资格要求:过去[/FONT]10[FONT=宋体]年中至少一年的属于需求类职业的工作经验[/FONT][FONT=宋体][/FONT]
iii. [FONT=宋体]问题:[/FONT][FONT=宋体][/FONT]
1. [FONT=宋体]门槛太低[/FONT][FONT=宋体][/FONT]
2. [FONT=宋体]只评估以前的工作经验,没有考虑到到加拿大的“可就业性”[/FONT](employability) [FONT=宋体][/FONT]
b) [FONT=宋体]给分系数不合理[/FONT][FONT=宋体][/FONT]
i. [FONT=宋体]偏向于高学历:[/FONT][FONT=宋体][/FONT]
ii. [FONT=宋体]偏向于已婚[/FONT][FONT=宋体][/FONT]
iii. [FONT=宋体]对年轻单身不公平[/FONT][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工[/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FONT]
c) [FONT=宋体]六项得分因素逐项分析[/FONT][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 [/FONT]
3. [FONT=宋体]整体走向[/FONT][FONT=宋体][/FONT]
a) [FONT=宋体]技术移民的宗旨或目标[/FONT][FONT=宋体][/FONT]
i. [FONT=宋体]使移民利益使所有份共享[/FONT][FONT=宋体][/FONT]
ii. [FONT=宋体]吸引劳力市场真正需要的人才[/FONT][FONT=宋体][/FONT]
iii. [FONT=宋体]快速审案[/FONT][FONT=宋体][/FONT]
iv. [FONT=宋体]吸引真正能够从事本业的人才(人尽其才):这才是本文的主旨[/FONT][FONT=宋体][/FONT]
b) [FONT=宋体]移民项目多元化[/FONT][FONT=宋体][/FONT]
i. [FONT=宋体]保留技术移民总名额[/FONT][FONT=宋体][/FONT]
ii. [FONT=宋体]扩大省提名份额(省提名改革本文不作论述,如时间允许,可俟之来日)[/FONT][FONT=宋体][/FONT]
iii. [FONT=宋体]扩大经验类移民,包括博士移民[/FONT][FONT=宋体][/FONT]
iv. [FONT=宋体]鼓励既定工作移民(最大的问题就是如何杜绝做假的问题,而这个问题似乎是个死结)[/FONT][FONT=宋体][/FONT]
v. [FONT=宋体]缩小联邦技术移民比例[/FONT][FONT=宋体][/FONT]
c) [FONT=宋体]联邦技术移民变法(最近已经数次放风了)[/FONT][FONT=宋体][/FONT]
i. [FONT=宋体]抬高移民资格[/FONT]ELIGIBILITY REQUIREMENTS[FONT=宋体][/FONT]
ii. [FONT=宋体]修改打分体系[/FONT][FONT=宋体][/FONT]
iii. [FONT=宋体]对年轻申请人有利[/FONT][FONT=宋体][/FONT]
iv. [FONT=宋体]对技工类(蓝领)有利[/FONT][FONT=宋体][/FONT]
v. [FONT=宋体]抬高英语分比例[/FONT][FONT=宋体][/FONT]
vi. [FONT=宋体]引进职业评估机制(可能是最有效的办法[/FONT],[FONT=宋体]也可能是最难的改革)[/FONT]

杏花春雨 : 2012-02-04#9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这两天家园网很不稳定啊,速度很慢,打不开的现象时有发生,网页显示也不正常。诸位也是这种情况吗?

上面的提纲,是写在WORD里的,编号很清楚;可是一PASTE到这里边,格式全没了,大家凑合着看吧。

wxm_may : 2012-02-04#9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神贴,必须mark。期待后文。
刚刚也是刷了很多次才上来,能爬上来看贴已经很感激了。家园网生存在这里,很不容易。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4#9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看了题纲,基本明白了。既明又白。

sz_jessica01 : 2012-02-04#9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好,继续!!

rengo : 2012-02-04#9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杏花春雨,你好!
如果今年又有新政推出,你觉得新政的目的是为了获取更符合加国市场需求的移民,还是解决积案? 如果两者均有的话,两者的比例是多少?
另外,你对91的未来怎么看?
谢谢!

萨达牧 : 2012-02-04#10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看了提纲,我更想看的是杏花老师对CIC如何处理积案进行分析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4#10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杏花春雨,你好!
如果今年又有新政推出,你觉得新政的目的是为了获取更符合加国市场需求的移民,还是解决积案? 如果两者均有的话,两者的比例是多少?
另外,你对91的未来怎么看?
谢谢!

“更符合加国市场需求”是个筐,什么都能往里装。借口。227/626/71都是如此。就需要38(后来是29)种吗?既需要,又配额约束,这又算怎么会子事儿?借口。借口而已。91的基本上没有未来。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4#10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部长指令(Ministerial Instruction)已经是并将是所有恶劣行政的滥觞。MI已经把加拿大从法治国家变成了人治国家。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4#10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看了提纲,我更想看的是杏花老师对CIC如何处理积案进行分析

我也是。

tony9721 : 2012-02-04#10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小板凳不行了,这个是长系列,作者累,准备换成椅子坐着继续看

cinerator : 2012-02-04#10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wdb26:唉!弱国无外交啊~~谁叫咱们国贫民弱呢...中国要崛起!!

synsia : 2012-02-05#10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今年真的又要出新政啊???

POSTMARK : 2012-02-05#10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慢慢看。如果把内容都放在首页编辑,就不用到后面找了,楼主可否考虑下?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5#10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共产党像太阳,它的政策像月亮。如果CIC三年出5个政策,加拿大政府就与党国无异了。

irishbanshee : 2012-02-05#10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91的几种可能性:
1)继续处理收到ME的申请者,没收到ME的都被据
或者
2)继续处理进入S2的申请者,没进入S2的都被拒
再或者也就是最坏的结果
3)不管是否收到ME的,不管是否进入S2,统统被据。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5#11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91的几种可能性:
1)继续处理收到ME的申请者,没收到ME的都被据
或者
2)继续处理进入S2的申请者,没进入S2的都被拒
再或者也就是最坏的结果
3)不管是否收到ME的,不管是否进入S2,统统被据。

这个说法既是裤裆里拉胡琴――扯淡(蛋)又是鸡屁股拴绳――扯淡(蛋)。

rengo : 2012-02-05#11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如果真心据掉91.不必明说的."拖"就可以了.

qdzippo : 2012-02-05#11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这玩意啊,各位,只能那就话,随缘吧!
但还是要支持楼主的精心分析。

kelvinjun : 2012-02-05#11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看了杏花春雨写的提纲,很清晰,关注后续分析!

irishbanshee : 2012-02-05#11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这个说法既是裤裆里拉胡琴扯淡(蛋)又是鸡屁股拴绳扯淡(蛋)。

扯淡也是一种说法,无可后非。你要觉得不舒服,我可以连你全家的蛋(复数)一起扯!你信不信,把你全家的蛋我全都给你扯下来?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5#11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扯淡也是一种说法,无可后非。你要觉得不舒服,我可以连你全家的蛋(复数)一起扯!你信不信,我全都给你扯下来?

我把某个说法叫做扯淡,表达的是不屑的意思同时认为此种说法是胡说八道而已。言辞表达不周,我道歉。

可是你回应要扯我全家的蛋(还是复数)。这叫人身攻击。还诉诸暴力威胁,可见你就是一门山炮而已。

我不信! 因为:(1)你首先扯不着;(2)你准敢吗?(3)你会不会扯蛋不成先赔上你自己的蛋?

说大话吹大牛步子迈得太大你已经扯着自己的蛋了! 我不再回应你了。你可记住了:我家园骂人我第一。

你就当我信了,怎样?

不要模糊了焦点。且看杏花春雨的雄文怎样才是这里的焦点。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5#11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扯淡也是一种说法,无可后非。你要觉得不舒服,我可以连你全家的蛋(复数)一起扯!你信不信,把你全家的蛋我全都给你扯下来?

我向你道歉。

你硬要扯,也可以,千万记得把我扯舒服了。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5#11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扯淡也是一种说法,无可后非。你要觉得不舒服,我可以连你全家的蛋(复数)一起扯!你信不信,把你全家的蛋我全都给你扯下来?

要不你就当我对你的回应是裤裆里面耍大刀――调(你的)皮捣(你的)蛋了。

开得起玩笑吗?

我向你道歉。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5#11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不要模糊了焦点。且看杏花春雨的雄文怎样才是这里的焦点。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5#11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从现在开始,无论谁来骂我,我都不再回应了。谢谢。

irishbanshee : 2012-02-05#12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我向你道歉。

你硬要扯,也可以,千万记得把我扯舒服了。

不用道歉。没必要!也犯不着。这个帖子是楼主开的,比较精彩。我也不想跟人在这里来回斗嘴,因为我也不想糟蹋了楼主的好帖。你说你是家园里骂人第一?从哪里的数据得出的结论?我倒是看了一下你和拉非的对骂长贴?实在看不出你是家园里的骂人NO.1. 倒是拉非的才华让人钦佩!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5#12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不用道歉。没必要!也犯不着。这个帖子是楼主开的,比较精彩。我也不想跟人在这里来回斗嘴,因为我也不想糟蹋了楼主的好帖。你说你是家园里骂人第一?从哪里的数据得出的结论?我倒是看了一下你和拉非的对骂长贴?实在看不出你是家园里的骂人NO.1. 倒是拉非的才华让人钦佩!

你我争执,关拉菲鸟事?

谢谢指教。

irishbanshee : 2012-02-05#12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你我争执,关拉菲鸟事?

谢谢指教。

当然关啦。因为你说你是骂人第一。我对此质疑,所以我就看了你和拉菲的对骂擂台大赛,觉得你不是骂人第一。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5#12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看了杏花春雨写的提纲,很清晰,关注后续分析!

提纲是清晰,可是看不出和“不改不行”的关系。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5#12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当然关啦。因为你说你是骂人第一。我对此质疑,所以我就看了你和拉菲的对骂擂台大赛,觉得你不是骂人第一。

丢你一根骨,你果然跟我走。罢了吧?

谢谢指教。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5#12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期待看到杏花春雨兄关于“不改不行”的精彩论述。

nzgby : 2012-02-05#12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丢你一根骨,你果然跟我走。罢了吧?

谢谢指教。

管你妈的第一不第一。你个傻X别折腾了,反正拿不到签证的。你老妈正被邻居的狼狗干得高潮呢。快去看看,要不老命没了。

老子就骂你个傻X!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5#12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当然关啦。因为你说你是骂人第一。我对此质疑,所以我就看了你和拉菲的对骂擂台大赛,觉得你不是骂人第一。

那你就是在暗示拉菲骂人第一喽。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5#12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我的规则有两条:(1)我对下流话不回应;(2)我不使用流话回应。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5#12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管你妈的第一不第一。你个傻X别折腾了,反正拿不到签证的。你老妈正被邻居的狼狗干得高潮呢。快去看看,要不老命没了。

老子就骂你个傻X!

谢谢指教。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5#13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nzgby兄: 狼狗第一,你也第一。你们并列第一。

nzgby : 2012-02-05#13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谢谢指教。

傻X,你老婆真睡在人家被窝里呢。快去看看吧。快被人操死了都!

godfly : 2012-02-05#13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期待下文。另有些人在哪里都能跟人吵起来,还是要在自己身上找找问题。

pottery : 2012-02-05#13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傻X,你老婆真睡在人家被窝里呢。快去看看吧。快被人操死了都!

仁兄,你搞错了~~她是女的~~再加个形容词~乳腺有问题的女人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5#13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傻X,你老婆真睡在人家被窝里呢。快去看看吧。快被人操死了都!

nzgby兄,我的规则有两条:(1)我对下流话不回应;(2)我不使用下流话回应。

谢谢指教。

nzgby : 2012-02-05#13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nzgby兄,我的规则有两条:(1)我对下流话不回应;(2)我不使用下流话回应。

谢谢指教。

你们家明天要着火了。全家啊都要被烧死了。快自己给自己准备一下后事吧!

irishbanshee : 2012-02-05#13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以田娃的口音喊了一次)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5#13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你们家明天要着火了。全家啊都要被烧死了。快自己给自己准备一下后事吧!

你的高潮在嘴上。

irishbanshee : 2012-02-05#13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大家快来看呀,这就是一个激起公愤的人的下场!
这叫anxioustogetmoving逛论坛,人人喊打!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5#13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大家快来看呀,这就是一个激起公愤的人的下场!
这叫anxioustogetmoving逛论坛,人人喊打!

淘气的孩子往公厕里面扔了个炮仗甭出堆粪,原来有你。

irishbanshee : 2012-02-05#14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还淘气的孩子。 也不知谁家妈的裤裆裂了,掉出个你,还尼玛什么淘气的孩子。淘你妹呀。

irishbanshee : 2012-02-05#14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我的规则有两条:(1)我对下流话不回应;(2)我不使用流话回应。

虽然你给自己定了个规则,但是,显然你没有很好的去执行这个规则。你应该回应。因为nzgby对你说的那些话一点也不下流。相反,我觉得他对你,以及你全家的问候和祝词,和你的品行和气质比起来,上流多了。

sorbuct : 2012-02-05#14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FONT=宋体][FONT=宋体]技术移民的黄金时期[/FONT][/FONT]


[FONT=宋体][FONT=宋体]降分后的[/FONT]2002[FONT=宋体]到[/FONT]2004[FONT=宋体]年是加拿大技术移民的黄金时期。那时候审理速度非常快,最快的有递交材料到[/FONT]ME15[FONT=宋体]天;条件非常宽松,不够[/FONT]67[FONT=宋体]分的也可以通过,有一个成功客户是个单身本科,工作经验只有两年,得分只有[/FONT]57[FONT=宋体]分;材料要求也相对宽松,中国学历不需要清华认证,并且一些申请人,整体条件不错,没有提交雅思,只提交了一个说明并附带了一些用英文的材料(如[/FONT]EMAIL[FONT=宋体]等),照样也可通过。犹记得当时有一个公司叫中[/FONT]*[FONT=宋体]宸,广告做得甚嚣尘上,我相信当时它的宣传虽有夸大之处,但也真实反映了当时宽松的移民政策。之后随着政策收紧,这个公司的很多说法就受到质疑,最终一移友在家园里进行揭露,它终于[/FONT]HOLD[FONT=宋体]不住,悄然收场,不知所终:固一时之雄也,而今安在哉。思想至此,顿有沧海桑田之慨,移民公司的起起落落,何可胜道也哉。[/FONT]
[/FONT]

怪不得这边很多人都是03年左右来的,原来这么容易啊:wdb26:

irishbanshee : 2012-02-05#14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那你就是在暗示拉菲骂人第一喽。

看来你对是不是第1这个问题真的是很关心。 拉菲第一不第一其实无关紧要。即使他是第一,你也不是第2,因为你和他相差的何止是10万8千里。不像你,拉菲他自己从来没有自诩过什么第1第2的,但是我们可以看出来他对中文修辞的使用很出彩儿。

而你呢, (不好意思,这里小打击你一下),你对修辞的理解和使用,让我嗅到了一股狐骚的气味(你不会真的有狐臭吧)。你常常是想卖弄但是又遗憾的卖弄错了地方。就像是在跟一美女调情做爱,人家是想让你摸这里,你却去摸那里...最后气氛搞的一塌糊涂,犹如邯郸学步,可笑不已! 你回过头去查看一下你发的那些所谓的诗呀,词呀的(现在千万别删啊,也不许改啊)。那能算爽心悦目的东西吗?我有时看的都快笑出来眼泪了。请你不要再猥亵中文的修辞了。

看到这里,你也不必太惭愧,你虽然不是第2,但是我们都觉得你还是挺2的一个人。论坛上有些人是有些遭遇的,但是看到你那小丑般的表演,却能娱乐一把。也算放松放松了。
所以呢,你要继续努力!
继续努力吧,2B.
【注:2B可不是骂你喔,这可不是什么下流的语言,2B是一种铅笔,所以你可以继续回应! 】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5#14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看来你对是不是第1这个问题真的是很关心。 拉菲第一不第一其实无关紧要。即使他是第一,你也不是第2,因为你和他相差的何止是10万8千里。不像你,拉菲他自己从来没有自诩过什么第1第2的,但是我们可以看出来他对中文修辞的使用很出彩儿。

而你呢, (不好意思,这里小打击你一下),你对修辞的理解和使用,让我嗅到了一股狐骚的气味(你不会真的有狐臭吧)。你常常是想卖弄但是又遗憾的卖弄错了地方。就像是在跟一美女调情做爱,人家是想让你摸这里,你却去摸那里...最后气氛搞的一塌糊涂,犹如邯郸学步,可笑不已! 你回过头去查看一下你发的那些所谓的诗呀,词呀的(现在千万别删啊,也不许改啊)。那能算爽心悦目的东西吗?我有时看的都快笑出来眼泪了。请你不要再猥亵中文的修辞了。

看到这里,你也不必太惭愧,你虽然不是第2,但是我们都觉得你还是挺2的一个人。论坛上有些人是有些遭遇的,但是看到你那小丑般的表演,却能娱乐一把。也算放松放松了。
所以呢,你要继续努力!
继续努力吧,2B.
【注:2B可不是骂你喔,这可不是什么下流的语言,2B是一种铅笔,所以你可以继续回应! 】

我作爱,你却爽了。看来你的高潮器官不仅是嘴。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5#14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顶#142楼:我有同事的哥哥(作副申),去了香港面试,一句话都没说(全部是她老婆主申应付,她老婆根本就没考雅思,只拿了和工作相关的参考资料),01年走的。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5#14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FONT=宋体]部长指令卓有成效(Ministerial Instruction Is Effective)[/FONT]
[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应该说,这个所谓的"快速移民行动计划"还是卓有成效的,一方面审理速度确实加快了不少([/FONT]227[FONT=宋体]刚开始时,顺利的申请人[/FONT]8[FONT=宋体]、[/FONT]9[FONT=宋体]个月都可获签),另一方面申请数量很到了严格控制,使移民官可以腾出更多的时间去消化积案,移民部数字显示,从[/FONT]2008[FONT=宋体]年[/FONT]227[FONT=宋体]到[/FONT]2011[FONT=宋体]年[/FONT]11[FONT=宋体]月,技术移民的积案已减少一半约[/FONT]32[FONT=宋体]万。这个数字值得玩味:加拿大在此三年间联邦技术移民的总人数约为[/FONT]5.5[FONT=宋体]万[/FONT]/[FONT=宋体]年,假定其中的[/FONT]2/3[FONT=宋体]为[/FONT]227[FONT=宋体]以前的旧案,则每年旧案的移民人数约为[/FONT]3.7[FONT=宋体]万,三年总计约为[/FONT]10[FONT=宋体]万,换言之,已审理的[/FONT]30[FONT=宋体]万个积案,只有[/FONT]10[FONT=宋体]万个成功了,另外[/FONT]20[FONT=宋体]万或者被拒,或者自动放弃申请,通过率只有30%左右(强烈质疑这个数字),算起来真有点触目惊心。[/FONT]

[FONT=宋体]现在我们剥茧抽丝,终于接近了问题的实质:即既然“部长指令”这个政策看起来很有弹性,每年可视加拿大劳力市场情况随时更新职业清单,也可以视积案及劳动力市场情况随意制定案件接收封顶数([/FONT]CAP[FONT=宋体]),那么大可以继续沿用这个指令。要知道,要进行改动,将会涉及到《移民与难民保护法》及《条例》以及很多方面的修改,那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事实上,[/FONT]11[FONT=宋体]年的指令就是沿用了[/FONT]10[FONT=宋体]年,只不过是将数量削减一半而已,“小车不倒往前推”,凑合着过吧。[/FONT]

[FONT=宋体]果真如此,我就该[/FONT]save my breath[FONT=宋体],不在这里浪费时间讨论,洗巴洗巴睡了。[/FONT]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5#14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FONT=宋体]部长指令卓有成效(Ministerial Instruction Is Effective)[/FONT]
[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应该说,这个所谓的"快速移民行动计划"还是卓有成效的,一方面审理速度确实加快了不少([/FONT]227[FONT=宋体]刚开始时,顺利的申请人[/FONT]8[FONT=宋体]、[/FONT]9[FONT=宋体]个月都可获签),另一方面申请数量很到了严格控制,使移民官可以腾出更多的时间去消化积案,移民部数字显示,从[/FONT]2008[FONT=宋体]年[/FONT]227[FONT=宋体]到[/FONT]2011[FONT=宋体]年[/FONT]11[FONT=宋体]月,技术移民的积案已减少一半约[/FONT]32[FONT=宋体]万。这个数字值得玩味:加拿大在此三年间联邦技术移民的总人数约为[/FONT]5.5[FONT=宋体]万[/FONT]/[FONT=宋体]年,假定其中的[/FONT]2/3[FONT=宋体]为[/FONT]227[FONT=宋体]以前的旧案,则每年旧案的移民人数约为[/FONT]3.7[FONT=宋体]万,三年总计约为[/FONT]10[FONT=宋体]万,换言之,已审理的[/FONT]30[FONT=宋体]万个积案,只有[/FONT]10[FONT=宋体]万个成功了,另外[/FONT]20[FONT=宋体]万或者被拒,或者自动放弃申请,通过率只有30%左右,算起来真有点触目惊心。[/FONT]

[FONT=宋体]现在我们剥茧抽丝,终于接近了问题的实质:即既然“部长指令”这个政策看起来很有弹性,每年可视加拿大劳力市场情况随时更新职业清单,也可以视积案及劳动力市场情况随意制定案件接收封顶数([/FONT]CAP[FONT=宋体]),那么大可以继续沿用这个指令。要知道,要进行改动,将会涉及到《移民与难民保护法》及《条例》以及很多方面的修改,那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事实上,[/FONT]11[FONT=宋体]年的指令就是沿用了[/FONT]10[FONT=宋体]年(此处似为笔误?或者作者意图表达其他意思?,只不过是将数量削减一半而已,“小车不倒往前推”,凑合着过吧。[/FONT]

[FONT=宋体]果真如此,我就该[/FONT]save my breath[FONT=宋体],不在这里浪费时间讨论,洗巴洗巴睡了。[/FONT]

vinnygao : 2012-02-05#14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这句话的理解是这样的:2011[FONT=宋体]年的指令就是沿用了20[/FONT]10[FONT=宋体]年的指令[/FONT]
[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大家都消停点吧,不要毁了楼主辛苦码出的好帖[/FONT]

Apex : 2012-02-05#14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自觉点,在这里吵架的换个别处去吧,不要影响楼主的心情。感谢杏花的分析!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5#15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这句话的理解是这样的:2011[FONT=宋体]年的指令就是沿用了20[/FONT]10[FONT=宋体]年的指令[/FONT]
[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大家都消停点吧,不要毁了楼主辛苦码出的好帖[/FONT]

奥,这样就通了。(Q:我怎么没想到?A:脑子进了地沟油!)

只是一句扯淡引出的血案而已。有人骂人太不入流要么母亲怎样要么直奔下三路没完没了。骂人都骂得没有知识,可叹!I am shutting up now.

Tamapa : 2012-02-05#15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期待楼主

灰太狼1122 : 2012-02-05#15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谢谢楼主

tony9721 : 2012-02-05#15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多好的一个帖子,最最终变成了这样,
如果你们不能像楼主这样做贡献,请闭嘴好吗!

红太郎 : 2012-02-05#15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有点怀疑9。1的会被名正言顺,彻底,干脆地咔嚓。:wdb5:

但是,继续无耻地拖死你倒是很有可能。。。等着看分析结果。。。。


送花激励楼主,快快发贴 --- 在你这栋楼被彻底。。:wdb12:之前

joesusie : 2012-02-05#15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LZ还愿意继续吗

sz_jessica01 : 2012-02-05#15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期待楼主继续分析。
对于有些人,没必要和他讨论,视而不见罢了!真是乌烟瘴气的!

Gandalf : 2012-02-05#15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杏花的帖子很好啊, 从移民总体角度来分析, 可谓全面..

不过对于我这个P民,..... 呜呜呜 我只关心227的尾巴会不会受更大的影响...

拉菲 : 2012-02-05#15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你5月FN的还没ME,没查caips吗?
你的case落后太多了啊
抓紧采取措施
杏花的帖子很好啊, 从移民总体角度来分析, 可谓全面..

不过对于我这个P民,..... 呜呜呜 我只关心227的尾巴会不会受更大的影响...

杏花春雨 : 2012-02-05#15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杏花春雨,你好!
如果今年又有新政推出,你觉得新政的目的是为了获取更符合加国市场需求的移民,还是解决积案? 如果两者均有的话,两者的比例是多少?
另外,你对91的未来怎么看?
谢谢!

新政的目的肯定是为了获取更符合加国市场需求的移民。

当然,对于积案,移民局一直努力试图快速消化,自08年至今积案已消化一半是个事实。只有将包袱甩掉了,才可轻装上阵,才可“快速引进符合劳力市场需求的工人”。

至于新旧案的比例,移民局从未明确,所以不好确定。

杏花春雨 : 2012-02-05#16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看了提纲,我更想看的是杏花老师对CIC如何处理积案进行分析

这个要放在最后进行了,提纲里没有列进去。姑且留一悬念吧。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5#16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FONT=宋体]部长指令卓有成效(Ministerial Instruction Is Effective)[/FONT]
[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应该说,这个所谓的"快速移民行动计划"还是卓有成效的,一方面审理速度确实加快了不少([/FONT]227[FONT=宋体]刚开始时,顺利的申请人[/FONT]8[FONT=宋体]、[/FONT]9[FONT=宋体]个月都可获签),另一方面申请数量很到了严格控制,使移民官可以腾出更多的时间去消化积案,移民部数字显示,从[/FONT]2008[FONT=宋体]年[/FONT]227[FONT=宋体]到[/FONT]2011[FONT=宋体]年[/FONT]11[FONT=宋体]月,技术移民的积案已减少一半约[/FONT]32[FONT=宋体]万。这个数字值得玩味:加拿大在此三年间联邦技术移民的总人数约为[/FONT]5.5[FONT=宋体]万[/FONT]/[FONT=宋体]年,假定其中的[/FONT]2/3[FONT=宋体]为[/FONT]227[FONT=宋体]以前的旧案,则每年旧案的移民人数约为[/FONT]3.7[FONT=宋体]万,三年总计约为[/FONT]10[FONT=宋体]万,换言之,已审理的[/FONT]30[FONT=宋体]万个积案,只有[/FONT]10[FONT=宋体]万个成功了,另外[/FONT]20[FONT=宋体]万或者被拒,或者自动放弃申请,通过率只有30%左右,算起来真有点触目惊心。[/FONT]

[FONT=宋体]现在我们剥茧抽丝,终于接近了问题的实质:即既然“部长指令”这个政策看起来很有弹性,每年可视加拿大劳力市场情况随时更新职业清单,也可以视积案及劳动力市场情况随意制定案件接收封顶数([/FONT]CAP[FONT=宋体]),那么大可以继续沿用这个指令。要知道,要进行改动,将会涉及到《移民与难民保护法》及《条例》以及很多方面的修改,那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事实上,[/FONT]11[FONT=宋体]年的指令就是沿用了[/FONT]10[FONT=宋体]年,只不过是将数量削减一半而已,“小车不倒往前推”,凑合着过吧。[/FONT]

[FONT=宋体]果真如此,我就该[/FONT]save my breath[FONT=宋体],不在这里浪费时间讨论,洗巴洗巴睡了。[/FONT]

从单纯文本分析的角度看,移民部的Action Plan for Faster Immigration(快速移民行动计划)中,Program是真的,Action基本上就是MI, 对91SAP根本上没有Plan,而Faster基本就是扯淡(Faster是典型的政客语言,类似于中国文史语境中常见的春秋笔法,和所谓“国情”、“中国特色”等词的使用意味差不多;关于“扯淡”,推荐同学们看本书,《论扯淡》(On Bullshit)作者Frankfurt, H.G. 出版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个人认为中文译本至少糟蹋掉了英文原本70%以上的神采,我在这里也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扯淡”一词的)。

“从2008年227到2011年11月,技术移民的积案已减少一半约32万。”这个数字的确值得玩味,不过我的玩法和杏花春雨的不一样。

91SAP在20060901推出的后导致的直接问题是“大管进,小管出”(相信同学们都有关于水池大水管小水管的数学应用题的记忆),于是产生巨大的存量(所谓积案)主要是91SAP的案子,并且此存量越来越大。

于是以MI的形式推出了所谓计划:227(20081128)的38项不限名额,到626(2010626)的29项限制名额,再到71(20110630)的相同29项但名额减半。这样一来就变成了“小管进,(还是原来的流速的)小管出”, 流量部分即进即出(227和626的案子事实也是如此,尽管尾巴部分趋慢),而巨大的存量部分(主要是91SAP的案子)纹丝不动。

CIC目下对巨大的存量部分(91SAP的案子)采取的对策是不闻不问不理不睬视而不见不拒绝不处理不否定不承诺的“N不政策”,也许移民部想“断尾求生”(一风吹全部咔嚓了)但又“尾大不掉”,于是政策面进退失据,只好玩文字游戏(某些时候,我甚至怀疑加拿大是不是也有“中央宣传部”和“主旋律”一类的东西)。

91SAP(20060901-20080226)及之前,380余项且没有名额限制(所谓“大管进”),及之227(20081128)的38项不限名额,统计学意义上90%没有了,再到626和71加上名额限制,够格申请的又更少了,这就是所谓“小管进”,于是“从2008年227到2011年11月,技术移民的积案已减少一半约32万”,这很容易理解。因为如果按照原来“大管进”,积案可能会是70万或者100万!

“已减少一半”根本不是绝对意义上案子办了一半,仅仅是因为技术型的约束和文学性的表述所致。因为有此一个看法,我已我对您后面的假设是存疑的。

谢谢指教。

期待您的下文。

kelvinjun : 2012-02-06#16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同学们都在期待杏花春雨的分析,当然杏花春雨也愿意接受不同观点的讨论,这都没问题。但怎么一天没来,全版充斥了不入流的骂人泄愤的文字,太不像话了,请版主尽快清理,该删的删,该封的封,懂得尊重很重要,保障大家正常交流的基本环境,不要侮辱了大家的视觉。

pottery : 2012-02-06#16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227没有版主。有,也只是个不干事的版主

小旭 : 2012-02-06#16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支持杏花春雨,期待更新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6#16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同学们都在期待杏花春雨的分析,当然杏花春雨也愿意接受不同观点的讨论,这都没问题。但怎么一天没来,全版充斥了不入流的骂人泄愤的文字,太不像话了,请版主尽快清理,该删的删,该封的封,懂得尊重很重要,保障大家正常交流的基本环境,不要侮辱了大家的视觉。

平等讨论,理当如此;
言辞过激,可以理解;
小小自恋,尤为不可?
秽语谩骂,坚决开火;
冒充公允,太过自我;
言论自由,民主民粹,
围观热闹,蝗虫群众,
家园论坛,精神家园;
和而不同,真知互现。

萨达牧 : 2012-02-06#16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这个要放在最后进行了,提纲里没有列进去。姑且留一悬念吧。
为了这一悬念,我会跟到最后,呵呵

immigrants : 2012-02-06#16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敢?一句, 包袱甩掉了的意思是? ?撒? 其? CIC 可否?撒 91SAP? 有?有法理依?? 著著兕教

另外, 如果不?撒, 香港使疝基本上今年??已完成沛政, 227, 626, 那 91SAP 明年可以 Stage 2 ??

新政的目的肯定是为了获取更符合加国市场需求的移民。

当然,对于积案,移民局一直努力试图快速消化,自08年至今积案已消化一半是个事实。只有将包袱甩掉了,才可轻装上阵,才可“快速引进符合劳力市场需求的工人”。

至于新旧案的比例,移民局从未明确,所以不好确定。

jeanhuangxj : 2012-02-06#16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那位有很多话要说的同学,你单开个楼好了。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6#16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新政的目的肯定是为了获取更符合加国市场需求的移民。

当然,对于积案,移民局一直努力试图快速消化,自08年至今积案已消化一半是个事实。只有将包袱甩掉了,才可轻装上阵,才可“快速引进符合劳力市场需求的工人”。

至于新旧案的比例,移民局从未明确,所以不好确定。

究竟新政的目的是为了获取更符合加国市场需求的移民,还是为了获取更符合加国市场需求的移民是一个又一个新政推出的滥觞?

我对“加国市场需求”这个名词性语汇的评论,在#101。

质疑这个“积案已消化一半是个事实”的说法,在#161。

“新旧案的比例”几乎是理解积案处理速度最关键的概念了,这点我同意你的看法。可惜关于这个,没有一星半点的资料可以参考。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6#17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这个要放在最后进行了,提纲里没有列进去。姑且留一悬念吧。

因为这个悬念,我决定死磕到底了。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6#17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敢?一句, 包袱甩掉了的意思是? ?撒? 其? CIC 可否?撒 91SAP? 有?有法理依?? 著著兕教

另外, 如果不?撒, 香港使疝基本上今年??已完成沛政, 227, 626, 那 91SAP 明年可以 Stage 2 ??

杏花春雨关于积案处理的解析食要作为悬念的,这是吸引我们所有人阅读下去的原因。

“强撤”作为一个词汇,我用的是“一风吹全部出局”。强撤全部91SAP的案子,目前看来,应该是没有法理依据的。

91SAP推出的时候,CIC从来都是在强调“程序简化”,从来没有说不够67分也可以申请。相反,若干年以来,CIC几乎所有的文件中关于申请条件和计分规则的部分都在强调67分的红线自2002年的9月份一直沿续至今这一基本事实从来不曾变化过。

我在论坛的其他地方,曾经表达过这样的一个意思:CIC可以用一个可以用一个关于语言几分的回溯的MI废掉几乎90%的91SAP的案子。IELTS就是可以大作文章的地方。

所以,对于91SAP案子而言,申请时考过IELTS后计算其得分而满足67分的,就会有下一步。申请时没有考过IELTS后而计算其得分并不满足67分的,就不会有下一步。后者因该有可能占到全部91SAP案子比例的90%。

想想看,“程序简化”和“可以暂时不提交文件(IELTS成绩单算是文件之一吧?)”何时何地变成了可以“没有文件”? 而没有文件你怎样证明你在申请之时就满足67分?(除非你不加IELTS的分数就够了67分,这样的人应该不太会多吧?)。我实在找不到这个语义变化的原始版本。

有人说旧政完了,227完了,626也完了,71按部就班的走,轮也该轮到91SAP了。事实上,就是没轮到,就是没开始。

这些话说起来像个阴谋论。CIC最近几年是王八翻跟头――一个规(龟)定(腚)接着一个规定。CIC这只王八下一个跟头怎么个翻法, 是杏花春雨文章的悬念,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也许,连阴谋论本身都是值得怀疑的。

萨达牧 : 2012-02-06#17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如果真的如楼上所说拿递料时必须考过雅思来说事,那已处理的91和227也要同样要求才对,个人觉得他们不会真敢这么做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6#17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如果真的如楼上所说拿递料时必须考过雅思来说事,那已处理的91和227也要同样要求才对,个人觉得他们不会真敢这么做

91真正的毒药就是227, 91的救命稻草也是227。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6#17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如果真的如楼上所说拿递料时必须考过雅思来说事,那已处理的91和227也要同样要求才对,个人觉得他们不会真敢这么做

所以,杏花春雨的悬念才更值得期待。

拉菲 : 2012-02-06#17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上面所有的分析都是从规则,先后,配额等方面考虑的,唯一没分析到的是人心,是加拿大到底想要怎么处理91,如果他们觉得需要91这些人就会尽快处理,如果他们觉得不需要就会拖或者使用别的办法来拒掉,跟227,626,71,甚至是旧政都没直接关系,任何政策都是解决一时只需
91真正的毒药就是227, 91的救命稻草也是227。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6#17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上面所有的分析都是从规则,先后,配额等方面考虑的,唯一没分析到的是人心,是加拿大到底想要怎么处理91,如果他们觉得需要91这些人就会尽快处理,如果他们觉得不需要就会拖或者使用别的办法来拒掉,跟227,626,71,甚至是旧政都没直接关系,任何政策都是解决一时只需

所以我才说“需要是个筐,什么都能往里装。”

拒,有可能。怎样拒是个技术问题。我的那个IELTS的阴谋论说的就是这个。应该不会直接说拒了。打个比方,某公司招新人,希望找个女的,但是招聘信息不能直接那样发布,因为那样会涉嫌性别歧视,于是正常的走,不通知男性投资料的人来面试就是了。就怕CIC来个像这样的招儿。

拉菲兄,你倒是说说看,人心要怎样成为一个可以度量的参数加入到CIC的决策流程里面去。

#35的那个绝句写的真的是我此次此刻的心情。

拉菲 : 2012-02-06#17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政策是死的,人是活的,至少在制定政策的时候人是活的,不是敢不敢,而是想不想
如果真的如楼上所说拿递料时必须考过雅思来说事,那已处理的91和227也要同样要求才对,个人觉得他们不会真敢这么做

rengo : 2012-02-06#17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上面所有的分析都是从规则,先后,配额等方面考虑的,唯一没分析到的是人心,是加拿大到底想要怎么处理91,如果他们觉得需要91这些人就会尽快处理,如果他们觉得不需要就会拖或者使用别的办法来拒掉,跟227,626,71,甚至是旧政都没直接关系,任何政策都是解决一时只需

我觉得也是!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6#17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那位有很多话要说的同学,你单开个楼好了。

你怎么就觉得你有资格在一个公共的言论平台上教别人怎样做?你以为你是谁?

irishbanshee : 2012-02-06#18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那位有很多话要说的同学,你单开个楼好了。

没错。又仔细看了一遍这个帖子的所有跟帖,感觉这仿佛就不是杏花春雨开的帖子,而是这个anxioustogetmoving的。全是您anxioustogetmoving对别人的话语的分析,揣测,批评,抨击。所以你anxioustogetmoving要么就把你的话都集中在一个跟贴里,要么你就单开一个你自己的帖子,我们也会上去和你热烈的讨论的(因为那是您的帖子嘛)。否则的话,杏花春雨发一个,你anxioustogetmoving跟10个,乱死了,我们看的很困难啊。我们得去掉糟粕,留其精华。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6#18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没错。又仔细看了一遍这个帖子的所有跟帖,感觉这仿佛就不是杏花春雨开的帖子,而是这个anxioustogetmoving的。全是您anxioustogetmoving对别人的话语的分析,揣测,批评,抨击。所以你anxioustogetmoving要么就把你的话都集中在一个跟贴里,要么你就单开一个你自己的帖子,我们也会上去和你热烈的讨论的(因为那是您的帖子嘛)。否则的话,杏花春雨发一个,你anxioustogetmoving跟10个,乱死了,我们看的很困难啊。我们得去掉糟粕,留其精华。

你有没有想过杏花春雨就是anxioustogetmoving?

看的困难可以选择不看。杏花春雨求你来看了?

你知不知道有个地方叫公共言论平台?你知不知道有一种文明的历史形态叫做言论自由?

#165送给你。好好地当你的群众。

建设性的意见欢迎。……………… 一边去玩儿。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6#18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anxioustogetmoving呼唤杏花春雨后面的雄文。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6#18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没错。又仔细看了一遍这个帖子的所有跟帖,感觉这仿佛就不是杏花春雨开的帖子,而是这个anxioustogetmoving的。全是您anxioustogetmoving对别人的话语的分析,揣测,批评,抨击。所以你anxioustogetmoving要么就把你的话都集中在一个跟贴里,要么你就单开一个你自己的帖子,我们也会上去和你热烈的讨论的(因为那是您的帖子嘛)。否则的话,杏花春雨发一个,你anxioustogetmoving跟10个,乱死了,我们看的很困难啊。我们得去掉糟粕,留其精华。

谁开的帖子anxioustogetmoving都有跟的自由,而阁下irishbanshee你恰恰没有权利让或不让anxioustogetmoving跟或不跟。这就是言论自由和民主的核心价值。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6#18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没错。又仔细看了一遍这个帖子的所有跟帖,感觉这仿佛就不是杏花春雨开的帖子,而是这个anxioustogetmoving的。全是您anxioustogetmoving对别人的话语的分析,揣测,批评,抨击。所以你anxioustogetmoving要么就把你的话都集中在一个跟贴里,要么你就单开一个你自己的帖子,我们也会上去和你热烈的讨论的(因为那是您的帖子嘛)。否则的话,杏花春雨发一个,你anxioustogetmoving跟10个,乱死了,我们看的很困难啊。我们得去掉糟粕,留其精华。

杏花春雨开的帖子,anxioustogetmoving把它顶到10000。不可以吗?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6#18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没错。又仔细看了一遍这个帖子的所有跟帖,感觉这仿佛就不是杏花春雨开的帖子,而是这个anxioustogetmoving的。全是您anxioustogetmoving对别人的话语的分析,揣测,批评,抨击。所以你anxioustogetmoving要么就把你的话都集中在一个跟贴里,要么你就单开一个你自己的帖子,我们也会上去和你热烈的讨论的(因为那是您的帖子嘛)。否则的话,杏花春雨发一个,你anxioustogetmoving跟10个,乱死了,我们看的很困难啊。我们得去掉糟粕,留其精华。

杏花春雨开的帖子,杏花春雨码的字就非得第一多吗?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6#18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anxioustogetmoving用“分析,揣测,批评,抨击”来顶杏花春雨开的帖子,错在哪里了?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6#18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没错。又仔细看了一遍这个帖子的所有跟帖,感觉这仿佛就不是杏花春雨开的帖子,而是这个anxioustogetmoving的。全是您anxioustogetmoving对别人的话语的分析,揣测,批评,抨击。所以你anxioustogetmoving要么就把你的话都集中在一个跟贴里,要么你就单开一个你自己的帖子,我们也会上去和你热烈的讨论的(因为那是您的帖子嘛)。否则的话,杏花春雨发一个,你anxioustogetmoving跟10个,乱死了,我们看的很困难啊。我们得去掉糟粕,留其精华。

你有没有可能“去掉了精华留下了糟粕”呢?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6#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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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ishbanshee“分析,揣测,批评,抨击”anxioustogetmoving的帖子,那是irishbanshee的言论自由。就如同anxioustogetmoving用“分析,揣测,批评,抨击”来顶杏花春雨开的帖子一样,就如同任何人“分析,揣测,批评,抨击”任何人的帖子一样。人身攻击不在此列。对吗?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6#18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没错。又仔细看了一遍这个帖子的所有跟帖,感觉这仿佛就不是杏花春雨开的帖子,而是这个anxioustogetmoving的。全是您anxioustogetmoving对别人的话语的分析,揣测,批评,抨击。所以你anxioustogetmoving要么就把你的话都集中在一个跟贴里,要么你就单开一个你自己的帖子,我们也会上去和你热烈的讨论的(因为那是您的帖子嘛)。否则的话,杏花春雨发一个,你anxioustogetmoving跟10个,乱死了,我们看的很困难啊。我们得去掉糟粕,留其精华。

你就是你,我就是我,何来的“们”?

irishbanshee : 2012-02-06#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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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xioustogetmoving呼唤杏花春雨后面的雄文。

又来了,你都把这里搅和的一塌糊涂了,人家还怎么雄文?行!你就好好搅吧。另外我专门给你安了个家,这里是家园骂人No.1-anxioustogetmoving的家:

[SIZE="3"]http://forums.iask.ca/showthread.php?p=7745893#post7745893[/SIZE]

你不喜欢过嘴瘾吗,喜欢当什么骂人第1吗,去那里好好布置你的新家去吧,我会好好帮你的。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6#19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又来了,你都把这里搅和的一塌糊涂了,人家还怎么雄文?行!你就好好搅吧。另外我专门给你安了个家,这里是家园骂人No.1-anxioustogetmoving的家:

http://forums.iask.ca/showthread.php?p=7745893#post7745893

你不喜欢过嘴瘾吗,喜欢当什么骂人第1吗,去那里好好布置你的新家去吧,我会好好帮你的。

那就雌文,可以吗?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6#19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子(irishbanshee)非鱼,安知鱼之乐?

子(irishbanshee)非杏花春雨,安知杏花春雨不可雄文?

子(irishbanshee)非我,安知我不知杏花春雨仍可雄文?

irishbanshee : 2012-02-06#19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子(irishbanshee)非鱼,安知鱼之乐?

子(irishbanshee)非杏花春雨,安知杏花春雨不可雄文?

子(irishbanshee)非我,安知我不知杏花春雨仍可雄文?

---

又一次被您的好文笑岔气了。哎呦,我都不行了。再提醒你一次喔,窝是给你安好了,你要是不去的话,你在这里发的文字我也会给你悉数粘贴到你的窝里的。你跑不掉的。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6#19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

又一次被您的好文笑岔气了。哎呦,我都不行了。再提醒你一次喔,窝是给你安好了,你要是不去的话,你在这里发的文字我也会给你悉数粘贴到你的窝里的。你跑不掉的。

那我就当你是我的助理了。有劳你了,谢谢。

橙橙果 : 2012-02-06#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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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

irishbanshee : 2012-02-0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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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呀,我们都的好好学习一下了。我觉得anxioustogetmoving 那是相当油菜了,是当代家园第一大菜籽了。看他老人家的文章,不是觉得五雷轰顶,就是肝胆具裂,要不就是哭笑不得,还有通便的奇效,好文呀。 我家这两天正好缺菜籽油了,您anxioustogetmoving 能否给咱炼点油出来?

萨达牧 : 2012-02-06#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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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是死的,人是活的,至少在制定政策的时候人是活的,不是敢不敢,而是想不想
光想没用啊,加拿大又不是瓷器国!很明显,他们是想把所有的旧政都拒掉,但是有法律在约束不是么?况且全球的91结案的也不少了(227的就不说了)单就同样的91要执行不同的标准么?
而且推出新政的目的也不外乎2个,1是尽快解决积案,2是引进本国最需要的人才;如果用直接拒掉来解决,呵呵,那真也就不用再这里讨论这些了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6#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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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想没用啊,加拿大又不是瓷器国!很明显,他们是想把所有的旧政都拒掉,但是有法律在约束不是么?况且全球的91结案的也不少了(227的就不说了)单就同样的91要执行不同的标准么?
而且推出新政的目的也不外乎2个,1是尽快解决积案,2是引进本国最需要的人才;如果用直接拒掉来解决,呵呵,那真也就不用再这里讨论这些了

某个MI回溯一下,不同的标准不就产生了? MI已经让加拿大从法治国家变成人治国家了。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6#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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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呀,我们都的好好学习一下了。我觉得anxioustogetmoving 那是相当油菜了,是当代家园第一大菜籽了。看他老人家的文章,不是觉得五雷轰顶,就是肝胆具裂,要不就是哭笑不得,还有通便的奇效,好文呀。 我家这两天正好缺菜籽油了,您anxioustogetmoving 能否给咱炼点油出来?

通便的表情应该是爽快释然的。哭笑不得该是便秘。便秘的时候你居然都能出错表情,可见你这辈子没希望了。别学着别人的样子玩文字。讽刺和挖苦不时你的长项。纵然我能炼出油,你准敢吃啊?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6#20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又来了,你都把这里搅和的一塌糊涂了,人家还怎么雄文?行!你就好好搅吧。另外我专门给你安了个家,这里是家园骂人No.1-anxioustogetmoving的家:

[SIZE="3"]http://forums.iask.ca/showthread.php?p=7745893#post7745893[/SIZE]

你不喜欢过嘴瘾吗,喜欢当什么骂人第1吗,去那里好好布置你的新家去吧,我会好好帮你的。

老子有秘书,当是家园第一人!又一个第一!怎样?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6#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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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没有版主。有,也只是个不干事的版主

映射版主,什么意思嘛?冲我来。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6#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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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杏花春雨,期待更新

我也支持杏花春雨,期待更新。

我用发帖的行动支持杏花春雨!

jeanhuangxj : 2012-02-06#20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你怎么就觉得你有资格在一个公共的言论平台上教别人怎样做?你以为你是谁?
您自己说的言论自由,就许你自己自由,不许我自由啊。

我不是谁,P民一个。
我是进来是看看杏花老师的分析,总被人打岔。够烦人的。

还不能发表自己的意见啊?

irishbanshee : 2012-02-06#20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老子有秘书,当是家园第一人!又一个第一!怎样?

你完了,不可救药了。
讽刺?讽刺你吗?你值得我来讽刺吗?你自己的些的东西对于你本人就是最好的写照了,还用别人来讽刺吗?

刚才粗粗统计了一下,光在这个帖子里和你有口角冲突的人就有好几个人:

“奇奇的晨曦”, 被你形容是:"屁股决定脑袋"

我呢,被你说是:“裤裆里拉胡琴扯淡(蛋)”

"nzgby"被你说是狼狗。

"jeanhuangxj"呢,被你质问:“你怎么就觉得你有资格在一个公共的言论平台上教别人怎样做?你以为你是谁?”

"pottery"呢,被你说是“映射版主,什么意思嘛?冲我来”

可见你的确是来找茬的。不是来看贴的。也不允许别人发表别人的见解,别人一发表了,你就开始放屁,流露出你的狐臊气味,你有没有看到,因为你,这个帖子已经基本上跑题了,都快作废了。

这么说吧,你就是一个到处卖弄,又到处招人厌恶的SB胚子.

我会做一个详细的报告出来,发起一个投票公告,看看家园有多少人厌恶和讨厌你。你就等的好好享受公众对你的投票吧!

有必要的话,我们会建议系统管理员从数据库里删除你(当然你可以再注册,但是那样的话,你的老实点以后)。 家园虽然是个自由的平台,但也不是让你这种人可以肆意破坏的,因为家园的宗旨是让大家在这里互相帮助,互相讨论有关移民。不是让你这种2b来练嘴的,不是让你这种2b来浪费大家的时间的。明白了吗:2B?

sz_jessica01 : 2012-02-06#20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花姐毛了,呵呵!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6#20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您自己说的言论自由,就许你自己自由,不许我自由啊。

我不是谁,P民一个。
我是进来是看看杏花老师的分析,总被人打岔。够烦人的。

还不能发表自己的意见啊?

您当然有言论自由,我当然没有资格去臧否。

您的言论自由碰到我的言论自由,那就只好你来我往了。

嫌烦你可以选择不来看,也是你的自由。

选择闭嘴也是言论自由。

移民规则的技术性分析变成了言论自由的初级启蒙课真的是我始料不及的。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6#20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花姐毛了,呵呵!

那就燎了她的毛!嘿嘿。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6#20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你完了,不可救药了。
讽刺?讽刺你吗?你值得我来讽刺吗?你自己的些的东西对于你本人就是最好的写照了,还用别人来讽刺吗?

刚才粗粗统计了一下,光在这个帖子里和你有口角冲突的人就有好几个人:

“奇奇的晨曦”, 被你形容是:"屁股决定脑袋"

我呢,被你说是:“裤裆里拉胡琴――扯淡(蛋)”

"nzgby"被你说是狼狗。

"jeanhuangxj"呢,被你质问:“你怎么就觉得你有资格在一个公共的言论平台上教别人怎样做?你以为你是谁?”

"pottery"呢,被你说是“映射版主,什么意思嘛?冲我来”

可见你的确是来找茬的。不是来看贴的。也不允许别人发表别人的见解,别人一发表了,你就开始放屁,流露出你的狐臊气味,你有没有看到,因为你,这个帖子已经基本上跑题了,都快作废了。

这么说吧,你就是一个到处卖弄,又到处招人厌恶的SB胚子.

我会做一个详细的报告出来,发起一个投票公告,看看家园有多少人厌恶和讨厌你。你就等的好好享受公众对你的投票吧!

有必要的话,我们会建议系统管理员从数据库里删除你(当然你可以再注册,但是那样的话,你的老实点以后)。 家园虽然是个自由的平台,但也不是让你这种人可以肆意破坏的,因为家园的宗旨是让大家在这里互相帮助,互相讨论有关移民。不是让你这种2b来练嘴的,不是让你这种2b来浪费大家的时间的。


还有人要扯我的蛋,X我的妈,2B铅笔……,我不也很克制吗?

下流的话我不应,我更不用下流话回应。

你要平衡论述,必能诱导性选择资料。平衡论述也是言论自由的要义之一。好吗?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6#20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你完了,不可救药了。
讽刺?讽刺你吗?你值得我来讽刺吗?你自己的些的东西对于你本人就是最好的写照了,还用别人来讽刺吗?

刚才粗粗统计了一下,光在这个帖子里和你有口角冲突的人就有好几个人:

“奇奇的晨曦”, 被你形容是:"屁股决定脑袋"

我呢,被你说是:“裤裆里拉胡琴扯淡(蛋)”

"nzgby"被你说是狼狗。

"jeanhuangxj"呢,被你质问:“你怎么就觉得你有资格在一个公共的言论平台上教别人怎样做?你以为你是谁?”

"pottery"呢,被你说是“映射版主,什么意思嘛?冲我来”

可见你的确是来找茬的。不是来看贴的。也不允许别人发表别人的见解,别人一发表了,你就开始放屁(我和你相反:我认为你的放屁才是说话!)流露出你的狐臊气味,你有没有看到,因为你,这个帖子已经基本上跑题了,都快作废了。废了你还来??

这么说吧,你就是一个到处卖弄,又到处招人厌恶的SB胚子.

我会做一个详细的报告出来,发起一个投票公告,看看家园有多少人厌恶和讨厌你。(投票的选项记得还要有喜欢的选项。民意调查也是个技术活儿,你准干得了吗?)你就等的好好享受公众对你的投票吧!(千万别太自信)

有必要的话,我们(“们”从何谈起?你怎么就代表别人了?“我”怎么就变成“我们”了?)会建议系统管理员从数据库里删除你(当然你可以再注册,但是那样的话,你的老实点以后)。 家园虽然是个自由的平台,但也不是让你这种人可以肆意破坏的,因为家园的宗旨是让大家在这里互相帮助,互相讨论有关移民。不是让你这种2b来练嘴的,不是让你这种2b(我不和你比谁更烂)来浪费大家的时间的。明白了吗:2B?(人身攻击,我并不回应。)

谢谢指教。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6#21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你完了,不可救药了。
讽刺?讽刺你吗?你值得我来讽刺吗?你自己的些的东西对于你本人就是最好的写照了,还用别人来讽刺吗?

刚才粗粗统计了一下,光在这个帖子里和你有口角冲突的人就有好几个人:(有这功夫,想象别人的观点不好吗??)

“奇奇的晨曦”, 被你形容是:"屁股决定脑袋"

我呢,被你说是:“裤裆里拉胡琴扯淡(蛋)” (我说的是某个说法是扯淡,碰巧那个说法就是你的。你扯得着我的蛋吗?你想扯我就给你扯吗?)

"nzgby"被你说是狼狗。

"jeanhuangxj"呢,被你质问:“你怎么就觉得你有资格在一个公共的言论平台上教别人怎样做?你以为你是谁?”

"pottery"呢,被你说是“映射版主,什么意思嘛?冲我来”

可见你的确是来找茬的。不是来看贴的。也不允许别人发表别人的见解,别人一发表了,你就开始放屁,流露出你的狐臊气味,你有没有看到,因为你,这个帖子已经基本上跑题了,都快作废了。

这么说吧,你就是一个到处卖弄,又到处招人厌恶的SB胚子.

我会做一个详细的报告出来,发起一个投票公告,看看家园有多少人厌恶和讨厌你。你就等的好好享受公众对你的投票吧!

有必要的话,我们会建议系统管理员从数据库里删除你(当然你可以再注册,但是那样的话,你的老实点以后)。 家园虽然是个自由的平台,但也不是让你这种人可以肆意破坏的,因为家园的宗旨是让大家在这里互相帮助,互相讨论有关移民。不是让你这种2b来练嘴的,不是让你这种2b来浪费大家的时间的。明白了吗:2B?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6#21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平等讨论,理当如此;
言辞过激,可以理解;
小小自恋,尤为不可?
秽语谩骂,坚决开火;
冒充公允,太过自我;
言论自由,民主民粹,
围观热闹,蝗虫群众,
家园论坛,精神家园;
和而不同,真知互现。


你们都厉害!我服了,我软了,我服软了。行吗?!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6#21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你完了,不可救药了。
讽刺?讽刺你吗?你值得我来讽刺吗?你自己的些的东西对于你本人就是最好的写照了,还用别人来讽刺吗?

刚才粗粗统计了一下,光在这个帖子里和你有口角冲突的人就有好几个人:

“奇奇的晨曦”, 被你形容是:"屁股决定脑袋"

我呢,被你说是:“裤裆里拉胡琴扯淡(蛋)”

"nzgby"被你说是狼狗。

"jeanhuangxj"呢,被你质问:“你怎么就觉得你有资格在一个公共的言论平台上教别人怎样做?你以为你是谁?”

"pottery"呢,被你说是“映射版主,什么意思嘛?冲我来”

可见你的确是来找茬的。不是来看贴的。也不允许别人发表别人的见解,别人一发表了,你就开始放屁,流露出你的狐臊气味,你有没有看到,因为你,这个帖子已经基本上跑题了,都快作废了。作废的军功章里有我的一半也有你的一半。不算挖苦人吧?

这么说吧,你就是一个到处卖弄,又到处招人厌恶的SB胚子.

我会做一个详细的报告出来,发起一个投票公告,看看家园有多少人厌恶和讨厌你。你就等的好好享受公众对你的投票吧!

有必要的话,我们会建议系统管理员从数据库里删除你(当然你可以再注册,但是那样的话,你的老实点以后)。 家园虽然是个自由的平台,但也不是让你这种人可以肆意破坏的,因为家园的宗旨是让大家在这里互相帮助,互相讨论有关移民。不是让你这种2b来练嘴的,不是让你这种2b来浪费大家的时间的。明白了吗:2B?

plumbin : 2012-02-06#21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建议楼主把美文在一楼放一份完整的,免得我这种腿脚不利索的(老版本手机)爬得辛苦。谢谢了!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6#21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建议楼主把美文在一楼放一份完整的,免得我这种腿脚不利索的(老版本手机)爬得辛苦。谢谢了!

我代劳了。~~


近日加拿大移民部连续放风,要对加拿大技术移民进行改革,而新的规则很可能会在今年的7月1日实行。种种迹象表明,加拿大这次的改革,将很可能是颠覆性的,是“釜底抽薪”,而不是象以前一样的“扬汤止沸”,其影响将会非常深远,各位移友不得不有所准备,以免到时措手不及。

为什么会进行这个改革,究竟会如何改,我不揣浅陋,对加拿大技术移民政策进行详细分析和大胆猜测,希望对移友有所帮助。

追根溯源,事情还得从2002年6月28日说起。

2002年的6月28日是加拿大移民史上一个里程碑式的日期。在此之间,加拿大实行的是旧移民法,技术移民最重要的是职业因素,每个职业的得分不同,理工科的职业得分要高,工程师类职业必须要进行CCPE认证。很多职业,如医生、护士、律师等,是属于“限制职业”(restricted occupation),是不能移民的,就连我们现在最熟悉的1122,也细分为1122.1和1122.2,而只有后者才有职业分,才可以移民。

但是,这一切,从2002年6月28日以后就全变了。

2002年6月28日实行了新的《移民与难民保护法》,同时出台了与之配套的《移民与难民保护条例》,彻底把以前的法规颠覆了,技术移民只要过去十年中有至少一年的在NOC的0,A,B的工作经验,则无论任何职业,即可申请。虽然当时也规定了工作经验必须不能是“限定职业”,但同时用括弧注明:at the time of publication there is no restricted occupation.

申请人的评估因素分为6个,即教育,语言能力,工作经验,年龄,既定工作,适应能力。总分100分,评分标准(下面会分项细述),沿用至今一直未变。

通过分数刚开始是75分。这个分数,显然是中国绝大多数的申请人是无可企及的,申请人数由原来的热火朝天一下子骤减到几乎无人问津自是情理之中。当时的移民中介还是以技术移民为主,而新法的规则把许多中介逼到了关门的边缘。移民局一看扛不住了,于02年的9月份就把通过分由75分降为67分,这个分数线一直沿续至今。

我对于02年9月这个日期记忆很深该,因为我记得那一年新西兰也提高了移民门槛,当年公司在报纸上做广告,我拟的广告词是“新西兰一夜秋风,加拿大柳暗花明”,自我感觉很好,现在想起来还小小地得意一下。

技术移民的黄金时期

降分后的2002到2004年是加拿大技术移民的黄金时期。那时候审理速度非常快,最快的有递交材料到ME15天;条件非常宽松,不够67分的也可以通过,有一个成功客户是个单身本科,工作经验只有两年,得分只有57分;材料要求也相对宽松,中国学历不需要清华认证,并且一些申请人,整体条件不错,没有提交雅思,只提交了一个说明并附带了一些用英文的材料(如EMAIL等),照样也可通过。犹记得当时有一个公司叫中*宸,广告做得甚嚣尘上,我相信当时它的宣传虽有夸大之处,但也真实反映了当时宽松的移民政策。之后随着政策收紧,这个公司的很多说法就受到质疑,最终一移友在家园里进行揭露,它终于HOLD不住,悄然收场,不知所终:固一时之雄也,而今安在哉。思想至此,顿有沧海桑田之慨,移民公司的起起落落,何可胜道也哉。

简化申请程序罪恶的源薮

到了2006年,直线增长的申请数量终于使移民局不堪重负难以消化,审理周期也拖得越来越长,全套申请材料递进去排队等待审理,等到审理时,就已经是两三年之后,很多材料如雅思、无犯罪、工作等都已过期需要更新,使得初始递交的支持材料变得无甚意义。于是2006年9月1日,时任移民局长范茵莉(女)想出了一招,叫简化申请程序(simplified application process; SAP),即只递3页的申请表格,交申请费,占个位子排队等待审理,在收到通知后的120天内递交全套材料,启动审理程序。

In my humble opinion,范茵莉的这一举措招棋实在是加拿大移民史上最臭的一着,可以说是此后所有以后技术移民政策越收越紧的根源和罪魁祸首。面对着越来越多的积案,移民局不是积极采取措施,修改条例,迅速消化,从而提高门槛,减少积案;而是消极应对,不作为,只图程序上省事。SAP的出台,不但丝毫未减少积案,反而因为程序简化,吸引了更多的SWING申请人加入到排队的行列中来:反正不递交其它材料,先排着队再说呗,使积案这得更加严重。到了2008年的2月27日,联邦移民积压的申请人数已高达96万多,其中60多万、三分之二的人是联邦技术移民。这个积压的包袱至今仍压得移民局喘不过气来,现在仍有很多(大约一半,即30万)的SAP申请人至今仍在望眼欲穿苦苦等待。;而正是因为积案,才引发了后来一系列的政策越来越紧,名额越来越少,数不尽的潜在申请人因为之后的新政而被永远挡在加拿大技术移民的门外。

移民官指令时期(Ministerial Instruction Era)

从这一节开始,争取每一节都加一小标题。

大量积案终于迫使移民局出台限制性政策以抬高门槛,遏制申请数量。而之后的新移民政策大家都已耳熟能详:

227:2008年11月28日修改《移民与难民保护法》,决定从当年开始,实行“快速移民行动计划(Action Plan for Faster Immigration),即移民部长每年根据加拿大劳力市场情况,制定“部长指令”(Ministerial Instruction),发布需求职业清单,只有过去10年有至少一年全职的、属求职业名单之一的工作经验的申请人,才有资格申请。第一次部长指令将移民职业限定为38类,无名额限制,新规则自2008年2月27日实行。

626:2010年6月26日,发布第二次部长指令,将移民职业限定为29类,年度名额限定为整体2万个申请,每个职业的申请人数为1000个封顶。

71:2011年7月1日,第三次部长指令正式实施,维持29类职业,年度名额减一半,即总申请数1万、每类职业500个封顶。

部长指令卓有成效(Ministerial Instruction Is Effective)

应该说,这个所谓的"快速移民行动计划"还是卓有成效的,一方面审理速度确实加快了不少(227刚开始时,顺利的申请人8、9个月都可获签),另一方面申请数量很到了严格控制,使移民官可以腾出更多的时间去消化积案,移民部数字显示,从2008年227到2011年11月,技术移民的积案已减少一半约32万。这个数字值得玩味:加拿大在此三年间联邦技术移民的总人数约为5.5万/年,假定其中的2/3为227以前的旧案,则每年旧案的移民人数约为3.7万,三年总计约为10万,换言之,已审理的30万个积案,只有10万个成功了,另外20万或者被拒,或者自动放弃申请,通过率只有30%左右,算起来真有点触目惊心。

现在我们剥茧抽丝,终于接近了问题的实质:即既然“部长指令”这个政策看起来很有弹性,每年可视加拿大劳力市场情况随时更新职业清单,也可以视积案及劳动力市场情况随意制定案件接收封顶数(CAP),那么大可以继续沿用这个指令。要知道,要进行改动,将会涉及到《移民与难民保护法》及《条例》以及很多方面的修改,那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事实上,11年的指令就是沿用了10年,只不过是将数量削减一半而已,“小车不倒往前推”,凑合着过吧。

果真如此,我就该save my breath,不在这里浪费时间讨论,洗巴洗巴睡了。

内容预告,无悬念

刚才把接下来想写的内容列了个题纲,我会努力照着这个思路写下去,每个点单独阐述,因此这个贴子将可能很长,想看的同学可做好持久战的准备,不想看的同学只看此提纲可也。余岂好长文哉,余不得已也。
这个提纲也可帮助同学们梳理一下本文的主旨,因为我这个文章不是小说创作,不需要那么多的悬念。当然,实际写的时候可能会与题纲有出入,写文章本身就是创造的过程嘛。
1. “部长指令制”存在的问题,扬汤止沸
a) 部长指令仅仅是在现有的技术移民规则下做的修修补补,未触动根本问题
b)29类职业大致分析
c) 部长指令的目的没办法实现
d) 想要的人去不了
e) 已去的人干不了,人才浪费
2. 现在移民体制的问题
a) 设立的移民资格不合理
i. 以前的资格要求:过去10年中至少一年的0,A,B类工作经验
ii. 现在的资格要求:过去10年中至少一年的属于需求类职业的工作经验
iii. 问题:
1. 门槛太低
2. 只评估以前的工作经验,没有考虑到到加拿大的“可就业性”(employability)
b) 给分系数不合理
i. 偏向于高学历:
ii. 偏向于已婚
iii. 对年轻单身不公平

c) 六项得分因素逐项分析
3. 整体走向
a) 技术移民的宗旨或目标
i. 使移民利益使所有份共享
ii. 吸引劳力市场真正需要的人才
iii. 快速审案
iv. 吸引真正能够从事本业的人才(人尽其才):这才是本文的主旨
b) 移民项目多元化
i. 保留技术移民总名额
ii. 扩大省提名份额(省提名改革本文不作论述,如时间允许,可俟之来日)
iii. 扩大经验类移民,包括博士移民
iv. 鼓励既定工作移民(最大的问题就是如何杜绝做假的问题,而这个问题似乎是个死结)
v. 缩小联邦技术移民比例
c) 联邦技术移民变法(最近已经数次放风了)
i. 抬高移民资格ELIGIBILITY REQUIREMENTS
ii. 修改打分体系
iii. 对年轻申请人有利
iv. 对技工类(蓝领)有利
v. 抬高英语分比例
vi. 引进职业评估机制(可能是最有效的办法,也可能是最难的改革)

irishbanshee : 2012-02-06#21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还有人要扯我的蛋,X我的妈,2B铅笔……,我不也很克制吗?

下流的话我不应,我更不用下流话回应。

你要平衡论述,必能诱导性选择资料。平衡论述也是言论自由的要义之一。好吗?

你知道为什么有人想要扯你的蛋?X你的妈?2b你的铅笔?都是因为你是个超级贱人。 你不是什么家园骂人NO.1, 而是家园的贱人No.1。

这个帖子已经这样了,没救的必要了,建议杏花春雨另开新帖,我们还是想继续看杏花春雨的关于“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的后续部分。或者有可能的话,把这个帖子里有关斗嘴的跟贴都删了吧!。

“anxioustogetmoving”, 你别再卖弄了,回去歇会。适当反省一下,如果单是我一个人说你,也许是我的问题,但是这么多人都在说你,你就得从自身找一下原因了,真的。我这是在帮你。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6#21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你知道为什么有人想要扯你的蛋?X你的妈?2b你的铅笔?都是因为你是个超级贱人。 你不是什么家园骂人NO.1, 而是家园的贱人No.1。

这个帖子已经这样了,没救的必要了,建议杏花春雨另开新帖,我们还是想继续看杏花春雨的关于“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的后续部分。或者有可能的话,把这个帖子里有关斗嘴的跟贴都删了!吧。

贱人No.1,也罢。与你同行!

又要指挥杏花春雨干嘛不干嘛,你指挥人有瘾啊!

我也想看,我更要顶!!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6#21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你知道为什么有人想要扯你的蛋?X你的妈?2b你的铅笔?都是因为你是个超级贱人。 你不是什么家园骂人NO.1, 而是家园的贱人No.1。

这个帖子已经这样了,没救的必要了,建议杏花春雨另开新帖,我们还是想继续看杏花春雨的关于“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的后续部分。或者有可能的话,把这个帖子里有关斗嘴的跟贴都删了吧!。

“anxioustogetmoving”, 你别再卖弄了,回去歇会。适当反省一下,如果单是我一个人说你,也许是我的问题,但是这么多人都在说你,你就得从自身找一下原因了,真的。我这是在帮你。
(少来!我不吃你这套!)


一车的人,都得了流行感冒,碰巧有个人没得,没得还成罪过了?

多未必就是对的,少更不见就是错!

我的毛病就是逞强好胜。你在这里,我逞定了,我胜定了。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6#21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你知道为什么有人想要扯你的蛋?X你的妈?2b你的铅笔?都是因为你是个超级贱人。 你不是什么家园骂人NO.1, 而是家园的贱人No.1。

这个帖子已经这样了,没救的必要了,建议杏花春雨另开新帖,我们还是想继续看杏花春雨的关于“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的后续部分。或者有可能的话,把这个帖子里有关斗嘴的跟贴都删了吧!。

“anxioustogetmoving”, 你别再卖弄了,回去歇会。适当反省一下,如果单是我一个人说你,也许是我的问题,但是这么多人都在说你,你就得从自身找一下原因了,真的。我这是在帮你。

你都卖到2B了,我依然守着论辩的底线。

plumbin : 2012-02-06#21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本意是希望能贴到第一楼的,不过还是谢谢代劳啊!
一方面,要爬到这楼也不容易。另一方面,刚才发现该网页其实也是可以选择只看楼主的楼层的。不过不管怎样,这样子一来,很多网友的精彩回帖就看不到了。只能算是有得有失罢!

irishbanshee : 2012-02-06#22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你都卖到2B了,我依然守着论辩的底线。

你和阿q没有区别,外面受了气,回来精神胜利一把:“啊,我anxioustogetmoving又赢了”,行,就这么来吧。

还尼玛论辩的底线?轮你妹呀。谁和你论过辩了?那叫论辩吗?你知道不知道什么叫论辩?

我觉得我摇晃一下你的大脑袋,仿佛都能听到里面那些绿色大便哗啦哗啦作响的声音。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6#22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本意是希望能贴到第一楼的,不过还是谢谢代劳啊!
一方面,要爬到这楼也不容易。另一方面,刚才发现该网页其实也是可以选择只看楼主的楼层的。不过不管怎样,这样子一来,很多网友的精彩回帖就看不到了。只能算是有得有失罢!

得比失好!其他帖子不看也罢,落个耳根清静。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6#22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你和阿q没有区别,外面受了气,回来精神胜利一把:“啊,我anxioustogetmoving又赢了”,行,就这么来吧。

还尼玛论辩的底线?轮你妹呀。谁和你论过辩了?那叫论辩吗?你知道不知道什么叫论辩?

我觉得我摇晃一下你的大脑袋,仿佛都能听到里面那些绿色大便哗啦哗啦作响的声音。

人身攻击口出秽言根本就是色厉内荏理屈辞穷的表现。

一味自说自话没有技术含量的谩骂,是知识匮乏的表现。

技穷的动物是嘛?驴!你知道吗?

kelvinjun : 2012-02-06#22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平等讨论,理当如此;
言辞过激,可以理解;
小小自恋,尤为不可?
秽语谩骂,坚决开火;
冒充公允,太过自我;
言论自由,民主民粹,
围观热闹,蝗虫群众,
家园论坛,精神家园;
和而不同,真知互现。

这位同志,听我一句劝,别折腾了,这里的话题是“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是给你宣传你所谓言论自由并膨胀自我单挑斗嘴的空间,真的建议另辟蹊径,否则大家看着都闹心。能听劝才是善莫大焉!Bless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6#22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这位同志,听我一句劝,别折腾了,这里的话题是“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是给你宣传你所谓言论自由并膨胀自我单挑斗嘴的空间,真的建议另辟蹊径,否则大家看着都闹心。能听劝才是善莫大焉!Bless

我一直都围绕“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看看前面的帖子就明白了。

可是有人总咬我不放。这也愿得我吗?

谢谢你劝我。You have no right to judge me. 我听你劝。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6#22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这位同志,听我一句劝,别折腾了,这里的话题是“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是给你宣传你所谓言论自由并膨胀自我单挑斗嘴的空间,真的建议另辟蹊径,否则大家看着都闹心。能听劝才是善莫大焉!Bless

自己闹心可能不假。大家闹心倒未必。顺便问一句:大家都包括谁?没准儿里面有人看着直乐呢!其实我也很闹心。

irishbanshee : 2012-02-06#22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贱人No.1,也罢。与你同行!

又要指挥杏花春雨干嘛不干嘛,你指挥人有瘾啊!

我也想看,我更要顶!!

哈!真有意思。我原来以为你只是喜欢卖弄几个文字的小丑而已,看到这里觉得你的问题更大了。你仔细张开你的眼睛回过头看看,我说的是“建议” 而非 “指挥”。 我何时想指挥杏花春雨了?

“建议” 和 “指挥”可不是什么同义词,你要不信的话,去同义辞林查一下去。“建议” 和 “指挥”的区别,小学生都知道。 要不你去学校请教一下他们?

将“建议” 看成 “指挥”,你眼睛长的腚上了?还是长的蛋上了?看样子我还真的需要给你扯扯蛋。

“建议” 和 “指挥”都尼玛分不清,还尼玛想和别人辩论?你需要回去补补中文了,从幼儿园开始。

Apex : 2012-02-06#22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吵架的赶紧滚蛋!这个贴子不是你们开的,识相点自己一边玩去。只顾自己不顾他人,这就是你们这些人渣的素质!老子移民就是再不想看到你们这些丑陋的中国人!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6#22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哈!真有意思。我原来以为你只是喜欢卖弄几个文字的小丑而已,看到这里觉得你的问题更大了。你仔细张开你的眼睛回过头看看,我说的是“建议” 而非 “指挥”。 我何时想指挥杏花春雨了?

“建议” 和 “指挥”可不是什么同义词,你要不信的话,去同义辞林查一下去。“建议” 和 “指挥”的区别,小学生都知道。 要不你去学校请教一下他们?

将“建议” 看成 “指挥”,你眼睛长的腚上了?还是长的蛋上了?看样子我还真的需要给你扯扯蛋。(千万把握扯舒服喽,姐姐!)

“建议” 和 “指挥”都尼玛分不清,还尼玛想和别人辩论?你需要回去补补中文了,从幼儿园开始。

别装着懂天津话的样子。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6#22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吵架的赶紧滚蛋!这个贴子不是你们开的,识相点自己一边玩去。只顾自己不顾他人,这就是你们这些人渣的素质!老子移民就是再不想看到你们这些丑陋的中国人

移出去了,还是中国人,依然丑陋,怎么办?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6#23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吵架的赶紧滚蛋!这个贴子不是你们开的,识相点自己一边玩去。只顾自己不顾他人,这就是你们这些人渣的素质!老子移民就是再不想看到你们这些丑陋的中国人!

什么时候阁下成“你们”之外了?

乌鸦落到猪身上了吧?

tzhjqy : 2012-02-06#23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新政的目的肯定是为了获取更符合加国市场需求的移民。

当然,对于积案,移民局一直努力试图快速消化,自08年至今积案已消化一半是个事实。只有将包袱甩掉了,才可轻装上阵,才可“快速引进符合劳力市场需求的工人”。

至于新旧案的比例,移民局从未明确,所以不好确定。

楼主这点说的是有道理的,对于积案无论符不符合要求,只要在申请时符合要求且分数够了,就应该处理,这才是民主的国家。

杏花春雨 : 2012-02-07#23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FONT=宋体]部长指令[/FONT][FONT=宋体],扬汤止沸[/FONT]

[FONT=宋体]部长指令的实施是在加拿大技术移民积案高达[/FONT]64[FONT=宋体]万人、审理周期可能长达[/FONT]6[FONT=宋体]年的背景下出炉的,其目标很明确:一是遏制积案,二是快速审理(努力在[/FONT]6[FONT=宋体]个月到一年的时间结案),三是引进加拿大劳动市场需求的工人。[/FONT]

Why the Action Plan for Faster Immigration’s instructions are necessary
With a backlog of over 900,000 people, two thirds of them federal skilled worker applicants, wait times can be as long as six years. The instructions make the system more efficient and competitive. They enable CIC to keep the federal skilled worker backlog from growing, to reduce wait times and to assess new applications according to Canada’s labour market needs.
The instructions will also help to ensure that the newcomers welcomed in the federal skilled worker category respond to Canada’s economic needs and reinforce public support for immigration.

[FONT=宋体]为此目的,部长指令可以说步步紧逼,由[/FONT]38[FONT=宋体]类而[/FONT]29[FONT=宋体]类、[/FONT]20000[FONT=宋体]个申请再到现在的[/FONT]29[FONT=宋体]类、[/FONT]10000[FONT=宋体]个申请,一边削减职业,一边限定名额,却也收效显著,申请人数顿减,审理速度加快,积案大大减少。[/FONT]

[FONT=宋体]但是,部长指令制却仅仅是扬汤止沸,却不是釜底抽薪,技术移民存在的根本性问题并示触及。[/FONT]

[FONT=宋体]迄今为止的三道部长指令,除了限定移民职业和申请人数的,对技术移民的评估资格以及评分标准基本没有触及。唯一的评分标准的变化是对雅思的评分,将以前英语雅思[/FONT]7[FONT=宋体]分为[/FONT]High[FONT=宋体]改为说读写[/FONT]6.5[FONT=宋体]听[/FONT]7.5[FONT=宋体]为[/FONT]High[FONT=宋体],把[/FONT]5[FONT=宋体]分为[/FONT]Moderate [FONT=宋体]改为写作[/FONT]5.0[FONT=宋体]、其它三项[/FONT]5.5[FONT=宋体]。这只是个细微的改动,对多数申请人、对移民体系都没有什么影响。而加拿大技术移民政策失败的根源却恰恰是因为资格要求及评估标准。[/FONT]

[FONT=宋体]部长指令的目的之三是引进加拿大劳力市场需要的人才,可是这个目的却远未达到,实现这个目标,远不是每年找相关单位开会讨论讨论,再拿出个职业清单就万事大吉;而必须从根本上改变现有的技术移民资格要求及评分标准。[/FONT]

[FONT=宋体]让我们先来对所谓的需求职业清单进行分析。[/FONT]

拉菲 : 2012-02-07#23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我的理解:加拿大不会实行什么釜底抽薪的政策,毕竟地广人稀,需要大量的移民,这一国情决定了不会出台关门政策,发现政策有失误之处,就改正,在我看来,最近10年出台的政策,只有简化的91政策算是失误,91没带来任何好处,却使得积案大大增加,38类和29类大大缩减了可以申请的移民数量,至于积案一直没处理完,这实在算不得什么大问题,再有几年的时间91也会成为历史

其他的可能:1、倾向于留学生,让留学生移民更容易,这个很好理解,留学生待了几年语言也解决了,不用再出钱培训了,再者留学也拉动了经济,学出来的更容易就业。从哪方面比都比移民过来的容易
2、倾向于技工,语言要求变高,毕竟没有语言其他的无从谈起。

不论怎么改,我相信会处理完91,旧政,227,这些尾巴的
[FONT=宋体]部长指令[/FONT][FONT=宋体],扬汤止沸[/FONT]

[FONT=宋体]部长指令的实施是在加拿大技术移民积案高达[/FONT]64[FONT=宋体]万人、审理周期可能长达[/FONT]6[FONT=宋体]年的背景下出炉的,其目标很明确:一是遏制积案,二是快速审理(努力在[/FONT]6[FONT=宋体]个月到一年的时间结案),三是引进加拿大劳动市场需求的工人。[/FONT]

Why the Action Plan for Faster Immigration’s instructions are necessary
With a backlog of over 900,000 people, two thirds of them federal skilled worker applicants, wait times can be as long as six years. The instructions make the system more efficient and competitive. They enable CIC to keep the federal skilled worker backlog from growing, to reduce wait times and to assess new applications according to Canada’s labour market needs.
The instructions will also help to ensure that the newcomers welcomed in the federal skilled worker category respond to Canada’s economic needs and reinforce public support for immigration.

[FONT=宋体]为此目的,部长指令可以说步步紧逼,由[/FONT]38[FONT=宋体]类而[/FONT]29[FONT=宋体]类、[/FONT]20000[FONT=宋体]个申请再到现在的[/FONT]29[FONT=宋体]类、[/FONT]10000[FONT=宋体]个申请,一边削减职业,一边限定名额,却也收效显著,申请人数顿减,审理速度加快,积案大大减少。[/FONT]

[FONT=宋体]但是,部长指令制却仅仅是扬汤止沸,却不是釜底抽薪,技术移民存在的根本性问题并示触及。[/FONT]

[FONT=宋体]迄今为止的三道部长指令,除了限定移民职业和申请人数的,对技术移民的评估资格以及评分标准基本没有触及。唯一的评分标准的变化是对雅思的评分,将以前英语雅思[/FONT]7[FONT=宋体]分为[/FONT]High[FONT=宋体]改为说读写[/FONT]6.5[FONT=宋体]听[/FONT]7.5[FONT=宋体]为[/FONT]High[FONT=宋体],把[/FONT]5[FONT=宋体]分为[/FONT]Moderate [FONT=宋体]改为写作[/FONT]5.0[FONT=宋体]、其它三项[/FONT]5.5[FONT=宋体]。这只是个细微的改动,对多数申请人、对移民体系都没有什么影响。而加拿大技术移民政策失败的根源却恰恰是因为资格要求及评估标准。[/FONT]

[FONT=宋体]部长指令的目的之三是引进加拿大劳力市场需要的人才,可是这个目的却远未达到,实现这个目标,远不是每年找相关单位开会讨论讨论,再拿出个职业清单就万事大吉;而必须从根本上改变现有的技术移民资格要求及评分标准。[/FONT]

[FONT=宋体]让我们先来对所谓的需求职业清单进行分析。[/FONT]

irishbanshee : 2012-02-07#23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别装着懂天津话的样子。

我还用装吗?我本来就懂!你我都不要在这里占据版主宝贵的空间了。
你, anxioustogetmoving, 敢不敢跟我单开一个贴子对攻?
就你和我,敢不敢?

tony9721 : 2012-02-07#23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支持楼主的帖子,
不过个人认为很难处理完91等,会处理是一定的!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7#23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我还用装吗?我本来就懂!你敢不敢跟我单开一个贴子对攻?就你和我,敢不敢?

Oh, fuck off! I'm tired of your bullshits!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7#23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FONT=宋体]部长指令[/FONT][FONT=宋体],扬汤止沸[/FONT]

[FONT=宋体]部长指令的实施是在加拿大技术移民积案高达[/FONT]64[FONT=宋体]万人、审理周期可能长达[/FONT]6[FONT=宋体]年的背景下出炉的,其目标很明确:一是遏制积案,二是快速审理(努力在[/FONT]6[FONT=宋体]个月到一年的时间结案),三是引进加拿大劳动市场需求的工人。[/FONT]

Why the Action Plan for Faster Immigration’s instructions are necessary
With a backlog of over 900,000 people, two thirds of them federal skilled worker applicants, wait times can be as long as six years. The instructions make the system more efficient and competitive. They enable CIC to keep the federal skilled worker backlog from growing, to reduce wait times and to assess new applications according to Canada’s labour market needs.
The instructions will also help to ensure that the newcomers welcomed in the federal skilled worker category respond to Canada’s economic needs and reinforce public support for immigration.

[FONT=宋体]为此目的,部长指令可以说步步紧逼,由[/FONT]38[FONT=宋体]类而[/FONT]29[FONT=宋体]类、[/FONT]20000[FONT=宋体]个申请再到现在的[/FONT]29[FONT=宋体]类、[/FONT]10000[FONT=宋体]个申请,一边削减职业,一边限定名额,却也收效显著,申请人数顿减,审理速度加快,积案大大减少。[/FONT]

[FONT=宋体]但是,部长指令制却仅仅是扬汤止沸,却不是釜底抽薪,技术移民存在的根本性问题并示触及。[/FONT]

[FONT=宋体]迄今为止的三道部长指令,除了限定移民职业和申请人数的,对技术移民的评估资格以及评分标准基本没有触及。唯一的评分标准的变化是对雅思的评分,将以前英语雅思[/FONT]7[FONT=宋体]分为[/FONT]High[FONT=宋体]改为说读写[/FONT]6.5[FONT=宋体]听[/FONT]7.5[FONT=宋体]为[/FONT]High[FONT=宋体],把[/FONT]5[FONT=宋体]分为[/FONT]Moderate [FONT=宋体]改为写作[/FONT]5.0[FONT=宋体]、其它三项[/FONT]5.5[FONT=宋体]。这只是个细微的改动,对多数申请人、对移民体系都没有什么影响。而加拿大技术移民政策失败的根源却恰恰是因为资格要求及评估标准。[/FONT]

[FONT=宋体]部长指令的目的之三是引进加拿大劳力市场需要的人才,可是这个目的却远未达到,实现这个目标,远不是每年找相关单位开会讨论讨论,再拿出个职业清单就万事大吉;而必须从根本上改变现有的技术移民资格要求及评分标准。[/FONT]

[FONT=宋体]让我们先来对所谓的需求职业清单进行分析。[/FONT]

"部长指令",扬汤止沸 ---- 赞同此说。

CIC“积案减半至32万”就是因为“部长指令”(380-38-29)的“小管进”造成的。是进和出的速度差异造成的。

积案基本没动也是事实。

irishbanshee : 2012-02-07#23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Oh, fuck off! I'm tired of your bullshits!

没错!这就是我要你有的感受!让你感受感受“讨厌”是什么感觉,让你感受“被别人烦”是什么感觉。

很长时间以来,你招惹了多少人?让多少人感到了烦?好多人都对你想说的就是这句话:“fuck off!”。只不过没有一个狠点的角色来收拾你。我就是你的终结者!我的出现让你也觉得烦了,腻了,甚至都累了?那就对了,这就叫以烦治烦。我今年一年休假,没事,我今后就是在这个论坛上定期的收拾你。你跑哪里,我跟哪里。

哪位同学要是觉得又被这个叫anxioustogetmoving的shit给骚扰了,给漫骂了,就给我留个言,我免费帮你们修理他,免费帮你们骚扰他。我给家园做义工做定了!嘿嘿!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7#23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没错!这就是我要你有的感受!让你感受感受“讨厌”是什么感觉,让你感受“被别人烦”是什么感觉。

很长时间以来,你招惹了多少人?让多少人感到了烦?好多人都对你想说的就是这句话:“fuck off!”。只不过没有一个狠点的角色来收拾你。我就是你的终结者!我的出现让你也觉得烦了,腻了,甚至都累了?那就对了,这就叫以烦治烦。我今年一年休假,没事,我今后就是在这个论坛上定期的收拾你。你跑哪里,我跟哪里。

哪位同学要是觉得又被这个叫anxioustogetmoving的shit给骚扰了,给漫骂了,就给我留个言,我免费帮你们修理他,免费帮你们骚扰他。我给家园做义工做定了!

我 fuck 你 off! ―― 还分得清前后吗??

irishbanshee : 2012-02-07#24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我 fuck 你 off! 还分得清前后吗??

哎,我提醒你,你违规了啊!根据你的傻逼规则,1)你,anxioustogetmoving,作为一个傻逼,是不许使用下流语言的,2)当别人使用下流语言时,你,anxioustogetmoving,再次作为一个傻逼,是不会用下流语言回应的。

你违规了,是被气的吧。你还真生气了。2傻逼。

你看你也是可以说脏话的嘛,这多好呀。你说你装b装了这么久,还是没法装下去了。真好!你别这么生气,下去喝杯肝炎患者的尿液休息一下,等你喝完了,我有更让你舒服的。

你不是说特想让我给你扯扯你的蛋吗?还想让扯舒服,我还没扯呢,你倒恼了,你没有诚意,你没有让别人给你扯蛋的诚意。超级鄙视你!

还有,下一次骂我的时候,别用fuck off了,太不给力了,用点别的吧。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7#24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拉菲兄的看法我是基本同意的。

部长指令都在围着职业打转。无论什么,都拿“职业需要”说事儿。

现在CIC不是在鼓噪吹风铺垫"优先雇佣申请"吗?试想,一个和加拿大无甚渊源的外国人被加拿大公司雇用然后就会获得优先审批,这几本上就是扯淡,变相的say no。

目下很多方面,CIC官方文稿、部长讲话、媒体报道、专家分析、咨询机构研究报告……都在为“大变”吹风。那就是说“大变”肯定要来了。


[FONT=宋体]部长指令[/FONT][FONT=宋体],扬汤止沸[/FONT]

[FONT=宋体]部长指令的实施是在加拿大技术移民积案高达[/FONT]64[FONT=宋体]万人、审理周期可能长达[/FONT]6[FONT=宋体]年的背景下出炉的,其目标很明确:一是遏制积案,二是快速审理(努力在[/FONT]6[FONT=宋体]个月到一年的时间结案),三是引进加拿大劳动市场需求的工人。[/FONT]

Why the Action Plan for Faster Immigration’s instructions are necessary
With a backlog of over 900,000 people, two thirds of them federal skilled worker applicants, wait times can be as long as six years. The instructions make the system more efficient and competitive. They enable CIC to keep the federal skilled worker backlog from growing, to reduce wait times and to assess new applications according to Canada’s labour market needs.
The instructions will also help to ensure that the newcomers welcomed in the federal skilled worker category respond to Canada’s economic needs and reinforce public support for immigration.

[FONT=宋体]为此目的,部长指令可以说步步紧逼,由[/FONT]38[FONT=宋体]类而[/FONT]29[FONT=宋体]类、[/FONT]20000[FONT=宋体]个申请再到现在的[/FONT]29[FONT=宋体]类、[/FONT]10000[FONT=宋体]个申请,一边削减职业,一边限定名额,却也收效显著,申请人数顿减,审理速度加快,积案大大减少。[/FONT]

[FONT=宋体]但是,部长指令制却仅仅是扬汤止沸,却不是釜底抽薪,技术移民存在的根本性问题并示触及。[/FONT]

[FONT=宋体]迄今为止的三道部长指令,除了限定移民职业和申请人数的,对技术移民的评估资格以及评分标准基本没有触及。唯一的评分标准的变化是对雅思的评分,将以前英语雅思[/FONT]7[FONT=宋体]分为[/FONT]High[FONT=宋体]改为说读写[/FONT]6.5[FONT=宋体]听[/FONT]7.5[FONT=宋体]为[/FONT]High[FONT=宋体],把[/FONT]5[FONT=宋体]分为[/FONT]Moderate [FONT=宋体]改为写作[/FONT]5.0[FONT=宋体]、其它三项[/FONT]5.5[FONT=宋体]。这只是个细微的改动,对多数申请人、对移民体系都没有什么影响。而加拿大技术移民政策失败的根源却恰恰是因为资格要求及评估标准。[/FONT]

[FONT=宋体]部长指令的目的之三是引进加拿大劳力市场需要的人才,可是这个目的却远未达到,实现这个目标,远不是每年找相关单位开会讨论讨论,再拿出个职业清单就万事大吉;而必须从根本上改变现有的技术移民资格要求及评分标准。[/FONT]

[FONT=宋体]让我们先来对所谓的需求职业清单进行分析。[/FONT]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7#24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Again, fuck off!!

哎,我提醒你,你违规了啊!根据你的傻逼规则,1)你,anxioustogetmoving,作为一个傻逼,是不许使用下流语言的,2)当别人使用下流语言时,你,anxioustogetmoving,再次作为一个傻逼,是不会用下流语言回应的。

你违规了,是被气的吧。你还真生气了。2傻逼。

你看你也是可以说脏话的嘛,这多好呀。你说你装b装了这么久,还是没法装下去了。真好!你别这么生气,下去喝杯肝炎患者的尿液休息一下,等你喝完了,我有更让你舒服的。

你不是说特想让我给你扯扯你的蛋吗?还想让扯舒服,我还没扯呢,你倒恼了,你没有诚意,你没有让别人给你扯蛋的诚意。鄙视你!

irishbanshee : 2012-02-07#24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Again, fuck off!!

你没词喽,认输喽。那就让我们谈谈滚蛋的事吧。因为是你掀起这个风波的,所以,不管我滚不滚,你是要先滚蛋的。

你,anxioustogetmoving,给我从这里帖子里滚出去!滚的越远越好,别你妈给我们91的丢人显眼了。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7#24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你没词喽,认输喽。那就让我们谈谈滚蛋的事吧。因为是你掀起这个风波的,所以,不管我滚不滚,你是要先滚蛋的。

你,anxioustogetmoving,给我从这里帖子里滚出去!滚的越远越好,别你妈给我们91的丢人显眼了。

癞蛤蟆上脚面――不咬人膈应人

Again, fuck off!

irishbanshee : 2012-02-07#24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癞蛤蟆上脚面不咬人膈应人

Again, fuck off!

连续发这么多次fuck off, 为何不在一个回复里写100个fuck off. 那样的话,你骂的省劲,我也看的省劲。另外,你都骂第三次fuck off了,从修辞的角度上来说,你不该再用again了。

给你布置个小作业,等你骂第四次fuck off的时候,该用什么词来形容?

答对了,我就不骂你。 答不对的话,我就要开始问候你母亲的下部和胸部了。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07#24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连续发这么多次fuck off, 为何不在一个回复里写100个fuck off. 那样的话,你骂的省劲,我也看的省劲。另外,你都骂第三次fuck off了,从修辞的角度上来说,你不该再用again了。

给你布置个小作业,等你骂第四次fuck off的时候,该用什么词来形容?

答对了,我就不骂你。 答不对的话,我就要开始问候你母亲的下部和胸部了。

你,母牛不下牛犊――牛B坏了!

Fuck off! 你走好。

我认输。

irishbanshee : 2012-02-07#24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你,母牛不下牛犊牛B坏了!

Fuck off! 你走好。

我认输。

你这个认输的态度我不接受,哪有认输的时候还说fuck off的。你要好好的认输,就诚恳一点,礼貌一点,我以后就不找你的麻烦。你应该能看出来,我不是得理不让人的人。
好好考虑一下。你不用说其他的,干干净净的,就2个字就可以了:“认输”。 不认输的话,我前面说的还是会继续有效的,也就是说,你妈的事儿还没完呢。

jenny0317 : 2012-02-07#24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MARK

杏花春雨 : 2012-02-08#24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NOC与联邦技术移民法则

[FONT=宋体]说起[/FONT]29[FONT=宋体]类需求职业清单,甚至说起加拿大技术移民,就不得不先说说[/FONT]NOC[FONT=宋体],因为[/FONT]NOC是加拿大技术移民体系中不可分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FONT=宋体]在加拿大联邦技术移民申请中起着关键的甚至是决定性作用。技术移民技术移民,就必须要有“技术”,而这个技术,就是工作经验。但是不是所有的工作经验都可以被移民官承认,都能得分的,工作经验必须是[/FONT]NOC[FONT=宋体]中的[/FONT]Skill type “0”[FONT=宋体]或[/FONT]skill level A[FONT=宋体]或[/FONT]B[FONT=宋体]的工作经验。申请人从[/FONT]NOC[FONT=宋体]中指定一个职业,并且表明本人实质性履行了[/FONT]NOC[FONT=宋体]所描述的该职业的工作职责才能得分,而移民官在审核工作经验时,也是对照[/FONT]NOC[FONT=宋体]进行的(有关[/FONT]VO[FONT=宋体]对于工作经验的审核将在后面详细论述),所以[/FONT]NOC[FONT=宋体]对于申请人来说,是一部“葵花宝典”;对于移民官来说,是一本教课书。可惜的是,这本教课书已经过时,而这也是加拿大技术移民存在的根本问题之一,是加拿大将来技术移民改革的一个障碍,所以,我不得不在[/FONT]NOC[FONT=宋体]上花费一些时间。[/FONT]

NOC[FONT=宋体]部分将分三节介绍:[/FONT]NOC[FONT=宋体]简介;[/FONT]NOC[FONT=宋体]在技术移民中的作用及意义;[/FONT]NOC[FONT=宋体],一本过时的教课书。[/FONT]

拉菲 : 2012-02-08#25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讲到227了,先占座再看
NOC与联邦技术移民法则

[FONT=宋体]说起[/FONT]29[FONT=宋体]类需求职业清单,甚至说起加拿大技术移民,就不得不先说说[/FONT]NOC[FONT=宋体],因为[/FONT]NOC是加拿大技术移民体系中不可分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FONT=宋体]在加拿大联邦技术移民申请中起着关键的甚至是决定性作用。技术移民技术移民,就必须要有“技术”,而这个技术,就是工作经验。但是不是所有的工作经验都可以被移民官承认,都能得分的,工作经验必须是[/FONT]NOC[FONT=宋体]中的[/FONT]Skill type “0”[FONT=宋体]或[/FONT]skill level A[FONT=宋体]或[/FONT]B[FONT=宋体]的工作经验。申请人从[/FONT]NOC[FONT=宋体]中指定一个职业,并且表明本人实质性履行了[/FONT]NOC[FONT=宋体]所描述的该职业的工作职责才能得分,而移民官在审核工作经验时,也是对照[/FONT]NOC[FONT=宋体]进行的(有关[/FONT]VO[FONT=宋体]对于工作经验的审核将在后面详细论述),所以[/FONT]NOC[FONT=宋体]对于申请人来说,是一部“葵花宝典”;对于移民官来说,是一本教课书。可惜的是,这本教课书已经过时,而这也是加拿大技术移民存在的根本问题之一,是加拿大将来技术移民改革的一个障碍,所以,我不得不在[/FONT]NOC[FONT=宋体]上花费一些时间。[/FONT]

NOC[FONT=宋体]部分将分三节介绍:[/FONT]NOC[FONT=宋体]简介;[/FONT]NOC[FONT=宋体]在技术移民中的作用及意义;[/FONT]NOC[FONT=宋体],一本过时的教课书。[/FONT]

cherry7707 : 2012-02-08#25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洗耳恭听。

杏花春雨 : 2012-02-08#25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NOC简介之技术类别

NOC[FONT=宋体]的全称是[/FONT]National Occupational Classification[FONT=宋体],是加拿大人力资源和社会发展部(原来叫人力资源部)编篡的加拿大职业大全。它依据技术类别([/FONT]skill type[FONT=宋体]),技术等级[/FONT](skill level)[FONT=宋体]和技术组群,将每个职业编成四个编码,其中第一位编码代表技术类别,第二位编码代表技术等级,第三第四位编码代表技术组群。其中技术组群又可细分为主组群([/FONT]Major Group[FONT=宋体])[/FONT],[FONT=宋体]次组群([/FONT]Minor Group[FONT=宋体])和单元组群([/FONT]Unit Group[FONT=宋体]),但因为技术组群对技术移民申请人来说无甚意义,因此本文不作介绍,只介绍技术类别和技术等级。[/FONT]

1, [FONT=宋体]技术类别按从[/FONT]0-9[FONT=宋体]分为[/FONT]10[FONT=宋体]类,分别是:[/FONT]
0[FONT=宋体]:管理[/FONT]
1[FONT=宋体]:商业,金融与行政[/FONT]
2[FONT=宋体]:自然与应用科学[/FONT]
3[FONT=宋体]:医疗卫生[/FONT]
4[FONT=宋体]:社会科学,教育,政府工作人员[/FONT]
5[FONT=宋体]:文化,艺术,体育,娱乐[/FONT]
6[FONT=宋体]:销售与服务[/FONT]
7[FONT=宋体]:行业技工,交通,设备操作员[/FONT]
8[FONT=宋体]:从事第一产业的职业[/FONT]
9[FONT=宋体]:从事加工,制造与设施类职业[/FONT]
[FONT=宋体][/FONT]

拉菲 : 2012-02-08#25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Mark

tony9721 : 2012-02-08#25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支持

peteryang : 2012-02-08#25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觉得新政策一定会保留医疗行业的,加拿大不是看个医生等很久么.不过估计医生, 护士可能要一个7.5,三个7能拿到英语满分,钳工可能只要6.5,6.
如果像澳洲要求4个8那口语,作文就算了.

cuxhaven : 2012-02-08#25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好文章,谢谢。

sz_jessica01 : 2012-02-08#25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等待楼主的下文!!

杏花春雨 : 2012-02-10#25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FONT=宋体]NOC简介之技术等级[/FONT]
[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FONT][FONT=宋体]技术等级是从事一个职业通常所需要的教育类别、教育年限及工作经验。[/FONT]NOC[FONT=宋体]将技术划分为[/FONT]A[FONT=宋体]、[/FONT]B[FONT=宋体]、[/FONT]C[FONT=宋体]、[/FONT]D[FONT=宋体]四个技术等级,每个等级对应[/FONT]1-6[FONT=宋体]的一个阿拉伯数字,这个数字在[/FONT]NOC[FONT=宋体]四位编码的第二位数。[/FONT]

[FONT=宋体]需要特别注意的是,“[/FONT]0[FONT=宋体]”类职业,即管理类职业,是没有技术等级的划分的,其[/FONT]NOC[FONT=宋体]四位编码的第二位数与“技术等级”无关。[/FONT]

[FONT=宋体]技术等级与阿拉伯数字的关系如下:[/FONT]

[FONT=宋体]技术等级(字母)[/FONT]
[FONT=宋体]技术等级(数字)[/FONT]
[FONT=宋体]教育[/FONT]/[FONT=宋体]教育的性质[/FONT]
A [FONT=宋体]级:通常需要大学教育[/FONT]
1
[FONT=宋体]大学本科、硕士、博士学位[/FONT]
B [FONT=宋体]级:通常需要学院或技校培训或学徒培训[/FONT]
2 [FONT=宋体]或[/FONT] 3
[FONT=宋体]通常需要两年的学习或培训[/FONT]
C [FONT=宋体]级:通常需要中学教育[/FONT]
4 [FONT=宋体]或[/FONT] 5
1[FONT=宋体]到[/FONT]4[FONT=宋体]年的中学学习[/FONT]
D [FONT=宋体]工作岗位培训[/FONT]
6
[FONT=宋体]工作岗位培训即可[/FONT]


[FONT=宋体]了解了技术类别及技术等级,我们就会容易地了解[/FONT]NOC[FONT=宋体]编号,也会更容易地把自己的工作进行[/FONT]NOC[FONT=宋体]职业定位。[/FONT]

杏花春雨 : 2012-02-10#25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恩,哪位大侠知道如何插入表格?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10#26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恩,哪位大侠知道如何插入表格?

恭候您的雄文久矣。

试试用PrintScreen把表格做成屏幕截图,然后用“插入图片”编辑。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10#26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恩,哪位大侠知道如何插入表格?

是哪个PDF文件吧?或直接POST上来算了。

杏花春雨 : 2012-02-10#26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NOC在技术移民申请中的意义


NOC[FONT=宋体]在技术移民申请中的意义是显而易见的。[/FONT]

[FONT=宋体]第一,[/FONT][FONT=宋体]职业必须是技术类别[/FONT]0[FONT=宋体]类(即管理类)或技术等级[/FONT]A[FONT=宋体]级或[/FONT]B[FONT=宋体]级,否则工作经验不被认可。不能得分的职业很多,随便举几例:导游,银行柜员,一般办公室人员,人事办事员,出纳,一般销售人员等等等等。一个快速的检查方法是,如果你的[/FONT]NOC[FONT=宋体]的第一位编码不是[/FONT]0[FONT=宋体],而第二位编码又不是[/FONT]1[FONT=宋体]或[/FONT]2[FONT=宋体]时,那么非常可能你的职业就会因为职业级别太低而不能够得移民分。某些特定的职业,其第二位编码虽为“[/FONT]3[FONT=宋体]”,但也属于[/FONT]B[FONT=宋体]级职业,可以得分。这些职业包括:[/FONT]


Major Group 13[FONT=TimesNewRoman,Bold][/FONT]Finance, insurance and related business administrative occupations


131 Finance, insurance and related business administrative occupations





Major Group 43[FONT=TimesNewRoman,Bold][/FONT]Occupations in front-line public protection services


431 Occupations in front-line public protection services



Major Group 63[FONT=TimesNewRoman,Bold][/FONT]Service supersivors and specialized service occupations


631 Service supervisors


632 Chefs and cooks


633 Butchers and bakers


634 Specialized occupations in personal and customer services



Major Group 73[FONT=TimesNewRoman,Bold][/FONT]Maintenance and equipment operation trades


730 Contractors and supervisors, maintenance trades and heavy equipment and transport operators


731 Machinery and transportation equipment mechanics (except motor vehicle)


732 Automotive service technicians 733 Other mechanics and related repairers


736 Train crew operating occupations


737 Crane operators, drillers and blasters


738 Printing press operators and other trades and related occupations, n.e.c.


[FONT=宋体]第二,[/FONT][FONT=宋体]所从事的具体职业,必须与[/FONT]NOC[FONT=宋体]所描述的该职业的具体职责有“实质性相符”,才能得分。毫不夸张地说,如何对照[/FONT]NOC[FONT=宋体]的职责描述,结合自己的具体工作,在申请表格中写出让移民官认可的职责,并提供能足以支持此描述的支持文件,是整个移民申请中最有技术含量最高、操作最难的部分,特别是[/FONT]227[FONT=宋体]以后,职业描述往往成了移民成功与否的决定因素,有时候会差之毫厘,缪之千里,对于一些比较难的案子,偶也经常会在这部分呕心沥血煞费苦心。[/FONT]

杏花春雨 : 2012-02-10#26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恭候您的雄文久矣。

试试用PrintScreen把表格做成屏幕截图,然后用“插入图片”编辑。


谢谢,但偶也不知如何“插入图片”啊。

回去后有时间再慢慢琢磨吧。

tony9721 : 2012-02-10#26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ddding 更新

changtong : 2012-02-10#26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发帖时点击插入像表格那个图标,把表格粘贴到增加的2个“table”中间的就行了。

要插在2个中括号中间才行

阿呆 : 2012-02-10#26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联邦的今天就是魁省的明天

rengo : 2012-02-10#26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引用本帖就知道怎么发表格了

用户名 | FN | S2 | 妥投 | 状态12 | ME |DM| 备注
等13的小熊|2006-3|2008| | |2010-1-16|2011-1-5 |孩子出生补料
cyfMayflower|2006-11-8|2008-8-1|2008-11-12| | | |孩子出生补料

杏花春雨 : 2012-02-12#26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NOC[/FONT][FONT=宋体],一部大而无当的教课书[/FONT]
[FONT=宋体] [/FONT]
[FONT=宋体]然而,就是这本如此重要,被移民官审案奉为圭臬的教课书,却早已过时,并严重地阻碍了加拿大技术移民法规的改革。[/FONT]
[FONT=宋体] [/FONT]
[FONT=宋体]我对NOC,用四个字来评价:大而无当。[/FONT]
[FONT=宋体] [/FONT]
[FONT=宋体]NOC[/FONT][FONT=宋体]将加拿大的4万多个工种(job titles)归纳500多个职业。也就是说,每个职业里装了约80个job titles。这个就太粗线条了,很多完全可以单独列出的职业被归入一个职业。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比比皆是,甚至可以说充斥在每一个职业之中。[/FONT][FONT=宋体] [/FONT]
[FONT=宋体] [/FONT]
[FONT=宋体]比如,[/FONT][FONT=宋体]1111 Financial auditors and accountants[/FONT][FONT=宋体],把审计师和会计师放在了一起。而我们再来看看澳大利亚,不但将会计师和审计师分开,审计师也会划分成内审和外审;而会计师则划分成一般会计、管理会计、成本会计三个独立的职业。假定两国都需要成本会计,澳大利亚只需要引进一个移民者即可,加拿大则不得不引进数个,还不一定能保证里边有成本会计。[/FONT]
[FONT=宋体] [/FONT]
[FONT=宋体]再比如护士职业,NOC只有两类,3011注册护士和3233注册实用护士。而澳大利亚则将护士分为13类![/FONT]
[FONT=宋体] [/FONT]
[FONT=宋体]再比如IT类职业。曾几何时,IT类职业在加拿大技术移民中风光无限;而时世轮回,到了 227新政,IT类免强保留了计算机经理一个职业,而626后则一个不留。难道加拿大真的不需要任何类的职业吗?我相信不是的,正因为目前的NOC编码,才使得需求职业清单没有针对性。[/FONT]
[FONT=宋体]IT[/FONT][FONT=宋体]职业可以说是发展变化最快的职业,然而以NOC的更新速度(4年一修订,10年一调整)远远不能反映行业的变化,所以我们看NOC中对于IT职业,只有五个职业,分别是:[/FONT]​
[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FONT][FONT=宋体]2171 Information systems analysts and consultants[/FONT]​
[FONT=宋体][/FONT][FONT=宋体]2172 Database analysts and data administrators [/FONT]​
[FONT=宋体]2173 Software engineers and designers [/FONT]​
[FONT=宋体]2174 Computer programmers and interactive media developers[/FONT]​
[FONT=宋体]2175 Web designers and developers 。[/FONT]​
[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而澳大利亚则将IT类细分成15类:[/FONT]
[FONT=宋体]135111 Chief Information Officer [/FONT][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261111 ICT Business Analyst [/FONT][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261112 Systems Analyst [/FONT][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261311 Analyst Programmer [/FONT][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261312 Developer Programmer [/FONT][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261313 Software Engineer [/FONT][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261314 Software Tester [/FONT][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261399 Software & Applications Programmer NEC [/FONT][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262111 Database Administrator [/FONT][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262112 ICT Security Specialist [/FONT][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263113 Network Analyst [/FONT][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263111 Computer Network and Systems Engineer [/FONT][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263112 Network Administrator [/FONT][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263213 ICT Systems Test Engineer [/FONT][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262113 Systems Administrator[/FONT][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 [/FONT]
[FONT=宋体]移民部根据现行的NOC职业分类而设定的需求职业清单,不能够真正反映加拿大劳力市场的需求,也无法吸收到加真正需要引进的技术人才,使需求职业清单隔靴搔痒。而相比之下,澳大利亚的职业分类就很详细,很有针对性。[/FONT][FONT=宋体][FONT=宋体]所以澳大利亚的职业清单,可以指哪打哪,弹无虚发;而加拿大则是一片扫射,杀伤有限,甚至是对天射击,漫无目的。[/FONT][/FONT]
[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那么,NOC应如何修改现行的编码体制,使其更有针对性捏?其实操作起来也不难,只需要象澳大利亚一样,把NOC的四位编码,细分成5位或6位编码即可。比如,将1111分为1111-11内审师,1111-12外审师,1111-13一般会计等,1111-14成本会计等。[/FONT]
[FONT=宋体] [/FONT]
[FONT=宋体]细化NOC编码,说起来简单,但实际操作起来就非常难了,Easier said than done。因为它牵涉到很多的方面,不只是HRSDC,还有加拿大统计局,雇主,stakeholder。。。目前的NOC是每四年一次修订、每10年一次结构调整。最新的调整是2011版本,它与2006版本比,虽有大的修改,但无实质性修改。HRSDC何时才能进行结构性调整,以真正反映不断变化的劳动市场,从而为移民部制定移民需求职业清单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让我们拭目以待,但短期内作实质性修改的可能性很小,毕竟2011年刚修改过。[/FONT]
[FONT=宋体] [/FONT]
[FONT=宋体]所以说,技术移民法则的改革,任重而道远,牵一发而动全身,决不是每年刷新一次需求职业清单那么简单。在人力资源部没有彻底修改NOC编码制度之前,任何移民部的改革都是不彻底的。[/FONT]
[FONT=宋体] [/FONT]

杏花春雨 : 2012-02-12#26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FONT=宋体]29类职业清单分析[/FONT][FONT=宋体]解了[/FONT]NOC[FONT=宋体],我们再来检讨一下[/FONT]626[FONT=宋体]以来号称是加拿大紧缺职业的[/FONT]29[FONT=宋体]类职业清单,每个职业最后的数字代表截止[/FONT][FONT=宋体]2012-2-12日的递案数量。[/FONT]
[FONT=宋体]0631 Restaurant and Food Service Managers500 (Cap reached)[/FONT]
[FONT=宋体]0811 Primary Production Managers (Except Agriculture)112[/FONT]
[FONT=宋体]1122 Professional Occupations in Business Services to Management500 (Cap reached)[/FONT]
[FONT=宋体]1233 Insurance Adjusters and Claims Examiners352
2121 Biologists and Related Scientists500 (Cap reached)[/FONT]
[FONT=宋体]2151 Architects48573111 Specialist Physicians500 (Cap reached)[/FONT]
[FONT=宋体]3112 General Practitioners and Family Physicians500 (Cap reached)[/FONT]
[FONT=宋体]3113 Dentists500 (Cap reached)[/FONT]
[FONT=宋体]3131 Pharmacists500 (Cap reached)[/FONT]
[FONT=宋体]3142 Physiotherapists222[/FONT]
[FONT=宋体]3152 Registered Nurses500 (Cap reached)[/FONT]
[FONT=宋体]3215 Medical Radiation Technologists59[/FONT]
[FONT=宋体]3222 Dental Hygienists and Dental Therapists34[/FONT]
[FONT=宋体]3233 Licensed Practical Nurses473[/FONT]
[FONT=宋体]4151 Psychologists120174152 Social Workers500 (Cap reached)**1[/FONT]
[FONT=宋体]6241 Chefs115[/FONT]
[FONT=宋体]6242 Cooks281[/FONT]
[FONT=宋体]7215 Contractors and Supervisors, Carpentry Trades132[/FONT]
[FONT=宋体]7216 Contractors and Supervisors, Mechanic Trades337[/FONT]
[FONT=宋体]7241 Electricians (Except Industrial and Power System)146[/FONT]
[FONT=宋体]7242 Industrial Electricians167[/FONT]
[FONT=宋体]7251 Plumbers43[/FONT]
[FONT=宋体]7265 Welders and Related Machine Operators48[/FONT]
[FONT=宋体]7312 Heavy-Duty Equipment Mechanics52[/FONT]
[FONT=宋体]7371 Crane Operators11287372 Drillers and Blasters Surface Mining, Quarrying and Construction11[/FONT]
[FONT=宋体]8222 Supervisors, Oil and Gas Drilling and Service128
[/table][/FONT]

杏花春雨 : 2012-02-12#27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29类职业分析

29类职业清单,如果按行业类别划分,则分布如下:
管理类2个,占7%
商业2个 ,占7%
自然科学2个,占7%
医学9个,占31%
社会科学2个,占7%
技工类职业12个,占41%

从这个分类中可以明显看出,加拿大目前需要的人才,一是医学类,二是技工类。

同样,我们按技术等级分析:

技术类别0类(管理类)2个,占7%
技术A级(即专业人士Professional,NOC第二位编码为1的职业):11个,占38%
技术B级(即技术员、行业技工,NOC第二位编码为2或3的职业):16个,占55%.

由此我们不难得出结论,加拿大目前需要的不是专业人士,而是行业技工。

kelvinjun : 2012-02-12#27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加拿大目前需要的不是专业人士,而是行业技工”....期待后续分析...

coffeedonkey : 2012-02-12#27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插入表格是这样,1.先在excel里把表格做好,然后把要贴的那部分表格选中,复制。2. 发帖子的时候进入高级模式,点菜单里那个插入table标签,然后帖子里会出现两个带中括号的单词TABLE。3. 把刚才复制的excel表格内容粘贴到这两个带中括号的table中间。然后你点预览看一下,应该就可以了。

PS,楼主的帖子是一部精彩的纪录片,中间还顺便插播二人转,哈哈,太好玩了。。。。

杏花春雨 : 2012-02-12#27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可事实上,自2012年2月12日,行业技工与其它专业人士的实际申请比例却是严重失调。到今天止,总申请量为7828件,其中:管理类612件,占7%;专业人士5745件,占73%;而从6241到8222的10个技工类职业,申请总数却只有1471件,只占20%,并且没有一个职业达到500个的CAP,最多的是7216 Contractors and Supervisors, Mechanic Trades,337件,而7371起重机操作手及7372钻工及爆破工每类只有区区的11例申请。这说明,现行的技术移民法则下,通过制定职业清单而吸引行业技工移民加拿大的目的是无法实现的,因为现行的评分标准,这类人在语言能力及教育上与其它专业人士一个标准竞争是很困难的,所以他们很难达到67分的通过线。

irishbanshee : 2012-02-12#27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那么下一步CIC得给这些不能达标的行业技工降低申请要求,是吧?

杏花春雨 : 2012-02-12#27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29类职业分析(三)

自227以来的申请人,都属于加拿大需求类职业,理论上说,这些人移民后,在加拿大很快就能找到本专业的工作,但事实上却远非如此。

一个极端的例子就是医生护士。医生护士职业在227以后的紧缺职业清单中占着非常重要的比重,但这些职业在加拿大是严格地受到管理的职业,中国的资质在加拿大根本得不到承认,也就根本不能从事本职工作,有的甚至不得不做一些LABOR工作,所以,引进的这类人士对加拿大实在是一种浪费。

医生的护士是多数发达国家都需要的职业,澳大利亚也不例外,但澳大利亚就没有盲目引进,而是通过严格的要求和程序引进,包括通过OET(occupational english test)考试,通过医生护士主管机关的资格评估,再在澳洲从事一定时间的临床经验,才能够最终获得永久居民身份,这种严格的筛选机制也能确保移民后的人很快做回本行。

所以,移民部如果只是继续沿用现在的方法,每年再出一个部长指令,更新一下需求职业清单,而不是进行体制上的改革,其结果只能造成技工类职业“想要的人去不了”,另一方面大量能移民的专业人士“能去的人干不了”,出现博士开出租的尴尬局面。这个指令,对于控制申请数量来说肯定是有效的,但对于“吸引劳力市场需要人的移民加拿大”这个移民的宗旨来说,却是缘木求鱼,所以我说移民部长的指令是扬汤止沸,而不是釜底抽薪。

杏花春雨 : 2012-02-12#27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那么下一步CIC得给这些不能达标的行业技工降低申请要求,是吧?

请耐心等待,快到了。

irishbanshee : 2012-02-12#27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怎么说呢,好像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可以像美国那样能真正消化的了高科技人员,在这一点上,美国的确有他的特殊之处和优越性。同样是个搞高科技的,到了美国可能是个人才,到了加拿大就是个出租车司机,或者剁白菜的。

joesusie : 2012-02-12#27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wdb10:
怎么说呢,好像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可以像美国那样能真正消化的了高科技人员,在这一点上,美国的确有他的特殊之处和优越性。同样是个搞高科技的,到了美国可能是个人才,到了加拿大就是个出租车司机,或者剁白菜的。

lzx1005 : 2012-02-12#27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请问是否要学习澳大利亚的划分方式,把NOC再进行细细的划分,然后根据细分的NOC类别进行独立的申请标准,确定不同的分数线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呢?如此的话是否会太繁杂点呢。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12#28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怎么说呢,好像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可以像美国那样能真正消化的了高科技人员,在这一点上,美国的确有他的特殊之处和优越性。同样是个搞高科技的,到了美国可能是个人才,到了加拿大就是个出租车司机,或者剁白菜的。

本来我想挺你,可是忍不住要呛你。

美国要是有个宣传部,你倒是可以去哪里吹吹美国的优越性什么的;你要是做了加拿大总理,倒是可以试着把问题解决了;你打字的时候把自己意淫成了加拿大反对党领袖了吧?

Challenger : 2012-02-12#28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29类职业分析

29类职业清单,如果按行业类别划分,则分布如下:
管理类2个,占7%
商业2个 ,占7%
自然科学2个,占7%
医学9个,占31%
社会科学2个,占7%
技工类职业12个,占41%

从这个分类中可以明显看出,加拿大目前需要的人才,一是医学类,二是技工类。

同样,我们按技术等级分析:

技术类别0类(管理类)2个,占7%
技术A级(即专业人士Professional,NOC第二位编码为1的职业):11个,占38%
技术B级(即技术员、行业技工,NOC第二位编码为2或3的职业):16个,占55%.

由此我们不难得出结论,加拿大目前需要的不是专业人士,而是行业技工。


按康妮的说法,以后的移民政策将更看重经验,教育程度都是其次了:wdb12:

irishbanshee : 2012-02-12#28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本来我想挺你,可是忍不住要呛你。

美国要是有个宣传部,你倒是可以去哪里吹吹美国的优越性什么的;你要是做了加拿大总理,倒是可以试着把问题解决了;你打字的时候把自己意淫成了加拿大反对党领袖了吧?

看来你是不想让这个帖子善始善终,好不容易大家可以安安静静得看杏花春雨的下文,你就又来搬弄是非。你!!!好了伤疤忘了疼!!!

我就奇怪了,你哪来那么多对别人的文字有那么多的看法?是的,你是可以自由地对任何人的文字表抒你的观点,就像你说的什么论坛是TMD的自由的,没错!但是请不要愚蠢的使用这个准则(说实话,你是够蠢的)。请你多做些有意义的观点表抒。 看看你都在发表什么样的观点? 我说的只是对事实的描述,美国对高科技人才的善待是事实,请注意是事实!美国对高科技人才的善待不是因为我说是这样它才这样的,而是它本身就是这样的。你的铅笔脑袋明白没有?我是说2B型号的。有些高科技人才在加拿大没有用武之地也是事实,不是因为我说他们在加拿大没有用武之地他们就没有用武之地了。通过这二者比较相对的优越性是有意义的,但是切勿把这个比较绝对化,那样反而失去意义了。你的那个2B型号的脑袋明白没有?

才没几天,你就肛门痒痒的想被我用泡过硫酸的墩布往里放。既然你说我意淫,那我可就开始意淫了啊!其实,我特想对你母亲意淫,要不你把你妈年轻时候引诱你爸的照片偷偷发给我,我今晚冲她老人家意淫一下?在两天前,我都宽恕你妈了,可你是非要看到从我嘴里流出对你母亲不敬的字才算舒服。你很不孝顺!

还有啊,你的嫉妒心很强,这个我看的出来,你要知道,嫉妒心是可以把人整个给毁掉的。近来的科学研究表明:嫉妒心强的人和其他人比起来,更容易患癌,从统计学上来看是significantly correlated(原来那个说法-嫉妒是人身上的肿瘤看来也不是瞎说的)。 你呀,要学得宽容一点,于己于人都有好处,最起码,你妈不会每天被别人从口头上侮辱了,你说呢?

你是不是又要开始说fuck off之类的了,省省吧。我替你说吧。其实,你最应该冲一个人说fuck off,那个人就是你自己!真的!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12#28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看来你是不想让这个帖子善始善终,好不容易大家可以安安静静得看杏花春雨的下文,你就又来搬弄是非。你!!!好了伤疤忘了疼!!!

我就奇怪了,你哪来那么多对别人的文字有那么多的看法?是的,你是可以自由地对任何人的文字表抒你的观点,就像你说的什么论坛是TMD的自由的,没错!但是请不要愚蠢的使用这个准则(说实话,你是够蠢的)。请你多做些有意义的观点表抒。 看看你都在发表什么样的观点? 我说的只是对事实的描述,美国对高科技人才的善待是事实,请注意是事实!美国对高科技人才的善待不是因为我说是这样它才这样的,而是它本身就是这样的。你的铅笔脑袋明白没有?我是说2B型号的。有些高科技人才在加拿大没有用武之地也是事实,不是因为我说他们在加拿大没有用武之地他们就没有用武之地了。通过这二者比较相对的优越性是有意义的,但是切勿把这个比较绝对化,那样反而失去意义了。你的那个2B型号的脑袋明白没有?

才没几天,你就肛门痒痒的想被我用泡过硫酸的墩布往里放。既然你说我意淫,那我可就开始意淫了啊!其实,我特想对你母亲意淫,要不你把你妈年轻时候引诱你爸的照片偷偷发给我,我今晚冲她老人家意淫一下?在两天前,我都宽恕你妈了,可你是非要看到从我嘴里流出对你母亲不敬的字才算舒服。你很不孝顺!

还有啊,你的嫉妒心很强,这个我看的出来,你要知道,嫉妒心是可以把人整个给毁掉的。近来的科学研究表明:嫉妒心强的人和其他人比起来,更容易患癌,从统计学上来看是significantly correlated(原来那个说法-嫉妒是人身上的肿瘤看来也不是瞎说的)。 你呀,要学得宽容一点,于己于人都有好处,最起码,你妈不会每天被别人从口头上侮辱了,你说呢?

你是不是又要开始说fuck off之类的了,省省吧。我替你说吧。其实,你最应该冲一个人说fuck off,那个人就是你自己!真的!

说帖子要费了,那你是撞丧来的吗?

你妈的事去问你爸去,他路熟! 你爸就是乐意,你妈未必肯干。话说回来了,你妈想来着也说不定。所以,我这次说你们合家欢吧。

irishbanshee : 2012-02-13#28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说帖子要费了,那你是撞丧来的吗?

你妈的事去问你爸去,他路熟! 你爸就是乐意,你妈未必肯干。话说回来了,你妈想来着也说不定。所以,我这次说你们合家欢吧。

你还喜欢和家欢?你喜欢和你们家里人一起来,口味不轻呀。我认识个朋友,专门给像你这种人设计家族party的,我给你介绍一下吧。保你们全家集体达到高潮。要不这个周末我给你把这个人介绍过去,你们全家来个周末世纪大战。在世纪大战中,你妈有好多角色可以扮演的。

黑眼圈兔子 : 2012-02-13#28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杏花春雨老师,
跟你的2012年加拿大移民政策分析的帖子好多天了, 现在有个紧急情况需要咨询:

1,建筑师专业目前已经485申请人,是否还来得及投递?

2,帖子中关于雅思成绩的要求,您提到中等评分意味着写作5分,其他5.5分,我一直认为是听说读写都在5分以上,是否错了

杏花春雨 : 2012-02-13#28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杏花春雨老师,
跟你的2012年加拿大移民政策分析的帖子好多天了, 现在有个紧急情况需要咨询:

1,建筑师专业目前已经485申请人,是否还来得及投递?

2,帖子中关于雅思成绩的要求,您提到中等评分意味着写作5分,其他5.5分,我一直认为是听说读写都在5分以上,是否错了

1,只要不够500,就有机会。
2,中等是阅读5分,其它5.5分。

黑眼圈兔子 : 2012-02-13#28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杏花春雨老师,您认为2012年新政调增,建筑师是否有取消的可能?

杏花春雨 : 2012-02-13#28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FONT=宋体]申请资格(Eligibility)分析[/FONT]
[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那么,问题究竟出在哪里,怎么样才能釜底抽薪捏?这就要从深层找原因了。[/FONT]

[FONT=宋体]我们首先来看加拿大技术移民的申请资格。[/FONT]

227[FONT=宋体]以前,资格要求是“过去[/FONT]10[FONT=宋体]年中有至少一年的全时(或等同于全时)工作经验,该经验必须是有报酬的,必须是在[/FONT]NOC[FONT=宋体]技术类别[/FONT]0[FONT=宋体]类或技术等级为[/FONT]A[FONT=宋体]级或[/FONT]B[FONT=宋体]级”。[/FONT]

227[FONT=宋体]以后,加了一点,资格要求变成“过去[/FONT]10[FONT=宋体]年中有至少一年的全时(或等同于全时)工作经验,该经验必须[/FONT]29[FONT=宋体]类职业清单之内[/FONT][FONT=宋体],必须是有报酬的,必须是在[/FONT]NOC[FONT=宋体]技术类别[/FONT]0[FONT=宋体]类或技术等级为[/FONT]A[FONT=宋体]级或[/FONT]B[FONT=宋体]级”。[/FONT]

[FONT=宋体]我们看它的资格要求只对工作经验有要求,并且这个工作经验的要求也很宽泛,只要是过去[/FONT]10[FONT=宋体]年取得的即可,而对于其它的移民后“可就业性”因素,比如年龄,语言能力,最近的工作经验等都没有要求。这个门槛就太低了,在[/FONT]227[FONT=宋体]之前,几乎所有的人都可有资格申请,[/FONT]227[FONT=宋体]虽然在职业上有所限定,也只是对具体的职业限定而已。按照这个标准,即使年龄超过[/FONT]49[FONT=宋体]岁,即使过去[/FONT]9[FONT=宋体]年无业,即使不会英语,则只要符合一年工作经验的要求,达到[/FONT]67[FONT=宋体]分,移民官就没有理由拒签,就可以成功移民。至于移民以后能否很快地找到本职工作,尤其是能否找到象移民部所希望的“紧缺职业”工作,能够找到什么样的工作,则不关移民部的事了。这不能不说是移民政策的失败。[/FONT]

杏花春雨 : 2012-02-14#28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杏花春雨老师,您认为2012年新政调增,建筑师是否有取消的可能?


我现在象胡哥一样,正在下一盘很大很大的旗,需要高屋建翎,料敌制胜,运筹帏幄,决胜千里:wdb9:。至于一车一马之存亡,一城一池之得失,则非所计也。

sz_jessica01 : 2012-02-14#29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我现在象胡哥一样,正在下一盘很大很大的旗,需要高屋建翎,料敌制胜,运筹帏幄,决胜千里:wdb9:。至于一车一马之存亡,一城一池之得失,则非所计也。

:wdb1::wdb1::wdb1:

东北大佬 : 2012-02-14#29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我现在象胡哥一样,正在下一盘很大很大的旗,需要高屋建翎,料敌制胜,运筹帏幄,决胜千里:wdb9:。至于一车一马之存亡,一城一池之得失,则非所计也。

杏花春雨正在一意下棋,所以我来解读一下哈。按照杏花春雨的观点,康尼这次可能要干一大票,就是把技术移民的政策来个大手术,71以后是否还要推出清单尚且两说,更何况某一个具体的职业呢。

我的理解对否,欢迎拍砖,静观杏花下文,观棋不语真君子嘛。

世界都在飘 : 2012-02-15#29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看看可否增加工签来弥补一下,毕竟工签了的,当然都是紧缺的技工类,把直接移民的份额降低一下,把工签类的增加一下。或许可以解决当前的问题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15#29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杏花春雨老师,您认为2012年新政调增,建筑师是否有取消的可能?

杏花春雨是observer,不是future-teller,更不是lawmaker。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15#29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我现在象胡哥一样,正在下一盘很大很大的旗,需要高屋建翎,料敌制胜,运筹帏幄,决胜千里:wdb9:。至于一车一马之存亡,一城一池之得失,则非所计也。

“一盘很大很大的旗”可能没错。胡哥却下得不怎么样。

且看您后面的立论。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15#29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杏花春雨正在一意下棋,所以我来解读一下哈。按照杏花春雨的观点,康尼这次可能要干一大票,就是把技术移民的政策来个大手术,71以后是否还要推出清单尚且两说,更何况某一个具体的职业呢。

我的理解对否,欢迎拍砖,静观杏花下文,观棋不语真君子嘛。

深以“东北大佬”看法为是。康胖子的名字会和移民政策改革一起写在历史上。 “颠覆性的变革”是康胖子写给自己的墓志铭。“影响深远”将是康胖子留下的遗产。

知识混子2010 : 2012-02-15#29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怎么说呢,好像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可以像美国那样能真正消化的了高科技人员,在这一点上,美国的确有他的特殊之处和优越性。同样是个搞高科技的,到了美国可能是个人才,到了加拿大就是个出租车司机,或者剁白菜的。
开出租、剁白菜不是人才吗?
大多所谓高科技人才和高科技一样。不过是活的工具而已吧---

风之谷 : 2012-02-15#29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不知会怎么变啊,对后来人会有什么影响呢?

cuxhaven : 2012-02-15#29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感谢楼主的分析。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15#29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改也好,不改也好,小改也好,大改也好,对已申请者总是影响甚微的,对未来的、潜在的申请者才有更大的意义,而中介业者可能面临的是行业内的流变。

杏花春雨 : 2012-02-15#30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分享一个我刚刚对一位移友有关NOC职业的答复。

引用:
作者: xxjal2000
杏花春雨:你好,像那些职业的大类,比如2121,有对生物学家的main duty 做描述,但是里面的subtitle,比如法规毒理学家,并没有相关描述,这样我们写工作职责或者CIC官员评估的时候,他是拿什么标准呢?总不能拿生物学家来评判吧?两者关系并不是很大! 加拿大劳工部也不见这些小职业的相关描述或者做定义,那我怎么知道我的工作是不是符合这些subtitle呢?


呵呵,这就是我所说的NOC的问题所在。NOC不是移民局制定的,而是加拿大人力资源和技术发展部(HRSDC)制定的,它把40000多个JOB TITLE,归类装入500个OCCUPATION, 平均每个职业包含80个TITLE,其中很多TITLE是完全可以单独划分职业的。这样一来,其OCCUPATION就很笼统,根本没有针对性。所以移民部要想改革移民法则,引进真正适应加拿大劳力市场需求的技术工人,实现“招之能来,来之能干,干之能胜”的目标,则首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就是先修改NOC,使职业更加量化,但这一点也是很难的,因为两个单位是平行部门,这尚且不说,即使HRSDC想改,又要牵涉到国家统计局、各省相关机构及代表等等很多有关各方,并且NOC于2011年刚刚修改过。更多关于加拿大技术移民的问题及我的分析,包括移民官如何评估工作经验,请看本栏的”加拿大技术移民法则,不改不行了“专贴。不过,这个专贴很长,还正在写作过程之中。

回到你的问题。假定申请人CLAIM其工作经验是2121,则移民官会对照NOC上NOC2121职责的描述,逐条核实,看申请人是否实质性地履行了该职业描述上的职责,仅此而已。
__________________

tony9721 : 2012-02-15#30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顶老师

杏花春雨 : 2012-02-15#30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看看可否增加工签来弥补一下,毕竟工签了的,当然都是紧缺的技工类,把直接移民的份额降低一下,把工签类的增加一下。或许可以解决当前的问题

这也正是我的看法之一。要解决“有位无人,有人无位”的问题,其中之一就是扩大“加拿大经验类”移民。要扩大加拿大经验类移民,第一步就要扩大工签的人数,放水养鱼。

本文的最后部分对此将会有分析,敬请期待。

杏花春雨 : 2012-02-15#30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深以“东北大佬”看法为是。康胖子的名字会和移民政策改革一起写在历史上。 “颠覆性的变革”是康胖子写给自己的墓志铭。“影响深远”将是康胖子留下的遗产。


其实我们如果深入地分析一下,目前加拿大技术移民所出现的问题,并不是康尼部长所能造成的,而是加拿大移民政策的“体制”所造成的,所以单纯让他一人埋单是不公平的。

康尼上台所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处理积案,从而甩掉包袱轻装上阵。从当时96万积案的事实出发,我们再看待康尼的政策,就很容易理解了。这96万中,64万是技术,剩余的32万是投资移民和父母团聚移民(夫妻/子女团聚一直没有积压)。所以,康尼对投资移民先之以涨价,继之以限额(一年700个申请),对技术移民职业及人数越来越少,对父母团聚暂停受理推出10年期超签,都不难理解。

在我看来,康尼是个有魄力的部长(我已做好了挨砖的准备),这点从他推出的以上政策中可以看出。但是,迄今为止,他所做的对于技术移民的政策改革,并没有解决“体制”性问题。所以,我试图通过分析加拿大移民政策,触及到“体制”的方方面面,并寻求政策改革的方向。其实,我相信,这些问题加拿大很多人都知道,但是因为很多问题积重难返,改革起来就不容易,但是迟早总会要改的。因为康尼有魄力,所以他有可能是加拿大移民的“叶利钦”就象当年有人期望朱总一样。但朱总最终还是”有心杀贼,无力回天”,致使“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至于康尼到底会是叶利钦,还是朱总,让我们拭目以待。社会问题,加拿大移民问题,皆作如是观。所以本文大有深意存焉。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15#30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观棋不语真君子”。相信“观棋不语真君子”的人实在忍不住“语”了一下子的也是君子!移民的、关注移民的都是君子。我是“嘴尖皮厚腹中空”的伪君子。

东北大佬 : 2012-02-15#30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哈哈,人都说观棋不语真君子,但真正能做到观棋不语的人有几个?我没事就到小区门口看人下棋,喜欢指指点点。有一老头,见我帮对方,就来句“观棋不语真君子”,然后我就回一句,“见死不救是小人”。

街头棋摊的魅力就是大家参与,鸡一嘴鸭一嘴,哈哈一笑图个乐呵,自娱娱人,所以我不喜欢在联众下棋。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16#30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瞎扯一幅打油对联,顶一下东北大佬和杏花春雨。

上联:观棋不语真君子,见死不救是小人,下棋的从容观棋的从不容;
下联:看贴不跟真没劲,有屁不放真滑头,发帖的淡定跟贴的淡不定;
横批:有你有我

……


骂我的精英们,别绷着,乐一下?

嗷,不乐,那看我给你乐一下。

萧了皮 : 2012-02-16#30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多点配额啊期待……

杏花春雨 : 2012-02-16#30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FONT=宋体]申请资格,不高不低[/FONT]

[FONT=宋体]加拿大移民政策失败,对于加拿大劳力市场目前的[/FONT] [FONT=宋体]“有位无人,有人无位”([/FONT]Jobs without people, people without jobs[FONT=宋体])现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移民部要想从根本上解决“有位无人,有人无位”问题,使真正需要的技术工人“招之能来,来之能干,干之能胜”,必须从体制上找原因,找对策,才算得上是釜底抽薪。本文的立意也即在此,读者诸君读本贴时,应时刻牢记“有位无人,有人无位”这八字方针,才能理解本文的良苦用心。[/FONT]

[FONT=宋体]回到移民资格。[/FONT]

[FONT=宋体]移民资格是一道门坎,既不能太高,太高了则多数人达不到条件;也不能太低,太低了则失去了意义。[/FONT]227[FONT=宋体]以前的这道门坎,设立得就太低了,基本上没有阻挡的作用;而[/FONT]227[FONT=宋体]以后,则用所谓的需求职业设立门槛,既不科学,又矫枉过正,还解决不了“有位无人,有人无位”的问题,需要重新设定。[/FONT]

[FONT=宋体]首先应该限定年龄,比如申请之日,年龄不能超过[/FONT]45[FONT=宋体]岁,年龄太大的,就不太合适做技术移民了。[/FONT]
[FONT=宋体]第二,限定最近工作经验,比如申请之日起过去两年有一年或过去四年有两年的工作经验。[/FONT]
[FONT=宋体]第三,限定最低语言要求,比如仅仅是比如要求英语或法语要达到[/FONT]MODERATE[FONT=宋体]的标准,因为语言在成功定居加拿大中起关非常重要的作用,尤其对于技术移民。[/FONT]

[FONT=宋体]以上三点,前两点实施起来没什么难度,而对于最低语言要求的限定,无论高低,无疑都会对中国申请人影响最大。但是,设立最低语言要求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既然澳大利亚技术移民早在十几年前就已要求雅思“四个[/FONT]5[FONT=宋体]分”,现在还在要求雅思“四个[/FONT]6[FONT=宋体]”,既然加拿大[/FONT]AEO[FONT=宋体]类可以有语言最低要求,既然移民部近期明确表示将对省提名技术移民设立语言要求,那么,对于联邦技术移民设立语言要求,当然是顺理成章了。[/FONT]

[FONT=宋体]设立语言最低要求对于移民部来说,还可起到“宏观调控”的作用,不想引进移民时抬高要求,想引进移民时降低要求,自然可以收放自如。以此作杠杆,比单纯的“过去[/FONT]10[FONT=宋体]年必须有一年某一紧缺职业的工作经验”要求来说,明显要高明得多。[/FONT]

[FONT=宋体]接下来的问题是,如果设立最低语言要求,则最低标准如何。个人以为,刚开始实施时不会太高,应该是[/FONT]moderate[FONT=宋体]或[/FONT]basic[FONT=宋体](也可叫做[/FONT]functional[FONT=宋体]),而[/FONT]moderate[FONT=宋体]的可能性会更大一些。因为这是个入门的要求,不应该设置得太高,否则就会将大批希望吸收的技工类申请人,比如吊车司机,拒之门外。[/FONT]

[FONT=宋体]以上三点改革,对于移民部来说并不难。可是,如果移民部想把步子再迈大一点,把“可就业性”也纳入申请资格之一进行考量的话,则可以对工作经验进行进一步要求,比如,工作经验必须是“不属于限制性职业([/FONT]restricted occupation[FONT=宋体])”。“限制性职业[/FONT]2002[FONT=宋体]年以前的旧法有,现在[/FONT]CIC[FONT=宋体]及其它政府网站上虽然还有这个词,但自[/FONT]2002[FONT=宋体]年新法至今,这个词已名存实亡,现在再回到从前,正所谓时势轮回。为了与之配套,则同时推出一个“限制性职业名单”,或者叫“移民职业名单”,将诸如律师,警察,海关关员等职业排除在移民职业之外[/FONT]

[FONT=宋体]如果更彻底一些,移民资格还可以加上申请人“必须通过职业评估”,象澳洲一样。但是,这一点,将会是困难重重,所以短时期内实施的可能性不大。关于进行职业评估的分析,我将放在后边“工作经验”部分进行。[/FONT]

Devinhx : 2012-02-17#30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感谢分享,受益匪浅!

wyy_56 : 2012-02-17#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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膜拜老师~

杏花春雨 : 2012-02-17#31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FONT=宋体]评分体系,以偏概全[/FONT]


[FONT=宋体]现在终于开始分析打分体系了。要进入高潮了,打瞌睡的同学们该醒醒啦:wdb23:。[/FONT]

[FONT=宋体]加拿大技术移民打分的因素有[/FONT]6[FONT=宋体]项,相信大家都非常清楚,教育,语言能力,工作经经验,既定工作,年龄,适应能力,满分[/FONT]100[FONT=宋体]分,通过分[/FONT]67[FONT=宋体]分。[/FONT]

[FONT=宋体]我们先来看看分数的分布情况:[/FONT]
1.[FONT=宋体]教育[/FONT]25
2.[FONT=宋体]语言能力[/FONT]24
3.[FONT=宋体]工作经验[/FONT]21
4.[FONT=宋体]年龄[/FONT]10
5.[FONT=宋体]既定工作[/FONT]10
6.[FONT=宋体]适应能力[/FONT]10

[FONT=宋体]很明显,教育分数最高,其次语言能力,其次工作经验。[/FONT]

[FONT=宋体]语言能力在移民评估中当然应该是重要因素,它是成功定居的最基本也是最重要条件,无可厚非,[/FONT]24[FONT=宋体]分的分值,权重看起来也不低。可是这是经不起推敲的。这[/FONT]24[FONT=宋体]分的构成是,第一官方语言满分[/FONT]16[FONT=宋体]分,第二官方语言满分[/FONT]8[FONT=宋体]分。英语法语均是加拿大官方语言,二者地位同等,所以申请人可任意指定英语或法语作为第一官方语言,并且加拿大移民的宗旨之一,就是发展法语社区,所以英语法语在移民政策中反映的是一碗水端平。可问题是,绝大多数的申请人,无论来自中国,印度,法国或是非洲国家,要么只会英语,要么只会法语,同时能在两种语言中的得分是凤毛麟角,换言之,表面上的语言[/FONT]24[FONT=宋体]分,实际上只有[/FONT]16[FONT=宋体]分满分,既远低于教育分,还低于工作经验分。这当然根本没有体现出语言能力在移民中的作用来。[/FONT]

[FONT=宋体]对于工作经验,绝大多数都有四年或以上的工作经验,所以都可得[/FONT]21[FONT=宋体]分。年龄分数就更不用讲了,相信所有的申请人都可得[/FONT]10[FONT=宋体]分的满分,这项完全是送分项。对于既定工作,几乎所有人都没有,所以我们在分析时,可不考虑这个因素。适应能力中,绝大多数申请人既无在加拿大的工作或学习经历,也无加拿大的亲属,更无加拿大的既定工作,唯一可得分的就是配偶的教育程度加分,而配偶只要有[/FONT]14[FONT=宋体]年以上的中专教育,都可得[/FONT]4[FONT=宋体]或[/FONT]5[FONT=宋体]分。[/FONT]

[FONT=宋体]不分析不知道,一分析吓一跳:却原来所谓的六项评分因素,实际上只有三个因素;[/FONT][FONT=宋体]却原来我们申请加拿大技术移民,拼的是学历,拼的是雅思,拼的是有没有结婚,仅此而已![/FONT]

[FONT=宋体]英语能力相当,婚姻状况相同的,则高学历者脱颖而出;[/FONT]
[FONT=宋体]学历相当,婚姻相同的,则英语好的捷足先登;[/FONT]
[FONT=宋体]学历相当,英语能力相当的,则单身男女只能眼看着已婚人士在加拿大比翼双飞,自己在国内望月伤怀对花洒泪,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想望着世外仙姝寂寞林,这让他们情何以堪。[/FONT]

[FONT=宋体]也就是说,加拿大现行的游戏规则,是想吸收高学历人,以及已婚人士。[/FONT]

[FONT=宋体]可是,高学历并不代表高能力,并不意味着很快做回本专业工作;雅思少0.5分也并不意味着在加拿大不好找工作;婚姻与否与能否找到工作之间实在是风马牛。[/FONT]

[FONT=宋体]所以说,现行的评分体系是有问题的,问题就是以偏概全。[/FONT]

tony9721 : 2012-02-17#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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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的好

东北大佬 : 2012-02-17#31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请教杏花,您前文说省提名移民将有语言要求,能否确认一下?

Canada my dream : 2012-02-18#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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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不错,移民变成拼老婆拉,哈哈

cuxhaven : 2012-02-18#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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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匪浅

可爱宝贝 : 2012-02-18#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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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杏花春雨的好帖!就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政策变啊,不过,看样子很可能在71前啊!

杏花春雨 : 2012-02-19#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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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eaking News:
加拿大技术移民NOC2006版升级到2011版了

2011年1月31日,加拿大人力资源与技能发展部联合国家统计局推出2011版NOC(《国家职业分类大全》),以替代2006版。新旧版对一些职业的编号有所调整,但其职业名称及职责描述基本未变。

加拿大联邦技术移民申请人,在2012年1月31日之前递表的,移民局将按2006版NOC审理;在此之后递表的,移民局将以对申请人有利的原则,或者按旧版,或者按新版进行审理。

移民局将来会完全使用2011版,具体时间待定。

以下职业会受天2011版NOC的影响。
2006 NOC| 2006 NOC Job description | 2011 NOC | 2011 NOC job description | 1233 |Insurance Adjusters and Claims Examiners | 1312 | Insurance Adjusters and Claims Examiners | 6241 | Chefs | 6321 | Chefs | 6242 | Cooks | 6322 |Cooks | 7215 | Contractors and Supervisors, Carpentry Trades | 7204 | Contractors and Supervisors, Carpentry Trades | 7216 |Contractors and Supervisors, Mechanic Trades |7301 | Contractors and Supervisors, Mechanic Trades | 7265 | Welders and Related Machine Operators | 7237 |Welders and Related Machine Operators | 811 | Primary Production Managers (except agriculture) | 811 | Managers in Natural Resources Production and Fishing | 8222 | Supervisors, Oil and Gas Drilling and Services | 8222 |Contractors and Supervisors, Oil and Gas Drilling and Services | 3152 | Registered Nurses |3012 | Registered Nurses and Registered Psychiatric Nurses - cap filled since July 19, 2011 | 1122 | Professional Occupations in Business Services to Management | 1122 | Professional Occupations in Business Management Consulting - cap filled since July 11, 2011 |

杏花春雨 : 2012-02-19#31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请教杏花,您前文说省提名移民将有语言要求,能否确认一下?

这个消息,是偶从最近的加拿大移民部关于省提名计划的检讨报告中得到的。

http://www.cic.gc.ca/english/department/media/backgrounders/2012/2012-01-26.asp

tony9721 : 2012-02-19#31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Breaking News:
加拿大技术移民NOC2006版升级到2011版了

2011年1月31日,加拿大人力资源与技能发展部联合国家统计局推出2011版NOC(《国家职业分类大全》),以替代2006版。新旧版对一些职业的编号有所调整,但其职业名称及职责描述基本未变。

加拿大联邦技术移民申请人,在2012年1月31日之前递表的,移民局将按2006版NOC审理;在此之后递表的,移民局将以对申请人有利的原则,或者按旧版,或者按新版进行审理。

移民局将来会完全使用2011版,具体时间待定。

以下职业会受天2011版NOC的影响。
2006 NOC| 2006 NOC Job description | 2011 NOC | 2011 NOC job description | 1233 |Insurance Adjusters and Claims Examiners | 1312 | Insurance Adjusters and Claims Examiners | 6241 | Chefs | 6321 | Chefs | 6242 | Cooks | 6322 |Cooks | 7215 | Contractors and Supervisors, Carpentry Trades | 7204 | Contractors and Supervisors, Carpentry Trades | 7216 |Contractors and Supervisors, Mechanic Trades |7301 | Contractors and Supervisors, Mechanic Trades | 7265 | Welders and Related Machine Operators | 7237 |Welders and Related Machine Operators | 811 | Primary Production Managers (except agriculture) | 811 | Managers in Natural Resources Production and Fishing | 8222 | Supervisors, Oil and Gas Drilling and Services | 8222 |Contractors and Supervisors, Oil and Gas Drilling and Services | 3152 | Registered Nurses |3012 | Registered Nurses and Registered Psychiatric Nurses - cap filled since July 19, 2011 | 1122 | Professional Occupations in Business Services to Management | 1122 | Professional Occupations in Business Management Consulting - cap filled since July 11, 2011 |
大戏要上演了,看了很多都是大热门!

rebecca_ztt : 2012-02-19#32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尤其是1122,里面有一些occupation都被砍掉了,变动还不小的。

杏花春雨 : 2012-02-19#32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FONT=宋体]打分体系,修改目标[/FONT]
[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正是因为现行的技术移民打分体系“以偏概全”,才导致技术移民的如下问题:[/FONT]
1, [FONT=宋体]片面强调教育,对技工类移民不利;[/FONT]
2, [FONT=宋体]语言在评分体系中权重过轻,无法体现其在成功定居中的重大作用;[/FONT]
3, [FONT=宋体]年龄打分“形同虚设”,无法吸引年轻工人;[/FONT]
4, [FONT=宋体]工作经验分值过高,打分不合理,造成“有人无位,有位无人”;[/FONT]
5, [FONT=宋体]单身移民受到不公正待遇。[/FONT]

拉菲 : 2012-02-19#32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FONT=宋体]打分体系,修改目标[/FONT]
[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正是因为现行的技术移民打分体系“以偏概全”,才导致技术移民的如下问题:[/FONT]
1, [FONT=宋体]片面强调教育,对技工类移民不利;[/FONT]
2, [FONT=宋体]语言在评分体系中权重过轻,无法体现其在成功定居中的重大作用;[/FONT]
3, [FONT=宋体]年龄打分“形同虚设”,无法吸引年轻工人;[/FONT]
4, [FONT=宋体]工作经验分值过高,打分不合理,造成“有人无位,有位无人”;[/FONT]
5, [FONT=宋体]单身移民受到不公正待遇。[/FONT]
对这条不认同,要加分是对对方的素质有要求的,本科才加4分,这样的学历本身就是被认可能够适应加拿大需求的,买一赠一,比审两次找两个单身的来更省事划算,那些学历低的配偶也没法给对方加分,所以,单身移民没有受到不公正待遇,加分只是因为符合他们的要求,仅此而已

pottery : 2012-02-19#32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对这条不认同,要加分是对对方的素质有要求的,本科才加4分,这样的学历本身就是被认可能够适应加拿大需求的,买一赠一,比审两次找两个单身的来更省事划算,那些学历低的配偶也没法给对方加分,所以,单身移民没有受到不公正待遇,加分只是因为符合他们的要求,仅此而已

首先,学历加分对技工类造成的不利就是要改的。再次如果说学历不能保证更容易找到工作,那配偶的本科(可能英语更差专业更不受欢迎)更不能代表他们能更好的应对。

要知道家庭申请中的副申大部分来说根本不是你说的买一赠一,让他们单独申请他们基本不可能具备紧缺的资格或者单独拿到67,说白了是搭顺风船。配偶学历加分的合理性确实有待商榷。单身的,由于这个学历分的存在,被变向的置于不利的位置。

杏花春雨 : 2012-02-19#32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对这条不认同,要加分是对对方的素质有要求的,本科才加4分,这样的学历本身就是被认可能够适应加拿大需求的,买一赠一,比审两次找两个单身的来更省事划算,那些学历低的配偶也没法给对方加分,所以,单身移民没有受到不公正待遇,加分只是因为符合他们的要求,仅此而已


个人认为对单身不公平,因为对于已婚人士来说,只要配偶有至少14年的post-secondary education,都可以获4分以上。这个评分,只评估了配偶的教育,是很片面的,因为教育在成功定居加拿大中,其作用非常有限。

所以个人认为,比较合理的配偶加分是,配偶除了至少14年的教育以外,还需要符合其它的最低要求(比如年龄,工作经验,英/法语能力),才能够得分。这样才能够使加分“物有所值”,也对单身申请更公平些。


但是,这个不公正目前还只是个人看法,移民部目前对政策的调整议案中,还没有涉及到这个问题,说明这个问题在移民界还没有引起足够的注意,所以我个人都不指望这次的政策调整能对此做出修改。但从长远看,从合理的角度看,应该修改。

pottery : 2012-02-19#32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个人认为对单身不公平,因为对于已婚人士来说,只要配偶有至少14年的post-secondary education,都可以获4分以上。这个评分,只评估了配偶的教育,是很片面的,因为教育在成功定居加拿大中,其作用非常有限。

所以个人认为,比较合理的配偶加分是,配偶除了至少14年的教育以外,还需要符合其它的最低要求(比如年龄,工作经验,英/法语能力),才能够得分。这样才能够使加分“物有所值”,也对单身申请更公平些。


但是,这个不公正目前还只是个人看法,移民部目前对政策的调整议案中,还没有涉及到这个问题,说明这个问题在移民界还没有引起足够的注意,所以我个人都不指望这次的政策调整能对此做出修改。但从长远看,从合理的角度看,应该修改。

Agree!学习澳洲,副申要加分,必须满足一系列条件。

拉菲 : 2012-02-19#32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个人以为,除非是技工类移民,他们能否适应社会主要是两点,一是语言,二是技术,至于学历反而要求不高,因为他们移民过去也就靠自己掌握的技术混饭吃,至于高学历的技术移民,我认为加拿大并没有把他们限定在自己的本专业领域,这就要求他们的学习能力,而什么能体现他们的学习能力?学历当然是最直接的体现,否则你用什么来衡量?

为什么对已婚人士优待,个人认为还有一点,单身的总要结婚,很多人会从本国再找了结婚,然后办团聚,这多麻烦?设身处地的想一想,如果我是移民部长,也会对已婚的有一定的偏向,这种偏向是对是错,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看法~~
个人认为对单身不公平,因为对于已婚人士来说,只要配偶有至少14年的post-secondary education,都可以获4分以上。这个评分,只评估了配偶的教育,是很片面的,因为教育在成功定居加拿大中,其作用非常有限。

所以个人认为,比较合理的配偶加分是,配偶除了至少14年的教育以外,还需要符合其它的最低要求(比如年龄,工作经验,英/法语能力),才能够得分。这样才能够使加分“物有所值”,也对单身申请更公平些。


但是,这个不公正目前还只是个人看法,移民部目前对政策的调整议案中,还没有涉及到这个问题,说明这个问题在移民界还没有引起足够的注意,所以我个人都不指望这次的政策调整能对此做出修改。但从长远看,从合理的角度看,应该修改。

拉菲 : 2012-02-19#32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首先,学历加分对技工类造成的不利就是要改的。再次如果说学历不能保证更容易找到工作,那配偶的本科(可能英语更差专业更不受欢迎)更不能代表他们能更好的应对。

要知道家庭申请中的副申大部分来说根本不是你说的买一赠一,让他们单独申请他们基本不可能具备紧缺的资格或者单独拿到67,说白了是搭顺风船。配偶学历加分的合理性确实有待商榷。单身的,由于这个学历分的存在,被变向的置于不利的位置。
或许,技工类可以单独列出来,作为移民的一大类,不同于技术移民的类别,那样更合理一些

拉菲 : 2012-02-19#32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澳洲的副申加分也就多要求了一个雅思吧
Agree!学习澳洲,副申要加分,必须满足一系列条件。

加拿大我来了 : 2012-02-19#32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杏花前辈,一直在读你的贴子.能告诉我2012年北京使馆的技术移民配额为什么迟迟不下来吗.我们这些BJ91的,啥时候能盼到ME呀?请指教.

pottery : 2012-02-19#33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澳洲的副申加分也就多要求了一个雅思吧

澳洲的副申得分要求不低的。能加分的副申必须有当主申的资格。必须提名职业在SOL上,必须有1/2的工作经验等。

其实现在加的评分体系也是技工类和学历2条线路,不过最高点的25分是硕博17年,而技工大专类最多就22分。

杏花春雨 : 2012-02-19#33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或许,技工类可以单独列出来,作为移民的一大类,不同于技术移民的类别,那样更合理一些


技工类降低门槛,不外乎以下几种方案:

第一,对语言要求降低。但是这势必会影响语言评分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第二,降低学历或学徒身份的要求。但是,目前移民政策,其实对于技工类的教育或培训也没有很大的不公平,因为两年专科与四年本科的分数是一样的,诸如厨师之类的职业,其学徒工身份也是可以算作教育年限的,只不过以前中国技工类申请的本来就很少,所以这些要求鲜为人知罢了。

第三,制定需求职业清单,如果是技工类的,可以获额外加分,通过加分降低门槛。这个在实际操作中是比较容易。

第四,按照不同职业类别进行打分,象澳洲以前的技术移民政策一样,按劳力市场的需求情况,对职业(当然包括工作经验)由高到低评分。

以上四点,可能是移民部目前会考虑的可能。但是,实施的前提是要确保申请人真正有要想保证技工类真有技术,能基本符合加拿大行规要求,才能确保加拿大移民政策的Integrity,才能够保证不被某些人take advantage of the policies. 而要确保“有技术”,就必须进行技术评估。而这一点,将会牵涉到很多方面,似乎目前加拿大还无法实现,而这也是加拿大移民政策改革的一个难点和重点。

alex_lz2005 : 2012-02-20#33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FONT=宋体]简化申请程序罪恶的源薮[/FONT]
[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到了[/FONT]2006[FONT=宋体]年,直线增长的申请数量终于使移民局不堪重负难以消化,审理周期也拖得越来越长,全套申请材料递进去排队等待审理,等到审理时,就已经是两三年之后,很多材料如雅思、无犯罪、工作等都已过期需要更新,使得初始递交的支持材料变得无甚意义。于是[/FONT]2006[FONT=宋体]年[/FONT]9[FONT=宋体]月[/FONT]1[FONT=宋体]日,时任移民局长范茵莉(女)想出了一招,叫简化申请程序[/FONT](simplified application process; SAP)[FONT=宋体],即只递[/FONT]3[FONT=宋体]页的申请表格,交申请费,占个位子排队等待审理,在收到通知后的120天内递交全套材料,启动审理程序。[/FONT]


[FONT=宋体][FONT=宋体]In my humble opinion,范茵莉的这一举措招棋实在是加拿大移民史上最臭的一着,可以说是此后所有以后技术移民政策越收越紧的根源和罪魁祸首。面对着越来越多的积案,移民局不是积极采取措施,修改条例,迅速消化,从而提高门槛,减少积案;而是消极应对,不作为,只图程序上省事。[/FONT]SAP[FONT=宋体]的出台,不但丝毫未减少积案,反而因为程序简化,吸引了更多的[/FONT]SWING[FONT=宋体]申请人加入到排队的行列中来:反正不递交其它材料,先排着队再说呗,使积案这得更加严重。到了[/FONT]2008[FONT=宋体]年的[/FONT]2[FONT=宋体]月[/FONT]27[FONT=宋体]日,联邦移民积压的申请人数已高达[/FONT]96[FONT=宋体]万多,其中[/FONT]60[FONT=宋体]多万、三分之二的人是联邦技术移民。这个积压的包袱至今仍压得移民局喘不过气来,现在仍有很多(大约一半,即30万)的[/FONT]SAP[FONT=宋体]申请人至今仍在望眼欲穿苦苦等待。;而正是因为积案,才引发了后来一系列的政策越来越紧,名额越来越少,数不尽的潜在申请人因为之后的新政而被永远挡在加拿大技术移民的门外。[/FONT]
[/FONT]

呵呵,这个方案也不是一个人拍脑瓜子就能决定的吧。只不过后来事与愿违而成一大败笔。

如果加上经济,政治等大小气候的状况就更好了。:wdb37:

拉菲 : 2012-02-20#33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对技工类的,学历低则整体的学习能力肯定要比学历高的弱一些,有些语言学历能力非常差,连任务的安排都搞不懂,活自然是没法干的,因此我认为对技工的反而要求更高才合适。这样一来就不能从中国这样的地方招技工了,可以从那些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招到这样的移民,印度,菲律宾等国家就不错

现在的体系貌似就是这个思路
技工类降低门槛,不外乎以下几种方案:

第一,对语言要求降低。但是这势必会影响语言评分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第二,降低学历或学徒身份的要求。但是,目前移民政策,其实对于技工类的教育或培训也没有很大的不公平,因为两年专科与四年本科的分数是一样的,诸如厨师之类的职业,其学徒工身份也是可以算作教育年限的,只不过以前中国技工类申请的本来就很少,所以这些要求鲜为人知罢了。

第三,制定需求职业清单,如果是技工类的,可以获额外加分,通过加分降低门槛。这个在实际操作中是比较容易。

第四,按照不同职业类别进行打分,象澳洲以前的技术移民政策一样,按劳力市场的需求情况,对职业(当然包括工作经验)由高到低评分。

以上四点,可能是移民部目前会考虑的可能。但是,实施的前提是要确保申请人真正有要想保证技工类真有技术,能基本符合加拿大行规要求,才能确保加拿大移民政策的Integrity,才能够保证不被某些人take advantage of the policies. 而要确保“有技术”,就必须进行技术评估。而这一点,将会牵涉到很多方面,似乎目前加拿大还无法实现,而这也是加拿大移民政策改革的一个难点和重点。

拉菲 : 2012-02-20#33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对技工类的,学历低则整体的学习能力肯定要比学历高的弱一些,有些语言学历能力非常差,连任务的安排都搞不懂,活自然是没法干的,因此我认为对技工的反而要求更高才合适。这样一来就不能从中国这样的地方招技工了,可以从那些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招到这样的移民,印度,菲律宾等国家就不错

现在的体系貌似就是这个思路
技工类降低门槛,不外乎以下几种方案:

第一,对语言要求降低。但是这势必会影响语言评分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第二,降低学历或学徒身份的要求。但是,目前移民政策,其实对于技工类的教育或培训也没有很大的不公平,因为两年专科与四年本科的分数是一样的,诸如厨师之类的职业,其学徒工身份也是可以算作教育年限的,只不过以前中国技工类申请的本来就很少,所以这些要求鲜为人知罢了。

第三,制定需求职业清单,如果是技工类的,可以获额外加分,通过加分降低门槛。这个在实际操作中是比较容易。

第四,按照不同职业类别进行打分,象澳洲以前的技术移民政策一样,按劳力市场的需求情况,对职业(当然包括工作经验)由高到低评分。

以上四点,可能是移民部目前会考虑的可能。但是,实施的前提是要确保申请人真正有要想保证技工类真有技术,能基本符合加拿大行规要求,才能确保加拿大移民政策的Integrity,才能够保证不被某些人take advantage of the policies. 而要确保“有技术”,就必须进行技术评估。而这一点,将会牵涉到很多方面,似乎目前加拿大还无法实现,而这也是加拿大移民政策改革的一个难点和重点。

杏花春雨 : 2012-02-20#33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杏花前辈,一直在读你的贴子.能告诉我2012年北京使馆的技术移民配额为什么迟迟不下来吗.我们这些BJ91的,啥时候能盼到ME呀?请指教.


这个我就不得而知啦。

杏花春雨 : 2012-02-20#33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对技工类的,学历低则整体的学习能力肯定要比学历高的弱一些,有些语言学历能力非常差,连任务的安排都搞不懂,活自然是没法干的,因此我认为对技工的反而要求更高才合适。这样一来就不能从中国这样的地方招技工了,可以从那些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招到这样的移民,印度,菲律宾等国家就不错

现在的体系貌似就是这个思路


按照这个观点,那现在的移民政策对技工类的门槛并不高,那么就不需要修改了,印巴的技工类完全可以移民,名额完全有保障了嘛。

但事实是,现行政策下,吸收不到技工类移民,看看CIC的29类职业动态申请数量统计,就很容易发现这一点。

所以,必须降低技工类移民的门槛,才能吸引技工,而有可能的一个办法就是降低对英语的要求。毕竟,一个焊工,一个吊车司机,只需要有FUNCTIONAL ENGLISH的能力就可胜任工作,而大学老师,医生,护士则必须要有非常流利的英文能力才可胜任。所以,降低技工类的英语标准,是一个降门槛的方法,但不是唯一的方法。


另外,关于英文能力,目前加拿大正在进行讨论,是否加大英语在得分中的权重。支持者认为英文对成功定居加拿大意义非常大,所以要提高权重;而反对者则认为,工作经验在成功定居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而如果英语差一点,可以在加拿大提高。目前,是支持者占绝大多数,所以,提高英语的权重应该是会顺利通过的。

拉菲 : 2012-02-20#33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个人以为,技工类移民之所以招不满人,不是因为英语要求高了,而是他们想不到要移民,毕竟是技工,想法没那么多,呵呵,就算降低英语要求了国内的那些电焊工就会去申请加拿大移民了吗?我不看好
纯猜测,没任何依据
按照这个观点,那现在的移民政策对技工类的门槛并不高,那么就不需要修改了,印巴的技工类完全可以移民,名额完全有保障了嘛。

但事实是,现行政策下,吸收不到技工类移民,看看CIC的29类职业动态申请数量统计,就很容易发现这一点。

所以,必须降低技工类移民的门槛,才能吸引技工,而有可能的一个办法就是降低对英语的要求。毕竟,一个焊工,一个吊车司机,只需要有FUNCTIONAL ENGLISH的能力就可胜任工作,而大学老师,医生,护士则必须要有非常流利的英文能力才可胜任。所以,降低技工类的英语标准,是一个降门槛的方法,但不是唯一的方法。


另外,关于英文能力,目前加拿大正在进行讨论,是否加大英语在得分中的权重。支持者认为英文对成功定居加拿大意义非常大,所以要提高权重;而反对者则认为,工作经验在成功定居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而如果英语差一点,可以在加拿大提高。目前,是支持者占绝大多数,所以,提高英语的权重应该是会顺利通过的。

pottery : 2012-02-20#33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个人以为,技工类移民之所以招不满人,不是因为英语要求高了,而是他们想不到要移民,毕竟是技工,想法没那么多,呵呵,就算降低英语要求了国内的那些电焊工就会去申请加拿大移民了吗?我不看好
纯猜测,没任何依据

生活条件越好越不倾向于移民,例如北欧,欧洲。条件越差的越倾向移民,例如国内民工往北上广涌。

北上广都有严格到变态的户籍制度,为什么?世界几乎没发达国家给中国免签,为什么?

拉菲 : 2012-02-20#33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在中国是相反的,你看看习老二(未来的老大)全家都在国外
说到免签,泰国的免签国家都比中国多很多,难道他比中国富裕?
生活条件越好越不倾向于移民,例如北欧,欧洲。条件越差的越倾向移民,例如国内民工往北上广涌。

北上广都有严格到变态的户籍制度,为什么?世界几乎没发达国家给中国免签,为什么?

杏花春雨 : 2012-02-20#34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对技工类的,学历低则整体的学习能力肯定要比学历高的弱一些,有些语言学历能力非常差,连任务的安排都搞不懂,活自然是没法干的,因此我认为对技工的反而要求更高才合适。这样一来就不能从中国这样的地方招技工了,可以从那些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招到这样的移民,印度,菲律宾等国家就不错

现在的体系貌似就是这个思路

除了降低语言要求外,另一个降低要求的办法就是对教育打分进行修改,即对于技工类职业,缩短教育年限要求,同时提高得分。

杏花春雨 : 2012-02-20#34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个人以为,技工类移民之所以招不满人,不是因为英语要求高了,而是他们想不到要移民,毕竟是技工,想法没那么多,呵呵,就算降低英语要求了国内的那些电焊工就会去申请加拿大移民了吗?我不看好
纯猜测,没任何依据


恰恰相反,很多技工类不是不想移民,而是想移民,但现在过高的门槛只能使他们望而却步。为什么近年一直有中介推广萨省的厨师PNP,其原因即在此。

拉菲 : 2012-02-20#34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对印度和菲律宾这样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来说,这个要求对他们来说不算很高吧?对国内的技工或者厨师来说的确是太高了,没几个能满足要求。还有另外一个问题,如果降低要求引进了,他们的语言始终不过关怎么办?这也是一个难题。
很期待杏花老师的预测
恰恰相反,很多技工类不是不想移民,而是想移民,但现在过高的门槛只能使他们望而却步。为什么近年一直有中介推广萨省的厨师PNP,其原因即在此。

杏花春雨 : 2012-02-20#34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在中国是相反的,你看看习老二(未来的老大)全家都在国外
说到免签,泰国的免签国家都比中国多很多,难道他比中国富裕?


呵呵,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实际非常复杂。中国社会各界,上至王公巨卿,达官贵贾,下至贩夫走卒,引车卖浆之流(绝无一丝歧视之意,只不过喜欢引用而已),都想移出去,原因有很多,撷其要者,有政治原因,社会环境,国际身份,资产转移,社会福利,子女教育等。

pottery : 2012-02-20#34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在中国是相反的,你看看习老二(未来的老大)全家都在国外
说到免签,泰国的免签国家都比中国多很多,难道他比中国富裕?

其实这个要牵涉到一个绝对数的问题,中国随便来个1%的绝对数目,就是1300W,这放在国外,将是不可想象的福利负担。泰国1%,又有多少呢?

拉菲 : 2012-02-20#34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bingo,中国人想移民的原因太多了,绝不只是钱的问题
呵呵,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实际非常复杂。中国社会各界,上至王公巨卿,达官贵贾,下至贩夫走卒,引车卖浆之流(绝无一丝歧视之意,只不过喜欢引用而已),都想移出去,原因有很多,撷其要者,有政治原因,社会环境,国际身份,资产转移,社会福利,子女教育等。

杏花春雨 : 2012-02-20#34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对印度和菲律宾这样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来说,这个要求对他们来说不算很高吧?对国内的技工或者厨师来说的确是太高了,没几个能满足要求。还有另外一个问题,如果降低要求引进了,他们的语言始终不过关怎么办?这也是一个难题。
很期待杏花老师的预测

降低技工类的语言要求,见仁见智,有利有弊,目前多有争议。我倾向的办法是,对于技工类设置一个语言标准,如Basic,对于Professional再设一个标准,如Moderate,对于某些行规限制的职业,如工程师,医生护士等,设一个更高的标准,如Proficient。

拉菲 : 2012-02-20#34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印度人口跟中国差不多,也比中国护照多不少,富裕不富裕当然是很重要一面,但绝非唯一考量,对政权的认可度也是是否免签的重要因素,至于人口数的考量,或许有或许无吧
其实这个要牵涉到一个绝对数的问题,中国随便来个1%的绝对数目,就是1300W,这放在国外,将是不可想象的福利负担。泰国1%,又有多少呢?

pottery : 2012-02-20#34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印度人口跟中国差不多,也比中国护照多不少,富裕不富裕当然是很重要一面,但绝非唯一考量,对政权的认可度也是是否免签的重要因素,至于人口数的考量,或许有或许无吧

呵呵,去网上查查吧,印度人要去发达国家基本都要签证的。换了不发达的国家,请你去你也不会去啊

政权的认可度是一个考量,但其实每个发展中国家都有类似的问题,其实社会形态上讲,稳定这方面的问题中国做的不错了。相比印度,中国没有出生上的人种等级划分,没有强大国土分裂势力。

人口是不可忽视的因素,因为牵涉到文化侵略问题。不要签证的话,那随便1000W中国或者印度人黑在了加拿大,澳大利亚,NZ这样人口体量小的国家,那以后谁能保证哪里依旧是稳定的白人社会。

中国古代也有例子,白起坑杀40W赵兵。留下这40W俘虏,造成军粮(资源)和军队稳定的问题,果断杀了。

lsf78 : 2012-02-20#34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http://www.cqcb.com/cbnews/instant/2012-02-16/679779.html
新评分制度曝光 雅思要求6.5以上
  相关资料显示,新评分制度的最低语言能力要求是:所有NOC的0及A,以及绝大部分的B类工种(注:NOC即加拿大全国职业分类,将加拿大职业的技能水平分为5级,其中,技能类型0是管理工作类,A是专业工作类,B是技术工作和熟练的贸易类型),要求英语能力不低于CLB (加拿大国家英语考试)8级。小部分NOC B类的工种,例如体力型的技工,要求CLB6级。
  移民专家分析,目前CLB8级相当于要达到的雅思成绩为:说(6.5分)、听(7.5分)、读(6.5分)、写(6.5分);CLB6级相当于要达到的雅思成绩为:说(5.5分)、听(5.5分)、读(5.0分)、写(5.5分)。虽然讲英文的申请人会有优势,但体力型技工通常教育程度不高,要完全通过考试不容易。
以上内容在加拿大的朋友有没听说啊?这样对语言要求很高啊。有确切的说法吗?谢谢

世界都在飘 : 2012-02-20#35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恰恰相反,很多技工类不是不想移民,而是想移民,但现在过高的门槛只能使他们望而却步。为什么近年一直有中介推广萨省的厨师PNP,其原因即在此。
大多数厨师都想移民,很多中介一开口就要3万刀,一个干厨师的,谁可以拿出那么多钱啊?

lsf78 : 2012-02-20#35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降低技工类的语言要求,见仁见智,有利有弊,目前多有争议。我倾向的办法是,对于技工类设置一个语言标准,如Basic,对于Professional再设一个标准,如Moderate,对于某些行规限制的职业,如工程师,医生护士等,设一个更高的标准,如Proficient。
另外,在我看来,加拿大要移民医生,主要是让他们转为保健类的,真正的医生还是想要本土白人的。所以,并不一定会把语言提得很高。

杏花春雨 : 2012-02-20#35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http://www.cqcb.com/cbnews/instant/2012-02-16/679779.html
新评分制度曝光 雅思要求6.5以上
  相关资料显示,新评分制度的最低语言能力要求是:所有NOC的0及A,以及绝大部分的B类工种(注:NOC即加拿大全国职业分类,将加拿大职业的技能水平分为5级,其中,技能类型0是管理工作类,A是专业工作类,B是技术工作和熟练的贸易类型),要求英语能力不低于CLB (加拿大国家英语考试)8级。小部分NOC B类的工种,例如体力型的技工,要求CLB6级。
  移民专家分析,目前CLB8级相当于要达到的雅思成绩为:说(6.5分)、听(7.5分)、读(6.5分)、写(6.5分);CLB6级相当于要达到的雅思成绩为:说(5.5分)、听(5.5分)、读(5.0分)、写(5.5分)。虽然讲英文的申请人会有优势,但体力型技工通常教育程度不高,要完全通过考试不容易。
以上内容在加拿大的朋友有没听说啊?这样对语言要求很高啊。有确切的说法吗?谢谢


目前的政策还处在征询意见阶段,所以所有的说法,包括我个人的说法,都只是一种可能,还不是定论。移民部草拟了几个讨论的主题,其中包括设立最低语言要求和提高语言评分权重。

杏花春雨 : 2012-02-20#35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另外,在我看来,加拿大要移民医生,主要是让他们转为保健类的,真正的医生还是想要本土白人的。所以,并不一定会把语言提得很高。

我觉得这是对移民政策的一种误读。如果将医生转为保健类,对申请人本身就不公平,对申请人所在的国家也是一个不公,毕竟在任何一个国家,培养一个医生都很不易,并且医生在几乎所有国家都是紧缺类职业。

比如美国,全世界的医生,不管来自哪个国家,如果持J-1访问学者签证去美国,学成后都必须回国效力2年,之后才可以申请转换身份。

杏花春雨 : 2012-02-21#35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FONT=宋体]移民部评分标准修改草案曝光[/FONT]

[FONT=宋体]本贴从三周前开贴断断续续写至今天,还在进行中。可是,时不我待,[/FONT] [FONT=宋体]移民部却已经公布了技术移民规则修改的草案,现在还在征询股东及公众的意见。所以,接下来我将转述移民部起草的修改意见,希望筒子们积极发言,我们共同探讨。[/FONT]

杏花春雨 : 2012-02-21#35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FONT=宋体]关于语言[/FONT]



[FONT=宋体]加拿大国家统计局[/FONT]2005[FONT=宋体]年的数字显示,语言能力越高则其就业率越高。同时,语言能力对新移民者能否在某一高技术职业或其它想从事的领域内找到工作起着最重要的作用。[/FONT]



[FONT=宋体]但是,现行的打分体系对第一官方语言的最高得分只有[/FONT]16[FONT=宋体]分,申请人即使语言能力是“基本”甚至“不会”,同样可达到通过分。[/FONT]



[FONT=宋体]因此,移民局建议:[/FONT]



1. [FONT=宋体]将第一官方语言得分从[/FONT]16[FONT=宋体]分提高到[/FONT]20[FONT=宋体]分;[/FONT]


2. [FONT=宋体]根据职业设定最低语言要求。[/FONT]

拉菲 : 2012-02-21#35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语言比重加大会使得新移民更容易融入社会,是朝着正确的方向走

杏花春雨 : 2012-02-21#35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具体的最低语言要求

语言的重要性在讨论过程中取得共识,所以第一语言分数由16分提高到20分,总分由24分提高到28分应该是毫无悬念。

但最低语言要求会是怎样呢?目前尚有讨论之中。CIC提出的方案是,根据职业划分,对于管理者(managers)、专业人士(professionals)以及技员(technicians),英语最低要求为CLB8级(熟练中级),技工类的英语要求为最低CLB级(发展中中级)。

对于这个标准的设定,目前看法仍不统一。认为对于某些职业太高者有之,认为对于某些职业太低者亦有之。个人认为,鉴于目前加拿大整体的移民体系(因为没有引入职业评估机制),这种争议将永远存在。但移民局最终将很可能采用标准,即技工类CLB6,其它类CLB8。

果真如此,那么对于多数的中国申请人,其影响就太大了,因为单这一项,就可能将很多人拒之门外。

杏花春雨 : 2012-02-21#35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CIC[FONT=宋体]提案的其它修改[/FONT]
[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CIC提案的其它修改如下:[/FONT]
[FONT=宋体][/FONT]1. [FONT=宋体]教育[/FONT]
[FONT=宋体]总分数[/FONT]25[FONT=宋体]分不变,但对于技工类([/FONT]tradesperson[FONT=宋体])的教育,全职年限由过去的[/FONT]12[FONT=宋体]年全职教育缩为[/FONT]10[FONT=宋体]年[/FONT]
2. [FONT=宋体]年龄[/FONT]
a) [FONT=宋体]将分数由[/FONT]10[FONT=宋体]分增至[/FONT]12[FONT=宋体]分[/FONT]
b) [FONT=宋体]评分标准为[/FONT]21-35[FONT=宋体]岁为满分,随着年龄递增则得分递减,[/FONT]50[FONT=宋体]岁以后不得分[/FONT]
3. [FONT=宋体]工作经验[/FONT]
a) [FONT=宋体]将分数由[/FONT]21[FONT=宋体]分减至[/FONT]15[FONT=宋体]分[/FONT]
b) [FONT=宋体]评分标准根据工作年限,年限越长得分越高[/FONT]
4. [FONT=宋体]已安排工作[/FONT]
a) [FONT=宋体]修改条例中有关已安排工作的定义,对雇主及其[/FONT]Offer [FONT=宋体]进行更严格更直接的评估[/FONT]​
[FONT=宋体] b) 在移民官评估[/FONT]Offer[FONT=宋体]的有效期以及申请人从事该工作的能力及胜任情况时,给予移民官更大的权力。[/FONT]

pottery : 2012-02-21#35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具体的最低语言要求

语言的重要性在讨论过程中取得共识,所以第一语言分数由16分提高到20分,总分由24分提高到28分应该是毫无悬念。

但最低语言要求会是怎样呢?目前尚有讨论之中。CIC提出的方案是,根据职业划分,对于管理者(managers)、专业人士(professionals)以及技员(technicians),英语最低要求为CLB8级(熟练中级),技工类的英语要求为最低CLB级(发展中中级)。

对于这个标准的设定,目前看法仍不统一。认为对于某些职业太高者有之,认为对于某些职业太低者亦有之。个人认为,鉴于目前加拿大整体的移民体系(因为没有引入职业评估机制),这种争议将永远存在。但移民局最终将很可能采用标准,即技工类CLB6,其它类CLB8。

果真如此,那么对于多数的中国申请人,其影响就太大了,因为单这一项,就可能将很多人拒之门外。

太假了吧,CLB8是4高的标准。这个门槛比澳大利亚都高了,岂不是没有4高非技工类的就没办法申请了。

lsf78 : 2012-02-21#36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关键象这样一类语言最低要求,一般讨论多久会出来,要是7月份之前就出来的话,基本上技术移民的大门就关闭了。

lsf78 : 2012-02-21#36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说实话,这样的语言要求,相当高哦

siah : 2012-02-21#36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FONT=宋体]移民部评分标准修改草案曝光[/FONT]

[FONT=宋体]本贴从三周前开贴断断续续写至今天,还在进行中。可是,时不我待,[/FONT] [FONT=宋体]移民部却已经公布了技术移民规则修改的草案,现在还在征询股东及公众的意见。所以,接下来我将转述移民部起草的修改意见,希望筒子们积极发言,我们共同探讨。[/FONT]

杏花前辈可有草案的英文原文链接?

杏花春雨 : 2012-02-22#36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Summary Report: The Federal Skilled Worker Program: Stakeholder and Public Consultations

Background

The Federal Skilled Worker Program

The Federal Skilled Worker Program (FSWP) is one of the Government of Canada’s main avenues to permanent immigration. The program uses a selection system established in 2002 that looks at the worker’s overall capacity to adapt to Canada’s labour market. It measures each applicant’s score on a grid of up to 100 points, taking into consideration factors such as education, work experience, knowledge of English or French and other criteria that have been shown to help them become economically established in Canada.
Consulting Stakeholders and the Public

In February and March 2011,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Canada (CIC) held consultations with stakeholders and the public to seek input on a number of proposed changes to the FSWP. Based on an evaluation of the program, academic research and best practices in other immigrant-receiving countries, the proposed changes aim to help Canada select immigrants who have the best chance of integrating and making a better contribution to the Canadian economy.
CIC consulted on the proposals to:
  • require federal skilled workers to have a minimum level of language proficiency;
  • make the program more accessible to skilled tradespeople and technicians;
  • place greater emphasis on younger immigrants who will adapt more easily and be active members of the work force for a longer time;
  • redirect points from work experience to other factors that better contribute to success in the Canadian labour market; and
  • reduce the potential for fraudulent job offers.
Stakeholders and the general public were invited to provide feedback through an online questionnaire. In-person consultations were also held with key stakeholders in five cities across the country. The input received through these consultations will be taken into account in the development of new regulations.
Executive Summary and Conclusion

Feedback received through the consultation process, both online and through in-person roundtable meetings, indicated general support for all of the proposed changes to the FSW program. For the most part, views expressed by the general public and those expressed by stakeholders were comparable in many areas, with some distinct viewpoints brought forward by stakeholders in some areas. The consultations yielded the following key findings:
  • Language: Stakeholders and the public were broadly supportive of minimum language thresholds by occupational classification and increased weighting for language. There was general agreement that language skills are important for success both in and out of the workplace.
  • Age: The choice of 35 as the peak age to earn age points was met with mixed reaction. Those in support of changes noted that younger applicants would bring a greater economic benefit to Canada over the long term, and would have a higher potential to adapt, learn language and integrate. Others (particularly stakeholders) expressed that the proposed age cutoff of 35 is too low, noting that applicants up to age 40, or as high as 50, would generally have more work experience, and therefore could be more likely to succeed in finding work.
  • Education: A reduction in the number of years of education required to claim points for a trade credential was met with strong support, particularly among stakeholders. Comments received noted the benefits for applicants and the labour market, indicating that the proposed changes were a positive step toward attracting talented applicants with a different set of qualifications than the existing points model rewards.
  • Work experience: Support for changes to work experience was closely tied. There was a general acknowledgement among stakeholders and the public that foreign work experience is discounted by Canadian employers and agreement with the direction to reduce the value of work experience in order to shift more weight to other factors such as language and age. However, comments received also highlighted that experienceforeign or domesticis an integral factor for the screening of skilled workers and that there are varying degrees of transferability depending upon the occupation and, in certain sectors, foreign work experience is very highly valued.
  • Arranged Employment (AE): Stakeholders and the general public were supportive of establishing clearer criteria for assessing the genuineness of a job offer. Members of the general public (Canadians and non-Canadians alike), noted a need to reduce cases of individuals taking advantage of Canada’s immigration system through fraudulent job offers. Stakeholders welcomed the proposed direction to improve the integrity and genuineness provisions, with some reservations expressed as to whether this would impose overly burdensome requirements on genuine employers and increase processing times.

Canada my dream : 2012-02-22#36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要求不算高,只要不是4x7,还是有办法达到的 , 但目前语言标准对医学 管理类可以说偏低的 ,有了亲戚+配偶加分,语言根本就没要求,

Canada my dream : 2012-02-22#36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现在澳洲就相对比较科学,比如技工 4x6, 某些工程师评估必须要4x6才能评估,

杏花春雨 : 2012-02-22#36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关键象这样一类语言最低要求,一般讨论多久会出来,要是7月份之前就出来的话,基本上技术移民的大门就关闭了。

请注意,这次的“变法”可以说是“蓄谋已久”了,去年1月份到3月份移民部连续召开数次园桌会议,商讨变法细节,基本上可以说是大局已定,只不过这是“悄悄地干活”,所以我等还被蒙在鼓里。正在我煞费苦心左分析右分析时,人家那边已悄无声息地公布于众了。不过幸好,这次的分析,与移民部的征求意见稿基本一致,并且,我们的分析比移民部拟定的改革还要远,还要深刻。比如,设定最低英语要求,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就存在很大的争议,而这个争议,在现在的移民框架下是无法解决的。这个现在就不多说了,本来这个话题我是计划写出来的。

移民部提议的英语要求是技工CLB6非技工CLB8,但最后出台究竟如何,目前无法定论。但无论如何,对中国申请人很不利。我们来个折衷的办法,即使对于非技工类申请,英语设定为CLB7,那要求也是比较高的,因为它同时要求的是听说读写四项,很多人将会因某一项达不到而不符合条件。


目前是征求公众意见阶段,3月份就停止,接下来移民部有三个月的时间进行文字方面的修订,时间还是比较宽裕的,所以,新政于今年7月份实施的可能性很大。

杏花春雨 : 2012-02-22#36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杏花前辈可有草案的英文原文链接?

http://www.cic.gc.ca/english/department/consultations/fswp/index.asp

杏花春雨 : 2012-02-22#36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移民部拟定的打分表


Selection based on objective factors| Current System Maximum points| Proposed System Maximum points
Education|25|25
Language|24|28
Work Experience|21|15
Age|10|12
Arranged Employment|10|10
Adaptability|10|10
Total|100|100

杏花春雨 : 2012-02-22#36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现在澳洲就相对比较科学,比如技工 4x6, 某些工程师评估必须要4x6才能评估,

是的,澳洲的技术移民政策很科学,很完善。加拿大此次也是借鉴了澳洲的规则,但可惜的是还是没有到位,比如澳洲有职业评估,每个职业评估对资格,工作经验,语言能力设立要求,这样通过职业评估的人其可就业性就大大加强了。而因为加拿大没有职业评估,政策修改就会引起争议,就会有漏洞。比如英语要求,对于非技工类,移民局拟定是CLB8,就有人说8对某些职业太低了,比如对于医生护士,即使CLB8也不能达到LICENSING的标准;也有人说,8对于某些职业太高了,英语不是成功的实质性因素,并且申请人如果英语不好,完全可以到加拿大以后提高: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其原因即在此。

黑眼圈兔子 : 2012-02-22#37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是的,澳洲的技术移民政策很科学,很完善。加拿大此次也是借鉴了澳洲的规则,但可惜的是还是没有到位,比如澳洲有职业评估,每个职业评估对资格,工作经验,语言能力设立要求,这样通过职业评估的人其可就业性就大大加强了。而因为加拿大没有职业评估,政策修改就会引起争议,就会有漏洞。比如英语要求,对于非技工类,移民局拟定是CLB8,就有人说8对某些职业太低了,比如对于医生护士,即使CLB8也不能达到LICENSING的标准;也有人说,8对于某些职业太高了,英语不是成功的实质性因素,并且申请人如果英语不好,完全可以到加拿大以后提高: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其原因即在此。
CLB8级相当于要达到的雅思成绩为:说(6.5分)、听(7.5分)、读(6.5分)、写(6.5分);似乎听力要求实在有点高啊!:wdb26:
请问目前趋势是达到CLB8拿最高一等分数,还是不达到CLB8即不允许申请?

jacksonli : 2012-02-22#37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CLB8级相当于要达到的雅思成绩为:说(6.5分)、听(7.5分)、读(6.5分)、写(6.5分);似乎听力要求实在有点高啊!:wdb26:
请问目前趋势是达到CLB8拿最高一等分数,还是不达到CLB8即不允许申请?
看来咱就是技工水平。

pottery : 2012-02-22#37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CLB8级相当于要达到的雅思成绩为:说(6.5分)、听(7.5分)、读(6.5分)、写(6.5分);似乎听力要求实在有点高啊!:wdb26:
请问目前趋势是达到CLB8拿最高一等分数,还是不达到CLB8即不允许申请?

貌似杏花老师的意思是后者哦。。。真的如此的话,中国有资格申请的再消减个80%好了

黑眼圈兔子 : 2012-02-22#37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官网原文中总结变化的第一句是:
introducing minimum official language thresholds and increasing points for language
引入 thresholds就肯定是设置最低门槛,但是我觉得很疑惑的是:
1如果0-A类和大部分B类职业的最低语言门槛都设在CLB8
假设第一官方语言的权重打分假设在20(5分*4), 第二官方语言在8(2*4)维持不变,满足调整后的28分.
那不是所有符合最低门槛的非技工第一官方语言分数都是20分?

2本来技工就一直无法满足需求,至今很多职位都远没有cap,如果技工准入门槛到CLB6,那不是更招不到足够数量的技工移民了?
向杏花春雨老师求教:wdb2:

杏花春雨 : 2012-02-22#37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官网原文中总结变化的第一句是:
introducing minimum official language thresholds and increasing points for language
引入 thresholds就肯定是设置最低门槛,但是我觉得很疑惑的是:
1如果0-A类和大部分B类职业的最低语言门槛都设在CLB8
假设第一官方语言的权重打分假设在20(5分*4), 第二官方语言在8(2*4)维持不变,满足调整后的28分.
那不是所有符合最低门槛的非技工第一官方语言分数都是20分?

2本来技工就一直无法满足需求,至今很多职位都远没有cap,如果技工准入门槛到CLB6,那不是更招不到足够数量的技工移民了?
向杏花春雨老师求教:wdb2:

是要设置最低语言要求。

目前的一致看法是,必须要设立语言最低要求,但对于“最低”的标准,看法不一,大致有两类意见。第一类是不同职业不同最低语言要求;第二类则认为语言要求应统一,不应有例外。

个人倾向于第二种意见,即语言设立统一标准,且此标准不能太高,如太高则很多人根本无资格申请。CLB6是个适中的标准。具体分析见前文。

Minimum language requirements depending on occupation

Respondents were also favourable (68% in support) toward establishing minimum language requirements depending on occupation. Those in support indicated that different occupations (i.e., individuals in the medical profession versus those working in trades) have different language requirements and this flexibility was important to reflect the operational needs of different occupations. Respondents who were opposed stated that language requirements should be standardized for all professions, commenting that all skilled workers should have the same language proficiency, regardless of occupation.

杏花春雨 : 2012-02-22#37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Minimum language requirements depending on occupationAlthough it was generally agreed that the proposed thresholds were suitable minimums for immigration purposes, a few stakeholders felt that they were too high. Others felt that Canadian Language Benchmark (CLB) 8 (fluent intermediate), proposed for professionals, managers and technicians, was below full labour market readiness as the proposed CLB threshold might be lower than the threshold required to undertake a certification process, if required for licensing, or to be effective at their job. Others pointed out that there is a vast difference between workplace language proficiency and that required for integration, so it could still be difficult for immigrants to integrate even if they have the required CLB levels for their occupation.There was general support for the language benchmark thresholds for skilled trades at CLB 6 (developing intermediate). Stakeholders agreed that once in Canada, skilled tradespeople are required to have sufficient language proficiency for integration purposes to meet the minimum safety requirements of the job site. However, for that same reason, and because of the need to read technical manuals, it was suggested by some that the linguistic threshold should be set at CLB 7 (adequate intermediate) at the very least. Conversely, a limited number of stakeholders felt that the threshold proposed may be too high for applicants in the skilled trades.Some stakeholders called for a wider framing of the lower thresholds for their respective sectors, namely for chefs and cooks and agricultural workers. A few felt that some workers in these categories would have difficulty attaining even the lower language threshold and therefore, the program would be excluding certain occupations. However, it was noted that tradespeople, including cooks, chefs and agricultural workers, need good language skills for integration purposes, to withstand economic downturns and to make progress in their occupation.

原文:

http://www.cic.gc.ca/english/department/consultations/fswp/meetings/index.asp

杏花春雨 : 2012-02-22#37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官网原文中总结变化的第一句是:
introducing minimum official language thresholds and increasing points for language
引入 thresholds就肯定是设置最低门槛,但是我觉得很疑惑的是:
1如果0-A类和大部分B类职业的最低语言门槛都设在CLB8
假设第一官方语言的权重打分假设在20(5分*4), 第二官方语言在8(2*4)维持不变,满足调整后的28分.
那不是所有符合最低门槛的非技工第一官方语言分数都是20分?

2本来技工就一直无法满足需求,至今很多职位都远没有cap,如果技工准入门槛到CLB6,那不是更招不到足够数量的技工移民了?
向杏花春雨老师求教:wdb2:

关于第二个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提案中的新政打分标准,一个技工,年龄不超过32岁,英语中级,工作经验四年以上,我相信是完全符合移民标准的。他会在年龄,教育,工作经验方面得更多的分,从而达到67。

黑眼圈兔子 : 2012-02-22#37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关于第二个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提案中的新政打分标准,一个技工,年龄不超过32岁,英语中级,工作经验四年以上,我相信是完全符合移民标准的。他会在年龄,教育,工作经验方面得更多的分,从而达到67。
谢谢,我的意思就是技工比如chef,是很难达到CLB6。
Anyway,虽然有一些问题,但是还是先听您按照您的思路把帖子写下去,不多打扰了。:wdb10:

lsf78 : 2012-02-22#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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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iask.ca/news/canada/immigration/2012/0218/119195.html
呵呵,十项中其中最快的7月施行。
就是不知道哪些是“最快的”,^_^,要是都是“最快的”,中国的大部分技术移民就悲摧拉。尤其是语言最低要求拉。
我去念雅思拉,不在这吹牛拉。待会儿再来围观。^_^

vinnygao : 2012-02-22#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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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奇怪,职业清单都没人讨论啊。楼主给指点下,这方面可能会怎么变?
1122配额十天之内秒杀,crane operator两年收不过30人,不知道移民局怎么考虑这个问题。

ericnew : 2012-02-23#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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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LZ 更新 职业部分。

杏花春雨 : 2012-02-23#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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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综述

自2011年元月开始酝酿的联邦技术移民新政,经过一系列轰轰烈烈的论证,修改草案终于于本月见诸公众。虽然具体细节还在完善之中,但大局已定。以下将会是本次新政的主要内容:

1, [FONT=宋体]设立最低语言要求。[/FONT]
[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2,调整打分体系,100分总分不变,通过线67分也不变,对得分及评分标准进行局步调整:语言由[/FONT]24[FONT=宋体]分加到[/FONT]28[FONT=宋体]分,年龄由[/FONT]10[FONT=宋体]分加到[/FONT]12[FONT=宋体]分,工作经验由[/FONT]21[FONT=宋体]分降到[/FONT]15[FONT=宋体]分,教育得分不变,但技工类教育评分标准降低。[/FONT]
[FONT=宋体][/FONT]
3[FONT=宋体],打击虚假[/FONT]OFFER[FONT=宋体]。[/FONT]

拉菲 : 2012-02-23#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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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tony9721 : 2012-02-23#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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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综述

1, [FONT=宋体]设立最低语言要求。[/FONT]

[FONT=宋体]2,调整打分体系,100分总分不变,通过线67分也不变,对得分及评分标准进行局步调整:语言由[/FONT]24[FONT=宋体]分加到[/FONT]28[FONT=宋体]分,年龄由[/FONT]10[FONT=宋体]分加到[/FONT]12[FONT=宋体]分,工作经验由[/FONT]21[FONT=宋体]分降到[/FONT]15[FONT=宋体]分,教育得分不变,但技工类教育评分标准降低。[/FONT]

3[FONT=宋体],打击虚假[/FONT]OFFER[FONT=宋体]。[/FONT]
看来这个要求是引导着让更多,更年轻,语言能力更好,学历好,而有一年工作经验的人加入啊!
难道年龄开始要从30以上开始减分

杏花春雨 : 2012-02-23#38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新政”仍未釜底抽薪

本贴开贴之初,曾预言加拿大移民部这次可能会“动真格”,对联邦技术移民体系进行大动作,从而“釜底抽薪”,建立一套真正合理、完善的技术移民体系。然而新政的提早出笼,使我不得不改变写作计划,此次公开的“新政”内容,也在我的分析预估之中。但在我看来,此次新政仍然是“雨过地皮湿”,“雷声大雨点小”,仍未触及到移民体系的实质,还存在诸多问题有待解决,移民改革的步伐还可以再大一些。

要想建立一个科学的移民体系,解决“有人无位,有位无人”的尴尬,还需要解决两个问题。

第一,加拿大要吸引适合劳动力市场需要的人,就需要首先制定一个精准的职业清单,这样就需要修改NOC。现在NOC已升级至2011版,但职业仍只有500个,每个职业约有80个title。按照这个NOC版本,移民部不可能制定出精准的移民职业清单。比如,如果现在需要“结构工程师”,而加拿大目前因为将结构工程师等都纳入“土建工程师”之内,这样要么同时引进所有的“土建工程师”,要么忍疼割爱,全部取消这个职业。这种缺陷同样存在于技工类职业。这个问题的解决很难,因为NOC是HRSDC编辑的,如果作大的结构性修改,将会涉及到很多方面,所以短时期内不可能解决,移民部也不得不按照NOC制定政策,削足适履。

第二,没有引进技术评估体系。目前的评估体系中,工作经验的得分项是完全由移民官评估的。移民官在评估时,完全按照NOC中该职业的规定,看申请人所执行的职业是否与NOC所描述的一致,而不考虑其它因素,如教育,工作年限,英语能力,行规要求等。一方面,移民官并不是行业内的专家,所以在评估时不可能做到很精准;另一方面,将工作经验与可就业性片面地割裂起来,致使很多申请人,尤其是受行规限制的申请人,移民成功以后因资格、语言、工作经验等不能达到行规要求,长期不能在本行业就业,造成“有位无人,有人无位”。

再举一个例子。本次的修改,在讨论设立最低语言要求时,就遭到了很大的争议,有人认为需按具体职业设定要求,有人认为最低要求的标准应该统一。这个争议的本质是什么?就是没有职业评估。如果申请人在递交移民申请之前,首先指定一个职业,并通过了该职业管理部门的评估的话,这个问题就不难解决,因为职业评估机构可以根据本职业的特点,制定学历、工作经验年限、英语能力等要求。评估机构因为是本职业的管理机构,其评估就会更全面、更具权威性,移民后做本职工作的可能性就会大得多。

在2008年加拿大移民部就成立了海外资格推荐办公室(Foreign Credential Refferral Office),我当时认为这是为下一步引进技术评估机制做的准备,但四年过去了,依然风平浪静,该办公室基本上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当然,建立移民前的资格评估机制,涉及的机构将会更多,阻力将会更大,可能这一是目前尚不能建立的原因吧。不过,从长远看,这个机制是有必要建立的。

sooncici : 2012-02-24#38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新政”仍未釜底抽薪

本贴开贴之初,曾预言加拿大移民部这次可能会“动真格”,对联邦技术移民体系进行大动作,从而“釜底抽薪”,建立一套真正合理、完善的技术移民体系。然而新政的提早出笼,使我不得不改变写作计划,此次公开的“新政”内容,也在我的分析预估之中。但在我看来,此次新政仍然是“雨过地皮湿”,“雷声大雨点小”,仍未触及到移民体系的实质,还存在诸多问题有待解决,移民改革的步伐还可以再大一些。

要想建立一个科学的移民体系,解决“有人无位,有位无人”的尴尬,还需要解决两个问题。

第一,加拿大要吸引适合劳动力市场需要的人,就需要首先制定一个精准的职业清单,这样就需要修改NOC。现在NOC已升级至2011版,但职业仍只有500个,每个职业约有80个title。按照这个NOC版本,移民部不可能制定出精准的移民职业清单。比如,如果现在需要“结构工程师”,而加拿大目前因为将结构工程师等都纳入“土建工程师”之内,这样要么同时引进所有的“土建工程师”,要么忍疼割爱,全部取消这个职业。这种缺陷同样存在于技工类职业。这个问题的解决很难,因为NOC是HRSDC编辑的,如果作大的结构性修改,将会涉及到很多方面,所以短时期内不可能解决,移民部也不得不按照NOC制定政策,削足适履。

第二,没有引进技术评估体系。目前的评估体系中,工作经验的得分项是完全由移民官评估的。移民官在评估时,完全按照NOC中该职业的规定,看申请人所执行的职业是否与NOC所描述的一致,而不考虑其它因素,如教育,工作年限,英语能力,行规要求等。一方面,移民官并不是行业内的专家,所以在评估时不可能做到很精准;另一方面,将工作经验与可就业性片面地割裂起来,致使很多申请人,尤其是受行规限制的申请人,移民成功以后因资格、语言、工作经验等不能达到行规要求,长期不能在本行业就业,造成“有位无人,有人无位”。

再举一个例子。本次的修改,在讨论设立最低语言要求时,就遭到了很大的争议,有人认为需按具体职业设定要求,有人认为最低要求的标准应该统一。这个争议的本质是什么?就是没有职业评估。如果申请人在递交移民申请之前,首先指定一个职业,并通过了该职业管理部门的评估的话,这个问题就不难解决,因为职业评估机构可以根据本职业的特点,制定学历、工作经验年限、英语能力等要求。评估机构因为是本职业的管理机构,其评估就会更全面、更具权威性,移民后做本职工作的可能性就会大得多。

在2008年加拿大移民部就成立了海外资格推荐办公室(Foreign Credential Refferral Office),我当时认为这是为下一步引进技术评估机制做的准备,但四年过去了,依然风平浪静,该办公室基本上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当然,建立移民前的资格评估机制,涉及的机构将会更多,阻力将会更大,可能这一是目前尚不能建立的原因吧。不过,从长远看,这个机制是有必要建立的。

请教一下,对于每年只限定特定的职业才能进行申请这一点,草案中有无提及修改,感觉当年推出职业限制就是为了减少申请人数以处理积案。如果对于英语进行限制,是否对于职业限制会放松一点(比如将限定职业从29项扩大到50项或更多)。像澳洲虽然也有职业限制,但是职业类别很多,连IT这样的职业大户都在列。

很容易我那个 : 2012-02-25#38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新政貌似对我有利啊:)本人学保险专业的(刚好符合29项里的1312),明年24岁时硕士毕业,雅思去年半裸考过一回A类的(就复习了一个礼拜,基本花在了作文上),听说读写分别是8.5、6.5、8.5、7.5(4个H),再考一次G类应该可以更高一些(尤其是悲催的口语==+),看来紧要的任务是毕业后找个对口工作熬上一两年。

杏花春雨 : 2012-02-26#38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请教一下,对于每年只限定特定的职业才能进行申请这一点,草案中有无提及修改,感觉当年推出职业限制就是为了减少申请人数以处理积案。如果对于英语进行限制,是否对于职业限制会放松一点(比如将限定职业从29项扩大到50项或更多)。像澳洲虽然也有职业限制,但是职业类别很多,连IT这样的职业大户都在列。

接下来就会分析。

杏花春雨 : 2012-02-26#38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新政貌似对我有利啊:)本人学保险专业的(刚好符合29项里的1312),明年24岁时硕士毕业,雅思去年半裸考过一回A类的(就复习了一个礼拜,基本花在了作文上),听说读写分别是8.5、6.5、8.5、7.5(4个H),再考一次G类应该可以更高一些(尤其是悲催的口语==+),看来紧要的任务是毕业后找个对口工作熬上一两年。

年龄和语言会有利,但工作经验可能不利。

杏花春雨 : 2012-02-26#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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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后的职业清单

[FONT=宋体]今年71[FONT=宋体]以后新政的内容基本上无悬念了,但是,还有一个最关键的问题就是,[/FONT][/FONT][FONT=宋体]部长指令的模式还是否沿用,换言之,还会有职业清单吗?[/FONT]


[FONT=宋体]关于部长指令的话题,在自去年至今的讨论中都没有提及。这就意味着部长指令的模式还会继续沿用,也就是说71以年还会有一个需求职业清单。[/FONT]


[FONT=宋体]至于新政的职业清单究竟会是什么样,在此就不作预测了,因为偶实在是看不明白。227时医生护士类职业榜上有名就让偶吃了一惊,而更让偶大跌眼镜的是,1122居然626榜上有名并且还在去年蝉联,偶还有什么话可说捏。[/FONT]

beibeifan : 2012-02-26#39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杏花春雨老师,我是护士,雅思两高两中,口语和写作5.5,如果今年新政是最低要求Clb8的话,我想我还是学法语走魁省吧,口语写作太难提高,您说呢?

beibeifan : 2012-02-26#39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杏花春雨老师,我是护士,雅思两高两中,口语和写作5.5,如果今年新政是最低要求Clb8的话,我想我还是学法语走魁省吧,口语写作太难提高了,还是等待新政出来?请您指点迷津,谢谢!!

hennyjuly : 2012-02-27#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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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最低语言要求

语言的重要性在讨论过程中取得共识,所以第一语言分数由16分提高到20分,总分由24分提高到28分应该是毫无悬念。

但最低语言要求会是怎样呢?目前尚有讨论之中。CIC提出的方案是,根据职业划分,对于管理者(managers)、专业人士(professionals)以及技员(technicians),英语最低要求为CLB8级(熟练中级),技工类的英语要求为最低CLB级(发展中中级)。

对于这个标准的设定,目前看法仍不统一。认为对于某些职业太高者有之,认为对于某些职业太低者亦有之。个人认为,鉴于目前加拿大整体的移民体系(因为没有引入职业评估机制),这种争议将永远存在。但移民局最终将很可能采用标准,即技工类CLB6,其它类CLB8。

果真如此,那么对于多数的中国申请人,其影响就太大了,因为单这一项,就可能将很多人拒之门外。


lz那么哪些类别是技工类呢?7241和7242 电工是技工类么?

杏花春雨 : 2012-02-27#39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杏花春雨老师,我是护士,雅思两高两中,口语和写作5.5,如果今年新政是最低要求Clb8的话,我想我还是学法语走魁省吧,口语写作太难提高,您说呢?

现在最低语言标准还没定下来,所以现在做决定为时尚早。等新政出台后再考虑对策才是上策。

杏花春雨 : 2012-02-27#39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lz那么哪些类别是技工类呢?7241和7242 电工是技工类么?

技工类(Tradesperson)在NOC职业列表中是指以6,7,8,9为开头的职业,在目前的29类中有12个职业。电工当然属技工类职业。

Montrealstanley : 2012-02-27#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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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时刻关注中

lsf78 : 2012-02-27#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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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正式推出技术移民新的计分方式,大约会在什么时候呢?不会一点缓冲期都没有吧?

doupanpan : 2012-02-28#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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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经济糟糕,失业率还在攀升。
如果投资移民,确保钱能投入实体经济,创造就业。如果技术移民,确保英语水平和职业技能,宁缺勿滥。
不收紧移民,除了发新移民财的,大家日子都不好过。

杏花春雨 : 2012-02-28#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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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宋体]加拿大整体技术移民政策分析[/FONT]

[FONT=宋体]联邦技术移民政策的变更言尽于此,加拿大技术移民的整体政策走势分析如下。[/FONT]
[FONT=宋体][/FONT][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首先,加拿大需要技术工人。这一点,是因为加拿大的人口结构所决定的。加拿大本土人口多年持续负增长,老龄化越来越严重,必须引进移民来弥补劳动力空缺,带动经济发展,维持社保体系。而技术移民则是移民类别中最重要的一个组成,其重要性举足轻重,所以技术移民将是一项基本国策。[/FONT]

[FONT=宋体]其次,联邦技术移民在近期内不会有松动的可能。这由两个原因造成。第一,联邦技术目前尚有约[/FONT]32[FONT=宋体]万人的申请人数,这个巨大的积案是[/FONT]227[FONT=宋体]以来政策越来越严的根本原因,而在积案未处理完之前,移民部的这种限制申请数量的政策将会继续实行下去,不会有松动的可能。按照[/FONT]2008[FONT=宋体]年[/FONT]227[FONT=宋体]新政以来的处理量来推算,消化掉这些积案需至少[/FONT]3-4[FONT=宋体]年。第二,联邦技术移民政策本身存在的缺陷。技术移民政策的根本目的,是快速吸收符合加拿大劳力市场需要的人才,即解决“有位无人,有人无位”的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制定出一整套科学、完善的技术移民体系,包括制定合适的申请资格,根据劳力市场变化制定精准的需求职业清单,建立移民前技术评估体系等,而体系问题涉及到很多的方面,牵一发而动全身,在短时期内是无法实现的。在这个体系建立之前,“有位无人,有人无位”的问题将会持续存在,这个问题,就成为联邦技术移民的瓶颈,制约着它的发展。[/FONT]

[FONT=宋体]其三,发展既定工作类。既定工作其实是联邦技术移民的一个分支,它因为在移民之前已经找到了永久性的[/FONT]JOB OFFER[FONT=宋体],所以移民以后会立即上岗,因此移民部声称要发展这类移民。但偶对此政策保持谨慎态度。此项目长期存在,在[/FONT]227[FONT=宋体]以后也没有数量限制,但一直以来发展状态不好,申请人数聊聊,并且在聊聊的申请人数中,却不乏虚假[/FONT]OFFER[FONT=宋体]。目前移民部声称要打击虚假[/FONT]OFFER[FONT=宋体],我不知加拿大将如何发展此项目,所以这个项目今后对绝大多数中国申请人仍然意义不大。[/FONT]

[FONT=宋体]其四,发展经验类移民。经验类移民自[/FONT]2008[FONT=宋体]年设立以来,效果良好。这个优势是显而易见的,申请人已有加拿大的生活,工作,学习经历,当然其就业性大大加强,所以发展此项目顺理成章。要发展此项目,就需要着力培养潜在的申请库,也就是吸收更多的国际学生。同我们看到,自[/FONT]2008[FONT=宋体]年以来,移民部连续松动留学申请政策,将资金历史由[/FONT]18[FONT=宋体]个月缩到[/FONT]12[FONT=宋体]个月,推出[/FONT]SPP[FONT=宋体]计划以及[/FONT]GIC[FONT=宋体]计划,越来越淡化签证申请中“移民倾向“的问题,使签证政策越来越宽松。与之相映成趣的是,美,英,澳却对留学生转移民的政策越来越严,使加拿大留学对中国学生越来越有吸引力。不过,与其它国家相比,加拿大留学签证目前仍然是最严格的,还需要进一步松动。鉴于联邦技术移民政策在未来时期内不会有松动,今后也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不能达到联邦技术移民的申请人,选择先留学再移民的渠道。[/FONT]

[FONT=宋体]其五,发展省提名技术移民。近来,移民部经过调查研究,对省提名项目进行了肯定。该研究发现,省提名技术移民,在找工作的时间,工资收入等都要优于联邦技术移民。但是,目前各省的提名项目可以说是联邦经验类移民的翻版,多数[/FONT]PNP[FONT=宋体]是要求申请人有本省的经验,要么是已在本省学习,要么已在本省工作,要么已在本省找到[/FONT]OFFER[FONT=宋体]。所以,现行的省提名项目,对多数的中国申请人来说,意义也不大。[/FONT]

sooncici : 2012-02-29#39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FONT=宋体]加拿大整体技术移民政策分析[/FONT]

[FONT=宋体]联邦技术移民政策的变更言尽于此,加拿大技术移民的整体政策走势分析如下。[/FONT]


[FONT=宋体]首先,加拿大需要技术工人。这一点,是因为加拿大的人口结构所决定的。加拿大本土人口多年持续负增长,老龄化越来越严重,必须引进移民来弥补劳动力空缺,带动经济发展,维持社保体系。而技术移民则是移民类别中最重要的一个组成,其重要性举足轻重,所以技术移民将是一项基本国策。[/FONT]

[FONT=宋体]其次,联邦技术移民在近期内不会有松动的可能。这由两个原因造成。第一,联邦技术目前尚有约[/FONT]32[FONT=宋体]万人的申请人数,这个巨大的积案是[/FONT]227[FONT=宋体]以来政策越来越严的根本原因,而在积案未处理完之前,移民部的这种限制申请数量的政策将会继续实行下去,不会有松动的可能。按照[/FONT]2008[FONT=宋体]年[/FONT]227[FONT=宋体]新政以来的处理量来推算,消化掉这些积案需至少[/FONT]3-4[FONT=宋体]年。第二,联邦技术移民政策本身存在的缺陷。技术移民政策的根本目的,是快速吸收符合加拿大劳力市场需要的人才,即解决“有位无人,有人无位”的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制定出一整套科学、完善的技术移民体系,包括制定合适的申请资格,根据劳力市场变化制定精准的需求职业清单,建立移民前技术评估体系等,而体系问题涉及到很多的方面,牵一发而动全身,在短时期内是无法实现的。在这个体系建立之前,“有位无人,有人无位”的问题将会持续存在,这个问题,就成为联邦技术移民的瓶颈,制约着它的发展。[/FONT]

[FONT=宋体]其三,发展既定工作类。既定工作其实是联邦技术移民的一个分支,它因为在移民之前已经找到了永久性的[/FONT]JOB OFFER[FONT=宋体],所以移民以后会立即上岗,因此移民部声称要发展这类移民。但偶对此政策保持谨慎态度。此项目长期存在,在[/FONT]227[FONT=宋体]以后也没有数量限制,但一直以来发展状态不好,申请人数聊聊,并且在聊聊的申请人数中,却不乏虚假[/FONT]OFFER[FONT=宋体]。目前移民部声称要打击虚假[/FONT]OFFER[FONT=宋体],我不知加拿大将如何发展此项目,所以这个项目今后对绝大多数中国申请人仍然意义不大。[/FONT]

[FONT=宋体]其四,发展经验类移民。经验类移民自[/FONT]2008[FONT=宋体]年设立以来,效果良好。这个优势是显而易见的,申请人已有加拿大的生活,工作,学习经历,当然其就业性大大加强,所以发展此项目顺理成章。要发展此项目,就需要着力培养潜在的申请库,也就是吸收更多的国际学生。同我们看到,自[/FONT]2008[FONT=宋体]年以来,移民部连续松动留学申请政策,将资金历史由[/FONT]18[FONT=宋体]个月缩到[/FONT]12[FONT=宋体]个月,推出[/FONT]SPP[FONT=宋体]计划以及[/FONT]GIC[FONT=宋体]计划,越来越淡化签证申请中“移民倾向“的问题,使签证政策越来越宽松。与之相映成趣的是,美,英,澳却对留学生转移民的政策越来越严,使加拿大留学对中国学生越来越有吸引力。不过,与其它国家相比,加拿大留学签证目前仍然是最严格的,还需要进一步松动。鉴于联邦技术移民政策在未来时期内不会有松动,今后也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不能达到联邦技术移民的申请人,选择先留学再移民的渠道。[/FONT]

[FONT=宋体]其五,发展省提名技术移民。近来,移民部经过调查研究,对省提名项目进行了肯定。该研究发现,省提名技术移民,在找工作的时间,工资收入等都要优于联邦技术移民。但是,目前各省的提名项目可以说是联邦经验类移民的翻版,多数[/FONT]PNP[FONT=宋体]是要求申请人有本省的经验,要么是已在本省学习,要么已在本省工作,要么已在本省找到[/FONT]OFFER[FONT=宋体]。所以,现行的省提名项目,对多数的中国申请人来说,意义也不大。[/FONT]

想请教3中的“[FONT=宋体]既定工作类”和4中的“[/FONT][FONT=宋体]经验类移民[/FONT][FONT=宋体]”[/FONT],我的理解,3应该就是AEO吧。在你能够获得真实的加拿大工作offer情况下,3和4在我看来应该没什么区别吧,唯一的区别就是AEO是在你还未过去加拿大工作之前就可以启动FSW申请;而4应该是在加拿大工作一段时间后启动FSW申请?

所以对于职业不在29项中的来说,只要能得到一个真实的加拿大工作offer,应该就可以走3和4了吧。

请老师斧正。

ccyyyycc : 2012-02-29#40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4说的是CEC,canada experience class。不属于FSW之内。目前情况FSW在满足基本条件后还要够分,也就是说即使有offer分数也不一定够申请。而CEC是只要满足了基本条件和英语要求,就没有别的评判标准了,直接过。

想请教3中的“[FONT=宋体]既定工作类”和4中的“[/FONT][FONT=宋体]经验类移民[/FONT][FONT=宋体]”[/FONT],我的理解,3应该就是AEO吧。在你能够获得真实的加拿大工作offer情况下,3和4在我看来应该没什么区别吧,唯一的区别就是AEO是在你还未过去加拿大工作之前就可以启动FSW申请;而4应该是在加拿大工作一段时间后启动FSW申请?

所以对于职业不在29项中的来说,只要能得到一个真实的加拿大工作offer,应该就可以走3和4了吧。

请老师斧正。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2-29#40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FONT=宋体]加拿大整体技术移民政策分析[/FONT]

[FONT=宋体]联邦技术移民政策的变更言尽于此,加拿大技术移民的整体政策走势分析如下。[/FONT]
[FONT=宋体][/FONT][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首先,加拿大需要技术工人。这一点,是因为加拿大的人口结构所决定的。加拿大本土人口多年持续负增长,老龄化越来越严重,必须引进移民来弥补劳动力空缺,带动经济发展,维持社保体系。而技术移民则是移民类别中最重要的一个组成,其重要性举足轻重,所以技术移民将是一项基本国策。[/FONT]

[FONT=宋体]其次,联邦技术移民在近期内不会有松动的可能。这由两个原因造成。第一,联邦技术目前尚有约[/FONT]32[FONT=宋体]万人的申请人数,这个巨大的积案是[/FONT]227[FONT=宋体]以来政策越来越严的根本原因,而在积案未处理完之前,移民部的这种限制申请数量的政策将会继续实行下去,不会有松动的可能。按照[/FONT]2008[FONT=宋体]年[/FONT]227[FONT=宋体]新政以来的处理量来推算,消化掉这些积案需至少[/FONT]3-4[FONT=宋体]年。第二,联邦技术移民政策本身存在的缺陷。技术移民政策的根本目的,是快速吸收符合加拿大劳力市场需要的人才,即解决“有位无人,有人无位”的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制定出一整套科学、完善的技术移民体系,包括制定合适的申请资格,根据劳力市场变化制定精准的需求职业清单,建立移民前技术评估体系等,而体系问题涉及到很多的方面,牵一发而动全身,在短时期内是无法实现的。在这个体系建立之前,“有位无人,有人无位”的问题将会持续存在,这个问题,就成为联邦技术移民的瓶颈,制约着它的发展。[/FONT]

[FONT=宋体]其三,发展既定工作类。既定工作其实是联邦技术移民的一个分支,它因为在移民之前已经找到了永久性的[/FONT]JOB OFFER[FONT=宋体],所以移民以后会立即上岗,因此移民部声称要发展这类移民。但偶对此政策保持谨慎态度。此项目长期存在,在[/FONT]227[FONT=宋体]以后也没有数量限制,但一直以来发展状态不好,申请人数聊聊,并且在聊聊的申请人数中,却不乏虚假[/FONT]OFFER[FONT=宋体]。目前移民部声称要打击虚假[/FONT]OFFER[FONT=宋体],我不知加拿大将如何发展此项目,所以这个项目今后对绝大多数中国申请人仍然意义不大。[/FONT]

[FONT=宋体]其四,发展经验类移民。经验类移民自[/FONT]2008[FONT=宋体]年设立以来,效果良好。这个优势是显而易见的,申请人已有加拿大的生活,工作,学习经历,当然其就业性大大加强,所以发展此项目顺理成章。要发展此项目,就需要着力培养潜在的申请库,也就是吸收更多的国际学生。同我们看到,自[/FONT]2008[FONT=宋体]年以来,移民部连续松动留学申请政策,将资金历史由[/FONT]18[FONT=宋体]个月缩到[/FONT]12[FONT=宋体]个月,推出[/FONT]SPP[FONT=宋体]计划以及[/FONT]GIC[FONT=宋体]计划,越来越淡化签证申请中“移民倾向“的问题,使签证政策越来越宽松。与之相映成趣的是,美,英,澳却对留学生转移民的政策越来越严,使加拿大留学对中国学生越来越有吸引力。不过,与其它国家相比,加拿大留学签证目前仍然是最严格的,还需要进一步松动。鉴于联邦技术移民政策在未来时期内不会有松动,今后也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不能达到联邦技术移民的申请人,选择先留学再移民的渠道。[/FONT]

[FONT=宋体]其五,发展省提名技术移民。近来,移民部经过调查研究,对省提名项目进行了肯定。该研究发现,省提名技术移民,在找工作的时间,工资收入等都要优于联邦技术移民。但是,目前各省的提名项目可以说是联邦经验类移民的翻版,多数[/FONT]PNP[FONT=宋体]是要求申请人有本省的经验,要么是已在本省学习,要么已在本省工作,要么已在本省找到[/FONT]OFFER[FONT=宋体]。所以,现行的省提名项目,对多数的中国申请人来说,意义也不大。[/FONT]




政府预算、人口结构和劳动力市场的困境在后金融危机时代的凸现,此所谓“不得不变”的现实需要

范茵丽(Diane Finley)部长的政绩和成就成了康尼(Jason Kenney)部长甩不掉的大尾巴,此所谓“不得不变”的背景

康部长的政治雄心和远大理想激励着康胖子必须“有所作为”进而积累政治资本,此所谓“不得不变”不方便说出口的理由

不可否认的加国移民体系相较其他先进国家的相对宽松,此所谓“不得不变”实行的轻松借口

政界、学界、媒体的交响,此所谓“不得不变”实施的方式和路径

变也罢,颠覆性变也罢,只是加国政客们的棋局,此所谓“不得不变”的本质

任何已经 in process 的申请人面对的只是审批时间问题,有申请意愿而尚未申请的人才是真的前途莫测,此所谓“不得不变”的实际影响

业界(中介业)已经开始的还将继续下去的大洗牌和由此而产生的“几家欢乐几家愁”,此所谓“不得不变”的商业震撼;

所有以上构成了上面开帖、盖楼、围观、发言、质疑、臧否、提问回答、打嘴仗、散德行、提供给装出来的孙子们言论警察的道德外衣的一切缘起,此所谓“不得不变”在既虚拟又现实得网络世界激起的涟漪;

杏花春雨兄技术派分析的涓涓细流读来也算赏心悦目,文笔通达顺畅说行云流水也算恰如其分,盖楼技巧也令人叹为观止,读来掩卷遐思,深感受益匪浅。此所谓“不得不变”主题展开的最好注脚

已在队列之中的当心怀感恩之心,有意愿的就加油并祝好运,此所谓“不得不变”局种之人的“以不变应万变”的平常心态了。

杏花春雨兄怎么看?

杏花春雨 : 2012-03-01#40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如果要正式推出技术移民新的计分方式,大约会在什么时候呢?不会一点缓冲期都没有吧?


其在7月1日乎。

新政策并不突然,现在都基本明了了嘛,所以可称作“安全”着陆”,不存在缓冲期。

拉菲 : 2012-03-01#40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澳洲也在71出新政,说是颠覆性的政策,估计对国人来说又是灾难性的
其在7月1日乎。

新政策并不突然,现在都基本明了了嘛,所以可称作“安全”着陆”,不存在缓冲期。

杏花春雨 : 2012-03-01#40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想请教3中的“[FONT=宋体]既定工作类”和4中的“[/FONT][FONT=宋体]经验类移民[/FONT][FONT=宋体]”[/FONT],我的理解,3应该就是AEO吧。在你能够获得真实的加拿大工作offer情况下,3和4在我看来应该没什么区别吧,唯一的区别就是AEO是在你还未过去加拿大工作之前就可以启动FSW申请;而4应该是在加拿大工作一段时间后启动FSW申请?


所以对于职业不在29项中的来说,只要能得到一个真实的加拿大工作offer,应该就可以走3和4了吧。

请老师斧正。

3是Arranged Employment,如果递交申请时申请人在中国,可以理解为AEO。

4是加拿大经验类,是已在加拿大2年的0,A,B工作经验或者2年留学+1年0,A,B的工作经验。

杏花春雨 : 2012-03-01#40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4说的是CEC,canada experience class。不属于FSW之内。目前情况FSW在满足基本条件后还要够分,也就是说即使有offer分数也不一定够申请。而CEC是只要满足了基本条件和英语要求,就没有别的评判标准了,直接过。
:wdb45::wdb10:

ccyyyycc : 2012-03-01#40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3是Arranged Employment,如果递交申请时申请人在中国,可以理解为AEO。

4是加拿大经验类,是已在加拿大2年的0,A,B工作经验或者2年留学+1年0,A,B的工作经验。

CEC目前关于语言水平就是走的底线而不是评分制,但是看起来分数要求远宽松与4H,对于B类的要求就更低了。如果FSW语言底线的新要求高于CEC,CEC的要求会不会也相应提高呢?

杏花春雨 : 2012-03-01#40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政府预算、人口结构和劳动力市场的困境在后金融危机时代的凸现,此所谓“不得不变”的现实需要

范茵丽(Diane Finley)部长的政绩和成就成了康尼(Jason Kenney)部长甩不掉的大尾巴,此所谓“不得不变”的背景

康部长的政治雄心和远大理想激励着康胖子必须“有所作为”进而积累政治资本,此所谓“不得不变”不方便说出口的理由

不可否认的加国移民体系相较其他先进国家的相对宽松,此所谓“不得不变”实行的轻松借口

政界、学界、媒体的交响,此所谓“不得不变”实施的方式和路径

变也罢,颠覆性变也罢,只是加国政客们的棋局,此所谓“不得不变”的本质

任何已经 in process 的申请人面对的只是审批时间问题,有申请意愿而尚未申请的人才是真的前途莫测,此所谓“不得不变”的实际影响

业界(中介业)已经开始的还将继续下去的大洗牌和由此而产生的“几家欢乐几家愁”,此所谓“不得不变”的商业震撼;

所有以上构成了上面开帖、盖楼、围观、发言、质疑、臧否、提问回答、打嘴仗、散德行、提供给装出来的孙子们言论警察的道德外衣的一切缘起,此所谓“不得不变”在既虚拟又现实得网络世界激起的涟漪;

杏花春雨兄技术派分析的涓涓细流读来也算赏心悦目,文笔通达顺畅说行云流水也算恰如其分,盖楼技巧也令人叹为观止,读来掩卷遐思,深感受益匪浅。此所谓“不得不变”主题展开的最好注脚

已在队列之中的当心怀感恩之心,有意愿的就加油并祝好运,此所谓“不得不变”局种之人的“以不变应万变”的平常心态了。

杏花春雨兄怎么看?


说偶是技术派的是确论。

杏花春雨 : 2012-03-01#40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澳洲也在71出新政,说是颠覆性的政策,估计对国人来说又是灾难性的


其实对于国人来说,澳洲早就颠覆了,比如现在的政策是英语最低要求为雅思“四个6”,并且还不能得分,要想得分,必须得四个7或四个8,单这一项就把中国人颠覆得所剩无几了,所以再颠覆,也就无所谓了。

加拿大新政后,其政策与澳洲更近了一步,如果对PROFESSIONAL的语言最低要求真的是CLB8的话,那么可能一些申请人会考虑移民澳洲的。

澳洲的移民表面上看起来难,但是选择会多一些,比如475就不需要雇主OFFER,而加拿大AE就需要OFFER,另外,澳洲还有121,119类可选。

一直以为澳洲的技术移民政策很完善,也一直以为澳洲技术移民是加拿大技术移民政策的标竿。此次加拿大技术移民新政修改案的制订,就是参考了澳洲标准,但还是不彻底。

杏花春雨 : 2012-03-01#40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CEC目前关于语言水平就是走的底线而不是评分制,但是看起来分数要求远宽松与4H,对于B类的要求就更低了。如果FSW语言底线的新要求高于CEC,CEC的要求会不会也相应提高呢?

是有这种可能啊。不过,近期应该不会,因为毕竟CEC申请人在加拿大已经有至少两年的生活经验+至少一年的工作经验了,在本行业内找工作还是很容易的。

lsf78 : 2012-03-01#41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其在7月1日乎。

新政策并不突然,现在都基本明了了嘛,所以可称作“安全”着陆”,不存在缓冲期。

当然新政策应该是在2012.7.1后开始实施,就是细则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公布,早点出来也有个努力的方向,对吧?
尤其是最低语言要求,哈哈,要是听力7.5还真不容易哦

杏花春雨 : 2012-03-02#41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当然新政策应该是在2012.7.1后开始实施,就是细则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公布,早点出来也有个努力的方向,对吧?
尤其是最低语言要求,哈哈,要是听力7.5还真不容易哦


公布新政时,细则就会一起出来了。不出意外的话,6月30日公布。

最低语言要求是最敏感的部分了,公布之前,谁也不知道。

sooncici : 2012-03-02#41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4说的是CEC,canada experience class。不属于FSW之内。目前情况FSW在满足基本条件后还要够分,也就是说即使有offer分数也不一定够申请。而CEC是只要满足了基本条件和英语要求,就没有别的评判标准了,直接过。

多谢,对于职业不在29里的,未尝不是一个选择

sooncici : 2012-03-02#41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3是Arranged Employment,如果递交申请时申请人在中国,可以理解为AEO。

4是加拿大经验类,是已在加拿大2年的0,A,B工作经验或者2年留学+1年0,A,B的工作经验。

多谢指教,归根结底,还是要整一个CA的OFFER才是

杏花春雨 : 2012-03-03#41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加拿大或将引进技术评估体系?

本贴详细分析了加拿大技术移民体制性的问题,试图探索加拿大技术移民的政策出路。其间因为移民部突然公布改革草案,使得偶不得不暂停原写作计划,转而陈述草案细节及对草案进行分析,使许多可能是很精彩的贴子胎死腹中,惜哉。

对于已公布的草案,偶认为它仍没有“釜底抽薪”,仍未从根本上解决“有位无人,有人无位”的问题。其中的问题之一是移民部目前无意建立移民前的技术预评估体系,所以移民的“可就业性”就无法保证。

但是,康尼部长却在3月1日的全国大都市会议上的主题发言中,表示将借鉴澳洲经验,引进移民前的技术预评估体系,对于受规管限制的职业(regulated occupations),如医生,工程师,律师等,要预先接受加拿大相关专业规管机构的「预评估」(pre-certification)。 即虽然不要求申请者在移民前考取加拿大的本职业的执照, 但职业管理机构要对申请人的语言能力、专业背景等进行预评估。

在2002年6月28日之前的旧移民法进代,联邦技术移民对于工程师职业曾要求过进行职业评估,其它职业并未要求评估,但当时的职业清单里,除工程师外,其它受行规限制的职业如医生、护士、律师等,是属于“限制移民的职业”(Restricted Occupations)。2002年6月28日新法后,即取消了“限制移民的职业”,又对工程师职业取消了CCPE认证。现如今,移民局又声称要回到旧法的框架下,真是时势轮回。

引进移民前的技术评估机制在最近发表的联邦技术移民修改《草案》中只字未提,以前也曾未提过,这次是康尼部长首次提出。不过,偶还是认为,近期内引进职业评估的时机尚未成熟,近期引进职业评估的可能性并不大。

ericnew : 2012-03-03#41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cool

拉菲 : 2012-03-03#41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加拿大或将引进技术评估体系?

本贴详细分析了加拿大技术移民体制性的问题,试图探索加拿大技术移民的政策出路。其间因为移民部突然公布改革草案,使得偶不得不暂停原写作计划,转而陈述草案细节及对草案进行分析,使许多可能是很精彩的贴子胎死腹中,惜哉。

对于已公布的草案,偶认为它仍没有“釜底抽薪”,仍未从根本上解决“有位无人,有人无位”的问题。其中的问题之一是移民部目前无意建立移民前的技术预评估体系,所以移民的“可就业性”就无法保证。

但是,康尼部长却在3月1日的全国大都市会议上的主题发言中,表示将借鉴澳洲经验,引进移民前的技术预评估体系,对于受规管限制的职业(regulated occupations),如医生,工程师,律师等,要预先接受加拿大相关专业规管机构的「预评估」(pre-certification)。 即虽然不要求申请者在移民前考取加拿大的本职业的执照, 但职业管理机构要对申请人的语言能力、专业背景等进行预评估。

在2002年6月28日之前的旧移民法进代,联邦技术移民对于工程师职业曾要求过进行职业评估,其它职业并未要求评估,但当时的职业清单里,除工程师外,其它受行规限制的职业如医生、护士、律师等,是属于“限制移民的职业”(Restricted Occupations)。2002年6月28日新法后,即取消了“限制移民的职业”,又对工程师职业取消了CCPE认证。现如今,移民局又声称要回到旧法的框架下,真是时势轮回。

引进移民前的技术评估机制在最近发表的联邦技术移民修改《草案》中只字未提,以前也曾未提过,这次是康尼部长首次提出。不过,偶还是认为,近期内引进职业评估的时机尚未成熟,近期引进职业评估的可能性并不大。

虽然他公布了自己的草案,你还是可以把你的贴出来以飨众人^_^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05#41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对CIC来说,真正甩不掉的大尾巴是FSW中91案子。从227到626再到71,新增流量得到有效控制,可是巨大的存量并未得到实质性的大量处理。新政出来更大的影响是新政生效后的申请人,这可以看作新的新增流量,而巨大的存量一如既往。在年度签证目标( visa target)的约束下,优先处理的新增流量多,则巨大的存量被处理的必然少。在没有有效解决巨大存量的前提下,任何不改不行民规则真的改了或许还是不行。真正考验康胖子的不是简单推出一个新法例,而是解决积案。我的看法或许有些屁股决定脑袋。杏花春雨兄怎么看?谢谢指教。

杏花春雨 : 2012-03-06#41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对CIC来说,真正甩不掉的大尾巴是FSW中91案子。从227到626再到71,新增流量得到有效控制,可是巨大的存量并未得到实质性的大量处理。新政出来更大的影响是新政生效后的申请人,这可以看作新的新增流量,而巨大的存量一如既往。在年度签证目标( visa target)的约束下,优先处理的新增流量多,则巨大的存量被处理的必然少。在没有有效解决巨大存量的前提下,任何不改不行民规则真的改了或许还是不行。真正考验康胖子的不是简单推出一个新法例,而是解决积案。我的看法或许有些屁股决定脑袋。杏花春雨兄怎么看?谢谢指教。

谢谢一直的关注。下文将对您所关注的问题进行详细分析。指导谈不上,大家共同探讨。

杏花春雨 : 2012-03-06#41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新政实施后,旧政将何去何从?
[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本贴至此,接近尾声,小小梳理一下,兼答anxioustogetmoving.[/FONT]
[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我在前面曾说,[/FONT]9.1[FONT=宋体]新政是罪恶的渊薮。如果时任移民部长范茵莉当时就推出部长指令制,或者当时就痛下杀手,采取如现在拟定的修改政策的话,就不会出现了之后整体[/FONT]96[FONT=宋体]万、其中技术移民[/FONT]64[FONT=宋体]万的积案。当然,这话有点马后炮,历史不可能假设,但这不妨碍我们从技术的角度,分析加拿大移民政策的得与失,理解康尼的每一次新政的前因后果,厘清加拿大技术移民乃至其它类移民(包括联邦投资移民及父母[/FONT]/[FONT=宋体]祖父母类超级签证)的发展趋势,从而高瞻远瞩,趋吉避凶,及早规划,谋定后动。[/FONT]

[FONT=宋体]现在联邦技术移民仍然是部长指令期。部长指令正是在[/FONT]96[FONT=宋体]万积案的背景下实施的,其真正的意图,是猛踩刹车,严格限制申请数量,从而消化积案;而其它的所谓快速引进加拿大劳力市场需要的工人的说法无非是障眼法烟幕弹,[/FONT]38[FONT=宋体]类,[/FONT]29[FONT=宋体]类职业也不过是浮云,因为移民部也非常清楚,很多的[/FONT]227[FONT=宋体]以后的申请人移民到加拿大后,会因为资格、英语能力等问题很难从事本行工作。[/FONT]

[FONT=宋体]部长指令实行至今已四年矣,成效当然灰常显著,一方面新申请人数得到严格控制,另一方面技术移民积案消化掉一半。但是,积案形势依然严峻,剩余的[/FONT]30[FONT=宋体]万积案,按照目前的审理速度以及年度计划吸收的人数,仍需要加拿大再花[/FONT]3[FONT=宋体]到[/FONT]4[FONT=宋体]年或更长的时间才能消化掉。而在积案未消化完之前,移民部势必会采取严控新申请案件的政策,而除了部长指令,似乎没有更行之有效的新办法,所以部长指令将很可能仍然会实行。[/FONT]

[FONT=宋体]部长指令是在自2002年6月28日实行的新移民法的框架下实行的,但这个新法却越来越显示出它的局限性,越来越不适应劳力市场的需求,造成“有人无位,有位无人”的问题,是移民政策的失败。如果不改革新法下的技术移民资格要求及打分体系,单纯依靠部长指令,是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的,只能是 “扬汤止沸”,所以,打分体系必须改,晚改不如早改,改革要按计划有步骤进行,所以才有了这次的技术移民改革草案的出台。[/FONT]
[FONT=宋体] [/FONT]
[FONT=宋体]敲键至此,再回到本贴刚开始留下的唯一悬念,也是很多网友所普遍关心的问题,即新政实施以后,旧案,尤其是91的旧案,将面临怎样的命运,是缓慢进行,还是无限期搁置,还是会“一风吹”全军覆没捏。由来只有新人笑,有谁知道旧人哭,移民两个字,好辛苦![/FONT]
[FONT=宋体] [/FONT]
[FONT=宋体]其实这个问题到现在已经说悬不悬,答案早已有了,即旧政还会继续审理。[/FONT]
[FONT=宋体] [/FONT]
[FONT=宋体]从法律意义上讲,加拿大所有移民的审理标准是有法可依的,这个法律就是移民与难民保护法。加拿大每一部法律的实施,都有一个生效日作为切割,生效日之前的按旧法,生效日之后的按新法,移民部不会也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对旧案“一风吹”,移民部酿的这杯酒,移民部还得自己喝下去,套用西谚就是” you’ve made your bed and now you must lie in it”。[/FONT]
[FONT=宋体] [/FONT]
[FONT=宋体]这个观点,我在本贴中时时有所表露,比如我一直强调“处理旧案”,细心的盆友应不难发现。事实上,移民部对于227以前的积案也从未间断审理,所以才有了到2011年底旧政减少一半的业绩。更何况最近91的案子已有个别已接到了S2的补件通知,对于旧案朋友,这是一颗定心丸。但是究竟还需要多长时间捏?我等到花儿都谢了,又开了,又谢了啊。。。这个就不好说了,但盆友们需做好持久战的准备,想一想,30万人的队伍啊。所以,是前途是光明滴,而道路是漫长滴。[/FONT]

红太郎 : 2012-03-06#42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新政实施后,旧政将何去何从?[FONT=宋体]丸。但是究竟还需要多长时间捏?我等到花儿都谢了,又开了,又谢了啊。。。这个就不好说了,但盆友们需做好持久战的准备,想一想,30万人的队伍啊。所以,是前途是光明滴,而道路是漫长滴。[/FONT]

一直跟读大师的帖子,就是为了看看怎么分析9。1的。
我根据目前S2发放的速度,感觉很不乐观。:wdb14:
来了所谓的新政, 强化年龄及语言之类的优势 -- 比如,35以下,比如英语6.5,
并且可以快速处理,比如,一年内走人.
那么,9.1同学中但凡符合新标准的,应该不在少数, 肯定会选择重递.
这样一来,积案当然会解决不少,符合他的承诺, 康尼也政绩斐然.
那么, 结果可想而知., 那就是35岁以上的91还是被遗弃了,只不过,这种遗弃是大浪淘沙式的. 到认识到的那一刻,也该出局了.

萨达牧 : 2012-03-06#42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最重要的职业列表真的放开的话符合雅思和年龄的年轻人应该不会少于227,说不定新政再加上一个条件:先要雇主选中你的职业。否则真的可能象红太郎说的一样,被拖老了的91也就自动出局了!

杏花春雨 : 2012-03-07#42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一直跟读大师的帖子,就是为了看看怎么分析9。1的。
我根据目前S2发放的速度,感觉很不乐观。:wdb14:
来了所谓的新政, 强化年龄及语言之类的优势 -- 比如,35以下,比如英语6.5,
并且可以快速处理,比如,一年内走人.
那么,9.1同学中但凡符合新标准的,应该不在少数, 肯定会选择重递.
这样一来,积案当然会解决不少,符合他的承诺, 康尼也政绩斐然.
那么, 结果可想而知., 那就是35岁以上的91还是被遗弃了,只不过,这种遗弃是大浪淘沙式的. 到认识到的那一刻,也该出局了.


91的同学,如果符合新政,当然可以考虑走新政。

但是,91旧案中,符合227,626或71的,能申请的应该都申请了吧。还没有申请的,可以符合将来新政的,应该是少数吧毕竟,部长指令可能还会实行,职业清单可能换汤不换药再弄出来一个。当然,但愿我的预料是错的。

StarWorld : 2012-03-07#42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在38前夕,看完了22页的帖子,感觉还是一样,悲催的IT银啊
为什么一点机会也不给留

xushena : 2012-03-07#42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it可以走澳洲,魁北克,别等了,

xushena : 2012-03-07#42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40以下的可以考虑澳洲,

jesuimajeur : 2012-03-07#42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新政综述

自2011年元月开始酝酿的联邦技术移民新政,经过一系列轰轰烈烈的论证,修改草案终于于本月见诸公众。虽然具体细节还在完善之中,但大局已定。以下将会是本次新政的主要内容:

1, [FONT=宋体]设立最低语言要求。[/FONT]

[FONT=宋体]2,调整打分体系,100分总分不变,通过线67分也不变,对得分及评分标准进行局步调整:语言由[/FONT]24[FONT=宋体]分加到[/FONT]28[FONT=宋体]分,年龄由[/FONT]10[FONT=宋体]分加到[/FONT]12[FONT=宋体]分,工作经验由[/FONT]21[FONT=宋体]分降到[/FONT]15[FONT=宋体]分,教育得分不变,但技工类教育评分标准降低。[/FONT]

3[FONT=宋体],打击虚假[/FONT]OFFER[FONT=宋体]。[/FONT]


请问楼主在哪里看到通过线67分不变,我刚收到律师通信说有可能要提高通过分数。我在CIC的Media Centre还有Consultation等栏目,还有YAHOO CA上搜索所有关于新政的新闻包括康尼接受采访的视频,也没有找到67分不变,感觉好像还没定下来。CIC网站的连接太多了文章又长,如果真的有地方确定67分不变我就有了定心丸了,现在不大相信律师因为典型的律师言辞摇摆不定的口气

jesuimajeur : 2012-03-07#42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一直跟读大师的帖子,就是为了看看怎么分析9。1的。
我根据目前S2发放的速度,感觉很不乐观。:wdb14:
来了所谓的新政, 强化年龄及语言之类的优势 -- 比如,35以下,比如英语6.5,
并且可以快速处理,比如,一年内走人.
那么,9.1同学中但凡符合新标准的,应该不在少数, 肯定会选择重递.
这样一来,积案当然会解决不少,符合他的承诺, 康尼也政绩斐然.
那么, 结果可想而知., 那就是35岁以上的91还是被遗弃了,只不过,这种遗弃是大浪淘沙式的. 到认识到的那一刻,也该出局了.


3月6号的Ottowa Citizen有新闻Feds urged to cap applications to reduce immigration backlog
http://www.ottawacitizen.com/Feds+urged+applications+reduce+immigration+backlog/6260845/story.html


反对党目前就91旧案这个问题敦促移民部解决,要求增加名额给旧案。可惜反对党一直不得势,但至少在加国这个问题没有被忽视。祈祷反对党施压成功。

杏花春雨 : 2012-03-07#42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最重要的职业列表真的放开的话符合雅思和年龄的年轻人应该不会少于227,说不定新政再加上一个条件:先要雇主选中你的职业。否则真的可能象红太郎说的一样,被拖老了的91也就自动出局了!


职业列表近期不可能会开放,原因前贴已分析了。所以此次的变动未触及到“部长指令”的变动,可以解读为部长指令将继续实行。

部长指令就是移民部按照劳力市场情况,制定移民职业清单。新的清单应该会有调整,但只是局部的调整。

“先要雇主选定你的职业”其实一直以来就有,AEO,很多的PNP都是这样,所以对联邦技术移民不会这样要求,否则就不是联邦技术移民了,而成了联邦AEO移民或PNP了。

新政后91案子会拖多久,谁也说不了,有很多的影响因素。这个问题在国会里还在吵得一蹋糊涂,接下来会就此分析。

杏花春雨 : 2012-03-07#42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在38前夕,看完了22页的帖子,感觉还是一样,悲催的IT银啊
为什么一点机会也不给留

世事轮回,柳暗花明,也有可能。

杏花春雨 : 2012-03-07#43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it可以走澳洲,魁北克,别等了,

澳洲不失为一种选择。一个客户,同时申请联邦227和澳洲,后毅然弃加去澳,马上就找到工作了。

杏花春雨 : 2012-03-07#43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请问楼主在哪里看到通过线67分不变,我刚收到律师通信说有可能要提高通过分数。我在CIC的Media Centre还有Consultation等栏目,还有YAHOO CA上搜索所有关于新政的新闻包括康尼接受采访的视频,也没有找到67分不变,感觉好像还没定下来。CIC网站的连接太多了文章又长,如果真的有地方确定67分不变我就有了定心丸了,现在不大相信律师因为典型的律师言辞摇摆不定的口气


记得CIC网站上以前有,现在再去找,木有了:wdb4:

杏花春雨 : 2012-03-07#43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3月6号的Ottowa Citizen有新闻Feds urged to cap applications to reduce immigration backlog
http://www.ottawacitizen.com/Feds+urged+applications+reduce+immigration+backlog/6260845/story.html


反对党目前就91旧案这个问题敦促移民部解决,要求增加名额给旧案。可惜反对党一直不得势,但至少在加国这个问题没有被忽视。祈祷反对党施压成功。

这篇报道说明如下问题:

1 加拿大很需要移民(建议每年增加人数10000名);
2 积案灰常严重(100万积案当然是指所有类别,技术移民约30万)
3 众院要求联邦政府更严格限制新申请数量,以解决积案。

这个提案对91以前的旧案毫无疑问非常有利,当然对于打算移民的盆友就灰常不利了,几家欢乐几家愁啊。

积案是个包袱,如何处理包袱,的确棘手:既不能增加预算,也不能增加年度移民计划,还要同时接受新案,真是按倒葫芦浮起了瓢。

该提案到底能否通过,还很不好说,政治是博弈,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

StarWorld : 2012-03-07#43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澳洲不失为一种选择。一个客户,同时申请联邦227和澳洲,后毅然弃加去澳,马上就找到工作了。

澳洲也可以,但是语言要求四个7,难度太大了。我四个6估计都有点悬呀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07#43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记得CIC网站上以前有,现在再去找,木有了:wdb4:

不光是这个,很多原来的很重要的资料都下架了。 CIC不光政策进退失据,连做事方法都趋向耍赖皮了!

观海听涛 : 2012-03-07#43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楼主您好,2012省提名配额北京1300香港2400,三口之家是占用一个名额还是三个名额?这个配额是具体分到哪个省的吗?若提名通过自己有选择北京或者香港的权利?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07#43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这篇报道说明如下问题:

1 加拿大很需要移民(建议每年增加人数10000名);
2 积案灰常严重(100万积案当然是指所有类别,技术移民约30万(这就是巨大的存量,主要是91案子。CIC年度报告所谓积案大量减少根本是限制新增流量所致,非解决积案所!CIC年度报告文字用的是障眼法,此点堪比温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积案是CIC真正的大尾巴!没有积案的实质处理,怎能的新政都是扯淡,只会影响后来人。如果CIC做出壮士断腕之举而断尾求生,那91SAP的兄弟们就悲剧了!)
3 众院要求联邦政府更严格限制新申请数量,以解决积案(即限制新增流量,227/626/71的思路就是如此,用劳动力市场需求来说事儿,用职业类别当尺子卡人。)

这个提案对91以前的旧案(真的在划句号。)毫无疑问非常有利,当然对于打算移民的盆友就灰常不利了,几家欢乐几家愁啊。

积案是个包袱,如何处理包袱,的确棘手:既不能增加预算,也不能增加年度移民计划,还要同时接受新案,真是按倒葫芦浮起了瓢。(干脆康胖子来个休克疗法:停止接受FSW三年!!此间三年全力处理91积案,三年以后以新的政策重启,并严格按新旧案1:1的比例处理。敝时,real-time/just-in-time的 immigration system也就同时建立起来了。长痛不如短痛!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康胖子也就留名青史,并且随势成为总理,达成本人的政治理想!)

该提案到底能否通过,还很不好说,政治是博弈,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此说偏颇,是零和博弈的思路。也可能东风西风调和形成妥协,尽而实现帕累托最优。)

杏花春雨 : 2012-03-07#43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澳洲也可以,但是语言要求四个7,难度太大了。我四个6估计都有点悬呀

不到四个7,可以考虑176或475。甚至可以考虑121/119,但这个难度更大些。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07#43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楼主您好,2012省提名配额北京1300香港2400,三口之家是占用一个名额还是三个名额?这个配额是具体分到哪个省的吗?若提名通过自己有选择北京或者香港的权利?

三口要用3个visa。

杏花春雨 : 2012-03-07#43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不光是这个,很多原来的很重要的资料都下架了。 CIC不光政策进退失据,连做事方法都趋向耍赖皮了!

写这篇贴子,要经常去CIC网站找资料,可后来感到越来越难找了,甚至每次都担心是否能找得到。

前几天还看到技术移民积案的具体数量,按年度,截止2011年底,当时感觉很有用,现在找不到了:wdb5: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07#44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3月6号的Ottowa Citizen有新闻Feds urged to cap applications to reduce immigration backlog
http://www.ottawacitizen.com/Feds+urged+applications+reduce+immigration+backlog/6260845/story.html


反对党目前就91旧案这个问题敦促移民部解决,要求增加名额给旧案。可惜反对党一直不得势,但至少在加国这个问题没有被忽视。祈祷反对党施压成功。

“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 可怜林顿!! 现在的反对党,根本就不是咬狼的狗!!!

杏花春雨 : 2012-03-07#44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楼主您好,2012省提名配额北京1300香港2400,三口之家是占用一个名额还是三个名额?这个配额是具体分到哪个省的吗?若提名通过自己有选择北京或者香港的权利?

应该是占三个。
有权利。
偶没看到这个数据啊。

杏花春雨 : 2012-03-07#44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To anxioustogetmoving:

嫩的贴子偶不能引用啊:wdb2:

壮士断腕,断尾求生?:wdb26::wdb13:民主制度啊,法制社会啊,朗朗乾坤啊,天怒人怨啊,要犯法啊。要断腕断尾,早干嘛啦,现在断,晚啦,此之谓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休克疗法不失为一法,但未免太张扬了吧。门槛提高,数额管制,进退有据,草蛇灰线,柳叶飞渡,手挥五弦,目送飞鸿,岂不是上策。

东风西风论批评得对,受教了。怯怯地问一句:零和博弈,帕累托最优,是神马东东?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07#44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To anxioustogetmoving:

嫩的贴子偶不能引用啊:wdb2:

壮士断腕,断尾求生?:wdb26::wdb13:民主制度啊,法制社会啊,朗朗乾坤啊,天怒人怨啊,要犯法啊。要断腕断尾,早干嘛啦,现在断,晚啦,此之谓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休克疗法不失为一法,但未免太张扬了吧。门槛提高,数额管制,进退有据,草蛇灰线,柳叶飞渡,手挥五弦,目送飞鸿,岂不是上策。

东风西风论批评得对,受教了。怯怯地问一句:零和博弈,帕累托最优,是神马东东?

抱歉。我只考虑回复方便了。下不为例。

如果说康胖子正在用民主制度和法制社会的游戏规则在滥用权力和侵害移民法的精神,不算太挖苦人吧?投资不是说停就停说涨就涨吗?依亲不是说停就停了?康胖子一个MI不就给料理了?20081128的讲话说回溯就回溯(到2008226 )啊!现在不是天怒人怨吗?

兄台上面的上策和我休克疗法的说法并无二致。

零和博弈即“你输得就是我赢得”。“帕累托最优”可以简单理解为“win-win solution,你获益,我也获益,二者之和也可能大于‘你输得就是我赢得’的那部分。“ 我的能力也就只能这样最粗糙和最接近得解释一下了。 ”东风压倒西风“的话,干脆直接在国会里面挥舞拳头算了~~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07#44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To anxioustogetmoving:

嫩的贴子偶不能引用是不是网站出了问题?):wdb2:

壮士断腕,断尾求生?:wdb26::wdb13:民主制度啊,法制社会啊,朗朗乾坤啊,天怒人怨啊,要犯法啊。要断腕断尾,早干嘛啦,现在断,晚啦,此之谓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休克疗法不失为一法,但未免太张扬了吧。门槛提高,数额管制,进退有据,草蛇灰线,柳叶飞渡,手挥五弦,目送飞鸿,岂不是上策。

东风西风论批评得对,受教了。怯怯地问一句:零和博弈,帕累托最优,是神马东东?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07#44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杏花春雨兄,你的帖子我完全可以引用。

杏花春雨 : 2012-03-07#44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抱歉。我只考虑回复方便了。下不为例。

如果说康胖子正在用民主制度和法制社会的游戏规则在滥用权力和侵害移民法的精神,不算太挖苦人吧?投资不是说停就停说涨就涨吗?依亲不是说停就停了?康胖子一个MI不就给料理了?20081128的讲话说回溯就回溯(到2008226 )啊!现在不是天怒人怨吗?

兄台上面的上策和我休克疗法的说法并无二致。

零和博弈即“你输得就是我赢得”。“帕累托最优”可以简单理解为“win-win solution,你获益,我也获益,二者之和也可能大于‘你输得就是我赢得’的那部分。“ 我的能力也就只能这样最粗糙和最接近得解释一下了。 ”东风压倒西风“的话,干脆直接在国会里面挥舞拳头算了~~

这次可以引用了。

在一个民主社会,权力会受到制衡,一般不会滥用。比如康尼没有权利就断腕断尾,必须得两院批准。

当然,民主社会里,程序复杂,分歧不断,自然会造成效率低。但与专制比,民主最不坏。说远了,这个题目大,况且并非偶所长。

如何Balance 新案旧案,很是棘手,无万全之策,否则也不会拖延至今。休克疗法是暂停受理新案,这未免太激进,偶不认为政府会这样做,偶的意思是,即使移民局想这样做,也会顾及到形式,所以才有了“上策论”。

227goeson : 2012-03-08#44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写这篇贴子,要经常去CIC网站找资料,可后来感到越来越难找了,甚至每次都担心是否能找得到。

前几天还看到技术移民积案的具体数量,按年度,截止2011年底,当时感觉很有用,现在找不到了:wdb5:
楼主,2011年底积案数你看到的数分国别吗?还记得大概是哪个页面吗?谢谢。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08#44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这次可以引用了。

在一个民主社会,权力会受到制衡,一般不会滥用。比如康尼没有权利就断腕断尾,必须得两院批准。

当然,民主社会里,程序复杂,分歧不断,自然会造成效率低。但与专制比,民主最不坏。说远了,这个题目大,况且并非偶所长。

如何Balance 新案旧案,很是棘手,无万全之策,否则也不会拖延至今。休克疗法是暂停受理新案,这未免太激进,偶不认为政府会这样做,偶的意思是,即使移民局想这样做,也会顾及到形式,所以才有了“上策论”。

完全同意兄台的观点。一个小小补白:康尼有权利发布一个有一个的MI。

jesuimajeur : 2012-03-08#44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如何解读这个新闻呢?
http://www.theglobeandmail.com/news/...ontent=2356117

Kenney urges employers to help build just-in-time immigration system

最后一段话比较暧昧

Several observers pointed out that the key to creating any kind of just-in-time immigration system will be getting rid of the enormous backlog of applicants still waiting to be assessed, which has close to one million people. Mr. Kenney said that will be a priority for his department, and pointed to some recent success in reducing the backlog of skilled-worker applications.

康肥以前只是泛泛而谈说要减少旧案,从来没有把解决旧案上升到Priority的地位,希望这是个积极的信号

如果他说话算话,这次71以后,扫除旧案要成为优先任务了,希望他不要食言

jesuimajeur : 2012-03-08#45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没想到4个小时后答案出来了,这个priority就是要一刀切了

sob1976 : 2012-03-08#45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英国移民从10年就已收紧,主要原因一是欧盟、英联邦国家及前殖民地非洲国家务工人员太多,二是英国经济自2008经济危机以来一直低迷。而加拿大虽然近年我们感觉收紧了移民门槛,实际上每年移民人数一直保持在24-25万之间,每年还持增加的态势。

只不过,门槛收紧后,对中国的申请人影响最大。事实上,近两年中国移民人数已落在印度的后边了。
是欧盟移民太多(由于欧盟内部可自由迁移)。

前殖民地的人不太可能迁移到英国。

m9999 : 2012-03-08#45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这次可以引用了。

在一个民主社会,权力会受到制衡,一般不会滥用。比如康尼没有权利就断腕断尾,必须得两院批准。

当然,民主社会里,程序复杂,分歧不断,自然会造成效率低。但与专制比,民主最不坏。说远了,这个题目大,况且并非偶所长。

如何Balance 新案旧案,很是棘手,无万全之策,否则也不会拖延至今。休克疗法是暂停受理新案,这未免太激进,偶不认为政府会这样做,偶的意思是,即使移民局想这样做,也会顾及到形式,所以才有了“上策论”。

在目前Conservative是Majority的情况下,Jason Kenney所制定的任何政策都会非常容易在House of Commons和Senators通过。某种意义上来说Jason现在是独裁的。

关于Backlog,其实很多是从Liberal的时代就开始,一直都没有想到一个好的办法,才会到现在越积越多。已经到了一个一定要解决的时候了。至于怎么解决,其实对于大部分申请者来说,也只能选择等待了。因为你并不能左右任何的政策。可以理解很多在等待中煎熬的朋友们,但是真的,我们都做不了什么。

杏花春雨 : 2012-03-08#45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楼主,2011年底积案数你看到的数分国别吗?还记得大概是哪个页面吗?谢谢。


偶记得只是一个总数,分2008以前积案,2008年-2011各年度积案。CIC的网站,现在找不到了。

杏花春雨 : 2012-03-08#45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完全同意兄台的观点。一个小小补白:康尼有权利发布一个有一个的MI。


但偶的观点不一定正确哦。在此关键时期,任何事情都可能发生。事实上,事情正在起变化,康尼这次可能会干一大票。后事如何,请看我下面的《事情正在起变化》,这是预告,不要走开。

MI的实行是自2008年开始,发布期一般是一年一次,至今只发布三次。如果次数太频,会降低MI的严肃性,增加政策的不稳定性嘛。虽然是以部长的名义发的,但他也不是一拍脑袋就能决定的,还是要与STAKEHOLDERS, EMPLOYERS, PROVINCIAL GOVERNMENT等机构会商以后才能签发的。

杏花春雨 : 2012-03-08#45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如何解读这个新闻呢?
http://www.theglobeandmail.com/news/...ontent=2356117

Kenney urges employers to help build just-in-time immigration system

最后一段话比较暧昧

Several observers pointed out that the key to creating any kind of just-in-time immigration system will be getting rid of the enormous backlog of applicants still waiting to be assessed, which has close to one million people. Mr. Kenney said that will be a priority for his department, and pointed to some recent success in reducing the backlog of skilled-worker applications.

康肥以前只是泛泛而谈说要减少旧案,从来没有把解决旧案上升到Priority的地位,希望这是个积极的信号

如果他说话算话,这次71以后,扫除旧案要成为优先任务了,希望他不要食言


恩,高天滚滚寒流急,事情正在起变化。

康尼可能下定决心,要做扫地僧了。

杏花春雨 : 2012-03-08#45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没想到4个小时后答案出来了,这个priority就是要一刀切了

恩,事情正在起变化,等闲平地起波澜,偶也感到突然。

杏花春雨 : 2012-03-08#45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是欧盟移民太多(由于欧盟内部可自由迁移)。

前殖民地的人不太可能迁移到英国。

欧盟地区发展严重失衡,经济危机灾难深重,焦头烂额自顾不暇,正在高筑墙广积粮,哪能消化移民。

tony9721 : 2012-03-08#45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恩,事情正在起变化,等闲平地起波澜,偶也感到突然。
看来一刀切确实是可能的了。。。:wdb5: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08#45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康尼无耻,玩弄制度。

休克疗法,一语成谶。一风吹,又一语成谶。

看来我是家园第一乌鸦嘴。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08#46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但偶的观点不一定正确哦。在此关键时期,任何事情都可能发生。事实上,事情正在起变化,康尼这次可能会干一大票。后事如何,请看我下面的《事情正在起变化》,这是预告,不要走开。

MI的实行是自2008年开始,发布期一般是一年一次,至今只发布三次。如果次数太频,会降低MI的严肃性,增加政策的不稳定性嘛。(政策有稳定性吗?)虽然是以部长的名义发的,但他也不是一拍脑袋就能决定的,还是要与STAKEHOLDERS, EMPLOYERS, PROVINCIAL GOVERNMENT等机构会商以后才能签发的。

杏花春雨兄,您写的是意识流小说吧?如果说“移民规则不改不行”属于技术流派的分析的话,“事情正在起变化”就有些朝党中央靠拢的意思了。我的老家湖南乡下有句话:“草鞋没样,边打边象。”,您的文章现在看来就有点儿这个味道了。

兄台可否直接说出核心观点、基本论据和到移民年度末(6月30日)及至新政实施后积案(主要是91)的可能走向? 谢谢。

Hill3 : 2012-03-08#46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请教楼主,康尼所说的积案到底指的什么呢?91?227?626?谢谢!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08#46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在目前Conservative是Majority的情况下,Jason Kenney所制定的任何政策都会非常容易在House of Commons和Senators通过。某种意义上来说Jason现在是独裁的。赞同这个说法。现在的反对党根本就不是咬狼的狗,此其一。

关于Backlog,其实很多是从Liberal的时代就开始,一直都没有想到一个好的办法,才会到现在越积越多。(范茵丽(Diane Finley)部长的政绩和成就成了康尼(Jason Kenney)部长甩不掉的大尾巴,此其二。)已经到了一个一定要解决的时候了。至于怎么解决(现在看来是要实行一风吹的休克疗法了。康尼无耻,玩弄法制,而国会又没有制约,同时学界鼓噪,社会思潮向右转。此其三。),其实对于大部分申请者来说,也只能选择等待了。(休克疗法之下,等待都变成奢侈品了。此其四。)因为你并不能左右任何的政策。可以理解很多在等待中煎熬的朋友们,但是真的,我们都做不了什么。(绝大多数91的同学可以到梦醒时分了(也许极少极少的91同学会得到重新申请的机会。),抛弃自欺欺人的看法,想想怎样消停过日子了。此其五。)

杏花春雨 : 2012-03-09#46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或将引入职业评估体系?


偶一直说,加拿大要想建立一个科学完善灵活的技术移民体系,必须要向澳洲学习,其中包括建立移民技术评估体系。开贴之初,偶曾估计到康尼这次可能会来个颠覆性改革,其中包括引进技术评估体系。

但是,移民部公布的修正案中并未提及,偶所以评论此次新法仍然是扬汤止沸,并未釜底抽薪。

然而,最近康尼又透露可能会考虑移民前的职业评估。

以下是原摘录部分,红色部分为偶突出。

有兴趣的同学可看原文:

http://www.theglobeandmail.com/news...et-employers-choose-prospects/article2354767/


The first of these changes (最低语言要求,语言、年龄、工作经验得分修改)will be introduced over the next few months(也就是7.1嘛。). Ability in English or French, which research shows is crucial to economic success in Canada, will become more important under the new system. In future(没有具体日期), professionals in language intensive fields, such as doctors and lawyers(语言要求会视职业而定,少数职业如医生律师的英语要求会更高), will have to be fluent in an official language, Mr. Kenney said. That’s a significant shift from Canada’s current system, which rewards language ability but doesn’t set such a high benchmark. At the same time, Mr. Kenney said he wants a flexible language grid, so that applicants in fields that don’t require a high level of fluency aren’t automatically excluded.


Mr. Kenney also said he’ll be considering a pre-assessment system(是“将会考虑”,离正式实施日期尚早), as they have in Australia, that evaluates the credentials of skilled professionals before they immigrate to see whether they will qualify to work in Canada.

“There is really no point inviting people who are working as licensed professionals in their countries of origin to come to Canada merely to face perpetual frustration as they try to get their licences. It makes sense for Canada and those professionals to do the credential assessment as part of their immigration application,” he said.

Another possibility floated by Mr. Kenney is to create what’s known as an expression-of-interest system(新西兰在2003年起就实施了,澳洲将于7月1日起实施,加拿大将来也可能实施――加拿大的移民政策早过时了,与澳新比,慢了不止一拍半拍), whereby employers and provinces could sort through and assess a pool of applicants. Promising candidates could then be streamed quickly to the head of the skilled worker program or a provincial nominee program.

杏花春雨 : 2012-03-09#46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康尼无耻,玩弄制度。

休克疗法,一语成谶。一风吹,又一语成谶。

看来我是家园第一乌鸦嘴。

现在下结论还为时尚早。

杏花春雨 : 2012-03-09#46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杏花春雨兄,您写的是意识流小说吧?如果说“移民规则不改不行”属于技术流派的分析的话,“事情正在起变化”就有些朝党中央靠拢的意思了。我的老家湖南乡下有句话:“草鞋没样,边打边象。”,您的文章现在看来就有点儿这个味道了。

兄台可否直接说出核心观点、基本论据和到移民年度末(6月30日)及至新政实施后积案(主要是91)的可能走向? 谢谢。


意识流小说?“我从来不看意识流水说,我比意识流还意识流”(王蒙语,大意,哈哈)。

事情正在起变化,事实确是如此嘛。偶一直密切关注移民部的一举一动,并试图对康尼的一举一动从技术的角度进行分析和解读。新政实施后积案(主要是91)的可能走向,正是“事情正在起变化”中偶的所见所感。

杏花春雨 : 2012-03-09#46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请教楼主,康尼所说的积案到底指的什么呢?91?227?626?谢谢!


是指91及以前的30万(人数)积案。227以后的,多属于正常审理,不属积压。

tony9721 : 2012-03-09#46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支持楼主,绝对精华帖

tony9721 : 2012-03-09#46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是指91及以前的30万(人数)积案。227以后的,多属于正常审理,不属积压。
哦,原来积案就只包括91,悲催啊!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09#46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 :wdb6::wdb45:
现在下结论还为时尚早。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09#47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意识流小说?“我从来不看意识流水说,我比意识流还意识流”(王蒙语,大意,哈哈)。

事情正在起变化,事实确是如此嘛。偶一直密切关注移民部的一举一动,并试图对康尼的一举一动从技术的角度进行分析和解读。新政实施后积案(主要是91)的可能走向,正是“事情正在起变化”中偶的所见所感。

好,等您下文。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09#47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是指91及以前的30万(人数)积案。227以后的,多属于正常审理,不属积压。

查证一个中介业的朋友后得知,91前的案子最晚的都ME/MER了,CIC真的在划句号。因此,到这个移民年度末(20120630),积案就可以特指91的案子了。

“新政一出,91何往?” 是目下最大的关注点。期待杏花春雨兄的下文解读。

顶杏花春雨!!!:wdb10::wdb23:

杏花春雨 : 2012-03-09#47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哦,原来积案就只包括91,悲催啊!


更正一下:经仔细研究国会常务委员会的报告,积案是指91以前的案子,31万4千人,以及227的案子,约有14万人,共45万多人。

pottery : 2012-03-09#47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更正一下:经仔细研究国会常务委员会的报告,积案是指91以前的案子,31万4千人,以及227的案子,约有14万人,共45万多人。

JK可以的,227的MI1是他自己的杰作也可以当积案砍,自己扇自己的耳光,很响亮

补充下http://www.cic.gc.ca/english/resources/statistics/data-release/2011-Q3/index.asp。BACKLOG指的是227以前的FSW还有其他类别的综和啊?

杏花春雨 : 2012-03-09#47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FONT=宋体]事情正在起变化(一)[/FONT]

[FONT=宋体]偶前面刚刚发了“新政实施后,旧案将何去何从”,对于[/FONT]91[FONT=宋体]以前的积案,偶的观点是:不可能一风吹,不可能断尾求生或壮士断臂,原因很简单,这不合法。所以旧案仍会进行,前路是光明的,等待是漫长的,因为毕竟是[/FONT]45[FONT=宋体]万积案([/FONT]91[FONT=宋体]前[/FONT]31[FONT=宋体]万,[/FONT]227[FONT=宋体]案[/FONT]14[FONT=宋体]万),而正常情况下积案需要到[/FONT]2017[FONT=宋体]年才可消化完毕。[/FONT]

[FONT=宋体]然而,我的话言犹在耳,纸墨未干(太喜欢这个词了,虽然现在有点不太合适),没料想等闲平地起波澜,事情正在起变化。移民局这几天对于如何处理旧案却频频放风,让人目眩神移应接不暇,看来加拿大要痛下决心,对积案来一个了断了。[/FONT]

[FONT=宋体]首先是众院常委会向国会递交了一个名叫[/FONT]Cutting The Queue: Reducing Canada’s Immigration Backlogs And Wait Times[FONT=宋体]的报告。对于处理积案,该报告向国会提出了[/FONT]10[FONT=宋体]条建议,其中对于技术移民的建议是第三条,要求政府及时考虑,并采取有效办法解决积案。[/FONT]​


[FONT=宋体]第三条所列的解决技术移民积案的建议是:[/FONT]​


[FONT=宋体]一,[/FONT][FONT=宋体]增加处理能力([/FONT]adding more processing resources[FONT=宋体])解读:即增加投入,增加人手,扩大配额。[/FONT]​


[FONT=宋体]二, [/FONT][FONT=宋体]等待过程中申请工作签证([/FONT]apply for a work permit and work in Canada while the processing on their permanent resident applications is concluded[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三, [/FONT][FONT=宋体]优先处理[/FONT]227[FONT=宋体]以后的申请人([/FONT]prioritize Federal Skilled Workers currently in demand by the Canadian labour market, such as applications lodged under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四,[/FONT][FONT=宋体]临时性严格限制新案数量,首要处理积案[/FONT]restrict new applications under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 for the short term and process primarily backlog applications。--[FONT=宋体]这是[/FONT]anxioustomoving [FONT=宋体]所说的“休克疗法”。[/FONT]Anxioustomoving, [FONT=宋体]你并不是一个人在战斗。:wdb9:[/FONT]​


[FONT=宋体]五, [/FONT][FONT=宋体]对于[/FONT]227[FONT=宋体]的[/FONT]14[FONT=宋体]万积案,其中符合[/FONT]626[FONT=宋体]或[/FONT]71[FONT=宋体]政策的,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优先审理[/FONT][FONT=宋体]([/FONT]occupations eligible under MI-2 and MI-3 and process them on a first come, first-served basis[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对于这些建议,康尼部长作何考虑捏?下回分解。[/FONT]

萧了皮 : 2012-03-09#47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真的很好看啊……

jesuimajeur : 2012-03-09#47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技术移民打分系统要改革的内容,基本上都透露了,还是那老的六大因素,重新给各因素分配分数比例,提高语言分和年龄分,并把年龄满分降到35岁,从现在的情况看应该没有类似澳洲那样对不同职业打分吧,因为还是六大要素没有增加呀,无论是做医生还是厨师,都一视同仁按照工作年限打分。职业方面要学澳洲的是先评估职业证书和加国本地的挂钩,目的是让这些职业来加后能很快从事本行,而不是去打labor工浪费人才。这样一想,如果通过分67不变,35岁以下,雅思6.5以上并且扩大职业不局限于29类,积案中还是有大约20%的人符合新政的吧。
2003年的新西兰一刀切的时候只有2万人,最后淘汰掉的也只有50%,所以没有想象中那么残酷啊(加拿大626通过率都不到30%)。这次加拿大的30万人,难道会砍掉绝大多数?总觉得还是要让一部分人过关。这次到处强调的是年轻和语言,应该不会再把职业局限到29种吧,因为政策总是这里关了一扇门那里开了一扇窗。想想看,CIC又要把30万人切割,又要把政策变得比626更严,不大可能吧。毕竟引进移民的总数没有剧减啊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09#47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Note to #474:

联邦众议院公民及移民常务委员会
House of Commons Standing Committee on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切断队列减少加拿大移民积压和等待时间》
Cutting the Queue:Reducing Canada's Immigration Backlog and Wait Times

报告下载:http://www.parl.gc.ca/Content/HOC/C...76198/411_CIMM_Rpt02_PDF/411_CIMM_Rpt02-e.pdf

建议同学们下载阅读原文。

jesuimajeur : 2012-03-09#47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又读了一次康尼3月7号的报告,这个一刀切还没有最终确定。
We welcome all creative ideas that will help us eliminate the backlog better and faster.
Again, we are open to all creative suggestions about the best way to do it.

强调两次了,要求提供建议。他提到新西兰一刀切的历史好像也是举个例子,并没有马上和加拿大的情况对号入座。接下来到底怎么处理还是要投票决定的吧。中文媒体的口气这么强硬,乍一看强撤正在进行了。
The Star的immigration专栏http://www.thestar.com/topic/immigration
有一篇文章A new immigration point system for Canada starts in 2012 http://www.thestar.com/news/canada/...ration-point-system-for-canada-starts-in-2012
提到Under the new grid, to be introduced by the end of the year,这个改进的打分系统要到年底才引进!原来不是7月1号啊,要是7月1号就不是 By the end of the year了。
从现在起到年底的大半年,一颗心注定要悬着了!早就知道属狗的今年冲太岁(韩寒也属狗),还真的是成事在天啊。

tony9721 : 2012-03-09#47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技术移民打分系统要改革的内容,基本上都透露了,还是那老的六大因素,重新给各因素分配分数比例,提高语言分和年龄分,并把年龄满分降到35岁,从现在的情况看应该没有类似澳洲那样对不同职业打分吧,因为还是六大要素没有增加呀,无论是做医生还是厨师,都一视同仁按照工作年限打分。职业方面要学澳洲的是先评估职业证书和加国本地的挂钩,目的是让这些职业来加后能很快从事本行,而不是去打labor工浪费人才。这样一想,如果通过分67不变,35岁以下,雅思6.5以上并且扩大职业不局限于29类,积案中还是有大约20%的人符合新政的吧。
2003年的新西兰一刀切的时候只有2万人,最后淘汰掉的也只有50%,所以没有想象中那么残酷啊(加拿大626通过率都不到30%)。这次加拿大的30万人,难道会砍掉绝大多数?总觉得还是要让一部分人过关。这次到处强调的是年轻和语言,应该不会再把职业局限到29种吧,因为政策总是这里关了一扇门那里开了一扇窗。想想看,CIC又要把30万人切割,又要把政策变得比626更严,不大可能吧。毕竟引进移民的总数没有剧减啊

个人认为还是会有累世的职业限制的,否则,新的案子马上就会造成积压,
227没有职业限制,所以有了14W的积压,
而626或者71没有,则没有积压,或者积压很好,这个就是很好的说明了!对吧

tony9721 : 2012-03-09#48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更正一下:经仔细研究国会常务委员会的报告,积案是指91以前的案子,31万4千人,以及227的案子,约有14万人,共45万多人。
如果227也算作积案的话,就合理了,谢谢!

jesuimajeur : 2012-03-09#48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个人认为还是会有累世的职业限制的,否则,新的案子马上就会造成积压,
227没有职业限制,所以有了14W的积压,
而626或者71没有,则没有积压,或者积压很好,这个就是很好的说明了!对吧

它可以用别的手段限制啊,比如总申请数量?而且这个打分系统又不是7月1推出,年底才推出。从7月1到年底这段时间,也许就暂停接收申请了

tony9721 : 2012-03-09#48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唉,每年的这个时候,大家都有各式各样的猜测,
要想去年71前,不就说很多职业取消吗,结果呢,和626的一样,
现金啊,只有最后一刻,才知道到底如何,
现在虽然大家都在预测,
但说真的,都是可能性,最后的定稿真的不知道是什么样子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09#48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又读了一次康尼3月7号的报告,这个一刀切还没有最终确定。
We welcome all creative ideas that will help us eliminate the backlog better and faster.
Again, we are open to all creative suggestions about the best way to do it.

强调两次了,要求提供建议。他提到新西兰一刀切的历史好像也是举个例子,并没有马上和加拿大的情况对号入座。接下来到底怎么处理还是要投票决定的吧。中文媒体的口气这么强硬,乍一看强撤正在进行了。
The Star的immigration专栏http://www.thestar.com/topic/immigration
有一篇文章A new immigration point system for Canada starts in 2012 http://www.thestar.com/news/canada/...ration-point-system-for-canada-starts-in-2012
提到Under the new grid, to be introduced by the end of the year,这个改进的打分系统要到年底才引进!原来不是7月1号啊,要是7月1号就不是 By the end of the year了。
从现在起到年底的大半年,一颗心注定要悬着了!早就知道属狗的今年冲太岁(韩寒也属狗),还真的是成事在天啊。

这里的year应似移民年度(上年的7月1日至本年的6月30日)而非自然的日历年度。我的理解对吗?

jesuimajeur : 2012-03-09#48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不知道。希望是的吧,这样我也少受半年的煎熬了。这个文章是给普通读者看的,普通读者不会了解什么是移民年度。如果是移民年度前面应该加个词,就好像财政年度前面有fiscal一样

jesuimajeur : 2012-03-09#48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唉,每年的这个时候,大家都有各式各样的猜测,
要想去年71前,不就说很多职业取消吗,结果呢,和626的一样,
现金啊,只有最后一刻,才知道到底如何,
现在虽然大家都在预测,
但说真的,都是可能性,最后的定稿真的不知道是什么样子


去年没有打分系统改革,也没有对旧案要做一个了解,今年的变动因素多,针对30万人甚至100万人的动作是个不小的动作。08年前的旧政30万人的命运,在今年彻底改变,相信这个坛子也快散伙了,从大众论坛变成小众了。惆怅万千啊!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09#48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FONT=宋体]事情正在起变化(一)[/FONT]

[FONT=宋体]偶前面刚刚发了“新政实施后,旧案将何去何从”,对于[/FONT]91[FONT=宋体]以前的积案,偶的观点是:不可能一风吹,不可能断尾求生或壮士断臂,原因很简单,这不合法。(我的看法是没有不合法。因为多数党政府的政策不会被国会杯葛。MI是滥觞的源头。我的看法依旧:康部长只要一个新的MI就可以料理一切,而部长大人发布MI没有任何法理瑕疵。) 所以旧案仍会进行(方式可能是那个已经吹出风的POOL),前路是光明的,等待是漫长的,因为毕竟是[/FONT]45[FONT=宋体]万积案([/FONT]91[FONT=宋体]前[/FONT]31[FONT=宋体]万,[/FONT]227[FONT=宋体]案[/FONT]14[FONT=宋体]万),而正常情况下积案需要到[/FONT]2017[FONT=宋体]年才可消化完毕。[/FONT]

[FONT=宋体]然而,我的话言犹在耳,纸墨未干(太喜欢这个词了,虽然现在有点不太合适),没料想等闲平地起波澜,事情正在起变化。移民局这几天对于如何处理旧案却频频放风,让人目眩神移应接不暇,看来加拿大要痛下决心,对积案来一个了断了。[/FONT]

[FONT=宋体]首先是众院常委会向国会递交了一个名叫[/FONT]Cutting The Queue: Reducing Canada’s Immigration Backlogs And Wait Times[FONT=宋体]的报告。对于处理积案,该报告向国会提出了[/FONT]10[FONT=宋体]条建议,其中对于技术移民的建议是第三条,要求政府及时考虑,并采取有效办法解决积案。[/FONT]​


[FONT=宋体]第三条所列的解决技术移民积案的建议是:[/FONT]​


[FONT=宋体]一,[/FONT][FONT=宋体]增加处理能力([/FONT]adding more processing resources[FONT=宋体])解读:即增加投入,增加人手,扩大配额。[/FONT]​


[FONT=宋体]二, [/FONT][FONT=宋体]等待过程中申请工作签证([/FONT]apply for a work permit and work in Canada while the processing on their permanent resident applications is concluded[FONT=宋体])。[/FONT]​
(这或许是个办法,变相的AEO)


[FONT=宋体]三, [/FONT][FONT=宋体]优先处理[/FONT]227[FONT=宋体]以后的申请人([/FONT]prioritize Federal Skilled Workers currently in demand by the Canadian labour market, such as applications lodged under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四,[/FONT][FONT=宋体]临时性严格限制新案数量,首要处理积案[/FONT]restrict new applications under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 for the short term and process primarily backlog applications。--[FONT=宋体]这是[/FONT]anxioustomoving [FONT=宋体]所说的“休克疗法”。[/FONT]Anxioustomoving, [FONT=宋体]你并不是一个人在战斗。:wdb9:[/FONT]​
Oh yah ~~~ :wdb9:


[FONT=宋体]五, [/FONT][FONT=宋体]对于[/FONT]227[FONT=宋体]的[/FONT]14[FONT=宋体]万积案,其中符合[/FONT]626[FONT=宋体]或[/FONT]71[FONT=宋体]政策的,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优先审理[/FONT][FONT=宋体]([/FONT]occupations eligible under MI-2 and MI-3 and process them on a first come, first-served basis[FONT=宋体])。[/FONT]​
(如果说91前、91、227同为积案的话,为何不统统的平等的置于POOL中来被挑选呢?如果新的政策会导致过往的不公平趋于更加的不公平,那么要怀疑的不仅是政策本身了,更要怀疑政策制定者们的良心、智商和常识了。)



[FONT=宋体]对于这些建议,康尼部长作何考虑捏?下回分解。[/FONT]


我仔细研读了PDF文件的25-18页(对应的文件正文时15-18页),对于积压现象最严重的技术移民,该报告并未提出具体的建议,只是希望政府多听取公众对解决积压的提议,然后找出最有效的方式减压。这部分内容可能真的是烫手山芋,职业政客们在报告中也只是打了一下太极,没人做出任何铁口直断式的行动建议。

联邦技术移民的核心部分内容的语焉不详,导致烫手山芋又像击鼓传花般的被从国会委员会丢回给部长。民主政治的游戏代价是移民申请人的利益。

杏花春雨兄上面谈及的具体的做法在报告中并未直接提及。但是这并不妨碍我对杏花春雨兄的推论在逻辑上地合理性的大体赞同。同时我也说出我不太一样的看法。绝非挑战,实乃请益。请兄斧正。您回应我就很感激,切勿被我影响到您的思路。因为我实在想看到您的思路,而我同时坚信不同的看法才更具参考价值。谢谢。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09#48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去年没有打分系统改革,也没有对旧案要做一个了解,今年的变动因素多,针对30万人甚至100万人的动作是个不小的动作。08年前的旧政30万人的命运,在今年彻底改变,相信这个坛子也快散伙了,从大众论坛变成小众了。惆怅万千啊!

移民制度不废,家园论坛依旧!何来惆怅,还万千? 实在矫情!

jesuimajeur : 2012-03-09#48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人少多了啊。这几年有上万HK和BJ积压的老童子,还有那么多潜在的选手。技术移民这一刀切,再大力限制,不是变成小众的吗?这些等了几年被切割的老童子以后还有几个人来呢?来了就触景生情了。大好的青春年华,空喜一场。

2008k : 2012-03-09#48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学习了,杏花老师的强贴!!!

杏花春雨 : 2012-03-10#49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JK可以的,227的MI1是他自己的杰作也可以当积案砍,自己扇自己的耳光,很响亮

补充下http://www.cic.gc.ca/english/resources/statistics/data-release/2011-Q3/index.asp。BACKLOG指的是227以前的FSW还有其他类别的综和啊?

其实,227不是康尼的杰作。部长指令的机制是由2008年初由时任部长范茵莉提出,2008年6月18日经国会批准修改相关《移民与难民保护法》而生效的,而康尼是2008年9月份才上台。


因为第一个MI没有限制申请数量,造成227至626期间,有大约14万的积压。

杏花春雨 : 2012-03-10#49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技术移民打分系统要改革的内容,基本上都透露了,还是那老的六大因素,重新给各因素分配分数比例,提高语言分和年龄分,并把年龄满分降到35岁,从现在的情况看应该没有类似澳洲那样对不同职业打分吧,因为还是六大要素没有增加呀,无论是做医生还是厨师,都一视同仁按照工作年限打分。职业方面要学澳洲的是先评估职业证书和加国本地的挂钩,目的是让这些职业来加后能很快从事本行,而不是去打labor工浪费人才。这样一想,如果通过分67不变,35岁以下,雅思6.5以上并且扩大职业不局限于29类,积案中还是有大约20%的人符合新政的吧。

2003年的新西兰一刀切的时候只有2万人,最后淘汰掉的也只有50%,所以没有想象中那么残酷啊(加拿大626通过率都不到30%)。这次加拿大的30万人,难道会砍掉绝大多数?总觉得还是要让一部分人过关。这次到处强调的是年轻和语言,应该不会再把职业局限到29种吧,因为政策总是这里关了一扇门那里开了一扇窗。想想看,CIC又要把30万人切割,又要把政策变得比626更严,不大可能吧。毕竟引进移民的总数没有剧减啊

处理30万(其实是45万)的旧案,是破旧;强调年轻和语言以及技能,是修订选择技术移民的标准,是“立新”。

加拿大要想“立新”,就得先“破旧”,这叫“不破不立”,否则无疑于戴着脚镣跳舞。而如何“破旧”,目前形势尚不明朗,比如“组合拳”,比如“休克疗法”,比如旧案“一风吹”等,本贴将就移民部会如何“破旧”试图进行分析。

tony9721 : 2012-03-10#49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支持

杏花春雨 : 2012-03-10#49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Note to #474:

联邦众议院公民及移民常务委员会
House of Commons Standing Committee on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切断队列减少加拿大移民积压和等待时间》
Cutting the Queue:Reducing Canada's Immigration Backlog and Wait Times

报告下载:http://www.parl.gc.ca/Content/HOC/C...76198/411_CIMM_Rpt02_PDF/411_CIMM_Rpt02-e.pdf

建议同学们下载阅读原文。

:wdb10:

杏花春雨 : 2012-03-10#49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又读了一次康尼3月7号的报告,这个一刀切还没有最终确定。当然没有最终确定,这可不是康尼一人能说了算的。在官方最终决定前,一切都是提议,一切都是猜测,一切都有可能。

We welcome all creative ideas that will help us eliminate the backlog better and faster.
Again, we are open to all creative suggestions about the best way to do it.

强调两次了,要求提供建议。他提到新西兰一刀切的历史好像也是举个例子,并没有马上和加拿大的情况对号入座。接下来到底怎么处理还是要投票决定的吧。中文媒体的口气这么强硬,乍一看强撤正在进行了。

对,家园网这次陷入“标题门”,很可惜。接下来就会分析家园网的问题了。


The Star的immigration专栏http://www.thestar.com/topic/immigration
有一篇文章A new immigration point system for Canada starts in 2012 http://www.thestar.com/news/canada/...ration-point-system-for-canada-starts-in-2012
提到Under the new grid, to be introduced by the end of the year,这个改进的打分系统要到年底才引进!原来不是7月1号啊,要是7月1号就不是 By the end of the year了。
从现在起到年底的大半年,一颗心注定要悬着了!这个日期可不好说哦,快则71,慢则年底。

早就知道属狗的今年冲太岁(韩寒也属狗),还真的是成事在天啊。别忘了,还有谋事在人捏。

杏花春雨 : 2012-03-10#49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个人认为还是会有累世的职业限制的,否则,新的案子马上就会造成积压,
227没有职业限制,所以有了14W的积压,
而626或者71没有,则没有积压,或者积压很好,这个就是很好的说明了!对吧


灰常同意!

227只限制职业,没限制数量,造成短短两年之间积案深重。626、71则补上此漏洞,所以未出现积案。

但是,MI也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原因本贴前面已详细分析了。

现在种种迹象表明,康尼这次可能要玩一大票,从体制入手,一劳永逸解决积案问题,所以才说,“政府正考虑新西兰的EOI模式”。

杏花春雨 : 2012-03-10#49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它可以用别的手段限制啊,比如总申请数量?而且这个打分系统又不是7月1推出,年底才推出。从7月1到年底这段时间,也许就暂停接收申请了

并没有明确说年底推出啊,有的报道说是later this year,是“今年晚些时候”,那么71也属于“今年晚些时候”。

当然,也可能是年底推出;也可能在71至年底前暂停。

杏花春雨 : 2012-03-10#49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唉,每年的这个时候,大家都有各式各样的猜测,
要想去年71前,不就说很多职业取消吗,结果呢,和626的一样,
现金啊,只有最后一刻,才知道到底如何,
现在虽然大家都在预测,
但说真的,都是可能性,最后的定稿真的不知道是什么样子

灰常同意!:wdb45:

杏花春雨 : 2012-03-10#49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这里的year应似移民年度(上年的7月1日至本年的6月30日)而非自然的日历年度。我的理解对吗?

具体日期现在不好说,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康尼这次要做多大的动作。如果这次仅仅是不触动旧案,只着眼未来,对打分体系改革,仍沿用MI制的话,则时间应很充裕,71有望实施;如果康尼这次双管齐下,既“除旧”又“立新”,就需要很多很复杂的工作,很难在未来三个月内完成,就可能拖到年底了。

新政的具体实施日期,只要条件成熟,移民部有权自行决定。联邦投资移民由80/40万涨至160/80万时,就是从2010年12月1日重启,这个日期既不是移民年度,也不是财政年度,也不是自然年度,这就是先例。

杏花春雨 : 2012-03-10#49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去年没有打分系统改革,也没有对旧案要做一个了解,今年的变动因素多,针对30万人甚至100万人的动作是个不小的动作。08年前的旧政30万人的命运,在今年彻底改变,相信这个坛子也快散伙了,从大众论坛变成小众了。惆怅万千啊!

自227以后,这个坛子就冷清一些,626后,就更冷清了,91版面很少更新就是明证。

但也不一定新政后坛子就更冷清,因为毕竟加拿大每年计划吸收的技术移民人数没减少,这就注定了中国申请人也不会少。

tony9721 : 2012-03-10#50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灰常同意!

227只限制职业,没限制数量,造成短短两年之间积案深重。626、71则补上此漏洞,所以未出现积案。

但是,MI也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原因本贴前面已详细分析了。

现在种种迹象表明,康尼这次可能要玩一大票,从体制入手,一劳永逸解决积案问题,所以才说,“政府正考虑新西兰的EOI模式”。

个人认为今年的会有变化,不变是不可能的,
从趋势来看
227 38专业,不限制人口
626 29职业,每个最多1000
71 29职业,每个最多500

如果按照evolution来说, 今年71 还可能是20职业,每个最多300都有可能 (纯粹瞎猜的)
如果要是这么样的话,那么堵住了申请的源头,

另外,如果上面说的是小变化的话,
那么然后在立法砍掉91,或者227的积案,那么 在现在明显没有增加申请申请新的类别的情况下,每年20W的移民目标不就实现不了了嘛,
这个我不理解。

提高语言或者限制职业或者年龄,其实只是个表象,
目的就是现在申请的源头,只要是限制不住源头,就会有持续不断人涌入,
个人认为71的措施其实已经限制住了源头,最起码技移的已经限制住了,那么提高语言和年龄的意义又是什么呢,难道为了这样让91的被废掉心理平衡吗,不解了,
思路有点乱,望春雨老师和各位高手点播

tony9721 : 2012-03-10#50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自227以后,这个坛子就冷清一些,626后,就更冷清了,91版面很少更新就是明证。

但也不一定新政后坛子就更冷清,因为毕竟加拿大每年计划吸收的技术移民人数没减少,这就注定了中国申请人也不会少。
呵呵,没有永恒不变的,
都是波动变化的,没有不冷清,何来的冷清?

tony9721 : 2012-03-10#50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并没有明确说年底推出啊,有的报道说是later this year,是“今年晚些时候”,那么71也属于“今年晚些时候”。

当然,也可能是年底推出;也可能在71至年底前暂停。
我认为还是最可能是今年71推出,没有必要等到年底的,
因为既然都是决定的事情,越早的解决越好,
这样肯尼也能多搞点政治资本啊

熊宝宝2010 : 2012-03-11#50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更正一下:经仔细研究国会常务委员会的报告,积案是指91以前的案子,31万4千人,以及227的案子,约有14万人,共45万多人。
请问一下,对于227积案多达14万 ,那目前2月集中发放了2010年5月及6月申请者的ME,已经拿到ME的,会受波及影响吗?
另外2012的技移的配额是1750,和目前227、626、71的积案数能配比吗?如果不能配比,是不是意味着即使ME了也可能遇上变法然后被切?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11#50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处理30万(其实是45万)的旧案,是破旧;强调年轻和语言以及技能,是修订选择技术移民的标准,是“立新”。

加拿大要想“立新”,就得先“破旧”,这叫“不破不立”,否则无疑于戴着脚镣跳舞。而如何“破旧”,目前形势尚不明朗,比如“组合拳”,比如“休克疗法”,比如旧案“一风吹”等,本贴将就移民部会如何“破旧”试图进行分析。

“立新”是CIC即将要做的,已经吹风很多次了; “破旧”是CIC不得不作的。 对联邦技术而言,是否“立新”必先“破旧”,我看未必。以联邦投资为例:160新例算是“立新”吧,80算是旧吧,事实是,“立新”并未以“破”旧为前提。

更关注“立新”的应该是中介业者和would-be的申请人。已经入表的申请人对如何“破旧”的关注远远大于对“立新”的关注,家园论坛里面目前好像就是这个样子的。

期待杏花春运兄分析CIC当如何“破旧”。

:wdb9::wdb9::wdb10::wdb10::wdb32::wdb32: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11#50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请问一下,对于227积案多达14万 ,那目前2月集中发放了2010年5月及6月申请者的ME,已经拿到ME的,会受波及影响吗?
另外2012的技移的配额是1750,和目前227、626、71的积案数能配比吗?如果不能配比,是不是意味着即使ME了也可能遇上变法然后被切?

如果POOL即将成真,那么这个问题目前可能VO都无法回答。有一个说法是截至新政开始生效之时未ISSUE出VISA的申请无论到走到一步都算是BACKLOG,那就都有可能被一刀切(CUT OUT)。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11#50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呵呵,没有永恒不变的,
都是波动变化的,没有不冷清,何来的冷清?

再说了,“冷清”和“不冷清”的标准没有被确定前,这个有些相对主义味道的问题根本就不能成立。“不冷清”未必就是发言的人多,而潜水围观者或更多也说不定。:wdb5::wdb6: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11#50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个人认为今年的会有变化,不变是不可能的,
从趋势来看
227 38专业,不限制人口
626 29职业,每个最多1000 TOTALLY 20000
71 29职业,每个最多500 TOTALLY 10000

如果按照evolution来说, 今年71 还可能是20职业,每个最多300都有可能 (纯粹瞎猜的)
如果要是这么样的话,那么堵住了申请的源头,

上面都可以被叫做控制新增流量,前面的如果作用不大,后面就加大微调,从227至626到71思路是一脉相承的,做法也是连贯的。我一直坚持的一个看法是,控制新增流量对减少积案根本是扬汤止沸,因为,不管怎样控制,新增流量都优先用掉当年的绝大多数的VISA QUOTA,余下的菜才分给旧案的申请人,杯水车薪。 因此,这种控制新增流量的做法对处理积案几乎没有作用。换言之,CIC给国会的年度报告中“积案已经减少xx %”的说法根本就是障眼法。 事实是,积案不动,尾大不掉。

另外,如果上面说的是小变化的话,
那么然后在立法砍掉91,或者227的积案,那么 在现在明显没有增加申请申请新的类别的情况下,每年20W的移民目标不就实现不了了嘛,
这个我不理解。
这个我也不理解。:wdb2::wdb5:

提高语言或者限制职业或者年龄,其实只是个表象,
目的就是现在申请的源头,只要是限制不住源头,就会有持续不断人涌入,
个人认为71的措施其实已经限制住了源头,最起码技移的已经限制住了,那么提高语言和年龄的意义又是什么呢,难道为了这样让91的被废掉心理平衡吗(果真如此,那CIC就真算得老谋深算高深莫测了。),不解了,
思路有点乱,望春雨老师和各位高手点播

杏花春雨兄对CIC如何解积案的分析才是吸引我们一路追随的原因。期待下文!!!!:wdb10::wdb19::wdb23: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11#50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其实,227不是康尼的杰作。部长指令的机制是由2008年初由时任部长范茵莉提出,2008年6月18日经国会批准修改相关《移民与难民保护法》而生效的,而康尼是2008年9月份才上台。


因为第一个MI没有限制申请数量,造成227至626期间,有大约14万的积压。

所以,部长指令(MI)法理上是没有任何瑕疵的,除非国会重新修订《移民与难民保护法》。 所以,康尼可以发布一个又一个MI来干任何他希望干的事情。问题是,康尼现在希望POOL,或者希望一刀砍,或者其它,这个有人知道吗?

康尼2008年11月28日发表讲话,宣布38项的措施,同时宣布该措施回溯到2008年2月26日至。于是38项从2月27日开始实施,史称227新政。现在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为什么单单回溯到2008年2月26日,而不是2008年1月31日或者2008年4月7日或者其它任何一个在2006年9月1日至2008年11月28日之间的随便那一个日子?是不是以2008年2月26日为界,积案数量和CIC未来几年的处理的总体进度估算之间存在着某个CIC认为合理的积案数量/时间配比关系? 而第一个MI没有限制申请数量造成227至626期间有大约14万的积压又大大扰乱了CIC对前面合理的配比关系的预先估算?于是才导致后面一招接一招(626限制名额再到后来名额减半再减半),还是希望达到那个合理的配比关系? 2008年2月26日到底是个什么日子?这个日子又和呼之欲出的新政之间有哪门子关系?康部长到底想把积案以怎样的方式去处理呢?

changtong : 2012-03-11#50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所以,部长指令(MI)法理上是没有任何瑕疵的,除非国会重新修订《移民与难民保护法》。 所以,康尼可以发布一个又一个MI来干任何他希望干的事情。问题是,康尼现在希望POOL,或者希望一刀砍,或者其它,这个有人知道吗?

康尼2008年11月28日发表讲话,宣布38项的措施,同时宣布该措施回溯到2008年2月26日至。于是38项从2月27日开始实施,史称227新政。现在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为什么单单回溯到2008年2月26日,而不是2008年1月31日或者2008年4月7日或者其它任何一个在2006年9月1日至2008年11月28日之间的随便那一个日子?是不是以2008年2月26日为界,积案数量和CIC未来几年的处理的总体进度估算之间存在着某个CIC认为合理的积案数量/时间配比关系? 而第一个MI没有限制申请数量造成227至626期间有大约14万的积压又大大扰乱了CIC对前面合理的配比关系的预先估算?于是才导致后面一招接一招(626限制名额再到后来名额减半再减半),还是希望达到那个合理的配比关系? 2008年2月26日到底是个什么日子?这个日子又和呼之欲出的新政之间有哪门子关系?康部长到底想把积案以怎样的方式去处理呢?


看你说那么多,以为你知道很多呢

2月26是个特别的日子,你仔细查查就知道了,是关于新政发布的公告日。新政的具体内容直到11月底才公布,但是有效期是从2.26开始的,即2.26以后的申请都要按新政的政策来执行。

杏花春雨 : 2012-03-11#51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我仔细研读了PDF文件的25-18页(对应的文件正文时15-18页),对于积压现象最严重的技术移民,该报告并未提出具体的建议,只是希望政府多听取公众对解决积压的提议,然后找出最有效的方式减压。这部分内容可能真的是烫手山芋,职业政客们在报告中也只是打了一下太极,没人做出任何铁口直断式的行动建议。

联邦技术移民的核心部分内容的语焉不详,导致烫手山芋又像击鼓传花般的被从国会委员会丢回给部长。民主政治的游戏代价是移民申请人的利益。

杏花春雨兄上面谈及的具体的做法在报告中并未直接提及。但是这并不妨碍我对杏花春雨兄的推论在逻辑上地合理性的大体赞同。同时我也说出我不太一样的看法。绝非挑战,实乃请益。请兄斧正。您回应我就很感激,切勿被我影响到您的思路。因为我实在想看到您的思路,而我同时坚信不同的看法才更具参考价值。谢谢。


报告中关于处理技术移民积案的建议在第三条,但只是陈述了不同人的不同建议,整理列出来,递给政府,作为政府决策的依据。我们从里边不难看出,其中有的建议是相左的,有的建议是经不起推敲的,可以说是“鸡一嘴鸭一嘴”。我在前贴中对于报告作了总结,以帮助童鞋们阅读理解。

以下是建议三的全文,重点部分我作了强调。

RECOMMENDATION 3:
The Committee recommends that the Government of Canada evaluate
the different options to deal with the Federal Skilled Worker backlog
put forward by witnesses. The Government should then proceed to act
in a timely manner to implement whichever recommendation(s) are
determined to be the most effective at reducing the backlog in the
Federal Skilled Worker program.

1. Federal Skilled Worker Program

Witnesses were generally supportive of the Government’s action to reverse the legal obligation to process all new applications and curtail the intake of Federal Skilled Worker applications to better align with the Immigration Levels Plan. They called the 2008 legislative amendment that introduced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 “politically courageous”, “a great leap forward,” and “a bold step”.
However, some suggested that alternative methods of limiting Federal Skilled
Worker intake would be preferable to the Government’s approach of permitting
500 applications without arranged employment from each listed occupation. One witness suggested instead a two-stage approach, where the Government could select from a pool of applicants that met initial eligibility criteria.23 Another suggested that charging higher processing fees could be a means to slow intake.24 Finally, another witness suggested that the Government adjust the pass mark required for Federal Skilled Workers, the mechanism provided in IRPA for regulating intake.25 Others suggested that the Government amend the points system to favour young immigrants proficient in English or French to both slow intake and improve labour market outcomes for immigrants26.

The Action Plan for Faster Immigration and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 streamlined Federal Skilled Worker intake. There remains, however, a backlog of Federal Skilled Worker applications that formed prior to February 2008, which numbered 314,000 as of July 2011. There is a second backlog of Federal Skilled Worker applications received under the first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 of November 2008, estimated to comprise an additional 140,000 persons. These applications are slowly being drawn from to meet annual Federal Skilled Worker targets. A couple of suggestions were made to address these existing backlogs ― one witness proposed adding more processing resources27, while another suggested that people in the backlog should be able to apply for a work permit and work in Canada while the processing on their permanent resident applications is concluded28.

The Committee heard that applications received under MI-2 (cap of 20,000 without arranged employment) and MI-3 (cap of 10,000 without arranged employment) were placed directly into processing.29 The remainder of the Federal Skilled Worker target is met through backlogged applications received under MI-1 and backlogged applications from pre-February 2008, the cut-off date for the first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

Witnesses from an organization informed the Committee of the disappointment of applicants under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 1 who expected, based on publicity surrounding these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 to receive a final decision within a year.30 These witnesses told the Committee that the expedited processing was only a reality for 4.7% of their clients applying under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 1. Further, they reported that applicants with occupations in demand who applied under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 1 felt it was somewhat unfair that they should wait in a backlog while those with similar occupations who applied later, under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 2 and 3, are processed first.

Numbers provided by two CIC missions brought this issue into clearer focus.
The Immigration Program manager from New Delhi reported that his mission has the largest inventory of pre-February 2008 Federal Skilled Worker cases.31 While the mission reduced this backlog by 15% in 2008-09, it still stands at 119,500 persons and applicants faced processing times of 79 months in 2010. Further, the program manager stated “Due to the large number of new cases submitted under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 we processed few old-inventory cases in 2010. At the present time we are devoting all available resources to the quick processing of new cases received under the 2nd and 3rd set of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32 Similarly, the immigration program manager at the
Manila mission reported that they have been successful at processing the majority of Federal Skilled Worker applications under MI-2, many of those lodged under MI-I, and only a few in the pre-February 2008 inventory.33

How many Federal Skilled Worker applications from each source ― the old
backlog, the backlog under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 1, and new applications received under recent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 ― should be processed in a given year to meet the target was an issue raised by witnesses. Advice on the appropriate balance between processing old backlogged applications and new applications was varied, with most witnesses recognizing the Government’s legal obligation to process all applications. (看,多数与会者认为政府对所有积案有处理的法律义务,所以,康尼怎么会逆潮流而动,冒天下之大不韪,置百万人的生活于不顾,而蛮干,而一刀切捏)One witness suggested that this legal obligation was not accompanied by a timeframe for processing and urged that the Government prioritize Federal Skilled Workers currently in demand by the Canadian labour market, such as applications lodged under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34

Another witness made the opposite argument, suggesting that the Government should restrict new applications under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 for the short term and process primarily backlog applications. He argued that eliminating the backlog quickly is important because the backlog has negative effects on Canada's reputation, the operation of the immigration system, and the labour market, as well as on immigrants themselves.

He referenced research showing that younger immigrants have better labour market outcomes, saying “This implies that if an individual sits in the queue for three, four, or five years, there's a simultaneous deterioration in that person's ability to integrate into the Canadian labour market, and it reduces that person's lifetime earnings profile”.35


The Committee is sympathetic to those with applications in the backlog, some of whom have been waiting for years to receive a final decision. The oldest and largest backlog, that comprised of pre-February 2008 Federal Skilled Worker applications, has been reduced significantly in just over three years. The Committee is satisfied with this progress and urges the Department to continue processing these files as expeditiously as possible. We commend the Government for reducing the pre MI-1 backlog by 50%. This reduction was made two years ahead of schedule.

With regard to backlogs formed under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 some witnesses have suggested that the Government of Canada take all the applications received under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 1 that are in occupations eligible under MI-2 and MI-3 and process them on a first come, first-served basis. Since the Department learned how to control intake more successfully under MI-2 and MI-3, backlogs under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 should only pose a temporary problem. Others have stated that we can dissolve the existing backlog by sending applicants a letter informing them that they can withdraw their application, and receive a refund.


杏花春雨 : 2012-03-11#51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个人认为今年的会有变化,不变是不可能的,
从趋势来看
227 38专业,不限制人口
626 29职业,每个最多1000
71 29职业,每个最多500

如果按照evolution来说, 今年71 还可能是20职业,每个最多300都有可能 (纯粹瞎猜的)
如果要是这么样的话,那么堵住了申请的源头,

另外,如果上面说的是小变化的话,
那么然后在立法砍掉91,或者227的积案,那么 在现在明显没有增加申请申请新的类别的情况下,每年20W的移民目标不就实现不了了嘛,
这个我不理解。

提高语言或者限制职业或者年龄,其实只是个表象,
目的就是现在申请的源头,只要是限制不住源头,就会有持续不断人涌入,
个人认为71的措施其实已经限制住了源头,最起码技移的已经限制住了,那么提高语言和年龄的意义又是什么呢,难道为了这样让91的被废掉心理平衡吗,不解了,
思路有点乱,望春雨老师和各位高手点播

对于技术移民,先修改移民资格和打分标准,这个应该是板上钉钉的事实了。

对于如何“一劳永逸”从体制上解决积案,目前正是康尼和政府正在考虑的问题。小的动作是继续实行MI4,大动作嘛,就是新行新西兰的EOI了。关于新西兰的EOI如何能从体制上根本解决积案问题,敬请等等我的下贴。

以上两条是“立新”。但是,“立新”必须“除旧”,尤其是积案100万、技术移民45万的大背景下。如何“除旧”,就大有学问,大有变数了。本贴以下的内容,就是分析联邦政府及康尼将如何除旧。

杏花春雨 : 2012-03-11#51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我认为还是最可能是今年71推出,没有必要等到年底的,
因为既然都是决定的事情,越早的解决越好,
这样肯尼也能多搞点政治资本啊

还有很多问题没有决定啊,比如,如何处理积案。

杏花春雨 : 2012-03-11#51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请问一下,对于227积案多达14万 ,那目前2月集中发放了2010年5月及6月申请者的ME,已经拿到ME的,会受波及影响吗?
另外2012的技移的配额是1750,和目前227、626、71的积案数能配比吗?如果不能配比,是不是意味着即使ME了也可能遇上变法然后被切?

已在审理的,就不能称做积案了。

配比的问题很有趣,但可惜没有准确答案,每个OFFICE会根据它本身的积案情况,自行确定新旧案的比例。

嫩的担心不会发生,对于已ME的案子,不管如何变,都不会受影响的。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11#51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看你说那么多,以为你知道很多呢

2月26是个特别的日子,你仔细查查就知道了,是关于新政发布的公告日。新政的具体内容直到11月底才公布,但是有效期是从2.26开始的,即2.26以后的申请都要按新政的政策来执行。

我还以为你回答了问题,原来你根本就没有理解问题。

为什么2.26是个特别的日子? 特别在那里?为什么特别的日子不是1.21或3.17或其他?

杏花春雨 : 2012-03-11#51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立新”是CIC即将要做的,已经吹风很多次了; “破旧”是CIC不得不作的。 对联邦技术而言,是否“立新”必先“破旧”,我看未必。以联邦投资为例:160新例算是“立新”吧,80算是旧吧,事实是,“立新”并未以“破”旧为前提。

更关注“立新”的应该是中介业者和would-be的申请人。已经入表的申请人对如何“破旧”的关注远远大于对“立新”的关注,家园论坛里面目前好像就是这个样子的。

期待杏花春运兄分析CIC当如何“破旧”。

:wdb9::wdb9::wdb10::wdb10::wdb32::wdb32:

对“[FONT=宋体]对联邦技术而言,是否[/FONT][FONT=宋体]立新[/FONT][FONT=宋体]必先[/FONT][FONT=宋体]破旧[/FONT][FONT=宋体],我看未必。以联邦投资为例:[/FONT]160[FONT=宋体]新例算是[/FONT][FONT=宋体]立新[/FONT][FONT=宋体]吧,[/FONT]80[FONT=宋体]算是旧吧,事实是,[/FONT][FONT=宋体]立新[/FONT][FONT=宋体]并未以[/FONT][FONT=宋体]破[/FONT][FONT=宋体]旧为前提。”作一答复:[/FONT]
[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事有必至,理有固然,量变引起质变。很多的问题,“起于青苹之末”,但却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遂成燎远之势“[/FONT][FONT=宋体],这在中国历史上的例子太多了,就不列举;最近的例子,就是“韩寒”事件。[/FONT]
[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联邦积案,根源是移民法,发展至此,其弊端已使移民体系陷于瘫痪状态,技术移民,投资移民,省提名,父母团聚移民,难民,每类移民都有一本难念的经,造成积案100万,再不改,这个车子就转不动了。[/FONT]
[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联邦涨价的事情,只不过是局部的修修补补,根本没有触及到项目的实质性问题,涨价没有限制人数,于是71新政限制700案/年,然而数小时内一抢而空,并且全部由中国中介递件,使联邦投资移民项目很受诟病。[/FONT]
[FONT=宋体][/FONT][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所以康尼这次放风,说要借鉴新西兰经验。――新西兰的EIO,不单适用于技术移民,更适用于投资移民,[/FONT][FONT=宋体]这在以下将有专贴分析。[/FONT]

杏花春雨 : 2012-03-11#51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所以,部长指令(MI)法理上是没有任何瑕疵的,除非国会重新修订《移民与难民保护法》。 所以,康尼可以发布一个又一个MI来干任何他希望干的事情。问题是,康尼现在希望POOL,或者希望一刀砍,或者其它,这个有人知道吗?

这个接下来偶就会分析了。

Hill3 : 2012-03-11#51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更正一下:经仔细研究国会常务委员会的报告,积案是指91以前的案子,31万4千人,以及227的案子,约有14万人,共45万多人。

谢谢春雨老师解答!:wdb45:

喜欢这样严谨而有逻辑的文章。坦率的说,加拿大的移民政策很多不足之处,康尼不管是为了国家利益还是个人政治资本的积累都想有所作为,难就难在,解决这100万的积案绝非易事!打开大门增加名额看似容易,加拿大人不一定愿意看到那么多移民涌入,而不增加名额,则这100万就只能像个庞大的包袱。

今年各个visa office配额的提高,也许是cic为了把626和71,以及91和227中符合29项职业的申请尽快解决吗?(北京配额的减少,是不是因为北京626处理的非常快,而71本身的申请人就非常少有关呢?)总之,一切只能猜测。

等着看老师的分析了!

sob1976 : 2012-03-11#51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FSW (post-C50): 163,855
FSW (pre-C50):
308,694
All Others: 550,387
Total as at Sep 30, 2011:
1,022,936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11#51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报告中关于处理技术移民积案的建议在第三条,但只是陈述了不同人的不同建议,整理列出来,递给政府,作为政府决策的依据。我们从里边不难看出,其中有的建议是相左的,有的建议是经不起推敲的,可以说是“鸡一嘴鸭一嘴”。我在前贴中对于报告作了总结,以帮助童鞋们阅读理解。(必须注意还有一个事实:法理上康胖部长并不必需按照报告来行事。)

以下是建议三的全文,重点部分我作了强调。

RECOMMENDATION 3:
The Committee recommends that the Government of Canada evaluate
the different options to deal with the Federal Skilled Worker backlog
put forward by witnesses. The Government should then proceed to act
in a timely manner to implement whichever recommendation(s) are
determined to be the most effective at reducing the backlog in the
Federal Skilled Worker program.

1. Federal Skilled Worker Program

Witnesses were generally supportive of the Government’s action to reverse the legal obligation to process all new applications and curtail the intake of Federal Skilled Worker applications to better align with the Immigration Levels Plan. They called the 2008 legislative amendment that introduced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 “politically courageous”, “a great leap forward,” and “a bold step”.
However, some suggested that alternative methods of limiting Federal Skilled
Worker intake would be preferable to the Government’s approach of permitting
500 applications without arranged employment from each listed occupation. One witness suggested instead a two-stage approach, where the Government could select from a pool of applicants that met initial eligibility criteria.23 Another suggested that charging higher processing fees could be a means to slow intake.24 Finally, another witness suggested that the Government adjust the pass mark required for Federal Skilled Workers, the mechanism provided in IRPA for regulating intake.25 Others suggested that the Government amend the points system to favour young immigrants proficient in English or French to both slow intake and improve labour market outcomes for immigrants26.

The Action Plan for Faster Immigration and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 streamlined Federal Skilled Worker intake. There remains, however, a backlog of Federal Skilled Worker applications that formed prior to February 2008, which numbered 314,000 as of July 2011. There is a second backlog of Federal Skilled Worker applications received under the first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 of November 2008, estimated to comprise an additional 140,000 persons. These applications are slowly being drawn from to meet annual Federal Skilled Worker targets. A couple of suggestions were made to address these existing backlogs one witness proposed adding more processing resources27, while another suggested that people in the backlog should be able to apply for a work permit and work in Canada while the processing on their permanent resident applications is concluded28.

The Committee heard that applications received under MI-2 (cap of 20,000 without arranged employment) and MI-3 (cap of 10,000 without arranged employment) were placed directly into processing.29 The remainder of the Federal Skilled Worker target is met through backlogged applications received under MI-1 and backlogged applications from pre-February 2008, the cut-off date for the first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

Witnesses from an organization informed the Committee of the disappointment of applicants under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 1 who expected, based on publicity surrounding these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 to receive a final decision within a year.30 These witnesses told the Committee that the expedited processing was only a reality for 4.7% of their clients applying under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 1. Further, they reported that applicants with occupations in demand who applied under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 1 felt it was somewhat unfair that they should wait in a backlog while those with similar occupations who applied later, under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 2 and 3, are processed first.

Numbers provided by two CIC missions brought this issue into clearer focus.
The Immigration Program manager from New Delhi reported that his mission has the largest inventory of pre-February 2008 Federal Skilled Worker cases.31 While the mission reduced this backlog by 15% in 2008-09, it still stands at 119,500 persons and applicants faced processing times of 79 months in 2010. Further, the program manager stated “Due to the large number of new cases submitted under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 we processed few old-inventory cases in 2010. At the present time we are devoting all available resources to the quick processing of new cases received under the 2nd and 3rd set of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32 Similarly, the immigration program manager at the
Manila mission reported that they have been successful at processing the majority of Federal Skilled Worker applications under MI-2, many of those lodged under MI-I, and only a few in the pre-February 2008 inventory.33

How many Federal Skilled Worker applications from each source the old
backlog, the backlog under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 1, and new applications received under recent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 should be processed in a given year to meet the target was an issue raised by witnesses. Advice on the appropriate balance between processing old backlogged applications and new applications was varied, with most witnesses recognizing the Government’s legal obligation to process all applications. (看,多数与会者认为政府对所有积案有处理的法律义务,所以,康尼怎么会(怎么就不会?)逆潮流(当下的潮流是收紧!)而动,冒天下之大不韪(这是情绪化的说法。哪个天?申请人的天是希望快速通过;CIC 的天是依法行政;加国目前的天是收紧移民社会向右转,康胖子的天是忽悠政绩。),置百万人的生活于不顾(法理上他没有必然要顾的义务。我的说法或许生硬,可那是事实。),而蛮干,而一刀切捏)(这个可不太象是技术派的说法。可以肯定地是,杏花春运兄对这个问题的解读和认知是站在一个比较乐观的角度上。) One witness suggested that this legal obligation was not accompanied by a timeframe for processing and urged that the Government prioritize Federal Skilled Workers currently in demand by the Canadian labour market, such as applications lodged under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34

Another witness made the opposite argument, suggesting that the Government should restrict new applications under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 for the short term and process primarily backlog applications. (解决的思路还是发布新的MI和更新的MI一个接一个的MI来限制新增流量,障眼法地使用积案一词。而积案怎么办,根本不说!! MI使我不禁想起几个歇后语:乌龟的屁股规定:乌龟翻跟头一个规定接着一个规定:乌龟背上一个小乌龟上面又有新规定。)He argued that eliminating (eliminate 的意思大约包括:丢弃 get rid of; 拒绝:reject; 抹去:remove; 排除使不包括在内 exclude。这就是说要赖帐了。)the backlog quickly is important because the backlog has negative effects on Canada's reputation, the operation of the immigration system, and the labour market, as well as on immigrants themselves.

He referenced research showing that younger immigrants have better labour market outcomes, saying “This implies that if an individual sits in the queue for three, four, or five years, there's a simultaneous deterioration in that person's ability to integrate into the Canadian labour market, and it reduces that person's lifetime earnings profile”.35


The Committee is sympathetic to those with applications in the backlog, some of whom have been waiting for years to receive a final decision. The oldest and largest backlog, that comprised of pre-February 2008 Federal Skilled Worker applications, has been reduced significantly in just over three years. The Committee is satisfied with this progress and urges the Department to continue processing these files as expeditiously as possible. We commend the Government for reducing the pre MI-1 backlog by 50%. This reduction was made two years ahead of schedule.

With regard to backlogs formed under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 some witnesses have suggested that the Government of Canada take all the applications received under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 1 that are in occupations eligible under MI-2 and MI-3 and process them on a first come, first-served basis. Since the Department learned how to control intake more successfully under MI-2 and MI-3, backlogs under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 should only pose a temporary problem. Others have stated that we can dissolve the existing backlog by sending applicants a letter informing them that they can withdraw their application, and receive a refund.


某种意义上,见仁见智的问题通常是撕扯不清楚的,撕扯的意义也不大。积案尾大不掉,所以技术移民规则才不改不行,致力于解决积案的规则才是意义所在。如果以修订的提高门槛后的技术移民规则对所有的积案一刀切,那是法理赖账,是耍无赖,牺牲者是积案申请人。为什么要将复杂变简单呢?因为复杂容易使人迷失,只有简单化后才利于人们理解和操作。 剃刀原则:简单的就应该是被采信的。我的核心观点:CIC要赖帐,怎样让赖帐看起来更合法、更合理,民意抵触更小,才是目前康胖子想的。百万积案申请人的利益他才懒得管呢!我希望我想错了也说错了,我也是积案。可是,耳畔边另一个声音分明在说:你想可能是对的!案子依然积着,纠结。 看杏花春雨兄的帖子在过去几个礼拜成了我每天的日常工作之一。开心。

杏花春雨 : 2012-03-11#52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FONT=宋体]事情正在起变化之二:康尼究竟说了什么[/FONT]


[FONT=宋体][FONT=宋体]加拿大时间[/FONT]2012[FONT=宋体]年[/FONT]3[FONT=宋体]月[/FONT]7[FONT=宋体]日[/FONT][FONT=宋体],康尼参加了加拿大经济俱乐部([/FONT]Economic Club of Canada[FONT=宋体])的研讨会,出乎意料地大谈积案问题,并指出他及联邦政府正在考虑解决积案的具体方法。需要说明一下,出乎意料是出乎我本人的意料,具体原因,请看下面的《事情正在起变化之[/FONT][FONT=宋体]我为什么说“事情正在起变化”》。[/FONT]

[FONT=宋体]这个消息,我是[/FONT]3[FONT=宋体]月[/FONT]9[FONT=宋体]日早先从家园网里获得的。[/FONT]

[FONT=宋体]家园网的标题是“移民局要蛮干:一刀切作废百万积案”(http://www.iask.ca/news/canada/immigration/2012/0308/122634.html)。这个标题让我大吃一惊,因为作为家园网的忠实一员,我对家园网的感情自不待言,因此对这个消息的真实度不会轻易表示怀疑。然而,粗读一遍,我就表示严重质疑了。[/FONT]

[FONT=宋体]首先,百万积案指的不单是技术移民,还有投资移民、父母类团聚移民、难民等,成份复杂,是自[/FONT]2002[FONT=宋体]年以来长期积累下来的“历史遗留问题”,解决起来没有万全之策,如果一刀切,岂不是天下大乱?[/FONT]

[FONT=宋体]其次,如果百万“一刀切”,那么任何人都可以一眼看出,这是一个“蛮干”;蛮干的意思是任性、不讲理、一意孤行,试问,移民部可能做出这种愚蠢的动作吗?[/FONT]

[FONT=宋体]再者,从技术层面上,即使要切,也得一刀一刀地切,怎么能可能不分青红皂白,一刀切了呢?这个刀,得要多快多大的刀,才能切得下?无论是曹操的刀,杨志的刀,还是青龙偃月刀,金丝大环刀,恐怕都不行。[/FONT]

[FONT=宋体]第四,即使移民局想一刀切,他也不可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为所欲为,还必须要通过立法的程序进行解决,而这期间自然会有很多的变数,因为很多人,当然包括我本人,认为加拿大对于积案负有审理的法律义务,提案能否通过还很不好说,所以现在下结论为时尚早。[/FONT]

[FONT=宋体]再详细看看内容,没有从任何地方读出来,康尼有对百万积案一刀切的表示,通篇说的是政府目前正考虑处理经济类移民,包括技术移民积案的各种方案,并将会通过法律的程序来实现;而对于父母团聚类和难民类积案,康尼却只字未提,这一点也让反动党所诟病。[/FONT]

[FONT=宋体]所以,家园网的这个标题属于[/FONT][FONT=宋体]“标题党”,实在有点大而无当,说严重点是众危言耸听;与其说“移民局要蛮干”,勿宁说“家园网在蛮干”。虽然家园网注明来源于《明报》,但在这个节骨眼上,家园网轻率采用此标题并作为首发,拨动广大积案移友脆弱的神经,是很不严肃的举动,实在是难辞其咎。[/FONT]

[FONT=宋体]那么,康尼在这个会上究竟说了些什么呢?我当然不能相信家园网的一面之辞,更何况它的标题已经失去了我的信任,虽然它的内容还是比较全面和客观;我需要多方求证,力求还原真相,并通过真相来试图追出康尼的真正意图。[/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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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花春雨 : 2012-03-11#52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看,多数与会者认为政府对所有积案有处理的法律义务,所以,康尼怎么会(怎么就不会?)逆潮流(当下的潮流是收紧!)而动,冒天下之大不韪(这是情绪化的说法。哪个天?申请人的天是希望快速通过;CIC 的天是依法行政;加国目前的天是收紧移民社会向右转,康胖子的天是忽悠政绩。),置百万人的生活于不顾(法理上他没有必然要顾的义务。我的说法或许生硬,可那是事实。),而蛮干,而一刀切捏)(这个可不太象是技术派的说法。可以肯定地是,杏花春运兄对这个问题的解读和认知是站在一个比较乐观的角度上。) 。


恩,分析得也有一定道理。

我说的冒天下之大不韪确实是失之情绪化,一定改正。

心想+事成 : 2012-03-12#52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对于没有申请的人来说,灾难来了,或者该断了移民的梦想

杏花春雨 : 2012-03-12#52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事情正在起变化之三:康尼究竟说了什么


3月7日康尼在加拿大经济俱乐部会上的讲话,[FONT=宋体]至今未见官方任何消息,但民间媒体却多有不同程度的报道。有兴趣的同学可以GOOGLE一下,输入ECONOMIC CLUB OF CANADA BACKLOG KENNEY即可。[/FONT]

[FONT=宋体]以下引用两个比较说尽的报道。[/FONT]


[FONT=宋体]第一篇:http://www.embassymag.ca/dailyupdat...ys_to_wipe_out_immigration_backlog_03-08-2012[/FONT]


[FONT=宋体]Kenney outlines ways to wipe out immigration backlog[/FONT]

[FONT=宋体]Government could legislate it away(注意:第一,是could,那么这个可能性就弱;第二,是通过立法程序解决), let the provinces pick it over; NDP MP takes issue with the private sector being handed too great a role.[/FONT]

[FONT=宋体]Immigration Minister Jason Kenney put some meat on the bones of his government’s planned changes to the immigration system, in a speech an opposition member criticized for a lack of attention paid to family-class immigrants and refugees(这次讲话只针对经济类移民,包括投资移民和技术移民,并未涉及父母团聚及难民类). [/FONT]

[FONT=宋体]Speaking to the Economic Club of Canada on March 7, he said it’s all about giving employers more say, and making a fast, flexible, and responsive system to meet economic demands. [/FONT]

[FONT=宋体]But getting there means cutting the current backlog of close to a million queued permanent resident applications, he said, that are mostly in the skilled workers, business, and parents and grandparents categories. [/FONT]

[FONT=宋体]He has restricted the number of new applications arriving at the back of the line in several backlogged streams in recent months, while the government takes stock of how to alter the system so it won't create backlogs(重申政府将通过改进移民体系的方式,一劳永逸地解决积案问题). [/FONT]

[FONT=宋体]Mr. Kenney floated a number of possible ways to get rid of the lineups(仅仅是对清除积案有几种“可能的”方法吹风). Canada could legislate an end to the backlog, like New Zealand did in 2003, he said.(这句话才是重点,说政府“可能”通过立法渠道,一劳永逸地解决积案问题。请注意,第一,使用的是 "could";第二,并没有说,对现行的积案借鉴新西兰模式)。[/FONT]

[FONT=宋体]It put in place a system where immigrants could be selected from a pool of all applications.(这是对新西兰模式的解释) [/FONT]

[FONT=宋体]“Instead of wasting time and energy processing old applications, their resources can now be put towards actively matching all applicants to current jobs and economic needs,” (这句话即多数人解读的“移民局要蛮干”,但康尼也并未特指是技术移民,也并未说是对旧案全部“一刀切作废”),Mr. Kenney told an audience of businesspeople, lobbyists, immigration lawyers and others at Ottawa’s Chateau Laurier hotel. [/FONT]

[FONT=宋体]He said his officials are looking at possibly launching an “expression of interest” system. (仍然是对新西兰模式的解释,是说“正在寻求“移民意向的“可能性”)[/FONT]

[FONT=宋体]Applicants would give the federal government consent to share their applications with provincial governments and employers, so they could get a job offer before they come to Canada, “ensuring their success upon arrival,” said Mr. Kenney. (仍是对新西兰模式的解释,并未点明是适用于旧案)[/FONT]

[FONT=宋体]He said the government has a pilot project to let provinces “mine the backlog” to review queued applications and nominate applicants they think their economies need through the provincial nominee program. (雇主提名只是个”试验性项目”)[/FONT]

[FONT=宋体]The program, he continued, lets provinces nominate to the federal government prospective immigrants they need to make an immediate boost to their economy. Mr. Kenney has boosted provincial quotas enormously in recent years. [/FONT]

[FONT=宋体]Mr. Kenney also noted that he is looking at changes to the skilled worker program so that licensed professionals thinking of applying to come to Canada need to get the green light from the relevant professional licensing body in Canada before arriving(对某些许可性职业将引进移民前的职业评估机制). [/FONT]

[FONT=宋体]The government says it’s an attempt to stem the oft-heard stories of doctors driving cabs and engineers tending corner stores. [/FONT]

[FONT=宋体]Mr. Kenney invited employers to take a more active role in the immigration process, in that their labour needs would dictate who gets to immigrate to Canada. [/FONT]

[FONT=宋体]“Employers know better who is likely to succeed in their workplaces than a passive and rigid bureaucratic system does,” said Mr. Kenney. [/FONT]

[FONT=宋体]He said Canada accepts around 254,000 immigrants a year, but those people are ending up sometimes unemployed or stuck in “survival jobs.” [/FONT]

[FONT=宋体]His deputy minister, Neil Yeates, is running a series of roundtable meetings with employers across Canada on the topic. [/FONT]

[FONT=宋体]“We’re open to creative suggestions and we will continue to consult with Canadians about the best way forward in immigration reform,” he said. (一切都还在未定阶段,所以现在下结论为时尚早)[/FONT]

[FONT=宋体]Nevertheless, he suggested that there’s been lots of talk and policy development already and now it’s time to act, saying “2012 will be a year of historic importance.” (新政具体实施日期目前还没定,但肯定是在今年)[/FONT]

[FONT=宋体]Policy rollouts will happen throughout the year, with implementation taking longer, he said. (从这句看,71全面实施新政的可能性不大)[/FONT]

[FONT=宋体]No mention of family class, refugees [/FONT]
[FONT=宋体](以下内容略)[/FONT]

萨达牧 : 2012-03-12#52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赞杏花老师实事求是的态度,的确是没看出康尼哪里要蛮干!可以看CIC上原文的,更清楚

rengo : 2012-03-12#52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已经开始让各个省来挑选了
http://forums.iask.ca/showthread.php?t=547894

所以咬文嚼字可能也只是给自己一点点心理安慰吧.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12#52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Note to #523 事情正在起变化之三:康尼究竟说了什么

建议杏花春雨兄直接解读肯尼的讲话原文。

出处: http://www.cic.gc.ca/english/department/media/speeches/2012/2012-03-07.asp

Speaking notes for The Honourable Jason Kenney, P.C., M.P. Minister of Citizenship, Immigration and Multiculturalism

At the Economic Club of Canada Event
Ottawa, March 7, 2012

Check against delivery 这就说明讲话时即席的、“信口开河”的。讲话在前,文本在后,文本是根据讲话整理修订出来的。In the pre-Internet days it was a signal to the media that there might be a difference between the written speech handed out at an event, and the one that was actually delivered. It also allowed the speaker some leeway to deviate from the distributed text as the mood or circumstance might dictate. And there was no electronic version of the speech. Just hard copies handed out to reporters who usually dumped them in the waste basket on their way out the door. Fast forward to the common practice of government departments, and private sector corporations to post their speeches on their web sites. Question - Which speech is put up on the site? The speech that was signed off on the one that cleared all the approvals the safe speech? Or the one that was really given where the speaker wandered off to unrelated tangents, told inappropriate jokes, or otherwise went off-message? Sometimes the matter can be of little consequence. But at the very least it can present administrative headaches for the communication team. On the other hand, it may be that even the speakers themselves don’t want the “as given” speeches up on their web sites. They might have stuck their political feet in their mouths in one fashion or another and in the harsh light of the following day, they might well want the text as-written to go on-line and pray that no one calls them on the difference. 除非那位神仙大姐或老兄可以提供原始的讲话录音,否则,CIC网站上的文本应该就是最权威的了。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12#52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假设大胆无妨,求证小心必须;正确废话无益,马屁忽悠点缀。

写者不做选择性地解读,读者不做倾向性的理解,正是本贴引人入胜的地方。

谢谢杏花春雨。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12#52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FONT=宋体]事情正在起变化之二:康尼究竟说了什么[/FONT]


[FONT=宋体][FONT=宋体]加拿大时间[/FONT]2012[FONT=宋体]年[/FONT]3[FONT=宋体]月[/FONT]7[FONT=宋体]日[/FONT][FONT=宋体],康尼参加了加拿大经济俱乐部([/FONT]Economic Club of Canada[FONT=宋体])的研讨会,出乎意料地大谈积案问题,并指出他及联邦政府正在考虑解决积案的具体方法。需要说明一下,出乎意料是出乎我本人的意料,具体原因,请看下面的《事情正在起变化之[/FONT][FONT=宋体]我为什么说“事情正在起变化”》。[/FONT]

[FONT=宋体]这个消息,我是[/FONT]3[FONT=宋体]月[/FONT]9[FONT=宋体]日早先从家园网里获得的。[/FONT]

[FONT=宋体]家园网的标题是“移民局要蛮干:一刀切作废百万积案”(http://www.iask.ca/news/canada/immigration/2012/0308/122634.html)。这个标题让我大吃一惊,因为作为家园网的忠实一员,我对家园网的感情自不待言,因此对这个消息的真实度不会轻易表示怀疑。然而,粗读一遍,我就表示严重质疑了。[/FONT]

[FONT=宋体]首先,百万积案指的不单是技术移民,还有投资移民、父母类团聚移民、难民等,成份复杂,是自[/FONT]2002[FONT=宋体]年以来长期积累下来的“历史遗留问题”,解决起来没有万全之策,如果一刀切,岂不是天下大乱?[/FONT]

[FONT=宋体]其次,如果百万“一刀切”,那么任何人都可以一眼看出,这是一个“蛮干”;蛮干的意思是任性、不讲理、一意孤行,试问,移民部可能做出这种愚蠢的动作吗?[/FONT]

[FONT=宋体]再者,从技术层面上,即使要切,也得一刀一刀地切,怎么能可能不分青红皂白,一刀切了呢?这个刀,得要多快多大的刀,才能切得下?无论是曹操的刀,杨志的刀,还是青龙偃月刀,金丝大环刀,恐怕都不行。[/FONT]

[FONT=宋体]第四,即使移民局想一刀切,他也不可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为所欲为,还必须要通过立法的程序进行解决,而这期间自然会有很多的变数,因为很多人,当然包括我本人,认为加拿大对于积案负有审理的法律义务,提案能否通过还很不好说,所以现在下结论为时尚早。[/FONT]

[FONT=宋体]再详细看看内容,没有从任何地方读出来,康尼有对百万积案一刀切的表示,通篇说的是政府目前正考虑处理经济类移民,包括技术移民积案的各种方案,并将会通过法律的程序来实现;而对于父母团聚类和难民类积案,康尼却只字未提,这一点也让反动党所诟病。[/FONT]

[FONT=宋体]所以,家园网的这个标题属于[/FONT][FONT=宋体]“标题党”,实在有点大而无当,说严重点是众危言耸听;与其说“移民局要蛮干”,勿宁说“家园网在蛮干”。虽然家园网注明来源于《明报》,但在这个节骨眼上,家园网轻率采用此标题并作为首发,拨动广大积案移友脆弱的神经,是很不严肃的举动,实在是难辞其咎。[/FONT]

[FONT=宋体]那么,康尼在这个会上究竟说了些什么呢?我当然不能相信家园网的一面之辞,更何况它的标题已经失去了我的信任,虽然它的内容还是比较全面和客观;我需要多方求证,力求还原真相,并通过真相来试图追出康尼的真正意图。[/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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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花春雨兄的看法我深以为然,这里只说出小小的另外的看法。面对这个时下过度竞争的媒体生态,在这个民主又民粹的social media时代,媒体标出耸动的标题,为的是吸引眼球或者多卖出几份。说起来也无可厚非。家园网首发引用同样无可厚非。您不是也说“内容还是比较全面和客观”吗? 期待您的技术流解析。:wdb10:

jesuimajeur : 2012-03-12#52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FONT=宋体]事情正在起变化之二:康尼究竟说了什么[/FONT]


[FONT=宋体][FONT=宋体]加拿大时间[/FONT]2012[FONT=宋体]年[/FONT]3[FONT=宋体]月[/FONT]7[FONT=宋体]日[/FONT][FONT=宋体],康尼参加了加拿大经济俱乐部([/FONT]Economic Club of Canada[FONT=宋体])的研讨会,出乎意料地大谈积案问题,并指出他及联邦政府正在考虑解决积案的具体方法。需要说明一下,出乎意料是出乎我本人的意料,具体原因,请看下面的《事情正在起变化之[/FONT][FONT=宋体]我为什么说“事情正在起变化”》。[/FONT]

[FONT=宋体]这个消息,我是[/FONT]3[FONT=宋体]月[/FONT]9[FONT=宋体]日早先从家园网里获得的。[/FONT]

[FONT=宋体]家园网的标题是“移民局要蛮干:一刀切作废百万积案”(http://www.iask.ca/news/canada/immigration/2012/0308/122634.html)。这个标题让我大吃一惊,因为作为家园网的忠实一员,我对家园网的感情自不待言,因此对这个消息的真实度不会轻易表示怀疑。然而,粗读一遍,我就表示严重质疑了。[/FONT]

[FONT=宋体]首先,百万积案指的不单是技术移民,还有投资移民、父母类团聚移民、难民等,成份复杂,是自[/FONT]2002[FONT=宋体]年以来长期积累下来的“历史遗留问题”,解决起来没有万全之策,如果一刀切,岂不是天下大乱?[/FONT]

[FONT=宋体]其次,如果百万“一刀切”,那么任何人都可以一眼看出,这是一个“蛮干”;蛮干的意思是任性、不讲理、一意孤行,试问,移民部可能做出这种愚蠢的动作吗?[/FONT]

[FONT=宋体]再者,从技术层面上,即使要切,也得一刀一刀地切,怎么能可能不分青红皂白,一刀切了呢?这个刀,得要多快多大的刀,才能切得下?无论是曹操的刀,杨志的刀,还是青龙偃月刀,金丝大环刀,恐怕都不行。[/FONT]

[FONT=宋体]第四,即使移民局想一刀切,他也不可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为所欲为,还必须要通过立法的程序进行解决,而这期间自然会有很多的变数,因为很多人,当然包括我本人,认为加拿大对于积案负有审理的法律义务,提案能否通过还很不好说,所以现在下结论为时尚早。[/FONT]

[FONT=宋体]再详细看看内容,没有从任何地方读出来,康尼有对百万积案一刀切的表示,通篇说的是政府目前正考虑处理经济类移民,包括技术移民积案的各种方案,并将会通过法律的程序来实现;而对于父母团聚类和难民类积案,康尼却只字未提,这一点也让反动党所诟病。[/FONT]

[FONT=宋体]所以,家园网的这个标题属于[/FONT][FONT=宋体]“标题党”,实在有点大而无当,说严重点是众危言耸听;与其说“移民局要蛮干”,勿宁说“家园网在蛮干”。虽然家园网注明来源于《明报》,但在这个节骨眼上,家园网轻率采用此标题并作为首发,拨动广大积案移友脆弱的神经,是很不严肃的举动,实在是难辞其咎。[/FONT]

[FONT=宋体]那么,康尼在这个会上究竟说了些什么呢?我当然不能相信家园网的一面之辞,更何况它的标题已经失去了我的信任,虽然它的内容还是比较全面和客观;我需要多方求证,力求还原真相,并通过真相来试图追出康尼的真正意图。[/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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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文笔太好了,读起来很痛快啊。而且LZ又这么友善,有问必答,来这里心情也格外好。

家园网已经把我的请愿贴关照到最上面的通知栏了,让我对这次去香港抗议更有信心了。

我email了一下律师TIM,他说重点诉求是要抓住Credibilty做文章,要求加拿大守信用,另外,29项职业是个谎言,因为其中18种要求加国本地的资格证书。不知道杏花版主有什么高见啊。我要采纳尽可能多的合理的诉求建议。

另外说个题外话,版主认为韩寒确实是造假吗,天涯这个话题的帖子盖了近2000层楼。我一开始看了方舟子分析的几篇文章就马上觉得是韩是假的,这让我感到中国真的是假得无底线啊。

杏花春雨 : 2012-03-12#53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FONT=宋体]全世界所有技术移民和投资移民积案的受害者,联合起来![/FONT]

[FONT=宋体]全世界所有[/FONT]58[FONT=宋体]万加拿大技术移民、投资移民积案的申请人,你们一定要意识到,你们正在面临着非常凶险的命运。[/FONT]

[FONT=宋体]加拿大当地时间[/FONT]2012[FONT=宋体]年[/FONT]3[FONT=宋体]月[/FONT]7[FONT=宋体]日[/FONT][FONT=宋体],移民部长康尼在《加拿大经济俱乐部》上讲话,表示政府正在考虑效法新西兰的模式,以立法的形式,废除积案,同时建立一个全新的移民体系。[/FONT]

[FONT=宋体]你们需要知道,新西兰于[/FONT]2003[FONT=宋体]年通过立法的形式,实质性改革移民体系,对之前的积案全部作废,同时引进了“移民意向”机制,从此使新西兰政府对移民进行了严格控制。[/FONT]

[FONT=宋体]你们中的技术移民申请人需要知道,新西兰新政对于技术移民,是申请人首先向移民局递交“移民意向表”,移民局经评估合格后,向申请人发移民邀请信,申请人再递交正式申请;但因为评估要求太高,使绝大多数中国技术工人难以企及。[/FONT]

[FONT=宋体]你们中的投资移民需要知道,新西兰的投资移民政策,是以[/FONT]150[FONT=宋体]万新币为起点,每增加[/FONT]50[FONT=宋体]万新币增加得分的计分方法,申请程序是投资者先递交[/FONT][FONT=宋体]移民意向[/FONT][FONT=宋体],然后移民部每两周从池子里,选取得分最高的前十来名,邀请递交移民申请。这个政策的实行,意味着新西兰基本上对中国投资者关闭了大门。[/FONT]

[FONT=宋体]所以,康尼的这次放风,其用心非常险恶劣,其目的昭然若揭,就是要效仿新西兰做法,对[/FONT]58[FONT=宋体]万积案来个了断。[/FONT]

[FONT=宋体]他并没有说只是针对技术移民效仿新西兰做法,所以也可能是只对于投资移民,起码也是技术移民连同投资移民一起,效仿新西兰的模式!他就是先看一看社会各界的反应。[/FONT]

[FONT=宋体]这意味着,如果加拿大政府的这个提案得逞,[/FONT]58[FONT=宋体]万经济类移民,包括投资移民和技术移民积案,将面临着申请被退、不能符合新政、加拿大移民的大门将永远向你们关闭的命运。[/FONT]

[FONT=宋体]联邦旧案申请人,你们要知道,加拿大联邦投资移民积案,截止[/FONT]2011[FONT=宋体]年[/FONT]7[FONT=宋体]月[/FONT]1[FONT=宋体]日[/FONT][FONT=宋体],积案高达[/FONT]94271[FONT=宋体]人,这里边,绝大多数是[/FONT]91[FONT=宋体]的旧案,按照现行的移民计划,需要处理约[/FONT]10[FONT=宋体]年!积案比技术移民还严重![/FONT]

[FONT=宋体]所以,你们应该很清醒地认识到,康尼所说的新西兰模式,一旦实行,你们也不可能幸免![/FONT]

[FONT=宋体]而一旦对联邦投资移民实行新政,那么加拿大移民部也非常有可能采用新西兰投资移民的模式,投资额可能是[/FONT]“80[FONT=宋体]万加币为起点,上不封顶,以[/FONT]40[FONT=宋体]万加币为级次的方式递增,按照得分(很大程度上得分取决于投资额),择优录取[/FONT][FONT=宋体]的方法,选取超级富豪,而对多数旧案及一般富豪永久关闭大门![/FONT]

[FONT=宋体]你们所申请的是是投资款[/FONT]40[FONT=宋体]万加币的联邦投资移民,如果对旧案[/FONT][FONT=宋体]清空[/FONT][FONT=宋体],则你们当中很大一部分人将因不符合新法要求,而不得不放弃移民的梦想;而你们当中少数符合新政要求的人,也将面临着至少两倍的投资金额的增加![/FONT]

[FONT=宋体]康尼的新政,其中隐含的针对投资移民积案的[/FONT][FONT=宋体]一刀切的可能性,至今为止,似乎还没有引起所有人的注意,这是个非常危险的信号![/FONT]

[FONT=宋体]正在沉睡中的[/FONT]9[FONT=宋体]万多投资移民同胞们,你们已经沉了多年,你们要警醒了!加拿大政府正在置[/FONT]58[FONT=宋体]万移民人的命运于不顾,置[/FONT]58[FONT=宋体]万人苦苦等待数年的事实于不顾,置民主精神,法律意识于不顾,而妄图一意孤行,作废旧案,强力推行新政![/FONT]

[FONT=宋体]康尼这是在向全球[/FONT]58[FONT=宋体]万积案受害人挑战,向加拿大的民主精神,法律意识,人道主义挑战。[/FONT]

[FONT=宋体]全世界[/FONT]58[FONT=宋体]万投资移民和技术移民的同胞们,命运掌握在你们自己的手里。[/FONT]

[FONT=宋体]你们要立即行动起来,与加拿大政府作斗,才有可能挽回你们的命运。[/FONT]

[FONT=宋体]你们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包括中国和加拿大的移民中介公司,中国和加拿大移民顾问协会,移民律师,基金公司,银行,政府部门,所有的利益群体,以及加拿大一切具有民主、自由、人道主义人士的个人,团结起来,一致抗议,才能发出最强的声音,才可能撼动加拿大政府和移民部,才能维护到自己的合法权益,获得这次抗争的胜利![/FONT]

[FONT=宋体]全世界所有技术移民,投资移民积案的受害者,联合起来![/FONT]


[FONT=宋体]注:本人本来是想将此对此观点在专贴里慢慢解读,但是事情正在发生变化,时不我待,形势发展太快,所以第一次在此亮出此观点,希望引起移友们的注意。[/FONT]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12#53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上联:CIC翻脸赖账!几度风雨,几度春秋,惴惴不安,如坐针毡,辗转三千。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等待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度。便纵有,千种无奈,更与何人说?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该来的不一定会来!

下联:申请人行动起来!多少白天,多少黑夜,望穿秋水,忐忑煎熬,苦愁万般,知否?知否?等的绿肥红瘦;再待经年,当是青春韶华即逝。哪堪的,万般惆怅,尝与何人解?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没有的怎么都没有!


横批:行动起来,反对恶法!!!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12#53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上联: 冷漠麻木,混沌朦胧。各人自扫门前雪,勿管他人瓦上霜;扯淡!!!

下联: 覆巢之下,岂有完卵?事到临头需放胆,梦醒时候才无怨;行动!!!

横批加入请愿!!!

ccyyyycc : 2012-03-12#53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看来lz掌握到了一些实质性证据了,能说来听听么?
[FONT=宋体]全世界所有技术移民和投资移民积案的受害者,联合起来![/FONT]

[FONT=宋体]全世界所有[/FONT]58[FONT=宋体]万加拿大技术移民、投资移民积案的申请人,你们一定要意识到,你们正在面临着非常凶险的命运。[/FONT]

[FONT=宋体]加拿大当地时间[/FONT]2012[FONT=宋体]年[/FONT]3[FONT=宋体]月[/FONT]7[FONT=宋体]日[/FONT][FONT=宋体],移民部长康尼在《加拿大经济俱乐部》上讲话,表示政府正在考虑效法新西兰的模式,以立法的形式,废除积案,同时建立一个全新的移民体系。[/FONT]

[FONT=宋体]你们需要知道,新西兰于[/FONT]2003[FONT=宋体]年通过立法的形式,实质性改革移民体系,对之前的积案全部作废,同时引进了“移民意向”机制,从此使新西兰政府对移民进行了严格控制。[/FONT]

[FONT=宋体]你们中的技术移民申请人需要知道,新西兰新政对于技术移民,是申请人首先向移民局递交“移民意向表”,移民局经评估合格后,向申请人发移民邀请信,申请人再递交正式申请;但因为评估要求太高,使绝大多数中国技术工人难以企及。[/FONT]

[FONT=宋体]你们中的投资移民需要知道,新西兰的投资移民政策,是以[/FONT]150[FONT=宋体]万新币为起点,每增加[/FONT]50[FONT=宋体]万新币增加得分的计分方法,申请程序是投资者先递交[/FONT][FONT=宋体]移民意向[/FONT][FONT=宋体],然后移民部每两周从池子里,选取得分最高的前十来名,邀请递交移民申请。这个政策的实行,意味着新西兰基本上对中国投资者关闭了大门。[/FONT]

[FONT=宋体]所以,康尼的这次放风,其用心非常险恶劣,其目的昭然若揭,就是要效仿新西兰做法,对[/FONT]58[FONT=宋体]万积案来个了断。[/FONT]

[FONT=宋体]他并没有说只是针对技术移民效仿新西兰做法,所以也可能是只对于投资移民,起码也是技术移民连同投资移民一起,效仿新西兰的模式!他就是先看一看社会各界的反应。[/FONT]

[FONT=宋体]这意味着,如果加拿大政府的这个提案得逞,[/FONT]58[FONT=宋体]万经济类移民,包括投资移民和技术移民积案,将面临着申请被退、不能符合新政、加拿大移民的大门将永远向你们关闭的命运。[/FONT]

[FONT=宋体]联邦旧案申请人,你们要知道,加拿大联邦投资移民积案,截止[/FONT]2011[FONT=宋体]年[/FONT]7[FONT=宋体]月[/FONT]1[FONT=宋体]日[/FONT][FONT=宋体],积案高达[/FONT]94271[FONT=宋体]人,这里边,绝大多数是[/FONT]91[FONT=宋体]的旧案,按照现行的移民计划,需要处理约[/FONT]10[FONT=宋体]年!积案比技术移民还严重![/FONT]

[FONT=宋体]所以,你们应该很清醒地认识到,康尼所说的新西兰模式,一旦实行,你们也不可能幸免![/FONT]

[FONT=宋体]而一旦对联邦投资移民实行新政,那么加拿大移民部也非常有可能采用新西兰投资移民的模式,投资额可能是[/FONT]“80[FONT=宋体]万加币为起点,上不封顶,以[/FONT]40[FONT=宋体]万加币为级次的方式递增,按照得分(很大程度上得分取决于投资额),择优录取[/FONT][FONT=宋体]的方法,选取超级富豪,而对多数旧案及一般富豪永久关闭大门![/FONT]

[FONT=宋体]你们所申请的是是投资款[/FONT]40[FONT=宋体]万加币的联邦投资移民,如果对旧案[/FONT][FONT=宋体]清空[/FONT][FONT=宋体],则你们当中很大一部分人将因不符合新法要求,而不得不放弃移民的梦想;而你们当中少数符合新政要求的人,也将面临着至少两倍的投资金额的增加![/FONT]

[FONT=宋体]康尼的新政,其中隐含的针对投资移民积案的[/FONT][FONT=宋体]一刀切的可能性,至今为止,似乎还没有引起所有人的注意,这是个非常危险的信号![/FONT]

[FONT=宋体]正在沉睡中的[/FONT]9[FONT=宋体]万多投资移民同胞们,你们已经沉了多年,你们要警醒了!加拿大政府正在置[/FONT]58[FONT=宋体]万移民人的命运于不顾,置[/FONT]58[FONT=宋体]万人苦苦等待数年的事实于不顾,置民主精神,法律意识于不顾,而妄图一意孤行,作废旧案,强力推行新政![/FONT]

[FONT=宋体]康尼这是在向全球[/FONT]58[FONT=宋体]万积案受害人挑战,向加拿大的民主精神,法律意识,人道主义挑战。[/FONT]

[FONT=宋体]全世界[/FONT]58[FONT=宋体]万投资移民和技术移民的同胞们,命运掌握在你们自己的手里。[/FONT]

[FONT=宋体]你们要立即行动起来,与加拿大政府作斗,才有可能挽回你们的命运。[/FONT]

[FONT=宋体]你们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包括中国和加拿大的移民中介公司,中国和加拿大移民顾问协会,移民律师,基金公司,银行,政府部门,所有的利益群体,以及加拿大一切具有民主、自由、人道主义人士的个人,团结起来,一致抗议,才能发出最强的声音,才可能撼动加拿大政府和移民部,才能维护到自己的合法权益,获得这次抗争的胜利![/FONT]

[FONT=宋体]全世界所有技术移民,投资移民积案的受害者,联合起来![/FONT]


[FONT=宋体]注:本人本来是想将此对此观点在专贴里慢慢解读,但是事情正在发生变化,时不我待,形势发展太快,所以第一次在此亮出此观点,希望引起移友们的注意。[/FONT]

移加09 : 2012-03-13#53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game over了

toweryee : 2012-03-13#53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我们全都被废了。太龌蹉的加拿大政府啊。

杏花春雨 : 2012-03-13#53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已经开始让各个省来挑选了
http://forums.iask.ca/showthread.php?t=547894

所以咬文嚼字可能也只是给自己一点点心理安慰吧.


这是康尼所说的PILOT PROGRAM,但来得真快。

这并不能证明旧案就会“一刀切”,恰恰相反,它证明了对于旧案,移民局应该并且可能会“多管齐下”。

目前一切都还是悬而未决,一切都有可能,偶只是试图分析种种的可能性,而已。

杏花春雨 : 2012-03-13#53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Note to #523 事情正在起变化之三:康尼究竟说了什么

建议杏花春雨兄直接解读肯尼的讲话原文。

出处: http://www.cic.gc.ca/english/department/media/speeches/2012/2012-03-07.asp

感谢!马上对原文进行简析。

拉菲 : 2012-03-13#53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上联: 冷漠麻木,混沌朦胧。各人自扫门前雪,勿管他人瓦上霜;扯淡!!!

下联: 覆巢之下,岂有完卵?事到临头需放胆,梦醒时候才无怨;行动!!!

横批加入请愿!!!

这个对联写的好,事到临头需自救,祝91的同学们能成功挽救自己的命运!!!

杏花春雨 : 2012-03-13#53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LZ文笔太好了,读起来很痛快啊。而且LZ又这么友善,有问必答,来这里心情也格外好。

家园网已经把我的请愿贴关照到最上面的通知栏了,让我对这次去香港抗议更有信心了。

我email了一下律师TIM,他说重点诉求是要抓住Credibilty做文章,要求加拿大守信用,另外,29项职业是个谎言,因为其中18种要求加国本地的资格证书。不知道杏花版主有什么高见啊。我要采纳尽可能多的合理的诉求建议。

另外说个题外话,版主认为韩寒确实是造假吗,天涯这个话题的帖子盖了近2000层楼。我一开始看了方舟子分析的几篇文章就马上觉得是韩是假的,这让我感到中国真的是假得无底线啊。


分析康尼讲话,移民部有对大部分旧案作废的可能,旧案申请人积极行动起来,维护自己正当的合法权益,阻止这种可能性发生,很有必要。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果如此,积案中的投资移民亦不能幸免。现在,似乎还没有人意识到这一点,这很危险。

投资移民虽然人少,但其涉及的方面非常广,将会直接影响很多方面的经济利益。如果这部分人行动起来,将会是一个非常巨大的力量,将有可能影响联邦政府的决策甚至国会表决。

所以我昨天在你的贴子里跟了贴,并且在上面特别发了”全世界投资移民、技术移民积案受害者,联合起来”的倡议,实际上,这个倡议重点是呼吁积压的投资移民人士的。

投资移民积案将何去何从,目前移民部未透任何的风口,所以业界最近也没有一点的反应。我正是从康尼的讲话中,判断出康尼所说的“新西兰模式”,有可能是针对近10万投资移民积案,最起码,也是与技术移民绑架的,投资移民不能幸免。

这也正是偶所说的“事情正在起变化“的一部分。

但事情发展太快,昨天看到去港请愿贴,就提前把这个观点提出来,希望引起大家的注意并尽快采取行动。


回答嫩所说的“29项职业是个谎言,因为其中18种要求加国本地的资格证书”问题。我前边曾分析过,所谓的部长指令制,其目的也只是限制申请人数,而不能真正引进加拿大需要的工人,227,626和71全是浮云。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借鉴澳洲模式,引进移民申请前的技术评估机制:。这个看法,最近屡次得到印证。康尼的上次讲话,明确提出要“对于受行规限制的职业,考虑实行“提前技术评估机制”。果真如此,医生,护士,律师类移民将会变得很困难。

韩寒事件偶一直关注,但是是以娱乐为目的的,但在本贴里就不发表观点了,怕把楼盖歪了。天涯,凯迪里有很多高人。

杏花春雨 : 2012-03-13#54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上联:CIC翻脸赖账!几度风雨,几度春秋,惴惴不安,如坐针毡,辗转三千。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等待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度。便纵有,千种无奈,更与何人说?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该来的不一定会来!

下联:申请人行动起来!多少白天,多少黑夜,望穿秋水,忐忑煎熬,苦愁万般,知否?知否?等的绿肥红瘦;再待经年,当是青春韶华即逝。哪堪的,万般惆怅,尝与何人解?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没有的怎么都没有!


横批:行动起来,反对恶法!!!

太有才了!

杏花春雨 : 2012-03-13#54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上联: 冷漠麻木,混沌朦胧。各人自扫门前雪,勿管他人瓦上霜;扯淡!!!

下联: 覆巢之下,岂有完卵?事到临头需放胆,梦醒时候才无怨;行动!!!

横批加入请愿!!!

言简意赅,感觉比前联还好。

杏花春雨 : 2012-03-13#54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看来lz掌握到了一些实质性证据了,能说来听听么?

哪里有什么实质性证据啊,只不过观一叶而知秋,分析种种可能性,从而使移友们趋吉避凶,防患于未然而已。

拉菲 : 2012-03-13#54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分析康尼讲话,移民部有对大部分旧案作废的可能,旧案申请人积极行动起来,维护自己正当的合法权益,阻止这种可能性发生,很有必要。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果如此,积案中的投资移民亦不能幸免。现在,似乎还没有人意识到这一点,这很危险。

投资移民虽然人少,但其涉及的方面非常广,将会直接影响很多方面的经济利益。如果这部分人行动起来,将会是一个非常巨大的力量,将有可能影响联邦政府的决策甚至国会表决。

所以我昨天在你的贴子里跟了贴,并且在上面特别发了”全世界投资移民、技术移民积案受害者,联合起来”的倡议,实际上,这个倡议重点是呼吁积压的投资移民人士的。

投资移民积案将何去何从,目前移民部未透任何的风口,所以业界最近也没有一点的反应。我正是从康尼的讲话中,判断出康尼所说的“新西兰模式”,有可能是针对近10万投资移民积案,最起码,也是与技术移民绑架的,投资移民不能幸免。

这也正是偶所说的“事情正在起变化“的一部分。

但事情发展太快,昨天看到去港请愿贴,就提前把这个观点提出来,希望引起大家的注意并尽快采取行动。


回答嫩所说的“29项职业是个谎言,因为其中18种要求加国本地的资格证书”问题。我前边曾分析过,所谓的部长指令制,其目的也只是限制申请人数,而不能真正引进加拿大需要的工人,227,626和71全是浮云。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借鉴澳洲模式,引进移民申请前的技术评估机制:。这个看法,最近屡次得到印证。康尼的上次讲话,明确提出要“对于受行规限制的职业,考虑实行“提前技术评估机制”。果真如此,医生,护士,律师类移民将会变得很困难。

韩寒事件偶一直关注,但是是以娱乐为目的的,但在本贴里就不发表观点了,怕把楼盖歪了。天涯,凯迪里有很多高人

杏花老师另开一个娱乐贴就是了,盼望看到你的高论

杏花春雨 : 2012-03-13#54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game over了


还没呢。如果已 Over,那么本贴也就没有讨论的必要了。

本贴的目的,就是想让移友们"know the game,play the game"。更具体一点,对于91积案申请人,现在就需要play with Kenney,否则今天不play,明天可能就over.

杏花春雨 : 2012-03-13#54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杏花老师另开一个娱乐贴就是了,盼望看到你的高论

不敢不敢,这个在下实在木有高论,高人太多,高论太多了。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13#54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还没呢。如果已 Over,那么本贴也就没有讨论的必要了。

本贴的目的,就是想让移友们"know the game,play the game"。更具体一点,对于91积案申请人,现在就需要play with Kenney,否则今天不play,明天可能就over.

正在进行之中的一个play with Kenny 就是 jesuimajeur 发起的“51香港请愿行动”


GO! GO! GO! http://forums.iask.ca/showthread.php?t=547494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13#54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不敢不敢,这个在下实在木有高论,高人太多,高论太多了。

杏花春雨兄过谦了。兄技术派的力道有目共睹,堪称意见领袖,家园网友中无出其右者,至少现在还没有出现。

家园网倒是很多时候有点“庙大邪风大,池深王八多”的味道:中介黑手、搅浑水的、九流专家、一流孙子等等兴风作浪。

技术派的分析本身就是对家园移友最有价值的参考。期待老兄的下文。

杏花春雨 : 2012-03-13#54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事情正在起变化之三:康尼究竟说了什么

康尼的讲话已在CIC网站上公布发表,这当然是最全面最准确的文字了。

讲话可以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说加拿大引进移民的必要性、重要性并对移民政策进行大体肯定,略。

第二部分是技术移民,作为移民的最重要组成部分,技术移民的评估标准需要进行调整以及如何调整,略。

第三部分是谈论积案问题,表示必须解决以及解决的办法。

第四部分是呼吁与会的企业家们,在解决技术移民积案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我们可以一眼看出,第三部分才是我们关注的焦点,其它部分均可忽略。

toweryee : 2012-03-14#54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杏花春雨兄的论述让我很佩服,我这里想提出我们这些苦大仇深的积案受害者的抗争策略,您看合适不合适?
大家要意识到,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对我们很多人而言,付出的时间来看,就是一场新的抗战!!!!我们要勇敢的拿起武器,对侵害我们权益的人做坚决而艰巨的斗争!!!!我觉得具体步骤应该是如下:

1,能去香港游行的,大家一定要好好的参与。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有人的出人。BJ游行就不要考虑了。北京91的应该联合香港91的,一起去香港。

2,同时,要充分发动所有受苦受难的同胞,打一场人民战争。现在互联网很发达,网络水军的力量很强大。我们每一个人都是这场抗战路上的宣传员。大家把冤屈的帖子尽量的发到国内外各大论坛上,而且要不断的顶到显要的位置,让这些帖子一直都有人看到。

3,其次,积极联系和准备和移民局打官司。要想好策略。等到恶法一出来,就让移民局等着官司把。个人认为必须对我们作出赔偿,不能仅仅是退款而已。

toweryee : 2012-03-14#55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另外,个人认为,这次问题的焦点是在是否新法对旧案的回溯上,这是红线,不能踩的。康**要在这块上动歪脑筋,我们一定不可以答应的。因为一旦踩上这条红线,我们基本就完蛋了。
我的理解正确吗?

杏花春雨 : 2012-03-14#55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以下是第三部分的原文,我对重点作了突出。

But challenges remain.

For the immigration system in general and especially for the skilled worker program possibly the biggest challenge is the large backlog of applications that have accumulated in the system. A huge chunk of that backlog pre-dates the recent changes I have mentioned.

So we are left with many applicants who initially applied under older criteria which were not as responsive to Canada’s changing economic needs.

We are grappling with the best way to eliminate that backlog. We have managed to make some progress, but until it is completely gone, we can’t get to where our economic immigration system needs to be.

We welcome all creative ideas that will help us eliminate the backlog better and faster.

The fact is that backlogs simply are not fair. They are unfair to the applicants themselves, who must wait for years for a decision on whether or not they can come to Canada, with all of the frustrations and life pressures that entails.

Backlogs are also unfair to Canadian society in general. They hurt our economy. We need fast and straightforward procedures to help ensure Canada remains a destination of choice for top talent.

Backlogs slow down the system and make it much less effective and much less responsive to rapidly changing labour market needs. There are people from all over the world with skills our economy needs now, and they want to come to Canada now. But we can’t welcome them now if we are busy processing people who have skills we needed five years ago, or may not have needed even back then.

And if we agree that it is in our national interest to welcome younger skilled immigrants to Canada, then making applicants wait in line for years works against that interest.

If our processing system is slower than the pace of change of the labour market, then we risk finding ourselves in a situation where we may be rewarding the longest-standing applicants over the best applicants.

We recognized the backlog problem several years back, and have taken actions to eliminate it as quickly as possible, including our 2008 Action Plan for Faster Immigration. We’ve made some progress on that.

In 2008, we had a backlog of more than 640,000 people in the Federal Skilled Worker Program. If we had not acted, that number would have swelled to more than 800,000 by today, with wait times in excess of seven years. Instead, as of June of last year, there were roughly 480,000 applicants in line. We celebrated an important milestone last year when the number of federal skilled worker applications received before February 2008 was reduced by more than 50 per cent two years ahead of schedule.

But to put all that in perspective, we plan to welcome 55,000 to 57,000 Federal Skilled Workers into Canada this year. That’s a considerable amount, but it is only a small portion of the backlog. If current admission rates remain steady, the remaining backlog will not be eliminated before 2017.

We are exploring ways to reduce the backlog further. For example, we are launching a pilot project that will allow provinces and territories to “mine the backlog” in other words, to review the applications in the backlog and nominate those applicants they think their economies need now. We are also informing some applicants stuck in the federal skilled workers backlog about possible opportunities under the Provincial Nominee Program.

We are also considering ways to obtain consent from applicants in the backlog to be considered directly by Canadian employers for employment. With job offers in hand, applicants would see their applications processed on a priority basis.

New Zealand and Australia countries with immigration systems similar to ours have already gone even further and introduced changes to their systems that make them nimbler, more flexible and more reflective of modern labour-market realities than what came before.

New Zealand legislated an end to its backlog in 2003 and put in place a system where prospective applicants can be selected from a pool made up of all persons who have applied. Rather than wasting time and energy processing old applications, their resources can now be put towards actively matching the best qualified applicants to current economic needs.

In recent months, Prime Minister Harper has spoken about doing more in the economy of the future than just passively accepting applications. He has talked about the need to actively recruit people to come to Canada to fill specific skills shortages.

There are exciting possibilities before us when it comes to the future of economic immigration to Canada. But of course, the first step is to eliminate this unfair backlog as soon as we can. Again, we are open to all creative suggestions about the best way to do it.

要想通 : 2012-03-14#55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相当正确!坚决反对所谓的池子!

toweryee : 2012-03-14#55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100万人哪,他想eliminate this unfair backlog as soon as we can,我看除了一刀切,没有别的好招的。他这么急猴猴要砍掉积案,每年的总体配额才20多万,你觉得还有其他的好招吗?只能一刀切了!!!!!!

明月灯火 : 2012-03-14#55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好帖子!

杏花春雨 : 2012-03-14#55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FONT=宋体]事情正在起变化康尼究竟说了些什么(四)[/FONT]​


[FONT=宋体]为了方便部分同学,我将康尼讲话的第三部分全部翻译如下。[/FONT]​


[FONT=宋体]但我们仍然面临着挑战。[/FONT]​

[FONT=宋体]对于整个移民体系,尤其是技术移民项目,我们所面临的最大挑战是移民体系所造成的大量积案,这些积案主要是我上面提到的新政以前造成的(译者注:即多数积案是[/FONT]227[FONT=宋体]以前的积案)。[/FONT]

[FONT=宋体]我们现在留下很多的申请人,他们起初是按照旧政策申请的,而旧政策却不能反映加拿大日益变化的经济需要。[/FONT]

[FONT=宋体]我们为消除积案已尽了最大努力,并做出一些进展,但在积案完全消除之前,我们不能满足我们经济类移民的需要。[/FONT]

[FONT=宋体]我们欢迎一切创造性建议,来帮助我们更好更快地消除积案。[/FONT]

[FONT=宋体]事实很简单:积案是不公平的,它对申请人本身不公平,因为他们需要饱受煎熬和压力,等待好几年,才知道他们是否能移民加拿大。”[/FONT]

[FONT=宋体]积案对加拿大整个社会同样不公平。积案伤害了我们的经济。我们需要快速简易的(移民)程序,来确保加拿大仍然是顶级人才移民的最佳选择。[/FONT]

[FONT=宋体]“积案减缓了我们的移民体系;对于快速变化的劳力市场的需求,它变得越来越无效,越来越反应迟缓。全世界有很多我们当前经济需要的技术人才,他们想现在移民加拿大,但是如果我们把精力放在处理那些我们五年前需要、甚至在五年前就不需要的人,我们就无法引进他们。[/FONT]

[FONT=宋体]如果我们同意,从国家利益出发,我们需要引进更年轻的技术工人,那么让申请人排除等待数年就违背了这个利益。[/FONT]

[FONT=宋体]如果我们的处理速度比劳力市场的变化慢,那么我们就在冒这样的风险:我们不是引进最好的申请人,而是引进等待最长的申请人。[/FONT]

[FONT=宋体]积案问题我们几年前就认识到了,并且我们已为尽早消除积案采取了一些行动,包括[/FONT]2008[FONT=宋体]年的快速移民行动计划。我们也在消除积案上取得了一些进展。[/FONT]

2008[FONT=宋体]年,我们联邦技术移民的积案是[/FONT]64[FONT=宋体]万。如果我们不采取行动,这个数字发展到今天将膨胀到[/FONT]80[FONT=宋体]万,等待期将会超过[/FONT]7[FONT=宋体]年。然而,到了去年[/FONT]6[FONT=宋体]月份,联邦的积案是[/FONT]48[FONT=宋体]万人。去年,我们将[/FONT]2008[FONT=宋体]年[/FONT]2[FONT=宋体]月以前的积案减少了[/FONT]50%[FONT=宋体],提前两年完成了目标,这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FONT]

[FONT=宋体]但是从总体来讲,我们今年年只计划引进[/FONT]55000[FONT=宋体]到[/FONT]57000[FONT=宋体]联邦技术移民,这个数字看起来很大,但它仅占积案的一小部分。如果当前的移民计划保持稳定,那么剩下余的积案在[/FONT]2017[FONT=宋体]年前就不能消除。[/FONT]

[FONT=宋体]我们正在寻求进一步减少积案的方法。例如,我们正在进行一个试验性计划,让各省、各地区“挖掘积案”,也就是从积案中挑选适合本省经济当前需要的申请人并提名他们。我们也在通知那些联邦技术移民积压的申请人,他们有机会申请省提名项目。[/FONT]

[FONT=宋体]我们也在考虑如何征得积案申请人的同意,让他们直接由加拿大雇主雇用。一旦获得雇主信,这些申请人将会受到优先审理。[/FONT]

[FONT=宋体]新西兰和澳大利亚的移民体系与我国相似,但这两个国家已远远走在我们的前面,改革本国的移民体系,使其更加敏捷、更加灵活、更加反映本国劳力市场的实际。[/FONT]

[FONT=宋体]新西兰在[/FONT]2003[FONT=宋体]年通过立法的方式,结束了本国的积案,并采用了新的移民程序,即所有申请人先放在一个池子里,从池子里选取预期申请人。通过这种方法,他们并没有浪费时间和精力去处理旧案,而是把所有资源放在了积极匹配那些最符合当前经济需要的申请人。[/FONT]

[FONT=宋体]近几个月来,哈珀总理曾讲话说,今后我们不能被动地接受申请人,而应该着重从经济的角度出发。[/FONT]

[FONT=宋体]当提到加拿大经济类移民的未来时,我们有一些令人兴奋的机会。但是,我们的第一步是尽我们最大可能消除这些不公平的积案。我再次重申,对于如何用最好的方法消除积案,我们欢迎一切创造性建议。[/FONT]

杏花春雨 : 2012-03-14#55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FONT=宋体]事情正在起变化:康尼的意思是什么[/FONT]

[FONT=宋体]从康尼的以上讲话,我们可以简单归纳主要内容如下:[/FONT]

[FONT=宋体]一,[/FONT][FONT=宋体]对于积案要快速、全部消除;[/FONT]

[FONT=宋体]二,[/FONT][FONT=宋体]如何处理积案,一切悬而未决,希望社会广泛献计献策[/FONT]

[FONT=宋体]三,[/FONT][FONT=宋体]为了解决积案,政府已实行了[/FONT]”pilot project”[FONT=宋体]实验性项目[/FONT]

[FONT=宋体]四,[/FONT][FONT=宋体]政府正在寻求进一步减少积案的方法[/FONT]

[FONT=宋体]五,[/FONT][FONT=宋体]借鉴新西兰及澳洲模式,尤其是新西兰模式[/FONT]

[FONT=宋体]六,[/FONT][FONT=宋体]充分发挥雇主的积极作用来消化积案[/FONT]

[FONT=宋体]七,[/FONT][FONT=宋体]充分发挥省提名的作用来消化积案。[/FONT]

[FONT=宋体]从以上看,康尼并没有对旧案一刀切的明确表示;反而可以看出,政府是想要多管齐下处理积案:实验性项目,省提名,雇主信等等,其中最引人注意的是“新西兰模式”。[/FONT]

[FONT=宋体]那么,为什么坊间说“康尼要蛮干,一刀切解决百万积案“呢?原因是他们对康尼提到的新西兰模式的解读。[/FONT]

[FONT=宋体]康尼说,“新西兰在[/FONT]2003[FONT=宋体]年通过立法的方式,结束了本国的积案”,这句话,就被人解读为,政府要把旧案一刀切统统作废,然后让他们重新按新标准和新程序申请。[/FONT]

[FONT=宋体]那么,康尼这句话真是这个意思吗?当然有这种可能,政府当然会“蛮干”。新西兰当年不就是那么“蛮干”的吗?澳大利亚在[/FONT]2008[FONT=宋体]年经济危机后,不也是同样地“蛮干”了一把,把一些旧案(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是[/FONT]08[FONT=宋体]年[/FONT]4[FONT=宋体]月前没有发签证的案子)统统作废,而将之后的案子,按州担保、雇主提名、一般技术类的优先次序审理的吗?澳新可以,加拿大为什么不可以呢?[/FONT]

[FONT=宋体]所以,康尼这句话才耐人寻味,他可能是先放放风,看看外界的反应,然后再采取进一步行动,如果没有听到很大的反对声音,那么就可视作公众“默认”了,到时候立法,实行。[/FONT]

[FONT=宋体]但我认为,这种可能性还是很小的,政府很可能“多管齐下”治理积案。[/FONT]

拉菲 : 2012-03-15#55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要想省提名对积案的解决有所帮助,必须让他们在一段时间内全部都积案里选人才能达到效果,如果仍然接受新的申请,再从里边找,相当于只是捡漏了

按常理推测,在有路可走的时候康妮也不会一刀切,只有在所有尝试都试过并且无效的时候才会出狠手

杏花春雨 : 2012-03-15#55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要想省提名对积案的解决有所帮助,必须让他们在一段时间内全部都积案里选人才能达到效果,如果仍然接受新的申请,再从里边找,相当于只是捡漏了

按常理推测,在有路可走的时候康妮也不会一刀切,只有在所有尝试都试过并且无效的时候才会出狠手

对,这就是“多管齐下”具体实施的一种可能,就是呼吁或者强制省政府只能从旧案中提名,这样技术移民一年消化5.5-5.7万,省提名再消化一部分,工签消化一部分,就会比较快消除积案了。

是的,所以偶一直认为,现在一刀切的可能性不大。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15#55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FONT=宋体]事情正在起变化:康尼的意思是什么[/FONT]

[FONT=宋体]从康尼的以上讲话,我们可以简单归纳主要内容如下:[/FONT]

[FONT=宋体]一,[/FONT][FONT=宋体]对于积案要快速、全部消除;[/FONT]

[FONT=宋体]二,[/FONT][FONT=宋体]如何处理积案,一切悬而未决,希望社会广泛献计献策[/FONT]

[FONT=宋体]三,[/FONT][FONT=宋体]为了解决积案,政府已实行了[/FONT]”pilot project”[FONT=宋体]实验性项目[/FONT]

[FONT=宋体]四,[/FONT][FONT=宋体]政府正在寻求进一步减少积案的方法[/FONT]

[FONT=宋体]五,[/FONT][FONT=宋体]借鉴新西兰及澳洲模式,尤其是新西兰模式[/FONT]

[FONT=宋体]六,[/FONT][FONT=宋体]充分发挥雇主的积极作用来消化积案[/FONT]

[FONT=宋体]七,[/FONT][FONT=宋体]充分发挥省提名的作用来消化积案。[/FONT]

[FONT=宋体]从以上看,康尼并没有对旧案一刀切的明确表示;反而可以看出,政府是想要多管齐下处理积案:实验性项目,省提名,雇主信等等,其中最引人注意的是“新西兰模式”。[/FONT]

[FONT=宋体]那么,为什么坊间说“康尼要蛮干,一刀切解决百万积案“呢?原因是他们对康尼提到的新西兰模式的解读。[/FONT]

[FONT=宋体]康尼说,“新西兰在[/FONT]2003[FONT=宋体]年通过立法的方式,结束了本国的积案”,这句话,就被人解读为,政府要把旧案一刀切统统作废,然后让他们重新按新标准和新程序申请。[/FONT]

[FONT=宋体]那么,康尼这句话真是这个意思吗?当然有这种可能,政府当然会“蛮干”。新西兰当年不就是那么“蛮干”的吗?澳大利亚在[/FONT]2008[FONT=宋体]年经济危机后,不也是同样地“蛮干”了一把,把一些旧案(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是[/FONT]08[FONT=宋体]年[/FONT]4[FONT=宋体]月前没有发签证的案子)统统作废,而将之后的案子,按州担保、雇主提名、一般技术类的优先次序审理的吗?澳新可以,加拿大为什么不可以呢?[/FONT]

[FONT=宋体]所以,康尼这句话才耐人寻味,他可能是先放放风,看看外界的反应,然后再采取进一步行动,如果没有听到很大的反对声音,那么就可视作公众“默认”了,到时候立法,实行。[/FONT]

[FONT=宋体]但我认为,这种可能性还是很小的,政府很可能“多管齐下”治理积案。[/FONT]

显而易见,杏花春雨兄的翻译如果打分的话应该在99分以上。但就字面而言,我对杏花春雨兄的看法没有任何的疑义,我甚至都可以对杏花春雨兄的看法做出更进一步辩护!

我在这里试图说出一个不太一样的看法请教杏花春雨兄,并请关心积案处理的移友们斧正。必须首先强调的是,我在下文只专注于我的理解和看法,因为表达能力的局限,可能会有某种模糊,请大家也专注于我的意思,而不要文句本身所过分纠缠。我的态度是“请益第一,表达第二。”

某种意义上,移民是加拿大政府基于本国的利益和需要而给外国人的previlige,康尼部长是加拿大政府移民和多元文化事务的内阁部长,逻辑地,他的任何施政的出发点是本国的利益和需要。听听 And if we agree that it is in our national interest to welcome younger skilled immigrants to Canada, then making applicants wait in line for years works against that interest.(如果我们同意,从国家利益出发,我们需要引进更年轻的技术工人,那么让申请人排除等待数年就违背了这个利益。),试问:有谁会“同意”(或选择)“不”“从国家利益出发呢”?那样就是政治不正确,而“政治正确”才是政客游戏的第一原则。

现在以“利益和需要”为名,If our processing system is slower than the pace of change of the labour market, then we risk finding ourselves in a situation where we may be rewarding the longest-standing applicants over the best applicants.(如果我们的处理速度比劳力市场的变化慢,那么我们就在冒这样的风险:我们不是引进最好的申请人,而是引进等待最长的申请人。),所以:“我们”就“不要”“冒”“这样的风险”了! 所以才有后文列举出的种种可能。

按理说,加拿大政府的内阁部长论说本国的移民政策是扯不上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现在他扯上了。你当然可以说:这是他讲话逻辑需要和论证需要,举例而已。我要说:这分明是政客的奸巧和机贼!这里面蕴含的逻辑就是:澳新作得,加拿大就做不得?!试问:他为什么不举美国的例子?英国的例子?因为,很简单,他未来的政策是循澳新靠拢,而不是向美英靠拢。

而这些都是政客语言,先造势,说出各种可能性,其中暗含着杀招。如果你善良的选择性的去宁愿相信他话里面的不致命的元素,自欺欺人的去自我安慰,那等待你的就是完蛋。“温水煮青蛙”从来就是政府和媒体的演出的“双簧”! 政客语言,天花乱坠;偏听偏信,追悔莫及!

“把积案丢进POOL然后被挑选”说起来有些象招聘,这个更加用心险恶。这里提供一个可以类比一下的例子:某个欧洲公司驻深代表处有一个职位需要公开招聘,发布招聘广告的时候,在说明 job description 和 qualification 后,考虑到这个工作很辛苦,需要经常加班频繁出差,希望找聘一个男性。于是,在招聘广告末尾加了一句“限男性”。这下子,欧洲母公司马上阻止发布这样的招聘广告,原因是“限男性”至少涉及双重的政治不正确和违法:一涉嫌“性别歧视”(“性别歧视”当然不是政治正确!)和反性别歧视的法律(法律必须要遵守!),二涉嫌公司的code of conduct中关于平等机会原则的部分(公司的价值观和行动准则当然也不能违反!)。 怎么办?简单!删除“限男性”字句后发布,不通知女性候选人参加面试或者不录取女性候选人就是了!新法颁布后,“把积案丢进POOL然后被挑选”就有些和女性候选人类似的困境了。有一个被挑到就是“法理”上的“继续处理”和“被挑到”,其它的几十万就是事实上的“一刀切”,而又无话可说。因为人家不违法:有被挑到的,而人家也没有说会停止继续挑下去,因此你总有机会。而事实上,你的机会只存在于那个子虚乌有的猴年马月!!

基于上面的分析,称为“一刀切”和“蛮干”,更加说明了积案移友们的担心和愤慨。看得出来,杏华春雨兄对“一刀切”和“蛮干”的说辞本身有些耿耿于怀。我意大可不必。

“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这句俗语想必大家都知道它的意思。当然,在任何一个具备dialectic素养的人看来,这句话一定至少存在两个层面的反诘:楼梯响一定就要下来人吗?下来的会不会是一只猫?

“山雨欲来风满楼”这句诗一般用来比喻局势将有重大变化前夕的迹象和气氛。任何读过小学五年级的人应该都曾经背诵过这句诗。同样地,一个非常典型的中国式的应对可能是:不一定!因为还可能“干打雷不下雨”。

“奥卡姆剃刀定律”称为“如无必要,勿增实体”,即“简单有效原理”。我们的组织正不断膨胀,制度越来越烦琐,文件越来越多,但效率却越来越低。这迫使我们使用“奥卡姆剃刀”,采用简单管理,化繁为简,将复杂的事物变简单。为什么要将复杂变简单呢?因为复杂容易使人迷失,只有简单化后才利于人们理解和操作。对于科学家,奥卡姆剃刀原理还有一种更为常见的表述形式:当你有两个处于竞争地位的理论能得出同样的结论,那么简单的那个更好。这一表述也有一种更为常见的强形式:如果你有两个原理,它们都能解释观测到的事实,那么你应该使用简单的那个,直到发现更多的证据。对于现象最简单的解释往往比较复杂的解释 更正确。如果你有两个类似的解决方案,选择最简单的。奥卡姆剃刀同时也是一种生活理念。这个原理要求我们在处理事情时,要把握事情的本质,解决最根本的问题。尤其要顺应自然,不要把事情人为地复杂化,这样才 能把事情处理好。 爱因斯坦说:“如果你不能改变旧有的思维方式,你也就不能改变自己当前的生活状况。”当你用奥卡姆剃刀改变你的思维时,你的生活将会发生改变。 在运用奥卡姆剃刀时应牢记爱因斯坦的一句著名的格言:万事万物应该都应尽可能简洁,但不能过于简单。

以“奥卡姆剃刀定律”来解读“山雨欲来风满楼”这句诗,可能更接近这句诗希望表达的真实意思:风雷过后,雨滴落下。“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如果换成剃刀思维,那就是:楼梯响,人下来。

新法一旦通过并生效,积案就将坠入黑箱作业而永无翻身之日!积案移友付出的的宝贵地等待时间将毫无意义! 积案移友的梦想将永远成为追忆!!

现在:康尼这样说了,那就是要这样做了!

现在:积案移友要做的就是:摒弃幻想,反对恶法!

现在:积案移友 Go! Go! Go! http://forums.iask.ca/showthread.php?t=547494

显而易见,相较与杏华春雨兄的技术派解读,我的看法是有些“阴谋论”的痕迹,很多家园移友也说了我很“阴暗”。我倒是希望我想的是错的,说的也是错的。

杏华春雨兄,我班门弄斧了。尽管班门弄斧并非我的本意。

toweryee : 2012-03-15#56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显而易见,杏花春雨兄的翻译如果打分的话应该在99分以上。但就字面而言,我对杏花春雨兄的看法没有任何的疑义,我甚至都可以对杏花春雨兄的看法做出更进一步辩护!

我在这里试图说出一个不太一样的看法请教杏花春雨兄,并请关心积案处理的移友们斧正。必须首先强调的是,我在下文只专注于我的理解和看法,因为表达能力的局限,可能会有某种模糊,请大家也专注于我的意思,而不要文句本身所过分纠缠。我的态度是“请益第一,表达第二。”

某种移民是加拿大政府基于本国的利益和需要而给外国人的previlige,康尼部长是加拿大政府移民和多元文化事务的内阁部长,逻辑地,他的任何施政的出发点是本国的利益和需要。听听 And if we agree that it is in our national interest to welcome younger skilled immigrants to Canada, then making applicants wait in line for years works against that interest.(如果我们同意,从国家利益出发,我们需要引进更年轻的技术工人,那么让申请人排除等待数年就违背了这个利益。),试问:有谁会“同意”(或选择)“不”“从国家利益出发呢”?那样就是政治不正确,而“政治正确”才是政客游戏的第一原则。

现在以“利益和需要”为名,If our processing system is slower than the pace of change of the labour market, then we risk finding ourselves in a situation where we may be rewarding the longest-standing applicants over the best applicants.(如果我们的处理速度比劳力市场的变化慢,那么我们就在冒这样的风险:我们不是引进最好的申请人,而是引进等待最长的申请人。),所以:“我们”就“不要”“冒”“这样的风险”了! 所以才有后文列举出的种种可能。

按理说,加拿大政府的内阁部长论说本国的移民政策是扯不上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现在他扯上了。你当然可以说:这是他讲话逻辑需要和论证需要,举例而已。我要说:这分明是政客的奸巧和机贼!这里面蕴含的逻辑就是:澳新作得,加拿大就做不得?!试问:他为什么不举美国的例子?英国的例子?因为,很简单,他未来的政策是循澳新靠拢,而不是向美英靠拢。

而这些都是政客语言,先造势,说出各种可能性,其中暗含着杀招。如果你善良的选择性的去宁愿相信他话里面的不致命的元素,自欺欺人的去自我安慰,那等待你的就是完蛋。“温水煮青蛙”从来就是政府和媒体的演出的“双簧”! 政客语言,天花乱坠;偏听偏信,追悔莫及!

“把积案丢进POOL然后被挑选”说起来有些象招聘,这个更加用心险恶。这里提供一个可以类比一下的例子:某个欧洲公司驻深代表处有一个职位需要公开招聘,发布招聘广告的时候,在说明 job description 和 qualification 后,考虑到这个工作很辛苦,需要经常加班频繁出差,希望找聘一个男性。于是,在招聘广告末尾加了一句“限男性”。这下子,欧洲母公司马上阻止发布这样的招聘广告,原因是“限男性”至少涉及双重的政治不正确和违法:一涉嫌“性别歧视”(“性别歧视”当然不是政治正确!)和反性别歧视的法律(法律必须要遵守!),二涉嫌公司的code of conduct中关于平等机会原则的部分(公司的价值观和行动准则当然也不能违反!)。 怎么办?简单!删除“限男性”字句后发布,不通知女性候选人参加面试或者不录取女性候选人就是了!新法颁布后,“把积案丢进POOL然后被挑选”就有些和女性候选人类似的困境了。有一个被挑到就是“法理”上的“继续处理”和“被挑到”,其它的几十万就是事实上的“一刀切”,而又无话可说。因为人家不违法:有被挑到的,而人家也没有说会停止继续挑下去,因此你总有机会。而事实上,你的机会只在那个子虚乌有的猴年马月!!

基于上面的分析,称为“一刀切”和“蛮干”,更加说明了积案移友们的担心和愤慨。看得出来,杏华春雨兄对“一刀切”和“蛮干”的说辞本身有些耿耿于怀。我意大可不必。

“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这句俗语想必大家都知道它的意思。当然,在任何一个具备dialectic素养的人看来,这句话一定至少存在两个层面的反诘:楼梯响一定就要下来人吗?下来的会不会是一只猫?

“山雨欲来风满楼”这句诗一般用来比喻局势将有重大变化前夕的迹象和气氛。任何读过小学五年级的人应该都曾经背诵过这句诗。同样地,一个非常典型的中国式的应对可能是:不一定!因为还可能“干打雷不下雨”。

“奥卡姆剃刀定律”称为“如无必要,勿增实体”,即“简单有效原理”。我们的组织正不断膨胀,制度越来越烦琐,文件越来越多,但效率却越来越低。这迫使我们使用“奥卡姆剃刀”,采用简单管理,化繁为简,将复杂的事物变简单。为什么要将复杂变简单呢?因为复杂容易使人迷失,只有简单化后才利于人们理解和操作。对于科学家,奥卡姆剃刀原理还有一种更为常见的表述形式:当你有两个处于竞争地位的理论能得出同样的结论,那么简单的那个更好。这一表述也有一种更为常见的强形式:如果你有两个原理,它们都能解释观测到的事实,那么你应该使用简单的那个,直到发现更多的证据。对于现象最简单的解释往往比较复杂的解释 更正确。如果你有两个类似的解决方案,选择最简单的。奥卡姆剃刀同时也是一种生活理念。这个原理要求我们在处理事情时,要把握事情的本质,解决最根本的问题。尤其要顺应自然,不要把事情人为地复杂化,这样才 能把事情处理好。 爱因斯坦说:“如果你不能改变旧有的思维方式,你也就不能改变自己当前的生活状况。”当你用奥卡姆剃刀改变你的思维时,你的生活将会发生改变。 在运用奥卡姆剃刀时应牢记爱因斯坦的一句著名的格言:万事万物应该都应尽可能简洁,但不能过于简单。

以“奥卡姆剃刀定律”来解读“山雨欲来风满楼”这句诗,可能更接近这句诗希望表达的真实意思:风雷过后,雨滴落下。“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如果换成剃刀思维,那就是:楼梯响,人下来。

新法一旦通过并生效,积案就将坠入黑箱作业而永无翻身之日!积案移友付出的的宝贵地等待时间将毫无意义! 积案移友的梦想将永远成为追忆!!

现在:康尼这样说了,那就是要这样做了!

现在:积案移友要做的就是:摒弃幻想,反对恶法!

现在:积案移友 Go! Go! Go! http://forums.iask.ca/showthread.php?t=547494

显而易见,相较与杏华春雨兄的技术派解读,我的看法是有些“阴谋论”的痕迹,很多家园移友也说了我很“阴暗”。我倒是希望我想的是错的,说的也是错的。

杏华春雨兄,我班门弄斧了。尽管班门弄斧并非我的本意。
写的太好了,赞赏!!!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15#56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要想省提名对积案的解决有所帮助,必须让他们在一段时间内全部都积案里选人才能达到效果,如果仍然接受新的申请,再从里边找,相当于只是捡漏了

按常理推测,在有路可走的时候康妮也不会一刀切,只有在所有尝试都试过并且无效的时候才会出狠手

想起一句老家乡下老人们的乡土语言:“靠屁吹灯,指望不上。”

“捡漏”是小概率事件,对消化如山的积案,其影响可以忽略不计。

积案前途莫测,是唯一肯定的。

拉菲 : 2012-03-15#56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想起一句老家乡下老人们的乡土语言:“靠屁吹灯,指望不上。”

“捡漏”是小概率事件,对消化如山的积案,其影响可以忽略不计。

积案前途莫测,是唯一肯定的。

捡漏的确指望不上,但如果呼吁或者强制各省只能从积案里来选人来提名那就有很大帮助了,这是一种可能,若能成真也是91的福音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15#56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捡漏的确指望不上,但如果呼吁或者强制各省只能从积案里来选人来提名那就有很大帮助了,这是一种可能,若能成真也是91的福音

这点完全同意。可能性又有几何呢?

影响立法,谁来做lobbyist呢?远水焉能解近渴?即使有lobbyist,可是还有时间吗? 康胖子的阴谋正一步步变为现实!

jesuimajeur : 2012-03-15#56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分析康尼讲话,移民部有对大部分旧案作废的可能,旧案申请人积极行动起来,维护自己正当的合法权益,阻止这种可能性发生,很有必要。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果如此,积案中的投资移民亦不能幸免。现在,似乎还没有人意识到这一点,这很危险。

投资移民虽然人少,但其涉及的方面非常广,将会直接影响很多方面的经济利益。如果这部分人行动起来,将会是一个非常巨大的力量,将有可能影响联邦政府的决策甚至国会表决。

所以我昨天在你的贴子里跟了贴,并且在上面特别发了”全世界投资移民、技术移民积案受害者,联合起来”的倡议,实际上,这个倡议重点是呼吁积压的投资移民人士的。

投资移民积案将何去何从,目前移民部未透任何的风口,所以业界最近也没有一点的反应。我正是从康尼的讲话中,判断出康尼所说的“新西兰模式”,有可能是针对近10万投资移民积案,最起码,也是与技术移民绑架的,投资移民不能幸免。

这也正是偶所说的“事情正在起变化“的一部分。

但事情发展太快,昨天看到去港请愿贴,就提前把这个观点提出来,希望引起大家的注意并尽快采取行动。


回答嫩所说的“29项职业是个谎言,因为其中18种要求加国本地的资格证书”问题。我前边曾分析过,所谓的部长指令制,其目的也只是限制申请人数,而不能真正引进加拿大需要的工人,227,626和71全是浮云。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借鉴澳洲模式,引进移民申请前的技术评估机制:。这个看法,最近屡次得到印证。康尼的上次讲话,明确提出要“对于受行规限制的职业,考虑实行“提前技术评估机制”。果真如此,医生,护士,律师类移民将会变得很困难。

韩寒事件偶一直关注,但是是以娱乐为目的的,但在本贴里就不发表观点了,怕把楼盖歪了。天涯,凯迪里有很多高人。

杏花版主很有号召力啊,已经有投资移民和我联系了

jesuimajeur : 2012-03-15#56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杏花老师另开一个娱乐贴就是了,盼望看到你的高论


韩寒这个话题确实敏感,韩粉无处不在,这个话题一旦开了,楼肯定歪了,而且局面要失控了。

jesuimajeur : 2012-03-15#56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杏花春雨兄过谦了。兄技术派的力道有目共睹,堪称意见领袖,家园网友中无出其右者,至少现在还没有出现。

家园网倒是很多时候有点“庙大邪风大,池深王八多”的味道:中介黑手、搅浑水的、九流专家、一流孙子等等兴风作浪。

技术派的分析本身就是对家园移友最有价值的参考。期待老兄的下文。

昨天有人在香港版面发不相干的敏感政治话题,来捣乱的用意很明显,幸亏在几分钟之内被删除了,:wdb13:

fglzyf : 2012-03-15#56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FONT=宋体]事情正在起变化:康尼的意思是什么[/FONT]

[FONT=宋体]从康尼的以上讲话,我们可以简单归纳主要内容如下:[/FONT]

[FONT=宋体]一,[/FONT][FONT=宋体]对于积案要快速、全部消除;[/FONT]

[FONT=宋体]二,[/FONT][FONT=宋体]如何处理积案,一切悬而未决,希望社会广泛献计献策[/FONT]

[FONT=宋体]三,[/FONT][FONT=宋体]为了解决积案,政府已实行了[/FONT]”pilot project”[FONT=宋体]实验性项目[/FONT]

[FONT=宋体]四,[/FONT][FONT=宋体]政府正在寻求进一步减少积案的方法[/FONT]

[FONT=宋体]五,[/FONT][FONT=宋体]借鉴新西兰及澳洲模式,尤其是新西兰模式[/FONT]

[FONT=宋体]六,[/FONT][FONT=宋体]充分发挥雇主的积极作用来消化积案[/FONT]

[FONT=宋体]七,[/FONT][FONT=宋体]充分发挥省提名的作用来消化积案。[/FONT]

[FONT=宋体]从以上看,康尼并没有对旧案一刀切的明确表示;反而可以看出,政府是想要多管齐下处理积案:实验性项目,省提名,雇主信等等,其中最引人注意的是“新西兰模式”。[/FONT]

[FONT=宋体]那么,为什么坊间说“康尼要蛮干,一刀切解决百万积案“呢?原因是他们对康尼提到的新西兰模式的解读。[/FONT]

[FONT=宋体]康尼说,“新西兰在[/FONT]2003[FONT=宋体]年通过立法的方式,结束了本国的积案”,这句话,就被人解读为,政府要把旧案一刀切统统作废,然后让他们重新按新标准和新程序申请。[/FONT]

[FONT=宋体]那么,康尼这句话真是这个意思吗?当然有这种可能,政府当然会“蛮干”。新西兰当年不就是那么“蛮干”的吗?澳大利亚在[/FONT]2008[FONT=宋体]年经济危机后,不也是同样地“蛮干”了一把,把一些旧案(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是[/FONT]08[FONT=宋体]年[/FONT]4[FONT=宋体]月前没有发签证的案子)统统作废,而将之后的案子,按州担保、雇主提名、一般技术类的优先次序审理的吗?澳新可以,加拿大为什么不可以呢?[/FONT]

[FONT=宋体]所以,康尼这句话才耐人寻味,他可能是先放放风,看看外界的反应,然后再采取进一步行动,如果没有听到很大的反对声音,那么就可视作公众“默认”了,到时候立法,实行。[/FONT]

[FONT=宋体]但我认为,这种可能性还是很小的,政府很可能“多管齐下”治理积案。[/FONT]
很客观,这已经算不上分析了,叫客观的根据原文归纳:wdb10:,我也发过一篇类似的帖子,但是自己的水平实在:wdb14:,出来的结果自然大相径庭。
在这个大家都很激动的时候,我认为很需要理智的、客观的分析,这样可以为这次HK的旅游找到最好的切入点,达到最好的效果,就算和人吵架,获胜的也往往是相对理智和冷静的那个人!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15#56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很客观,(是你的看法而已。不要误导公众!)这已经算不上分析了,叫客观的根据原文归纳:wdb10:,我也发过一篇类似的帖子,但是自己的水平实在:wdb14:,出来的结果自然大相径庭。
在这个大家都很激动的时候,我认为很需要理智的、客观的分析,这样可以为这次HK的旅游找到最好的切入点,(切入点就是“反对恶法”)达到最好的效果,就算和人吵架,获胜的也往往是相对理智和冷静的那个人!(这还用问?!获胜的当然是比较会吵架的那个!干理智冷静鸟事?!)(再问:吃饭为何会饱?再答:吃到适量使然,绝非因为table manners。)(又问:谁会考上大学?又问:学习好的那个,而非学习态度端正的那个。)兄台的逻辑让我想起一部经典的美国电影,名字叫《飞越疯人院》。


送你一首打油诗。

观点实在不够,
无奈马屁来凑,
脑子混乱无助,
生来就是找揍!

劝君清醒回眸,
认清形势再怄。
误导移友无数,
自欺欺人没够!

杏花春雨 : 2012-03-15#56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FONT=宋体][FONT=宋体]事情正在起变化:新西兰模式简介[/FONT]

[FONT=宋体]有时候真会一语成谶。[/FONT]

[FONT=宋体]我在本贴的开头,曾回顾加拿大的移民史,说[/FONT]2003[FONT=宋体]年“新西兰一夜秋风,加拿大柳暗花明”,指的是当年的九月新西兰改革移民政策和程序,提高移民门槛,这个政策一直沿用至今,而几乎与此同时,加拿大则放宽技术移民政策,将通过分由[/FONT]75[FONT=宋体]分下调到[/FONT]67[FONT=宋体]分,这个通过分也延续至今。这两个国家的移民政策,从此分道扬镳;新西兰从体制上解决了积案问题,建立了科学、灵活、快捷的移民体系;而加拿大则在旧体制下渐行渐远,发展至今已积重难返。[/FONT]

[FONT=宋体]如今[/FONT]9[FONT=宋体]年过去了,加拿大政府才幡然醒悟,康尼才扬言要借鉴新西兰模式。[/FONT]

[FONT=宋体]要理解康尼这句话的含义,我们需要对新西兰模式有个大致的了解。[/FONT]

2003[FONT=宋体]年[/FONT]9[FONT=宋体]月,新西兰政府对于技术移民突然收紧政策,并对此前的旧案通过立法的形式统统作废。新政策对移民程序进行了改革,即移民申请人先递交移民意向[/FONT]Expression Of Interest,[FONT=宋体]然后政府从[/FONT]EOI[FONT=宋体]池子里,定期选择得分最高的申请人,向他们发出申请邀请,申请人在接到邀请后才能提交正式申请,没有收到邀请的人可以在池子里保留[/FONT]6[FONT=宋体]个月,超过[/FONT]6[FONT=宋体]个月而未获得邀请的,则其移民意向自动被拒绝。[/FONT]

[FONT=宋体]我们千万不能小看这个程序上的简单改变。[/FONT]EIO[FONT=宋体]机制有三个明显优点,即可严格控制申请数量,避免积案的形成;择优录取,保证申请质量;机制灵活,可随时根据劳力市场需要修改职业清单及评估标准。正是因为这些优点,使新西兰移民政策自[/FONT]2003[FONT=宋体]年以来一直运行良好,而澳洲也将效仿新西兰模式,将于今年[/FONT]7[FONT=宋体]月[/FONT]1[FONT=宋体]日起(也是[/FONT]7[FONT=宋体]月[/FONT]1[FONT=宋体]日!),对于所有技术移民全部实行[/FONT]EOI[FONT=宋体]程序。[/FONT]

[FONT=宋体]新西兰的[/FONT]EOI[FONT=宋体]政策,对于技术移民者,看重的是新西兰的工作、学习经验及雇主的[/FONT]OFFER[FONT=宋体],对于多数中国的潜在技术移民申请人来说,其得分很难获得移民局的邀请,从而无法移民新西兰。[/FONT]

[FONT=宋体]需要特别指出的是,[/FONT]EOI[FONT=宋体]模式同样适用于新西兰的投资移民项目,申请人同样先向移民局递交[/FONT]EOI[FONT=宋体],移民局每两周从[/FONT]EOI[FONT=宋体]池子里选择得分最高的二十来份申请(每年的投资移民案件规定为不超过[/FONT]300[FONT=宋体]件),向他们发出申请邀请,投资者获邀请收才能递交正式申请。投资移民的打分因素是年龄、商业经验、雅思分数及投资金额四项,其中投资金额的得分是以[/FONT]100[FONT=宋体]万(现在已涨到[/FONT]150[FONT=宋体]万)纽币为基准点,每追加[/FONT]25[FONT=宋体]万纽币的投资就可多得分。对于多数中国申请人来说,因为受雅思分数的制约,只能够靠追加投资额的办法提升分数,才能获得邀请的机会。同时,因为新西兰对于投资款来源的合法性以及转款的合法性要求很高,使[/FONT]EIO[FONT=宋体]政策实行的数年来,基本上没有中国的投资者申请这个移民项目。[/FONT]

[FONT=宋体]了解了以上情况,我们再来分析一下康尼说借鉴新西兰模式可能包含哪些可能性。[/FONT]

[FONT=宋体]第一, [/FONT][FONT=宋体]借鉴新西兰[/FONT]2003[FONT=宋体]年处理积案的方法,通过立法的形式,废除所有[/FONT]227[FONT=宋体]及以前的[/FONT]48[FONT=宋体]万技术移民旧案。[/FONT]

[FONT=宋体]第二, [/FONT][FONT=宋体]改变移民程序,采用[/FONT]EOI[FONT=宋体]的方式,从体制上消除积案,建立现代化的、快速的、能迅速反映不断变化的劳力市场需求的移民机制。[/FONT]

[FONT=宋体]对于第一个可能性,移民界已普遍解读出,即“移民部要蛮干,一刀切解决百万积案”。但我认为这种可能性比较小,原因我在下贴将会详细分析。[/FONT]

[FONT=宋体]对于第二种可能性,我认为这才是康尼真正的意图,因为这才是一劳永逸解决问题的办法,是建立现代化移民体系的根本。[/FONT]

[FONT=宋体]但是,还有第三个可能性,就是[/FONT]EOI[FONT=宋体]模式对于解决联邦投资移民项目的问题同样适用。这一点,似乎还没有被人们意识到。[/FONT]

[FONT=宋体]联邦投资移民现在存在的问题,可以说是与技术移民问题一样,甚至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也是体制问题造成积案,[/FONT]91[FONT=宋体]新程序,[/FONT]626[FONT=宋体]新政([/FONT]2010[FONT=宋体]年[/FONT]6[FONT=宋体]月[/FONT]26[FONT=宋体]日宣布投资款个人资产翻番),[/FONT]71[FONT=宋体]新政([/FONT]2011[FONT=宋体]年[/FONT]7[FONT=宋体]月[/FONT]1[FONT=宋体]日到[/FONT]2012[FONT=宋体]年[/FONT]6[FONT=宋体]月[/FONT]30[FONT=宋体]日限量接收[/FONT]700[FONT=宋体]个申请,但[/FONT]7[FONT=宋体]月[/FONT]4[FONT=宋体]日开门受理的当天的几个小时内已被早已守候的中介公司抢占一空)。事到如今,造成近[/FONT]10[FONT=宋体]万的积案,按现在的每年[/FONT]10000[FONT=宋体]个配额计算,积案需要[/FONT]10[FONT=宋体]年才能消除。[/FONT]

[FONT=宋体]并且,现在的联邦投资移民政策也受到了广泛的批评,民众以及康尼都认为,该项目只是一些基金公司得益,而各参与的省份及加拿大经济并没有显著得益。[/FONT]

[FONT=宋体]那么,解决的办法是什么呢?[/FONT]EOI[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具体地说,先除旧,对于[/FONT]9[FONT=宋体]万积案,用立法的形式,全部作废;再布新,制定新的打分标准,包括制定一个基本投资额(如[/FONT]80[FONT=宋体]万加币),每增加一定数额的投资(如[/FONT]40[FONT=宋体]万加币)则得分随之增加,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选取投资人。[/FONT]

[FONT=宋体]这个方案,从操作的角度,也不是非常困难。[/FONT]

[FONT=宋体]首先,投资移民的人数少,只有近[/FONT]10[FONT=宋体]万,而技术移民是[/FONT]48[FONT=宋体]万,所以投资移民积案“一刀切”所牺牲的人数相对少,受到的阻力也会相对小。[/FONT]
[FONT=宋体]其次,申请人绝大多数是[/FONT]91[FONT=宋体]新程序,只交了[/FONT]3[FONT=宋体]页表格,基本上属于[/FONT]EIO[FONT=宋体]的形式,没有任何实质性进展。[/FONT]
[FONT=宋体]其三,没有其它的可以消除投资移民积案的有效办法。技术移民可以有省提名,雇主担保,工签等等方式进行疏导,而投资移民别无选择。[/FONT]
[FONT=宋体]其四,投资移民项目本身的问题很容易得到社会上的支持(相关利益群体除外)。[/FONT]

[FONT=宋体]所以我说,康尼的借鉴新西兰模式的吹风,不单是针对技术移民积案,更可能是针对投资移民积案。[/FONT]

如今,2011-12年度即将过去,闲置了整整一年的联邦投资移民项目在新的一年里将何去何从,是否继续使用MI限制名额,是否再行涨价,移民局讳莫如深,移民界摸不着头脑,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如果结合10万积案的事实,则我们可大致能分析出移民部下一步投资移民改革的出路和方向以及康尼“借鉴新西兰模式”的意图。

[FONT=宋体]那么,既然对技术移民积案不大可能一刀切,面对[/FONT]100[FONT=宋体]万积案,其中包括[/FONT]48[FONT=宋体]万技术移民符号案,康尼将可能采取哪些解决方法呢?下回分解。[/FONT]
[/FONT]

rengo : 2012-03-15#57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希望不要被切掉吧!我们真是可怜,好像盲肠.

fglzyf : 2012-03-15#57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疯狗,不合你观点的逮谁咬谁!图口舌之快可怜人

朱文 : 2012-03-15#57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盲肠.呵呵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15#57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疯狗,不合你观点的逮谁咬谁!图口舌之快可怜人

发怒谩骂是本能,安静平和是本事!看在你一直努力发帖的份上,我决定安静平和的回应你。

(1)我好可怜,你好阿Q!骂人没创意,可见你智商之低!先天不足是自然灾害的不可抗力,不是你的错。但是你可以后天努力,以期在骂人方面取得不懈进步。

(2)自欺欺人才是真的可怜。91同学“已是悬崖百丈冰”, 不太会有“待到山花烂漫时”,而将会“在丛中笑”的那个“他”是康胖子,是CIC。即将到来的新法新政更不是“只把春来报” !相信任何理论上的可能性,都是自我催眠,就是掉到CIC的阴谋窠臼之中,就是陷入温水中的青蛙。为什么91积案同学会把“向晚意不适”自欺欺人的当成“明天会更好”? 你个人配不起我的打油诗。我批驳的是91同学和所有积案移友的侥幸心理。

(3)杏花春雨老师的技术流我自然是仰其项背,只有请益,哪敢盘道?杏花春雨老师身边决不却拍马屁的,多你一个不多,少你一个不少。我个人尤为欢迎任何相左的意见。你认为我“不喜欢”你的“不同意见”至少说明两个问题,一你高估自己,二你太高估自己。(顺便有一问:你有意见吗,还不同?!我看你连人云亦云都不算。)

祝你骂人进步,祝你移民成功。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15#57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盲肠.呵呵

还好不是包皮!呵呵~

明月灯火 : 2012-03-16#57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盲肠不能乱切

杏花春雨 : 2012-03-16#57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FONT=宋体]事情正在起变化之:移民部要一刀切?[/FONT]

[FONT=宋体]我在上文里认为,联邦政府对于[/FONT]45[FONT=宋体]万技术移民积案“一刀切”的可能性很小,理由是,不合法,不合情理,难度大。[/FONT]

[FONT=宋体]从法律的层面来说,加拿大每次新移民政策的出台,都是自某一个特定日期有效,而生效前的申请将按旧政标准审理。这是由移民法规定的。[/FONT]2008[FONT=宋体]年实行“部长指令”制,就是修改移民与难民保护法,使部长有权利下指令,限定申请人数及职业。但是,部长指令制不适用于旧案,所以根据移民与难民保护法,政府对[/FONT]227[FONT=宋体]以前的旧案仍有审理的法律义务[/FONT] (227[FONT=宋体]新政:[/FONT]All applications made before February 27, 2008, will be processed according to the rules that were in effect at that time. http://www.cic.gc.ca/english/department/media/backgrounders/2008/2008-11-28a.asp[FONT=宋体])。这个观点,在公民与移民常务委员会的报告中也有体现[/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with most witnesses recognizing the Government’s legal obligation to process all applications, CUTTING THE QUEUE: REDUCING CANADA’S IMMIGRATION BACKLOGS AND WAIT TIMES, page 17[/FONT][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有童鞋会反驳说,很简单,现在是保守党的天下,联邦政府可以为所欲为,提个法案,国会通过,走个形式而已。我想,事情不会是这么简单,加拿大的国会毕竟不是橡皮图章;并且,即使立法通过,也还有法院在。[/FONT]

[FONT=宋体]“前事不忘,后事之师”,[/FONT]2002[FONT=宋体]年[/FONT]6[FONT=宋体]月[/FONT]28[FONT=宋体]日[/FONT][FONT=宋体]加拿大实行新《移民与难民保护法》时,也面临着[/FONT]17[FONT=宋体]万件、[/FONT]40[FONT=宋体]万人的联邦技术移民积案。当时加拿大的移民政府规定积案有一个过渡期,在过渡期内按旧法处理,这个决定遭到了一些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反对并将移民部诉到联邦法院。联邦法院最终裁定的结果是移民部败诉,旧案申请人可以同时按照新法或旧法孰有利的“双重标准”[/FONT][FONT=宋体]([/FONT]dual assessment[FONT=宋体])进行审理。既然上次仅仅因为过渡期的问题,申请人就可将移民部上诉法院,现在如果移民部将旧案“一刀切”,将很可能再次坐在被告席上并再次输掉官司,而这一次,涉及到的将是庞大的几十万人,联邦政府输得起吗?[/FONT]

[FONT=宋体]从情理上来讲,移民部一刀切的政策也说不过去。移民部既然表示积案按旧政处理,在此期间也曾于[/FONT]2008[FONT=宋体]年向[/FONT]91[FONT=宋体]旧案申请人发过“劝退信”,现在留下来的申请人都已经“劝而不退”,坚守到现在,好几年过去了,移民局才说“对不起,因为我们移民体系的原因,我们不能接受你的申请”,试想,这话移民部能说得出口吗?既然如此,移民部为什么在数年以后才宣布这个决定?这让[/FONT]45[FONT=宋体]万人情何以堪。[/FONT]

[FONT=宋体]所以,联邦政府如果打算对[/FONT]45[FONT=宋体]万技术移民积案“一刀切”全部作废,将面临着法律、民主精神、人道主义等方面的压力,我想它不会这么蛮干。[/FONT]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16#57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FONT=宋体]事情正在起变化之:移民部要一刀切?[/FONT]

[FONT=宋体]我在上文里认为,联邦政府对于[/FONT]45[FONT=宋体]万技术移民积案“一刀切”的可能性很小,理由是,不合法,不合情理,难度大。[/FONT]

[FONT=宋体]从法律的层面来说,加拿大每次新移民政策的出台,都是自某一个特定日期有效,而生效前的申请将按旧政标准审理。这是由移民法规定的。[/FONT]2008[FONT=宋体]年实行“部长指令”制,就是修改移民与难民保护法,使部长有权利下指令,限定申请人数及职业。但是,部长指令制不适用于旧案,所以根据移民与难民保护法,政府对[/FONT]227[FONT=宋体]以前的旧案仍有审理的法律义务[/FONT] (227[FONT=宋体]新政:[/FONT]All applications made before February 27, 2008, will be processed according to the rules that were in effect at that time. http://www.cic.gc.ca/english/department/media/backgrounders/2008/2008-11-28a.asp[FONT=宋体])。这个观点,在公民与移民常务委员会的报告中也有体现[/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with most witnesses recognizing the Government’s legal obligation to process all applications, CUTTING THE QUEUE: REDUCING CANADA’S IMMIGRATION BACKLOGS AND WAIT TIMES, page 17[/FONT][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有童鞋会反驳说,很简单,现在是保守党的天下,联邦政府可以为所欲为,提个法案,国会通过,走个形式而已。我想,事情不会是这么简单,加拿大的国会毕竟不是橡皮图章;并且,即使立法通过,也还有法院在。[/FONT]

[FONT=宋体]“前事不忘,后事之师”,[/FONT]2002[FONT=宋体]年[/FONT]6[FONT=宋体]月[/FONT]28[FONT=宋体]日[/FONT][FONT=宋体]加拿大实行新《移民与难民保护法》时,也面临着[/FONT]17[FONT=宋体]万件、[/FONT]40[FONT=宋体]万人的联邦技术移民积案。当时加拿大的移民政府规定积案有一个过渡期,在过渡期内按旧法处理,这个决定遭到了一些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反对并将移民部诉到联邦法院。联邦法院最终裁定的结果是移民部败诉,旧案申请人可以同时按照新法或旧法孰有利的“双重标准”[/FONT][FONT=宋体]([/FONT]dual assessment[FONT=宋体])进行审理。既然上次仅仅因为过渡期的问题,申请人就可将移民部上诉法院,现在如果移民部将旧案“一刀切”,将很可能再次坐在被告席上并再次输掉官司,而这一次,涉及到的将是庞大的几十万人,联邦政府输得起吗?[/FONT]

[FONT=宋体]从情理上来讲,移民部一刀切的政策也说不过去。移民部既然表示积案按旧政处理,在此期间也曾于[/FONT]2008[FONT=宋体]年向[/FONT]91[FONT=宋体]旧案申请人发过“劝退信”,现在留下来的申请人都已经“劝而不退”,坚守到现在,好几年过去了,移民局才说“对不起,因为我们移民体系的原因,我们不能接受你的申请”,试想,这话移民部能说得出口吗?既然如此,移民部为什么在数年以后才宣布这个决定?这让[/FONT]45[FONT=宋体]万人情何以堪。[/FONT]

[FONT=宋体]所以,联邦政府如果打算对[/FONT]45[FONT=宋体]万技术移民积案“一刀切”全部作废,将面临着法律、民主精神、人道主义等方面的压力,我想它不会这么蛮干。[/FONT]

不同的看法兼对#569的回应。“请益第一,表达第二”是我不变的原则。

杏花春雨兄功力果然了得!不得不承认,技术面的分析的确会让人们很难不去相信它是有说服力的。

不“一刀切”,(以POOL的方式)切掉“99%”如何?

不“全部作废”,(以POOL的方式)作废掉“99%”如何?

种种迹象表明,康胖子想的是可以怎样不处理积案,而不是怎样处理积案,并且让不处理积案看起来没有任何法理瑕疵(即给不处理积案穿上合法的外衣)。

假设Pro-C50时期,有移民意愿并递交申请的人是100,从Pro-C50的380项到MI-1的38项,切掉了90%吧?再到MI-2的626的29项,又切掉了10%吧? 一路下来,形式上把有移民意愿人并可以递交申请的人一下子控制到了10人以内,而同时把有移民意愿排除在外超过90人。相信不会有人对此有质疑。

现在正在吹风的新法例总在围绕新西兰模式Expression Of Interest,然后政府从EOI池子(Pool)中选择申请人,然后向他们发出申请邀请,申请人在接到邀请后提交正式申请,没有被邀请的人可以在池子里待6个月,超6个月而仍未获得邀请的,则其移民意向自动被拒绝。新法(技术层面上,也许会和新西兰不同,但实质是一样的)一旦立法并生效,那91积案(连同同样SAP程序的227积案)就会被丢进POOL供挑选供PNP(这样做,逻辑地,只要有一个积案同学被选上,就是积案没有被”一刀切“,而是被“继续处理”,就是政府履行了“对227以前的旧案仍有审理的法律义务”! 看政府多么恪守承诺!这里面并没有MI部长指令制适不适用于旧案的问题!而是一个的“依法行政”的范例!看“政府没有违法”!),而挑选和PNP的依据就是“劳动力市场的需要”,而“需要”是“国家利益”。而“需要”已经从380项减少到38项再到29项,再加上各省“需要”各不相同和名额限制,91同学符合PNP的或者可以拿到雇主OFFER的会有多少呢?再辅以年龄、语言的新约束,多少人会被选上结果可以想见。对“POOL”我前面已经在#559楼用“招聘/性别”作了解释,这里不再赘述。核心观点:会有极其个别的91同学会从省提名或雇主OFFER的缝隙中逃生(被侥幸选上),而99%的91和227的积案同学休矣。“劳动力市场需要”是个筐,什么都可以往里装!基于“国家利益”这样做,哪个还有话说?!在一连串的过程中,“法律约束”被CIC和康胖子一一化解于无形。2002官司,2012新法,才真正是“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不要低估康胖子!康胖子是政客中的绝顶高手。

对“一刀切”与否的争论正在误导人们掉入CIC和康胖子的阴谋和陷阱之中,过分纠缠于“一刀切”措辞本身,借助朦胧的和似是而非的说法,讨论问题的结果自然是“驴唇不对马嘴”。千万不要被也许有1%或更多的积案同学以这样那样的方式而被继续处理的可能而对99%的积案同学将被抛弃的可能视而不见!

出于善良愿望对未来寄予乐观的预期固然好,当务之急确是“行动起来,反对恶法”!

一个新闻补白:加拿大移民旧案转「申请人库」 闪电偷偷实施 http://www.iask.ca/news/canada/immigration/2012/0316/124184.html
若新闻是真,且问:CIC是否为所欲为?加拿大还是法治国家吗?

jesuimajeur : 2012-03-17#57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不同的看法兼对#569的回应。“请益第一,表达第二”是我不变的原则。

杏花春雨兄功力果然了得!不得不承认,技术面的分析的确会让人们很难不去相信它是有说服力的。

不“一刀切”,(以POOL的方式)切掉“99%”如何?

不“全部作废”,(以POOL的方式)作废掉“99%”如何?

种种迹象表明,康胖子想的是可以怎样不处理积案,而不是怎样处理积案,并且让不处理积案看起来没有任何法理瑕疵(即给不处理积案穿上合法的外衣)。

假设Pro-C50时期,有移民意愿并递交申请的人是100,从Pro-C50的380项到MI-1的38项,切掉了90%吧?再到MI-2的626的29项,又切掉了10%吧? 一路下来,形式上把有移民意愿人并可以递交申请的人一下子控制到了10人以内,而同时把有移民意愿排除在外超过90人。相信不会有人对此有质疑。

现在正在吹风的新法例总在围绕新西兰模式Expression Of Interest,然后政府从EOI池子(Pool)中选择申请人,然后向他们发出申请邀请,申请人在接到邀请后提交正式申请,没有被邀请的人可以在池子里待6个月,超6个月而仍未获得邀请的,则其移民意向自动被拒绝。新法(技术层面上,也许会和新西兰不同,但实质是一样的)一旦立法并生效,那91积案(连同同样SAP程序的227积案)就会被丢进POOL供挑选供PNP(这样做,逻辑地,只要有一个积案同学被选上,就是积案没有被”一刀切“,而是被“继续处理”,就是政府履行了“对227以前的旧案仍有审理的法律义务”! 看政府多么恪守承诺!这里面并没有MI部长指令制适不适用于旧案的问题!而是一个的“依法行政”的范例!看“政府没有违法”!),而挑选和PNP的依据就是“劳动力市场的需要”,而“需要”是“国家利益”。而“需要”已经从380项减少到38项再到29项,再加上各省“需要”各不相同和名额限制,91同学符合PNP的或者可以拿到雇主OFFER的会有多少呢?再辅以年龄、语言的新约束,多少人会被选上结果可以想见。对“POOL”我前面已经在#559楼用“招聘/性别”作了解释,这里不再赘述。核心观点:会有极其个别的91同学会从省提名或雇主OFFER的缝隙中逃生(被侥幸选上),而99%的91和227的积案同学休矣。“劳动力市场需要”是个筐,什么都可以往里装!基于“国家利益”这样做,哪个还有话说?!在一连串的过程中,“法律约束”被CIC和康胖子一一化解于无形。2002官司,2012新法,才真正是“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不要低估康胖子!康胖子是政客中的绝顶高手。

对“一刀切”与否的争论正在误导人们掉入CIC和康胖子的阴谋和陷阱之中,过分纠缠于“一刀切”措辞本身,借助朦胧的和似是而非的说法,讨论问题的结果自然是“驴唇不对马嘴”。千万不要被也许有1%或更多的积案同学以这样那样的方式而被继续处理的可能而对99%的积案同学将被抛弃的可能视而不见!

出于善良愿望对未来寄予乐观的预期固然好,当务之急确是“行动起来,反对恶法”!

一个新闻补白:加拿大移民旧案转「申请人库」 闪电偷偷实施 http://www.iask.ca/news/canada/immigration/2012/0316/124184.html
若新闻是真,且问:CIC是否为所欲为?加拿大还是法治国家吗?


怎么好多天不来香港版活动了?我天天有骂战

3com : 2012-03-17#57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FONT=宋体]简化申请程序罪恶的源薮[/FONT]

[FONT=宋体]到了[/FONT]2006[FONT=宋体]年,直线增长的申请数量终于使移民局不堪重负难以消化,审理周期也拖得越来越长,全套申请材料递进去排队等待审理,等到审理时,就已经是两三年之后,很多材料如雅思、无犯罪、工作等都已过期需要更新,使得初始递交的支持材料变得无甚意义。于[/FONT]2006[FONT=宋体]年[/FONT]9[FONT=宋体]月[/FONT]1[FONT=宋体]日,时任移民局长范茵莉(女)想出了一招,叫简化申请程序[/FONT](simplified application process; SAP)[FONT=宋体],即只递[/FONT]3[FONT=宋体]页的申请表格,交申请费,占个位子排队等待审理,在收到通知后的120天内递交全套材料,启动审理程序。[/FONT]


[FONT=宋体][FONT=宋体]In my humble opinion,范茵莉的这一举措招棋实在是加拿大移民史上最臭的一着,可以说是此后所有以后技术移民政策越收越紧的根源和罪魁祸首。面对着越来越多的积案,移民局不是积极采取措施,修改条例,迅速消化,从而提高门槛,减少积案;而是消极应对,不作为,只图程序上省事。[/FONT]SAP[FONT=宋体]的出台,不但丝毫未减少积案,反而因为程序简化,吸引了更多的[/FONT]SWING[FONT=宋体]申请人加入到排队的行列中来:反正不递交其它材料,先排着队再说呗,使积案这得更加严重。到了[/FONT]2008[FONT=宋体]年的[/FONT]2[FONT=宋体]月[/FONT]27[FONT=宋体]日,联邦移民积压的申请人数已高达[/FONT]96[FONT=宋体]万多,其中[/FONT]60[FONT=宋体]多万、三分之二的人是联邦技术移民。这个积压的包袱至今仍压得移民局喘不过气来,现在仍有很多(大约一半,即30万)的[/FONT]SAP[FONT=宋体]申请人至今仍在望眼欲穿苦苦等待。;而正是因为积案,才引发了后来一系列的政策越来越紧,名额越来越少,数不尽的潜在申请人因为之后的新政而被永远挡在加拿大技术移民的门外。[/FONT]
[/FONT]

加国政府不负责任的举动,不该拖延。
应该限制每个申请的有效期为两年,不行就早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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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很像在加国找工作,申请失败的,雇主从来不通知的。

3com : 2012-03-17#58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怎么说呢,好像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可以像美国那样能真正消化的了高科技人员,在这一点上,美国的确有他的特殊之处和优越性。同样是个搞高科技的,到了美国可能是个人才,到了加拿大就是个出租车司机,或者剁白菜的。

美国多是先拿工作签证,再拿绿卡。

加拿大提高留学生和工作签证类转移民的比例,似乎更合理些。

3com : 2012-03-17#58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FONT=宋体]事情正在起变化之二:康尼究竟说了什么[/FONT]


[FONT=宋体][FONT=宋体]加拿大时间[/FONT]2012[FONT=宋体]年[/FONT]3[FONT=宋体]月[/FONT]7[FONT=宋体]日[/FONT][FONT=宋体],康尼参加了加拿大经济俱乐部([/FONT]Economic Club of Canada[FONT=宋体])的研讨会,出乎意料地大谈积案问题,并指出他及联邦政府正在考虑解决积案的具体方法。需要说明一下,出乎意料是出乎我本人的意料,具体原因,请看下面的《事情正在起变化之[/FONT][FONT=宋体]我为什么说“事情正在起变化”》。[/FONT]

[FONT=宋体]这个消息,我是[/FONT]3[FONT=宋体]月[/FONT]9[FONT=宋体]日早先从家园网里获得的。[/FONT]

[FONT=宋体]家园网的标题是“移民局要蛮干:一刀切作废百万积案”(http://www.iask.ca/news/canada/immigration/2012/0308/122634.html)。这个标题让我大吃一惊,因为作为家园网的忠实一员,我对家园网的感情自不待言,因此对这个消息的真实度不会轻易表示怀疑。然而,粗读一遍,我就表示严重质疑了。[/FONT]

[FONT=宋体]首先,百万积案指的不单是技术移民,还有投资移民、父母类团聚移民、难民等,成份复杂,是自[/FONT]2002[FONT=宋体]年以来长期积累下来的“历史遗留问题”,解决起来没有万全之策,如果一刀切,岂不是天下大乱?[/FONT]

[FONT=宋体]其次,如果百万“一刀切”,那么任何人都可以一眼看出,这是一个“蛮干”;蛮干的意思是任性、不讲理、一意孤行,试问,移民部可能做出这种愚蠢的动作吗?[/FONT]

[FONT=宋体]再者,从技术层面上,即使要切,也得一刀一刀地切,怎么能可能不分青红皂白,一刀切了呢?这个刀,得要多快多大的刀,才能切得下?无论是曹操的刀,杨志的刀,还是青龙偃月刀,金丝大环刀,恐怕都不行。[/FONT]

[FONT=宋体]第四,即使移民局想一刀切,他也不可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为所欲为,还必须要通过立法的程序进行解决,而这期间自然会有很多的变数,因为很多人,当然包括我本人,认为加拿大对于积案负有审理的法律义务,提案能否通过还很不好说,所以现在下结论为时尚早。[/FONT]

[FONT=宋体]再详细看看内容,没有从任何地方读出来,康尼有对百万积案一刀切的表示,通篇说的是政府目前正考虑处理经济类移民,包括技术移民积案的各种方案,并将会通过法律的程序来实现;而对于父母团聚类和难民类积案,康尼却只字未提,这一点也让反动党所诟病。[/FONT]

[FONT=宋体]所以,家园网的这个标题属于[/FONT][FONT=宋体]“标题党”,实在有点大而无当,说严重点是众危言耸听;与其说“移民局要蛮干”,勿宁说“家园网在蛮干”。虽然家园网注明来源于《明报》,但在这个节骨眼上,家园网轻率采用此标题并作为首发,拨动广大积案移友脆弱的神经,是很不严肃的举动,实在是难辞其咎。[/FONT]

[FONT=宋体]那么,康尼在这个会上究竟说了些什么呢?我当然不能相信家园网的一面之辞,更何况它的标题已经失去了我的信任,虽然它的内容还是比较全面和客观;我需要多方求证,力求还原真相,并通过真相来试图追出康尼的真正意图。[/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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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骗眼球,不能当真的:wdb6:

杏花春雨 : 2012-03-17#58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FONT=宋体]事情正在起变化之:将会多管齐下综合治理[/FONT]

[FONT=宋体]对于[/FONT]45[FONT=宋体]万(如果加上[/FONT]626[FONT=宋体]以后的一共[/FONT]48[FONT=宋体]万)技术移民积案,联邦政府既然不会蛮干,不会“一刀切”或者“一风吹”,但又必须尽快处理,以便放下包袱实施新的、快速的、适应劳动市场需求的移民新体系,那么处理积案,出路在哪里?[/FONT]

[FONT=宋体]解决这个问题,实在没有一个万全之策。如果有,也不会拖了数年直到现在。[/FONT]

[FONT=宋体]所以,康尼部长才呼吁,目前一切都还未定,我们欢迎一切创造性建议,来帮助我们更好更快地消除积案。[/FONT]

[FONT=宋体]根据康尼的讲话以及近期的关于处理积案的报告,我预测移民部对于处理技术移民积案,将采取多管齐下,综合治理的形式处理。[/FONT]

[FONT=宋体]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不管联邦政府采取什么方法处理,对于[/FONT]45[FONT=宋体]万积案,尤其是[/FONT]30[FONT=宋体]万[/FONT]91[FONT=宋体]积案申请人来说,都将是一次灾难,都会引起大批的拒案或废案。这就好比此前中国的国有制改革势必会引起大批下岗工人一样,是不可避免的。[/FONT]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17#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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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好多天不来香港版活动了?我天天有骂战

看你以一人之力力敌众夫,我心甚慰。

我已经出离愤怒了。我将深味这非人间的浓黑的悲凉,以我的最大哀痛显示于非人间。(鲁迅《纪念刘和珍君》)

我已经出离骂人了。我将深味这家园里的民粹的浅薄,以我的最大平淡显示于技术派。(anxioustogetmoving)

我最近还是希望把注意力集中在杏花春雨兄的技术流分析上。获益匪浅!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18#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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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宋体]事情正在起变化之:将会多管齐下综合治理[/FONT]

[FONT=宋体]对于[/FONT]45[FONT=宋体]万(如果加上[/FONT]626[FONT=宋体]以后的一共[/FONT]48[FONT=宋体]万)技术移民积案,联邦政府既然不会蛮干,不会“一刀切”或者“一风吹”,但又必须尽快处理,以便放下包袱实施新的、快速的、适应劳动市场需求的移民新体系,那么处理积案,出路在哪里?[/FONT]

[FONT=宋体]解决这个问题,实在没有一个万全之策。如果有,也不会拖了数年直到现在。[/FONT]

[FONT=宋体]所以,康尼部长才呼吁,目前一切都还未定,我们欢迎一切创造性建议,来帮助我们更好更快地消除积案。[/FONT]

[FONT=宋体]根据康尼的讲话以及近期的关于处理积案的报告,我预测移民部对于处理技术移民积案,将采取多管齐下,综合治理的形式处理。[/FONT]

[FONT=宋体]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不管联邦政府采取什么方法处理,对于[/FONT]45[FONT=宋体]万积案,尤其是[/FONT]30[FONT=宋体]万[/FONT]91[FONT=宋体]积案申请人来说,都将是一次灾难,都会引起大批的拒案或废案。这就好比此前中国的国有制改革势必会引起大批下岗工人一样,是不可避免的。[/FONT]

“工人下岗是国企改革不可避免的”完全是似是而非的看法。这根本就是一翻两瞪眼的翻脸赖账!当今国企的垄断/暴利/国进民退是不是对前面改革历史的反讽?

康尼的做法同样是一翻两瞪眼的翻脸赖账!问题是为什么单单要91同学作牺牲品?!CIC要兴SAP,任由它;CIC要废91积案,任由它;CIC这么做,算得什么玩意儿?所以91同学要发声!!!

Go! Go! Go! http://forums.iask.ca/showthread.php?t=547494

杏花春雨 : 2012-03-18#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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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事情正在起变化之:多管齐下综合治理的工作思路[/FONT]

[FONT=宋体]
[FONT=宋体]以下的分析到了具体阶段,也会是最困难的阶段,因为毕竟目前一切都不明朗,一切都有可能,移民部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不到移民部公布之前,谁也不知道。所以,我的分析可能与将来有很大的出入,甚至完全错误,我姑妄言之,诸君姑妄听之,也欢迎童鞋们提出不同意见,我随时准备修正。[/FONT][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治理技术移民积案,可以通过一扩大,二疏导,三拒签的原则进行,争取在两年内消除积案。[/FONT]

[FONT=宋体]一扩大:扩大技术移民年度人数,将现有的[/FONT]2012-2013[FONT=宋体]年度技术移民人数[/FONT]5.5-5.7[FONT=宋体]万扩大为[/FONT]6[FONT=宋体]万或更多。[/FONT]

[FONT=宋体]但是,在[/FONT]2012-13[FONT=宋体]年度移民人数既定的情况下,任何联邦技术移民的增加势必会引起其它类别移民人数的减少,除非年度整体移民数量增加。技术移民积案处理决不可以孤立地进行,必须要站在[/FONT]100[FONT=宋体]万积案的高度通盘考虑,才可以妥善处理,不至于顾此失彼。[/FONT]

[FONT=宋体]那么这个问题,联邦政府也可以考虑同时进行,即一边减少其它类别移民配额(比如父母[/FONT]/[FONT=宋体]祖父母团聚类,一边增加年度移民配额,双管齐下扩大技术移民名额。[/FONT]

[FONT=宋体]二疏导:将积案疏导到省提名,试验性项目,工签转移民项目中。[/FONT]

[FONT=宋体]三拒签:加大拒签率,[/FONT]30[FONT=宋体]万拒掉一半。[/FONT]

针对这个思路,移民部将会视具体情况,采用相应的工作方法。后事如何,下回分解。[/FONT]

sooncici : 2012-03-18#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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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宋体]事情正在起变化之:多管齐下综合治理的工作思路[/FONT]

[FONT=宋体]
[FONT=宋体]以下的分析到了具体阶段,也会是最困难的阶段,因为毕竟目前一切都不明朗,一切都有可能,移民部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不到移民部公布之前,谁也不知道。所以,我的分析可能与将来有很大的出入,甚至完全错误,我姑妄言之,诸君姑妄听之,也欢迎童鞋们提出不同意见,我随时准备修正。[/FONT]


[FONT=宋体]治理技术移民积案,可以通过一扩大,二疏导,三拒签的原则进行,争取在两年内消除积案。[/FONT]

[FONT=宋体]一扩大:扩大技术移民年度人数,将现有的[/FONT]2012-2013[FONT=宋体]年度技术移民人数[/FONT]5.5-5.7[FONT=宋体]万扩大为[/FONT]6[FONT=宋体]万或更多。[/FONT]

[FONT=宋体]但是,在[/FONT]2012-13[FONT=宋体]年度移民人数既定的情况下,任何联邦技术移民的增加势必会引起其它类别移民人数的减少,除非年度整体移民数量增加。技术移民积案处理决不可以孤立地进行,必须要站在[/FONT]100[FONT=宋体]万积案的高度通盘考虑,才可以妥善处理,不至于顾此失彼。[/FONT]

[FONT=宋体]那么这个问题,联邦政府也可以考虑同时进行,即一边减少其它类别移民配额(比如父母[/FONT]/[FONT=宋体]祖父母团聚类,一边增加年度移民配额,双管齐下扩大技术移民名额。[/FONT]

[FONT=宋体]二疏导:将积案疏导到省提名,试验性项目,工签转移民项目中。[/FONT]

[FONT=宋体]三拒签:加大拒签率,[/FONT]30[FONT=宋体]万拒掉一半。[/FONT]

针对这个思路,移民部将会视具体情况,采用相应的工作方法。后事如何,下回分解。[/FONT]


[FONT=宋体][FONT=宋体]二疏导:将积案疏导到省提名,试验性项目,工签转移民项目中。
------对省提名一直很好奇,国内中介对于省提名都是开口起价60万RMB,似乎省提名通过个人操作申请基本不太可能,从而只能通过中介来运作。加国每年那么多的省提名,最后都是怎么用掉的,为何省提名不能像联邦技术移民那样,对于个人申请者更加友好一点。
[/FONT][/FONT]

mydreaminvancouver : 2012-03-18#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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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宋体][FONT=宋体]二疏导:将积案疏导到省提名,试验性项目,工签转移民项目中。
------对省提名一直很好奇,国内中介对于省提名都是开口起价60万RMB,似乎省提名通过个人操作申请基本不太可能,从而只能通过中介来运作。加国每年那么多的省提名,最后都是怎么用掉的,为何省提名不能像联邦技术移民那样,对于个人申请者更加友好一点。
[/FONT][/FONT]

大部分是假的,风险很大

mydreaminvancouver : 2012-03-18#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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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提名现在已经开始,杏花可以到香港版看看。但条件为什么这么高呢,都要雅思6.5,一方面要减少积压,一方面棒子举得那么高,这是为什么?康胖子唱的哪出戏呀?

mydreaminvancouver : 2012-03-18#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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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签偏远地区落地签是解决积压做好的办法

Hill3 : 2012-03-18#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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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C,让人说你什么好呢?(请看标注, 毫无逻辑的解释,实在让人无法信服,让人失望透顶!)

a detail of respond email from Singapore VO regarding MI-2 appliant who has been waiting for more than 1 year after PER.
==================================================================================================
Changes to immigration law in 2008 allow Citizenship & Immigration Canada (CIC) to set, through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 the number and type of applications considered for processing each year, and the order in which these applications will be processed.

No limit was placed on the number of Skilled Worker applications that could be submitted under first set of instructions (between February 27, 2008 and June 25, 2010). There was so much interest in the program that the applications received exceeded our capacity to process them within the timeframe originally predicted. Please visit the CIC website to see actual processing times for the past year.

CIC is committed to reducing processing times. With the introduction of a cap under the second set of instructions (between Jun 26, 2010 and June 30, 2011), we limited the intake of new Skilled worker applications to better match the number we can actually process within the annual levels plan approved by Canada's Parliament.

Processing priority is now being given to Skilled Worker applications that meet new eligibility criteria in a third set of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 (from July 1, 2011). Details are available on the CIC website. Because they reflect Canada's current labour market needs, Skilled Worker applications under this most recent set of instructions are put into process on a priority basis as soon as the applications are received. (MI-3和MI-2根本就是同样的NOC, 何来MI-3比MI-2的职业更符合加拿大的需求,没有任何逻辑!)

Applicants who applied under previous sets of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 can anticipate longer wait times before processing of their applications begins. Those who meet the eligibility criteria of the most recent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 are free to submit a new application for immediate processing. They may choose to withdraw a previous application or leave it in process. Fees will be fully refunded if the withdrawal request is received before processing begins.

The application about which you have enquired was submitted under the second set of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 It is currently in inventory, queued for review based on its application received date.(想请教春雨老师,是不是MI-2就此进入backlog的意思?) When we are ready to begin processing, we will contact you to request updated information. Until then, the only information you are required to provide to our office is:

- Change of address or contact information, including email address
- Marriage, birth, or death in the applicant's immediate family
- Request to withdraw the application and refund the application fees
- Submission of an Arranged Employment Opinion approved by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Development Canada
- Change to the applicant's representation (to engage, change, or revoke a paid representative, the form IMM 5476 Use of a Representative must be completed and signed by the applicant, then sent to our office)

In all correspondence with our office, remember to quote the applicant's file number, full name and date of birth.

Responding to routine enquiries and requests for status updates takes resources away from processing applications. We thank you for your patience and for keeping your correspondence to a minimum to help us serve you better. We hope that this information will be of assistance.

移民的命运全然掌握在VO手中,而逻辑和道理正如生活中的很多事情一样和现实格格不入,人生的无奈。

sooncici : 2012-03-18#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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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是假的,风险很大

感觉省提名和AEO差不多啊,只要能拿到那个省的工作offer(真的offer),也就可以了。也许offer的真假审定什么的权限在省那边,不像AEO要联邦来审核真伪。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19#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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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律 ・ 读家园新闻有感
兼和杏花春雨

(一)

庐山真面谁能识?
尽在烟云变幻奇。
偶见晴空飘白练,
忽惊树杪涌清漪。
范茵往事增惆怅,
简化程序失彩姿。
最是无赖一刀劈,
康胖阴谋何须疑!


(二)

横看成岭侧成峰,
远近高低各不同。
不识庐山真面目,
只缘身在此山中?
年度名额堪扩大,
省提试验工签导。
加大拒签方案三,
积案移友前路懵!

(注:新闻出处 http://www.iask.ca/news/canada/immigration/2012/0318/124464.html)

leegong : 2012-03-19#59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此楼真乃家园第一神楼也!
还没看完,终于忍不住回帖了,啊哈哈~太有爱了~~主旋律加天桥把式,lz专业全面的技术分析实在令人折服,而两位插科打诨的功底也不容小觑,最难得的是:杏花版主任你风吹雨打,我自岿然不动的大将风范,在狂风暴雨中依然保持冷静的头脑,技术分析毫不走样,生生把个无趣的主旋律连续剧打造成了引人入胜的悬疑剧,高!实在是高!!
杏花版主,我挺你!!!

leegong : 2012-03-19#59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还有两位兄台,其实大家都是同病相怜,立场也是一致的,又何苦针锋相对呢?有劲儿不如一起使吧,要是你们俩联合,我猜几个康尼也得给骂趴下喽,是吧?呵呵
91加油!!227老同学声援你们!!咱们加国见!!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19#59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一个手机丢失了,一群相好惊呆了:不是心疼,是心慌;
一个领导艾滋了,一群妇女乱套了:不是咋治,是咋整;
一个老人摔倒了,一群见者纠结了:不是不扶,是不敢。
一个女孩被轧了,一群良心杯具了:不是无胆,是无德。

一篇报道分析了,一群移友挑眼了:不是气愤,是忐忑;
一篇讲话吹风了,一群移友傻眼了:不是难过,是失望;
一篇帖子盖楼了,一群移友急眼了:不是斗嘴,是关注;
一篇新政出台了,一群移友红眼了:不是激动,是悲切。

期待杏花春雨兄下文。

ASURA : 2012-03-19#59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感觉省提名和AEO差不多啊,只要能拿到那个省的工作offer(真的offer),也就可以了。也许offer的真假审定什么的权限在省那边,不像AEO要联邦来审核真伪。

目前在进行的试点项目跟AEO和PNP还不太一样,虽然要求至少有去某个省的意向,但offer和family等相关的tie并不是强制项,所以才会把语言分数提高,以降低因不强制tie而增加的失业风险。这看上去甚是摸着石头过河走一步看一步的做法,我是这么认为的。

杏花春雨 : 2012-03-19#59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FONT=宋体][FONT=宋体]采用“分化瓦解,各个击破”战术消除技术移民积案[/FONT]

[FONT=宋体]本贴步步为营,层层推进,终于逼近到消除积案的主战场,即技术移民。移民部如何大战[/FONT]45[FONT=宋体]万技术移民积案,偶本着“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的态度,来一个沙盘推演。重申:实际作战是瞬息万变的,我的推演仅供参考。[/FONT]

[FONT=宋体]移民部对[/FONT]100[FONT=宋体]万积案可采取“多管齐下、综合治理”的策略,而对于[/FONT]45[FONT=宋体]万技术移民,则可能会采取“分化瓦解,各个击破”的方针,采用“严格控制新案、正常处理近案([/FONT]626[FONT=宋体]以来的案子,即[/FONT]MI2[FONT=宋体]和[/FONT]MI3[FONT=宋体]的案子)、优先处理部分[/FONT]227[FONT=宋体](即[/FONT]MI1[FONT=宋体])积案,分化处理[/FONT]91[FONT=宋体]旧案[/FONT][FONT=宋体]”的战术,有计划、有步骤地消灭之。[/FONT]

[FONT=宋体]一. [/FONT][FONT=宋体]严格控制新案[/FONT]

[FONT=宋体]严格控制[/FONT]2012[FONT=宋体]年[/FONT]7[FONT=宋体]月[/FONT]1[FONT=宋体]日[/FONT][FONT=宋体]以后的新申请数量,从源头上堵住案件的增长,以便腾出更多的名额及资源审理旧案,这在三十六计为“上屋抽梯”。作战方法可以归纳为“一拖、二限、三关闭”。[/FONT]


[FONT=宋体]一拖。[/FONT]2012[FONT=宋体]年[/FONT]7[FONT=宋体]月[/FONT]1[FONT=宋体]日[/FONT][FONT=宋体]以后,声称政府正在酝酿新的政策,新政策将于[/FONT]2012[FONT=宋体]年底出台,出台前暂停接收新案。这样做可以拖延[/FONT]6[FONT=宋体]个月或更长的时间,可视情况而定。[/FONT]

[FONT=宋体]依据:康尼最近的讲话,反复透露“新政策将在年底出台”,“[/FONT]2012[FONT=宋体]年将是移民史上有历史意义的一年”。[/FONT]


[FONT=宋体]二限。等到新政策重新出台后,可以通过抬高要求,或限制数量,或二者同时实施的方式,限制新案数量。抬高要求可考虑抬高门槛的方式,具体可考虑将雅思标准定为[/FONT]CLB8[FONT=宋体],以及对受行规限制的职业要求先通过评估。限制数量则有两个方法,一个是继续实行[/FONT]MI[FONT=宋体],进一步限定年度申请人数和每个职业的最高封顶数[/FONT](capping)[FONT=宋体]。二是采用新西兰的[/FONT]EOI[FONT=宋体]方式,定期从申请池子择优挑选一定申请数量。[/FONT]

[FONT=宋体]依据:康尼[/FONT]3[FONT=宋体]月[/FONT]7[FONT=宋体]日[/FONT][FONT=宋体]讲话;举国上下达成共识,对“部长指令制”能有效控制积案。[/FONT]

[FONT=宋体]三关闭。即临时关闭联邦技术移民项目,等旧案消化得差不多以后再重新启动,这个在三十六计中叫做“李代桃僵”,也叫“关门捉贼”。[/FONT]

[FONT=宋体]这个可能性目前还没有迹象表明。[/FONT]

[FONT=宋体]二. [/FONT][FONT=宋体]正常处理近案[/FONT]

[FONT=宋体]对于[/FONT]2010[FONT=宋体]年[/FONT]6[FONT=宋体]月[/FONT]26[FONT=宋体]至[/FONT]2012[FONT=宋体]年[/FONT]6[FONT=宋体]月[/FONT]30[FONT=宋体]日的案子(即[/FONT]MI2[FONT=宋体]和[/FONT]MI3[FONT=宋体]),因为存量较少(只有约[/FONT]3[FONT=宋体]万人数),没有积压,且属于加拿大当前需求的职业(起码表面上是),可正常审理。[/FONT]

[FONT=宋体]三.优先处理部分[/FONT]227[FONT=宋体]积案[/FONT]

[FONT=宋体]对于有[/FONT]15[FONT=宋体]万人数的[/FONT]227[FONT=宋体]积案,可选择其中符合[/FONT]MI2[FONT=宋体]和[/FONT]MI3[FONT=宋体]所列的[/FONT]29[FONT=宋体]项职业的积案,因这些积案同样属于加拿大当前需求职业,应按其递案日期,优先与[/FONT]626[FONT=宋体]和[/FONT]71[FONT=宋体]一起审理。而对于非[/FONT]29[FONT=宋体]类职业的,可冷处理。[/FONT]

[FONT=宋体]四.分化处理[/FONT]91[FONT=宋体]旧案[/FONT]

91[FONT=宋体]旧案共有[/FONT]30[FONT=宋体]万人,是此次改革的重点及难点。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实施。[/FONT]

1, [FONT=宋体]新推出试验性项目([/FONT]Pilot Program[FONT=宋体])。联邦与各省签署协议,各省根据本省的劳力情况,制定需求职业清单;将[/FONT]91[FONT=宋体]申请按职业分类,对于符合的职业的申请人,邀请其申请省提名。目前已有安省、[/FONT]BC[FONT=宋体]省在内的[/FONT]8[FONT=宋体]个省(地区)已参与本计划,并且安省已在网上公布了申请细节,而家园网已有申请人声称收到移民局邀请安省试验性项目的邀请信。[/FONT]

2[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鼓励[/FONT]PNP[FONT=宋体]项目。鼓励各省雇主从[/FONT]30[FONT=宋体]万积案中挑选申请人。实施的第一步是移民局征得申请人同意,将其信息向加拿大的雇主公布,由雇主从中挑选,选中的申请人可申请[/FONT]PNP[FONT=宋体],享受优先审理。[/FONT]
[FONT=宋体]我认为康尼[/FONT]3[FONT=宋体]月[/FONT]7[FONT=宋体]日[/FONT][FONT=宋体]在加拿大经济俱乐部上的讲话,其主要目的就是鼓励加拿大的雇主积极参与省提名计划。就在同一天,加拿大移民部的网站上即已发布新闻,题目是[/FONT]Employers have access to more online information to hire workers needed to fill labour shortages[FONT=宋体]([/FONT]http://www.cic.gc.ca/english/department/media/releases/2012/2012-03-07.asp?utm_source=rss-media&utm_medium=rss-eng&utm_campaign=generic[FONT=宋体])。所以,处理积案,不仅是在口头上,移民局已经实实在在行动了。[/FONT]

3. [FONT=宋体]签发工作签证。借鉴父母[/FONT]/[FONT=宋体]祖父母超级签证以及澳洲[/FONT]475/121/119[FONT=宋体]类签证,推出工签转移民项目,对于旧案申请者,鼓励加拿大雇主先发临时性工签[/FONT] (temporary job offer)[FONT=宋体],申请人在加拿大工作后再申请[/FONT]CEC[FONT=宋体]或其它类移民。[/FONT]

4[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对于符合[/FONT]MI2[FONT=宋体],[/FONT]MI3[FONT=宋体]或即将推出的新政的积案申请人,按递件顺序,优先进入[/FONT]Stage 2.

5[FONT=宋体],余下的大量积案的命运将会很凶险了,将可能面临被拒签的命运。移民局可以采取“拖延战术”,比如把这些案子扔进“池子”里,规定“池子”的有效期,由雇主或移民局挑选,有效期内仍未被选上者,则其申请自动作废。移民局也可采取“迅速死亡”的方法,即按照从严的标准快速审理,这一点就不详细探讨了,只想说,如果移民局想这样办,办法有的是。[/FONT]
[/FONT]

Aftertears : 2012-03-19#59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省提名现在已经开始,杏花可以到香港版看看。但条件为什么这么高呢,都要雅思6.5,一方面要减少积压,一方面棒子举得那么高,这是为什么?康胖子唱的哪出戏呀?

因为要是英语不好的话,找工作灰常困难,长期念着语言班还不一定能运用自如的人很多,CIC还是希望选出来的人能尽快地融入社会找到工作纳税的呀。。。这么简单的问题。。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19#59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对#597楼中杏花春雨兄“四、分化处理91旧案”的看法:

91旧案拖到现在,长的等了6年(2006-09-01至今),短的等了4年(截至2008-02-26至今),早已时过境迁;而申请人的想法也是此一时彼一时; 又“形势比人强”:年龄大了,英文衰了,热情没了,心态老了,想法变了。康胖子的出发点是怎样不处理,而不是怎样处理。

1%(非确指,比喻很少;很少到多少不知道)的91旧案或许会得到机会逃出生天

option 1 试验性项目 Pilot Program:因为才开始试验,有待观察;

option 2 PNP 项目:难于满足MI1、MI2和MI3的91旧案,同样难以进入PNP;

option 3 工作签证:或可成为未来的主流,但若以35岁为界,大部分便不再有机会了;

option 4 符合MI2/MI3(或新政的):应该不太会有符合MI2/MI3的,否则早这样做了;而符合即将推出的新政的可以预期一定是凤毛麟角。

99%(非确指,比喻很多;很多到多少不知道)的91旧案出路在于option 5,也几乎是可以想见的。

且不论方案是否可行(被采行甚至奏效),就是所有91积案和227积案被完整地捋一遍,以来区分哪个可以按option 1处置,哪个可以按option 2处置,哪个可以按option 3处置,哪个可以按option 4处置,哪个可以按option 5处置,这个巨大的工作量就够CIC和VO们喝一壶了!More resource requires more budget, 谁听说过CIC拿到了更多的财政预算?

核心观点:91同学在彻底心死之前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发出最后的吼声”。吼声够大,或有一线转机(是转机不是生机);吼声没有被听到,就“挥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和往事干杯”吧。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20#60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按照#590楼中Hill3兄引用的资料看,我对杏花春雨兄在#597楼中“二、正常处理近案”和“三、优先处理部分227积案”的分析持极其谨慎的不悲观的看法。而227积案中不符合MI2和MI3者,结果最坏和91积案一样。

car_chen : 2012-03-20#60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楼主继续,洗耳恭听!
另对魁省的影响,楼主能否分析一下?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20#60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FONT=宋体]事情正在起变化之:将会多管齐下综合治理[/FONT]

[FONT=宋体]对于[/FONT]45[FONT=宋体]万(如果加上[/FONT]626[FONT=宋体]以后的一共[/FONT]48[FONT=宋体]万)技术移民积案,联邦政府既然不会蛮干,不会“一刀切”或者“一风吹”,但又必须尽快处理,以便放下包袱实施新的、快速的、适应劳动市场需求的移民新体系,那么处理积案,出路在哪里?[/FONT]

[FONT=宋体]解决这个问题,实在没有一个万全之策。如果有,也不会拖了数年直到现在。[/FONT]

[FONT=宋体]所以,康尼部长才呼吁,目前一切都还未定,我们欢迎一切创造性建议,来帮助我们更好更快地消除积案。[/FONT] anxioustogetmoving加注:此一说法的原文是 There are exciting possibilities before us when it comes to the future of economic immigration to Canada. But of course, the first step is to eliminate this unfair backlog as soon as we can. Again, we are open to all creative suggestions about the best way to do it.)

[FONT=宋体]根据康尼的讲话以及近期的关于处理积案的报告,我预测移民部对于处理技术移民积案,将采取多管齐下,综合治理的形式处理。[/FONT]

[FONT=宋体]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不管联邦政府采取什么方法处理,对于[/FONT]45[FONT=宋体]万积案,尤其是[/FONT]30[FONT=宋体]万[/FONT]91[FONT=宋体]积案申请人来说,都将是一次灾难,都会引起大批的拒案或废案。这就好比此前中国的国有制改革势必会引起大批下岗工人一样,是不可避免的。[/FONT]

既然 (they) are open to all creative suggestions,那索性就给CIC提一个!

从2012年7月1日新的移民年度开始,至2015年6月30日止,停止接受任何新的FSW申请。在此间3年内,一则处理截至2012年6月30日的所有FSW积案,一则开展更广泛的公众咨询启动新的移民法立法。自2015年7月1日新的移民年度始:旧案旧法旧处理,旧人旧事旧了断;新法新政新申请,新规新人新章程。癌症切除,浴火重生;休克疗法,凤凰涅磐!

这个建议如何?那位领袖群伦的神仙姐姐天使哥哥可以让它并有能力让它浮出于加国的主流舆论?

杏花春雨 : 2012-03-20#60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对#597楼中杏花春雨兄“四、分化处理91旧案”的看法:

91旧案拖到现在,长的等了6年(2006-09-01至今),短的等了4年(截至2008-02-26至今),早已时过境迁;而申请人的想法也是此一时彼一时; 又“形势比人强”:年龄大了,英文衰了,热情没了,心态老了,想法变了。康胖子的出发点是怎样不处理,而不是怎样处理。

1%(非确指,比喻很少;很少到多少不知道)的91旧案或许会得到机会逃出生天

option 1 试验性项目 Pilot Program:因为才开始试验,有待观察;

option 2 PNP 项目:难于满足MI1、MI2和MI3的91旧案,同样难以进入PNP;

option 3 工作签证:或可成为未来的主流,但若以35岁为界,大部分便不再有机会了;

option 4 符合MI2/MI3(或新政的):应该不太会有符合MI2/MI3的,否则早这样做了;而符合即将推出的新政的可以预期一定是凤毛麟角。

99%(非确指,比喻很多;很多到多少不知道)的91旧案出路在于option 5,也几乎是可以想见的。

且不论方案是否可行(被采行甚至奏效),就是所有91积案和227积案被完整地捋一遍,以来区分哪个可以按option 1处置,哪个可以按option 2处置,哪个可以按option 3处置,哪个可以按option 4处置,哪个可以按option 5处置,这个巨大的工作量就够CIC和VO们喝一壶了!More resource requires more budget, 谁听说过CIC拿到了更多的财政预算?

核心观点:91同学在彻底心死之前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发出最后的吼声”。吼声够大,或有一线转机(是转机不是生机);吼声没有被听到,就“挥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和往事干杯”吧。


我的贴子可说是《春秋》微言大义,你的贴子可说是《左传》发幽阐微。

移民部可能打出上面的一套组合拳,而这个组合拳看起来很漂亮,很眼花缭乱无懈可击,从而迷惑住民众及决策者,使政策顺利通过并实施,而政策实施后就会对大量的91积案实行致命一击。

至于增加resource,虽然2012 budget已由国会批准,但移民部既要改革,就需通过国会,那么在向国会递交改革议案中,顺便要求增加经费,那么既然改革方案通过,增加经费当不会有大的障碍。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20#60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我的贴子可说是《春秋》微言大义,你的贴子可说是《左传》发幽阐微。

移民部可能打出上面的一套组合拳,而这个组合拳看起来很漂亮,很眼花缭乱无懈可击,从而迷惑住民众及决策者,使政策顺利通过并实施,而政策实施后就会对大量的91积案实行致命一击。(所以我才一直认为康尼真是阴谋诡计多端,91积案同学可能被误导,91同学还有机会发出最后的吼声。否则,真的就要歇菜了!)

杏花春雨兄折杀小弟了!兄盖楼,我添砖;请益第一,不变的原则!

期待兄台的后文。

要想通 : 2012-03-20#60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盼楼主继续!还有能分析一下BJ91会怎么办呢?

hncslx : 2012-03-20#60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家园第一雄文,受益匪浅。兄台最好能将自己发出来的帖子单独整理成PDF或者WORD文档,弄个脱水版,这样更方便一点。实话说,现在91SAP的真是吉凶未卜啊。

杏花春雨 : 2012-03-20#60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事情正在起变化:康尼在继续造势

继3月7日康尼在加拿大经济俱乐部讲话后,当地时间3月19日下午,康尼又在多伦多加拿大人俱乐部发表讲话。这次讲话的内容了无新意,无非是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寻求解决办法。

但是它的象征意义在于,对于如何处理积案,已经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了。

值得注意的是,康尼只谈了技术移民积案,并且强调了30万的积案,这就明明指91积案了。

康尼讲话原文:

http://www.cic.gc.ca/english/department/media/speeches/2012/2012-03-19.asp


highlights of his speechs:

"The time has come for fundamental change to our rigid, slow moving immigration programs. "

"We cannot ignore the fact that, despite the enormous progress we have made, we still have a large backlog of nearly 300,000 applicants."

"So we are exploring ways to reduce the backlog further. For example, we are launching a pilot project that will allow provinces and territories to “mine the backlog” in other words, to nominate applicants from the existing backlog. "

"We plan to inform applicants stuck in the federal skilled workers backlog about possible opportunities under the Provincial Nominee Program. "

“We are open to any and all creative ideas that you may have. The sooner we can eliminate the backlog, the sooner we will get to the kind of fair and effective economic immigration system we need to put in place."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20#60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接杏花春雨兄#607楼

One more quote from his address:

The problem is really a paradox. Canada is experiencing huge and growing labour shortages. That’s why we are maintaining very high levels of immigration. But far too many of the immigrants we welcome here end up being unemployed or underemployed. 潜台词就是,加拿大需要移民,需要能找到工作的移民。而从原来的Pro-C50的380项到MI1的38项到MI2/MI3的29项,就是因应劳动力市场状况和加拿大经济发展的需要做出的选择。现在以“利益和需要”为名,If our processing system is slower than the pace of change of the labour market, then we risk finding ourselves in a situation where we may be rewarding the longest-standing applicants over the best applicants.(援引自3月7日讲话。如果我们的处理速度比劳力市场的变化慢,那么我们就在冒这样的风险:我们不是引进最好的申请人,而是引进等待最长的申请人。),所以这个风险就不要再冒了,所以我们在“利益和需要”的名义下还将继续变化,即将推出的新政和新的MI会反映出来。于是逻辑地,Pro-C50的申请人(主要是30万91)对“利益和需要”是无益的,于是,被cut off掉是顺理成章的,是可以预期的。 但是,CIC有审理积案的义务,所以,CIC给了很多选项给91SAP的案子,比如PNP,比如试验项目等等。所以,你没被选上不要赖我。我尽力了,我是合法的。你很不幸,你活该。你应该对你的出局无话可说。

康胖子讲当前经济状况作铺垫,完全是演讲措辞和逻辑铺排的需要。其实仔细分析最近两年来康胖子的关于FWS的所有讲话,几乎都在拿“劳动力市场需求”和“加拿大利益和需要”来说事儿。而大家对91SAP积案未来可能走向的技术性分析都是有道理的。可是过分关注技术层面本身,就恰好忘了一个重大的事实,99%的91SAP积案将被cut off。这是康尼不便说、不能说也说不出口的的!

政客语言,模糊焦点:诱导大家关注1%的多种可能性而忽略99%的唯一必然性!
欺骗舆论,营造氛围:PNP啦,试验项目啦,欢迎建设性的方案和建议啦,不一而足;
偷梁换柱,瞒天过海:劳动力市场需要啦,经济利益啦,失业啦,凡此种种;
假道伐虢,暗度陈仓:99%的愚蠢大众缓过神来,发现早已成了“温水中的青蛙”!
金蝉脱壳,断尾求生:待到“积案尾巴甩掉”时,康胖子在“丛中笑”!

目前,91同学已经到了悬崖边上,几近穷途末路,但是尚有最后的机会发出最后的吼声。否则,真的就要歇菜了!

请参考新贴 “3月19日录音: 移民部长Jason Kenney谈移民法修订提案”
http://forums.iask.ca/showthread.php?t=550458

杏花春雨 : 2012-03-20#60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工签偏远地区落地签是解决积压做好的办法


怕是容量有限。

sob1976 : 2012-03-20#61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工签偏远地区落地签是解决积压做好的办法
同意偏远地区落地签...

例如,此类签证持有者被授予永久居民身份之前,需要在育空地区,西北地区,或努纳武特地区生活几年...

杏花春雨 : 2012-03-20#61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CIC,让人说你什么好呢?(请看标注, 毫无逻辑的解释,实在让人无法信服,让人失望透顶!)

a detail of respond email from Singapore VO regarding MI-2 appliant who has been waiting for more than 1 year after PER.
==================================================================================================
Changes to immigration law in 2008 allow Citizenship & Immigration Canada (CIC) to set, through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 the number and type of applications considered for processing each year, and the order in which these applications will be processed.

No limit was placed on the number of Skilled Worker applications that could be submitted under first set of instructions (between February 27, 2008 and June 25, 2010). There was so much interest in the program that the applications received exceeded our capacity to process them within the timeframe originally predicted. Please visit the CIC website to see actual processing times for the past year.

CIC is committed to reducing processing times. With the introduction of a cap under the second set of instructions (between Jun 26, 2010 and June 30, 2011), we limited the intake of new Skilled worker applications to better match the number we can actually process within the annual levels plan approved by Canada's Parliament.

Processing priority is now being given to Skilled Worker applications that meet new eligibility criteria in a third set of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 (from July 1, 2011). Details are available on the CIC website. Because they reflect Canada's current labour market needs, Skilled Worker applications under this most recent set of instructions are put into process on a priority basis as soon as the applications are received. (MI-3和MI-2根本就是同样的NOC, 何来MI-3比MI-2的职业更符合加拿大的需求,没有任何逻辑!)

Applicants who applied under previous sets of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 can anticipate longer wait times before processing of their applications begins. Those who meet the eligibility criteria of the most recent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 are free to submit a new application for immediate processing. They may choose to withdraw a previous application or leave it in process. Fees will be fully refunded if the withdrawal request is received before processing begins.

The application about which you have enquired was submitted under the second set of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 It is currently in inventory, queued for review based on its application received date.(想请教春雨老师,是不是MI-2就此进入backlog的意思?) When we are ready to begin processing, we will contact you to request updated information. Until then, the only information you are required to provide to our office is:

- Change of address or contact information, including email address
- Marriage, birth, or death in the applicant's immediate family
- Request to withdraw the application and refund the application fees
- Submission of an Arranged Employment Opinion approved by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Development Canada
- Change to the applicant's representation (to engage, change, or revoke a paid representative, the form IMM 5476 Use of a Representative must be completed and signed by the applicant, then sent to our office)

In all correspondence with our office, remember to quote the applicant's file number, full name and date of birth.

Responding to routine enquiries and requests for status updates takes resources away from processing applications. We thank you for your patience and for keeping your correspondence to a minimum to help us serve you better. We hope that this information will be of assistance.

移民的命运全然掌握在VO手中,而逻辑和道理正如生活中的很多事情一样和现实格格不入,人生的无奈。

MI1无数量限制,所以才有15万积案。MI2和MI3是同等优先处理的,管道中目前有3万人正在审理,不属于积案。之所以造成MI2比MI3申请人时间长的情况,一是因为MI的目标之一就是“争取在一年内审完”,二是各OFFICE会根据自己的存案自行决定新旧案审理比例。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20#61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以C50法案为分水岭,MI1发布后,新队列227优先于Pro-C50;MI2发布后,626又优先于227和Pro-C50;发布一个MI,就产生一个优先的队列,在制造一个又一个优先队列的同时,产生一个又一个的不优先队列,然后把所有的不优先的队列打包在一起叫做积案。然后以处理积案为借口,一来强推新政,二来抵赖积案。同时又对外宣称因为优先队列的机制导致积案数量减少。这样的部长,要么叫做有智慧,要么叫做耍流氓。

杏花春雨 : 2012-03-20#61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感觉省提名和AEO差不多啊,只要能拿到那个省的工作offer(真的offer),也就可以了。也许offer的真假审定什么的权限在省那边,不像AEO要联邦来审核真伪。

确是如此。

另一个区别是,省提名的OFFER可以是临时的,而AEO必须是永久的。

toweryee : 2012-03-20#61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接杏花春雨兄#607楼

One more quote from his address:

The problem is really a paradox. Canada is experiencing huge and growing labour shortages. That’s why we are maintaining very high levels of immigration. But far too many of the immigrants we welcome here end up being unemployed or underemployed. 潜台词就是,加拿大需要移民,需要能找到工作的移民。而从原来的Pro-C50的380项到MI1的38项到MI2/MI3的29项,就是因应劳动力市场状况和加拿大经济发展的需要做出的选择。现在以“利益和需要”为名,If our processing system is slower than the pace of change of the labour market, then we risk finding ourselves in a situation where we may be rewarding the longest-standing applicants over the best applicants.(援引自3月7日讲话。如果我们的处理速度比劳力市场的变化慢,那么我们就在冒这样的风险:我们不是引进最好的申请人,而是引进等待最长的申请人。),所以这个风险就不要再冒了,所以我们在“利益和需要”的名义下还将继续变化,即将推出的新政和新的MI会反映出来。于是逻辑地,Pro-C50的申请人(主要是30万91)对“利益和需要”是无益的,于是,被cut off掉是顺理成章的,是可以预期的。 但是,CIC有审理积案的义务,所以,CIC给了很多选项给91SAP的案子,比如PNP,比如试验项目等等。所以,你没被选上不要赖我。我尽力了,我是合法的。你很不幸,你活该。你应该对你的出局无话可说。

康胖子讲当前经济状况作铺垫,完全是演讲措辞和逻辑铺排的需要。其实仔细分析最近两年来康胖子的关于FWS的所有讲话,几乎都在拿“劳动力市场需求”和“加拿大利益和需要”来说事儿。而大家对91SAP积案未来可能走向的技术性分析都是有道理的。可是过分关注技术层面本身,就恰好忘了一个重大的事实,99%的91SAP积案将被cut off。这是康尼不便说、不能说也说不出口的的!

政客语言,模糊焦点:诱导大家关注1%的多种可能性而忽略99%的唯一必然性!
欺骗舆论,营造氛围:PNP啦,试验项目啦,欢迎建设性的方案和建议啦,不一而足;
偷梁换柱,瞒天过海:劳动力市场需要啦,经济利益啦,失业啦,凡此种种;
假道伐虢,暗度陈仓:99%的愚蠢大众缓过神来,发现早已成了“温水中的青蛙”!
金蝉脱壳,断尾求生:待到“积案尾巴甩掉”时,康胖子在“丛中笑”!

目前,91同学已经到了悬崖边上,几近穷途末路,但是尚有最后的机会发出最后的吼声。否则,真的就要歇菜了!

请参考新贴 “3月19日录音: 移民部长Jason Kenney谈移民法修订提案”
http://forums.iask.ca/showthread.php?t=550458
唉,可惜就只有你们几个人是清醒的。我和你看法完全相同。我到处去呼吁大家快清醒起来,结果还被一些人打击。其实个人的荣辱倒是没什么,可惜的是眼睁睁看着大家快完蛋了却无能为力,很痛苦。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20#61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同意偏远地区落地签...

例如,此类签证持有者被授予永久居民身份之前,需要在育空地区,西北地区,或努纳武特地区生活几年...

还好没说让此类签证持有者被授予永久居民身份之前到北极圈内装两年狗熊!!

杏花春雨 : 2012-03-20#61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还有两位兄台,其实大家都是同病相怜,立场也是一致的,又何苦针锋相对呢?有劲儿不如一起使吧,要是你们俩联合,我猜几个康尼也得给骂趴下喽,是吧?呵呵
91加油!!227老同学声援你们!!咱们加国见!!

:wdb10::wdb10:

toweryee : 2012-03-20#61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杏花春雨 : 2012-03-20#61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目前在进行的试点项目跟AEO和PNP还不太一样,虽然要求至少有去某个省的意向,但offer和family等相关的tie并不是强制项,所以才会把语言分数提高,以降低因不强制tie而增加的失业风险。这看上去甚是摸着石头过河走一步看一步的做法,我是这么认为的。


英语要求非常值得注意。

PILOT PROJECT 对雅思的要求是均分6.5,这意味着将来联邦对雅思最低要求同样如此,tradesperson会低些。

杏花春雨 : 2012-03-20#61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楼主继续,洗耳恭听!
另对魁省的影响,楼主能否分析一下?

魁省技术移民评估体系独立于联邦之外,所以此次魁省并未参与PILOT。

魁省已要求提交官方的法语成绩了,对于多数中国人,门槛已很高,不需要再升了。

杏花春雨 : 2012-03-20#62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既然 (they) are open to all creative suggestions,那索性就给CIC提一个!

从2012年7月1日新的移民年度开始,至2015年6月30日止,停止接受任何新的FSW申请。在此间3年内,一则处理截至2012年6月30日的所有FSW积案,一则开展更广泛的公众咨询启动新的移民法立法。自2015年7月1日新的移民年度始:旧案旧法旧处理,旧人旧事旧了断;新法新政新申请,新规新人新章程。癌症切除,浴火重生;休克疗法,凤凰涅磐!

这个建议如何?那位领袖群伦的神仙姐姐天使哥哥可以让它并有能力让它浮出于加国的主流舆论?

也是一法,但三年时间处理积案有点长,两年就差不多了。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20#62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英语要求非常值得注意。

PILOT PROJECT 对雅思的要求是均分6.5,这意味着将来联邦对雅思最低要求同样如此,tradesperson会低些。

提高语言要求没话说。个人甚至倾向于赞同这样的做法。语言是王道,语言的优劣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新移民在新大陆上的几乎一切。历史和现实早已证明这一点。回到常识理性,语言不好怎么混?

杏花春雨 : 2012-03-20#62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盼楼主继续!还有能分析一下BJ91会怎么办呢?

北京唯有按移民部长的INSTRUCTIONS执行而已。

杏花春雨 : 2012-03-20#62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家园第一雄文,受益匪浅。兄台最好能将自己发出来的帖子单独整理成PDF或者WORD文档,弄个脱水版,这样更方便一点。实话说,现在91SAP的真是吉凶未卜啊。

恩,弄完了有时间会转成WORD。

杏花春雨 : 2012-03-20#62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提高语言要求没话说。个人甚至倾向于赞同这样的做法。语言是王道,语言的优劣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新移民在新大陆上的几乎一切。历史和现实早已证明这一点。回到常识理性,语言不好怎么混?

此次新政,对于设置最低语言要求无任何疑议,只不过对最低的标准有不同看法。根据PILOT PROGRAM来看,对于PROFESSIONAL和TECHNICIAN,雅思最低均分6.5,也就是CLB7的标准,与我之前的预估一致。TRADESPERSON虽没迹象表明多少,但应该是CLB6,也即雅思5.5。

某些受行规限制的职业,如医生护士律师,甚至包括工师师,英语最低要求可能会更高。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20#62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唉,可惜就只有你们几个人是清醒的。我和你看法完全相同。我到处去呼吁大家快清醒起来,结果还被一些人打击。其实个人的荣辱倒是没什么,可惜的是眼睁睁看着大家快完蛋了却无能为力,很痛苦。

乌合民粹本来就是家园的特色,而人们又很习惯于选边站队,也有很多人有利益牵扯在其中。所以,兄台释怀吧。以我在家园网中被围攻被抹黑的经验看,对那些人无需留情,嬉笑怒骂,插科打诨,见一个打一个,打一个灭一个。最后,他们只好见狼起羊性,一边继续装孙子,一边自慰扮阿Q。而我们最终和理性的洞见在一起,与有真知灼见的人为伍,岂不快哉!

sob1976 : 2012-03-20#62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提高语言要求没话说。个人甚至倾向于赞同这样的做法。语言是王道,语言的优劣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新移民在新大陆上的几乎一切。历史和现实早已证明这一点。回到常识理性,语言不好怎么混?
语言能力在加拿大是非常重要的。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20#62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此次新政,对于设置最低语言要求无任何疑议,只不过对最低的标准有不同看法。根据PILOT PROGRAM来看,对于PROFESSIONAL和TECHNICIAN,雅思最低均分6.5,也就是CLB7的标准,与我之前的预估一致。TRADESPERSON虽没迹象表明多少,但应该是CLB6,也即雅思5.5。

某些受行规限制的职业,如医生护士律师,甚至包括工师师,英语最低要求可能会更高。

这就接近本质了,原本就应该如此。

rengo : 2012-03-20#62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北京唯有按移民部长的INSTRUCTIONS执行而已。

杏花老师所说的这个Instruction是什么?
杏花老师认为bj这批已经s2且打分的同学,命运将会任何?
谢谢!

观海听涛 : 2012-03-20#62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杏花前辈好,设语言最低要求好是好,但对于国内的厨师类别来说最低的也意味着是最高的,英语好谁去当厨师啊?

xiaowang0123 : 2012-03-21#63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老师:我们现在是语言够了65可是职业又满了的7216今年还有戏吗?

不知是否要在等待新政的同时变换职业呢?
看了您的帖子好担心呐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21#63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虽然没把办移民当日子过,但总感五味杂陈,心有不甘。一幅歪联,差不多就是我现在的心境。

上联:旧政,我爱的人名花有主
下联:新政,爱我的人惨不忍睹
横批:积案,我咋整?

看杏花春雨兄的帖子成了最近几个礼拜的新习惯。看不到,就想得慌,都快作出病了!经验告诉我,前面短暂的沉寂是下面雄文的前奏。

杏花春雨兄,干脆把文章作得更大些,如何?期待您的下文。

Canada my dream : 2012-03-21#63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那是国内所谓追求当官的观点,国外的职业教育可不是这样4年学徒出师的未必比工程师差,加拿大针对 是全球技工,又不是中国,学英语比学具体技术容易太多了,是国内的技工自己不争气,不去学习语言,怪别人干嘛,别忘记 欧洲和前英国殖民地技工英语非常牛,国内的技工根本不符合加拿大职业要求,

mydreaminvancouver : 2012-03-21#63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还好没说让此类签证持有者被授予永久居民身份之前到北极圈内装两年狗熊!!

能做狗熊都不错了,恐怕连做狗熊的机会都不给!

guenbao : 2012-03-21#63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看到第三页.马克马克.回家继续.

ASURA : 2012-03-21#63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那是国内所谓追求当官的观点,国外的职业教育可不是这样4年学徒出师的未必比工程师差,加拿大针对 是全球技工,又不是中国,学英语比学具体技术容易太多了,是国内的技工自己不争气,不去学习语言,怪别人干嘛,别忘记 欧洲和前英国殖民地技工英语非常牛,国内的技工根本不符合加拿大职业要求,

是的。其实相对于专业学识,语言从道理上讲要简单得多得多,几乎应是人人无障碍的,而作为基本生存技能其重要性又不言而喻,设卡也是理所当然。悲哀的是,作为最简单的语言之一的英语,我们吭哧吭哧学了这么些年,出去了还是连个学龄儿童都比不上,谁叫英语不是官方语言,而母语又不是拉丁语系呢,不可否认这样的大环境要付出比其他国家更多的努力,也不仅仅是自己争气不争气,相比印度那些地方,我们的弱势很明显。

amarula : 2012-03-2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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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21#637
回复: 91下已经S2,有亲属,总评分已经够了,征一未婚男士同赴加国

商婚广告,FUCK OFF!


我一友,女性,91新政下香港投递,已经S2,加国有亲属,总评分达标,成功率很大;现因家庭变故,只能之身前往,现在征一男士同行。男士须单身,年龄32岁以上为宜,至少本科学历。有费用。有诚意者请发悄悄话给我。本消息2月内有效。。。不在此回答任何问题。

政策马上就变了,真的机会难得,她排了快6年,终于熬出头。搭车走,几个月就成功了,互助互利吧。


上联:沧海桑田,斗转星移时时变。想说齿难启,家庭变故生,实在事出无奈;没老公还真少了那个计分点,成功率大成追忆;眼见移民申请通过无望,唉!

下联:时光荏苒,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炉灶另搭起,也算权宜之计;看老娘且再找来一位男副申,明里发帖暗里谈;誓把移民事业进行到底!哼!

横批:商婚钓鱼,愿者上钩

杏花春雨 : 2012-03-21#63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杏花老师所说的这个Instruction是什么?
杏花老师认为bj这批已经s2且打分的同学,命运将会任何?
谢谢!

部长指令。

已经S2的将会正常进行。

杏花春雨 : 2012-03-21#63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杏花前辈好,设语言最低要求好是好,但对于国内的厨师类别来说最低的也意味着是最高的,英语好谁去当厨师啊?


是啊。但如果没有语言要求,估计中国的厨师很快会把加拿大占领了。

杏花春雨 : 2012-03-21#64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老师:我们现在是语言够了65可是职业又满了的7216今年还有戏吗?

不知是否要在等待新政的同时变换职业呢?
看了您的帖子好担心呐

我的分析仅作参考,新政出台方见分晓。

杏花春雨 : 2012-03-21#64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虽然没把办移民当日子过,但总感五味杂陈,心有不甘。一幅歪联,差不多就是我现在的心境。

上联:旧政,我爱的人名花有主
下联:新政,爱我的人惨不忍睹
横批:积案,我咋整?

看杏花春雨兄的帖子成了最近几个礼拜的新习惯。看不到,就想得慌,都快作出病了!经验告诉我,前面短暂的沉寂是下面雄文的前奏。

杏花春雨兄,干脆把文章作得更大些,如何?期待您的下文。


这个贴子本来没想拖这么久,这么长,基本上在《事情正在起变化》前就要结束了,谁知道突然就有了阶级斗争新动向,突然又要处理积案了,使我欲罢不能。

在新政出台前,移民部注定不会消停,所以我也会持续关注,希望盆友们也一起关注,发表意见。余岂好长贴哉,余不得已也。

杏花春雨 : 2012-03-21#64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那是国内所谓追求当官的观点,国外的职业教育可不是这样4年学徒出师的未必比工程师差,加拿大针对 是全球技工,又不是中国,学英语比学具体技术容易太多了,是国内的技工自己不争气,不去学习语言,怪别人干嘛,别忘记 欧洲和前英国殖民地技工英语非常牛,国内的技工根本不符合加拿大职业要求,

说“不争气”,有点言重了,呵呵。

car_chen : 2012-03-21#64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再次请教。
楼主前文提到,联邦投移同受影响。
魁技术因评价体系关系,不受波及;那投资呢,魁投与联投,条件类似。
可否分析一二?

要想通 : 2012-03-21#64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谢谢楼主的耐心回答!

杏花春雨 : 2012-03-21#64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再次请教。
楼主前文提到,联邦投移同受影响。
魁技术因评价体系关系,不受波及;那投资呢,魁投与联投,条件类似。
可否分析一二?


魁投将与联邦“联动”。

联投所面临的问题,与联邦技术移民如出一辙,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联邦积案近十万,即使不接收新案也需十年,所以移民部此次下决心清除百万积案,联邦积案自当在清除之列。而如何清除,目前不得而知,我个人所认为的可能解决办法,即是积案一风吹,实行EOI,按投资额择优录取,有关分析请见前楼(具体哪一层我忘了)。但至今为止,移民部对如何解决积案至今讳莫如深。移民部可能继续采用MI,也可能实行EOI,请看下贴。

杏花春雨 : 2012-03-21#64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事情正在起变化之:MI[FONT=宋体]还是[/FONT]EOI[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移民部要想快速消除[/FONT]45[FONT=宋体]万技术移民积案,势必会在近一至两年内继续采取严格限制新申请人数的方式,来腾出更多的名额及资源处理积案。那么,请听题:移民部将采取何种形式限制新申请数量,是继续沿用[/FONT]MI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FONT=宋体],还是借鉴新西兰模式,采用[/FONT]EOI [FONT=宋体]([/FONT]Expression of Interests[FONT=宋体])呢?[/FONT]

[FONT=宋体]在本贴的《事情正在起变化》之前,我认为此次技术移民新政,只不过是增加了资格要求即英语要求,同时对于打分细则进行了微调,而[/FONT]MI[FONT=宋体]则将继续沿用,目的只是限制新增申请数量,充其量也不过把职业清单更新一下,把每年的总收件数量及每个职业的收件数量微调一下而已。[/FONT]

[FONT=宋体]然而,事情正在起变化,等闲平地起波澜。[/FONT]3[FONT=宋体]月[/FONT]7[FONT=宋体]日康尼在加拿大经济俱乐部上的讲话,出人意料地表示,加拿大在考虑借鉴新西兰模式,即采用[/FONT]EOI[FONT=宋体]的方式,使技术移民体系更灵活、更弹性、更快捷。康尼也提到新西兰在实行[/FONT]EOI[FONT=宋体]时用立法的形式作废了此前的积案,这一句话被移民界解读为政府将要步新西兰后尘,“一刀切解决积案”。正因如此,[/FONT]EOI[FONT=宋体]才强势进入人们的眼帘,人们不免要认为,加拿大的新政,也将要实行[/FONT]EIO[FONT=宋体]程序,从而既解决了积案,又限制了新案,真可谓一劳永逸,一石双鸟,神来之笔,妙不可言。[/FONT]

EOI[FONT=宋体]即申请人先递交[/FONT]EOI[FONT=宋体],移民局定期从池子里选取一定数量的得分最高(或移民局认为最需要)的申请人,邀请他们递交正式申请。关于[/FONT]EOI[FONT=宋体]的更多介绍请看本贴[/FONT]569[FONT=宋体]楼[/FONT][FONT=宋体]。[/FONT]EIO[FONT=宋体]机制有三个明显优点:可严格控制申请数量,避免积案的形成;择优录取,保证申请质量;机制灵活,可随时根据劳力市场需要修改职业清单及评估标准。[/FONT][FONT=宋体]正是因为[/FONT]EIO[FONT=宋体]的优越性,澳大利亚也将于今年[/FONT]7[FONT=宋体]月[/FONT]1[FONT=宋体]日起实行[/FONT]EOI[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看来,[/FONT]MI[FONT=宋体]时代即将过去,[/FONT]EOI[FONT=宋体]时代即将来临。[/FONT]

[FONT=宋体]然而,事情的变化还远没有结束。加拿大时间[/FONT]3[FONT=宋体]月[/FONT]19[FONT=宋体]日,[/FONT]CIC[FONT=宋体]又发布了题为[/FONT]Evaluation Shows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 are Relevant and Necessary (http://www.cic.gc.ca/english/department/media/releases/2012/2012-03-19.asp)[FONT=宋体],再次对[/FONT]MI[FONT=宋体]大唱颂歌,说如果不是[/FONT]MI[FONT=宋体],则“到[/FONT]2012[FONT=宋体],技术移民积案将达到[/FONT]85[FONT=宋体]万”;而正是因为三道[/FONT]MI[FONT=宋体](第四道是关于配偶团聚类的,不算),技术移民积案减少到不足[/FONT]47[FONT=宋体]万,并且审理周期也缩短到[/FONT]6-12[FONT=宋体]个月。[/FONT]

[FONT=宋体]在这个充满着变数的时期,移民部近期又屡屡肯定[/FONT]MI[FONT=宋体],可以解读为移民局还会使用[/FONT]MI[FONT=宋体]这根大棒来驱散新申请人,[/FONT]EOI[FONT=宋体]模式或将暂时搁置。[/FONT]

[FONT=宋体]但是问题可能没有那么简单,[/FONT]MI[FONT=宋体]还是[/FONT]EOI[FONT=宋体],有可能与如何处理[/FONT]45[FONT=宋体]万技术移民积案紧密相连。如果移民部打算对旧案[/FONT] [FONT=宋体]“每案必审”,则会如期于今年[/FONT]7[FONT=宋体]月[/FONT]1[FONT=宋体]日抛出[/FONT]MI5[FONT=宋体];假如移民部要下决心快速处理积案,并建立更科学的移民体系,则应该实行更具优越性的[/FONT]EOI[FONT=宋体],而考虑到立法程序,[/FONT]EOI[FONT=宋体]可能会在年底才能实施。所以,[/FONT]MI[FONT=宋体]还是[/FONT]EOI[FONT=宋体],取决于移民部这次技术移民体制改革及消除积案的力度和方法。[/FONT]

MI[FONT=宋体]还是[/FONT]EOI[FONT=宋体],让我们拭目以待。[/FONT]

海上生明月 : 2012-03-21#64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是的。其实相对于专业学识,语言从道理上讲要简单得多得多,几乎应是人人无障碍的,而作为基本生存技能其重要性又不言而喻,设卡也是理所当然。悲哀的是,作为最简单的语言之一的英语,我们吭哧吭哧学了这么些年,出去了还是连个学龄儿童都比不上,谁叫英语不是官方语言,而母语又不是拉丁语系呢,不可否认这样的大环境要付出比其他国家更多的努力,也不仅仅是自己争气不争气,相比印度那些地方,我们的弱势很明显。

不如学龄儿童这点我深有感触,甚至可以将学龄具体为kindergarten:wdb14:即便这样,我也要感谢一直拿英语当最重要的科目来学,不管是在国内考试还是后来工作,都得益于此,矬子里拔将军么。业务上比我强的有的是,但英语是一块敲门砖。现在虽不能说融入了,但至少没有语言障碍,活得会比较自如一点。阿三英语是好,但好在胡搅蛮缠,整个一流氓会武术:wdb12: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21#64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这个贴子本来没想拖这么久,这么长,基本上在《事情正在起变化》前就要结束了,谁知道突然就有了阶级斗争新动向,突然又要处理积案了,使我欲罢不能。

在新政出台前,移民部注定不会消停,所以我也会持续关注,希望盆友们也一起关注,发表意见。余岂好长贴哉,余不得已也。

杏花春雨兄最好欲罢不能继续下去,因为你已经让读者欲罢不能了!

杏花春雨 : 2012-03-21#64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事情正在起变化:魁省也开始限额了

加拿大魁省移民局今日刚刚公布: 限制接收投资移民新申请数量,从即日到2013年3月31日限制申请数量。投资移民限额2700个申请,技术移民分为三个组群,第一组群(有魁省经验或雇主OFFER,或符合条件的联邦91旧案申请人)无限额,第二组群限额14300个,第三组群不能申请。

http://www.immigration-quebec.gouv.qc.ca/en/informations/applications-receipt.html

杏花春雨 : 2012-03-21#65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事情正在起变化:魁省也加入了联邦的Pilot program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Canada informed you that your application for permanent residence in Canada was admissible for processing.

http://www.immigration-quebec.gouv.qc.ca/en/informations/applications-receipt.html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21#65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事情正在起变化之:MI[FONT=宋体]还是[/FONT]EOI[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移民部要想快速消除[/FONT]45[FONT=宋体]万技术移民积案,势必会在近一至两年内继续采取严格限制新申请人数的方式,来腾出更多的名额及资源处理积案。那么,请听题:移民部将采取何种形式限制新申请数量,是继续沿用[/FONT]MI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FONT=宋体],还是借鉴新西兰模式,采用[/FONT]EOI [FONT=宋体]([/FONT]Expression of Interests[FONT=宋体])呢?[/FONT]

[FONT=宋体]在本贴的《事情正在起变化》之前,我认为此次技术移民新政,只不过是增加了资格要求即英语要求,同时对于打分细则进行了微调,而[/FONT]MI[FONT=宋体]则将继续沿用,目的只是限制新增申请数量,充其量也不过把职业清单更新一下,把每年的总收件数量及每个职业的收件数量微调一下而已。[/FONT]

[FONT=宋体]然而,事情正在起变化,等闲平地起波澜。[/FONT]3[FONT=宋体]月[/FONT]7[FONT=宋体]日康尼在加拿大经济俱乐部上的讲话,出人意料地表示,加拿大在考虑借鉴新西兰模式,即采用[/FONT]EOI[FONT=宋体]的方式,使技术移民体系更灵活、更弹性、更快捷。康尼也提到新西兰在实行[/FONT]EOI[FONT=宋体]时用立法的形式作废了此前的积案,这一句话被移民界解读为政府将要步新西兰后尘,“一刀切解决积案”。正因如此,[/FONT]EOI[FONT=宋体]才强势进入人们的眼帘,人们不免要认为,加拿大的新政,也将要实行[/FONT]EIO[FONT=宋体]程序,从而既解决了积案,又限制了新案,真可谓一劳永逸,一石双鸟,神来之笔,妙不可言。[/FONT]

EOI[FONT=宋体]即申请人先递交[/FONT]EOI[FONT=宋体],移民局定期从池子里选取一定数量的得分最高(或移民局认为最需要)的申请人,邀请他们递交正式申请。关于[/FONT]EOI[FONT=宋体]的更多介绍请看本贴[/FONT]569[FONT=宋体]楼[/FONT][FONT=宋体]。[/FONT]EIO[FONT=宋体]机制有三个明显优点:可严格控制申请数量,避免积案的形成;择优录取,保证申请质量;机制灵活,可随时根据劳力市场需要修改职业清单及评估标准。[/FONT][FONT=宋体]正是因为[/FONT]EIO[FONT=宋体]的优越性,澳大利亚也将于今年[/FONT]7[FONT=宋体]月[/FONT]1[FONT=宋体]日起实行[/FONT]EOI[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看来,[/FONT]MI[FONT=宋体]时代即将过去,[/FONT]EOI[FONT=宋体]时代即将来临。[/FONT]

[FONT=宋体]然而,事情的变化还远没有结束。加拿大时间[/FONT]3[FONT=宋体]月[/FONT]19[FONT=宋体]日,[/FONT]CIC[FONT=宋体]又发布了题为[/FONT]Evaluation Shows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 are Relevant and Necessary (http://www.cic.gc.ca/english/department/media/releases/2012/2012-03-19.asp)[FONT=宋体],再次对[/FONT]MI[FONT=宋体]大唱颂歌,说如果不是[/FONT]MI[FONT=宋体],则“到[/FONT]2012[FONT=宋体],技术移民积案将达到[/FONT]85[FONT=宋体]万”;而正是因为三道[/FONT]MI[FONT=宋体](第四道是关于配偶团聚类的,不算),技术移民积案减少到不足[/FONT]47[FONT=宋体]万,并且审理周期也缩短到[/FONT]6-12[FONT=宋体]个月。[/FONT]

[FONT=宋体]在这个充满着变数的时期,移民部近期又屡屡肯定[/FONT]MI[FONT=宋体],可以解读为移民局还会使用[/FONT]MI[FONT=宋体]这根大棒来驱散新申请人,[/FONT]EOI[FONT=宋体]模式或将暂时搁置。[/FONT]

[FONT=宋体]但是问题可能没有那么简单,[/FONT]MI[FONT=宋体]还是[/FONT]EOI[FONT=宋体],有可能与如何处理[/FONT]45[FONT=宋体]万技术移民积案紧密相连。如果移民部打算对旧案[/FONT] [FONT=宋体]“每案必审”,则会如期于今年[/FONT]7[FONT=宋体]月[/FONT]1[FONT=宋体]日抛出[/FONT]MI5[FONT=宋体];假如移民部要下决心快速处理积案,并建立更科学的移民体系,则应该实行更具优越性的[/FONT]EOI[FONT=宋体],而考虑到立法程序,[/FONT]EOI[FONT=宋体]可能会在年底才能实施。所以,[/FONT]MI[FONT=宋体]还是[/FONT]EOI[FONT=宋体],取决于移民部这次技术移民体制改革及消除积案的力度和方法。[/FONT]

MI[FONT=宋体]还是[/FONT]EOI[FONT=宋体],让我们拭目以待。[/FONT]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 杏花春雨兄对移民的洞明学问自不消说,而通透人情、文章出练达确乃盖楼高手!

问:移民部将采取何种形式限制新申请数量,是继续沿用MI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还是借鉴新西兰模式,采用EOI (Expression of Interests)呢?答:MI还是EOI,让我们拭目以待。 一问一答间,什么都说了,什么也没说,什么都没说错。 你啥意思?

anxioustogetmoving想说的是:MI和EOI二者行兼,原因兄文已经分析,小弟不再重复,我只说说“兼”。按照我前文提到的“剃刀理论”,道理都是简单的,七绕八绕的道理就不是道理。“兼”最符合职业政客康尼的利益算计。取二者之利(兄文已经言及),谁都没话讲。考虑到吹风张本的种种说辞,按照蛛丝马迹来分析,就更理由相信CIC会“兼而行之”。这也算得是技术流的看法了。兄以为如何?

anxioustogetmoving还想说的是:目前的问题是CIC到底以怎样的方式去“兼而行之”呢? 怎样区分旧案?按年龄?按分数?按时序?新法怎样调整计分权重?又怎样回溯?新的MI和新法例会以怎样的方式呈现出一个红脸一个白脸、一阴一阳、一唱一和的双簧?而这一切之下,91积案同学和其他所有处过程之中而没有了下文的移友们将何去何从?这个小弟真的不知道。请兄开示。想必这才是积案移友关注的核心,对吗?

贴贴的妈妈 : 2012-03-21#65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部长指令。

已经S2的将会正常进行。

真的会吗?什么时候开始ME呢?

feng1212 : 2012-03-22#65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杏花春雨大哥 有时间 帮我们 buffalo的626研究一下 我们好像也要挂啊 一直都没有动静 buffalo626的人

Hill3 : 2012-03-22#65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杏花春雨大哥 有时间 帮我们 buffalo的626研究一下 我们好像也要挂啊 一直都没有动静 buffalo626的人


终于找到同一战壕的朋友了,我们也是626,等了快一年半了,毫无动静,新加坡的(大概是最慢且态度最坏的vo之一了),真是着急加担心呀:wdb14:,麻烦了春雨老师好几次了,不知如何是好:wdb7:。也希望如果春雨老师方便的话,分析研究一下各个vo怎样follow CIC 指令处理案件的,多谢多谢!

还有,春雨千万不要停贴,每天都无数次希望读到老师的文章,是焦急等待中的一丝春雨啊!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22#65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Database works again, please go on, 杏花春雨兄。

杏花春雨 : 2012-03-22#65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真的会吗?什么时候开始ME呢?

这个就没有确切日期了。

杏花春雨 : 2012-03-22#65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不如学龄儿童这点我深有感触,甚至可以将学龄具体为kindergarten:wdb14:即便这样,我也要感谢一直拿英语当最重要的科目来学,不管是在国内考试还是后来工作,都得益于此,矬子里拔将军么。业务上比我强的有的是,但英语是一块敲门砖。现在虽不能说融入了,但至少没有语言障碍,活得会比较自如一点。阿三英语是好,但好在胡搅蛮缠,整个一流氓会武术:wdb12:

阿三是谁?:wdb2:

杏花春雨 : 2012-03-22#65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 杏花春雨兄对移民的洞明学问自不消说,而通透人情、文章出练达确乃盖楼高手!

问:移民部将采取何种形式限制新申请数量,是继续沿用MI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还是借鉴新西兰模式,采用EOI (Expression of Interests)呢?答:MI还是EOI,让我们拭目以待。 一问一答间,什么都说了,什么也没说,什么都没说错。 你啥意思?

anxioustogetmoving想说的是:MI和EOI二者行兼,原因兄文已经分析,小弟不再重复,我只说说“兼”。按照我前文提到的“剃刀理论”,道理都是简单的,七绕八绕的道理就不是道理。“兼”最符合职业政客康尼的利益算计。取二者之利(兄文已经言及),谁都没话讲。考虑到吹风张本的种种说辞,按照蛛丝马迹来分析,就更理由相信CIC会“兼而行之”。这也算得是技术流的看法了。兄以为如何?

anxioustogetmoving还想说的是:目前的问题是CIC到底以怎样的方式去“兼而行之”呢? 怎样区分旧案?按年龄?按分数?按时序?新法怎样调整计分权重?又怎样回溯?新的MI和新法例会以怎样的方式呈现出一个红脸一个白脸、一阴一阳、一唱一和的双簧?而这一切之下,91积案同学和其他所有处过程之中而没有了下文的移友们将何去何从?这个小弟真的不知道。请兄开示。想必这才是积案移友关注的核心,对吗?


MI 还是EOI,可能与如何处理积案直接相联,目前形势不明朗,变数很多。

当然,先MI后EOI的可能性也是有的,很小。

杏花春雨 : 2012-03-22#65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杏花春雨大哥 有时间 帮我们 buffalo的626研究一下 我们好像也要挂啊 一直都没有动静 buffalo626的人


626属MI2。以我的观点,无论如何处理积案,227以后的案子将不会被“一刀切”,原因是MI的职业都是加拿大需求的,积案也不多。最重要的是,MI就是康尼本人签发的,他不可能自打嘴巴,自我否定自己的成绩,更何况,康尼一直为MI的政策而沾沾自喜,说MI模式对于解决积案非常有效呢。

至于某个CIC的海外OFFICE,会视其存案数量,自行调整新旧案比例,227以来,基本上所有office的审理程序均是先71,次626,次227,后91。Bafflo可能会因为承担的其它移民项目比较多、工作量大等原因,而导致626审理更慢些。

杏花春雨 : 2012-03-22#66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终于找到同一战壕的朋友了,我们也是626,等了快一年半了,毫无动静,新加坡的(大概是最慢且态度最坏的vo之一了),真是着急加担心呀:wdb14:,麻烦了春雨老师好几次了,不知如何是好:wdb7:。也希望如果春雨老师方便的话,分析研究一下各个vo怎样follow CIC 指令处理案件的,多谢多谢!

还有,春雨千万不要停贴,每天都无数次希望读到老师的文章,是焦急等待中的一丝春雨啊!

见上贴。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22#66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阿三是谁?:wdb2:


阿三是阿叉的别称,指印度人。就好像北京人看谁都是地方人,上海人看谁都是乡下人,广东人看谁都是北方人。狭隘无知、偏执愚蠢、自卑至极、自以为是、感觉优越的人对非我族类的人的蔑称而已。这种人通常是(极端的)种族主义者,也可能是(极端的)民族主义者。这种人办移民是对移民文化的逻辑反讽。这种人通常匍匐于强者,高昂于弱者,而唯独不认识自己。

错不在阿三,称别人阿三的人才是混蛋傻X。

自己英文不好,还瞧不上人家印度人比自己英语好的这个事实! 这叫什么玩艺儿?!

论坛上的放屁之论,虽然听不到响,可是其臭依然!

抱歉。可是实在有点忍不住要扒一扒这路货色的皮。

杏花春雨 : 2012-03-22#66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Database works again, please go on, 杏花春雨兄。


谢谢。以为被黑了呢。形势正在起变化,咱们这儿(张绍刚语)也是如此。

最爱萨克斯 : 2012-03-22#66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请问杏花春雨,MER是否意味着体检已通过了呢?谢谢!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22#66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谢谢。以为被黑了呢。形势正在起变化,咱们这儿(张绍刚语)也是如此。

参考:

http://forum.canadameet.org/showthread.php?p=7914491

ccyyyycc : 2012-03-23#66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阿三是阿叉的别称,指印度人。就好像北京人看谁都是地方人,上海人看谁都是乡下人,广东人看谁都是北方人。狭隘无知、偏执愚蠢、自卑至极、自以为是、感觉优越的人对非我族类的人的蔑称而已。这种人通常是(极端的)种族主义者,也可能是(极端的)民族主义者。这种人办移民是对移民文化的逻辑反讽。这种人通常匍匐于强者,高昂于弱者,而唯独不认识自己。

错不在阿三,称别人阿三的人才是混蛋傻X。

自己英文不好,还瞧不上人家印度人比自己英语好的这个事实! 这叫什么玩艺儿?!

论坛上的放屁之论,虽然听不到响,可是其臭依然!

抱歉。可是实在有点忍不住要扒一扒这路货色的皮。
你跟阿三有过多少接触?难道叫他们阿三真的是因为嫉妒他们英文好?共事些时候再来评价吧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23#66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你跟阿三有过多少接触?难道叫他们阿三真的是因为嫉妒他们英文好?共事些时候再来评价吧

同意这个问题可以多层面探讨。黄祸之论又当如何认知? 英国人说美国人不懂英语而美国人说英国除了历史就没有别的了又当如何认知?德国人的严谨刻板总被人揶揄又当如何认知?千万别和我抬杠。印度人有“阿三”一些的,也有不“阿三”一些的。我这么说,你我就应该是没杠抬了。真要抬杠,先把“阿三”概念界定清楚。而“蔑称别人,自己就是傻X”这个观点不变。行了,不跟你胡扯了。 杏花春雨兄的楼被我盖歪很多次了,不想再多一次。谢谢指教。

ASURA : 2012-03-23#66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不如学龄儿童这点我深有感触,甚至可以将学龄具体为kindergarten:wdb14:即便这样,我也要感谢一直拿英语当最重要的科目来学,不管是在国内考试还是后来工作,都得益于此,矬子里拔将军么。业务上比我强的有的是,但英语是一块敲门砖。现在虽不能说融入了,但至少没有语言障碍,活得会比较自如一点。阿三英语是好,但好在胡搅蛮缠,整个一流氓会武术:wdb12:

是流氓会走路~ 语言作为基本生存技能好比行走能力,专业技能才是武术,空有一身横练的武功却半身不遂,便英雄无用武之地了,充其量学绝情谷的老太婆喷几个带口水的枣核。

歪楼了……打住:wdb12: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23#66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是流氓会走路~ 语言作为基本生存技能好比行走能力,专业技能才是武术,空有一身横练的武功却半身不遂,便英雄无用武之地了,充其量学绝情谷的老太婆喷几个带口水的枣核。

歪楼了……打住:wdb12:

“流氓会武术”和“流氓懂文化”一样,都是比“流氓”高一层的道行。不好吗?但是,此“流氓”瞧不上敝“流氓”,哪就大可必了吧。所以,我倾向于赞同CIC对语言计分的调整。说起来有点屁股决定脑袋,真是不好意思。把楼稍稍修正一下~~

海上生明月 : 2012-03-23#66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阿三是阿叉的别称,指印度人。就好像北京人看谁都是地方人,上海人看谁都是乡下人,广东人看谁都是北方人。狭隘无知、偏执愚蠢、自卑至极、自以为是、感觉优越的人对非我族类的人的蔑称而已。这种人通常是(极端的)种族主义者,也可能是(极端的)民族主义者。这种人办移民是对移民文化的逻辑反讽。这种人通常匍匐于强者,高昂于弱者,而唯独不认识自己。

错不在阿三,称别人阿三的人才是混蛋傻X。

自己英文不好,还瞧不上人家印度人比自己英语好的这个事实! 这叫什么玩艺儿?!

论坛上的放屁之论,虽然听不到响,可是其臭依然!

抱歉。可是实在有点忍不住要扒一扒这路货色的皮。
你不就一“猴急跑路”吗?我看就是条疯狗,逮谁咬谁,好好的楼被你给弄得臭不可闻。你在家园名声多烂你知道么?不撒泡尿照照自己。呸!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23#67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你不就一“猴急跑路”吗?我看就是条疯狗,逮谁咬谁,好好的楼被你给弄得臭不可闻。你在家园名声多烂(我怎么那么不信!?)你知道么?不撒泡尿照照自己。呸!

你岔开撅着,我勃起,叫做本能;勃起时我不干你,叫做本事。

就论坛发言的角度看,现在你岔开了,也撅着了。可是我决定不干你。

臭不可闻你还来闻?汝追腥逐臭尔!! 照自己用你就可以了,焉用撒尿?!尿向你?你想得美!!

给你的“呸!”对一个“哼!”

加拿大老熊 : 2012-03-23#67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阿三是阿叉的别称,指印度人。就好像北京人看谁都是地方人,上海人看谁都是乡下人,广东人看谁都是北方人。狭隘无知、偏执愚蠢、自卑至极、自以为是、感觉优越的人对非我族类的人的蔑称而已。这种人通常是(极端的)种族主义者,也可能是(极端的)民族主义者。这种人办移民是对移民文化的逻辑反讽。这种人通常匍匐于强者,高昂于弱者,而唯独不认识自己。

错不在阿三,称别人阿三的人才是混蛋傻X。

自己英文不好,还瞧不上人家印度人比自己英语好的这个事实! 这叫什么玩艺儿?!

论坛上的放屁之论,虽然听不到响,可是其臭依然!

抱歉。可是实在有点忍不住要扒一扒这路货色的皮。
我有段时间没有发贴也没有跟贴了。看见你这个,我顶!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23#67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我有段时间没有发贴也没有跟贴了。看见你这个,我顶!

“德不孤,必有邻。” 面对理性和真实,总有朋友在一起。:wdb6:

海上生明月 : 2012-03-23#67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你岔开撅着,我勃起,叫做本能;勃起时我不干你,叫做本事。

就论坛发言的角度看,现在你岔开了,也撅着了。可是我决定不干你。

臭不可闻你还来闻?汝追腥逐臭尔!! 照自己用你就可以了,焉用撒尿?!尿向你?你想得美!!

给你的“呸!”对一个“哼!”

你就是那闻到血腥味就激动的鲨鱼,现在唯一的乐趣就是跑论坛喷粪发泄了吧?猴急,你这辈子也来不了加拿大了。不用我脏了自己嘴骂你个流氓,自有CIC整得你生不如死。我在加国艳阳下笑看这一切。这都是你自找的。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23#67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你就是那闻到血腥味就激动的鲨鱼,现在唯一的乐趣就是跑论坛喷粪发泄了吧?猴急,你这辈子也来不了加拿大了。不用我脏了自己嘴骂你个流氓,自有CIC整得你生不如死。我在加国艳阳下笑看这一切。(你太中国人了。既然去了加国,为何不试着拥抱‘文明’呢? “狗走天边,吃屎依旧。” 你算是白去了。这都是你自找的。

哈哈哈哈~~~~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23#67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刚刚看到家园头条新闻,中国移民路全断:魁省崩盘 法语白学
http://www.canadameet.org/news/canada/immigration/2012/0323/125470.html

上联: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杏花春雨落,从来形势比人强;
下联:中国人移民加国计划,难上加难了;春风梨花开,已然悬崖百丈冰。
横批:月出海上,暗无天日

明月灯火 : 2012-03-24#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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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panda回来
杏花依旧飘香

阿呆 : 2012-03-25#67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事情正在起变化:魁省也开始限额了

加拿大魁省移民局今日刚刚公布: 限制接收投资移民新申请数量,从即日到2013年3月31日限制申请数量。投资移民限额2700个申请,技术移民分为三个组群,第一组群(有魁省经验或雇主OFFER,或符合条件的联邦91旧案申请人)无限额,第二组群限额14300个,第三组群不能申请。

http://www.immigration-quebec.gouv.qc.ca/en/informations/applications-receipt.html

官方公布的数据显示至2011年底,积案达到了近10万,基本上都是从10年10月中旬之后递料的,处理完这些积案需要2-3年,所以不得不变。由于新政是公布之时立刻执行,所以苦了那些已经学了法语考完了法语和英语却还没递料的同学。

njelement : 2012-03-26#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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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 做个记号接着围观

lsf78 : 2012-03-26#67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Again we have to look at those factors which we know lead to giving people a better shot. That’s why, in the year to come, we will be making important reforms to our economic immigration programs. We will be reforming, modifying the points grid that is the basis for selecting federal skilled workers, to put more emphasis on younger workers, on those with pre-arranged employment, on those with higher levels of language proficiency, if they seek to come into regulated professions.

是未来的意思还是明年的意思?

lsf78 : 2012-03-26#68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http://www.cic.gc.ca/english/department/media/speeches/2012/2012-03-19.asp

杏花春雨 : 2012-03-26#68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Again we have to look at those factors which we know lead to giving people a better shot. That’s why, in the year to come, we will be making important reforms to our economic immigration programs. We will be reforming, modifying the points grid that is the basis for selecting federal skilled workers, to put more emphasis on younger workers, on those with pre-arranged employment, on those with higher levels of language proficiency, if they seek to come into regulated professions.

是未来的意思还是明年的意思?

In the year to come是即将到来的一年,它可能是公历年始自1月1日,也可以是移民年,始自7月1日。

现在移民部长想下决心处理积案,则需要详细会商,之后走立法程序,之后三个月公布期,之后于本年11月向国会递交年度计划,批准后实行。这样算下来,新政于今年年底的十一月或12月份实施的可能性要大些。

DRYU : 2012-03-26#68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这是我在家园里认真阅读并回复的第一个帖子,向杏花版主致敬,向各位前辈致敬,未来的路很长,需要我们一步一步走下去

lsf78 : 2012-03-27#68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In the year to come是即将到来的一年,它可能是公历年始自1月1日,也可以是移民年,始自7月1日。

现在移民部长想下决心处理积案,则需要详细会商,之后走立法程序,之后三个月公布期,之后于本年11月向国会递交年度计划,批准后实行。这样算下来,新政于今年年底的十一月或12月份实施的可能性要大些。
总体看来,7.1到年底暂停受理新的申请,等新政的可能性比较大了???不然再放一批旧条件的过去,移民局的人也麻烦。

杏花春雨 : 2012-03-27#68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如果年底实施新政,那么七一至新政前这段时间有可能暂停受理申请。

sy1533 : 2012-03-28#68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请问春雨老师,要是7月1日真出新政的话,对省提名的技术移民影响大吗?我意思是说:已经在7月1日之前拿到省FN的朋友,新政对这些人会有影响吗?重点是语言要求~!~新政后移民局会在省阶段要求雅思还是联邦阶段要求呢?请帮忙分析一下~!~谢谢~!~

杏花春雨 : 2012-03-28#68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请问春雨老师,要是7月1日真出新政的话,对省提名的技术移民影响大吗?我意思是说:已经在7月1日之前拿到省FN的朋友,新政对这些人会有影响吗?重点是语言要求~!~新政后移民局会在省阶段要求雅思还是联邦阶段要求呢?请帮忙分析一下~!~谢谢~!~

省提名将来也可能有英语要求。如果有此要求,应当是在省提名阶段就需要提交雅思而非到联邦阶段。按照加拿大法律法规实施的惯例,如果实施这个要求,则应当是对于实施之日起收到的案子按新政,之前的按旧政。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28#68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省提名将来也可能有英语要求。如果有此要求,应当是在省提名阶段就需要提交雅思而非到联邦阶段。按照加拿大法律法规实施的惯例,如果实施这个要求,则应当是对于实施之日起收到的案子按新政,之前的按旧政。

回溯怎么说?回溯已经有例可循,要是回溯成为惯例呢?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28#68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家园网新闻 - 技术移民新政:移加前资历认证 康尼:新移民失败
2012-03-28
http://www.canadameet.org/news/canada/immigration/2012/0328/126409.html

CIC News Release - Minister Kenney proposes to assess foreign education credentials before skilled workers arrive
Ottawa, March 28, 2012
http://www.cic.gc.ca/english/department/media/releases/2012/2012-03-28.asp

杏花春雨兄,议论一番如何?

杏花春雨 : 2012-03-29#68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回溯怎么说?回溯已经有例可循,要是回溯成为惯例呢?

请举个回溯的例子。

lsf78 : 2012-03-29#69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吼吼,还有开始搞移民前资历认证啦。看来康尼要搞大的啦。

杏花春雨 : 2012-03-29#69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事情正起变化:引进移民前的资格评估机制

我在前边对此次新政分析后曾说,新政仍未釜底抽薪(
http://forum.canadameet.org/showpost.php?p=7811890&postcount=384),加拿大要想建立现代化的移民机制,从根本上解决“有人无位,有位无人”的困境,必须要借鉴澳洲模式,包括引进移民前的资格评估机制。我当时分析,加拿大目前引入资格评估机制为时尚早。

然而,事情正在起变化,并且变化的速度比我预计的还要快。康尼部长在当地时间3月28日正式提议,联邦技术移民新移民在抵达加拿大前必须要事先通过加拿大相关部门的资格评估。


CIC网站原文:

http://www.cic.gc.ca/english/department/media/releases/2012/2012-03-28.asp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29#69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请举个回溯的例子。

MI-1发布之日是2008-11-28,而生效日从2008-02-27开始(同时91SAP截至2008-02-26日至),这就是回溯。因为有此一回溯的先例,所以任何未来的法规(无论联邦还是省)就有回溯的可能,而回溯就有可能成为惯例,而惯例并非每次都出现,其表现形式之一就是“循先例”或“有先例可循”。谢谢。

有迹象显示移民部马上要实行移民前的资格评估机制,谁敢说它就不会(回溯)应用到扫除积案上呢?

“看来康尼要搞大的啦”的一个可能的解读版本或许是“康尼的做法就要不可预测了”,对於大量的申请积压,康尼承认是政策错误。他说,「该政策令加拿大有义务去审查每一宗申请案,这根本是疯了(crazy),因为加拿大永远都有超量的申请。一段时间之後,这些『超量』就成为令人无法接受的等待。」(援引家园新闻)这分明是康尼疯了(crazy) !!

杏花春雨 : 2012-03-29#69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吼吼,还有开始搞移民前资历认证啦。看来康尼要搞大的啦。

是的,在康尼扬言要对技术移民进行改革时,我觉得他这次可能要“干一大票”,要釜底抽薪;可是在看了联邦技术移民新政的细节以后,未免有点失望,觉得不过尔尔,“雨过地皮湿”,还是扬汤止沸;没想到人康尼不慌不忙,层层推进,改革越来越深化了。

加拿大移民所有的问题,归根结底,都是体制问题,解决起来真不容易。比如引进资格评估,就涉及到联邦、各省、各相关监客部门的通力合作才行。

加拿大移民的改革,与中国的改革,何其相似乃尔,这也是我持续关注加拿大移民这次改革的一个原因。

杏花春雨 : 2012-03-29#69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MI-1发布之日是2008-11-28,而生效日从2008-02-27开始(同时91SAP截至2008-02-26日至),这就是回溯。因为有此一回溯的先例,所以任何未来的法规(无论联邦还是省)就有回溯的可能,而回溯就有可能成为惯例,而惯例并非每次都出现,其表现形式之一就是“循先例”或“有先例可循”。谢谢。

这两例都不是回溯,在227或91之前就明确告知了。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29#69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这两例都不是回溯,在227或91之前就明确告知了。

谢谢杏花春雨兄指教。

好。假设,这次新法有个什么操蛋的机制,现在2012年9月17日就告诉你了,假设2013年3月29日新法颁布的时候,而它宣布这个操蛋的机制从2007年11月28日或2010年6月4日对(某些)案子生效,这就不算是回溯了?! 先告诉你,然后按照过去某个日子开始执行,就不是回溯。这是什么逻辑?

sy1533 : 2012-03-29#69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省提名将来也可能有英语要求。如果有此要求,应当是在省提名阶段就需要提交雅思而非到联邦阶段。按照加拿大法律法规实施的惯例,如果实施这个要求,则应当是对于实施之日起收到的案子按新政,之前的按旧政。
太感谢春雨老师了~!~给我吃个定心丸,我刚往省里递料,看来不用提交雅思了~!~

你好迈克 : 2012-03-29#69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是的,在康尼扬言要对技术移民进行改革时,我觉得他这次可能要“干一大票”,要釜底抽薪;可是在看了联邦技术移民新政的细节以后,未免有点失望,觉得不过尔尔,“雨过地皮湿”,还是扬汤止沸;没想到人康尼不慌不忙,层层推进,改革越来越深化了。

加拿大移民所有的问题,归根结底,都是体制问题,解决起来真不容易。比如引进资格评估,就涉及到联邦、各省、各相关监客部门的通力合作才行。

加拿大移民的改革,与中国的改革,何其相似乃尔,这也是我持续关注加拿大移民这次改革的一个原因。
很多新人不知道职业评估为何物,是如何操作的。老师能否对其做一详细解说,让此贴更加熠熠生辉呢?:wdb6:

慌婚的清兵卫 : 2012-03-29#69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职业评估纯粹是胡扯!

新移民找不到专业工,很大程度上的原因在于就业市场要求本地资质和经验。既然CIC宣布29是急需职业,并通过背调等核实了申请者资质,就应该正视这个问题,至少应对新移民提供就业担保。

如果推出职业评估。那就应该着重强调其意义不仅在于移民判定,也要延伸到就业,至少给出等同于加拿大国内资质的政府级别保证。

lsf78 : 2012-03-29#69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职业评估纯粹是胡扯!

新移民找不到专业工,很大程度上的原因在于就业市场要求本地资质和经验。既然CIC宣布29是急需职业,并通过背调等核实了申请者资质,就应该正视这个问题,至少应对新移民提供就业担保。

如果推出职业评估。那就应该着重强调其意义不仅在于移民判定,也要延伸到就业,至少给出等同于加拿大国内资质的政府级别保证。
加拿大才不管申请者呢,愿者上钩啊,就不平等啦,爱来的自会来的,人家才不担心呢。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29#70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杏花春雨兄,就下面四个来源的消息议论一番如何?

(1)[加拿大家园网] 突发新闻:加拿大作废30万技术移民积案
http://news.iask.ca/canada/immigration/2012/0329/126521.html


(2)Special Edition: Canadian Government Slashes Backlog
MARCH, 2012

BREAKING NEWS
http://www.cicnews.com/2012/03/canadian-government-slashes-backlog-031472.html

[Highlight] The Government of Canada announced on 29 March 2012 a plan to reduce the backlog of Federal Skilled Worker (FSW) applications by returning all applications and government fees submitted prior to 27 February 2008. This will amount to a total of almost 300,000 returned applications, as well as approximately $130 million in refunded government processing fees. Approximately 160,000 FSW applications, submitted after 28 February 2008, will remain in queue for processing.


(3)BUILDING A FAST AND FLEXIBLE ECONOMIC IMMIGRATION SYSTEM
http://www.fin.gc.ca/n12/data/12-033_2-eng.asp

[Highlight] Proposing to return applications and refund up to $130 million in fees paid by certain federal skilled worker applicants who applied under previous criteria established prior to February 27, 2008.


(4)Old Age Security changes confirmed in budget
Finance Minister Jim Flaherty cuts $5.2B over 3 years
http://www.cbc.ca/news/politics/story/2012/03/29/federalbudget-main.html

又及:有没有法律人来谈谈(a)“一刀砍”法理方面的argument; (b)以91SAP为例,一部分放过了而另外一部分卡掉了,这里又有怎样的 legal argument?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29#70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2008-02-26之前入表的所有的旧案,只要没有结案(获签和拒签都算),梦应该醒了。

wpplovechun : 2012-03-29#70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等待确认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29#70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等待确认

联邦政府的退款预算都出来了!

wpplovechun : 2012-03-29#70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哦 那请问已经S2的呢?退款不?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30#70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哦 那请问已经S2的呢?退款不?

已经S2说明案子已经被处理了,所以,这样的CASE应该不在退款之列了。

依据: An applicant may withdraw an application and receive a refund of the cost recovery fee any time before processing of the application begins at a visa office or at the CIO. This rule also applies to applications that are not eligible for processing according to the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 Once processing has begun at a visa office or at the CIO, the cost recovery fee is not refundable.(援引自OP6)

所以,从现在的局面看,S2对91SAP有些讽刺,S2或许是CIC的骗局,而因为S2而高兴的申请人很有可能会是狗咬尿泡空欢喜。

我希望我错了。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30#70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上联:好久没来了,91的开始了吗? 有说开始的,有说没开始的,莫衷一是,有人起哄架秧子。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精辟!一个比一个精辟!精辟的堪称人才啊!91的移民火星了。质疑的都心理阴暗?!哈哈~~~~

下联:每天都来了,91的开始了吗? 有没动静的,有转省提名的,谣言四起,有人散布假消息。却不知所云,无论真假……屁精!一个比一个屁精!屁精的不算坏银啊!91的未来渺茫了。相信的都阳光乐观!?哼哼~~~~

横批:谁放P谁混蛋!!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30#70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S2是VO们和91申请人开玩笑~!!不好当真的。



奉上小小说一篇,供一笑。

某一日,老佛爷觉得无聊,八面玲珑的李莲英公公,决定给老佛爷讲个笑话:“从前啊,有个太监啊…… ~” 之后,李莲英便闭口不语了。老佛爷等了半天,也没见李莲英有搭话的意思,实在忍不住了就问:“小李子,下边呢?” 李莲英笑着说:“回老佛爷的话,下边没了!~”

若干年后,当年在场伺候的宫女乙接受CCTV访问时,幸福的追忆道:“我记得当时老佛爷乐出了鼻涕泡儿!”

CCTV记者又好奇的问:“当时所有在场的太监宫女都陪着老佛爷笑吗?”
宫女乙回答说:“老佛爷真是天威莫测!老佛爷看到在场的太监宫女在陪着笑,天颜大怒,说:'你们这帮没有下边儿的奴才,懂得什么下边儿没了?’ ”

CCTV记者又问:“再后来呢?”
宫女乙回答说:“再后来就是老佛爷把那些在场的宫女有一个算一个都赏给了那些在场的太监,一人一个。说是要好好让他们互相知道知道什么是下边儿没了和没有下边!”

CCTV记者又好奇的问:“那你当时怎么说的?有没有怀疑到底下边儿有没有?”
宫女乙回答说:“我能怎么说呀? 又敢怎么说呀?哪敢怀疑啊?我就只好说:‘回老佛爷,奴婢不知道。老佛爷说下边儿有,那下边儿就是有,老佛爷说下边儿没有,那下边儿就没有。李总管说下边儿有,那下边儿就是有,李总管说下边儿没有,那下边儿就没有。”

CCTV记者又问:“那老佛爷又怎么说?”
宫女乙回答道:“你很阴暗嘛!问我这个问题,你不怀好意啊!你是不是不希望下边儿有啊?你信不信我们一帮太监宫女虽然下边儿都没有,我们就发帖围攻你,抹黑你,我们脱了裤子把下边儿没有的地方亮给你恶心死你?”

CCTV记者又问:“再下边呢?”
宫女乙回答说:“哪儿还有下边儿啊?下边早都没了!~”

访问结束。

DRYU : 2012-03-30#70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言中了

杏花春雨 : 2012-03-30#70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事情正在起变化政府态度已明确了

加拿大政府已通过预算案,要退回申请费用1300万,这意味着加拿大政府计划对于2008年2月26日以前的30万联邦技术移民申请人全部作废。

相关链接:



http://www.fin.gc.ca/n12/data/12-033_2-eng.asp
  • Proposing to return applications and refund up to $130 million in fees paid by certain federal skilled worker applicants who applied under previous criteria established prior to February 27, 2008.
http://www.cicnews.com/2012/03/canadian-government-slashes-backlog-031472.html


The Government of Canada announced on 29 March 2012 a plan to reduce the backlog of Federal Skilled Worker (FSW) applications by returning all applications and government fees submitted prior to 27 February 2008. This will amount to a total of almost 300,000 returned applications, as well as approximately $130 million in refunded government processing fees.
Approximately 160,000 FSW applications, submitted after 28 February 2008, will remain in queue for processing.

杏花春雨 : 2012-03-30#71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哦 那请问已经S2的呢?退款不?

现在还只是个Plan,实施细节只能到最后才知道。

杏花春雨 : 2012-03-30#71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很多新人不知道职业评估为何物,是如何操作的。老师能否对其做一详细解说,让此贴更加熠熠生辉呢?:wdb6:


按照康尼的说法,简单总结:

1,资格评估目前仅是个proposal,至于何时实施尚未确定,但可能于今年年底与新政同步实施;

2,资格评估是pre-arrival,也就是在抵达加拿大前进行资格预评估,所以目前在递交申请前是否需要先行通过评估(Pre-application),目前尚未明确。

3,是对于某些受行规限制(regulated occupation)的职业的从业资格(请注意,这是qualification assessment,而不是skills assessment)进行评估,还是对所有职业进行评估,目前也不明确。

4,如何进行职业评估?只能举例说明。2002年以前,所有工程师职业申请人,必须要在向CIC递交申请前,向CCPE(Canadian Council of Professional Engineers)进行资格评估。当时仅是对学历(Qualification)的评估,申请人需要有工程学士学位,并且毕业院校是某所经CCPE认可的院校。

所以在目前阶段对职业评估进行分析,“让此贴更加熠熠生辉”,是个很困难的事情,弄不好,会给人以口实,反而会tarnish此贴呢。

杏花春雨 : 2012-03-30#71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杏花春雨兄,就下面四个来源的消息议论一番如何?

又及:有没有法律人来谈谈(a)“一刀砍”法理方面的argument; (b)以91SAP为例,一部分放过了而另外一部分卡掉了,这里又有怎样的 legal argument?

这是个核心问题。可以试着从IRPA,IRPR,C50法案里找找。CIC网站上有表示,但效力就差了。

目前,加拿大对于旧案还是个plan,还没有成定案。如果想维护权益,就得先从法理上站得住脚。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30#71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按照康尼的说法,简单总结:

1,资格评估目前仅是个proposal,至于何时实施尚未确定,但可能于今年年底与新政同步实施;

2,资格评估是pre-arrival,也就是在抵达加拿大前进行资格预评估,所以目前在递交申请前是否需要先行通过评估(Pre-application),目前尚未明确。

3,是对于某些受行规限制(regulated occupation)的职业的从业资格(请注意,这是qualification assessment,而不是skills assessment)进行评估,还是对所有职业进行评估,目前也不明确。

4,如何进行职业评估?只能举例说明。2002年以前,所有工程师职业申请人,必须要在向CIC递交申请前,向CCPE(Canadian Council of Professional Engineers)进行资格评估。当时仅是对学历(Qualification)的评估,申请人需要有工程学士学位,并且毕业院校是某所经CCPE认可的院校。

所以在目前阶段对职业评估进行分析,“让此贴更加熠熠生辉”,是个很困难的事情,弄不好,会给人以口实,反而会tarnish此贴呢。

杏花春雨兄还是make it shiny, anti-tarnish的活儿,我来干。但是,我又担心把anti-tarnish干成了make it tarnish。

别担心,技术流的分析总是引人入胜的。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30#71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Response to #712

我完全赞同杏花春雨兄关于此点的看法。

所以现在可以说出我对本次香港请愿活动(预计4月30日。又及:诉诸点是什么,好像张罗本次示威的朋友们还没说出来个子午卯酉。)的一丝隐忧:如果法理上没有无懈可击的立场,如果没有法理上站得住脚的诉诸点,香港请愿活动将没有丝毫意义,而只可能会是情绪化的宣泄,民粹式的鼓噪,草民般的起哄,最后可能沦为一次不起眼的媒体事件而以,去得人也只是白跑一趟。如此而已。

去年7・12香港九勇士请愿活动时,Nine protesters gathered outside the Canadian consulate-general in Exchange Square yesterday, all claiming to have waited over five years for a reply on their immigration status. The protesters, mostly from Shenzhen, said the consulate should follow a first come, first served policy.

Jacobus Versteegh, immigration program manager at the consulate, said Hong Kong receives more applications than Beijing, and therefore could not work through the backlog as quickly. He denied that nothing was being done about the backlog. Of the 80,000 visas set to be issued worldwide this year, a quarter will be from backlogged cases before 2008, he said.

Though he empathized with the protesters, he said: "You can't lose what you didn't have. Just because an application has been received, it doesn't mean there's a guarantee."

可以预期,新的法例一定不会在4月30日前推出并生效。所以,4月30日请愿时,领事馆方面很有可能说:你们主张的(或抗议的)并不是事实。怎么办?

杏花春雨 : 2012-03-30#71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事情正在起变化:图穷匕现,28万积案全退

当地时间3月30日,加拿大移民部网站上正式发布消息,政府将对约28万尚未处理的227以前的旧案全部退案退费。

http://www.cic.gc.ca/english/department/media/releases/2012/2012-03-30a.asp

Under proposed legislation, CIC will close the files of FSW applicants who applied before February 27, 2008, and for whom an immigration officer has not made a decision based on selection criteria by March 29, 2012. This is expected to affect around 280,000 applicants, including their dependants. CIC will begin the process of returning the full amount of fees paid to the Department by these affected FSW applicants. For those who have passed the selection criteria stage approximately 20,000 people CIC will continue processing their applications until they are approved for entry into Canada or not.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30#71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事情正在起变化:图穷匕现,28万积案全退

当地时间3月30日,加拿大移民部网站上正式发布消息,政府将对约28万尚未处理的227以前的旧案全部退案退费。

http://www.cic.gc.ca/english/department/media/releases/2012/2012-03-30a.asp

Under proposed legislation, CIC will close the files of FSW applicants who applied before February 27, 2008, and for whom an immigration officer has not made a decision based on selection criteria by March 29, 2012. This is expected to affect around 280,000 applicants, including their dependants. CIC will begin the process of returning the full amount of fees paid to the Department by these affected FSW applicants. For those who have passed the selection criteria stage approximately 20,000 people CIC will continue processing their applications until they are approved for entry into Canada or not.

See also Notice ? Questions and answers: Changes that affect Federal Skilled Worker applications
http://www.cic.gc.ca/english/department/media/notices/notice-qa.asp

Q1. Why do you propose removing the FSW backlog?

Canada needs to select immigrants who are ready, willing and able to fully integrate into Canada’s labour market and fill gaps in our economy, particularly where we have existing skills shortages.

The large backlog of applications that has accumulated under the Federal Skilled Worker Program is impeding the responsiveness of Canada’s immigration system.

Canada risks losing the global talent competition for the world’s best and brightest as potential immigrants choose to take their skills to other countries with more responsive immigration systems rather than remain in the queue to have their application processed in Canada.

Economic Action Plan 2012 therefore proposes to return applications and refund fees paid by certain federal skilled worker applicants who applied under previous criteria established prior to February 27, 2008.

Removing the backlog of FSW applications will allow CIC to focus on bringing in skilled immigrants who apply under the current eligibility criteria and are more suited for shortages in Canada’s economy today.

Q2. Would I be affected if CIC removes the FSW backlog?

Under the proposed changes, CIC would close Federal Skilled Worker applicants’ files if they:

applied before February 27, 2008, and
have not had a decision made by an immigration officer based on selection criteria by March 29, 2012. (information on selection criteria is below)
We expect this would affect around 280,000 people including dependents.

If the proposed law is passed, CIC would begin to return the full amount of fees paid by affected FSW applicants.

Q3. Is there any reason I would not get my refund?

The proposed changes are intended to be retroactive to March 29, 2012. If an immigration officer had refused your application based on selection criteria before that date, you will not get a refund.

Q4. What does a "decision based on selection criteria" mean?

A "decision based on selection criteria" means that an immigration officer:

has assessed your FSW application against the points grid, and
has made a decision on whether or not you meet the selection criteria of the program.
Currently, the pass mark is 67 points out of a grid worth 100 points. The grid considers the person’s:

ability in English and/or French
education
work experience
age
whether they have a job already arranged in Canada (arranged employment), and
how well they might adapt to living in Canada (which awards points for things like previous work or study in Canada, spouse’s education and relatives in Canada).
If your application is successful, you would move to the next phase (i.e. admissibility). At that point you would be checked against health, security and criminality requirements before being allowed to enter Canada.

If you do not score at least 67 on the FSW points grid, your application would be refused and CIC would inform you of the decision.

Q5. How would I get my refund?

More details on the proposed change will be announced soon. Once the proposal is approved through Parliament, CIC will begin to return the fees.

Details will be available on the CIC website.

Q6. What options would I have if my application is removed from the backlog?

If your file is closed by CIC, you may re-apply under the current FSW criteria. If you have the skills Canada needs now, your application would likely be processed much faster ? new FSW applications are processed within 6-12 months.

ASURA : 2012-03-30#71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Response to #712

我完全赞同杏花春雨兄关于此点的看法。

所以现在可以说出我对本次香港请愿活动(预计4月30日。又及:诉诸点是什么,好像张罗本次示威的朋友们还没说出来个子午卯酉。)的一丝隐忧:如果法理上没有无懈可击的立场,如果没有法理上站得住脚的诉诸点,香港请愿活动将没有丝毫意义,而只可能会是情绪化的宣泄,民粹式的鼓噪,草民般的起哄,最后可能沦为一次不起眼的媒体事件而以,去得人也只是白跑一趟。如此而已。

去年7・12香港九勇士请愿活动时,Nine protesters gathered outside the Canadian consulate-general in Exchange Square yesterday, all claiming to have waited over five years for a reply on their immigration status. The protesters, mostly from Shenzhen, said the consulate should follow a first come, first served policy.

Jacobus Versteegh, immigration program manager at the consulate, said Hong Kong receives more applications than Beijing, and therefore could not work through the backlog as quickly. He denied that nothing was being done about the backlog. Of the 80,000 visas set to be issued worldwide this year, a quarter will be from backlogged cases before 2008, he said.

Though he empathized with the protesters, he said: "You can't lose what you didn't have. Just because an application has been received, it doesn't mean there's a guarantee."

可以预期,新的法例一定不会在4月30日前推出并生效。所以,4月30日请愿时,领事馆方面很有可能说:你们主张的(或抗议的)并不是事实。怎么办?

这也正是我所担心的,散步如此,起诉更是如此,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诉讼标的,对于对方还没有进行的事情无法进行诉讼,而对方一旦行动,那基本是在成法之后。没有法律界人士另辟蹊径从其他角度进攻,很难。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30#71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除了少数幸运者,这里的人们可以忘掉FSW这回事了。This is expected to affect around 280,000 applicants, including their dependants. 我是1/280,000,我会加入到和CIC干一下的行动中。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30#71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这也正是我所担心的,散步如此,起诉更是如此,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诉讼标的,对于对方还没有进行的事情无法进行诉讼,而对方一旦行动,那基本是在成法之后。没有法律界人士另辟蹊径从其他角度进攻,很难。

等到 proposed legislation 变成了 legislation,就有法理依据了。反讽的是,那也将是事实了。

可以想见的是,CIC这么做要么是因为找到了新的法理依据和论述,对自己的做法自信满满;要么是因为吸取了02/03官司的经验,完全有把握在操作层面上赢得游戏。

wisezmz : 2012-03-30#72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几天前开始关注此贴,一直花时间拜读,正在深感敬仰的时候,肥康就挥下了屠刀,把28万申请人都切了……

楼主之前苦心孤诣的分析都白费了……

只能说,要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看待加拿大政府,因为他们不是开善堂的,他们之所以收移民是希望能为本国创造效益而不是带来包袱。当觉得包袱重了,他们翻脸比翻书还快。至于什么法律啊,依据啊什么的,真心觉得不重要。此计不成他们只会再生一计。看看这次大屠杀,事前布置严密,完全是有组织、有预谋的。魁省之所以变政,肯定也是联合沟通后的结果――先把魁省小门关了,以免被砍的人蜂拥去魁省申请。

ASURA : 2012-03-30#72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等到 proposed legislation 变成了 legislation,就有法理依据了。反讽的是,那也将是事实了。

可以想见的是,CIC要么找到了新的法理依据和论述,对自己的做法自信满满;要么吸取了02/03官司的经验,完全可以操作层面上赢得游戏。

如果法律层面找不到依据,那只能在气势上压倒对方?我还是希望能有法理支撑,哪怕是漏洞也好,否则相当不利。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30#72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如果法律层面找不到依据,那只能在气势上压倒对方?(瞎胡闹而已。戏言而已。)我还是希望能有法理支撑,哪怕是漏洞也好,否则相当不利。


在立法层面要让proposed legislation不能变成legislation。可是,这是政客的游戏,小小的申请人能做些什么呢?关注申请人的利益相关者和团体又能对立法进程有怎样的影响力呢?

待到立法成功,小小的申请人恐怕只能诉诸打官司,而“You can't lose what you didn't have.”几乎可以用来抗辩所有的指控。

因此,只有“不利”,没有“相当”,更没有“否则”。

事情到此地步,玩儿得就是专业了。民粹的非理性的鼓噪于事无补。呼唤有真知灼见的法律人挺身而出。

ASURA : 2012-03-30#72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在立法层面要让proposed legislation不能变成legislation。可是,这是政客的游戏,小小的申请人能做些什么呢?关注申请人的利益相关者和团体又能对立法进程有怎样的影响力呢?

待到立法成功,小小的申请人恐怕只能诉诸打官司,而“You can't lose what you didn't have.”几乎可以用来抗辩所有的指控。

因此,只有“不利”,没有“相当”,更没有“否则”。

事情到此地步,玩儿得就是专业了。民粹的非理性的鼓噪于事无补。呼唤有真知灼见的法律人挺身而出。

ditto

捡惠枝 : 2012-03-30#72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在立法层面要让proposed legislation不能变成legislation。可是,这是政客的游戏,小小的申请人能做些什么呢?关注申请人的利益相关者和团体又能对立法进程有怎样的影响力呢?

待到立法成功,小小的申请人恐怕只能诉诸打官司,而“You can't lose what you didn't have.”几乎可以用来抗辩所有的指控。

因此,只有“不利”,没有“相当”,更没有“否则”。

事情到此地步,玩儿得就是专业了。民粹的非理性的鼓噪于事无补。呼唤有真知灼见的法律人挺身而出。
立法成功了,还怎么打官司?:wdb2:

ASURA : 2012-03-30#72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立法成功了,还怎么打官司?:wdb2:

我们的意思是,没立法之前,你打官司的标的能是啥?经过上次的事件,移民部也长一智了,不会再在这种节骨眼上授以法律口实。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30#72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几天前开始关注此贴,一直花时间拜读,正在深感敬仰的时候,肥康就挥下了屠刀,把28万申请人都切了……

楼主之前苦心孤诣的分析都白费了…… (我的看法是,技术层面的分析,总有它的意义。获益匪浅。)

只能说,要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看待加拿大政府,因为他们不是开善堂的,他们之所以收移民是希望能为本国创造效益而不是带来包袱。当觉得包袱重了,他们翻脸比翻书还快。至于什么法律啊,依据啊什么的,真心觉得不重要。此计不成他们只会再生一计。看看这次大屠杀,事前布置严密,完全是有组织、有预谋的。魁省之所以变政,肯定也是联合沟通后的结果先把魁省小门关了,以免被砍的人蜂拥去魁省申请。(老外办事从来就是这样,说来也无可厚非。)

我一直忠实地仔细的拜读杏花春雨兄的帖子,并试图以理性质疑的态度质疑所有的看法。当然不是挑战!不料引来围攻,那就只好打赢和他们之间的口水战。错和对、胜和负何曾在意过?我只在意它是否可以带来knowledge improvement以及是否有助益。相信不带偏见的朋友看过我所有的跟贴都不太会质疑这一点。

让我们一起关注接下来将要发生的事情吧。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30#72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立法成功了,还怎么打官司?:wdb2:

现在打官司,打的是什么?你指控什么?你主张什么?

同意ASURA兄#725楼的看法。

但是,以英美法的实践看,官司可以打在法例之前(而树立一个判例)。这就是为什么我希望有法律人来谈谈:

(a)“一刀砍”法理方面的argument; 是否程序合法?是否实体合法?是否有瑕疵?瑕疵是什么?瑕疵是否可以作为起诉的突破口?

(b)以91SAP为例,一部分放过了而另外一部分卡掉了,这里又有怎样的 legal argument? 是否程序合法?是否实体合法?是否有瑕疵?瑕疵是什么?瑕疵是否可以作为起诉的突破口?

(c) 这次如果要干,那可能就是集体诉讼(collective litigation):即共同利害关系人人数众多时,由其中一人或数人代表其他共同利害关系人进行的诉讼。首席原告的指控应该与其他成员的指控一致,双方的利益也必须一致。首席原告必须确能代理其他集体诉讼成员参诉。从法理上和要件构成上,是否可以这样干的起来?

(d) 赔偿确定:总不能让人家赔你5年“大好时光”吧?还是“承诺继续处理”?好像都有问题。这个需要仔细分析。

(e) 雇佣律师(团)的问题。


遗憾的是,我的“砖”是抛出去了,可是没有引来“玉”。(在论坛里通常是抛出一块“砖”引来一阵“砖”!) 也许大家都习惯于做草民,只会民粹鼓噪鸡一嘴鸭一嘴。而真正事到临头既要胆又要识的时候,通常又都“拉不出圈门”了。 怨妇语言和情绪化的宣泄(伤害感情了、浪费宝贵时间了、无耻了、恶棍了、不讲信用了、……)于事无补,无论是请愿行动还是可能的诉讼都必须做到有理、有利、有力、有节、有用。

呼唤法律人,呼唤专业人士。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31#72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杏花春雨兄:

行文至此,早已超越了“不改不行了”的层面。

单就行文本身来说,“事情正在起变化”的章节逻辑地进入到“未来发展可能的走向”和“被不公平对待的申请人的对策”章节可能是必然的了,当然,这个话题是有风险的,也很挑战勇气和专业。兄可否有意接着铺排后面的章节?

谢谢。

irishbanshee : 2012-03-31#72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也许本贴的标题现在应该改为:加拿大技术移民的大门,不关不行了。

paradiseunderthesun : 2012-03-31#73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你就是那闻到血腥味就激动的鲨鱼,现在唯一的乐趣就是跑论坛喷粪发泄了吧?猴急,你这辈子也来不了加拿大了。不用我脏了自己嘴骂你个流氓,自有CIC整得你生不如死。我在加国艳阳下笑看这一切。这都是你自找的。


恶心!

paradiseunderthesun : 2012-03-31#73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CIC强撤91的法理基础,CIC到底违不违法,即将在4月10号的法庭上开始辩论!

http://forum.canadameet.org/showthread.php?t=553341

Tim引用丘吉尔的这段话,让我重新振作起来:

Yes, it is very bad news but, as Churchill said at the height of the Blitz: "This is not the end. It is not even the beginning of the end. But, it is, perhaps, the end of the beginning.".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31#73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也许本贴的标题现在应该改为:加拿大技术移民的大门,不关不行了。

你不是说anxioustogetmoving把杏花春雨的楼弄得臭不可闻了吗!那你这个banshee还来此帖是诈尸还是吊死鬼找绳?“海上生明月”还可以在加国的艳阳下晒晒屁股,“萨达牧”P没嘣好倒是拉了一裤子屎,你这个banshee只有到这里追腥逐臭吗? 安静围观!好好当你的群众!

张小兔 : 2012-03-31#73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一晚上拜读补课后绝望了……魁省321被唰,鸭子还没烤,恐怕要遭遇联邦71空窗……悲催的人生。BUT,按照老师的分析,按照现行政策,是不是630前妥投就还有一丝希望?

Canada my dream : 2012-03-31#73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想走 尽快啊,如果职业还有名额别拖,如果下次71真的实行职业评估,估计80%中国申请人会丧失资格,后面的加快速度,

irishbanshee : 2012-03-31#73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你不是说anxioustogetmoving把杏花春雨的楼弄得臭不可闻了吗!那你这个banshee还来此帖是诈尸还是吊死鬼找绳?“海上生明月”还可以在加国的艳阳下晒晒屁股,“萨达牧”P没嘣好倒是拉了一裤子屎,你这个banshee只有到这里追腥逐臭吗? 安静围观!好好当你的群众!

是呀,我是在当群众呀,如果我不是在当群众,难道我是在当版主吗?
我既不是诈尸,也不是来吊死鬼找绳的!
就像你说的:我是来”追腥逐臭“的。
我确实比较喜欢驱赶和追逐你这类腥臊的东西。好一整子没来这里看了,怪想你的,真的。很是怀念前一整子调戏你的时光。你是不是也特别怀念被我调戏的日子呢?

cadylql : 2012-03-31#73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改之前先把魁省的小门关上。想问下,这样会不会有一大批人去读书呢?为什么没有人讨论这个呢?疑惑中。而且留学的中介也找不到。

Tercel : 2012-03-31#73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爱怎么变就怎么变吧,我是熬过来了,VISA到手了

VISA到手并不代表你移民最终成功。

杏花春雨 : 2012-03-31#73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请诸位互相尊重,理性发言,如果要吵架谩骂请单独开贴。

目前退件还只是联邦政府的plan,还没有形成法案,所以目前的任务是努阻挠法案通过。只有在法案通过后,才考虑将移民部诉至法院。所以目前的思路要清楚,才不会乱了方寸。

如果要努力维权,需要首先从法律方面寻求支撑点。我目前想到的有关法律是:

1,Charter of human rights and freedoms
2,移民与难民保护法(IRPA)
3,移民与难民保护条例(IRPR)
4,C-50法案
5,其它法律法规,待考证

遗憾的是,我目前在以上法案中,还没有找到移民部违法的确凿依据。《人权与自由宪章》似乎是只针对加拿大的公民及PR的。有同学说C50法案里明确规定91的旧案不受影响,但昨天没有打开相关网站,所以姑存阙如。如果真这样,这个证据就非常有力了。

我必须承认的是,我目前的道行还远远不够,但我相信,有专业人士可能会找到突破。

另外,以下的证据也可以考虑,但效力与以上的法律相比,就弱一点了。
1,Ministrial Instructions
2,移民部的官网消息
3,移民部给申请人的信件,包括2008年的劝退信
4,移民部的Operation Manuals
5,其它证据,如康尼讲话,媒体报道等

我在移民部的官网上,找到明确的文字,说明227以前的案子,将按旧政审理。为了防止移民部将来狗急跳墙,消灭证据,我已经做了截图处理了。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CIC的网站上找找。

证据越多,对自己越有利,阻挠会越有力。

当然,既然是制造声势,那么就不能单从法律层面讲,还可考虑从情、理等方面下手,争取舆论、民众及决策人的同情及支持。

杏花春雨 : 2012-03-31#73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改之前先把魁省的小门关上。想问下,这样会不会有一大批人去读书呢?为什么没有人讨论这个呢?疑惑中。而且留学的中介也找不到。


吸引有加拿大资格和经验的人移民,是加拿大移民的趋势,从2008年加拿大开设经验类移民以来,这个趋势越来越明显。所以,可以预见的是,很多中国人将会选择先留学再移民的方案。

萨达牧 : 2012-03-31#74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你不是说anxioustogetmoving把杏花春雨的楼弄得臭不可闻了吗!那你这个banshee还来此帖是诈尸还是吊死鬼找绳?“海上生明月”还可以在加国的艳阳下晒晒屁股,“萨达牧”P没嘣好倒是拉了一裤子屎,你这个banshee只有到这里追腥逐臭吗? 安静围观!好好当你的群众!
已举报!但凡以后再有牵涉到我信息的任何污言诟语的回帖,除了举报还是举报!!!!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31#74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是呀,我是在当群众呀,如果我不是在当群众,难道我是在当版主吗?
我既不是诈尸,也不是来吊死鬼找绳的!
就像你说的:我是来”追腥逐臭“的。
我确实比较喜欢驱赶和追逐你这类腥臊的东西。好一整子没来这里看了,怪想你的,真的。很是怀念前一整子调戏你的时光。你是不是也特别怀念被我调戏的日子呢?

anxioustogetmoving不和你对骂了,以免模糊了杏花春雨兄帖子的焦点。你可以用沉默表示赞同。谢谢。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31#74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已举报!但凡以后再有牵涉到我信息的任何污言诟语的回帖,除了举报还是举报!!!!

萨达牧对anxioustogetmoving口出不逊在先,anxioustogetmoving反击而萨达牧恼修成怒在后。

同样anxioustogetmoving不和你对骂了,以免模糊了杏花春雨兄帖子的焦点。anxioustogetmoving可以先给萨达牧说声对不起。

你可以用沉默表示赞同。谢谢。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3-31#74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请诸位互相尊重,理性发言,如果要吵架谩骂请单独开贴。

目前退件还只是联邦政府的plan,还没有形成法案,所以目前的任务是努阻挠法案通过。只有在法案通过后,才考虑将移民部诉至法院。所以目前的思路要清楚,才不会乱了方寸。

如果要努力维权,需要首先从法律方面寻求支撑点。我目前想到的有关法律是:

1,Charter of human rights and freedoms
2,移民与难民保护法(IRPA)
3,移民与难民保护条例(IRPR)
4, C-50法案
5,其它法律法规,待考证

遗憾的是,我目前在以上法案中,还没有找到移民部违法的确凿依据。《人权与自由宪章》似乎是只针对加拿大的公民及PR的。有同学说C50法案里明确规定91的旧案不受影响,但昨天没有打开相关网站,所以姑存阙如。如果真这样,这个证据就非常有力了。

我必须承认的是,我目前的道行还远远不够,但我相信,有专业人士可能会找到突破。

另外,以下的证据也可以考虑,但效力与以上的法律相比,就弱一点了。
1,Ministrial Instructions
2, 移民部的官网消息
3,移民部给申请人的信件,包括2008年的劝退信
4,移民部的Operation Manuals
5,其它证据,如康尼讲话,媒体报道等

我在移民部的官网上,找到明确的文字,说明227以前的案子,将按旧政审理。为了防止移民部将来狗急跳墙,消灭证据,我已经做了截图处理了。(我也做了。我们可以SHARE。)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CIC的网站上找找。

证据越多,对自己越有利,阻挠会越有力。

当然,既然是制造声势,那么就不能单从法律层面讲,还可考虑从情、理等方面下手,争取舆论、民众及决策人的同情及支持。

为骂战开转贴显然是“闲的X疼”!尊重是相互的。不能所有的人可以肆意围攻anxioustogetmoving,而anxioustogetmoving来尊重所有人。诚然anxioustogetmoving可以做到这一点,现在anxioustogetmoving也决定这样做。这样可以吧?

完全同意杏花春雨兄寻求法律支撑点的思路。CIC的法务人士想必不是吃素的。单纯在技术层面上打转,可能会掉到CIC事先沙盘推演好的陷阱中,没完没了,旷日持久。无论结果怎样,受害最深的都是积案申请人。

是否可以从这个方向狠狠地打?全球范围内,CIC放过了一部分91SAP,时至今日,CIC要拦下另一部分的91SAP,从这个事实入手,“区别对待”在法理方面一定可以找到诘辩的argument。 举个例子:5个人犯了集体强奸的案子,2个人无罪释放,3个人判罪入狱。同样的事实,同样的嫌犯,同样的法律,同样的法官,不同的嫌犯判决结果。这里面一定有问题。

wpplovechun : 2012-04-01#74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吸引有加拿大资格和经验的人移民,是加拿大移民的趋势,从2008年加拿大开设经验类移民以来,这个趋势越来越明显。所以,可以预见的是,很多中国人将会选择先留学再移民的方案。

请问 杏花版主 走留学移民的 现在具体怎么操作 学什么专业都行吗?留学大专 能转移民吗?谢谢

akjvn : 2012-04-01#74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老师,你好!38岁,留学会不会因有移民倾向拒签呢?IT专业,哪个大学比较好申请呢?谢谢!

xxjal2000 : 2012-04-01#74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分享一个我刚刚对一位移友有关NOC职业的答复。

引用:
作者: xxjal2000
杏花春雨:你好,像那些职业的大类,比如2121,有对生物学家的main duty 做描述,但是里面的subtitle,比如法规毒理学家,并没有相关描述,这样我们写工作职责或者CIC官员评估的时候,他是拿什么标准呢?总不能拿生物学家来评判吧?两者关系并不是很大! 加拿大劳工部也不见这些小职业的相关描述或者做定义,那我怎么知道我的工作是不是符合这些subtitle呢?


呵呵,这就是我所说的NOC的问题所在。NOC不是移民局制定的,而是加拿大人力资源和技术发展部(HRSDC)制定的,它把40000多个JOB TITLE,归类装入500个OCCUPATION, 平均每个职业包含80个TITLE,其中很多TITLE是完全可以单独划分职业的。这样一来,其OCCUPATION就很笼统,根本没有针对性。所以移民部要想改革移民法则,引进真正适应加拿大劳力市场需求的技术工人,实现“招之能来,来之能干,干之能胜”的目标,则首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就是先修改NOC,使职业更加量化,但这一点也是很难的,因为两个单位是平行部门,这尚且不说,即使HRSDC想改,又要牵涉到国家统计局、各省相关机构及代表等等很多有关各方,并且NOC于2011年刚刚修改过。更多关于加拿大技术移民的问题及我的分析,包括移民官如何评估工作经验,请看本栏的”加拿大技术移民法则,不改不行了“专贴。不过,这个专贴很长,还正在写作过程之中。

回到你的问题。假定申请人CLAIM其工作经验是2121,则移民官会对照NOC上NOC2121职责的描述,逐条核实,看申请人是否实质性地履行了该职业描述上的职责,仅此而已。
__________________


杏花春雨,我就是当事人啊,我还在纠结中。。。。。。。
我可以今年7。1递料试一试吗?
那样假如他们拒绝会退费吗?
求出路,求指点啊,~~~~(>_<)~~~~ 。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01#74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你就是那闻到血腥味就激动的鲨鱼,现在唯一的乐趣就是跑论坛喷粪发泄了吧?猴急,你这辈子也来不了加拿大了。不用我脏了自己嘴骂你个流氓,自有CIC整得你生不如死。我在加国艳阳下笑看这一切。这都是你自找的。

接#674楼,这里借用加家园网的一篇文章再啐你一脸,足以让你当作洗面奶好好洗洗你的脸。

一出狼狈为奸好戏:被共产党毒害自私自利的移民
http://www.canadameet.org/xinwen/canada/immigration/2012/0331/126924.html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01#74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家园网几则新闻:

康尼道歉难获谅解 中国申请人遭无视或唱衰加国
http://www.canadameet.org/xinwen/canada/immigration/2012/0331/126985.html

移民加拿大美梦一场:保守党吃进自己拉的东西
http://www.canadameet.org/xinwen/canada/immigration/2012/0401/127009.html

康尼:投资移民加钱就加速 废案尽管告
http://www.canadameet.org/xinwen/canada/immigration/2012/0331/126947.html

技术移民新法今夏实行:废30万积案 年新收1万
http://www.canadameet.org/xinwen/canada/immigration/2012/0331/126919.html

我的感怀诗,稍后补上。

irishbanshee : 2012-04-01#74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家园网几则新闻:

康尼道歉难获谅解 中国申请人遭无视或唱衰加国
http://www.canadameet.org/xinwen/canada/immigration/2012/0331/126985.html

移民加拿大美梦一场:保守党吃进自己拉的东西
http://www.canadameet.org/xinwen/canada/immigration/2012/0401/127009.html

康尼:投资移民加钱就加速 废案尽管告
http://www.canadameet.org/xinwen/canada/immigration/2012/0331/126947.html

技术移民新法今夏实行:废30万积案 年新收1万
http://www.canadameet.org/xinwen/canada/immigration/2012/0331/126919.html

我的感怀诗,稍后补上。

动不动就要写诗。还真把自己当文人骚客看了。也好,等你在家园写够100首的时候呢,我准备替你把这些诗都打印出来,出个诗集之类的。给家园的同学们好好欣赏。主要是生活里很需要它。谁要是排便困难的时候,就拿出来拜读一下您老人家那无比诙谐幽默的诗集,便意一下就来了。来的哗哗的。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01#75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动不动就要写诗。还真把自己当文人骚客看了。也好,等你在家园写够100首的时候呢,我准备替你把这些诗都打印出来,出个诗集之类的。给家园的同学们好好欣赏。主要是生活里很需要它。谁要是排便困难的时候,就拿出来拜读一下您老人家那无比诙谐幽默的诗集,便意一下就来了。来的哗哗的。

谢谢,有劳你了。

诗言志,诗通便。甚好!你通了便,尽而你胃口大开,我乐见其成。

要不你也写一个?骚,你就不用了。你不是要骚,你是不要太骚。

irishbanshee : 2012-04-01#75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谢谢,有劳你了。

诗言志,诗通便。甚好!

要不你也写一个?骚,你就不用了。你不是要骚,你是不要太骚。

我才不写呢。我没有那个才气。要写诗,得有两种才气,或是能写出流传百世的文字的才气,或是能写出让人看了尴尬无比,捧腹狂笑的文字的才气,二者我都没有。家园的感怀诗集还是靠你老人家了。加油啊!努力啊!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01#75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我才不写呢。我没有那个才气。要写诗,得有两种才气,或是能写出流传百世的文字的才气,或是能写出让人看了尴尬无比,捧腹狂笑(你就偷着乐吧!你还识得好歹吗?你就是鼻子眼插上葱,也一定装不出象。对吗?)的文字的才气,二者我都没有。家园的感怀诗集还是靠你老人家了。加油啊!努力啊!

和平相处吧!如何?以免模糊了杏花春雨兄帖子的焦点。

irishbanshee : 2012-04-01#75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和平相处吧!如何?以免模糊了杏花春雨兄帖子的焦点。

好吧!那就和平相处。

其实插个诨打个科也没什么的,大家看帖子看累了,些许需要些笑料。如果说是要模糊版主的话,我想我是不会去做的。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01#75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好吧!那就和平相处。

其实插个诨打个科也没什么的,大家看帖子看累了,些许需要些笑料。如果说是要模糊版主的话,我想我是不会去做的。

借坡下驴,驴好,台阶也要好。

等着拜读杏花春雨兄下面的雄文。

irishbanshee : 2012-04-01#75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借坡下驴,驴好,台阶也要好。

等着拜读杏花春雨兄下面的雄文。

不管这个帖子怎么走下去,91的是要全军覆没了。
起诉最后能不能阻止Jason Kenny?天知道!
anxioustogetmoving老弟是91哪个阶段的?打了分没有?有没有进入S2?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02#75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不管这个帖子怎么走下去,91的是要全军覆没了。
起诉最后能不能阻止Jason Kenny?天知道!
anxioustogetmoving老弟是91哪个阶段的?打了分没有?有没有进入S2?

“帖子怎么走下去”取决于帖子的技术含量,杏花春雨兄的写帖功力和发帖动力才是问题的根本。其实从anxioustogetmoving跟贴者的角度来看,“帖子怎么走下去”和“走到哪里去”并不重要,重要的是(a)有真知灼见 (b)可以助益移友,并且在文字往来间可以(c)交到朋友。

“拉不出屎怨茅坑”大家都知道说的是什么。“拉不出屎怨地球没有gravity”就有些装过头了。我原来是计划写一首诗的,无奈irishbanshee给我一搅和,诗意随着便意一道都去了。至少anxioustogetmoving可以说一句作不出诗是因为irishbanshee搅和。我争取在后面把诗补上。

现在坛子里面充斥着怨妇式的诉苦、情绪化的宣泄、民粹式的扰攘、暴徒式的恐吓、愚蠢的诅咒、苍白的叫嚣,唯独缺少的就是建设性的看法、理性的洞见、具操作性的建言和技术性的方案。

不能阻止Kenny可能是必须要面对的。我是1/280,000的受害者,在我看来,起诉阻止了Jason Kenny又能怎样?后续的发展未见得就是乐观的。再说了,怎样起诉、诉什么、什么时间起诉、起诉的法律基础、谁来做集体起诉的代表、律师团、可能的诘辩方向等等等等问题都没有基本说法的时候,起诉一说根本不靠谱儿。

现在与其这样困扰于未来不靠谱儿的事情,还不如集中精力把4月30日的事情办好。

阿呆 : 2012-04-02#75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6年光阴那,这6年要错失多少机会呀!!澳洲移民政策紧缩,魁省紧缩,就算在国内房价也是翻了番了,我认识两个一个08年主动撤案去了澳洲,一个被拒走了魁省,现在都已经登陆了。真替那30万人鸣不平

paradiseunderthesun : 2012-04-02#75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帖子怎么走下去”取决于帖子的技术含量,杏花春雨兄的写帖功力和发帖动力才是问题的根本。其实从anxioustogetmoving跟贴者的角度来看,“帖子怎么走下去”和“走到哪里去”并不重要,重要的是(a)有真知灼见 (b)可以助益移友,并且在文字往来间可以(c)交到朋友。

“拉不出屎怨茅坑”大家都知道说的是什么。“拉不出屎怨地球没有gravity”就有些装过头了。我原来是计划写一首诗的,无奈irishbanshee给我一搅和,诗意随着便意一道都去了。至少anxioustogetmoving可以说一句作不出诗是因为irishbanshee搅和。我争取在后面把诗补上。

现在坛子里面充斥着怨妇式的诉苦、情绪化的宣泄、民粹式的扰攘、暴徒式的恐吓、愚蠢的诅咒、苍白的叫嚣,唯独缺少的就是建设性的看法、理性的洞见、具操作性的建言和技术性的方案。

不能阻止Kenny可能是必须要面对的。我是1/280,000的受害者,在我看来,起诉阻止了Jason Kenny又能怎样?后续的发展未见得就是乐观的。再说了,怎样起诉、诉什么、什么时间起诉、起诉的法律基础、谁来做集体起诉的代表、律师团、可能的诘辩方向等等等等问题都没有基本说法的时候,起诉一说根本不靠谱儿。

现在与其这样困扰于未来不靠谱儿的事情,还不如集中精力把4月30日的事情办好。


兄台果真认为4月30号香港抗议有作用吗?在当前的形势下,兄台对这个事有何建议呢?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02#75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兄台果真认为4月30号香港抗议有作用吗?在当前的形势下,兄台对这个事有何建议呢?

做了不一定有用,不做一定没用。发出声音好过不发出声音。

(1)声大、声强:诉诸要点要单一、有力,口号众多等于没有口号,口号必须有理、有力(去年712的口号是“first come, first served” 和 “FAIR”。这次的口号当然要突出“反对言而无信”、“反对恶法”、“敦促继续审理”等内容。)反对任何情绪化的民粹式的口号。

(2)势众,势大;参加人数当然越多越好,必须和平理性,当然,如果能够营造悲情气氛那就更好了。

(3)必须让加国主流媒体关注。(没有这个,等于白做。)

(4)要有充足的资料准备(情愿信、给CIC的公开信、给媒体的新闻稿和声明,等)

paradiseunderthesun : 2012-04-02#76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能够做到上述几点就算是尽了最大努力。

可是那些人,一天到晚商量着分工的事,一天到晚开会,到底如何分工,快一个月了都没讨论好。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02#76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有感・改字李商隐《锦瑟》

锦瑟无端五十弦,
一弦一柱思华年。
移民晓梦迷蝴蝶,
屁民春心托杜鹃。
九一月明珠有泪,
积案日暖玉生烟。
此情可待成追忆?
只是当时已惘然。




有感・真他妈的康尼混蛋

作假是假亦真,
日谑语今成谶。
塞翁失焉福祸,
一刀扫九一尽。
哉之歌尤愤慨,
来远成烟云。
瓷逞玉真政客,
鸡飞打堪积案!

xxjal2000 : 2012-04-02#76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杏花春雨,我就是当事人啊,我还在纠结中。。。。。。。
我可以今年7。1递料试一试吗?
那样假如他们拒绝会退费吗?
求出路,求指点啊,~~~~(>_<)~~~~ 。

求杏花春雨出现,求指点

last train : 2012-04-03#76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我认为这次改革是彻底的颠覆性的,,所有227,626,71都会深刻影响到!!不仅仅是91.。。。。。。。。。是不是这样判断呢?感觉已经开始了。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03#76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我认为这次改革是彻底的颠覆性的,,所有227,626,71都会深刻影响到!!不仅仅是91.。。。。。。。。。是不是这样判断呢?感觉已经开始了。

我的看法是这不是一个判断,而是一个猜测,但是这个猜测相当的靠谱儿。

康尼一直以来都在痛陈现有移民体系的弊端和错误。 In June 2008, the Canadian government approved Bill C-50 that proposes a series of changes to the 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Act。而C-50法案几乎赋予移民部长近乎无限的、近乎不备约束的权力,而MI几乎成为任何可以实现加拿大政府/CIC/移民部长意志的首要路径。

C50法案被立例成为移民法律87.3条,授予移民部长绝对权力,在不需要国会一再授权(或再度授权)的情况下,以国家利益(康尼一直以来的讲话都是“国家利益是个筐,什么都能往里装”:删减职业是因为国家利益、压缩配额是因为国家利益、一刀切也是因为国家利益!)大前提实施相应的措施去实施他的计划。这条法律条文是很广泛性的,所以移民部长就有很大空间去引用及应用这个法例。换句话说,要挑战他是否越权,可想而知是十分困难的。

这里把它援引出来:

87.3 (1) This section applies to applications
for visas or other documents made under subsection
11(1), other than those made by persons
referred to in subsection 99(2), sponsorship applications
made by persons referred to in subsection
13(1), applications for permanent resident
status under subsection 21(1) or temporary
resident status under subsection 22(1) made by
foreign nationals in Canada and to requests under
subsection 25(1) made by foreign nationals
outside Canada.

(2) The processing of applications and requests
is to be conducted in a manner that, in
the opinion of the Minister, will best support
the attainment of the immigration goals established
by the Government of Canada.

(3) For the purposes of subsection (2), the
Minister may give instructions with respect to
the processing of applications and requests, including
instructions

(a) establishing categories of applications or
requests to which the instructions apply;
(b) establishing an order, by category or otherwise,
for the processing of applications or
requests;
(c) setting the number of applications or requests,
by category or otherwise, to be processed
in any year; and
(d) providing for the disposition of applications
and requests, including those made subsequent
to the first application or request.

(4) Officers and persons authorized to exercise
the powers of the Minister under section
25 shall comply with any instructions before
processing an application or request or when
processing one. If an application or request is
not processed, it may be retained, returned or
otherwise disposed of in accordance with the
instructions of the Minister.

(5) The fact that an application or request is
retained, returned or otherwise disposed of does
not constitute a decision not to issue the visa or
other document, or grant the status or exemption,
in relation to which the application or request
is made.

(6) Instructions shall be published in the
Canada Gazette.

(7) Nothing in this section in any way limits
the power of the Minister to otherwise determine
the most efficient manner in which to administer
this Act.

康尼也一再说实时的更具弹性的实时的移民体系是未来移民体系建立的基本目标。已经有媒体吹风说未来FSW每年合理的数量是10000, 所以,从砍掉91开始,下来砍掉227和626(71倒未必)是可以预期的。

“回溯”是否有法理上的争论,以及是否可以据此提出打官司的理由和argument,可能是积案移友们抗争的最后一招了。

打官司前途并不乐观。积案申请人或许真的要“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了。真不知道说什么好。

rengo : 2012-04-03#76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康尼已经说了在一刀切后用2年时间处理剩下的18w积案,怎么可能砍掉227.
做人不至于这么无耻吧!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03#76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康尼已经说了在一刀切后用2年时间处理剩下的18w积案,怎么可能砍掉227.
做人不至于这么无耻吧!

相信康尼的话等于相信“给我三千城管,还你世界和平。”

康尼不是也说过 FSW applications submitted before February 27, 2008 are to be processed according to the legislation in effect at the time of application. 现在91怎么样?

幻想和自欺欺人或者选择性相信无异于吸食精神鸦片。吊诡的是,人们宁愿面对事后证明的无可奈何也是要把先知先觉的人诬为心理疑难。

你的关切恰好就是“屁股决定脑袋”的明证。即无可厚非,也无论对错。虽然你曾经参与围攻我,并口出不逊,我依然祝你移民好运。

熊宝宝2010 : 2012-04-03#76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康尼已经说了在一刀切后用2年时间处理剩下的18w积案,怎么可能砍掉227.
做人不至于这么无耻吧!
如果他接受明报采访是真,30号对各媒体说切91,30号他也说了18万的227有可能转PNP
转PNP难道不是推18万人进POOL?是没砍,但和砍了有什么区别?
我很想乐观,但面对康尼,我没法不忧虑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03#76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楼上是个明白人。

在POOL和职业评估机制的双重作用下,转PNP而省也在关门的背景下,在未来FSW10000/年的额度约束下,277积案被挑中的几率很小。 打个比方,一个地区在降雨,假设其中存在一个红色的雨滴,而它恰好淋到你的身上。某种意义上,假如未来227被这样料理,还不如91。91是“饮刀成一快”,而227总被那个可能会被红色雨滴淋到的false hope所折磨,生不如死。

康尼对91和227采取的是“分而治之”(Divide and Conquer)的策略。收拾91需要安抚227,他不会同时都打,否则91和227会联合起来,他可能会面对更汹涌的民意反弹和朝野杯葛。这是政治游戏,he does care; 移民积案申请人是牺牲品,he don't care。类似的看法我在本贴的#401楼已经有表达,可惜没人理睬。

rengo : 2012-04-03#76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傻不啦鸡的,如果要废掉227,在这次一起废掉就可以,既然得罪了28万再多得罪12万有什么所谓,还分而治之,我鸡皮都掉了一地.
pnp分流只是减少积案的一个方法,分流不了的部分怎么处理现在看不出来.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03#77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傻不啦鸡的,如果要废掉227,在这次一起废掉就可以,既然得罪了28万再多得罪12万有什么所谓,还分而治之,我鸡皮都掉了一地.
pnp分流只是减少积案的一个方法,分流不了的部分怎么处理现在看不出来.

你怎么会傻?你顶多鸡皮掉一地!分流不了的部分怎么处理等你看出来,猪都进化到直立行走了!!!

227是康尼的臭招儿,91不是。懂吗,宝贝儿?

91在没有被一刀砍之前不是没有人认为会(或不原意相信)被一刀砍吗?现在227的人同样这样。这是人性使然。乌鸦和喜鹊的隐喻。

marpler : 2012-04-03#77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转pnp是提速流程。

大的仿新西兰的“全球工作银行”计划是要“至少2年内立法实施的”,两年啊,227没结案的还有么?即便有,也不用担心,因为这个计划也是提速流程。

下面是粘贴的相关新闻。
---------------
加拿大拟建全球工作银行 技术移民快车道

3月30日,加拿大联邦移民部长康尼(Jason Kenney)表示,联邦政府计划建立1个全球性的工作银行,以引进更多的外国技术人才,同时,使用新技术,以结束当前技术移民从事临时性低薪工作,以及失业率达两位数的的“离奇”的情况。

康尼称,这个工作银行的提议,是以新西兰移民制度为蓝本,将会立法并在至少有两年时间实施。

每一个申请来加拿大的有一技之长的的外国技术人士,都将进入1个网上劳力资源库,通过该库,省级政府和雇主将能挑选到潜在员工,并有助于入选员工的移民申请快速进行。
--------------------
非要恶意解读或者揣测人家可以说了不算的,也就没什么可讨论的了。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03#77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转pnp是提速流程。

大的仿新西兰的“全球工作银行”计划是要“至少2年内立法实施的”,两年啊,227没结案的还有么?即便有,也不用担心,因为这个计划也是提速流程。

下面是粘贴的相关新闻。

加拿大拟建全球工作银行 技术移民快车道

3月30日,加拿大联邦移民部长康尼(Jason Kenney)表示,联邦政府计划建立1个全球性的工作银行,以引进更多的外国技术人才,同时,使用新技术,以结束当前技术移民从事临时性低薪工作,以及失业率达两位数的的“离奇”的情况。

康尼称,这个工作银行的提议,是以新西兰移民制度为蓝本,将会立法并在至少有两年时间实施。

每一个申请来加拿大的有一技之长的的外国技术人士,都将进入1个网上劳力资源库,通过该库,省级政府和雇主将能挑选到潜在员工,并有助于入选员工的移民申请快速进行。

非要恶意解读或者揣测人家可以说了不算的,也就没什么可讨论的了(这话说得!好像别人都不讲道理,就你讲道理似的!)
诛心之论当然不足为论!人家刚说过 FSW applications submitted before February 27, 2008 are to be processed according to the legislation in effect at the time of application,对吗?人家现在一翻两瞪眼,又怎么说?现在不是揣测人家可以说了不算,而是事实证明人家说了确是可以不算!

rengo : 2012-04-03#77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恭祝anxious进化成功,接下来它将继续进化,长出翅膀变成鸟人飞向火星.
既然227是康尼自己的亲儿子.他怎么舍得切掉,自己打自己嘴巴.
有个高级动物,今天倒是打了自己嘴巴一下.这个227一下切,一下不切的地.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03#77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恭祝anxious进化成功,接下来它将继续进化,长出翅膀变成鸟人飞向火星.
既然227是康尼自己的亲儿子.他怎么舍得切掉,自己打自己嘴巴.
有个高级动物,今天倒是打了自己嘴巴一下.这个227一下切,一下不切的地.

谢谢你引用我移民火星的段子。

家园论坛的民粹逻辑是:只要不自欺欺人,那就算是心理阴暗;理性质疑提出问题,就遭到围攻;选择性相信就自诩乐观,还上升到主义;漠视事实死不认错叫做坚持真理。民粹逻辑的必然后果是坛子里伪专家泛滥,“刀切豆腐两面光”的屁话被奉为信条,有真知灼见的人黄鼠狼下耗子一窝不如一窝。论坛就是社会,里面的气氛就是中国社会乌合民粹屁民刁民的社会气氛的真实再现。

后续发展,拭目以待吧。我希望我是错的,大家都能过。

rengo : 2012-04-03#77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谢谢你引用我移民火星的段子。

不客气,飞的时候注意交通安全,红灯停,绿灯行.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03#77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不客气,飞的时候注意交通安全,红灯停,绿灯行.

祝你移民加国一路绿灯。

萨达牧 : 2012-04-03#77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91转PNP的信里有一句话:若是省提名不成功,仍回原队列等待;这信才发几天啊,而且还持续在发;一边说着要1刀切了,一边还回原队列,原队列都解散了,回哪儿呀?突然发现,康尼真有点精神分裂。。。。

Apex : 2012-04-03#77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楼上灌水的都自觉点,自己开个帖子。大家来这里是想听杏花的高见,不是看你们抖机灵耍嘴皮子。敬请自重。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03#77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楼上灌水的都自觉点,自己开个帖子。大家来这里是想听杏花的高见,不是看你们抖机灵耍嘴皮子。敬请自重。

a) 说你自己就好,拿“大家”绑架谁?

b) 你爱来不来!你有什么资格让谁来让谁不来?

c) 你穿上不开裆的裤子出来就算是自重了。

d) 想听“高见”去CIC网站看新闻稿去!这里是自由言论平台。

e) 有观点说,有热闹看。维持秩序,轮不到你。

f) 杏花春雨兄回应最多的帖子是anxioustogetmoving的!

g) 再说了,杏花春雨兄都没说什么,你抽的哪门子风?

h) 最需要自觉的是你!马槽里伸出个驴嘴,你不觉得自己与众不同吗?

i) 杏花春雨兄要是说一句“我的帖子只能看不能顶”,孙子再来!

Apex : 2012-04-03#78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a) 说你自己就好,拿“大家”绑架谁?

b) 你爱来不来!你有什么资格让谁来让谁不来?

c) 你穿上不开裆的裤子出来就算是自重了。

d) 想听“高见”去CIC网站看新闻稿去!这里是自由言论平台。

e) 有观点说,有热闹看。维持秩序,轮不到你。

f) 杏花春雨兄回应最多的帖子是anxioustogetmoving的!

g) 再说了,杏花春雨兄都没说什么,你抽的哪门子风?

h) 最需要自觉的是你!马槽里伸出个驴嘴,你不觉得自己与众不同吗?

i) 杏花春雨兄要是说一句“我的帖子只能看不能顶”,孙子再来!

果然是头畜生。老子想看杏花的贴,你Y的拉一堆狗屎把屏幕都糊满了,老子不骂你骂谁?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03#78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果然是头畜生。老子想看杏花的贴,你Y的拉一堆狗屎把屏幕都糊满了(你发个恨,把屏幕砸喽?!),老子不骂你骂谁?

吃屎的还真个把拉屎的给降住了!真是,买方市场,吃屎者强!

象你这样的智商,以后就不要再骂人了。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03#78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打油诗一首,写给发帖者,跟帖者,看贴者。欢迎对号入座。

两人抬杠打秋风
双对垒 单进贡
吃着苦 用着功

老成爱耍小聪明
墙头草 枕边风
吹牛皮 眼中钉

露了马脚授把柄
爱面子 做人情
样样行 样样松

不看门道瞎起哄
打着哈哈当光景
捡个便宜丢真经
竹篮打水下下空

唱红脸 假惺惺
使绊子 窝里横
板个驴脸装正经
老子原是老小子

Apex : 2012-04-03#78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打油诗一首,写给发帖者,跟帖者,看贴者。欢迎对号入座。

两人抬杠打秋风
双对垒 单进贡
吃着苦 用着功

老成爱耍小聪明
墙头草 枕边风
吹牛皮 眼中钉

露了马脚授把柄
爱面子 做人情
样样行 样样松

不看门道瞎起哄
打着哈哈当光景
捡个便宜丢真经
竹篮打水下下空

唱红脸 假惺惺
使绊子 窝里横
板个驴脸装正经
老子原是老小子

http://forum.canadameet.org/showthread.php?t=554187

dululu : 2012-04-03#78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不好意思,翻您箱底了。

[FONT=宋体]其实这个问题到现在已经说悬不悬,答案早已有了,即旧政还会继续审理。[/FONT]

[FONT=宋体]从法律意义上讲,加拿大所有移民的审理标准是有法可依的,这个法律就是移民与难民保护法。加拿大每一部法律的实施,都有一个生效日作为切割,生效日之前的按旧法,生效日之后的按新法,移民部不会也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对旧案“一风吹”,移民部酿的这杯酒,移民部还得自己喝下去,套用西谚就是” you’ve made your bed and now you must lie in it”。[/FONT]

[FONT=宋体]这个观点,我在本贴中时时有所表露,比如我一直强调“处理旧案”,细心的盆友应不难发现。事实上,移民部对于227以前的积案也从未间断审理,所以才有了到2011年底旧政减少一半的业绩。更何况最近91的案子已有个别已接到了S2的补件通知,对于旧案朋友,这是一颗定心丸。但是究竟还需要多长时间捏?我等到花儿都谢了,又开了,又谢了啊。。。这个就不好说了,但盆友们需做好持久战的准备,想一想,30万人的队伍啊。所以,是前途是光明滴,而道路是漫长滴。[/FONT]

杏花春雨 : 2012-04-03#78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为骂战开转贴显然是“闲的X疼”!尊重是相互的。不能所有的人可以肆意围攻anxioustogetmoving,而anxioustogetmoving来尊重所有人。诚然anxioustogetmoving可以做到这一点,现在anxioustogetmoving也决定这样做。这样可以吧?

完全同意杏花春雨兄寻求法律支撑点的思路。CIC的法务人士想必不是吃素的。单纯在技术层面上打转,可能会掉到CIC事先沙盘推演好的陷阱中,没完没了,旷日持久。无论结果怎样,受害最深的都是积案申请人。

是否可以从这个方向狠狠地打?全球范围内,CIC放过了一部分91SAP,时至今日,CIC要拦下另一部分的91SAP,从这个事实入手,“区别对待”在法理方面一定可以找到诘辩的argument。 举个例子:5个人犯了集体强奸的案子,2个人无罪释放,3个人判罪入狱。同样的事实,同样的嫌犯,同样的法律,同样的法官,不同的嫌犯判决结果。这里面一定有问题。


对部分人审理,而对绝大多数人退件退费,这当然是“不公”的,可以作为诉求的一个理由,但康尼早就对“不公”的诉求准备好了反说辞,他在最近一次讲话时说,积案对本人不公,因为他们已等了几年,也对加拿大不公,因为加拿大不能快速引进需要的人才(大意)。

杏花春雨 : 2012-04-03#78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请问 杏花版主 走留学移民的 现在具体怎么操作 学什么专业都行吗?留学大专 能转移民吗?谢谢


留学后工作,符合条件后申请经验类移民。

当前的经验类移民要求是:2年留学+一年工作(0,A,B)或两年工作(0,A,B)。

学任何专业都可以,工作也不必与所学专业一致。

在加拿大学院学一年两年证书课程(大专)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学制短,费用低,课程实用易就业。加拿大移民部08年起就向中国学生推出了SPP计划,目的是鼓励中国学生去学院学实用技术,而隐含的目的就是毕业后工作再移民。

杏花春雨 : 2012-04-03#78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老师,你好!38岁,留学会不会因有移民倾向拒签呢?IT专业,哪个大学比较好申请呢?谢谢!

现在移民部对“移民倾向”的要求越来越宽松了,根据移民法,留学签证的申请人可以有“双重意向”(dual intent),即第一个是留学的意向,第二个是移民的意向,具有双重意向并不构成移民官拒签的依据(This “dual intent’ is not grounds for refusal of the study permit)。

去加拿大学习,首先是确定方案,其次才是申请学校。如果是以本科生的身份申请,有四个方案,即硕士方案,研究生证书方案,硕士预科方案,本科第二学位方案,其中第一个方案是最难的。

杏花春雨 : 2012-04-03#78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杏花春雨,我就是当事人啊,我还在纠结中。。。。。。。
我可以今年7。1递料试一试吗?
那样假如他们拒绝会退费吗?
求出路,求指点啊,~~~~(>_<)~~~~ 。

71以后的政策现在还不知道啊。

杏花春雨 : 2012-04-03#78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家园网几则新闻:

康尼道歉难获谅解 中国申请人遭无视或唱衰加国
http://www.canadameet.org/xinwen/canada/immigration/2012/0331/126985.html

移民加拿大美梦一场:保守党吃进自己拉的东西
http://www.canadameet.org/xinwen/canada/immigration/2012/0401/127009.html

康尼:投资移民加钱就加速 废案尽管告
http://www.canadameet.org/xinwen/canada/immigration/2012/0331/126947.html

技术移民新法今夏实行:废30万积案 年新收1万
http://www.canadameet.org/xinwen/canada/immigration/2012/0331/126919.html

我的感怀诗,稍后补上。


道歉是鳄鱼泪。

投资移民91积案,表面上这次逃过了一劫,但以康尼翻云覆雨的性格,还不能高兴得太早。

杏花春雨 : 2012-04-03#79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借坡下驴,驴好,台阶也要好。

等着拜读杏花春雨兄下面的雄文。


雄文谈不上。我只不过会密切注意移民部的动向,然后争取从个人的从业经验方面进行分析,提供一已之见,给移友提供点参考而已。

分析的过程也是与移友们共同探讨的过程,大家尽可以平等对话,各抒已见,相互切磋,“增益其所不能”。

杏花春雨 : 2012-04-03#79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做了不一定有用,不做一定没用。发出声音好过不发出声音。

(1)声大、声强:诉诸要点要单一、有力,口号众多等于没有口号,口号必须有理、有力(去年712的口号是“first come, first served” 和 “FAIR”。这次的口号当然要突出“反对言而无信”、“反对恶法”、“敦促继续审理”等内容。)反对任何情绪化的民粹式的口号。

(2)势众,势大;参加人数当然越多越好,必须和平理性,当然,如果能够营造悲情气氛那就更好了。

(3)必须让加国主流媒体关注。(没有这个,等于白做。)

(4)要有充足的资料准备(情愿信、给CIC的公开信、给媒体的新闻稿和声明,等)

同意。

杏花春雨 : 2012-04-03#79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能够做到上述几点就算是尽了最大努力。

可是那些人,一天到晚商量着分工的事,一天到晚开会,到底如何分工,快一个月了都没讨论好。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杏花春雨 : 2012-04-03#79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我认为这次改革是彻底的颠覆性的,,所有227,626,71都会深刻影响到!!不仅仅是91.。。。。。。。。。是不是这样判断呢?感觉已经开始了。

技术移民积案48万件,其中30万91,15万227,3万626以后。目前只是对最大的30万人积案中,砍掉28万。

626以后的不算积案。

227积案也是因属移民部长指令,是属于“加拿大需要的职业”,至于造成积案完全是移民部长的责任,如果把它也砍掉,也得首先把C-50法案作废,把MI作废,自打嘴巴不说,法案通过的可能性就很小了。

杏花春雨 : 2012-04-03#79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回溯”是否有法理上的争论,以及是否可以据此提出打官司的理由和argument,可能是积案移友们抗争的最后一招了。

切中肯綮之言。

杏花春雨 : 2012-04-03#79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如果他接受明报采访是真,30号对各媒体说切91,30号他也说了18万的227有可能转PNP
转PNP难道不是推18万人进POOL?是没砍,但和砍了有什么区别?
我很想乐观,但面对康尼,我没法不忧虑


15万227的积案如何处理,将是康尼接下来需要面地的事情。我想处理的次序不外乎是,38类中属于29类的优先审理,其余的符合省提名的鼓励省提名,再其余的或慢慢处理,或扔进池子里。

杏花春雨 : 2012-04-03#79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91转PNP的信里有一句话:若是省提名不成功,仍回原队列等待;这信才发几天啊,而且还持续在发;一边说着要1刀切了,一边还回原队列,原队列都解散了,回哪儿呀?突然发现,康尼真有点精神分裂。。。。


所以康尼刚说完pilot program,言犹在耳,刚给申请人发过PNP邀请信,纸墨未干,就立即宣布要废除28万,朝令夕改,翻云覆雨,作威作福,杀人活人。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03#79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所以康尼刚说完pilot program,言犹在耳,刚给申请人发过PNP邀请信,纸墨未干,就立即宣布要废除28万,朝令夕改(朝令夕改倒是谈不上,还没有令,因此谈不上改。)翻云覆雨(这倒是真的!尤其最近两三个月以来,针对同样的议题,康胖子面对媒体的讲话、官式的讲话、非正式的论坛发言、接受访问的回答好像都是故意前后不一致,留给媒体极大的解读空间。现在看来,这是经过精密算计而采取的手段,在迷乱之中,一来掩护自己的真实意图,二来投石问路先测试一下民意汹涌的水温,三来为后续动作吹风张本。从政客的媒体策略看本无可厚非,但的确让移友和行内人内心愤怒。),作威作福,杀人活人。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03#79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15万227的积案如何处理,将是康尼接下来需要面地的事情。我想处理的次序不外乎是,38类中属于29类的优先审理,其余的符合省提名的鼓励省提名(小概率事件),再其余的或慢慢(慢慢是多慢?)处理,或扔进池子里(小概率事件)

这里有一点和杏花春雨兄不同的看法。

如果此次成功砍掉91(无论是顺利地砍掉,还是面对汹涌的民意和经过法律程序的争拗而最终砍掉),如果未来康胖子所谈的改革目标不变(建立实时的、更具弹性的移民体系),如果池子和职业评估(我在前面谈到的红色雨滴理论)的机制将在新的法例中引进实施,如果未来几年FSW的年度签证目标10000(已经有放风)维持基本稳定,如果康胖子未来两三年还继续当他的移民部长,那么,就有理由预期15万227的积案地未来并不会比91积案更乐观。(有人对这个看法鸡皮掉一地,anxioustogetmoving要说的是:还好不是鸡屎拉一地!)

91积案是“狼来了”,227积案是“狼要来了”!

一连串的“如果”好像消弱了后果的逻辑上的可能性和必然性,但是,至少现在,我看不到任何一个“如果”可能会消失的迹象。

227积案的移友们千万不要认为自己没事儿! 认为自己没事儿恰好就要掉到康胖子挖的陷阱里面!没事儿也可能是暂时的! 227的“毒药论”我前面有谈到,这里不再赘述。理想之所以称之理想,是因为它总也实现不了。纵然理想很丰满,无奈现实很骨感。还是那句话,我希望我看错了,希望227的移友们都成功。

拉菲 : 2012-04-03#79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大陆的227感觉处理的差不多了,香港基本处理完,北京的稍慢,体检也发到10年6月妥投的了,不知道这些227的积案都是在哪些地区的?

Hill3 : 2012-04-04#80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大陆的227感觉处理的差不多了,香港基本处理完,北京的稍慢,体检也发到10年6月妥投的了,不知道这些227的积案都是在哪些地区的?

在亚洲,主要是新德里,马尼拉, 香港和新加坡。

akjvn : 2012-04-04#80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现在移民部对“移民倾向”的要求越来越宽松了,根据移民法,留学签证的申请人可以有“双重意向”(dual intent),即第一个是留学的意向,第二个是移民的意向,具有双重意向并不构成移民官拒签的依据(This “dual intent’ is not grounds for refusal of the study permit)。

去加拿大学习,首先是确定方案,其次才是申请学校。如果是以本科生的身份申请,有四个方案,即硕士方案,研究生证书方案,硕士预科方案,本科第二学位方案,其中第一个方案是最难的。

当前的经验类移民要求是:2年留学+一年工作(0,A,B)或两年工作(0,A,B)。

学任何专业都可以,工作也不必与所学专业一致。

在加拿大学院学一年两年证书课程(大专)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学制短,费用低,课程实用易就业。加拿大移民部08年起就向中国学生推出了SPP计划,目的是鼓励中国学生去学院学实用技术,而隐含的目的就是毕业后工作再移民。[/quote]

请问老师,本科或者硕士可以学SPP吗?加国哪些学校有这个项目呢?谢谢!

杏花春雨 : 2012-04-04#80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当前的经验类移民要求是:2年留学+一年工作(0,A,B)或两年工作(0,A,B)。

学任何专业都可以,工作也不必与所学专业一致。

在加拿大学院学一年两年证书课程(大专)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学制短,费用低,课程实用易就业。加拿大移民部08年起就向中国学生推出了SPP计划,目的是鼓励中国学生去学院学实用技术,而隐含的目的就是毕业后工作再移民。

请问老师,本科或者硕士可以学SPP吗?加国哪些学校有这个项目呢?谢谢![/quote]


本科或者硕士也可申请SPP学校的一些课程,比如研究生证书课程。

目前有48所学院参与了移民部的SPP计划,名单:
http://www.canadainternational.gc.c...SPP_PPE_studying_etudier.aspx?lang=eng&view=d

wpplovechun : 2012-04-05#80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请问老师,本科或者硕士可以学SPP吗?加国哪些学校有这个项目呢?谢谢!


本科或者硕士也可申请SPP学校的一些课程,比如研究生证书课程。

目前有48所学院参与了移民部的SPP计划,名单:
http://www.canadainternational.gc.c...SPP_PPE_studying_etudier.aspx?lang=eng&view=d[/QUOTE]
杏花版主 听说年龄大的 拒签率高 真的 吗‘

cardinal1975 : 2012-04-05#80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怎么说呢,好像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可以像美国那样能真正消化的了高科技人员,在这一点上,美国的确有他的特殊之处和优越性。同样是个搞高科技的,到了美国可能是个人才,到了加拿大就是个出租车司机,或者剁白菜的。

这个有道理,我觉得可能去美国的大多是先考了托福和GMAT,GRE过去的,这批人素质本来就高,在哪里读了几年书后,就很容易融入当地额社会了。而移民是没有任何过渡,语言要求也不高(A类G类IELTS我都考过,reading完全是大学生和中学生的差距),直接融入到社会里难度就相当的大了。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05#80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这个有道理,我觉得可能去美国的大多是先考了托福和GMAT,GRE过去的,这批人素质本来就高,在哪里读了几年书后,就很容易融入当地额社会了。而移民是没有任何过渡,语言要求也不高(A类G类IELTS我都考过,reading完全是大学生和中学生的差距),直接融入到社会里难度就相当的大了。

You are entertaining me.

那是因为美加两国的经济结构不一样。

融入的人都是相似的,不能融入的人各有各的问题。

你就是你,你代表不了所有人。也不奇怪,看看你在另外一边的帖子,http://forum.canadameet.org/showthread.php?t=554647[url], 你的阅读水平和无法融入就不难理解了。这么说不算挖苦你吧?

cardinal1975 : 2012-04-05#80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留学后工作,符合条件后申请经验类移民。

当前的经验类移民要求是:2年留学+一年工作(0,A,B)或两年工作(0,A,B)。

学任何专业都可以,工作也不必与所学专业一致。

在加拿大学院学一年两年证书课程(大专)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学制短,费用低,课程实用易就业。加拿大移民部08年起就向中国学生推出了SPP计划,目的是鼓励中国学生去学院学实用技术,而隐含的目的就是毕业后工作再移民。

呵呵,春雨兄你说的的确没错,我有个学弟06级交大的,在四大做到M了,今年申请到了多大的MBA打算毕业后直接移民,多大福利很好啊,他申请到了10万加币的3年无息贷款,好爽啊!(他自己的钱就可以用来继续投资了),我觉得这样其实更好,他有了多大MBA和四大的背景,在加拿大以后更容易发展。

cardinal1975 : 2012-04-05#80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You are entertaining me.

那是因为美加两国的经济结构不一样。

融入的人都是相似的,不能融入的人各有各的问题。

你就是你,你代表不了所有人。也不奇怪,看看你在另外一边的帖子,http://forum.canadameet.org/showthr...只能代表狗屎而已。就你这种loser,在中国一辈子也是人下人,想出国做走狗人家还看不上你。

cardinal1975 : 2012-04-05#80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You are entertaining me.

那是因为美加两国的经济结构不一样。

融入的人都是相似的,不能融入的人各有各的问题。

你就是你,你代表不了所有人。也不奇怪,看看你在另外一边的帖子,http://forum.canadameet.org/showthr...差远了。你一辈子都是个loser。看你一天到晚写愤世嫉俗的帖子就知道,你现实中有多麽可怜。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05#80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疯狗,你只配在粪堆里吃屎。我可以代表人,但你最多只能代表狗屎而已。就你这种loser,在中国一辈子也是人下人,想出国做走狗人家还看不上你。

The bait, you are snapping

The blot, you are making

The foot, you are staying

The shit, your are becoming


斗嘴也有不能踩得雷区。 “做走狗”,你正在犯众怒,你侮辱了所有的移友。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05#81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傻狗,你这辈子在发达国家待过多久啊?估计你在乡下猪圈时间更长吧?你以为你会写人类的字就算个人了?差远了。你一辈子都是个loser。看你一天到晚写愤世嫉俗的帖子就知道,你现实中有多麽可怜。

狗是百步王,
只在门前狼,
你既已出去,
却不当自强,
狗行千里远,
吃屎依旧昂,
阿爷丢你骨,
狗儿又猖狂!

兄自说自话,根本是骂人的外家功夫。anxioustogetmoving不介意作loser,兄还是想想怎么做个winner吧!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05#81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参照#9楼 http://forum.canadameet.org/showthread.php?t=554187

anxioustogetmoving不想挑起嘴战是真心的;

anxioustogetmoving不愿意放弃把此帖中的乌合民粹彻底打熄火也是真心的;

anxioustogetmoving不想模糊杏花春雨兄帖子的焦点更真心的;

paradiseunderthesun : 2012-04-05#81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anxioustogetmoving 家园第一神秘人物,不得不佩服anxioustogetmoving妹妹的才气

杏花春雨 : 2012-04-05#81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康尼又讲话了,看他如何辩护

加拿大当地时间4月4日下午,康尼又在多伦多Brampton发表了题为“政府的移民立场:致力于创造就业、经济增长与繁荣”的讲话,为他此次作废28万积案开脱,将责任一古脑儿推给前政府。

http://www.cic.gc.ca/english/department/media/speeches/2012/2012-04-05.asp

shijieduoduo : 2012-04-05#81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杏花老师 请问一下新政后是不是要求专业和职业一致才有机会通过专业资格认证啊 不一致就没希望了?

ccyyyycc : 2012-04-05#81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要是以此为理由开脱,227的应该松口气才对吧
康尼又讲话了,看他如何辩护

加拿大当地时间4月4日下午,康尼又在多伦多Brampton发表了题为“政府的移民立场:致力于创造就业、经济增长与繁荣”的讲话,为他此次作废28万积案开脱,将责任一古脑儿推给前政府。

http://www.cic.gc.ca/english/department/media/speeches/2012/2012-04-05.asp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05#81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康尼又讲话了,看他如何辩护

加拿大当地时间4月4日下午,康尼又在多伦多Brampton发表了题为“政府的移民立场:致力于创造就业、经济增长与繁荣”的讲话,为他此次作废28万积案开脱,将责任一古脑儿推给前政府。

http://www.cic.gc.ca/english/department/media/speeches/2012/2012-04-05.asp

早上打开电脑,先来一大篇儿阅读理解。康尼讲话了无新意,老调重弹而已。

.......

When our government came to office, I quite honestly think we didn’t fully understand the depth of the problem of backlogs in our system. We found out that there were 840,000 people waiting in our immigration system for an answer on their application. Why did that happen? Very simply because for years, the previous government, I’m not trying to be partisan about this, this is objectively true and a policy mistake was made, I’m sure in good faith. I don’t think they made this mistake in malice or deliberately but they didn’t correct it. And the mistake was simply this: they created a system that ignored the fact that, around the world, there’s an infinite number of people who want to come to Canada obviously.

.......

And this means that new applicants in our new system who have a job lined up will go to the front of the queue and will be admitted to Canada within just a few months of their application, helping to guarantee their success. So I’ve spent a lot of time explaining that, because the stuff is complex and it’s easily misunderstood. ‘Why is the government sending all those applications back? That’s not fair. What about those people, they’ve been waiting their chance, their turn; they’ve been waiting their time in, in the queue?’ And I understand that.

But frankly, you know, let me be honest. We didn’t create that problem, but we have to solve it because just to keep the problem festering was not a solution. Telling those people they were going to still have to wait eight years was not a solution. (这根本是胡说八道,赤裸裸的恐吓!)Waiting until the end of this decade until we could get to a fast system that gets better results was not really, in my view, an option. And so we are inviting all of those folks again, if they would like, to reapply.

Now we’ll be doing a number of other things this year that will get to this vision of a faster, more flexible system with much better employment and incomes for newcomers. We, this summer we will be pre-publishing regulations for a new points grid for the skilled worker program based on all the data research and consultations that we have done, which indicate that younger economic immigrants tend to do better over their lifetime. I guess they come, they’re more flexible, they pick things up more quickly and they’ve got more years frankly to work and pay taxes, which is a good thing.

Secondly, for those who want to come into regulated licensed professions, we’re going to say that they have to have a solid minimum level of proficiency in one of our two official languages. Because, you know, one of the problems with credential recognition is even when we do have foreign trained professionals who get their licenses, if their language skills aren’t up to the Canadian standard, then they just don’t find employment. So we’re not doing them any favours by bringing them in to face underemployment and that’s why, for licensed professions, we’re going to require a reasonably high language benchmark.

But we’re also going to create more flexibility in the system by creating a skilled trades stream. For too long, it’s been almost impossible for the hardworking skilled tradespeople, whose skills are much in demand in Canada, to get through our skilled worker program because they didn’t have university degrees. And so we’ll be creating a new pathway for those folks and if you’re employers who need and employ skilled tradespeople, this is good news for you. And also, and most excitingly, we will be creating a system of pre-assessment of the education, and eventually of the professional qualifications, of applications for immigration to Canada.

.......

未来,就FSW而言,有机会的只有两类人:低技能的工人(语言能力可以不太高),高端的专业人士(更强语言能力)。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05#81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杏花老师 请问一下新政后是不是要求专业和职业一致才有机会通过专业资格认证啊 不一致就没希望了?

请参考#711楼。

杏花春雨 : 2012-04-05#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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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花老师 请问一下新政后是不是要求专业和职业一致才有机会通过专业资格认证啊 不一致就没希望了?


现在对资格评估只是个提法,信息非常有限,所以对资格认证是否考虑工作经验还无法确定。

加拿大移民史上只有过对工程师职业进行移民前的认证,认证机构是CCPE,当时只认证学历,不认证工作经验。

澳洲一直以来有资格评估,加拿大正在亦步亦趋学习澳洲经验。澳洲的职业评估是相关评估机构自行制定标准,包括学历要求,工作经验及英语要求。几个重要的评估机构的评估标准简述如下,仅供参考。

IT类评估机构ACS,IT专业学士学位+至少四年IT经验或IT副修+5年IT经验或其它学士学位+6年工作经验(Recognition of prior learning, RPL)

工程师类评估机构是Engineers Australia,要求工程学士+雅思“四个六”+工作经验(无明确年限要求)

建筑师评估机构AACA,要求建筑学学士,无雅思及工作经验要求

会计/审计师CPA/ICAA/IPA,会计学学士+雅思“四个七”,无工作经验要求

技工类评估机构TRA,相关资格+三年工作经验,无雅思要求

医生类评估机构Medical Board of Australia, 申请标准通道(standard pathway)的要求是持有由《国际医学院索引》( International Medical Education Directory (IMED))所列的某所医学颁布发的院学位(中国有174所医学院榜上有名),先通过医学考试,再通过临床考试,再申请EICS认证,英语要求雅思“四个七”或OET考试A或B级。

其它非行规限制的职业评估机构VETASSESS,学士学位,无雅思、工作经验要求。

杏花春雨 : 2012-04-0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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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尼把责任一古脑推给前政府。

问题是:前政府2008年下台,康尼也是当年上台,他用了将近四年的时间来“理解”积案问题,现在才想起来要作废,他的脑子反应也太迟钝了。

即使是前政府的错误,就能成为新政府全盘否定的依据吗?那是不是前任政府所欠的外债,新政府也可以不承认吗?

他口口声声所赞美的Action Plan for Faster Immigration,却恰恰是在前政府时期,在他的前任范茵莉下台之前就已经确定了的,康尼却据为已有,这是在贪天之功。

其实,造成积案的根本原因是《移民与难民保护法》,而康尼却避而不谈,这是为什么?

康尼说这话时,特意说明自己并无党派之争,但他的议论就是典型的党派论。

When our government came to office, I quite honestly think we didn’t fully understand the depth of the problem of backlogs in our system. We found out that there were 840,000 people waiting in our immigration system for an answer on their application. Why did that happen? Very simply because for years, the previous government, I’m not trying to be partisan about this, this is objectively true and a policy mistake was made, I’m sure in good faith. I don’t think they made this mistake in malice or deliberately but they didn’t correct it. And the mistake was simply this: they created a system that ignored the fact that, around the world, there’s an infinite number of people who want to come to Canada obviously.

杏花春雨 : 2012-04-05#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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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康尼给出的28万退案的理由:

The bad news is that there’s still a huge backlog left and in fact, 460,000 waiting in that program. Now friends, we could do one of two things. We could continue to keep those people waiting, meaning our system is grindingly slow, taking us eight years to get people an answer, meaning that it would take years, almost the end of this decade before we could finally get to that fast just in time system that we need so that we can link people up with jobs or we could make a tough decision, which is what we were elected to do, was to make tough decisions in the best interests of the Canadian economy.

And so the tough decision we made was to take decisive action to reduce that backlog so that within a year or two, we will have that just in time immigration system. That’s why we announced in the budget that we’re bringing forward legislation to authorize us to return applications representing some 280,000 people in the skilled worker backlog. We are returning the application fees that people sent to us and we are inviting them to reapply, if they still want to come to Canada, under our new and more flexible immigration programs. By doing this, by 2014, 18 months from now, Canada will finally have a just in time immigration system where we will be able to process applications that we get within a matter of months and bring new applicants to Canada on a, on a just in time basis.

lsf78 : 2012-04-06#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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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ondly, for those who want to come into regulated licensed professions, we’re going to say that they have to have a solid minimum level of proficiency in one of our two official languages.

看来好多人要达到雅思:说、写、读3个6.5和听力7.5才能在新的一年里申请技术移民了。

lsf78 : 2012-04-06#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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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this summer we will be pre-publishing regulations for a new points grid for the skilled worker program based on all the data research and consultations that we have done
夏天将预公布新的打分规则,再加上收集意见、正式公布......................看来新的一年移民名额来不及在7.1打开了。

paradiseunderthesun : 2012-04-06#82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请杏花版主和anxioustogetmoving兄台就这次香港活动的抗议信给点建议,二位是坛子上的顶尖写手,而且热情有加。

我对抗议信的初步意思是,现在一刀切已成事实了,所以和去年的情况完全不同,不再哀求他们施舍签证,插队不插队也没意义了,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所以这次重点讨伐CIC,把CIC所有的罪状数出来,引用CIC官网和VO发的信,拆穿谎言,谴责背信弃义,罪状罗列完毕后,再好言相劝CIC三思而后行。想做到每个句子都言之有物,完全无废话,精辟,看完之后迅速抓住人心。这个信也会事先交给媒体,让媒体做好功课再报道。

请二位给点建议,写个提纲或者时间宽裕的话写几个段落也行。

收到二位的建议之后,我再用英文下笔,最后交给西人修改润色。

拜托拜托!

paradiseunderthesun : 2012-04-06#82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请杏花版主和anxioustogetmoving兄台就这次香港活动的抗议信给点建议,二位是坛子上的顶尖写手,而且热情有加。

我对抗议信的初步意思是,现在一刀切已成事实了,所以和去年的情况完全不同,不再哀求他们施舍签证,插队不插队也没意义了,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所以这次重点讨伐CIC,把CIC所有的罪状数出来,引用CIC官网和VO发的信,拆穿谎言,谴责背信弃义,罪状罗列完毕后,再好言相劝CIC三思而后行。想做到每个句子都言之有物,完全无废话,精辟,看完之后迅速抓住人心。这个信也会事先交给媒体,让媒体做好功课再报道。

请二位给点建议,写个提纲或者时间宽裕的话写几个段落也行。

收到二位的建议之后,我再用英文下笔,最后交给西人修改润色。

拜托拜托

paradiseunderthesun : 2012-04-06#82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不好意思,不小心重复发帖了。

拉菲 : 2012-04-07#82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赞,天堂组织抗议这件事从头到尾事无巨细亲历亲为,但愿你们的活动能取得积极的效果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08#82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请杏花版主和anxioustogetmoving兄台就这次香港活动的抗议信给点建议,二位是坛子上的顶尖写手,而且热情有加。

我对抗议信的初步意思是,现在一刀切已成事实了,所以和去年的情况完全不同,不再哀求他们施舍签证,插队不插队也没意义了,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所以这次重点讨伐CIC,把CIC所有的罪状数出来,引用CIC官网和VO发的信,拆穿谎言,谴责背信弃义,罪状罗列完毕后,再好言相劝CIC三思而后行。想做到每个句子都言之有物,完全无废话,精辟,看完之后迅速抓住人心。这个信也会事先交给媒体,让媒体做好功课再报道。

请二位给点建议,写个提纲或者时间宽裕的话写几个段落也行。

收到二位的建议之后,我再用英文下笔,最后交给西人修改润色。

拜托拜托


paradiseunderthesun (former jesuimajeur) 兄谬赞了。anxioustogetmoving怎敢和杏花春雨兄相提并论?面对杏花春雨兄,请益第一,是anxioustogetmoving不变的原则。

抗议信兹事体大,我待后和兄悄悄话。

杏花春雨兄专业老到,若肯仗义出手,请愿行动定会增色不少。

fupeide : 2012-04-08#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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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宋体]近日加拿大移民部连续放风,要对加拿大技术移民进行改革[/FONT],[FONT=宋体]而新的规则很可能会在今年的[/FONT]7[FONT=宋体]月[/FONT]1[FONT=宋体]日[/FONT][FONT=宋体]实行。种种迹象表明,加拿大这次的改革,将很可能是颠覆性的,是“釜底抽薪”,而不是象以前一样的“扬汤止沸”,其影响将会非常深远,各位移友不得不有所准备,以免到时措手不及。[/FONT]

[FONT=宋体]为什么会进行这个改革,究竟会如何改,我不揣浅陋,对加拿大技术移民政策进行详细分析和大胆猜测,希望对移友有所帮助。[/FONT]
up

杏花春雨 : 2012-04-09#82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请杏花版主和anxioustogetmoving兄台就这次香港活动的抗议信给点建议,二位是坛子上的顶尖写手,而且热情有加。

我对抗议信的初步意思是,现在一刀切已成事实了,所以和去年的情况完全不同,不再哀求他们施舍签证,插队不插队也没意义了,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所以这次重点讨伐CIC,把CIC所有的罪状数出来,引用CIC官网和VO发的信,拆穿谎言,谴责背信弃义,罪状罗列完毕后,再好言相劝CIC三思而后行。想做到每个句子都言之有物,完全无废话,精辟,看完之后迅速抓住人心。这个信也会事先交给媒体,让媒体做好功课再报道。

请二位给点建议,写个提纲或者时间宽裕的话写几个段落也行。

收到二位的建议之后,我再用英文下笔,最后交给西人修改润色。

拜托拜托


只能给一点思路,或者有所补益。


康尼此次的提案,是否合法?这是问题的关键。如果作废旧案是违法的,那么提案最终通过的可能性就降低,即使通过,则申请人还有打赢官司的可能。

但这是比较困难的。康尼这次退案退费可以说是蓄谋已久,他必须会首先想到了这个法律问题,而康尼这次信心十足,这表明他对法律的问题并不担心。

但无论如何要从法律方面入手,才有可能提高胜算。


根据2008年6月18日以前的移民与难民保护法(IRPA)第11条(section 11),移民部"必须"(shall)对所有的申请人,按照递交申请的程序进行审理,如果,符合条件,必须发签证。

2008年6月18日,国会批准了《移民与难民保护法修政案》,即所谓的Bill C-50。C-50法案对于IRPA的第11条、第83(3)条款进行了修改,修改后IRPA去掉了移民部对于每一个申请有审理的义务,并赋予移民部长这样一个权力:根据加拿大的移民目标,就哪些申请可以获得审理发出部长指令。(On June 18, 2008, Parliament approved changes to the 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Act removing the obligation to process all applications CIC receives, and authorizing the Minister to issue instructions to immigration officers regarding which applications are eligible for processing, based on the Government of Canada’s goals for immigration)。227的38类,626的29类、20000个申请及71的29类、10000个申请的部长指令,其法律依据皆出于此。


但是,象其它任何的加拿大法律一样,C-50法案并没有明确显示具有追溯性,它是从2008年2月27日正式实施,而对于实施前的申请,未修改前的移民与难民保护法照样适用,也就是说,移民部对于227以前的旧案,仍然“必须”对每个案子有审理的义务。

对于这一点,移民部的官方网站上有过多次明示。如:

The Action Plan for Faster Immigration includes instructions outlining a set of eligibility criteria that apply to all new federal skilled worker applications received on or after February 27, 2008. All applications made before February 27, 2008, will be processed according to the rules that were in effect at that time.

http://www.cic.gc.ca/english/department/media/backgrounders/2008/2008-11-28.asp


所以,作废旧案的关键是法律依据,而法律依据的关键是“追溯性”之争。

这就需要对C-50法案、IRPR的相关条文、以及加拿大法律惯例等作深入的研究了。

大家可以按照此思路,搜集更多的“旧案按旧政处理“的证据,多多益善。

萨达牧 : 2012-04-09#83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有时候外表信心十足是没有底气的另一种表现,如果他在公开场合表示自己没有信心,那他根本就没有勇气来实施这个一刀切了!!如果真的信心满满,何苦等待执政4年之后才来一刀切?我预感康尼的下场会很惨淡,即便这次我们官司没有赢,康尼已经输掉了他的政治资本,这在以后的岁月中会一点点显现。。。更不用说我们赢了官司了

杏花春雨 : 2012-04-09#83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有时候外表信心十足是没有底气的另一种表现,如果他在公开场合表示自己没有信心,那他根本就没有勇气来实施这个一刀切了!!如果真的信心满满,何苦等待执政4年之后才来一刀切?

这一点很可能。如果有充分的法律依据,相信康尼早动手了。

康尼最近一次讲话,把积案的责任一古脑儿推给前政府,这是不正确的,实际上,积案的原因是移民与难民保护法,而C-50法案正是前任政府执政时提出并通过的。

我认为康尼很清楚他冤枉了前任政府,但是他不得不如此说,不得不刻意回避了移民与难民保护法,因为他不敢说法律有错,并且,如果他说法律有错,也就承认了他的作废旧案“不合法”。

paradiseunderthesun : 2012-04-09#83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谢谢杏花春雨

谢谢anxioustogetmoving

paradiseunderthesun : 2012-04-09#83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印度人准备制作康尼的头像和C50法律的样本,在抗议的时候焚烧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09#83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对部分人审理,而对绝大多数人退件退费,这当然是“不公”的,可以作为诉求的一个理由,但康尼早就对“不公”的诉求准备好了反说辞,他在最近一次讲话时说,积案对本人不公,因为他们已等了几年,也对加拿大不公,因为加拿大不能快速引进需要的人才(大意)。

程序正义是民主的重要内涵, 也是法治的支柱之一.

康尼的反说辞基本上是等同于说排队的自然法则(此时此刻被CIC宣布)是无效的!

康尼的反说辞在基本面上是站不住脚的.

鬼知道那些律师是怎么想的? 鬼知道那些撺掇个人起诉(貌似阻挠集体诉讼)的家园论坛的活跃的ID们打的是什么算盘? 家园的水远比想象的更要深更要浑.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09#83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印度人准备制作康尼的头像和C50法律的样本,在抗议的时候焚烧

来自印度的移友抓到了问题的根本!

C50法案是一切罪恶的滥殇, 康尼就是恶人.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09#83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这一点很可能。如果有充分的法律依据,相信康尼早动手了。

康尼最近一次讲话,把积案的责任一古脑儿推给前政府,这是不正确的(民主政治下的游戏规则其实无所谓正确不正确),实际上,积案的原因是移民与难民保护法(完全同意这个说法),而C-50法案正是前任政府执政时提出并通过的(那是否意味着前任政府已经意识到问题正在从糟糕走向更糟糕?康尼现在反而是在顶恶人之名而行维护政府施政的连贯性喽?!)

我认为康尼很清楚他冤枉了前任政府(康尼上台, 对前面的事概括承受),但是他不得不如此说,不得不刻意回避了移民与难民保护法,因为他不敢说法律有错(他不敢说法律有错, 因此只好说前任政府有错, 但他却调动政界学界媒体届张本吹风挟国会多数的人和而试图修法!操蛋的是, 法未修, 而本应和修法后果对应的预算案却作到了修法的前面! 这个真的看不懂!),并且,如果他说法律有错,也就承认了他的作废旧案“不合法”。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09#83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只能给一点思路,或者有所补益。

康尼此次的提案,是否合法?这是问题的关键。如果作废旧案 (还有一个问题是: 部分旧案作废, 部分旧案不作废. 同为旧案, 未平等对待) 是违法的,那么提案最终通过的可能性就降低,即使通过,则申请人还有打赢官司的可能(法理上, 无论个人诉讼结果如何, 对集体诉讼是否可以成案都是伤害, 自私自利的蠢徒们未必能看待这一点, 即使看到, 也可怜地选择了其实很虚枉的个人诉讼.)

但这是比较困难的。康尼这次退案退费可以说是蓄谋已久,他必须会首先想到了这个法律问题,而康尼这次信心十足,这表明他对法律的问题并不担心。

但无论如何要从法律方面入手,才有可能提高胜算。

根据2008年6月18日以前的移民与难民保护法(IRPA)第11条(section 11),移民部"必须"(shall)对所有的申请人,按照递交申请的程序进行审理,如果,符合条件,必须发签证。

2008年6月18日,国会批准了《移民与难民保护法修政案》,即所谓的Bill C-50。C-50法案对于IRPA的第11条、第83(3)条款进行了修改,修改后IRPA去掉了移民部对于每一个申请有审理的义务,并赋予移民部长这样一个权力:根据加拿大的移民目标,就哪些申请可以获得审理发出部长指令。(On June 18, 2008, Parliament approved changes to the 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Act removing the obligation to process all applications CIC receives, and authorizing the Minister to issue instructions to immigration officers regarding which applications are eligible for processing, based on the Government of Canada’s goals for immigration)。227的38类,626的29类、20000个申请及71的29类、10000个申请的部长指令,其法律依据皆出于此。(C50法案在#764楼作了援引. C-50法案赋予移民部长近乎无远弗界的权力, 发布MI是行使这种权力的方式.)

但是,象其它任何的加拿大法律一样,C-50法案并没有明确显示具有追溯性,它是从2008年2月27日正式实施,而对于实施前的申请,未修改前的移民与难民保护法照样适用,也就是说,移民部对于227以前的旧案,仍然“必须”对每个案子有审理的义务。(但是C-50法案也没有明确的"不追溯性". 对追溯性的争论存在极大的模糊空间. 而作为移民部长行使无远弗界权力的发布MI的方式就回避了这个模糊空间. 这可能就是很多资深移民律师态度谨慎和踬躅行事的原因!)

对于这一点,移民部的官方网站上有过多次明示。(91的同学们收集包括这个在内的任何证据才是正理. 以备不时之用.) 如:

The Action Plan for Faster Immigration includes instructions outlining a set of eligibility criteria that apply to all new federal skilled worker applications received on or after February 27, 2008. All applications made before February 27, 2008, will be processed according to the rules that were in effect at that time.

http://www.cic.gc.ca/english/department/media/backgrounders/2008/2008-11-28.asp

(OP6中也有列明.)

所以,作废旧案的关键是法律依据,而法律依据的关键是“追溯性”之争。(“追溯性”之争是决胜关键. 而陷入“追溯性”之争本身是否就意味着从一开始就棋处下风呢?)

这就需要对C-50法案、IRPR的相关条文、以及加拿大法律惯例等作深入的研究了。

大家可以按照此思路,搜集更多的“旧案按旧政处理“的证据,多多益善。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09#83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康尼把责任一古脑推给前政府。

问题是:前政府2008年下台,康尼也是当年上台,他用了将近四年的时间来“理解”积案问题,现在才想起来要作废,他的脑子反应也太迟钝了。

即使是前政府的错误,就能成为新政府全盘否定的依据吗?那是不是前任政府所欠的外债,新政府也可以不承认吗?

他口口声声所赞美的Action Plan for Faster Immigration,却恰恰是在前政府时期,在他的前任范茵莉下台之前就已经确定了的,康尼却据为已有,这是在贪天之功。

其实,造成积案的根本原因是《移民与难民保护法》,而康尼却避而不谈,这是为什么?

康尼说这话时,特意说明自己并无党派之争,但他的议论就是典型的党派论。

When our government came to office, I quite honestly think we didn’t fully understand the depth of the problem of backlogs in our system. We found out that there were 840,000 people waiting in our immigration system for an answer on their application. Why did that happen? Very simply because for years, the previous government, I’m not trying to be partisan about this, this is objectively true and a policy mistake was made, I’m sure in good faith. I don’t think they made this mistake in malice or deliberately but they didn’t correct it. And the mistake was simply this: they created a system that ignored the fact that, around the world, there’s an infinite number of people who want to come to Canada obviously.

2008年11月28日发布 MI1, 回溯到2008年2月27日实施. 鬼才知道 227是前任政府移民部长范茵莉的既定计划呢, 还是完全出自康尼的手笔? 康尼"不移民部长"却是真的. 对人的臧否通常回把人们的看法带往歧途. 不管是范茵莉还是康尼, 对政策变化的脉络和路径的解析才会使移友们不至于使看法失焦. 430的香港情愿行动和正处于聚集发酵中的兴讼对受害的积案同学才是更值得关注和参与的.

杏花春雨 : 2012-04-10#83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2008年11月28日发布 MI1, 回溯到2008年2月27日实施. 鬼才知道 227是前任政府移民部长范茵莉的既定计划呢, 还是完全出自康尼的手笔? 康尼"不移民部长"却是真的. 对人的臧否通常回把人们的看法带往歧途. 不管是范茵莉还是康尼, 对政策变化的脉络和路径的解析才会使移友们不至于使看法失焦. 430的香港情愿行动和正处于聚集发酵中的兴讼对受害的积案同学才是更值得关注和参与的.


嫩的看法经常会很犀利和独到。

事实上,积案的本质是移民法的问题,根据原移民法,所有的申请只要符合条件,移民官都“必须”签发签证。移民部和康尼经常用的比喻就是,每年的飞机只有20个座位,每年却卖出去40张票,所以积案陈陈相因越积越多。到227时,积案已达96万了,所以,当时执政党自由党的部长范茵莉才提出了这个C-50法案,使移民部长有选择性处理案子的权力。

C-50法案于2008年6月18日三读通过,时任部长仍是范茵莉。康尼是于2008年10月或11月上台的(具体日期记不清了),他正是依据已通过的C-50法案所赋予的权力,才发布了四道MI(第四道是针对父母/祖父母类团聚移民),对移民政策进行一系列改革的。

假设自227以后至今移民部长不是康尼,而仍是范茵莉,我相信,移民政策都还是一样,今天的范茵莉也必将成为这次28万的“终结者”,无它,势有必至,理有固然,“小车不倒往前推”,但小车实在推不动时,肯定会“推倒重来”。

所以我说康尼自夸他遏制积案有效是“贪天之功”,说康尼将责任一古脑归罪于前政府是不负责任的党派论。

last train : 2012-04-10#84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anxioustogetmoving老弟,我始终在关注你和杏花春雨为大家分析移民政策走向.佩服老弟才思敏捷分析透彻独到.你的多数分析对大家结合自身实际研判有很大启迪和帮助.谢谢!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10#84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俗话说, 砂锅不经夸, 一夸就漏. anxioustogetmoving深以为然.

杏花春雨兄伏脉千里涓涓清流的技术分析才是本贴焦点所在.

杏花春雨兄盖楼, anxioustogetmoving顶多就是个搬砖的.

请益第一, anxioustogetmoving不变的原则.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10#84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嫩的看法经常会很犀利和独到。(兄谬赞了. 我的看法也常常惹人不爽. 杏花春雨兄大度宽容才是方家风范.)

事实上,积案的本质是移民法的问题,根据原移民法,所有的申请只要符合条件,移民官都“必须”签发签证。移民部和康尼经常用的比喻就是,每年的飞机只有20个座位,每年却卖出去40张票,所以积案陈陈相因越积越多。到227时,积案已达96万了,所以,当时执政党自由党的部长范茵莉才提出了这个C-50法案,使移民部长有选择性处理案子的权力。(这才是91成为受害者的源头)

C-50法案于2008年6月18日三读通过,时任部长仍是范茵莉。康尼是于2008年10月或11月上台的(具体日期记不清了),他正是依据已通过的C-50法案所赋予的权力,才发布了四道MI(第四道是针对父母/祖父母类团聚移民),对移民政策进行一系列改革的。

假设自227以后至今移民部长不是康尼,而仍是范茵莉,我相信,移民政策都还是一样,今天的范茵莉也必将成为这次28万的“终结者”,无它,势有必至,理有固然,“小车不倒往前推”,但小车实在推不动时,肯定会“推倒重来”。

所以我说康尼自夸他遏制积案(帐面上的减少是因为控制了新增流量, 而非对积案存量的实质性处理使然. 我前面提到的水管论, 很多人不以为然, 现在看来, 都怪我没能解释的更清楚.)有效是“贪天之功”,说康尼将责任一古脑归罪于前政府是不负责任的党派论。

说到水管论,说到一刀切, 说到康尼的移民体系改革目标, 那就有理由谨慎考量227积案可能的前景. 不幸的是227的同学们大都对91同学采取隔岸观火的态度, 摆出一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

想起一则故事: 有人养了一群猴,常宰猴待客。客人光临时,他会领着客人挑选猴子。每当这时,笼子里的猴子们拼命地往后躲。而当客人选中一只猴子时,其他的猴子就使劲儿把它往外推。这一幕不断重复上演,最终所有猴子全部被宰杀。任其发展下去,所有的人都可能是被围观者,成为一丝不挂的透明人。

杏花春雨 : 2012-04-10#84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事情正在起变化:将新设行业技工类技术移民

加拿大当地时间4月10日,加拿大移民部长康尼在阿尔伯塔省卡尔加里宣布,加拿大将在联邦技术移民项目中,单独开立行业技工类技术类移民,从而使技工类移民更容易,更简单。

- 采取与传统的联邦技术移民不一样的审理标准,更看重申请人的专业培训及工作经验;

-集中于自然资源、建筑、交通运输、服务领域的职业;

-但申请人仍然需要达到最低语言能力的要求;

-如获国会通过,将于今年年底实施。

CIC原文链接:http://www.cic.gc.ca/english/department/media/releases/2012/2012-04-10.asp




技工类移民将集中于自然资源建筑、制造

shijieduoduo : 2012-04-10#84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事情正在起变化:将新设行业技工类技术移民

加拿大当地时间4月10日,加拿大移民部长康尼在阿尔伯塔省卡尔加里宣布,加拿大将在联邦技术移民项目中,单独开立行业技工类技术类移民,从而使技工类移民更容易,更简单。

- 采取与传统的联邦技术移民不一样的审理标准,更看重申请人的专业培训及工作经验;

-集中于自然资源、建筑、交通运输、服务领域的职业;

-但申请人仍然需要达到最低语言能力的要求;

-如获国会通过,将于今年年底实施。

CIC原文链接:http://www.cic.gc.ca/english/department/media/releases/2012/2012-04-10.asp




技工类移民将集中于自然资源建筑、制造
请问杏花老师 一个3个月的专业培训 可以申请吗?加上2年工作经验 会符合这个新政吗 技工类型的

wpplovechun : 2012-04-12#84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交通运输 主要指什么呢 ?路桥的建设人员吗?

xiaoyueliang : 2012-04-12#84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技术培训获得焊工证,焊工工作已经2年多了,符合 技工类技术类移民 吗?
杏花兄明示~谢谢

bhb : 2012-04-12#84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技工就是原29类里的技术人员吗

杏花春雨 : 2012-04-12#84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请问杏花老师 一个3个月的专业培训 可以申请吗?加上2年工作经验 会符合这个新政吗 技工类型的


具体评估标准目前无法确定。

杏花春雨 : 2012-04-12#84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交通运输 主要指什么呢 ?路桥的建设人员吗?


交通运输业的技工类职业包括各类运输机车的司机及维修工人,重型机械操作手及维修工等。

上边所列职业中,有些是属于技术等级C级或以下,在目前的移民政策下,这些职业因等级低而不可以移民,但新政以后对于“技术等级”的要求是否会放宽,目前还不能确定。

杏花春雨 : 2012-04-12#85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技术培训获得焊工证,焊工工作已经2年多了,符合 技工类技术类移民 吗?
杏花兄明示~谢谢


符合。但同时还需要满足“最低语言能力”的要求。

杏花春雨 : 2012-04-12#85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技工就是原29类里的技术人员吗


29类仅列出了技工类中的一小部分。新政后移民局将会开放更多的技工类职业。

杏花春雨 : 2012-04-12#85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康尼会见萨省雇主,重申清除积案

加拿大当地时间4月11日,移民部长康尼在萨省的萨斯喀通出席萨省雇主圆床会议,征求他们对于技术移民新政的意见,并呼吁雇主在即将推出的技术移民新政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会议期间,康尼也概述了“2012年经济行动计划”中的移民工作,包括以下几点:

-- 重组临时工签项目,使其更能符合劳动市场需求(Realigning the Temporary Foreign Worker Program to better meet labour market demands);

-- 进一步改善外国学历认证,确定2012年之后的目标移民职业(Supporting further improvements to foreign credential recognition and identifying the next set of target occupations beyond 2012);

-- 建立更快、更灵活的移民体系,优先着眼于符合加拿大劳动市场需求(Moving to an increasingly fast and flexible immigration system where priority focus is on meeting Canada’s labour market needs)

-- 对于部分仍在管道中等待处理的案件退件退费(Returning applications and fees to certain federal skilled worker applicants who have been waiting for processing to be completed)

shijieduoduo : 2012-04-12#85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技术培训获得焊工证,焊工工作已经2年多了,符合 技工类技术类移民 吗?
杏花兄明示~谢谢
请问你焊工培训了多久啊

xiaoyueliang : 2012-04-13#85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请问你焊工培训了多久啊
也是2,3个月的时间

你好迈克 : 2012-04-13#85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我是本科生,也想去接受2、3个月的焊工培训再做焊工最后移民,不知可否?请杏花大师明示!

admin : 2012-04-13#85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杏花春雨兄,您好,先谢谢您长期和精彩的分析。

您下面这两个帖子里,有些细节有出入,我试着说明一下:

1)保守党是在2006年1月大选后上台的,已经执政6年多了。你提到的前移民部长范茵莉,也是保守党的移民部长。2008年10月,又有一次大选,保守党再次以少数党执政,哈伯调整内阁,任命了康尼作为移民部长。

2)保守党反移民,有种族主义嫌疑是一定的。但事情总是需要人去做才能推动的。所以说“勤奋的“康尼成为移民部长绝对是所有移民申请者的噩梦。

家园网1年多前有一篇文章:<康尼,造王之人>

http://www.canadameet.co/news/canada/2011/0219/58400.html

指出了这一点:康尼看上去毫无危险,脸上有一种天真无邪的微笑特征。很多人说他是“好”人, 当然这只有在你站在保守党的立场上的时候。如果你不是保守主义者,如果你够聪明,最好对他保持一种恐惧。移民部长康尼(Jason Kenney)可能是当前加拿大执政保守党里除了哈伯以外,最杰出的人才。

加拿大家园网跟踪移民部长康尼(Jason Kenney)的消息/新闻3年多。可以说,从来没有1周,这个家伙不出现在新闻上的。我们甚至都可以肯定的说,在移民部长康尼的日程表里,有最近半年,每周宣布点什么东西的详细计划:给谁拨款,新增了什么服务,移民新政策... 。

相对来说,康尼的上一任,同是保守党的女移民部长,简直算是人间蒸发的。更要命或者恐怖的是,这样一位“勤奋”或者说“工作狂”的人,恰恰是中国移民申请人的“敌人”。

而压死移民申请者的最后一根稻草是2011年5月的大选,保守党终于如愿以偿,得以组成多数党政府。

这篇文章《大选过后谈移民政策:这几年移民和难民日子会很不好过 》,清楚的指出了当前的处境:

http://www.canadameet.co/news/canada/immigration/2011/0510/70339.html

3)技术移民并不需要推倒才能重来。1993年-2006年执政的自由党,也有过大量的积压,最终提高配额大放水了。

中国的技术移民积案其实都是在保守党任内的(2006年91新政就是保守党推出来的)。

问题在于,保守党根本不想批中国移民,特别是技术移民: 2004-2006每年有4-5万移民,而2011年只有2.5万, 技术移民更是少得可怜。


这一点很可能。如果有充分的法律依据,相信康尼早动手了。

康尼最近一次讲话,把积案的责任一古脑儿推给前政府,这是不正确的,实际上,积案的原因是移民与难民保护法,而C-50法案正是前任政府执政时提出并通过的。

我认为康尼很清楚他冤枉了前任政府,但是他不得不如此说,不得不刻意回避了移民与难民保护法,因为他不敢说法律有错,并且,如果他说法律有错,也就承认了他的作废旧案“不合法”。

事实上,积案的本质是移民法的问题,根据原移民法,所有的申请只要符合条件,移民官都“必须”签发签证。移民部和康尼经常用的比喻就是,每年的飞机只有20个座位,每年却卖出去40张票,所以积案陈陈相因越积越多。到227时,积案已达96万了,所以,当时执政党自由党的部长范茵莉才提出了这个C-50法案,使移民部长有选择性处理案子的权力。

C-50法案于2008年6月18日三读通过,时任部长仍是范茵莉。康尼是于2008年10月或11月上台的(具体日期记不清了),他正是依据已通过的C-50法案所赋予的权力,才发布了四道MI(第四道是针对父母/祖父母类团聚移民),对移民政策进行一系列改革的。

假设自227以后至今移民部长不是康尼,而仍是范茵莉,我相信,移民政策都还是一样,今天的范茵莉也必将成为这次28万的“终结者”,无它,势有必至,理有固然,“小车不倒往前推”,但小车实在推不动时,肯定会“推倒重来”。

所以我说康尼自夸他遏制积案有效是“贪天之功”,说康尼将责任一古脑归罪于前政府是不负责任的党派论。

admin : 2012-04-13#85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主流真言:移民政策改革 与语言,文化,技术,金钱无关 与种族有关

加拿大学者反思本国移民政策为何不如澳大利亚成功,并发表研究指出,所谓澳洲移民政策比加拿大优越只是障眼法:澳大利亚新移民收入接近本地人,只是因为澳大利亚的新移民政策导致了移民在种族构成上的转变。

在澳大利亚推出新移民规定后,来自亚洲的移民增长变得相对缓慢。澳大利亚接受的亚洲移民人数不如加拿大吸纳的多,而澳大利亚接纳的英国人则比加拿大多得多。

研究也指,在来自中国的移民当中,无论是通过澳大利亚的资格预审并移民到澳大利亚,还是通过加拿大的积分制度或家庭团聚计划而移民到加拿大,移民后所取得的就业成绩都相差无几。这也意味着,移民成功与否,其实与移民政策有多优越关系不大,而与种族有关。

移民部长康尼(Jason Kenney)最近宣布,将对加拿大移民制度进行全面最终改革。相信加拿大政府很可能拿澳大利亚的移民模式进行借鉴和参考,并且将其中的部分元素应用到加拿大的移民制度之中:即引进更多以英法为母语的欧洲移民,减少亚洲移民。

加拿大移民政策是否应向澳洲学习?

渥太华卡尔顿大学公共财政学教授弗朗西斯伍利(Frances Woolley)上个月在《环球邮报》在“Economy Lab”博客中发表评论文章,对加拿大和澳大利亚两国的移民制度进行对比和分析。

伍利指出,乍一看,澳加两国在移民制度方面是非常相似的。澳大利亚约五分之一的人是在国外出生的;加拿大也差不多。澳大利亚实行的是以积分制为基础的移民制度;加拿大亦然。

即便如此,但是加澳两国移民的就业情况却大相径庭。加拿大近期的移民在劳动力市场上遇到了重重阻力,除了找工作不容易,而且即使在找工作后,加拿大移民的平均收入比本地出生的加拿大人要低得多。与此相反,澳移民与本地出生的澳洲人之间只有较小的收入差距。

移民部长杰森康尼(Jason Kenney)非常热衷于向澳大利亚“学习“ 争取以英法为母语的欧洲移民

澳大利亚移民如此成功的秘诀?

滑铁卢大学教授米卡尔斯库特鲁德(Mikal Skuterud)和澳籍合著者安德鲁克拉克(Andrew Clarke)在最近发表的研究论文试图探求和了解澳大利亚移民如此成功的秘诀。

澳移民的辉煌成就应归功于何处?是否与该国经济增长的骄人业绩有关?或是因为澳大利亚工资水平的决定因素与加拿大有所不同?其实都不是,而是由于澳洲近年推出的新政策。

伍利称,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澳大利亚在移民体制方面进行了两个重要的改革。首先,根据新的移民政策,所有申请移民澳大利亚的人必须通过英语语言测试。其次,移民制度改革后,对以注册执业人士(如牙医、护士、工程师)的身份申请移民进行预审,以确保他们的职业资格证书符合澳洲的相关标准。

澳大利亚推出新移民规则的目的,是为了方便和加速澳移民在就业市场上的成功。

澳大利亚决策者的思路是: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一开始就具备流利英语能力的移民,自然可避免那些常常让非英语移民挫败不堪的语言障碍。同样,通过对移民申请人的专业资格和职业证书进行预审,可以加速他们抵澳后融入其专业领域的过程。

这样一来,移民很快便能找到与自己教育或从业背景相符的工作,而不必凑合着当出租车司机。

对来自中国、印度和英国移民男士三组人的调查

为了判断澳洲的移民政策是否成功,克拉克和斯库特鲁德对三组人来自中国、印度和英国的澳移民男士展开了调查。

由于澳大利亚要求中国移民通过严格的英语测试,同时还要求他们拥有和澳大利亚相等的职业资格,因此从理论上讲,与来自中国的加国移民相比,这群澳移民应能取得较好的就业成绩。

至于来自英国的移民,情况就不大一样。当然,英国人通常会有一口流利的英语,而且他们在英国获得的职业资格证书一般都符合澳加两国所规定的要求。因此,就英语水平和职业资格对这些移民进行预审与否,关系应该不大。所以可以推断,对于来自英国的移民来说,不管是移民加拿大还是澳大利亚,其所取得的就业成绩应该大致相同。

印度的情况则介于上述两者之间。印度是一个广泛使用英语的国家,但印度的职业资格水平未必总达到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的标准。但是全盘考虑的话,由于澳大利亚执行资格预审环节,而加拿大没有,所以就印度籍移民在澳加两国的就业前景而言,前者应比后者更好一些。

理论如此,那么实际呢?

实际上,克拉克和斯库特鲁德并未发现任何证据能够证明澳大利亚的移民政策有助于该国移民在劳动力市场上取得成功。研究结果显示,在来自中国的移民当中,无论是通过澳大利亚的资格预审并移民到澳大利亚,还是通过加拿大的积分制度或家庭团聚计划而移民到加拿大,移民后所取得的就业成绩都相差无几。

那么,加国移民的平均成就为什么会逊于澳洲移民呢?

新移民政策导致了移民在种族构成上转变

克拉克和斯库特鲁德认为,澳大利亚的新移民政策导致了澳大利亚移民在种族构成上的转变。在推出新移民规定后,来自亚洲的移民增长变得相对缓慢。

近年来,澳大利亚接受的亚洲移民人数不如加拿大吸纳的多,而澳大利亚接纳的英国人则比加拿大多得多。

由此可以推论,澳大利亚移民的就业表现之所以如此之好,是因为其祖籍构成使他们更快速地同化到新的国度和社区中。

联邦移民部长杰森康尼(Jason Kenney)最近宣布,将对加拿大移民制度进行改革。

届时,加拿大政府很可能会拿澳大利亚的移民模式进行借鉴和参考,并且将其中的部分元素应用到加拿大的移民制度之中。

移民政策好坏争论,对申请人英语要求:是一个伪命题

加拿大移民部长康尼可谓移民申请者的屠夫:在他的治下,从技术移民到投资移民,从配偶团聚到父母团聚,寸草不生。

康尼深知如果所有的移民类别申请者团结起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将给自己造成巨大的政治压力。因而每次都是通过分化各移民类别,并挑起所谓移民政策好坏的争论,这样他就可以稳坐钓鱼台,实现自己反亚裔移民的秘密时间表和最终目的。

康尼的各项措施及宣布,总是精心策划,先在传媒上广泛放出「没有人申请」、「申请造假」等消息,大打舆论牌,然后再针对某个类别「开刀」,取「胡萝加大棒」及「分而击之」的策略,打击一批人又拉拢另一批人,分化各类别申请者,并挑起已申请和未申请的矛盾。

移民律师王仁铎则说,移民部长现在权力很大,他爱增加那一类移民,又或者新创类别,完全自己决定,不受国会监督,但他认为,移民部历次改革的目的,为的只是吸引说英语的技术移民,英文非母语的申请人,并不是他们想网罗的目标。

王仁铎并表示,保守党移民部偏好英语为母语的申请人,已存在很长一段时间,现在各种宣布,只是让移民部加速吸引英语为母语的申请人而已。

paradiseunderthesun : 2012-04-13#85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小熊笨笨说到点子了

paradiseunderthesun : 2012-04-13#85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小熊你给我提供了绝佳的抗议信的材料啊!!!

谢谢!

tony9721 : 2012-04-13#86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小熊笨笨说到点子了
不一定是他

杏花春雨 : 2012-04-17#86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我是本科生,也想去接受2、3个月的焊工培训再做焊工最后移民,不知可否?请杏花大师明示!

按照现在加拿大的移民政策来讲,这个长线移民方案似乎可行,但需注意的是,移民政策会随时变化,很多时候,计划赶不上变化。

杏花春雨 : 2012-04-17#86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事情正在起变化:经验类移民政策放宽了

康尼于当地时间4月16日在曼省温尼伯又发表讲话称,移民部计划缩短加拿大经验类移民项目的工作经验要求,将工作经验由两年缩至一年,从而使加工签持有人会更快更容易获得移民身份。

现在的加拿大CEC类移民的要求是:持合法有效工签,在加拿大有两年的0,A,B工作经验或在加拿大正规高等院校学习至少2年获毕业证+一年的0,A,B类加拿大工作经验。

这也预示着加拿大联邦技术移民的政策走向之一:发展加拿大经验类移民。

原文如下:

News Release Minister Kenney Announces Proposed Plan to Expedite Skilled Workers' Transition from Temporary to Permanent Residence


Winnipeg, April 16, 2012 To meet Canada’s labour market needs more quickly, highly-skilled temporary foreign workers could soon transition to permanent residence faster than before, Citizenship, Immigration and Multiculturalism Minister Jason Kenney announced today.

“Thousands of highly-skilled foreign nationals are working successfully in Canada on a temporary basis,” said Minister Kenney. “Expediting their transition to permanent residence would help Canada retain bright and talented people who already have Canadian work experience and the ability to communicate in English or French. In many cases, they already have a job lined up. Such newcomers are set for success.”

To make Canada’s immigration system more flexible and even more responsive to our labour market need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Canada intends to reduce the work experience requirement for eligible temporary foreign workers applying to stay permanently. One major benefit of the change would be to make it easier for skilled tradespersons working in Canada to transition to permanent residence as their work is often project-based and can be seasonal.
Currently, to be eligible to apply, applicants under the temporary foreign worker stream of the Canadian Experience Class (CEC) must have acquired 24 months of full-time work experience within the last 36 months. Under the proposed regulatory changes, the requirement would be reduced to 12 months of experience.

The announcement is the latest in a series Minister Kenney has made about transforming Canada’s economic immigration program into a fast and flexible system focused on jobs, growth, and prosperity.
Launched in 2008, the CEC offers a pathway to permanent residence and eventually Canadian citizenship for international students and temporary foreign workers with highly-skilled Canadian work experience. The CEC aims to support the economic success of immigrants by selecting those who are most likely to succeed in Canada’s labour market.
In 2011, a record number of people were admitted to Canada under the CEC. According to preliminary admissions data, 6,022 immigrants were welcomed under the CEC last year, a significant increase in admissions of more than 50 % from 2010. In 2012, 7,000 permanent residents are expected to be admitted through the CEC more than ever before.
“The CEC is a key part of our plan for the future of immigration in Canada, and so it is gratifying to see the dramatic growth in the program since its inception,” said Minister Kenney.

tony9721 : 2012-04-17#86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看来鼓励先过去了,无论是留学还是工作

shijieduoduo : 2012-04-17#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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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花老师 我想问个工作经验问题 我在一个公司工作7个月 然后休息了一个月(找工作)跳槽去了另外一家公司 干了6个月 两家公司做的工作是一致的 这算不算一年工作经验?

myskykk : 2012-04-1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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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则 末尾淘汰制 等着吧

张小兔 : 2012-04-17#86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新规则 末尾淘汰制 等着吧

何解?

杏花春雨 : 2012-04-18#86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新规则 末尾淘汰制 等着吧


恩,很有先见之明。

杏花春雨 : 2012-04-18#86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何解?

马上分析了。

杏花春雨 : 2012-04-18#86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事情正在起变化:康尼发表重要讲话

当地时间4月17日加拿大移民部长康尼在安省伦敦发布联邦技术移民改革的重要消息。

链接:http://www.cic.gc.ca/english/depart...media&utm_medium=rss-eng&utm_campaign=generic

全文中文版随后上传。


News Release Building a Fast and Flexible Economic Immigration System


London, April 17, 2012 The Government of Canada is taking concrete steps to realize its vision of an immigration system that actively recruits talent rather than passively receives and processes all applications, Citizenship, Immigration and Multiculturalism Minister Jason Kenney announced today.

“As the Prime Minister has stated, the Government of Canada is committed to making economic and labour force needs the central focus of our immigration efforts,” said Minister Jason Kenney. “We have already begun the groundwork and will be building on this foundation in the months ahead to ensure our long-term economic success.”

As outlined in the Government's Economic Action Plan 2012,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Canada (CIC) will work with provinces, territories, and employers to create a pool of skilled workers who are ready to begin employment in Canada.

“We are making transformational changes to Canada's immigration system,” said Minister Kenney. “We want a system that is faster, more flexible a system that attracts younger people who can help grow our economy the minute they arrive in Canada.”

CIC has announced that it is already taking proactive steps towards building a fast and flexible immigration system that meets Canada’s economic needs. For example, the Federal Skilled Worker Program (FSWP) points system will be reformed to reflect the importance of younger immigrants with Canadian work experience and better official language skills. Furthermore, CIC will strengthen the assessment of educational credentials to ensure that immigrants are closer to being ready to work upon arrival in Canada. FSW applicants will have their foreign educational credentials assessed and verified abroad as a part of the application process.

Today, Minister Kenney announced two additional changes that will help transform Canada’s immigration system. One proposed change would help CIC ensure FSW applicants meet current labour market needs. It would allow new rules set out in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 to apply to people who have already submitted an application. For example, instructions could place a priority on a specific occupation, such as doctors, and have existing applications from doctors processed first, regardless of where they are in the queue.

A similar change would allow new regulations, once approved, to apply retrospectively to people who have already submitted an application. These changes would help ensure that immigrants are chosen based on Canada’s current needs and priorities.

“Canada risks losing the global competition for talent as potential immigrants choose to take their skills to other countries with more responsive immigration systems, rather than remain in the queue for years to have their application processed here,” concluded Minister Kenney. “All of the changes we are exploring will make Canada more competitive with other similarly-placed countries and more attractive to the best and brightest from around the world, and will better match our immigration system with the best interests of the Canadian economy.”

Hill3 : 2012-04-18#87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春雨老师,刚刚发现了这个消息,可否分析一下?谢谢!

News Release Building a Fast and Flexible Economic Immigration System


London, April 17, 2012 The Government of Canada is taking concrete steps to realize its vision of an immigration system that actively recruits talent rather than passively receives and processes all applications, Citizenship, Immigration and Multiculturalism Minister Jason Kenney announced today.
“As the Prime Minister has stated, the Government of Canada is committed to making economic and labour force needs the central focus of our immigration efforts,” said Minister Jason Kenney. “We have already begun the groundwork and will be building on this foundation in the months ahead to ensure our long-term economic success.”
As outlined in the Government's Economic Action Plan 2012,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Canada (CIC) will work with provinces, territories, and employers to create a pool of skilled workers who are ready to begin employment in Canada.
“We are making transformational changes to Canada's immigration system,” said Minister Kenney. “We want a system that is faster, more flexible a system that attracts younger people who can help grow our economy the minute they arrive in Canada.”
CIC has announced that it is already taking proactive steps towards building a fast and flexible immigration system that meets Canada’s economic needs. For example, the Federal Skilled Worker Program (FSWP) points system will be reformed to reflect the importance of younger immigrants with Canadian work experience and better official language skills. Furthermore, CIC will strengthen the assessment of educational credentials to ensure that immigrants are closer to being ready to work upon arrival in Canada. FSW applicants will have their foreign educational credentials assessed and verified abroad as a part of the application process.
Today, Minister Kenney announced two additional changes that will help transform Canada’s immigration system. One proposed change would help CIC ensure FSW applicants meet current labour market needs. It would allow new rules set out in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 to apply to people who have already submitted an application.(所以现在根本没有什么排队顺序可言了吗?) For example, instructions could place a priority on a specific occupation, such as doctors, and have existing applications from doctors processed first, regardless of where they are in the queue.
A similar change would allow new regulations, once approved, to apply retrospectively to people who have already submitted an application.(不仅是91的同学,其他227,626甚至71都可能被砍吗?) These changes would help ensure that immigrants are chosen based on Canada’s current needs and priorities.
“Canada risks losing the global competition for talent as potential immigrants choose to take their skills to other countries with more responsive immigration systems, rather than remain in the queue for years to have their application processed here,” concluded Minister Kenney. “All of the changes we are exploring will make Canada more competitive with other similarly-placed countries and more attractive to the best and brightest from around the world, and will better match our immigration system with the best interests of the Canadian economy.”

杏花春雨 : 2012-04-18#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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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雨老师,刚刚发现了这个消息,可否分析一下?谢谢!

News Release Building a Fast and Flexible Economic Immigration System


London, April 17, 2012 The Government of Canada is taking concrete steps to realize its vision of an immigration system that actively recruits talent rather than passively receives and processes all applications, Citizenship, Immigration and Multiculturalism Minister Jason Kenney announced today.
“As the Prime Minister has stated, the Government of Canada is committed to making economic and labour force needs the central focus of our immigration efforts,” said Minister Jason Kenney. “We have already begun the groundwork and will be building on this foundation in the months ahead to ensure our long-term economic success.”
As outlined in the Government's Economic Action Plan 2012,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Canada (CIC) will work with provinces, territories, and employers to create a pool of skilled workers who are ready to begin employment in Canada.
“We are making transformational changes to Canada's immigration system,” said Minister Kenney. “We want a system that is faster, more flexible a system that attracts younger people who can help grow our economy the minute they arrive in Canada.”
CIC has announced that it is already taking proactive steps towards building a fast and flexible immigration system that meets Canada’s economic needs. For example, the Federal Skilled Worker Program (FSWP) points system will be reformed to reflect the importance of younger immigrants with Canadian work experience and better official language skills. Furthermore, CIC will strengthen the assessment of educational credentials to ensure that immigrants are closer to being ready to work upon arrival in Canada. FSW applicants will have their foreign educational credentials assessed and verified abroad as a part of the application process.
Today, Minister Kenney announced two additional changes that will help transform Canada’s immigration system. One proposed change would help CIC ensure FSW applicants meet current labour market needs. It would allow new rules set out in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 to apply to people who have already submitted an application.(所以现在根本没有什么排队顺序可言了吗?) For example, instructions could place a priority on a specific occupation, such as doctors, and have existing applications from doctors processed first, regardless of where they are in the queue.
A similar change would allow new regulations, once approved, to apply retrospectively to people who have already submitted an application.(不仅是91的同学,其他227,626甚至71都可能被砍吗?) These changes would help ensure that immigrants are chosen based on Canada’s current needs and priorities.
“Canada risks losing the global competition for talent as potential immigrants choose to take their skills to other countries with more responsive immigration systems, rather than remain in the queue for years to have their application processed here,” concluded Minister Kenney. “All of the changes we are exploring will make Canada more competitive with other similarly-placed countries and more attractive to the best and brightest from around the world, and will better match our immigration system with the best interests of the Canadian economy.”


恩,马上分析。

杏花春雨 : 2012-04-18#87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新闻发布:建设一个快速、灵活的经济类移民(注)体系

伦敦,2012年4月17日:公民移民及多元文化部长康尼今天宣布说,加拿大政府正在采取具体步骤,以实现积极吸收人才的移民体系愿景,改变被动接收及处理所有申请的局面。

康尼说,“总理讲过,加拿大政府致力于使力移民的中心工作是满足加拿大经济和劳动力的需求。我们已展开了基础工作,并将在未来几个月内为确保长期经济发展打下基础。”

根据《2012年政府经济行动计划》,移民部将与各省各地区以及雇主一道,为已准备好在加拿大工作的技术工人成立一个技术工人库。

康尼说,“我们正对加拿大移民体系进行转换性改革,我们需要一个迅速灵活的体系,这个体系能吸引更年轻的人士,他们一到达加拿大就立即能促进加拿大经济增长。”

移民部已宣布:移民部正在采取积极步骤建立一个快速、灵活、能符合加拿大经济需求的移民体系。例如,改革联邦技术移民的评分体系,从而反映年轻、有加拿大经验、有更好的官方语言能力的重要性。此外,移民部也将加强教育资格评估,以确保新移民在抵达加拿大后更接近于在加拿大工作。作为审理程序的一部分,联邦技术移民申请人的海外学历将在境外进行评估和认证。

今天,康尼部长还宣布了移民体系转化的另外两个变化。第一个提议中的变化是帮助移民部确定联邦技术移民申请人符合劳力市场的需求。《部长指令》将会对于已递交的申请设立新规则,例如,新指令可能会对于某些特定职业比如医生进行优先审理,现有申请中只要是医生职业,无论其排队情况,都会优先审理。

另外一个类似的变化是,新条例通过后,将会追溯到已递交申请的人。这些变化将有助于确保根据加拿大的当前需求及优先次序选择新移民人。

康尼部长最后说,“加拿大承担着输掉全球人才竞争的风险,潜在移民人选择把他们的技术带到那些移民机制更灵敏的国家,他们不会排队好几年等待加拿大审理他们的申请。我们所尝试的所有变化都是使加拿大吸引全球最好、最优秀的人士,使我们的移民体系与加拿大的经济利益更加匹配。”

注:经济类移民是加拿大移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又分为商业移民、技术移民、经验类移民、省提名、住家护理转移民项目。

杏花春雨 : 2012-04-18#87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FONT=宋体]康尼此番讲话意义重大,加拿大联邦技术移民如何消除积案,以及新政的内容也越来越明晰了。[/FONT]

[FONT=宋体]康尼讲话包含以下重大内容:[/FONT]

1, [FONT=宋体]如何清除[/FONT]18[FONT=宋体]万技术移民积案。康尼要故伎重演,效法[/FONT]2008[FONT=宋体]年的[/FONT]C-50[FONT=宋体]法案,修改移民法,使移民部长对于某些旧案有追溯权请注意追溯权这个词,在其讲话里首度出现。如果此法案通过,新的[/FONT]MI5[FONT=宋体]将会适用于所有未审核的管道中申请,也即意味着所有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全部退件退费。[/FONT]
[FONT=宋体][/FONT]
2, [FONT=宋体]建立申请人库。此举意义非常重大,简言之,第一,可严格控制申请人数;第二,可择优录取;第三,可随时调整政策;第四,可更大发挥各省、地区及雇主的作用。[/FONT]
[FONT=宋体][/FONT]
3, [FONT=宋体]移民前海外学历认证。海外学历必须通过评估及认证后才可移民。[/FONT]
[FONT=宋体][/FONT]
4, [FONT=宋体]优先审理机制。发布新闻部长指令([/FONT]MI5[FONT=宋体]),指定移民职业清单,凡是在清单之列的申请人,无论其递交时间――[/FONT]91[FONT=宋体]旧案也好,[/FONT]227[FONT=宋体]也好,[/FONT]626[FONT=宋体]也好――统统优先审理。[/FONT]
[FONT=宋体][/FONT]
5, [FONT=宋体]修改打分体系。前贴已详细分析过了,此不赘述。[/FONT]
[FONT=宋体][/FONT]
6, [FONT=宋体]放宽加拿大经验类移民,将加拿大工作经验由两年缩短至一年。[/FONT]
[FONT=宋体][/FONT]
7, [FONT=宋体]新设立技工类移民。康尼前几天在卡尔加里讲话所透露,昨天的讲话未重申,但这将是铁板订钉的。[/FONT]

Hill3 : 2012-04-18#87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FONT=宋体]康尼此番讲话意义重大,加拿大联邦技术移民如何消除积案,以及新政的内容也越来越明晰了。[/FONT]

[FONT=宋体]康尼讲话包含以下重大内容:[/FONT]

1,[FONT=宋体]如何清除[/FONT]18[FONT=宋体]万技术移民积案。康尼要故伎重演,效法[/FONT]2008[FONT=宋体]年的[/FONT]C-50[FONT=宋体]法案,修改移民法,使移民部长对于某些旧案有追溯权请注意追溯权这个词,在其讲话里首度出现。如果此法案通过,新的[/FONT]MI5[FONT=宋体]将会适用于所有未审核的管道中申请,也即意味着所有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全部退件退费。[/FONT]


请教春雨老师,这么说如果在新法之前没有处理的案子,不管是91, 227, 626还是71,只要不符合新法,统统杀掉吗?谢谢。

杏花春雨 : 2012-04-18#87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FONT=宋体]康尼此番讲话意义重大,加拿大联邦技术移民如何消除积案,以及新政的内容也越来越明晰了。[/FONT]

[FONT=宋体]康尼讲话包含以下重大内容:[/FONT]

1,[FONT=宋体]如何清除[/FONT]18[FONT=宋体]万技术移民积案。康尼要故伎重演,效法[/FONT]2008[FONT=宋体]年的[/FONT]C-50[FONT=宋体]法案,修改移民法,使移民部长对于某些旧案有追溯权请注意追溯权这个词,在其讲话里首度出现。如果此法案通过,新的[/FONT]MI5[FONT=宋体]将会适用于所有未审核的管道中申请,也即意味着所有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全部退件退费。[/FONT]


请教春雨老师,这么说如果在新法之前没有处理的案子,不管是91, 227, 626还是71,只要不符合新法,统统杀掉吗?谢谢。

根据迄今为止康尼所释放的信息来分析:

1,91以前的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约28万人),将会被清退,227以后的申请,不在清退之列;

2,所有符合新MI5职业清单的案件,无论排队时间多长,91也好,227也好,626也好,都会优先审理。目前可以确定的是,医生类职业将会在MI5里榜上有名。但是,“新政”对于符合条件的旧案的具体评估标准是否也一并“追溯”,是否对打分体系、最低语言要求、学历评估按新标准执行,目前尚不明确。

萨达牧 : 2012-04-18#87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FONT=宋体]康尼此番讲话意义重大,加拿大联邦技术移民如何消除积案,以及新政的内容也越来越明晰了。[/FONT]

[FONT=宋体]康尼讲话包含以下重大内容:[/FONT]

1,[FONT=宋体]如何清除[/FONT]18[FONT=宋体]万技术移民积案。康尼要故伎重演,效法[/FONT]2008[FONT=宋体]年的[/FONT]C-50[FONT=宋体]法案,修改移民法,使移民部长对于某些旧案有追溯权请注意追溯权这个词,在其讲话里首度出现。如果此法案通过,新的[/FONT]MI5[FONT=宋体]将会适用于所有未审核的管道中申请,也即意味着所有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全部退件退费。[/FONT]

2,[FONT=宋体]建立申请人库。此举意义非常重大,简言之,第一,可严格控制申请人数;第二,可择优录取;第三,可随时调整政策;第四,可更大发挥各省、地区及雇主的作用。[/FONT]

3,[FONT=宋体]移民前海外学历认证。海外学历必须通过评估及认证后才可移民。[/FONT]

4,[FONT=宋体]优先审理机制。发布新闻部长指令([/FONT]MI5[FONT=宋体]),指定移民职业清单,凡是在清单之列的申请人,无论其递交时间――[/FONT]91[FONT=宋体]旧案也好,[/FONT]227[FONT=宋体]也好,[/FONT]626[FONT=宋体]也好――统统优先审理。[/FONT]

5,[FONT=宋体]修改打分体系。前贴已详细分析过了,此不赘述。[/FONT]

6,[FONT=宋体]放宽加拿大经验类移民,将加拿大工作经验由两年缩短至一年。[/FONT]

7,[FONT=宋体]新设立技工类移民。康尼前几天在卡尔加里讲话所透露,昨天的讲话未重申,但这将是铁板订钉的。[/FONT]
:wdb1:那91的到底是切还是不切?太混乱了,彻底搞不清状况了:wdb5:

萨达牧 : 2012-04-18#87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根据迄今为止康尼所释放的信息来分析:

1,91以前的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约18万人),将会被清退,227以后的申请,不在清退之列;

2,所有符合新MI5职业清单的案件,无论排队时间多长,91也好,227也好,626也好,都会优先审理。目前可以确定的是,医生类职业将会在MI5里榜上有名。但是,“新政”对于符合条件的旧案的具体评估标准是否也一并“追溯”,是否对打分体系、最低语言要求、学历评估按新标准执行,目前尚不明确。
不是28万么?还有10万泥?

leesabrina : 2012-04-18#87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3,[FONT=宋体]移民前海外学历认证。海外学历必须通过评估及认证后才可移民。[/FONT]
[FONT=宋体]请问春雨老师,这个海外学历认证对已经拿到签证,但尚未登陆的tx是否有影响?谢谢[/FONT]

Kerrigan : 2012-04-18#87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显然最终的目标是全部变成提名制,一个大pool,各自等employer的绣球。真到了这一步,移民申请的提交人数就会很少很少了,因为这种事太不靠谱了。

现在关注的核心是:91/227/626/71,在未来的几个月将会受到何种影响。
1-如果今年7月新新政出来了,某项职业不在职业列表中,那么是不是626/71的该职业申请人也被立即一刀切掉?
2-新打分系统导致分数不够,如因年龄问题,是否立即切掉?

杏花春雨 : 2012-04-18#88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wdb1:那91的到底是切还是不切?太混乱了,彻底搞不清状况了:wdb5:


91以前积案总计30万人,其中约2万人或已在管道是审理,或符合即将实施的新政,将继续审理;另外的28万将退掉。

杏花春雨 : 2012-04-18#88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不是28万么?还有10万泥?

笔误,已改了,致歉。

wxm_may : 2012-04-18#88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请教杏花春雨,“所有未审核的管道中申请”指的是哪些申请者呢?是未评分的,还是未ME的,还是未DM的?康尼讲话中提到的“people who have already submitted an application”指的又是哪些申请者?

另外清退91是清退哪部分呢?是未打分的清退,已打分的进入队列排队么?已打分的case会被回溯么?

感谢

杏花春雨 : 2012-04-18#88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已获签证的,不会受海外学历认证的影响。

wxm_may : 2012-04-18#88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请教杏花春雨,“所有未审核的管道中申请”指的是哪些申请者呢?是未评分的,还是未ME的,还是未DM的?康尼讲话中提到的“people who have already submitted an application”指的又是哪些申请者?

另外清退91是清退哪部分呢?是未打分的清退,已打分的进入队列排队么?已打分的case会被回溯么?

感谢

杏花春雨 : 2012-04-18#88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请教杏花春雨,“所有未审核的管道中申请”指的是哪些申请者呢?是未评分的,还是未ME的,还是未DM的?康尼讲话中提到的“people who have already submitted an application”指的又是哪些申请者?

另外清退91是清退哪部分呢?是未打分的清退,已打分的进入队列排队么?已打分的case会被回溯么?

感谢

Under proposed legislation, CIC will close the files of FSW applicants who applied before February 27, 2008, and for whom an immigration officer has not made a decision based on selection criteria by March 29, 2012.

Q4. What does a "decision based on selection criteria" mean?

A "decision based on selection criteria" means that an immigration officer:
  • has assessed your FSW application against the points grid, and
  • has made a decision on whether or not you meet the selection criteria of the program.

萨达牧 : 2012-04-18#886
根据迄今为止康尼所释放的信息来分析:

1,91以前的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约28万人),将会被清退,227以后的申请,不在清退之列

2,所有符合新MI5职业清单的案件,无论排队时间多长,91也好,227也好,626也好,都会优先审理。目前可以确定的是,医生类职业将会在MI5里榜上有名。但是,“新政”对于符合条件的旧案的具体评估标准是否也一并“追溯”,是否对打分体系、最低语言要求、学历评估按新标准执行,目前尚不明确。
既然这次所有的技术移民类别都被回溯了,为啥只清退91的?:wdb2:
就按这政策变动的频率,很可能下批的新政里又有91的同学符合紧缺职业啊!为何偏对91的这么狠?

杏花春雨 : 2012-04-18#88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既然这次所有的技术移民类别都受影响,为啥只清退91的?:wdb2:


第一,91积案人口基数最大,有30万之巨;
第二,91积案只是递了3页简表,尚未审理,容易切割;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227以后的申请都是按照康尼亲手签发的Ministrial Instructions的要求递交的,清退师出无名。

tototo : 2012-04-18#88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第一,91积案人口基数最大,有30万之巨;
第二,91积案只是递了3页简表,尚未审理,容易切割;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227以后的申请都是按照康尼亲手签发的Ministrial Instructions的要求递交的,清退师出无名。
印度那边很多91前的,都是递了全套材料的,也照退不误

tony9721 : 2012-04-18#88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第一,91积案人口基数最大,有30万之巨;
第二,91积案只是递了3页简表,尚未审理,容易切割;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227以后的申请都是按照康尼亲手签发的Ministrial Instructions的要求递交的,清退师出无名。

第一天不是理由
第二条我认同,但是是他们让我们提交的3也简表,否则大家可能提供300页,不过这个可能确实。。。
第十三条 勉强,属于敝帚自珍

tony9721 : 2012-04-18#89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印度那边很多91前的,都是递了全套材料的,也照退不误

我檫

Kerrigan : 2012-04-18#89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谢谢楼主!请教楼主,作为一个MER的71er,会不会出现以下情况:

1-新新政砍掉职位,被立即“回溯性切除”;
2-新新政打分系统变化导致分数不够,被立即“回溯性切除”?

我敢肯定这是数十个北京MER后71er的共同问题。感谢楼主不吝赐教了!

杏花春雨 : 2012-04-18#89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谢谢楼主!请教楼主,作为一个MER的71er,会不会出现以下情况:

1-新新政砍掉职位,被立即“回溯性切除”;
2-新新政打分系统变化导致分数不够,被立即“回溯性切除”?

我敢肯定这是数十个北京MER后71er的共同问题。感谢楼主不吝赐教了!


新政的审理标准是否对227以后的案子“回溯”,目前无任何消息。但如果我非要表个态的话,我觉得嫩所担心的两个问题,出现的可能性很小。

Kerrigan : 2012-04-18#89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新政的审理标准是否对227以后的案子“回溯”,目前无任何消息。但如果我非要表个态的话,我觉得嫩所担心的两个问题,出现的可能性很小。

倒不是非要楼主表态,显然大家都不能mind control康尼。不过借楼主吉言了,希望71er能平安。

景行 : 2012-04-18#89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杏花老师,这一切联邦的举动对于递魁省已经fn的有影响吗?

lsf78 : 2012-04-18#89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而且国外的学历要求先做评估,并且作为申请的前提之一。那是否说明,要先等评估体系建立起来才接受新的申请???好像上次CIC也说要等明年初在要开始做评估,那就是要开始等啦??

杏花春雨 : 2012-04-18#89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杏花老师,这一切联邦的举动对于递魁省已经fn的有影响吗?

仅适用于联邦技术移民。

杏花春雨 : 2012-04-18#89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而且国外的学历要求先做评估,并且作为申请的前提之一。那是否说明,要先等评估体系建立起来才接受新的申请???好像上次CIC也说要等明年初在要开始做评估,那就是要开始等啦??

细节还没出台。

xiake712 : 2012-04-18#89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俺这个北京91的来路过问一下,像俺这种打分了,补了所有的材料,还给叫到北京去面试过,也通过的91申请者是在哪一类里?还有咱北京最后的1000多91申请者打分都几乎都有一大半,如果能真的通过,大概什么时候能拿签,毕竟快2年多时间北京91的人没看到过ME的影子了、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18#89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新政的审理标准是否对227以后的案子“回溯”,目前无任何消息。但如果我非要表个态的话,我觉得嫩所担心的两个问题,出现的可能性很小。

anxioustogetmoving对杏花春雨兄的这个观点表示谨慎同意.

全球范围内227的积案所涉及人数约15万之众, 按照过去5年FSW每年实际发出的签证数和预先计划出的visa target来看, 考虑到康尼一再强调的未来移民体系改革目标, 加之渐趋明朗的新法例的核心条款, 鉴于227-626I-626II-71的变化路径和内在逻辑, 又有91SAP积案被分拆切割的前车之鉴, anxioustogetmoving有理由相信15万之众的227积案是28万之众的91SAP积案后的下一个受害者.

227以后的案子就是626I, 626II 和 71了, anxioustogetmoving基本上赞同杏花春雨兄的看法.

last train : 2012-04-18#90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引用:
作者: last train
我认为这次改革是彻底的颠覆性的,,所有227,626,71都会深刻影响到!!不仅仅是91.。。。。。。。。。是不是这样判断呢?感觉已经开始了。

技术移民积案48万件,其中30万91,15万227,3万626以后。目前只是对最大的30万人积案中,砍掉28万。

626以后的不算积案。

227积案也是因属移民部长指令,是属于“加拿大需要的职业”,至于造成积案完全是移民部长的责任,如果把它也砍掉,也得首先把C-50法案作废,把MI作废,自打嘴巴不说,法案通过的可能性就很小了。

穿越的感觉,,,,,,,:wdb14::wdb14::wdb14: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18#90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Under proposed legislation, CIC will close the files of FSW applicants who applied before February 27, 2008, and for whom an immigration officer has not made a decision based on selection criteria by March 29, 2012.

Q4. What does a "decision based on selection criteria" mean?

A "decision based on selection criteria" means that an immigration officer:
  • has assessed your FSW application against the points grid, and
  • has made a decision on whether or not you meet the selection criteria of the program.

好一个 "proposed legislation"!

"proposed legislation" 和 "proposal of legislation" 的区别又是什么呢?

"proposed legislation" 究竟是不是那个没有歧义的 "legislation" 呢?

联邦预算案作到了某个 "proposed" 的 "legislation"的前面, 这是"加拿大特色的民主政治"的产物呢, 还是哈珀政府/康尼部长对加拿大民主和法治的蔑视和侮辱呢?

wpplovechun : 2012-04-18#90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杏花老师 再次咨询一下:
经验类外国劳工申请需要什么条件呢?英语需要多少?如何申请?
谢谢

杏花春雨 : 2012-04-19#90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anxioustogetmoving对杏花春雨兄的这个观点表示谨慎同意.

全球范围内227的积案所涉及人数约15万之众, 按照过去5年FSW每年实际发出的签证数和预先计划出的visa target来看, 考虑到康尼一再强调的未来移民体系改革目标, 加之渐趋明朗的新法例的核心条款, 鉴于227-626I-626II-71的变化路径和内在逻辑, 又有91SAP积案被分拆切割的前车之鉴, anxioustogetmoving有理由相信15万之众的227积案是28万之众的91SAP积案后的下一个受害者.

227以后的案子就是626I, 626II 和 71了, anxioustogetmoving基本上赞同杏花春雨兄的看法.

虽然迄今为止没有任何对于227不利的消息,但这种忧患意识值得肯定。

杏花春雨 : 2012-04-19#90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杏花老师 再次咨询一下:
经验类外国劳工申请需要什么条件呢?英语需要多少?如何申请?
谢谢


目前的加拿大经验类移民,对于经验类劳工的要求是,至少24个月的合法加拿大工作经验(0类或A,B级)以及雅思四项6.0分(0类和A级工作经验)或不低于5.5分(B级工作经验)。

移民部计划降低要求,将工作经验减到1年。

申请步骤CIC网上有明示。

rengo : 2012-04-19#90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杏花老师,
你认为已经ME,和已经打分的(进入final decision阶段的)是否会被回溯?
谢谢!

shijieduoduo : 2012-04-20#90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杏花老师 我想问个工作经验问题 我在一个公司工作7个月 然后休息了一个月(找工作)跳槽去了另外一家公司 干了6个月 两家公司做的工作是一致的 这算不算一年工作经验?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20#90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虽然迄今为止没有任何对于227不利的消息,但这种忧患意识值得肯定。

谢杏花春雨兄鼓励.

anxioustogetmoving的思路是这样的: 因为政策的原因导致积案尾大不掉, 于是CIC断尾求生, 于是砍掉91SAP(涉及28万人); 如果砍掉91SAP成立, 那就没有理由留着227(涉及超过10万人)不砍. 因为28万人和超过10万人之于每年1万个申请额度(估计涉及2.5万人)而CIC难以消化认为尾大不掉的逻辑是一样的. 当然, 技术层面上, CIC砍掉91SAP的方式至少为砍掉227提供了一个可资借鉴的范本: 怎样怎样的, 怎么怎么办; 没有怎样怎样的, 又怎么怎么办: 是否ME或许是一个参照点.

和以前一样, anxioustogetmoving仍然希望自己这次想错了也看错了, 希望227积案的移友们都顺利达成愿望. 可是, 愿望之所以是愿望, 是因为它通常实现不了. 屡屡奏效的自然法则是: 愿望很丰满, 无奈现实却骨感.

想起91SAP, 想起227, 却忽然想起曹操《短歌行》中的一句"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何枝可依?" ---- 这是怎么了? With that decision, Jason Kenney dashed the hopes and dreams of 300,000 applicants and their families.

anxioustogetmoving在另外一个跟帖中发了一点感慨: (1)中国式交流风格是间接、婉转的,不主张直来直去、以最快的速度交换信息;(2)寻求坦诚的反馈意见在中国人看来仍是个非常“西式”的概念;(3)在中国真相和礼貌之间找平衡作妥协比忠实于真相更重要;(4)某些人的心态从言辞中就看出来了的另一个说法是某些人能从酱豆腐里面嚼出西兰花的味道。顺便说,鲁迅先生的版本是“某些人能从旗袍的开叉联想到女人的大腿,进而想到女人的生殖器。” (大意如此,原文不记得了。)对人们动机、立场、出发点的揣测构成中国人一切思维和行动的基础;(5)对残酷现实的坦率陈述和直接了当的指摘在中国人看来都是具有伤害性,而伤害的对象是“面子”;“保护面子”(留面子)在中国比在西方意义更重大,更深远,内涵更丰富;(6)在中国只有“中国逻辑”而不存在任何“逻辑”;(7)在中国个性化的表达方式比表达的内容本身更不重要,而内容屈服于方式是通常的情形: 可以选择不说,也不要说错。这是这个神奇土地上的文化: 人情世故,博大精深。anxioustogetmoving完全理解,anxioustogetmoving却回应它一个"去TMD'! 作了一大段的铺垫, anxioustogetmoving试图说的是诛心之论很可笑. anxioustogetmoving将不再对任何诛心之论的看法作出回应.

paradiseunderthesun : 2012-04-20#90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谢杏花春雨兄鼓励.

anxioustogetmoving的思路是这样的:

因为政策的原因导致积案尾大不掉, 于是CIC断尾求生, 于是砍掉91SAP(涉及28万人); 如果砍掉91SAP成立, 那就没有理由留着227(涉及超过10万人)不砍.

因为28万人和超过10万人之于每年1万个申请额度(估计涉及2.5万人)而CIC难以消化认为尾大不掉的逻辑是一样的.

当然, 技术层面上, CIC砍掉91SAP的方式至少为砍掉227提供了一个可资借鉴的范本: 怎样怎样的, 怎么怎么办; 没有怎样怎样的, 又怎么怎么办: 是否ME或许是一个参照点.

和以前一样, anxioustogetmoving仍然希望自己这次想错了也看错了, 希望227积案的移友们都顺利达成愿望. 可是, 愿望之所以是愿望, 是因为它通常实现不了. 屡屡奏效的自然法则是: 愿望很丰满, 无奈现实却骨感.

想起91SAP, 想起227, 却忽然想起曹操《短歌行》中的一句"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何枝可依?" ---- 这是怎么了?

anxioustogetmoving在另外一个跟帖中发了一点感慨: (1)中国式交流风格是间接、婉转的,不主张直来直去、以最快的速度交换信息;(2)寻求坦诚的反馈意见在中国人看来仍是个非常“西式”的概念;(3)在中国真相和礼貌之间找平衡作妥协比忠实于真相更重要;(4)某些人的心态从言辞中就看出来了的另一个说法是某些人能从酱豆腐里面嚼出西兰花的味道。顺便说,鲁迅先生的版本是“某些人能从旗袍的开叉联想到女人的大腿,进而想到女人的生殖器。” (大意如此,原文不记得了。)对人们动机、立场、出发点的揣测构成中国人一切思维和行动的基础;(5)对残酷现实的坦率陈述和直接了当的指摘在中国人看来都是具有伤害性,而伤害的对象是“面子”;“保护面子”(留面子)在中国比在西方意义更重大,更深远,内涵更丰富;(6)在中国只有“中国逻辑”而不存在任何“逻辑”;(7)在中国个性化的表达方式比表达的内容本身更重要,而内容屈服于方式是通常的情形;

作了一大段的铺垫, anxioustogetmoving试图说的是诛心之论很可笑. anxioustogetmoving将不再对任何诛心之论的看法作出回应.


现在是不是又被封网了?

祸不单行啊!!!

paradiseunderthesun : 2012-04-20#90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谢杏花春雨兄鼓励.

anxioustogetmoving的思路是这样的:

因为政策的原因导致积案尾大不掉, 于是CIC断尾求生, 于是砍掉91SAP(涉及28万人); 如果砍掉91SAP成立, 那就没有理由留着227(涉及超过10万人)不砍.

因为28万人和超过10万人之于每年1万个申请额度(估计涉及2.5万人)而CIC难以消化认为尾大不掉的逻辑是一样的.

当然, 技术层面上, CIC砍掉91SAP的方式至少为砍掉227提供了一个可资借鉴的范本: 怎样怎样的, 怎么怎么办; 没有怎样怎样的, 又怎么怎么办: 是否ME或许是一个参照点.

和以前一样, anxioustogetmoving仍然希望自己这次想错了也看错了, 希望227积案的移友们都顺利达成愿望. 可是, 愿望之所以是愿望, 是因为它通常实现不了. 屡屡奏效的自然法则是: 愿望很丰满, 无奈现实却骨感.

想起91SAP, 想起227, 却忽然想起曹操《短歌行》中的一句"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何枝可依?" ---- 这是怎么了?

anxioustogetmoving在另外一个跟帖中发了一点感慨: (1)中国式交流风格是间接、婉转的,不主张直来直去、以最快的速度交换信息;(2)寻求坦诚的反馈意见在中国人看来仍是个非常“西式”的概念;(3)在中国真相和礼貌之间找平衡作妥协比忠实于真相更重要;(4)某些人的心态从言辞中就看出来了的另一个说法是某些人能从酱豆腐里面嚼出西兰花的味道。顺便说,鲁迅先生的版本是“某些人能从旗袍的开叉联想到女人的大腿,进而想到女人的生殖器。” (大意如此,原文不记得了。)对人们动机、立场、出发点的揣测构成中国人一切思维和行动的基础;(5)对残酷现实的坦率陈述和直接了当的指摘在中国人看来都是具有伤害性,而伤害的对象是“面子”;“保护面子”(留面子)在中国比在西方意义更重大,更深远,内涵更丰富;(6)在中国只有“中国逻辑”而不存在任何“逻辑”;(7)在中国个性化的表达方式比表达的内容本身更不重要,而内容屈服于方式是通常的情形: 可以选择不说,也不要说错。这是这个神奇土地上的文化: 人情世故,博大精深。anxioustogetmoving完全理解,anxioustogetmoving却对它一个"去TMD'! 作了一大段的铺垫, anxioustogetmoving试图说的是诛心之论很可笑. anxioustogetmoving将不再对任何诛心之论的看法作出回应.


我骂人的名声现在传出去了,晕得很啊!

发给我看的帖子,都反复强调不要骂人,都被我搞的噤若寒蝉了!:wdb14::wdb12::wdb5: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20#91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我骂人的名声现在传出去了,晕得很啊!那说明你呀, 母牛不下牛犊, 牛B坏了!!!

发给我看的帖子,都反复强调不要骂人,都被我搞的噤若寒蝉了!:wdb14::wdb12::wdb5:



给你的话我会悄悄话给你.

anxioustogetmoving常被围攻, 我的个人经验, 同时厌倦于浪费口水.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20#91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如梦令 移民加国日暮 anxioustogetmoving

移民加国日暮,惆怅不知去路。
康意抡大刀,惊进迷途泥泞。
积案,积案,带来阑珊意兴。


附:

如梦令 常记溪亭日暮 李清照

常记溪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
兴尽晚回舟,误入藕花深处。
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

杏花春雨 : 2012-04-20#91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杏花老师,
你认为已经ME,和已经打分的(进入final decision阶段的)是否会被回溯?
谢谢!

不会。

杏花春雨 : 2012-04-20#91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杏花老师 我想问个工作经验问题 我在一个公司工作7个月 然后休息了一个月(找工作)跳槽去了另外一家公司 干了6个月 两家公司做的工作是一致的 这算不算一年工作经验?


算。

杏花春雨 : 2012-04-20#91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我骂人的名声现在传出去了,晕得很啊!

发给我看的帖子,都反复强调不要骂人,都被我搞的噤若寒蝉了!:wdb14::wdb12::wdb5:


“噤若寒蝉”防卫过当了。只要骂得有理,骂到点子上,则不啻当头棒喝,金针度人,有道是无关痛痒赞何益,入骨三分骂亦精。

杏花春雨 : 2012-04-20#91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如梦令 移民加国日暮 anxioustogetmoving

移民加国日暮,惆怅不知去路。
康意抡大刀,惊进迷途泥泞。
积案,积案,带来阑珊意兴。


附:

如梦令 常记溪亭日暮 李清照

常记溪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
兴尽晚回舟,误入藕花深处。
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

可以步原韵。引原词反为蛇足。

shijieduoduo : 2012-04-21#91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谢谢您的回复!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21#91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噤若寒蝉”防卫过当了。只要骂得有理,骂到点子上,则不啻当头棒喝,金针度人,有道是无关痛痒赞何益,入骨三分骂亦精。

骂当骂之人且骂之有理,骂人者可以借此释怀了。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21#91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可以步原韵。引原词反为蛇足。

深以为然。

paradiseunderthesun : 2012-04-21#91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噤若寒蝉”防卫过当了。只要骂得有理,骂到点子上,则不啻当头棒喝,金针度人,有道是无关痛痒赞何益,入骨三分骂亦精。

骂当骂之人且骂之有理,骂人者可以借此释怀了。


嘻嘻。

但是离散场不远了,

留下一个温和点的背影吧。

paradiseunderthesun : 2012-04-21#92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离散场已经倒计时了。

除非奇迹发生,91浴火重生,我就要在这多呆会。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21#92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离散场已经倒计时了。

除非奇迹发生,91浴火重生,我就要在这多呆会。

So do I.

paradiseunderthesun : 2012-04-21#92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So do I.


Hug.

杏花春雨 : 2012-04-22#92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移民总体改革方案越来越明晰了

当地时间4月20日,加拿大移民部长康尼在蒙特利尔对外关系理事会上发表讲话,对于转型后的新移民政策进行阐述,以下是讲话原文,中文版随后发布。

Economic Growth and Prosperity the Focus of Immigration Changes

Montreal, April 20, 2012 Citizenship, Immigration and Multiculturalism Minister Jason Kenney spoke at the Montreal Council on Foreign Relations and outlined how a transformed immigration system would benefit the Canadian economy.

In his speech the Minister outlined a series of changes planned for the immigration system to make it faster, more flexible and focused on jobs to promote national economic growth and prosperity that can benefit all regions of Canada.

Proposed changes to the economic immigration system include eliminating the backlog of old Federal Skilled Worker applications, modernizing how selection is done under that program to better reflect the importance of younger immigrants with Canadian work experience and better language skills, creating a new Federal Skilled Trades program, and modifying the Canadian Experience Class to better facilitate the transition to permanent residence by successful skilled temporary workers.

Economic Action Plan 2012 also announced changes to CIC’s Business Immigration Programs, which will target more active investment in Canadian growth companies and more innovative entrepreneurs. Under proposed legislative amendments, CIC intends to introduce new small-scale programs on a temporary basis to try innovative approaches to economic immigration. Improvements to the existing Immigrant Investor Program (IIP) could be rolled out over a longer timeframe, as any changes would require extensive consultations with provinces and territories, particularly the province of Quebec, which operates its own Investor program under provisions in the Canada-Quebec Accord. Furthermore, adjustments to the current IIP would have to go through the regulatory process.

“The changes I’ve announced are to ensure that immigrants who come to Canada can contribute to the economy quickly,” Minister Kenney said. “And the cornerstone of success is being able to speak one of Canada’s official languages. That is why the government is also proposing changes to the citizenship rules so that new citizens have the language abilities they need to succeed.”

Under the proposed change, prospective citizens would be required to provide objective evidence of their language ability with their citizenship applications. Applicants would be able to demonstrate language ability by submitting a variety of evidence, including the results of approved third party tests, evidence of completion of secondary or post-secondary education in English or French, or evidence of achieving the appropriate language level in certain government funded language training programs.

“The proposed change would encourage citizenship applicants to ensure that they can speak English or French when they apply,” Minister Kenney said. “Language is an important component of the successful integration of immigrants and new citizens.”

Adequate knowledge of English or French is a requirement for citizenship in Canada and has been a requirement since the first Citizenship Act of 1947. The Government of Canada provides language training free of charge to permanent residents.

原文链接:http://www.cic.gc.ca/english/depart...media&utm_medium=rss-eng&utm_campaign=generic



杏花春雨 : 2012-04-22#92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FONT=宋体]新闻发布:移民新政的中心是经济增长与繁荣[/FONT]



[FONT=宋体]蒙特利尔,[/FONT]2012[FONT=宋体]年[/FONT]4[FONT=宋体]月[/FONT]20[FONT=宋体]日[/FONT][FONT=宋体]:公民难民与多元文化部长詹森[/FONT]-[FONT=宋体]康尼在蒙特利尔对外关系理事会上发表讲话,阐述了转型后的移民体系将如何有利于加拿大经济。[/FONT]

[FONT=宋体]康尼在讲话中阐述了计划中的移民体系一系列新政,目的是使移民体系更加快捷、灵活,以就业为中心,促进全国经济增长与繁荣,从而使加拿大所有地区都有收益。[/FONT]

[FONT=宋体]对于经济类移民体系,计划中的改革包括:清除联邦技术移民旧案;实现联邦技术移民选择的现代化,使之更能反映年轻、有加拿大工作经验及语言能力的重要性;新设立联邦技工类移民;实现加拿大经验类移民的现代化,更有利于成功的临时性技术工人转为永久居民。[/FONT]

[FONT=宋体]《[/FONT]2012[FONT=宋体]年经济行动计划》也公布了加拿大移民部商业移民项目的改划,目的是使项目资金更积极地投资于加拿大的公司增长、吸此更有创新精神的企业家。根据计划中的修订案,移民部打算新设临时性小型项目,对经济类移民进行创新性尝试。对原有的联邦投资移民的改善可能需要更多的时间才能推出,因为任何变动都需要与省、地区政府--尤其魁省政府,该省根据《加拿大[/FONT]-[FONT=宋体]魁北克协定》经营自己的投资移民项目--进行广泛的咨询。并且对于当前的联邦技术移民的调整还必须通过立法程序。[/FONT]

[FONT=宋体]康尼部长说,“我所宣布的修改是为了确保移民人来到加拿大后能迅速为我们的经济做出贡献。能说加拿大某一官方语言是成功的基石。这就是为什么政府也在计划改变公民身份规则,从而使新公司具备他们成功所需要的语言能力。”[/FONT]

[FONT=宋体]根据计划中的修改,潜在公民需要在递交公民身份申请时提供语言能力的客观证据。申请者可以通过提交多种证据来展示其语言能力,包括用英语或法语的专上教育或通过政府资助的语言培训课程并达到适当的语言技能。[/FONT]

[FONT=宋体]康尼部长说,“计划中的修改将鼓励公民身份申请人确保他们在申请时能说英语或法语。语言是新移民及公民成功融入加拿大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FONT]

[FONT=宋体]充分的英语或法语能力是申请加拿大公民身份的要求之一,也是自[/FONT]1947[FONT=宋体]年第一次颁布的《公民法》的要求。加拿大政府为永久居民提供免费的语言培训。[/FONT]

feng1212 : 2012-04-23#92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比较可怕 最简单的方法 直接停止办移民 然后 等几个公布新政 把大家都放在pool里挑

萧了皮 : 2012-04-23#92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7月1号会出来新的政策吗?忐忑ING……

moli610 : 2012-04-23#92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清除联邦技术移民旧案,说明227尚未ME的同学,危险了。哎。。。康胖吃什么药了?????

杏花春雨 : 2012-04-24#92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7月1号会出来新的政策吗?忐忑ING……


可能性比较小。立法程序还没有正式开始呢。

杏花春雨 : 2012-04-24#92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清除联邦技术移民旧案,说明227尚未ME的同学,危险了。哎。。。康胖吃什么药了?????

所有排队中的申请,都将会按照新的规则执行。

杏花春雨 : 2012-04-24#93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康尼再出惊人之语:所有旧案将用新评估标准

加拿大当地时间4月24日,移民部长康尼在伦敦的维多利亚医院发天讲话,再次阐述技术移民改革一篮子方案,并且首次透露即将出台的技术移民新规则将适用于所有尚在排队的申请。

康尼将其技术移民改革归纳为以下几点:

第一,清除四分之三的技术移民积案,用两年时间审理完毕所有积案,计划在2014年以后所有申请的审理时间将在几个月之内完成。

第二,对于技术移民的教育进行关连性评估。

第三,在未来几年内,对所有40个特许职业进行移民前的学历评估。

第四,通过立法形式,使移民部长有权利对于积案使用新的《部长指令》。

解读:移民部将对所有符合新的《需求职业清单》的旧案,进行优先审理。

第五,通过立法形式,使新的技术移民资格要求及评分标准回溯到所有正在排队审理的申请人。

解读:对于符合第四条的旧案申请人,移民部将按照新规则进行审理。

注:新规则包括最低语言能力要求以及新的打分标准。新打分标准见前贴。

tony9721 : 2012-04-24#93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康尼再出惊人之语:所有旧案将用新评估标准

加拿大当地时间4月24日,移民部长康尼在伦敦的维多利亚医院发天讲话,再次阐述技术移民改革一篮子方案,并且首次透露即将出台的技术移民新规则将适用于所有尚在排队的申请。

康尼将其技术移民改革归纳为以下几点:

第一,清除四分之三的技术移民积案,用两年时间审理完毕所有积案,计划在2014年以后所有申请的审理时间将在几个月之内完成。

第二,对于技术移民的教育进行关连性评估。

第三,在未来几年内,对所有40个特许职业进行移民前的学历评估。

第四,通过立法形式,使移民部长有权利对于积案使用新的《部长指令》。

解读:移民部将对所有符合新的《需求职业清单》的旧案,进行优先审理。

第五,通过立法形式,使新的技术移民资格要求及评分标准回溯到所有正在排队审理的申请人。

解读:对于符合第四条的旧案申请人,移民部将按照新规则进行审理。

注:新规则包括最低语言能力要求以及新的打分标准。新打分标准见前贴。

不会对71的也有影响吧,第五条看着影响所有人呢:wdb2::wdb2::wdb2::wdb2:

killerk : 2012-04-24#93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新的申请不需要等立法吧?今年71会先出新的申请的具体政策吗?然后在走立法程序追溯旧案?

tony9721 : 2012-04-24#93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新的申请不需要等立法吧?今年71会先出新的申请的具体政策吗?然后在走立法程序追溯旧案?
不会出来,需要等立法,
如果可以追溯的话,新的申请和以前的一样了,都放到池子里选,
不存在你的新的申请的就会快了的:wdb5:

Hill3 : 2012-04-24#93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康尼再出惊人之语:所有旧案将用新评估标准

加拿大当地时间4月24日,移民部长康尼在伦敦的维多利亚医院发天讲话,再次阐述技术移民改革一篮子方案,并且首次透露即将出台的技术移民新规则将适用于所有尚在排队的申请。

康尼将其技术移民改革归纳为以下几点:

第一,清除四分之三的技术移民积案,用两年时间审理完毕所有积案,计划在2014年以后所有申请的审理时间将在几个月之内完成。

第二,对于技术移民的教育进行关连性评估。

第三,在未来几年内,对所有40个特许职业进行移民前的学历评估。

第四,通过立法形式,使移民部长有权利对于积案使用新的《部长指令》。

解读:移民部将对所有符合新的《需求职业清单》的旧案,进行优先审理。

第五,通过立法形式,使新的技术移民资格要求及评分标准回溯到所有正在排队审理的申请人。

解读:对于符合第四条的旧案申请人,移民部将按照新规则进行审理。

注:新规则包括最低语言能力要求以及新的打分标准。新打分标准见前贴。

请问春雨老师,那么626和71已经打分的申请人是不是都要从新按照新法来打分呢?谢谢。

ASURA : 2012-04-24#93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不会对71的也有影响吧,第五条看着影响所有人呢:wdb2::wdb2::wdb2::wdb2:

如果立法通过新政出台,无论是227、626还是71的积案,如果还没有进入finalize阶段的,是很有可能被新政的。总觉得这次的情况跟227的时候很相似,但227那时有个明确的追溯点,就是2008年2月27日,现在这个追溯点或者说追溯标准还不明确。

但我认为新政出台还需要一个过程,一段时间,而目前并没有迹象表明现有C50案子的审理会暂停并等待新政,所以应该不必太过担心。

不过移民部与各使馆内部现在也处于大变革之前的混沌或曰混乱期,实在是因为康胖想法太多,来得太猛,以至于整个机构还没时间消化。或许等到7月份每年的预定新职业列表公布的时候,看新列表是否按时发布,就能看出点端倪了。

风间 : 2012-04-24#93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所有排队中的申请,都将会按照新的规则执行。

我理解已经体检的不属于“正在排队审理的申请人”,请问杏花老师对吗?
另外已经打分的算不算“正在排队审理的申请人”?

Hill3 : 2012-04-24#93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想请教一下春雨老师和各位,626和71都是已经在CIC作过评估并且打过分的,也就是在selection decision阶段了,如果新法出台,各个VO还要从新按照新法对所有已经打过分的案件重新审理吗?71新政尚有两个月结束,现在CIC还可以接收申请,已经拿到PER的按照现在标准给的,如果新接受的按照新标准来判,感觉太混乱了。CIC真的疯了吗?

还是只要打分的(经过了selection decision阶段),就按照旧标准来办,在2014之前审理完呢?

唉,最近的政策让人实在不安,估计连VO都乱了,我们这里的VO目前给一大批MI-1的人马上IP,大概也是有点觉得申请人不容易,赶快让这些人远离大刀吧。

tony9721 : 2012-04-24#93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如果立法通过新政出台,无论是227、626还是71的积案,如果还没有进入finalize阶段的,是很有可能被新政的。总觉得这次的情况跟227的时候很相似,但227那时有个明确的追溯点,就是2008年2月27日,现在这个追溯点或者说追溯标准还不明确。

但我认为新政出台还需要一个过程,一段时间,而目前并没有迹象表明现有C50案子的审理会暂停并等待新政,所以应该不必太过担心。

不过移民部与各使馆内部现在也处于大变革之前的混沌或曰混乱期,实在是因为康胖想法太多,来得太猛,以至于整个机构还没时间消化。或许等到7月份每年的预定新职业列表公布的时候,看新列表是否按时发布,就能看出点端倪了。
康胖最近确实在酝酿大便
不过追溯点确实是个问题,
如你所说,看71能否出新的列表就知道些端倪了

tony9721 : 2012-04-24#93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我理解已经体检的不属于“正在排队审理的申请人”,请问杏花老师对吗?
另外已经打分的算不算“正在排队审理的申请人”?
个人理解,ME 了确实应该不受这个什么新的规则的影响

sz_jessica01 : 2012-04-24#94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个人理解,ME 了确实应该不受这个什么新的规则的影响

希望如此!:wdb14:

杏花春雨 : 2012-04-24#94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不会对71的也有影响吧,第五条看着影响所有人呢:wdb2::wdb2::wdb2::wdb2:

原文是对“排队”中的人回溯性使用新规则。目前能确定的是,新规则将进行“回溯”,至于“回溯”到哪一个阶段,目前尚不能确定。所以,对于71未开始进入到selection assessment的申请(即尚在CIO阶段),有可能在“回溯”之列。

原文:

Secondly, we will be bringing forward legislation that allows the government to retroactively apply regulations for the selection of immigrants to those who are already in the queue.

熊宝宝2010 : 2012-04-24#94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康尼再出惊人之语:所有旧案将用新评估标准


第一,清除四分之三的技术移民积案

现在积案含227 48万,那么说剩余12万属于不清范围。我对这个数字和227的积案数产生了微妙的联想……

tony9721 : 2012-04-25#94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原文是对“排队”中的人回溯性使用新规则。目前能确定的是,新规则将进行“回溯”,至于“回溯”到哪一个阶段,目前尚不能确定。所以,对于71未开始进入到selection assessment的申请(即尚在CIO阶段),有可能在“回溯”之列。

原文:

Secondly, we will be bringing forward legislation that allows the government to retroactively apply regulations for the selection of immigrants to those who are already in the queue.

626基本情况现在是查漏,估计没有几个人了,毕竟快到2年了。
71如果是今年12月在出新政策,估计95%的人也都DM或者PL了,所以也不需要有什么担心的,
如果用ME有来回溯的话,71 626影响都基本没有,227有些人也许要受影响。
如果用DM/PL 来回溯,那么626还没有什么,71 会有一批人受影响,227则就麻烦了。

难道切91的同时,来个公平原则,不在划分等级,一次都打入池子等待筛选,不管你是新的还是老的,哪怕是2012、2013的即将投入的新人也打入池子,,乱了。。。
如果这样,为什么不给91的兄弟入池子的权力呢?:wdb2::wdb2::wdb2:

rengo : 2012-04-25#94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第一,清除四分之三的技术移民积案,

假设积案数量为X,已知积案被清除了28万人,且28万人占积案的3/4,求积案数量是多少?

答: 28*4/3=37万人.

这么说康尼眼中的积案是37万人.
截止2011年底,共有46万申请人,其中未进入final decision的人为41万.加上3/4是个概数,且2012年的Q1数据还没出来 我认为康尼认为没有进入final decision的人都是积案.

杏花春雨 : 2012-04-25#94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康胖最近确实在酝酿大便
不过追溯点确实是个问题,
如你所说,看71能否出新的列表就知道些端倪了


71出新的MI的可能性将会很小。因为新的MI将会“回溯”,而“回溯”就需要走立法程序,走立法程序在近两个月内走完的可能性非常小。

sydney2575 : 2012-04-25#94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那要是体检的也不算数的话,不知体检费退吗?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25#94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假设积案数量为X,已知积案被清除了28万人,且28万人占积案的3/4,求积案数量是多少?

答: 28*4/3=37万人.

这么说康尼眼中的积案是37万人.
截止2011年底,共有46万申请人,其中未进入final decision的人为41万.加上3/4是个概数,且2012年的Q1数据还没出来 我认为康尼认为没有进入final decision的人都是积案.

anxioustogetmoving完全同意杏花春雨兄的这个看法。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25#94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那要是体检的也不算数的话,不知体检费退吗?

想啥呢?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25#94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71出新的MI的可能性将会很小。因为新的MI将会“回溯”,而“回溯”就需要走立法程序,走立法程序在近两个月内走完的可能性非常小。

MI的基础是C50。MI本身就可以完成“回溯”吧?

rengo : 2012-04-25#95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anxioustogetmoving完全同意杏花春雨兄的这个看法。
你认错人了.

杏花春雨 : 2012-04-25#95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我理解已经体检的不属于“正在排队审理的申请人”,请问杏花老师对吗?
另外已经打分的算不算“正在排队审理的申请人”?


你的理解与我的理解一样,至于“我们的”理解是否正确,只能等到将来新MI出台后验证。

新的MI将追溯到尚在“排队”的申请。排队的意思是还没有正式申审理(如91旧政),或者是已通过资格评估但尚未到打分阶段(“Selection Assessment”)(如71新政尚未通过CIO初审)。

目前联邦技术移民的审理程序是,第一,eligibility review,即资格评做,习惯上称做“初审”; 第二,selection assessment,即选取评审,即根据打分标准看是否达到通过分;第三,admissibility assessment,包括体检,背景调查等等。

杏花春雨 : 2012-04-25#95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我理解已经体检的不属于“正在排队审理的申请人”,请问杏花老师对吗?
另外已经打分的算不算“正在排队审理的申请人”?

想请教一下春雨老师和各位,626和71都是已经在CIC作过评估并且打过分的,也就是在selection decision阶段了,如果新法出台,各个VO还要从新按照新法对所有已经打过分的案件重新审理吗?71新政尚有两个月结束,现在CIC还可以接收申请,已经拿到PER的按照现在标准给的,如果新接受的按照新标准来判,感觉太混乱了。CIC真的疯了吗?

还是只要打分的(经过了selection decision阶段),就按照旧标准来办,在2014之前审理完呢?

唉,最近的政策让人实在不安,估计连VO都乱了,我们这里的VO目前给一大批MI-1的人马上IP,大概也是有点觉得申请人不容易,赶快让这些人远离大刀吧。


见上贴。

VO不会乱。在新政出台前,VO会按现行规则审案。

sz_jessica01 : 2012-04-25#95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新MI有可能何时出台呢?

杏花春雨 : 2012-04-25#95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MI的基础是C50。MI本身就可以完成“回溯”吧?


我一直在期待这个问题,就象温总一直在期待路透社记者的那个提问一样。

2008年,加拿大通过C50法案,修改移民法,使移民部长有权利视经济及劳力情况制定MI。但是,这个C50法案并没有对移民部长赋予追溯权,新的MI只对227以后的案子生效。

现在,康尼想废除积案,根据现在的法律,他是没有权力做的。怎么办?故伎重演。再来一个提案,使移民部长在新发布的MI时,有”追溯”的权力。

所以,提议中的法案一旦通过,被作废的28万同学们想告康尼,告移民部,告联邦政府,都是告不赢的。

杏花春雨 : 2012-04-25#95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假设积案数量为X,已知积案被清除了28万人,且28万人占积案的3/4,求积案数量是多少?

答: 28*4/3=37万人.

这么说康尼眼中的积案是37万人.
截止2011年底,共有46万申请人,其中未进入final decision的人为41万.加上3/4是个概数,且2012年的Q1数据还没出来 我认为康尼认为没有进入final decision的人都是积案.


四分之三有两种理解:

1,目前积案总数45万(91及以前30万+227 10万),另外约3万属626以后的,不算积案。45万的四分之三是30万,除去约2万符合将来的MI的即为28万。所以,砍掉28万即接近于砍了四分之三。

2,目前积案48万,砍掉四分之三即砍掉36万,其中91积案28万,227积案8万。

我的理解是前者。

ASURA : 2012-04-25#95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我一直在期待这个问题,就象温总一直在期待路透社记者的那个提问一样。

2008年,加拿大通过C50法案,修改移民法,使移民部长有权利视经济及劳力情况制定MI。但是,这个C50法案并没有对移民部长赋予追溯权,新的MI只对227以后的案子生效。

现在,康尼想废除积案,根据现在的法律,他是没有权力做的。怎么办?故伎重演。再来一个提案,使移民部长在新发布的MI时,有”追溯”的权力。

所以,提议中的法案一旦通过,被作废的28万同学们想告康尼,告移民部,告联邦政府,都是告不赢的。

如果是指91,称之为追溯可能不太准确,实际是扩大了MI及其支撑体系C50的覆盖面

rengo : 2012-04-25#95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四分之三有两种理解:

1,目前积案总数45万(91及以前30万+227 10万(我这里的数据显示:227的是12万),),另外约3万属626以后的(我这里的数据显示:626以后的是4万),不算积案(为什么不算)。45万的四分之三是30万,除去约2万符合将来的MI的即为28万。所以,砍掉28万即接近于砍了四分之三。

2,目前积案48万,砍掉四分之三即砍掉36万,其中91积案28万,227积案8万。1.3亿的预算已经出了,不可能再增加"被砍"人数了,否则要增加预算.我也不认为会是这个.

我的理解是前者。

另外,目前积案到底是多少.
根据2011年底的数据,总的人数是463152.为什么你说是48万?你的数据来源是?

杏花春雨 : 2012-04-25#95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626基本情况现在是查漏,估计没有几个人了,毕竟快到2年了。
71如果是今年12月在出新政策,估计95%的人也都DM或者PL了,所以也不需要有什么担心的,
如果用ME有来回溯的话,71 626影响都基本没有,227有些人也许要受影响。
如果用DM/PL 来回溯,那么626还没有什么,71 会有一批人受影响,227则就麻烦了。

难道切91的同时,来个公平原则,不在划分等级,一次都打入池子等待筛选,不管你是新的还是老的,哪怕是2012、2013的即将投入的新人也打入池子,,乱了。。。
如果这样,为什么不给91的兄弟入池子的权力呢?:wdb2::wdb2::wdb2:

同意前三点的分析。

对于第四点,切91的旧案,切割的“节点”就是是否已进入selection程序;而是否已进入selection程序,“节点”应该是以是否已获ME划分。

再引申一下,就是“新规则”的“回溯”,将可能是以是否获ME作为切割点。

helicopter2012 : 2012-04-25#95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我一直在期待这个问题,就象温总一直在期待路透社记者的那个提问一样。

2008年,加拿大通过C50法案,修改移民法,使移民部长有权利视经济及劳力情况制定MI。但是,这个C50法案并没有对移民部长赋予追溯权,新的MI只对227以后的案子生效。

现在,康尼想废除积案,根据现在的法律,他是没有权力做的。怎么办?故伎重演。再来一个提案,使移民部长在新发布的MI时,有”追溯”的权力。

所以,提议中的法案一旦通过,被作废的28万同学们想告康尼,告移民部,告联邦政府,都是告不赢的。

按照C50法案,移民部长即将对227、626和71的回溯是合法的吗?

杏花春雨 : 2012-04-25#96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另外,目前积案到底是多少.
根据2011年底的数据,总的人数是463152.为什么你说是48万?你的数据来源是?

CIC。具体网站不想找了。48万包括626及以后的。我一直认为这不算积案。

杏花春雨 : 2012-04-25#96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另外,目前积案到底是多少.
根据2011年底的数据,总的人数是463152.为什么你说是48万?你的数据来源是?

更正一下,227的积案为近15万。

杏花春雨 : 2012-04-25#96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按照C50法案,移民部长即将对227、626和71的回溯是合法的吗?

个人认为不合法。所以康尼要“回溯”,要砍掉28万,就得再次修改《移民与难民保护法》。

helicopter2012 : 2012-04-25#96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个人认为不合法。所以康尼要“回溯”,要砍掉28万,就得再次修改《移民与难民保护法》。

我的意思是,他需要修改法律才能砍掉91的28万,但是他回溯227、626和71是不是根据C50法案就能做到。

杏花春雨 : 2012-04-25#96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我的意思是,他需要修改法律才能砍掉91的28万,但是他回溯227、626和71是不是根据C50法案就能做到。


不可能,227以后的申请就是C50法案的产物。

helicopter2012 : 2012-04-25#96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不可能,227以后的申请就是C50法案的产物。

那就只能通过制定新法来回溯所有旧的申请,所以问题的根源就是回溯。

tony9721 : 2012-04-25#96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那就只能通过制定新法来回溯所有旧的申请,所以问题的根源就是回溯。
一旦回溯,哪怕这次只是砍掉91,那么回溯也是包括227, 626, 71的,即使暂时不动227后的这些,也不保证以后不动,
所以回溯对227杀伤力也较大,当然,这个杀伤力可能要几年后才表现,91就是一直不处理他们的案子才导致的积压的,就怕现在vo让227hold住,那就麻烦了

helicopter2012 : 2012-04-25#96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联合国人权高专办
http://weibo.com/unrights

发错地方了,请版主删了。

岁月无声 : 2012-04-25#96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一旦回溯,哪怕这次只是砍掉91,那么回溯也是包括227, 626, 71的,即使暂时不动227后的这些,也不保证以后不动,
所以回溯对227杀伤力也较大,当然,这个杀伤力可能要几年后才表现,91就是一直不处理他们的案子才导致的积压的,就怕现在vo让227hold住,那就麻烦了

然也:wdb14:

helicopter2012 : 2012-04-25#96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一旦回溯,哪怕这次只是砍掉91,那么回溯也是包括227, 626, 71的,即使暂时不动227后的这些,也不保证以后不动,
所以回溯对227杀伤力也较大,当然,这个杀伤力可能要几年后才表现,91就是一直不处理他们的案子才导致的积压的,就怕现在vo让227hold住,那就麻烦了

回溯是不定时炸弹!

call me 伊莎贝拉 : 2012-04-25#97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杏花老师 请问 我是227在背调的。10年10月底fn的,cic显示 12年1月开始审理。写信询问 告诉在背调。依你的分析 被砍掉的可能大吗?

tony9721 : 2012-04-25#97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杏花老师 请问 我是227在背调的。10年10月底fn的,cic显示 12年1月开始审理。写信询问 告诉在背调。依你的分析 被砍掉的可能大吗?
这次不会看,但下次睡都不知道了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25#97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你认错人了.

:wdb5::wdb1::wdb26:

杏花春雨 : 2012-04-25#97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一旦回溯,哪怕这次只是砍掉91,那么回溯也是包括227, 626, 71的,即使暂时不动227后的这些,也不保证以后不动,
所以回溯对227杀伤力也较大,当然,这个杀伤力可能要几年后才表现,91就是一直不处理他们的案子才导致的积压的,就怕现在vo让227hold住,那就麻烦了

目光如炬。
康尼计划到2014年处理掉所有积案,之后轻装上阵,快速移民。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25#97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我一直在期待这个问题,就象温总一直在期待路透社记者的那个提问一样。

2008年,加拿大通过C50法案,修改移民法,使移民部长有权利视经济及劳力情况制定MI。但是,这个C50法案并没有对移民部长赋予追溯权,新的MI只对227以后的案子生效。

现在,康尼想废除积案,根据现在的法律,他是没有权力做的。怎么办?故伎重演。再来一个提案,使移民部长在新发布的MI时,有”追溯”的权力。

所以,提议中的法案一旦通过,被作废的28万同学们想告康尼,告移民部,告联邦政府,都是告不赢的。

anxioustogetmoving很高兴作了一回路透社记者:wdb6:

让我们回顾一下C50法案和MI1的时间线:

(1) C50法案在国会三读通过Third Reading是2008-06-17,
(2) C50法案正式法理生效Royal Assent是2008-06-18,
(3) 移民部长康尼发布MI1是2008-11-28,
(4) MI1的生效日是2008-02-27(这就是所谓227的由来,而91SAP的终止日是2008-02-26,顺便提一句91SAP的起始日是2006-09-01)。

显而易见, MI1的生效日在发布日之前,这就是回溯。

227本身就是C50法案的产物,227的实现方式是通过MI,而MI1是回溯的。

因此,anxioustogetmoving的看法有些和杏花春雨兄不太一样:只要C50法案存在(即未被废止或修订),联邦移民部长就可以任意(当然是根据需要)发布MI,而MI可以任意回溯。

谢谢杏花春雨兄指教。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25#97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一旦回溯,哪怕这次只是砍掉91,那么回溯也是包括227, 626, 71的,即使暂时不动227后的这些,也不保证以后不动,
所以回溯对227杀伤力也较大,当然,这个杀伤力可能要几年后才表现,91就是一直不处理他们的案子才导致的积压的,就怕现在vo让227hold住,那就麻烦了

现在不理不睬不审不动的227很有可能就是下一个91。

可能的事实依据和逻辑分析在#899和#907楼,法理和程序方面的原因在#974楼。

谢谢诸位指教。

守日人 : 2012-04-25#97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cic政府报告中提到的积案是两部分,91和227,那么626和71应该不是积案。

这个所谓的立法究竟需要多久?康尼之前提到的pool计划是在“两年内”实施的。

另外,之前说的2万没有砍掉的91会继续审理,有否明确是按何种标准审理?如美没有明确,能否认为是针对这部分91回溯?毕竟C50评分标准都是一样的。没有回溯的必要。

如果是更新的将来的标准,回溯起来也还有个年龄问题,递申请时的年龄还是审理时的年龄?同样的,工作经验加分也有时点问题,更别说是否允许重考雅思争分补料。cic的工作量很大。

杏花春雨 : 2012-04-25#97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anxioustogetmoving很高兴作了一回路透社记者:wdb6:

让我们回顾一下C50法案和MI1的时间线:

(1) C50法案在国会三读通过Third Reading是2008-06-17,
(2) C50法案正式法理生效Royal Assent是2008-06-18,
(3) 移民部长康尼发布MI1是2008-11-28,
(4) MI1的生效日是2008-02-27(这就是所谓227的由来,而91SAP的终止日是2008-02-26,顺便提一句91SAP的起始日是2006-09-01)。

显而易见, MI1的生效日在发布日之前,这就是回溯。

227本身就是C50法案的产物,227的实现方式是通过MI,而MI1是回溯的。

因此,anxioustogetmoving的看法有些和杏花春雨兄不太一样:只要C50法案存在(即未被废止或修订),联邦移民部长就可以任意(当然是根据需要)发布MI,而MI可以任意回溯。

谢谢杏花春雨兄指教。


227不是回溯,这个日子在227之前就已经在移民部网站上公布、在移民部向国会提交提案时已经确定了。

tony9721 : 2012-04-25#97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目光如炬。
康尼计划到2014年处理掉所有积案,之后轻装上阵,快速移民。

呵呵,高看了,我就是跟你学习,搬板凳听课!

tony9721 : 2012-04-25#97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现在不理不睬不审不动的227很有可能就是下一个91。

可以去掉 很 字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25#98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cic政府报告中提到的积案是两部分,91和227,那么626和71应该不是积案。

这个所谓的立法究竟需要多久?康尼之前提到的pool计划是在“两年内”实施的。

另外,之前说的2万没有砍掉的91会继续审理,有否明确是按何种标准审理?如美没有明确,能否认为是针对这部分91回溯?(很有可能。 但是这不意味着就不针对227。)毕竟C50评分标准都是一样的。没有回溯的必要。(C50不牵扯评分标准)

如果是更新的将来的标准,回溯起来也还有个年龄问题,递申请时的年龄还是审理时的年龄?同样的,工作经验加分也有时点问题,更别说是否允许重考雅思争分补料。cic的工作量很大。(这是一厢情愿的看法。)

抱歉anxioustogetmoving的直率。

tony9721 : 2012-04-25#98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现在不理不睬不审不动的227很有可能就是下一个91。

可以去掉 很 字

tony9721 : 2012-04-25#98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cic政府报告中提到的积案是两部分,91和227,那么626和71应该不是积案。

626算,71不算,不过新标准一出来,71也算了…

杏花春雨 : 2012-04-25#98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cic政府报告中提到的积案是两部分,91和227,那么626和71应该不是积案。

这个所谓的立法究竟需要多久?康尼之前提到的pool计划是在“两年内”实施的。

另外,之前说的2万没有砍掉的91会继续审理,有否明确是按何种标准审理?如美没有明确,能否认为是针对这部分91回溯?毕竟C50评分标准都是一样的。没有回溯的必要。

如果是更新的将来的标准,回溯起来也还有个年龄问题,递申请时的年龄还是审理时的年龄?同样的,工作经验加分也有时点问题,更别说是否允许重考雅思争分补料。cic的工作量很大。

立法要多久,更重要的,根据立法而制定的、具有“回溯”效力的MI5何时会出台?这个问题谁也回答不了。C-50法案的出台可以给我们一些借鉴:C-50法案递交国会日期是2008年3月15日,通过日期是6月18日,而移民部长根据C-50法案制定的MI1是当年的11月26日。

审理的标准将“回溯”到所有在排队的申请,即尚未进行到分数评估阶段的申请。

年龄当然是以审理时的年龄为准,而非递件时的年龄,这样才能体现出“年轻化”的移民改革政策。

杏花春雨 : 2012-04-25#98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杏花老师 请问 我是227在背调的。10年10月底fn的,cic显示 12年1月开始审理。写信询问 告诉在背调。依你的分析 被砍掉的可能大吗?

已过了“排队”阶段了。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25#98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可以去掉 很 字

Oh yeah ~

守日人 : 2012-04-25#98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91的情况不很清楚,他们的原定打分标准是和C50一致的?包括雅思成绩换算?

tony9721 : 2012-04-25#98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年龄当然是以审理时的年龄为准,而非递件时的年龄,这样才能体现出“年轻化”的移民改革政策。

年龄是个大问题,227也不年轻了,更何况91

tony9721 : 2012-04-25#98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91的情况不很清楚,他们的打分标准是和C50一致的?包括雅思成绩换算?

看91这次争取的效果吧

守日人 : 2012-04-25#98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看91这次争取的效果吧

我的意思是原来的标准,不是争取之后。就是原来的91的评分标准。

守日人 : 2012-04-25#99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如果以审理时的申请者年龄打分,这就严重有悖常理了,不止是法理。

227中就有绝大多数的ip时间是递表整整1年之后,年龄莫名奇妙涨了1岁。而且这完全是cic造成的。
另外,如果年龄按审理时算,那工作经验也应该按审理时算了。虽然这点的优势远比不过在年龄分上的损失。

tony9721 : 2012-04-25#99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91现在是要干掉,什么评分就是后话了,
干掉了什么都没有了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25#99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227不是回溯,这个日子在227之前就已经在移民部网站上公布、在移民部向国会提交提案时已经确定了。

CIC网站上很多原始资料都没了。:wdb14::wdb2::wdb5: 不管了,由它去吧。

参考杏花春雨兄#941楼: Secondly, we will be bringing forward legislation that allows the government to retroactively apply regulations for the selection of immigrants to those who are already in the queue.

这就可以看作是康尼/CIC作“预告了”吗?
而“预告了”就不算“回溯”吗?
“回溯”难道不是“生效日”在“发布日”之前的意思吗?
那么“retroactively apply”又是什么意思呢?
那么康尼整句话是在“作预告"呢,还是为“回溯”吹风呢?

anxioustogetmoving的文本分析已经让anxioustogetmoving自己晕了。:wdb5:

谢兄指教。 :wdb10: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25#99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如果以审理时的申请者年龄打分,这就严重有悖常理了,不止是法理。

227中就有绝大多数的ip时间是递表整整1年之后,年龄莫名奇妙涨了1岁。而且这完全是cic造成的。
另外,如果年龄按审理时算,那工作经验也应该按审理时算了。虽然这点的优势远比不过在年龄分上的损失。

那砍掉91还颠覆了“排队”的自然法则又该怎么说?

91都可以被砍, 那么227的年龄和工作经验在CIC和康胖子看来就不算是个ISSUE了!

康尼是个异数,这家伙对常理和法理免疫。

ASURA : 2012-04-25#99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CIC网站上很多原始资料都没了。:wdb14::wdb2::wdb5: 不管了,由它去吧。

参考杏花春雨兄#941楼: Secondly, we will be bringing forward legislation that allows the government to retroactively apply regulations for the selection of immigrants to those who are already in the queue.

这就可以看作是康尼/CIC作“预告了”吗?
而“预告了”就不算“回溯”吗?
“回溯”难道不是“生效日”在“发布日”之前的意思吗?
那么“retroactively apply”又是什么意思呢?
那么康尼整句话是在“作预告"呢,还是为“回溯”吹风呢?

anxioustogetmoving的文本分析已经让anxioustogetmoving自己晕了。:wdb5:

谢兄指教。 :wdb10:

C50提出之日也就是分水岭就是2月27日,法案明定以此日为界,至于11月份才批下来是因为流程,覆盖范围自法案提出之日起至未来,故不算回溯。

如果C50覆盖提出之日即2月27日之前的案子,就是回溯。

个人理解,僭越了~

熊宝宝2010 : 2012-04-25#99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立法要多久,更重要的,根据立法而制定的、具有“回溯”效力的MI5何时会出台?这个问题谁也回答不了。C-50法案的出台可以给我们一些借鉴:C-50法案递交国会日期是2008年3月15日,通过日期是6月18日,而移民部长根据C-50法案制定的MI1是当年的11月26日。

审理的标准将“回溯”到所有在排队的申请,即尚未进行到分数评估阶段的申请。

年龄当然是以审理时的年龄为准,而非递件时的年龄,这样才能体现出“年轻化”的移民改革政策。
那如果年龄按审理为准,227的雅思成绩大部分人都过了两年的有效期,这意味着排队申请的人又得重新再考试吗?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25#99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C50提出之日也就是分水岭就是2月27日,法案明定以此日为界,至于11月份才批下来是因为流程,覆盖范围自法案提出之日起至未来,故不算回溯。

如果C50覆盖提出之日即2月27日之前的案子,就是回溯。

个人理解,僭越了~

ASURA兄的思路可能和杏花春雨兄很相似。

anxioustogetmoving试图再表达得更清晰一些:

就立法程序而言,不存在2月27日的“分水岭”。C50法案提出之日(Introduction and First Reading)是 2008-03-14。

C50法案是在加拿大国会39th Parliament, 2nd Session (Oct 16, 2007 - Sep 7, 2008)立法通过的。

retroactive 一般表达的意思是 (of laws, payments, etc) applying to the past (view of past events); not restricted to the futrue: (指法律,付款等)溯及既往的; 非仅限于未来的。简单的一个说法就是生效日在立法日只前。而基于C50法案的MI可以任意完成回溯。

C50法案是渊薮,MI是方式,(作为具体的日子的)227只是结果。

谢谢诸位指教。

helicopter2012 : 2012-04-25#99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ASURA兄的思路可能和杏花春雨兄很相似。

anxioustogetmoving试图再表达得更清晰一些:

就立法程序而言,不存在2月27日的“分水岭”。C50法案提出之日(Introduction and First Reading)是 2008-03-14。

C50法案是在加拿大国会39th Parliament, 2nd Session (Oct 16, 2007 - Sep 7, 2008)立法通过的。

retroactive 一般表达的意思是 (of laws, payments, etc) applying to the past (view of past events); not restricted to the futrue: (指法律,付款等)溯及既往的; 非仅限于未来的。简单的一个说法就是生效日在立法日只前。而基于C50法案的MI可以任意完成回溯。

C50法案是渊薮,MI是方式,(作为具体的日子的)227只是结果。

谢谢诸位指教。

:wdb10:
我也认为227是回溯的,因为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是很严格的,经法定程序通过并且公布是必经程序,公布之后才能具有法律效力,这在各国应该都是一致的;而C50法案生效日期在公布日之前,已经回溯了。

helicopter2012 : 2012-04-25#99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Attainment of immigration goals
(2) The processing of applications and requests is to be conducted in a manner that, in the opinion of the Minister, will best support the attainment of the immigration goals established by the Government of Canada.

(7) Nothing in this section in any way limits the power of the Minister to otherwise determine the most efficient manner in which to administer this Act.

如果确认C50法案本身具有溯及力,那么移民部当然可以依据C50法案上述条款制定具有溯及力的新法规来消除C50积案,都不需要修改现有法律,这一点比91还危险。227新政刚出来的时候,也有人想起诉移民部,但是最终没有付诸实施;这部法案站稳脚跟后,移民部的胃口更大了。

ASURA : 2012-04-25#99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ASURA兄的思路可能和杏花春雨兄很相似。

anxioustogetmoving试图再表达得更清晰一些:

就立法程序而言,不存在2月27日的“分水岭”。C50法案提出之日(Introduction and First Reading)是 2008-03-14。

C50法案是在加拿大国会39th Parliament, 2nd Session (Oct 16, 2007 - Sep 7, 2008)立法通过的。

retroactive 一般表达的意思是 (of laws, payments, etc) applying to the past (view of past events); not restricted to the futrue: (指法律,付款等)溯及既往的; 非仅限于未来的。简单的一个说法就是生效日在立法日只前。而基于C50法案的MI可以任意完成回溯。

C50法案是渊薮,MI是方式,(作为具体的日子的)227只是结果。

谢谢诸位指教。

a什么什么看上去好长懒得打结果打了拼音更长兄还是妹,法律我是彻头彻尾的门外汉,其实也不必争论227是否算回溯,它反正就是既成事实了,就算实际上是回溯性质,也有MI撑腰。说起来2月到11月中间这批人应该才是91真正的尾巴,C50的第一批牺牲品,本人不幸就是其中一员,第一次投档悲惨收场。

且不论做法是否符合法理,既然MI原则上对PRE-C50没有效力,那么最简单直接的处理办法就是砍,砍完了,剩下的227、626、71全部都在MI统治之下。从这两方面看,如果MI的统治力是nothing impossible,那么对于C50的案子压根就没有修法的必要;需要通过的只是切91的预算案以及相应的立法。之后的新系统调整建立以及依此回溯都可以倚MI之力势如破竹,因为此时只剩下C50积案了。康胖的算盘应是如此。

paradiseunderthesun : 2012-04-25#100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a什么什么看上去好长懒得打结果打了拼音更长兄还是妹,法律我是彻头彻尾的门外汉,其实也不必争论227是否算回溯,它反正就是既成事实了,就算实际上是回溯性质,也有MI撑腰。说起来2月到11月中间这批人应该才是91真正的尾巴,C50的第一批牺牲品,本人不幸就是其中一员,第一次投档悲惨收场。

且不论做法是否符合法理,既然MI原则上对PRE-C50没有效力,那么最简单直接的处理办法就是砍,砍完了,剩下的227、626、71全部都在MI统治之下。从这两方面看,如果MI的统治力是nothing impossible,那么对于C50的案子压根就没有修法的必要;需要通过的只是切91的预算案以及相应的立法。之后的新系统调整建立以及依此回溯都可以倚MI之力势如破竹,因为此时只剩下C50积案了。康胖的算盘应是如此。

你快DM了吧

杏花春雨 : 2012-04-25#100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91的情况不很清楚,他们的原定打分标准是和C50一致的?包括雅思成绩换算?

C-50[FONT=宋体]法案与评分标准无关。[/FONT]

[FONT=宋体]对于[/FONT]28[FONT=宋体]万悲剧的[/FONT]91[FONT=宋体]旧案,讨论评分标准已无意义了;对于极少数符合将来的[/FONT]MI5[FONT=宋体]的[/FONT]91[FONT=宋体]申请,其评估标准将适用新规则,包括最低语言能力要求。[/FONT]

rengo : 2012-04-25#100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C-50[FONT=宋体]法案与评分标准无关。[/FONT]

[FONT=宋体]对于[/FONT]18[FONT=宋体]万(不是28万吗?)悲剧的[/FONT]91[FONT=宋体]旧案,讨论评分标准已无意义了;对于极少数符合将来的[/FONT]MI5[FONT=宋体]的[/FONT]91[FONT=宋体]申请,其评估标准将适用新规则,包括最低语言能力要求。(杏花老师认为MI5将会回溯没被切掉的那2万91?)[/FONT]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25#100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a什么什么看上去好长懒得打结果打了拼音更长兄还是妹,法律我是彻头彻尾的门外汉,其实也不必争论227是否算回溯,它反正就是既成事实了,就算实际上是回溯性质,也有MI撑腰。说起来2月到11月中间这批人应该才是91真正的尾巴,C50的第一批牺牲品,本人不幸就是其中一员,第一次投档悲惨收场。

且不论做法是否符合法理,既然MI原则上对PRE-C50没有效力,那么最简单直接的处理办法就是砍,砍完了,剩下的227、626、71全部都在MI统治之下。从这两方面看,如果MI的统治力是nothing impossible,那么对于C50的案子压根就没有修法的必要;需要通过的只是切91的预算案以及相应的立法。之后的新系统调整建立以及依此回溯都可以倚MI之力势如破竹,因为此时只剩下C50积案了。康胖的算盘应是如此。

同意这个看法.

杏花春雨 : 2012-04-25#100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如果以审理时的申请者年龄打分,这就严重有悖常理了,不止是法理。

227中就有绝大多数的ip时间是递表整整1年之后,年龄莫名奇妙涨了1岁。而且这完全是cic造成的。
另外,如果年龄按审理时算,那工作经验也应该按审理时算了。虽然这点的优势远比不过在年龄分上的损失。


[FONT=宋体]是的,旧政年龄按审理时而不是入表时算,显然对申请人不公平,我们不希望这种不公平发生。[/FONT]

[FONT=宋体]但是,政策的修改目的是“体现年轻、语言能力强、有技能”的重要性,所以,我们不排除对于符合新[/FONT]MI5[FONT=宋体]的“旧政”,其年龄按审理时为准。现在阶段,我们应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移民局。[/FONT]

[FONT=宋体]审理过程中积累的工作经验,只要提供了相关材料的,是可以加上的,历来如此。[/FONT]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25#100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FONT=宋体]是的,旧政年龄按审理时而不是入表时算,显然对申请人不公平,我们不希望这种不公平发生。[/FONT]

[FONT=宋体]但是,政策的修改目的是“体现年轻、语言能力强、有技能”的重要性,所以,我们不排除对于符合新[/FONT]MI5[FONT=宋体]的“旧政”,其年龄按审理时为准。现在阶段,我们应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移民局。(同意. 必须的. ) [/FONT]

[FONT=宋体]审理过程中积累的工作经验,只要提供了相关材料的,是可以加上的,历来如此。[/FONT]

杏花春雨 : 2012-04-25#100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C50提出之日也就是分水岭就是2月27日,法案明定以此日为界,至于11月份才批下来是因为流程,覆盖范围自法案提出之日起至未来,故不算回溯。

如果C50覆盖提出之日即2月27日之前的案子,就是回溯。

个人理解,僭越了~


非常同意。

公共论坛,理当各抒己见,畅所欲言,才能对移友有所裨益,此楼无主,有理才是主,何僭越之有哉。

杏花春雨 : 2012-04-25#100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那如果年龄按审理为准,227的雅思成绩大部分人都过了两年的有效期,这意味着排队申请的人又得重新再考试吗?

首先,个人不认为227及以后的申请是属于in the queue之列的。这一点,肯定有很多移友会argue,我们将会有机会探讨。

其次,雅思两年的有效期是以入表时为准,入表后过期的不算过期。

杏花春雨 : 2012-04-25#100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a什么什么看上去好长懒得打结果打了拼音更长兄还是妹,法律我是彻头彻尾的门外汉,其实也不必争论227是否算回溯,它反正就是既成事实了,就算实际上是回溯性质,也有MI撑腰。说起来2月到11月中间这批人应该才是91真正的尾巴,C50的第一批牺牲品,本人不幸就是其中一员,第一次投档悲惨收场。

且不论做法是否符合法理,既然MI原则上对PRE-C50没有效力那么最简单直接的处理办法就是砍,砍完了,剩下的227、626、71全部都在MI统治之下。从这两方面看,如果MI的统治力是nothing impossible,那么对于C50的案子压根就没有修法的必要;需要通过的只是切91的预算案以及相应的立法。之后的新系统调整建立以及依此回溯都可以倚MI之力势如破竹,因为此时只剩下C50积案了。康胖的算盘应是如此

很精辟。C50对227之前的无权力回溯,所以康尼才来个proposed lagislation change,使之依法有权回溯,有权砍掉28万。

杏花春雨 : 2012-04-25#100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FONT=宋体]作者[/FONT]: [FONT=宋体]杏花春雨[/FONT] http://forum.canadameet.co/showthread.php?p=8031065#post8031065
C-50[FONT=宋体]法案与评分标准无关。[/FONT]

[FONT=宋体]对于[/FONT]18[FONT=宋体]万[/FONT]([FONT=宋体]不是[/FONT]28[FONT=宋体]万吗[/FONT]?)[FONT=宋体]悲剧的[/FONT]91[FONT=宋体]旧案,讨论评分标准已无意义了;对于极少数符合将来的[/FONT]MI5[FONT=宋体]的[/FONT]91[FONT=宋体]申请,其评估标准将适用新规则,包括最低语言能力要求。[/FONT]([FONT=宋体]杏花老师认为[/FONT]MI5[FONT=宋体]将会回溯没被切掉的那[/FONT]2[FONT=宋体]万[/FONT]91?)


是28万之误,原贴已改了。

MI5是对于所有尚未进入stage 2的91积案回溯,符合条件的,立即通知补全套审理;不符合条件的(约28万)立即退件退费。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25#101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非常同意。

公共论坛,理当各抒己见,畅所欲言,才能对移友有所裨益,此楼无主,有理才是主,何僭越之有哉。

完全赞同。

在杏花春雨兄技术分析线索的维系下,对问题的讨论本身早已超过了对对错的纠葛。anxioustogetmoving唯一担心的是很多时候自己会理不胜辞和言不及意,很担心自己没有意识到的错误想法会对某些移友某种意义上的"误导"。请益第一,anxioustogetmoving不变的原则。

rengo : 2012-04-25#101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FONT=宋体]作者[/FONT]: [FONT=宋体]杏花春雨[/FONT]
C-50[FONT=宋体]法案与评分标准无关。[/FONT]

[FONT=宋体]对于[/FONT]18[FONT=宋体]万[/FONT]([FONT=宋体]不是[/FONT]28[FONT=宋体]万吗[/FONT]?)[FONT=宋体]悲剧的[/FONT]91[FONT=宋体]旧案,讨论评分标准已无意义了;对于极少数符合将来的[/FONT]MI5[FONT=宋体]的[/FONT]91[FONT=宋体]申请,其评估标准将适用新规则,包括最低语言能力要求。[/FONT]([FONT=宋体]杏花老师认为[/FONT]MI5[FONT=宋体]将会回溯没被切掉的那[/FONT]2[FONT=宋体]万[/FONT]91?)


是28万之误,原贴已改了。

MI5是对于所有尚未进入stage 2的91积案回溯,符合条件的,立即通知补全套审理;不符合条件的(约28万)立即退件退费。

我有点晕了.
MI1是227, MI2是626, MI3是71,
那么MI4, MI5是什么?

不是不管这28万是否进入S2都要"一刀切"吗?
(HK很多人在收到S2的信后又得到通知,让他们不用补料了)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25#101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很精辟。C50对227之前的无权力回溯,所以康尼才来个proposed lagislation change,使之依法有权回溯,有权砍掉28万。

忽然觉得,此次430香港情愿可能仅仅是个媒体事件而已。

ASURA : 2012-04-25#101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忽然觉得,此次430香港情愿可能仅仅是个媒体事件而已。

请愿本身就是造势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25#101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请愿本身就是造势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28万没有机会了。:wdb14:

tony9721 : 2012-04-25#101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首先,个人不认为227及以后的申请是属于in the queue之列的。这一点,肯定有很多移友会argue,我们将会有机会探讨。

其次,雅思两年的有效期是以入表时为准,入表后过期的不算过期。

雅思可以不考,但分数按照现在标准,如果按照春雨老师说的朝语言好的方向发现,那么有很多人原来的语言分数就变了,甚至不符合最低语言分数的要求,
你可以选择重考,否则就会被拒了,这其实也是变相的逼你提高雅思标准

tony9721 : 2012-04-25#101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请愿本身就是造势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个人认为是尽人事,把申请人能做的都做了,就不遗憾了!

ASURA : 2012-04-25#101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28万没有机会了。:wdb14:

个人认为是尽人事,把申请人能做的都做了,就不遗憾了!

至少在一切都没尘埃落定之前,不管机会有多么渺茫,总还是有的。

个人愚见,以加国内目前保守党的能量,要彻底阻止立法恐怕很难,待立法之后的诉讼更可能是一汪泥潭。所以媒体造势和利用各种渠道施压还是必要的,即使不能阻止立法,改变某些细节使之有利还是有可能性的。当然,康胖目前的思维不能以常理论,保守党的决心也不可小觑,但愿这不是我一厢情愿的想法就好。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25#101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很精辟。C50对227之前的无权力回溯,所以康尼才来个proposed lagislation change,使之依法有权回溯,有权砍掉28万。

接着#901的问题,

CIC的行动究竟应该是基于 legislation 还是 proposed legislation change?

Budget应该是基于CIC的行动计划 还是 CIC的行动计划(这里特指“砍掉91”)需要以Budget 来“间接”确认? 难道着个“转折的”确认就可以把proposed legislation change偷换成legislation?

到底应该是谁在前谁在后?谁是因谁是果?

anxioustogetmoving一直觉得最大的搅浑水、说歪理、走旁门左道的就是CIC。

tony9721 : 2012-04-25#101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至少在一切都没尘埃落定之前,不管机会有多么渺茫,总还是有的。

个人愚见,以加国内目前保守党的能量,要彻底阻止立法恐怕很难,待立法之后的诉讼更可能是一汪泥潭。所以媒体造势和利用各种渠道施压还是必要的,即使不能阻止立法,改变某些细节使之有利还是有可能性的。当然,康胖目前的思维不能以常理论,保守党的决心也不可小觑,但愿这不是我一厢情愿的想法就好。

必须抗争,权利也是自己争取的,也同意保守党势力大,目前组织立法有难度,
看430他们去的情况再说吧,越多越好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25#102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必须抗争,权利也是自己争取的,也同意保守党势力大,目前组织立法有难度,
看430他们去的情况再说吧,越多越好

anxioustogetmoving是他们中的一员。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25#102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至少在一切都没尘埃落定之前,不管机会有多么渺茫,总还是有的。

个人愚见,以加国内目前保守党的能量,要彻底阻止立法恐怕很难,待立法之后的诉讼更可能是一汪泥潭。所以媒体造势和利用各种渠道施压还是必要的,即使不能阻止立法,改变某些细节使之有利还是有可能性的。当然,康胖目前的思维不能以常理论,保守党的决心也不可小觑,但愿这不是我一厢情愿的想法就好。

同意这个看法。

加国现在是“打左灯,向右拐”。

“打左灯”:一边说着“欢迎移民”、“繁荣”、“增长”、“发展”等的政治正确的废话和屁话;

“向右拐”:一边技术层面收紧移民。

不光加国这样,其他发达国家都是这样。

杏花春雨 : 2012-04-25#102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我有点晕了.
MI1是227, MI2是626, MI3是71,
那么MI4, MI5是什么?

不是不管这28万是否进入S2都要"一刀切"吗?
(HK很多人在收到S2的信后又得到通知,让他们不用补料了)


MI4是针对(祖)父母团聚移民的,即暂停2年、推出超级签证。

所以新MI应当是MI5。

对于91旧案,康尼从来没有说“一刀切”。28万是30万积案中,既没进入评分阶段,又不符合未来MI5的人数。

tony9721 : 2012-04-25#102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anxioustogetmoving是他们中的一员。

你是91的我知道,
不过如果你去游行我不知道

tony9721 : 2012-04-25#102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同意这个看法。

加国现在是“打左灯,向右拐”。

“打左灯”:一边说着“欢迎移民”、“繁荣”、“增长”、“发展”等的政治正确的废话和屁话;

“向右拐”:一边技术层面收紧移民。

不光加国这样,其他发达国家都是这样。

就怕以后连打左灯都不打了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26#102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MI4是针对(祖)父母团聚移民的,即暂停2年、推出超级签证。

所以新MI应当是MI5。

对于91旧案,康尼从来没有说“一刀切”。28万是30万积案中,既没进入评分阶段,又不符合未来MI5的人数。

S2算不算“进入评分阶段”?不是也通知不让补料了吗?纠缠于“一刀切”的措辞本身已经没有意义了。

“一刀切”也有些“打左灯向右拐”的意味:不说出来,因为说了就是政治不正确;形式上,有一个例外都不算“一刀切”;事实上,行“一刀切”之实。就是政客语言,政客手法。

anxioustogetmoving坚持前面提到的“彩色雨滴论”:91未来可以脱颖而出的就是被彩色雨滴淋到的,现在有可能再算上227的积案的同学。而626和71同学怎样,现在有些不好说。

杏花春雨 : 2012-04-26#102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接着#901的问题,

CIC的行动究竟应该是基于 legislation 还是 proposed legislation change?

Budget应该是基于CIC的行动计划 还是 CIC的行动计划(这里特指“砍掉91”)需要以Budget 来“间接”确认? 难道着个“转折的”确认就可以把proposed legislation change偷换成legislation?

到底应该是谁在前谁在后?谁是因谁是果?

anxioustogetmoving一直觉得最大的搅浑水、说歪理、走旁门左道的就是CIC。

试着解释一下。

1,要想清除28万积案,就必须退费;要退费,就必须先申请预算资金,否则将来的退件退费就无法进行。

2,根据现在的法律,移民部长对于旧案“回溯”无法律依据,所以必须要走立法程序,先向国会递交提案,这就是proposed lagistration change。

3,提案由国会三读通过,形成法案(lagistration change),修改相关IRPR条文,使移民部长有权依法“回溯”;

4,移民部长根据新法案,制定MI5,对旧案进行回溯。

wszs : 2012-04-26#102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而626和71同学怎样,现在有些不好说。

据我了解,626BJ和HK的同学基本已经结案了。71的多数已ME。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26#102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你是91的我知道,
不过如果你去游行我不知道

道义上,必须和91同学站在一起;
理据上,不认同CIC的这种操蛋的作法;
事实上,发出受害者的声音;
情感上,不去对不起自己;
技术上,人在深圳持商务签注很方便。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26#102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试着解释一下。

1,要想清除28万积案,就必须退费;要退费,就必须先申请预算资金,否则将来的退件退费就无法进行。

2,根据现在的法律,移民部长对于旧案“回溯”无法律依据,所以必须要走立法程序,先向国会递交提案,这就是proposed lagistration change。

3,提案由国会三读通过,形成法案(lagistration change),修改相关IRPR条文,使移民部长有权依法“回溯”;

4,移民部长根据新法案,制定MI5,对旧案进行回溯。

“退费”是“清除”的衍生物,“退费”不是“清除”的原因和前提,“清除”的(必要的)技术手段之一是“退费”。对吗?

因为要 “清除”所以才“退费”,而不是因为(先作了)“退费”(技术上的预算)所以才有(法理上的)“清除”。对吗?

CIC 的 Proposed Legislation Change 终究还不是 Royal Assent 的 Legislation。对吗?

现在的问题是“事后”才“罗织”“清除”的“法理依据”!这叫怎么一回子事儿?

还是根本就是anxioustogetmoving对民主程序的理解有误?

这是基本面的问题。 anxioustogetmoving不是在抬杠。

rengo : 2012-04-26#103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MI4是针对(祖)父母团聚移民的,即暂停2年、推出超级签证。

所以新MI应当是MI5。

对于91旧案,康尼从来没有说“一刀切”。28万是30万积案中,既没进入评分阶段,又不符合未来MI5的人数。

更晕了!
没有"一刀切",那香港那边在闹什么?
1.3亿CAD预算又是什么?
CIC网站上的QA说的又是什么?

杏花春雨 : 2012-04-26#103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更晕了!
没有"一刀切",那香港那边在闹什么?
1.3亿CAD预算又是什么?
CIC网站上的QA说的又是什么?


看来纠缠于“一刀切”真的容易引起歧义。

康尼要将30万的91积案砍掉28万,仅保留2万,所以91同学们要抗议。

我之所以说不是一刀切,是因为毕竟还有2万91旧案还属幸存者。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26#103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看来纠缠于“一刀切”真的容易引起歧义。

康尼要将30万的91积案砍掉28万,仅保留2万,所以91同学们要抗议。

我之所以说不是一刀切,是因为毕竟还有2万91旧案还属幸存者。

2万91幸存者是28万91受害者的“票房毒药”。这个局面也是政客手法的后果。

同时有一个必须要问的问题是:2万91“幸存者”到底未来会“多么幸存”呢? anxioustogetmoving不看好2万91幸存者的美好前景。请相信anxioustogetmoving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可怜的酸葡萄心理。

拉菲 : 2012-04-26#103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2万91幸存者是28万91受害者的“票房毒药”。这个局面也是政客手法的后果。

同时有一个必须要问的问题是:2万91“幸存者”到底未来会“多么幸存”呢? anxioustogetmoving不看好2万91幸存者的美好前景。请相信anxioustogetmoving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可怜的酸葡萄心理。

你去散步不?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26#103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你去散步不?

问候老友~~~

See #1028 :wdb6::wdb6::wdb6:

rengo : 2012-04-26#103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看来纠缠于“一刀切”真的容易引起歧义。

康尼要将30万的91积案砍掉28万,仅保留2万,所以91同学们要抗议。

我之所以说不是一刀切,是因为毕竟还有2万91旧案还属幸存者。

哦.反正大家就这么叫了.虽然留下2万.大部分还是被切掉.

helicopter2012 : 2012-04-26#103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不管C50法案有没有回溯91,事实上都确认了一件事:移民部发布proposed 的新法的日期有可能就是将来新法生效的日期。那么康妮的此次移民改革,会不会也以新法获得国会批准前的某个特殊的日期为生效日期呢?我一直担心移民部会以4月17日为界限实施新标准,虽然可能性不大,但是现在已经是法无定法了。:wdb14:

tony9721 : 2012-04-26#103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不管C50法案有没有回溯91,事实上都确认了一件事:移民部发布proposed 的新法的日期有可能就是将来新法生效的日期。那么康妮的此次移民改革,会不会也以新法获得国会批准前的某个特殊的日期为生效日期呢?我一直担心移民部会以4月17日为界限实施新标准,虽然可能性不大,但是现在已经是法无定法了。:wdb14:

417应该不会的,这样也在等候ME的人多了点时间,呵呵,希望大家在这个什么新政前全部过关。

91严格上说留了2万,不算所谓的一刀切,但是也差不错,关键是现在227都开始担心被干掉,留的2万不会比227优先吧。

除非康尼把大家 :91剩余2万, 227, 626, 71都放到一个池子里,否则那个2晚估计很玄,
即使放到一个池子里,绝大部分雅思和年龄都没有后面的人有优势,
如果按照啊康尼挑选“鱼”的理论

他需要
1. 年龄小的鱼
2. 英语好的鱼
3. 曾经在加拿大池子里养过的鱼,

所以91 剩余的楼王的鱼基本不占优势:wdb14:

ASURA : 2012-04-26#103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417应该不会的,这样也在等候ME的人多了点时间,呵呵,希望大家在这个什么新政前全部过关。

91严格上说留了2万,不算所谓的一刀切,但是也差不错,关键是现在227都开始担心被干掉,留的2万不会比227优先吧。

除非康尼把大家 :91剩余2万, 227, 626, 71都放到一个池子里,否则那个2晚估计很玄,
即使放到一个池子里,绝大部分雅思和年龄都没有后面的人有优势,
如果按照啊康尼挑选“鱼”的理论

他需要
1. 年龄小的鱼
2. 英语好的鱼
3. 曾经在加拿大池子里养过的鱼,

所以91 剩余的楼王的鱼基本不占优势:wdb14:

如果类EOI真的实施,猜测后面的几年的动作将以主动退案和定期清理不合标准者为主,所以剩下的康胖并不担心。

tony9721 : 2012-04-26#103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如果类EOI真的实施,猜测后面的几年的动作将以主动退案和定期清理不合标准者为主,所以剩下的康胖并不担心。

对的,砍了91的,剩下的放到池子里,然后告诉大家5年或者3年甚至更短,你在池子里面没有被捞到,对不起,你需要重新申请入池子。(估计VO都会去捞新加入的鱼,在配点老鱼,或者是按照分数来排名,比如你75分,可能被首先捞走),这样也没有积案了,他们也可以随便挑我们了

然后在用每年1W控制住进入池子的数量,保持池子里面都老是有鱼,
并且用部长指令保证加入的最新鲜的鱼符合申请所谓加拿大目前形势的鱼,OMG,我日死他康尼:wdb5:

杏花春雨 : 2012-04-26#104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不管C50法案有没有回溯91,事实上都确认了一件事:移民部发布proposed 的新法的日期有可能就是将来新法生效的日期。那么康妮的此次移民改革,会不会也以新法获得国会批准前的某个特殊的日期为生效日期呢?我一直担心移民部会以4月17日为界限实施新标准,虽然可能性不大,但是现在已经是法无定法了。:wdb14:

[FONT=宋体]“新法”的实行日期必将是在[/FONT]7[FONT=宋体]月[/FONT]1[FONT=宋体]日[/FONT][FONT=宋体]或以后,原因有两点。第一,由康尼亲自签发的[/FONT]MI3[FONT=宋体]将于[/FONT]6[FONT=宋体]月[/FONT]30[FONT=宋体]日[/FONT][FONT=宋体]到期;第二,立法程序在[/FONT]7[FONT=宋体]月[/FONT]1[FONT=宋体]日前[/FONT][FONT=宋体]走完的可能性很小。[/FONT]

[FONT=宋体]但是,“新法”将“回溯”到尚在排队审理的旧案,从迄今为止康尼的表述来看,是回溯到227以前的91旧案。[/FONT]

杏花春雨 : 2012-04-26#104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417应该不会的,这样也在等候ME的人多了点时间,呵呵,希望大家在这个什么新政前全部过关。

91严格上说留了2万,不算所谓的一刀切,但是也差不错,关键是现在227都开始担心被干掉,留的2万不会比227优先吧。

除非康尼把大家 :91剩余2万, 227, 626, 71都放到一个池子里,否则那个2晚估计很玄,
即使放到一个池子里,绝大部分雅思和年龄都没有后面的人有优势,
如果按照啊康尼挑选“鱼”的理论

他需要
1. 年龄小的鱼
2. 英语好的鱼
3. 曾经在加拿大池子里养过的鱼,

所以91 剩余的楼王的鱼基本不占优势:wdb14:

91旧案的2万幸存者分为两类,一类是已进入selection assessment阶段,另一类是符合将来MI5所列的职业的申请人,比如医生,所以这2万人的审理将会很快。

对于14万227积案,分成优先审理和正常审理两类,符合MI5所列的职业的申请人将获优先审理,其它的将正常审理。

康尼打算两年处理完积案,而砍掉28万后的积案总数是2万91+14万227+3万626以后=19万。不计新增案件,平均每年即需吸收8万多。这个数字对于移民局来说,压力不是很大,移民部可以通过扩大联邦移民人数、分流到省提名项目、新增“试验性项目”等形式消化。

By the way,2010年度实际批准的联邦技术移民人数为85117人。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26#104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91旧案的2万幸存者分为两类,一类是已进入selection assessment阶段,另一类是符合将来MI5所列的职业的申请人,比如医生,所以这2万人的审理将会很快。

对于14万227积案,分成优先审理和正常审理两类,符合MI5所列的职业的申请人将获优先审理,其它的将正常审理。

康尼打算两年处理完积案,而砍掉28万后的积案总数是2万91+14万227+3万626以后=19万。不计新增案件,平均每年即需吸收8万多。这个数字对于移民局来说,压力不是很大,移民部可以通过扩大联邦移民人数、分流到省提名项目、新增“试验性项目”等形式消化。

By the way,2010年度实际批准的联邦技术移民人数为85117人。

这个时间框架和数字关系是符合逻辑的.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26#104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对的,砍了91的,剩下的放到池子里,然后告诉大家5年或者3年甚至更短,你在池子里面没有被捞到,对不起,你需要重新申请入池子。(估计VO都会去捞新加入的鱼,在配点老鱼,或者是按照分数来排名,比如你75分,可能被首先捞走),这样也没有积案了,他们也可以随便挑我们了

然后在用每年1W控制住进入池子的数量,保持池子里面都老是有鱼,
并且用部长指令保证加入的最新鲜的鱼符合申请所谓加拿大目前形势的鱼,OMG,我日死他康尼:wdb5:

基于C50的MI的杀伤力就在这里!

MI是个筐, 什么都能往里装, 只要有借口, 只要部长愿意.

C50是恶法, 部长因此法有了近乎无远弗界的权力, 并且不被约束.

helicopter2012 : 2012-04-26#104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FONT=宋体]“新法”的实行日期必将是在[/FONT]7[FONT=宋体]月[/FONT]1[FONT=宋体]日[/FONT][FONT=宋体]或以后,原因有两点。第一,由康尼亲自签发的[/FONT]MI3[FONT=宋体]将于[/FONT]6[FONT=宋体]月[/FONT]30[FONT=宋体]日[/FONT][FONT=宋体]到期;第二,立法程序在[/FONT]7[FONT=宋体]月[/FONT]1[FONT=宋体]日前[/FONT][FONT=宋体]走完的可能性很小。[/FONT]

[FONT=宋体]但是,“新法”将“回溯”到尚在排队审理的旧案,从迄今为止康尼的表述来看,是回溯到227以前的91旧案。[/FONT]

5、6月份比较关键,拿到DM或ME就比较安全了。剩下的人也不算多了,希望大家都能逃过一劫。

谢谢版主耐心解答!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26#104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上联: 高高低低论坛调,一路行来一路笑!唇枪舌剑论道理夺寸抢毫,言之凿凿,随汝笑去;张狂不得,些些残篇断简,斟酌点儿,略略东凑西拼,岂止班门弄大斧?文应有德,八门五花变化多端,散打言语泱泱注浞持之有故哓哓不休,却戚戚具尔,寻章摘句嘻笑怒骂插科打诨联句打油戏谑耶揄忌来者之吠吠!从来不认识,谁知你我尊姓大名胖白瘦黑;看今朝网上争锋,一腔豪气难自弃,口沫飞溅无正果!云高天远,所幸林子大,然而往来多才俊,

下联: 曲曲弯弯写帖人,几人剑来几人枪?栽花植柳为移友赏心悦目,理也累累,伴吾悲来;铺排简约,每每真知灼见,说理精当,比比左挈右提,道是春雨落杏花!句不加琢,九合一匡拨乱夷险,技术分析涓涓清流言之有物丝丝入扣,真洋洋大观,义理考据辞章出处平铺直叙中规中矩孤鸿老鸟发真言之切切!现在交朋友,全赖彼此上网牵线写看顶对;待去日江湖聚会,满腹柔情展人前,心花怒放有善缘。心旷神怡,更庆网络宽,看到交通似故人。

横批: 看帖写帖在家园

Kerrigan : 2012-04-27#104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咱们郁闷,我估计移民中介比咱们还郁闷。眼看投资移民配额少,技术移民要关门,以后除了结婚团聚和所谓的“创业者移民”之外是不是不剩啥了。移民中介岂不是要屈尊去做留学。呵呵。

杏花春雨 : 2012-04-27#104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上联: 高高低低论坛调,一路行来一路笑!唇枪舌剑论道理夺寸抢毫,言之凿凿,随汝笑去;张狂不得,些些残篇断简,斟酌点儿,略略东凑西拼,岂止班门弄大斧?文应有德,八门五花变化多端,散打言语泱泱注浞持之有故哓哓不休,却戚戚具尔,寻章摘句嘻笑怒骂插科打诨联句打油戏谑耶揄忌来者之吠吠!从来不认识,谁知你我尊姓大名胖白瘦黑;看今朝网上争锋,一腔豪气难自弃,口沫飞溅无正果!云高天远,所幸林子大,然而往来多才俊,

下联: 曲曲弯弯写帖人,几人剑来几人枪?栽花植柳为移友赏心悦目,理也累累,伴吾悲来;铺排简约,每每真知灼见,说理精当,比比左挈右提,道是春雨落杏花!句不加琢,九合一匡拨乱夷险,技术分析涓涓清流言之有物丝丝入扣,真洋洋大观,义理考据辞章出处平铺直叙中规中矩孤鸿老鸟发真言之切切!现在交朋友,全赖彼此上网牵线写看顶对;待去日江湖聚会,满腹柔情展人前,心花怒放有善缘。心旷神怡,更庆网络宽,看到交通似故人。

横批: 看帖写帖在家园

有才,赞一个!

“待去日江湖聚会,满腹柔情展人前”此句值得把玩。只知道,坛子里嫩金刚怒目引经据典寻章摘句才华展;更期待,生活中嫩菩萨低眉悲天悯人柔情侠骨风格现。

有道是“待去日,江湖聚会,满腹柔情,把酒与君说。”

娱乐一下。

萧了皮 : 2012-04-27#104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坛里真是人才济济啊……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27#104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有才,赞一个!

“待去日江湖聚会,满腹柔情展人前”此句值得把玩。只知道,坛子里嫩金刚怒目引经据典寻章摘句才华展;更期待,生活中嫩菩萨低眉悲天悯人柔情侠骨风格现。

有道是“待去日,江湖聚会,满腹柔情,把酒与君说。”

娱乐一下。

全是因为杏花春雨兄分析文章引人入胜,也因为其他同学屡有洞见,使人欲罢不能,因而anxioustogetmoving才有此狗尾续貂的机会。

说来此联写得一波三折。昨日下班搭地铁,碰巧听到两个中学女生争论成语,饶有趣味。想到最近两三个月以来CIC的消息和变故层出不穷,围绕此帖的讨论也颇为热络,下班路上腹稿即成。晚上忙于其他事,搁置下来,灵感居然也不复存在。今早到公司,处理完电邮,忍不住又上家园论坛,于是决定重拾况味,眼看就要成文做结,岂料电脑宕机,所有文字又烟消云散。更加意兴阑珊。重新开机后,硬着头皮完成此联。

再续一联。

上联: 只知道,坛子里嫩金刚怒目引经据典寻章摘句才华展;更期待,生活中嫩菩萨低眉悲天悯人柔情侠骨风格现。有道是“待去日,江湖聚会,满腹柔情,把酒与君说。”

下联: 常天励,鄙人少卖弄陋识如墙头芦苇头重脚轻根底浅;复日警,在下多暇疵对句似塞上羌笛皮薄嘴长胡乱吹。莫言乃“观斯文,何妨玩笑,欣闻互赏,盏茶定陶然。”

横批: 有话说,说痛快

言归正传。期待杏花春雨兄后续文章。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27#105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咱们郁闷,我估计移民中介比咱们还郁闷。眼看投资移民配额少,技术移民要关门,以后除了结婚团聚和所谓的“创业者移民”之外是不是不剩啥了。移民中介岂不是要屈尊去做留学。呵呵。

移民中介,政策饭碗,商业逐利,行业洗牌,生意转型,理性决策,何来屈尊?

杏花春雨 : 2012-04-28#105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FONT=宋体]新法生效前[/FONT]91[FONT=宋体]旧案还将继续审理[/FONT]

[FONT=宋体]变法之前,加拿大联邦技术移民政策一片混乱,朝令夕改,让海外移民官都无所适从,更何况申请人自身了。[/FONT]

2012[FONT=宋体]年[/FONT]3[FONT=宋体]月[/FONT]29[FONT=宋体]日[/FONT][FONT=宋体],加拿大发布了题为《[/FONT]2012[FONT=宋体]年经济行动计划》的年度预算案,声称要作废[/FONT]28[FONT=宋体]万联邦技术移民旧案并退费。[/FONT]

2012[FONT=宋体]年[/FONT]4[FONT=宋体]月[/FONT]4[FONT=宋体]日[/FONT][FONT=宋体],移民部发布[/FONT][FONT=宋体]第[/FONT]400[FONT=宋体]号《操作公告》[/FONT][FONT=宋体],命令所有海外移民官,自[/FONT]2012[FONT=宋体]年[/FONT]3[FONT=宋体]月[/FONT]29[FONT=宋体]日[/FONT][FONT=宋体]起停止一切[/FONT]91[FONT=宋体]旧案的审理工作。[/FONT]

[FONT=宋体]随后,移民部又发布了第[/FONT]404[FONT=宋体]号《操作公告》,重申这一决定。但在移民部的官网上,已经找不到这个公告了,所以这个公告的具体内容现在已不得而知。[/FONT]

[FONT=宋体]按照此指示,移民部香港办公室的官网上发布《重要通知》,要求所有已收到要求递交全套申请材料信的[/FONT]91[FONT=宋体]申请人,忽略该信,强调即使递交申请材料也不会被审理,其申请及费用将会被退回。这个《通知》今天早上还在,现在已经在该网站上删除了。[/FONT]

[FONT=宋体]加拿大时间[/FONT]2012[FONT=宋体]年[/FONT]4[FONT=宋体]月[/FONT]27[FONT=宋体]日[/FONT][FONT=宋体],移民部又发布[/FONT][FONT=宋体]第[/FONT]413[FONT=宋体]号《操作公告》[/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命令所有海外移民官,在有关联邦技术移民积案作废的法案正式实施之前,正常审理旧案,包括91旧案,[/FONT][FONT=宋体]并宣布此前的第[/FONT]400[FONT=宋体]、[/FONT]404[FONT=宋体]号公告作废。[/FONT]

[FONT=宋体]移民部网站对于413号公告的内容做出了如下解释。虽然2012年的《预算计划》提议对28万91技术移民积案退件退费,但这仅是个提议,该提议的正式生效还需要四道程序:第一,国会通过《预算执行法案》(Budget Implementation Act (BIA) bill);第二,根据BIA修改《移民与难民保护法》(IRPA);第三,根据新修改的《移民与难民保护法》,作废28万积案;第四,执行预算案,对于28万申请人退还申请费。所以,作废28万积案的提案在《预算执行法案》获得通过并实施前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预算执行法案》目前虽然已经提交,但该法案究竟何时能成为法律尚不能确定。所以,在该法案成为法律之前,移民官应依照行的《移民与难民保护法》正常审理包括91在内的旧案。[/FONT]

sz_jessica01 : 2012-04-28#105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杏花老师,难道是好消息??

shitou2005 : 2012-04-28#105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那4.30香港的抗议活动还要继续嘛?

杏花春雨 : 2012-04-28#105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杏花老师,难道是好消息??


对那些已获S2通知,以及已经进入STAGE 2的91旧案,应该是个好消息。

香港网站上那个重要通知撤下去了,如果近几天香港网站再发个重要通知,说S2继续审理,以前的通知作废的话,这个好消息才算“落停”。

杏花春雨 : 2012-04-28#105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那4.30香港的抗议活动还要继续嘛?


它只是表明,在正式宣布作废前,旧案仍将审核,但它丝毫不影响政府作废28万的决定及立法程序。所以28万不应因其中极个别的幸运而放弃抗争。

ASURA : 2012-04-28#105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我同意a兄的看法,这是CIC的修补措施,为之后的行动减少漏洞口实而已。原则上审理,还是捏在对方手里,审理的流程是对方控制的。

当然,这对已经S2的同学不能不说是相当利好的消息,抓紧时间继续补料是一定要做的。

uhosam : 2012-04-28#105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那个建议的3月29号的日期是不是也要改改了,要不使馆不是瞎耽误功夫。

ASURA : 2012-04-28#105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那个建议的3月29号的日期是不是也要改改了,要不使馆不是瞎耽误功夫。

这要看之后还不会继续出现S2,否则幸运儿就仅限于29日之前S2的一批了。

杏花春雨 : 2012-04-28#105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我同意a兄的看法,这是CIC的修补措施,为之后的行动减少漏洞口实而已。原则上审理,还是捏在对方手里,审理的流程是对方控制的。

当然,这对已经S2的同学不能不说是相当利好的消息,抓紧时间继续补料是一定要做的。

同意。:wdb45:

杏花春雨 : 2012-04-28#106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这要看之后还不会继续出现S2,否则幸运儿就仅限于29日之前S2的一批了。

继续同意:wdb45:

补充一下,如果海外移民官执行413〈操作通告〉不走样,在作废旧案的法案实施前积极审理积案的话,今后也可能会有更多的91同学会收到S2通知。因为,毕竟新法何时实施是个未知数,假定今年12月份实施,那么北京及香港的移民官还有7个月的“正常”审案时间。

怕的是移民官消极怠工。

但无论如何,28万的大数字不会有大的变动。

uhosam : 2012-04-28#106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香港S2的同学是应该抓紧补料,毕竟还存有希望。可是S2和“打过分” 毕竟是两个概念;如果法案不修改那个打分的日期,现在补料的同学岂不是又被耍了。

tony9721 : 2012-04-28#106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我同意a兄的看法,这是CIC的修补措施,为之后的行动减少漏洞口实而已。原则上审理,还是捏在对方手里,审理的流程是对方控制的。

当然,这对已经S2的同学不能不说是相当利好的消息,抓紧时间继续补料是一定要做的。

只是为了减少口实而已,他们虽然可以接受,
也可以不申,最终的结果出了及其幸运的,都还是会:wdb14: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28#106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FONT=宋体]新法生效前[/FONT]91[FONT=宋体]旧案还将继续审理[/FONT]

[FONT=宋体]变法之前,加拿大联邦技术移民政策一片混乱,朝令夕改,让海外移民官都无所适从,更何况申请人自身了。[/FONT]

2012[FONT=宋体]年[/FONT]3[FONT=宋体]月[/FONT]29[FONT=宋体]日[/FONT][FONT=宋体],加拿大发布了题为《[/FONT]2012[FONT=宋体]年经济行动计划》的年度预算案,声称要作废[/FONT]28[FONT=宋体]万联邦技术移民旧案并退费。[/FONT]

2012[FONT=宋体]年[/FONT]4[FONT=宋体]月[/FONT]4[FONT=宋体]日[/FONT][FONT=宋体],移民部发布[/FONT][FONT=宋体]第[/FONT]400[FONT=宋体]号《操作公告》[/FONT][FONT=宋体],(This Operational Bulletin has expired)命令所有海外移民官,自[/FONT]2012[FONT=宋体]年[/FONT]3[FONT=宋体]月[/FONT]29[FONT=宋体]日[/FONT][FONT=宋体]起停止一切[/FONT]91[FONT=宋体]旧案的审理工作。[/FONT]

[FONT=宋体]随后,移民部又发布了第[/FONT]404[FONT=宋体]号《操作公告》,重申这一决定。但在移民部的官网上,已经找不到这个公告了(CIC的作法和偷步行为越来越象共产党宣传部了),所以这个公告的具体内容现在已不得而知。[/FONT]

[FONT=宋体]按照此指示,移民部香港办公室的官网上发布《重要通知》,要求所有已收到要求递交全套申请材料信的[/FONT]91[FONT=宋体]申请人,忽略该信,强调即使递交申请材料也不会被审理,其申请及费用将会被退回。这个《通知》今天早上还在,现在已经在该网站上删除了。[/FONT]

[FONT=宋体]加拿大时间[/FONT]2012[FONT=宋体]年[/FONT]4[FONT=宋体]月[/FONT]27[FONT=宋体]日[/FONT][FONT=宋体],移民部又发布[/FONT][FONT=宋体]第[/FONT]413[FONT=宋体]号《操作公告》[/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命令所有海外移民官,在有关联邦技术移民积案作废的法案正式实施之前,正常审理旧案,包括91旧案,[/FONT][FONT=宋体]并宣布此前的第[/FONT]400[FONT=宋体]、[/FONT]404[FONT=宋体]号公告作废。[/FONT]

这个信息(第413号《操作公告》 OB 413 April 27, 2012, Processing for Certain Federal Skilled Worker Backlog Applications: Budget 2012 amended version)更应该视为CIC的操作手法, 和康尼阴谋的继续!!! "法律上仍须继续处理"根本就是废话! 近似于屁话!!!

这是因为加拿大移民部长康尼此次仓促推出一刀切方案,导致整个移民部内部一片混乱,进退失据,引发连串法律漏洞,而不得不实行的临时妥协。

CIC这是在放出烟幕弹, 为新法立法争取时间, 同时操弄媒体舆论, 为申请人正在发酵的怒火降温.

CIC这是在调整步伐,修正BUG。根本不是有些同学在其他帖子里面说的什么“抗争取得阶段性胜利”!!!同学们切勿被假象迷惑, 停止沉缅于自欺欺人和盲目乐观, 应该保持情形, 摒弃幻想, 继续保持战斗.

CIC现在放出这个消息, 是不是试图瓦解和分散430行动呢?!91的同学们切勿上当受骗!!!

这个信息是430行动的毒药.

为什么盲目乐观的消息的影响力总是大于任何理性冷静的声音?? 是因为集体幼稚, 或曰集体弱智!!!

91的同学们,警惕! 清醒!!行动!!!




[FONT=宋体]移民部网站对于413号公告的内容做出了如下解释。虽然2012年的《预算计划》提议对28万91技术移民积案退件退费,但这仅是个提议,该提议的正式生效还需要四道程序:(这也是为什么anxioustogetmoving在前面的很多楼层一直在质疑CIC/财政部的行政程序和加拿大的立法程序,对康尼的做法究竟和立法程序存在怎样的前后关系,以及试图发问和解析 Legislation Change,Proposed Legislation Change,(Royal Assent 的) Legislation,Proposed Legislation,Proposal of Legislation Change,Budget,回溯,Budget Act,等词汇在康尼的疯子行为的特定语境下的意思和言外之意的原因。无奈抛出了砖却很少引来玉。现在杏花春雨兄会应真好。)第一,国会通过《预算执行法案》(Budget Implementation Act (BIA) bill);第二,根据BIA修改《移民与难民保护法》(IRPA);第三,根据新修改的《移民与难民保护法》,作废28万积案;第四,执行预算案,对于28万申请人退还申请费。所以,作废28万积案的提案在《预算执行法案》获得通过并实施前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预算执行法案》目前虽然已经提交,但该法案究竟何时能成为法律尚不能确定。所以,在该法案成为法律之前,移民官应依照行的《移民与难民保护法》正常审理包括91在内的旧案。[/FONT]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28#106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只是为了减少口实而已,他们虽然可以接受,
也可以不申,最终的结果出了及其幸运的,都还是会:wdb14:

正解:wdb10: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28#106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那4.30香港的抗议活动还要继续嘛?

不受任何影响, 按照原定计划进行.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28#106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接着#1063楼的看法,并请诸位参考#901、#1026和#1029楼的相关表达。

这里援引一个来自joseph93的观点:“OB 413是康妮厉害的一招啊,朋友们。想想啊,如果按照OB400 和OB404, CIC从3.29日期停止91的审理,在法律还没有生效的情况下,CIC是违法的。现在的OB413说,91审理还在继续,那91起诉什么啊?人家提了个建议,也没执行,难道CIC说话都不给说吗?有了OB413, 91们就不好起诉了。法律通过以后,91也不好起诉了,因为CIC是按法律办事的。只能起诉移民法违反宪法。所以康妮这招厉害啊。擦亮眼睛!

anxioustogetmoving百分百赞同joseph93的这个观点。

必须强调指出:OB 413 是也仅是移民部在操作层面和技术层面上的临时妥协后撤,也可能是且仅可能是进退失据时不得已的权宜手段。

OB 413 的本质是: CIC这是在放出烟幕弹,为新法立法争取时间,同时操弄媒体舆论,为申请人正在发酵的怒火降温。

OB 413 的目的是:以退为进,退一步进两步,最终达到法理切案。

OB 413 动机不单纯,OB 413 手法很阴险,OB 413 包藏祸心。

91SAP的同学们须保持头脑清醒。

也因为OB 413,91SAP同学们的未来可能更堪暗淡。

杏花春雨 : 2012-04-29#106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接着#1063楼的看法,并请诸位参考#901、#1026和#1029楼的相关表达。

这里援引一个来自joseph93的观点:“OB 413是康妮厉害的一招啊,朋友们。想想啊,如果按照OB400 和OB404, CIC从3.29日期停止91的审理,在法律还没有生效的情况下,CIC是违法的。现在的OB413说,91审理还在继续,那91起诉什么啊?人家提了个建议,也没执行,难道CIC说话都不给说吗?有了OB413, 91们就不好起诉了。法律通过以后,91也不好起诉了,因为CIC是按法律办事的。只能起诉移民法违反宪法。所以康妮这招厉害啊。擦亮眼睛!

anxioustogetmoving百分百赞同joseph93的这个观点。

必须强调指出:OB 413 是也仅是移民部在操作层面和技术层面上的临时妥协后撤,也可能是且仅可能是进退失据时不得已的权宜手段。

OB 413 的本质是: CIC这是在放出烟幕弹,为新法立法争取时间,同时操弄媒体舆论,为申请人正在发酵的怒火降温。

OB 413 的目的是:以退为进,退一步进两步,最终达到法理切案。

OB 413 动机不单纯,OB 413 手法很阴险,OB 413 包藏祸心。

91SAP的同学们须保持头脑清醒。

也因为OB 413,91SAP同学们的未来可能更堪暗淡。


我对OB 413的理解是,它是对移民局此前发布的OB 400和404的纠正,以避免可能引起的法律纠纷(但实际上或许已不可避免了),91申请人既不需要为此更加乐观,也不必为此更加悲观。

在新法生效前,旧法将继续有效,目前废除积案仅仅是在提案阶段,所以OB 400和404命令移民官自2012年3月29日预算案宣布之日起停止审理旧案的作法是违法的,移民部现在意识到这一点,才出了OB 413纠正错误。

不需要更加乐观的意思是,废除积案的新法随时可以生效,最多也不过7个月, 即使各海外移民官“正常”审理91案子,试问,现在S2已补料的有多少,已收到S2补料信的有多少,未来几个月内可获得S2补料的有多少,在未来几个月内上述几类申请人顺利通过打分评估的又有多少呢?我相信,数额非常有限,更何况移民官可以“消机怠工”。所以,OB 413对于已获S-2补料信、正准备补料的申请人是有意义的,对于尚未获S2信的人来说,意义就非常有限。

不需要更加悲观的意思是,不管出台不出台OB 413,30万中的28万积案肯定是被废了。

a4xiaoxiami : 2012-04-29#106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对CIC出尔反尔,朝令夕改表示失望。一国部级单位的重大决策怎么可以这么草率,操作上怎么可以这么混乱、漏洞百出;

康尼是政客,VO是官僚。政客是民选,官僚是公务员,一般不随政府变动。本就是2中不同职业。我看他们之间在这个事情上至少是没有保持好沟通,才会出现刚发补料信没几天,就宣布清退这么荒唐的事情;

康尼的法律顾问我看水平也不怎么样。居然就没反对CIC在预算案没有通过的前提下,向VO发出这么低水准的OB。好笑的是康尼还口口声声说早有准备,不惧来告。唉,部长大人,看你现在自打耳光,还吹嘘自己部门做法如何之合法。信誉全失;

西方的民主和分权的根本原因就是在防止政府干坏事。这也是吾等对加拿大仅存的一点儿希望。如果最后证明这个也是水中明月,空中楼阁,那我对你就轻轻说一声再见,不带走一点儿云彩,心中也是无怨无悔。这样的国跟天朝又有什么本质区别?

众里寻他千百度,还真没准是木然回首呢。

Let's wait and see.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4-30#106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我对OB 413的理解是,它是对移民局此前发布的OB 400和404的纠正,以避免可能引起的法律纠纷(但实际上或许已不可避免了),91申请人既不需要为此更加乐观,也不必为此更加悲观。

在新法生效前,旧法将继续有效,目前废除积案仅仅是在提案阶段,所以OB 400和404命令移民官自2012年3月29日预算案宣布之日起停止审理旧案的作法是违法的,移民部现在意识到这一点,才出了OB 413纠正错误。

不需要更加乐观的意思是,废除积案的新法随时可以生效,最多也不过7个月, 即使各海外移民官“正常”审理91案子,试问,现在S2已补料的有多少,已收到S2补料信的有多少,未来几个月内可获得S2补料的有多少,在未来几个月内上述几类申请人顺利通过打分评估的又有多少呢?我相信,数额非常有限,更何况移民官可以“消机怠工”。所以,OB 413对于已获S-2补料信、正准备补料的申请人是有意义的,对于尚未获S2信的人来说,意义就非常有限。(完全同意。)

不需要更加悲观的意思是,不管出台不出台OB 413,30万中的28万积案肯定是被废了。

以目前的局面看,anxioustogetmoving基本上赞同杏花春雨兄的这个看法:“不管出台不出台OB 413,30万中的28万积案肯定是被废了。”

因此,anxioustogetmoving对杏花春雨兄的这个看法“在新法生效前,旧法将继续有效,目前废除积案仅仅是在提案阶段,所以OB 400和404命令移民官自2012年3月29日预算案宣布之日起停止审理旧案的作法是违法的,移民部现在意识到这一点,才出了OB 413纠正错误。”有些不太一样的看法。

“纠正错误”的意义在于“使回归到正确的轨道”。康尼“正确的轨道”是坚持最近几年一路下来的逻辑和路径,91SAP积案同学“正确的轨道”是希望CIC继续分配签证配额同时启动并加快审理(这也是HK430请愿行动的基本诉求)。在当前的语境中,这是不可调和的关系。

anxioustogetmoving坚持认为:OB413决不是什么纠正错误,而是康尼鬼蜮伎俩的延续,客观上反映出来康尼部长本人在对他一系列作为在法理上缺乏信心,而技术上这是作为内阁部会的CIC及其作为职业官僚的公务员在行政流程上进退失据的外在表现。OB413的发布在当前的语境中更应该被理解为是CIC的策略性动作,本质是以退为进:OB413只是那个“退”,为的是那个最终的“进”(法理切案),在以退为进的过程中完成(目前看来存在的)法律暇疵的补救和修正。

但是,不可否认,OB413的推出客观上可能会被逻辑地认为是CIC立场的某种松动。如果有申请人团体、法界、学界、媒体界、政界的有效互动,也许就是整个局面转机的肇始。这也许是积极的一面。但是anxioustogetmoving真的不知道这也许是积极的一面到底有“多么的积极”。而在当前的语境中任何对“积极”的渲染都是有害的、幼稚的。

又及:430香港活动照片
http://forum.canadameet.cc/showthread.php?t=561288

jaybenjamin : 2012-04-30#107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无论如何,快出新政吧!我快郁闷死了!

admin : 2012-05-01#107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上一周(4月26日),加拿大保守党政府已经正式提出了Bill C-38 (2012年联邦预算实行法案) :

http://www.parl.gc.ca/HousePublications/Publication.aspx?Language=E&Mode=1&DocId=5524772

这个法案是一个《公共巴士》类型的法案,将很多法案的修改全部收集在一起,作为2012联邦预算实现法案来通过。联邦预算案在一定的时间内必须通过的,如果通不过,政府就垮台了。另外,因为保守党是多数党政府,也不可能通不过。因为一起修改的法案很多,移民法的修改也不会有太多关注和讨论 。2008年,保守党就是这样通过C-50法案的。好处是,Bill C-38 中一些反对党反对特别强烈的东西,如对老人金和环境保护的修改,反对党反应特别强烈(这客观上会延缓法案的通过时间)。


其中,对《移民法》的修改如下图,原文在这2个链接里面:



移民法修改第1页:
http://www.parl.gc.ca/HousePublicat...Language=E&Mode=1&DocId=5524772&File=1256#409

移民法修改第2页:
http://www.parl.gc.ca/HousePublications/Publication.aspx?Language=E&Mode=1&DocId=5524772&File=1265

这里有一篇文章,批评这种将很多法案绑在预算案里一块通过的行为很无耻:
http://fullcomment.nationalpost.com...-c-38-shows-us-how-far-parliament-has-fallen/
http://www.huffingtonpost.ca/2012/0...-bill-c-38_n_1460164.html?ref=canada-politics


据反对党议员说,保守党政府试图在 6月底 通过这个法案。

不过,因为这个法案有400多页,综合了几十项法律的修改:特别是对老人金和环境保护的修改,反对党反应特别强烈(这客观上延缓了法案的通过)。

有反对党要求列出其反对强烈的部分,作为一个单独的法案(这样通过会更慢),也会有更多讨论,媒体和公众也会有更多报道和关注。

May said the government is going to try to pass the budget bill before the end of June and that the finance committee won't have enough time to properly study all of the changes contained in it.

以目前的局面看,anxioustogetmoving基本上赞同杏花春雨兄的这个看法:“不管出台不出台OB 413,30万中的28万积案肯定是被废了。”

因此,anxioustogetmoving对杏花春雨兄的这个看法“在新法生效前,旧法将继续有效,目前废除积案仅仅是在提案阶段,所以OB 400和404命令移民官自2012年3月29日预算案宣布之日起停止审理旧案的作法是违法的,移民部现在意识到这一点,才出了OB 413纠正错误。”有些不太一样的看法。

“纠正错误”的意义在于“使回归到正确的轨道”。康尼“正确的轨道”是坚持最近几年一路下来的逻辑和路径,91SAP积案同学“正确的轨道”是希望CIC继续分配签证配额同时启动并加快审理(这也是HK430请愿行动的基本诉求)。在当前的语境中,这是不可调和的关系。

anxioustogetmoving坚持认为:OB413决不是什么纠正错误,而是康尼鬼蜮伎俩的延续,客观上反映出来康尼部长本人在对他一系列作为在法理上缺乏信心,而技术上这是作为内阁部会的CIC及其作为职业官僚的公务员在行政流程上进退失据的外在表现。OB413的发布在当前的语境中更应该被理解为是CIC的策略性动作,本质是以退为进:OB413只是那个“退”,为的是那个最终的“进”(法理切案),在以退为进的过程中完成(目前看来存在的)法律暇疵的补救和修正。

但是,不可否认,OB413的推出客观上可能会被逻辑地认为是CIC立场的某种松动。如果有申请人团体、法界、学界、媒体界、政界的有效互动,也许就是整个局面转机的肇始。这也许是积极的一面。但是anxioustogetmoving真的不知道这也许是积极的一面到底有“多么的积极”。而在当前的语境中任何对“积极”的渲染都是有害的、幼稚的。

又及:430香港活动照片
http://forum.canadameet.cc/showthread.php?t=561288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5-01#107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Bill C-38 法案的文本有452页,高度怀疑国会议员们有没有时间把全文先完整地看一遍!

国会作为朝野游戏的最高舞台自然有它的游戏规则,从这个角度看,打包在一起的执政党的政策以联邦预算案的形式“借壳上市”也算是政治游戏的机巧之举,本无可厚非。

无奈,这样一来焦点将会分散,由于利益代理人有各自不同的关注,尽管在很多人看来“这种将很多法案绑在预算案里一块通过的行为很无耻”,但是,“因为保守党是多数党政府,也不可能通不过。”所以,“一刀切”和“回溯”将法理成真。

本届国会(First Session, Forty-first Parliament, 60-61 Elizabeth II, 2011-2012)将成为91SAP同学移民梦想真正的终结者。

无奈,难过,悲情,无语。



上一周(4月26日),加拿大保守党政府已经正式提出了Bill C-38 (2012年联邦预算实行法案) :

http://www.parl.gc.ca/HousePublications/Publication.aspx?Language=E&Mode=1&DocId=5524772

这个法案是一个《公共巴士》类型的法案,将很多法案的修改全部收集在一起,作为2012联邦预算实现法案来通过。联邦预算案在一定的时间内必须通过的,如果通不过,政府就垮台了。另外,因为保守党是多数党政府,也不可能通不过。因为一起修改的法案很多,移民法的修改也不会有太多关注和讨论 。2008年,保守党就是这样通过C-50法案的。好处是,Bill C-38 中一些反对党反对特别强烈的东西,如对老人金和环境保护的修改,反对党反应特别强烈(这客观上会延缓法案的通过时间)。


其中,对《移民法》的修改如下图,原文在这2个链接里面:



移民法修改第1页:
http://www.parl.gc.ca/HousePublicat...Language=E&Mode=1&DocId=5524772&File=1256#409

移民法修改第2页:
http://www.parl.gc.ca/HousePublications/Publication.aspx?Language=E&Mode=1&DocId=5524772&File=1265

这里有一篇文章,批评这种将很多法案绑在预算案里一块通过的行为很无耻:
http://fullcomment.nationalpost.com...-c-38-shows-us-how-far-parliament-has-fallen/
http://www.huffingtonpost.ca/2012/0...-bill-c-38_n_1460164.html?ref=canada-politics


据反对党议员说,保守党政府试图在 6月底 通过这个法案。

不过,因为这个法案有400多页,综合了几十项法律的修改:特别是对老人金和环境保护的修改,反对党反应特别强烈(这客观上延缓了法案的通过)。

有反对党要求列出其反对强烈的部分,作为一个单独的法案(这样通过会更慢),也会有更多讨论,媒体和公众也会有更多报道和关注。

May said the government is going to try to pass the budget bill before the end of June and that the finance committee won't have enough time to properly study all of the changes contained in it.

jaybenjamin : 2012-05-01#107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杏花老师,想问一下学历的认证是不是指清华认证呢?还是连清华认证都不算了?另外,技术类移民中的技工是指哪些呢?我看到有服务类的,那酒店经理算是这种技工么?因为看起来好像是说要对这一部分人有新的规定,且似乎会要求语言分数低一些.对于语言,我还是不太明白,以前设定的高分得4分,是指现在变成8分了么?其他级别不变?2-1-0?如果是这样,应该是更容易拿分了,因为原来可能需要3个高(4分)才能拿到英语分12分,现在2个就足够了。不知道我是不是理解错了。如果是8.5+3个7.5,那也真是比较难了。

beidiao : 2012-05-01#107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康肥此人 我在他履新之时就看出那厮不厚道
看来我面相学修为还不错

杏花春雨 : 2012-05-01#107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杏花老师,想问一下学历的认证是不是指清华认证呢?还是连清华认证都不算了?另外,技术类移民中的技工是指哪些呢?我看到有服务类的,那酒店经理算是这种技工么?因为看起来好像是说要对这一部分人有新的规定,且似乎会要求语言分数低一些.对于语言,我还是不太明白,以前设定的高分得4分,是指现在变成8分了么?其他级别不变?2-1-0?如果是这样,应该是更容易拿分了,因为原来可能需要3个高(4分)才能拿到英语分12分,现在2个就足够了。不知道我是不是理解错了。如果是8.5+3个7.5,那也真是比较难了。

移民部将来要求的学历认证是指加拿大认证机构的认证。

技工类是动手能力强的职业,在服务业领域,这些职业包括技术销售专员,采购专员,保险、房地产中介,厨师,面点师,理发师,裁剪师,鞋匠等。

新修改的评分标准,语言最高分由24分升到28分,具体的打分规则目前还不清楚。但是,新评分标准不适用于将来新增的技工类移民项目。

杏花春雨 : 2012-05-01#107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上一周(4月26日),加拿大保守党政府已经正式提出了Bill C-38 (2012年联邦预算实行法案) :

http://www.parl.gc.ca/HousePublications/Publication.aspx?Language=E&Mode=1&DocId=5524772

这个法案是一个《公共巴士》类型的法案,将很多法案的修改全部收集在一起,作为2012联邦预算实现法案来通过。联邦预算案在一定的时间内必须通过的,如果通不过,政府就垮台了。另外,因为保守党是多数党政府,也不可能通不过。因为一起修改的法案很多,移民法的修改也不会有太多关注和讨论 。2008年,保守党就是这样通过C-50法案的。好处是,Bill C-38 中一些反对党反对特别强烈的东西,如对老人金和环境保护的修改,反对党反应特别强烈(这客观上会延缓法案的通过时间)。


其中,对《移民法》的修改如下图,原文在这2个链接里面:

quote]


请注意上面修改案中包括这个条款:


No recourse or indemnity
(5) No person has a right of recourse or indemnity against Her Majesty in connection with an application that is terminated under subsection (1).

根据这一条,被废的申请人没有向政府追溯或补偿的权利。

这一条,把申请人将来走法庭诉讼的路给堵上了。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5-01#107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上一周(4月26日),加拿大保守党政府已经正式提出了Bill C-38 (2012年联邦预算实行法案) :

http://www.parl.gc.ca/HousePublications/Publication.aspx?Language=E&Mode=1&DocId=5524772

这个法案是一个《公共巴士》类型的法案,将很多法案的修改全部收集在一起,作为2012联邦预算实现法案来通过。联邦预算案在一定的时间内必须通过的,如果通不过,政府就垮台了。另外,因为保守党是多数党政府,也不可能通不过。因为一起修改的法案很多,移民法的修改也不会有太多关注和讨论 。2008年,保守党就是这样通过C-50法案的。好处是,Bill C-38 中一些反对党反对特别强烈的东西,如对老人金和环境保护的修改,反对党反应特别强烈(这客观上会延缓法案的通过时间)。(也只是延缓. 有否决的可能吗? 几乎没有.)

其中,对《移民法》的修改如下图,原文在这2个链接里面:

quote]

请注意上面修改案中包括这个条款:

No recourse or indemnity
(5) No person has a right of recourse or indemnity against Her Majesty in connection with an application that is terminated under subsection (1).

根据这一条,被废的申请人没有向政府追溯或补偿的权利。("一翻两瞪眼,翻脸不认帐"将据此变得没有任何法理上的暇疵.)

这一条,把申请人将来走法庭诉讼的路给堵上了。(是不是只能打违宪的官司了? 申请人都是外国人, 而外国人可以兴起这样的诉讼吗? 官司旷日持久, 申请人不用指望了.)

目前, 哈珀政府挟保守党议席多数的天时, C-38一但三读通过, 91SAP的同学和部分C50的同学就要和移民梦想正式挥别了.

忽然想起李白《行路难》中的几句"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 "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

从技术上看, 要使法案通不过, 在反对派议员铁板一块杯葛的前提下(会铁板一块吗?), 还要寄希望于部分保守党议员倒戈一击(有这样的可能吗?). 加国的政治生态到底是怎样呢? C-38有没有可能真的就通不过呢?

心情好低落.

tss : 2012-05-02#107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目前, 哈珀政府挟保守党议席多数的天时, C-38一但三读通过, 91SAP的同学和部分C50的同学就要和移民梦想正式挥别了.

忽然想起李白《行路难》中的几句"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 "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

从技术上看, 要使法案通不过, 在反对派议员铁板一块杯葛的前提下(会铁板一块吗?), 还要寄希望于部分保守党议员倒戈一击(有这样的可能吗?). 加国的政治生态到底是怎样呢? C-38有没有可能真的就通不过呢?

心情好低落.

在下无知,商量一下,立法系统和司法系统是独立的分支,立法通过说不能起诉,这个难道不违宪么?

a4xiaoxiami : 2012-05-02#107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即便国会立法通过,法院一样可以裁定国会的立法无效。

不过这都要看法官的意见。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5-02#108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在下无知,商量一下,立法系统和司法系统是独立的分支,立法通过说不能起诉(C38没有这个意思, 杏花春雨兄的意思也应该不是指这个. 真正的意思是"被废的申请人没有向政府追溯或补偿的权利",在这个意义上, 打官司将变得没有任何意义.),这个难道不违宪么?

又及: 从#1076楼开始, 引用关系就将错就错了.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5-02#108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上一周(4月26日),加拿大保守党政府已经正式提出了Bill C-38 (2012年联邦预算实行法案) :

http://www.parl.gc.ca/HousePublications/Publication.aspx?Language=E&Mode=1&DocId=5524772

这个法案是一个《公共巴士》类型的法案,将很多法案的修改全部收集在一起,作为2012联邦预算实现法案来通过。联邦预算案在一定的时间内必须通过的,如果通不过,政府就垮台了。另外,因为保守党是多数党政府,也不可能通不过。因为一起修改的法案很多,移民法的修改也不会有太多关注和讨论 。2008年,保守党就是这样通过C-50法案的。好处是,Bill C-38 中一些反对党反对特别强烈的东西,如对老人金和环境保护的修改,反对党反应特别强烈(这客观上会延缓法案的通过时间)。

其中,对《移民法》的修改如下图,原文在这2个链接里面:


移民法修改第1页:
http://www.parl.gc.ca/HousePublicat...Language=E&Mode=1&DocId=5524772&File=1256#409

移民法修改第2页:
http://www.parl.gc.ca/HousePublications/Publication.aspx?Language=E&Mode=1&DocId=5524772&File=1265

(anxioustogetmoving注)这里所涉及的要点大致包括: 移民部长的指令可以回溯以前申请的案子; 移民部每年都可以将申请的案子数清为零; 2008年2月27日以前的案子一刀切; 2012年3月29日以后,最高法院的判决对一刀切的案子也没有约束力; 退申请费, 没有包括利息等任何的附带赔偿; 任何被一刀切的人没有资格对加拿大提出赔偿;

这里有一篇文章,批评这种将很多法案绑在预算案里一块通过的行为很无耻:
http://fullcomment.nationalpost.com...-c-38-shows-us-how-far-parliament-has-fallen/
http://www.huffingtonpost.ca/2012/0...-bill-c-38_n_1460164.html?ref=canada-politics

据反对党议员说,保守党政府试图在 6月底 通过这个法案。

不过,因为这个法案有400多页,综合了几十项法律的修改:特别是对老人金和环境保护的修改,反对党反应特别强烈(这客观上延缓了法案的通过)。

有反对党要求列出其反对强烈的部分,作为一个单独的法案(这样通过会更慢),也会有更多讨论,媒体和公众也会有更多报道和关注。

May said the government is going to try to pass the budget bill before the end of June and that the finance committee won't have enough time to properly study all of the changes contained in it.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5-02#108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即便国会立法通过,法院一样可以裁定国会的立法无效。(那得是最高法院)

不过这都要看法官的意见。(那得是最高法院的法官们简单多数投票决定)

一旦C38在国会三读通过,即使官司打到最高法院(可能)都没用,即使最高法院判决91SAP申请人胜诉。唯一例外的情形是最高法院判决C38法案中涉及移民部分的条款无效。

helicopter2012 : 2012-05-03#108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用预算案来修改法律,排除法院判决,这合法吗?

jaybenjamin : 2012-05-03#108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谢谢杏花老师!那看来餐饮经理不属于技工,等细则吧,呵呵.继续学习~

杏花春雨 : 2012-05-04#108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在下无知,商量一下,立法系统和司法系统是独立的分支,立法通过说不能起诉,这个难道不违宪么?

这个问题是核心。如果立法违宪,则高院可判立法无效。加拿大的宪法是人权与自由宪章 Charter of Rights and Freedoms,但遗憾的是,在下同样功力不到,无法判断此立法是否违宪,只能俟之加拿大的法律专家了。

sob1976 : 2012-05-04#108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在下无知,商量一下,立法系统和司法系统是独立的分支,立法通过说不能起诉,这个难道不违宪么?
更正:

申请人经济补偿部分: 不违宪的
其他(申请人权利部分): 有可能是违宪的

守日人 : 2012-05-04#108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91的切口是某时点是否已经打分。
不知道新法追溯旧案是否也会按某时点是否已经打分来应用。难道是生效日所有未dm的都重新打分审理?
另外,难道227还有没打分的么?hk227目前基本全部毕业,bj227也几乎都已经me了吧,难道全球范围内10几万227积案是指没打分的?还是包括已经me但未dm的?
最后,现在的说法是bj重点审理留学案,但据以往各月visa发放数目来看,去年5月还是发了不少,有没有这种按月度的技术移民visa发放数字的统计,我记得见过,但不记得是季度的还是月度的。
希望高人指点。

paradiseunderthesun : 2012-05-06#108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杏花春雨 : 2012-05-07#108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91的切口是某时点是否已经打分。
不知道新法追溯旧案是否也会按某时点是否已经打分来应用。难道是生效日所有未dm的都重新打分审理?
另外,难道227还有没打分的么?hk227目前基本全部毕业,bj227也几乎都已经me了吧,难道全球范围内10几万227积案是指没打分的?还是包括已经me但未dm的?
最后,现在的说法是bj重点审理留学案,但据以往各月visa发放数目来看,去年5月还是发了不少,有没有这种按月度的技术移民visa发放数字的统计,我记得见过,但不记得是季度的还是月度的。
希望高人指点。


更准确地说,91的切口是2012年3月29日是否已打分。这次只是“切”227以前的案子,227以后的案子不在被切之列。

守日人 : 2012-05-07#109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更准确地说,91的切口是2012年3月29日是否已打分。这次只是“切”227以前的案子,227以后的案子不在被切之列。

C38里主要是两项,一个是切91,这个已经明确了。另一个是新评分标准追溯旧申请。这里问的就是第二点。已经打过分的旧案还会重新用新标准打分吗?如果不是,那么切掉91后,旧案几乎没有没打分的了吧,227都截止两年了,怎么可能有大量227没打分?

CIC说此后将用2年时间解决旧案,不搞追溯也完全可以按时完成。

所以这个追溯的目的到底是什么?!为了人才库式移民制度推出的话,完全没必要这么急,因为人才库也是宣称在2年内建立。

匪夷所思,仅仅是提早抓到手一个权力?

tony9721 : 2012-05-07#109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C38里主要是两项,一个是切91,这个已经明确了。另一个是新评分标准追溯旧申请。这里问的就是第二点。已经打过分的旧案还会重新用新标准打分吗?如果不是,那么切掉91后,旧案几乎没有没打分的了吧,227都截止两年了,怎么可能有大量227没打分?

CIC说此后将用2年时间解决旧案,不搞追溯也完全可以按时完成。

所以这个追溯的目的到底是什么?!为了人才库式移民制度推出的话,完全没必要这么急,因为人才库也是宣称在2年内建立。

匪夷所思,仅仅是提早抓到手一个权力?
个人认为,回溯就是针对227或者以后的人的,不一定会现在使用,但有很大可能会将227扔到池子里

杏花春雨 : 2012-05-08#109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FONT=宋体]法案通过后移民部长的权力至高无上,可以为所欲为[/FONT]

[FONT=宋体]今天终于抽点时间,仔细地对照《移民与难民保护法》,把[/FONT]C-35[FONT=宋体]中有关移民与难民保护法的条文看了一遍。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个修改案,把移民部长的权力放大到无以复加、匪夷所思的地步,可以使他对于除了难民类别的所有移民项目以及非移民签证如工签、学签、游游、商考、探亲签证为所欲为。[/FONT]

[FONT=宋体]第一, [/FONT][FONT=宋体]有权对于正在审理的移民申请(难民除外),出台《新条例》,作废旧条例。[/FONT]

[FONT=宋体]原文[/FONT][FONT=宋体]:[/FONT]702. Section 5 of the Act is amended by adding the following after subsection (1): Application (1.1) Regulations made under this Act that apply in respect of sponsorship applications or applications for permanent or temporary resident visas, permanent or temporary resident status or work or study permits may, if they so provide, apply in respect of any such applications that are pending on the day on which the regulations are made, other than… …”

[FONT=宋体]说明[/FONT][FONT=宋体]:扩大《移民条例》的适用范围,使之涵盖除难民以外的所有移民类别,只要这些移民类别的申请在新条例实施之日尚在审理阶段,则可适用于新《规则》。[/FONT]

[FONT=宋体]解读[/FONT][FONT=宋体]:根据这个权力,移民部可随时提出一个新条例,对于包括团聚移民在内的申请,作废原有条例,按照新条例审理旧案。比如对于联邦投资移民或者父母团聚移民,可以出台一个新《条例》,用新条例替代旧条例处理积案,从而拒掉一批积案。看来,“追溯”的恶例一破,移民部要决定“将追溯进行到底”了。[/FONT]

[FONT=宋体]第二, [/FONT][FONT=宋体]有权新设经济类移民项目。[/FONT]

[FONT=宋体]原文:[/FONT][FONT=宋体](在原[/FONT]14.1[FONT=宋体]条增加[/FONT]1-10[FONT=宋体]款,具体内容略)[/FONT]

[FONT=宋体]说明:[/FONT][FONT=宋体]对于经济类移民,移民部长可以视情况新设移民类别,每年接收[/FONT]2750[FONT=宋体]个申请,新设项目为期[/FONT]5[FONT=宋体]年,期满后或作废或变为永久项目。[/FONT]

[FONT=宋体]解读:[/FONT][FONT=宋体]目前已确指的是新设企业家移民([/FONT]start-up visa[FONT=宋体])以及技工类移民。[/FONT]

[FONT=宋体]第三, [/FONT][FONT=宋体]进一步扩大《部长指令》的适用范围,使之涵盖除难民外的所有申请类别[/FONT]
[FONT=宋体]原文[/FONT][FONT=宋体]:[/FONT]87.3 (1) This section applies to applications for visas or other documents made under subsection 11(1), other than those made by persons referred to in subsection 99(2), to sponsorship applications made by persons referred to in subsection 13(1), to applications for permanent resident status under subsection 21(1) or temporary resident status under subsection 22(1) made by foreign nationals in Canada, to applications for work or study permits and to requests under subsection 25(1) made by foreign nationals outside Canada.

[FONT=宋体]解读:[/FONT][FONT=宋体]修改前,移民部长只能对某个具体移民类别设定年度移民人数,此次把这个权力进一步扩大,使移民部长有权对任何年度的任何移民类别的移民人数设定为[/FONT]0[FONT=宋体],也就是说,随时可对某个移民项目“叫停”。[/FONT]

[FONT=宋体]说明:[/FONT][FONT=宋体]修改前的部长指令不适用于团聚类、移民、工签、学签,此次修改则将部长指令扩大到除了难民外的其它一切类别的签证申请。假如将来康尼看哪一个类别不顺眼,则可以出台一纸《部长指令》,并且根据根据本条第[/FONT]87.3.1[FONT=宋体]及[/FONT]87.3.2[FONT=宋体]条款之规定,将新指令“追溯”到所有正在审理的旧案。[/FONT]

[FONT=宋体]第四, [/FONT][FONT=宋体]有权出台新《指令》并替代旧《指令》[/FONT]

[FONT=宋体]原文:[/FONT][FONT=宋体]“[/FONT]703. The Act is amended by adding the following after section 14 .1.8[FONT=宋体]:[/FONT]Application -- (8) An instruction that amends another instruction may, if it so provides, apply in respect of applications in a class established by the original instruction that are pending on the day on which the amending instruction takes effect.’ ”

[FONT=宋体]说明:[/FONT][FONT=宋体]加拿大[/FONT]2008[FONT=宋体]年[/FONT]11[FONT=宋体]月通过[/FONT]C-50[FONT=宋体]法案,对《移民与难民保护法》进行修改,使移民部长有权根据加拿大经济情况,发布《部长指令》,选择经济类移民申请。迄今为止康尼已发布四道指令,分别是[/FONT]2008[FONT=宋体]年的[/FONT]MI-1 [FONT=宋体](针对联邦技术移民,史称“[/FONT]227[FONT=宋体]新政”),[/FONT]2010[FONT=宋体]年的[/FONT]MI2[FONT=宋体](针对联邦技术移民、经验类移民及投资移民,史称“[/FONT]626[FONT=宋体]新政”),[/FONT]2011[FONT=宋体]年[/FONT]MI3[FONT=宋体](针对联邦技术移民、投资移民及企业家移民,史称“[/FONT]71[FONT=宋体]新政”)及[/FONT]2011[FONT=宋体]年[/FONT]12[FONT=宋体]月[/FONT]6[FONT=宋体]日[/FONT][FONT=宋体]的[/FONT]MI-4[FONT=宋体](暂停父母团聚类移民)。这次[/FONT]C-35[FONT=宋体]法案通过后,“移民部长指令制”将会继续实行。[/FONT]

[FONT=宋体]解读:[/FONT][FONT=宋体]根据此条款,假定康尼想作废[/FONT]227[FONT=宋体]积案,则可以新出台一个[/FONT]MI[FONT=宋体],然后再“回溯到”新[/FONT]MI[FONT=宋体]生效之日起所有正在审理中的案子。[/FONT]

[FONT=宋体]第五, [/FONT][FONT=宋体]有权发布《部长指令》,停止接收任意年度的某一类别的移民申请。[/FONT]

[FONT=宋体]原文:[/FONT](5) Section 87.3 of the Act is amended by adding the following after subsection (3): Clarification -- (3.2) For greater certainty, an instruction given under paragraph (3)(c) may provide that the number of applications or requests, by category or otherwise, to be processed in any year be set at zero.
[FONT=宋体]解读:[/FONT][FONT=宋体]修改前,移民部长只能对某个具体移民类别设定年度移民人数,此次把这个权力进一步扩大,使移民部长有权对任何年度的任何移民类别的移民人数设定为[/FONT]0[FONT=宋体],也就是说,随时可对某个移民项目“叫停”。[/FONT]

[FONT=宋体]说明:[/FONT][FONT=宋体]修改前的部长指令不适用于团聚类、移民、工签、学签,此次修改则将部长指令扩大到除了难民外的其它一切类别的签证申请[/FONT]

[FONT=宋体]第六, [/FONT][FONT=宋体]作废[/FONT]227[FONT=宋体]以前的约[/FONT]28[FONT=宋体]万联邦技术移民旧案并退费,取消申请人追溯及请求赔偿的权利。[/FONT]

[FONT=宋体]原文:见前贴。[/FONT]​

[FONT=宋体]解读和说明前贴已讨论详细,略。[/FONT]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5-08#109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C38里主要是两项,一个是切91,这个已经明确了。另一个是新评分标准追溯旧申请。这里问的就是第二点。已经打过分的旧案还会重新用新标准打分吗?如果不是,那么切掉91后,旧案几乎没有没打分的了吧,227都截止两年了,怎么可能有大量227没打分?

CIC说此后将用2年时间解决旧案,不搞追溯也完全可以按时完成。

所以这个追溯的目的到底是什么?!为了人才库式移民制度推出的话,完全没必要这么急,因为人才库也是宣称在2年内建立。

匪夷所思,仅仅是提早抓到手一个权力?


C38(一旦实现立法)的本质是成就了“恶法之‘恶’”,91被切和回溯都是技术性的后果。它不仅仅是(使CIC和移民部长)抓到手一个权力,而更是(使无远弗界的这种)权力“法理化”,而以后任何的调整都会和立法乃至国会席次、选举政治、社会变迁等很多因素联系在一起而变得很不容易。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5-08#109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内容删除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5-08#109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FONT=宋体]法案通过后移民部长的权力至高无上,可以为所欲为[/FONT]

[FONT=宋体]今天终于抽点时间,仔细地对照《移民与难民保护法》,把[/FONT]C-35[FONT=宋体]中有关移民与难民保护法的条文看了一遍。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个修改案,把移民部长的权力放大到无以复加、匪夷所思的地步,可以使他对于除了难民类别的所有移民项目以及非移民签证如工签、学签、游游、商考、探亲签证为所欲为。[/FONT]

[FONT=宋体]第一, [/FONT][FONT=宋体]有权对于正在审理的移民申请(难民除外),出台《新条例》,作废旧条例。[/FONT]

[FONT=宋体]原文[/FONT][FONT=宋体]:[/FONT]702. Section 5 of the Act is amended by adding the following after subsection (1): Application (1.1) Regulations made under this Act that apply in respect of sponsorship applications or applications for permanent or temporary resident visas, permanent or temporary resident status or work or study permits may, if they so provide, apply in respect of any such applications that are pending on the day on which the regulations are made, other than… …”

[FONT=宋体]说明[/FONT][FONT=宋体]:扩大《移民条例》的适用范围,使之涵盖除难民以外的所有移民类别,只要这些移民类别的申请在新条例实施之日尚在审理阶段,则可适用于新《规则》。[/FONT]

[FONT=宋体]解读[/FONT][FONT=宋体]:根据这个权力,移民部可随时提出一个新条例,对于包括团聚移民在内的申请,作废原有条例,按照新条例审理旧案。比如对于联邦投资移民或者父母团聚移民,可以出台一个新《条例》,用新条例替代旧条例处理积案,从而拒掉一批积案。看来,“追溯”的恶例一破,移民部要决定“将追溯进行到底”了。[/FONT]

[FONT=宋体]第二, [/FONT][FONT=宋体]有权新设经济类移民项目。[/FONT]

[FONT=宋体]原文:[/FONT][FONT=宋体](在原[/FONT]14.1[FONT=宋体]条增加[/FONT]1-10[FONT=宋体]款,具体内容略)[/FONT]

[FONT=宋体]说明:[/FONT][FONT=宋体]对于经济类移民,移民部长可以视情况新设移民类别,每年接收[/FONT]2750[FONT=宋体]个申请,新设项目为期[/FONT]5[FONT=宋体]年,期满后或作废或变为永久项目。[/FONT]

[FONT=宋体]解读:[/FONT][FONT=宋体]目前已确指的是新设企业家移民([/FONT]start-up visa[FONT=宋体])以及技工类移民。[/FONT]

[FONT=宋体]第三, [/FONT][FONT=宋体]进一步扩大《部长指令》的适用范围,使之涵盖除难民外的所有申请类别[/FONT]

[FONT=宋体]原文[/FONT][FONT=宋体]:[/FONT]87.3 (1) This section applies to applications for visas or other documents made under subsection 11(1), other than those made by persons referred to in subsection 99(2), to sponsorship applications made by persons referred to in subsection 13(1), to applications for permanent resident status under subsection 21(1) or temporary resident status under subsection 22(1) made by foreign nationals in Canada, to applications for work or study permits and to requests under subsection 25(1) made by foreign nationals outside Canada.

[FONT=宋体]解读:[/FONT][FONT=宋体]修改前,移民部长只能对某个具体移民类别设定年度移民人数,此次把这个权力进一步扩大,使移民部长有权对任何年度的任何移民类别的移民人数设定为[/FONT]0[FONT=宋体],也就是说,随时可对某个移民项目“叫停”。[/FONT]

[FONT=宋体]说明:[/FONT][FONT=宋体]修改前的部长指令不适用于团聚类、移民、工签、学签,此次修改则将部长指令扩大到除了难民外的其它一切类别的签证申请。假如将来康尼看哪一个类别不顺眼,则可以出台一纸《部长指令》,并且根据根据本条第[/FONT]87.3.1[FONT=宋体]及[/FONT]87.3.2[FONT=宋体]条款之规定,将新指令“追溯”到所有正在审理的旧案。[/FONT]

[FONT=宋体]第四, [/FONT][FONT=宋体]有权出台新《指令》并替代旧《指令》[/FONT]

[FONT=宋体]原文:[/FONT][FONT=宋体]“[/FONT]703. The Act is amended by adding the following after section 14 .1.8[FONT=宋体]:[/FONT]Application -- (8) An instruction that amends another instruction may, if it so provides, apply in respect of applications in a class established by the original instruction that are pending on the day on which the amending instruction takes effect.’ ”

[FONT=宋体]说明:[/FONT][FONT=宋体]加拿大[/FONT]2008[FONT=宋体]年[/FONT]11[FONT=宋体]月通过[/FONT]C-50[FONT=宋体]法案,对《移民与难民保护法》进行修改,使移民部长有权根据加拿大经济情况,发布《部长指令》,选择经济类移民申请。迄今为止康尼已发布四道指令,分别是[/FONT]2008[FONT=宋体]年的[/FONT]MI-1 [FONT=宋体](针对联邦技术移民,史称“[/FONT]227[FONT=宋体]新政”),[/FONT]2010[FONT=宋体]年的[/FONT]MI2[FONT=宋体](针对联邦技术移民、经验类移民及投资移民,史称“[/FONT]626[FONT=宋体]新政”),[/FONT]2011[FONT=宋体]年[/FONT]MI3[FONT=宋体](针对联邦技术移民、投资移民及企业家移民,史称“[/FONT]71[FONT=宋体]新政”)及[/FONT]2011[FONT=宋体]年[/FONT]12[FONT=宋体]月[/FONT]6[FONT=宋体]日[/FONT][FONT=宋体]的[/FONT]MI-4[FONT=宋体](暂停父母团聚类移民)。这次[/FONT]C-35[FONT=宋体]法案通过后,“移民部长指令制”将会继续实行。[/FONT]

[FONT=宋体]解读:[/FONT][FONT=宋体]根据此条款,假定康尼想作废[/FONT]227[FONT=宋体]积案,则可以新出台一个[/FONT]MI[FONT=宋体],然后再“回溯到”新[/FONT]MI[FONT=宋体]生效之日起所有正在审理中的案子。[/FONT]

[FONT=宋体]第五, [/FONT][FONT=宋体]有权发布《部长指令》,停止接收任意年度的某一类别的移民申请。[/FONT]

[FONT=宋体]原文:[/FONT](5) Section 87.3 of the Act is amended by adding the following after subsection (3): Clarification -- (3.2) For greater certainty, an instruction given under paragraph (3)(c) may provide that the number of applications or requests, by category or otherwise, to be processed in any year be set at zero.
[FONT=宋体]解读:[/FONT][FONT=宋体]修改前,移民部长只能对某个具体移民类别设定年度移民人数,此次把这个权力进一步扩大,使移民部长有权对任何年度的任何移民类别的移民人数设定为[/FONT]0[FONT=宋体],也就是说,随时可对某个移民项目“叫停”。[/FONT]

[FONT=宋体]说明:[/FONT][FONT=宋体]修改前的部长指令不适用于团聚类、移民、工签、学签,此次修改则将部长指令扩大到除了难民外的其它一切类别的签证申请[/FONT]

[FONT=宋体]第六, [/FONT][FONT=宋体]作废[/FONT]227[FONT=宋体]以前的约[/FONT]28[FONT=宋体]万联邦技术移民旧案并退费,取消申请人追溯及请求赔偿的权利。[/FONT]

[FONT=宋体]原文:见前贴。[/FONT]​

[FONT=宋体]解读和说明前贴已讨论详细,略。[/FONT]

顺着杏花春雨兄的观点,anxioustogetmoving延续在#401楼的看法。

C38将使CIC和移民部长无远弗界的权力法定化。基于C38,CIC和移民部长可以做任何事。比如,随时宣布任何一个原来的队列无效,随时改变申请的门槛和评分标准,随时宣布新标准应用于旧队列。

C38(极大可能在即将到来的6月下旬三读通过成功立法)将成为加拿大移民历史性的分水岭。

张小兔 : 2012-05-09#109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旧71已结束,新71未启动,中间这50天难熬啊!!!

paradiseunderthesun : 2012-05-09#109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这几天怎么冷清了

paradiseunderthesun : 2012-05-09#109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http://www.cic.gc.ca/english/immigrate/skilled/complete-applications.asp

2011的71的1万个名额已经满了,官网上怎么有这么不确定的两句话:

If new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 are not issued before July 1, 2012, the current cap of 10,000 new applications will re-set on that date.


这个新的MI到底发布不发布,怎么口气这么不uncertain啊,移民部自己都不确定下一步怎么走?

Amy_Wu : 2012-05-09#109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估计出不来

守日人 : 2012-05-09#110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http://www.cic.gc.ca/english/immigrate/skilled/complete-applications.asp

2011的71的1万个名额已经满了,官网上怎么有这么不确定的两句话:
If new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 are not issued before July 1, 2012, the current cap of 10,000 new applications will re-set on that date.
这个新的MI到底发布不发布,怎么口气这么不uncertain啊,移民部自己都不确定下一步怎么走?

可能是打算C38批准实施的时候同步推出新的MI.反正推出的时候能回溯这些71后新申请者。
希望新MI晚推出,给各位旧申请者一些审理时间。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5-09#110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抗击一刀切】香港第三次活动召集
http://forum.canadameet.cc/showthread.php?t=562497

【6.1香港再行动】向警署申请许可令的进展情况
http://forum.canadameet.cc/showthread.php?p=8078734

【6.1香港再行动】行动资金募集
http://forum.canadameet.cc/showthread.php?t=564305

【6.1香港再行动】征集这次活动的标语、T恤印字和海报设计
http://forum.canadameet.cc/showthread.php?t=564402

想加入进来的同学快准备吧。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5-09#110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http://www.cic.gc.ca/english/immigrate/skilled/complete-applications.asp

2011的71的1万个名额已经满了,官网上怎么有这么不确定的两句话:

If new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 are not issued before July 1, 2012, the current cap of 10,000 new applications will re-set on that date.

这个新的MI到底发布不发布,怎么口气这么不uncertain啊,移民部自己都不确定下一步怎么走?

要么是CIC在暗示新的职业目录和申请限额要以新的MI来调整,要么是CIC进退失据,要么是CIC继续耍花枪。

根据本届国会的日程,6月24日是C38三读通过的日子。而6月30日又是本移民年度的截至日,所以,6月24日到6月30日(或7月1日)之间的一个星期,将是极不平静的一个星期。

如果反对党NDP等拖延战术成功(比如派它的108个议员每人说2个小时,那就能拖延大把的时间。这有些象日本国会的“牛步”战术,年老的议员都是穿着尿不湿上场的,上去后就滔滔不绝,尽最大限度拖延时间以使法案搁浅为再议争取时间。走上讲坛和走下讲坛步子象老迈体衰的牛,故曰“牛步”战术。民主政治也有有趣的一面,不知加国议会文化怎样?),如果6月24通不过,国会休会放暑假,重开就得9月见了。

所以还有一种可能,6月24日C38被延宕而未通过,考虑到6月30日又是本移民年度的截至日,而从7月1日开始有将是新的移民年度,而年度调整已经是具备某种“法定意味”的“惯例(或格式)”,所以新的MI将会备受瞩目,它不仅是基于C50的MI的逻辑延续,也更和9月份C38的再次提案成法密切相关。局面将变得很复杂。

lsf78 : 2012-05-11#110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如果6月24日C38通过了,那7月1号是啥形势呢?

杏花春雨 : 2012-05-11#110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http://www.cic.gc.ca/english/immigrate/skilled/complete-applications.asp

2011的71的1万个名额已经满了,官网上怎么有这么不确定的两句话:

If new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 are not issued before July 1, 2012, the current cap of 10,000 new applications will re-set on that date.

这个新的MI到底发布不发布,怎么口气这么不uncertain啊,移民部自己都不确定下一步怎么走?

这句话带有很多信息,也看到了网友们对此的讨论。

谈谈我的看法。

第一,移民局希望新MI在7.1前发布。毕竟,新MI的重大意义在于清退28万积案,清退就得一起退费,退费就得执行今年的预算,移民部可不希望再把今年的联邦预算资金推迟到明年使用,所以MI越早发布,就对移民部越有利;时间拖得越久,就越被动,移民部越担心“夜长梦多”。因此我认为移民部已经对新的MI做好了充分的准备,一旦C-38法案通过,立即公布新MI。

第二,移民部也不能确定何时才能发布新MI。目前C-38法案尚未正式开始立法程序阶段,立法程序要拖多久,移民部是无法控制的,何况这次的C-38法案是个“打包”形式的法案,其中任何一部分的争议都会影响整体法案的通过,并且现在已5月中旬,距7月1日时间非常紧迫。

第三,今年7月1日,无论法案是否通过,2012-13年度的配额(capping)将会放出来。

但是,移民部言尽于此,留下一连串的悬念。下面几个问题,希望能与大家一起探讨一下:

1,新的名额会不会仍然是1万个?

移民部的原文是:If new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 are not issued before July 1, 2012, the current cap of 10,000 new applications will re-set on that date.
这句话的字面意思是,如果7.1前没有发布MI,则当前的1万个名额将会于7月1日re-set. re-set有两个意思,重新设定,复位。这两个意思正好相反。

2,如果7月1日法案未通过,而移民部已公布了下一年度的申请数量,是否意味着从7月1日起,就可以开始递案了?
两个备选答案:1,放名额的同时,开门接收新案;2,只放名额,暂时关门,等到新政出台后开门。

3,如果7月1日可以递案,则递案的标准是按照当前的政策呢,还是按照未来的新政策?如果按照当前政策,则自7月1日至新政策正式出台之日起的递案,是否也会按新政策进行“回溯”?

拉菲 : 2012-05-11#110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今天linc老师跟我们说,加拿大一年接收的难民达到27万,只要停止一年接收难民,91就可以照单全收了,可惜
这句话带有很多信息,也看到了网友们对此的讨论。

谈谈我的看法。

第一,移民局希望新MI在7.1前发布。毕竟,新MI的重大意义在于清退28万积案,清退就得一起退费,退费就得执行今年的预算,移民部可不希望再把今年的联邦预算资金推迟到明年使用,所以MI越早发布,就对移民部越有利;时间拖得越久,就越被动,移民部越担心“夜长梦多”。因此我认为移民部已经对新的MI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一旦C-38法案通过,立即公布新MI。

第二,移民部也不能确定何时才能发布新MI。目前C-38法案尚未正式开始立法程序阶段,立法程序要拖多久,移民部是无法控制的,何况这次的C-38法案是个“打包”形式的法案,其中任何一部分的争议都会影响整体法案的通过,并且现在已5月中旬,距7月1日时间非常紧迫。

第三,今年7月1日,无论法案是否通过,2012-13年度的配额(capping)将会放出来。

但是,移民部言尽于此,留下一连串的悬念。下面几个问题,希望能与大家一起探讨一下:

1,新的名额会不会仍然是1万个?

移民部的原文是:If new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 are not issued before July 1, 2012, the current cap of 10,000 new applications will re-set on that date.
这句话的字面意思是,如果7.1前没有发布MI,则当前的1万个名额将会于7月1日re-set. re-set有两个意思,重新设定,复位。这两个意思正好相反。

2,如果7月1日法案未通过,而移民部已公布了下一年度的申请数量,是否意味着从7月1日起,就可以开始递案了?
两个备选答案:1,放名额的同时,开门接收新案;2,只放名额,暂时关门,等到新政出台后开门。

3,如果7月1日可以递案,则递案的标准是按照当前的政策呢,还是按照未来的新政策?如果按照当前政策,则自7月1日至新政策正式出台之日起的递案,是否也会按新政策进行“回溯”?

mogusaen : 2012-05-11#110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今天linc老师跟我们说,加拿大一年接收的难民达到27万,只要停止一年接收难民,91就可以照单全收了,可惜

No, 加拿大每年接收2万左右的难民

ASURA : 2012-05-11#110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3,如果7月1日可以递案,则递案的标准是按照当前的政策呢,还是按照未来的新政策?如果按照当前政策,则自7月1日至新政策正式出台之日起的递案,是否也会按新政策进行“回溯”?

我感觉无论C38是否在6月底之前通过,可能都会开放递案,一种情况是MI已蓄势待发,只等三读后和新cap一起上阵,时间虽然紧张但从CIC既往的做法看并非不可能;第二种情况是先开放递案,并声明之后(如年底)发布的MI,也就是新政,将从7月1日起生效,这样的情况就非常近似于227。

猜测,现在都只能是猜测。不过如果有意向的同学,我觉得不管怎样还是先把材料准备好,有备无患。

守日人 : 2012-05-11#110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有一点疑惑,MI已经推出了好几个,都没有说先三读再推出吧,C38和新的MI也没有直接的关系。只是赋予部长更大权力,但部长完全可以在现有权力内出新的MI啊。

CIC是否可以无视C38,直接在七月一日推出MI6,用以接受新申请?然后无论C38何时实施,只需要同时推出个MI7并声明追溯不就可以了吗?

杏花春雨 : 2012-05-12#110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今天linc老师跟我们说,加拿大一年接收的难民达到27万,只要停止一年接收难民,91就可以照单全收了,可惜

每年难民人数2万左右。

难民项目修改已经完毕了,现在,申请难民已经很难了。

杏花春雨 : 2012-05-12#111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我感觉无论C38是否在6月底之前通过,可能都会开放递案,一种情况是MI已蓄势待发,只等三读后和新cap一起上阵,时间虽然紧张但从CIC既往的做法看并非不可能;第二种情况是先开放递案,并声明之后(如年底)发布的MI,也就是新政,将从7月1日起生效,这样的情况就非常近似于227。

猜测,现在都只能是猜测。不过如果有意向的同学,我觉得不管怎样还是先把材料准备好,有备无患。

这是一种可能性,即按227惯例,今年7月1日先放闸收案,事先声明按新政审理。但这样势必会引起一部分人将不符合新政,而引起退案。

还有一种可能性,是联邦投资移民626惯例。2010年6月26日,联邦投资移民新政公布,个人资产及投资款要求上涨一倍,但只公布了新标准,暂停受理新案,直到2010年12月1日。

两种可能性比较,第二种可能性会大些。

杏花春雨 : 2012-05-12#111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有一点疑惑,MI已经推出了好几个,都没有说先三读再推出吧,C38和新的MI也没有直接的关系。只是赋予部长更大权力,但部长完全可以在现有权力内出新的MI啊。

CIC是否可以无视C38,直接在七月一日推出MI6,用以接受新申请?然后无论C38何时实施,只需要同时推出个MI7并声明追溯不就可以了吗?

这次新的MI将与以前的三个MI有本质的不同。移民部针对联邦技术移民这次酝酿三个大动作:第一,作废91旧案;第二,对于联邦技术移民体系,包括资格要求及评分标准进行修改;第三,新增加经济类移民项目,包括技工类移民。要想实施这三项,这必须修改移民与难民保护法(IRPA),要修改IRPA,就必须首先由政府先提个Bill,交由国会通过。

按照现在的移民与难民保护法,移民部长无权力对旧案进行追溯,当然也就无权作废旧案。

你说的这种可能性的确存在,即在移民法修改案通过之前,先按现行的移民与难民保护法出台一个临时的MI5,然后在移民法修改案通过后再出台一个MI6,对于旧的MI5进行追溯。

但康尼如果这样做,可能性会被人指责移民部“朝令夕改”,所以康尼可能不会冒这样的风险,毕竟,两个MI最多也就就几个月的间隔。

paradiseunderthesun : 2012-05-12#111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可能CIC已经有几个方案来应对71了

vinnygao : 2012-05-12#111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仅从字面简单理解,cic这句话的意思是新71暂按老71政策来,包括职业清单和名额.

paradiseunderthesun : 2012-05-12#111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要么是CIC在暗示新的职业目录和申请限额要以新的MI来调整,要么是CIC进退失据,要么是CIC继续耍花枪。

根据本届国会的日程,6月24日是C38三读通过的日子。而6月30日又是本移民年度的截至日,所以,6月24日到6月30日(或7月1日)之间的一个星期,将是极不平静的一个星期。

如果反对党NDP等拖延战术成功(比如派它的108个议员每人说2个小时,那就能拖延大把的时间。这有些象日本国会的“牛步”战术,年老的议员都是穿着尿不湿上场的,上去后就滔滔不绝,尽最大限度拖延时间以使法案搁浅为再议争取时间。走上讲坛和走下讲坛步子象老迈体衰的牛,故曰“牛步”战术。民主政治也有有趣的一面,不知加国议会文化怎样?),如果6月24通不过,国会休会放暑假,重开就得9月见了。

所以还有一种可能,6月24日C38被延宕而未通过,考虑到6月30日又是本移民年度的截至日,而从7月1日开始有将是新的移民年度,而年度调整已经是具备某种“法定意味”的“惯例(或格式)”,所以新的MI将会备受瞩目,它不仅是基于C50的MI的逻辑延续,也更和9月份C38的再次提案成法密切相关。局面将变得很复杂。


你好象变了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5-12#111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你好象变了

变了吗? 此话怎讲?

读了一些资料,加了一点思考,变得更晕了,不敢乱发言了,即使发言也有些心虚了。本着请益第一的原则,仍然希望继续参与对问题的讨论。

ASURA : 2012-05-12#111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这次新的MI将与以前的三个MI有本质的不同。移民部针对联邦技术移民这次酝酿三个大动作:第一,作废91旧案;第二,对于联邦技术移民体系,包括资格要求及评分标准进行修改;第三,新增加经济类移民项目,包括技工类移民。要想实施这三项,这必须修改移民与难民保护法(IRPA),要修改IRPA,就必须首先由政府先提个Bill,交由国会通过。

按照现在的移民与难民保护法,移民部长无权力对旧案进行追溯,当然也就无权作废旧案。

你说的这种可能性的确存在,即在移民法修改案通过之前,先按现行的移民与难民保护法出台一个临时的MI5,然后在移民法修改案通过后再出台一个MI6,对于旧的MI5进行追溯。

但康尼如果这样做,可能性会被人指责移民部“朝令夕改”,所以康尼可能不会冒这样的风险,毕竟,两个MI最多也就就几个月的间隔。

所以暂停还是很有可能的,这个缓冲期同时也可以把MI3之前的积案特别是626和71尽可能消化掉,降低回溯的复杂度。

受教于您的思路了。

tony9721 : 2012-05-12#111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所以暂停还是很有可能的,这个缓冲期同时也可以把MI3之前的积案特别是626和71尽可能消化掉,降低回溯的复杂度。

受教于您的思路了。

支持这个,估计不会开放,会利用这个半年清空626和71的,如果都清空了,还会包括227的

paradiseunderthesun : 2012-05-12#111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所以暂停还是很有可能的,这个缓冲期同时也可以把MI3之前的积案特别是626和71尽可能消化掉,降低回溯的复杂度。

受教于您的思路了。

支持这个,估计不会开放,会利用这个半年清空626和71的,如果都清空了,还会包括227的


几个月前Toronto Star有报道,2012年的技术移民打分新政在年底推出,从71到年底也说不定暂停接收新的,集中时间清空626和71,你们也有此感觉。

不要忘了,30万旧案中还有2万要保留的,这2万人也需要这个缓冲期来处理,根据历年的通过率,这2万人最终有1万左右获签。

tony9721 : 2012-05-12#111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几个月前Toronto Star有报道,2012年的技术移民打分新政在年底推出,从71到年底也说不定暂停接收新的,集中时间清空626和71,你们也有此感觉。

不要忘了,30万旧案中还有2万要保留的,这2万人也需要这个缓冲期来处理,根据历年的通过率,这2万人最终有1万左右获签。

感觉2万有一万91可以通过比较靠谱,但如果不是利用这个半年搞定的话,一拖就死了

lokoboy : 2012-05-13#112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我勒个去 这可咋整啊?

rengo : 2012-05-13#112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几个月前Toronto Star有报道,2012年的技术移民打分新政在年底推出,从71到年底也说不定暂停接收新的,集中时间清空626和71,你们也有此感觉。

不要忘了,30万旧案中还有2万要保留的,这2万人也需要这个缓冲期来处理,根据历年的通过率,这2万人最终有1万左右获签。

2万人都是打分的.如果分不够早就拒掉了.
历年的通过率不适合用在这2万人身上.

osmanthus : 2012-05-13#112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2万人都是打分的.如果分不够早就拒掉了.
历年的通过率不适合用在这2万人身上.
你以为够分就能过?

rengo : 2012-05-13#112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你以为够分就能过?

你哪只眼睛看到我说的"够分就能过"?

paradiseunderthesun : 2012-05-13#112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2万人都是打分的.如果分不够早就拒掉了.
历年的通过率不适合用在这2万人身上.


打完分没体检的风险就是极少数体检不合格的,极少数最后又被查出有问题的,这样看来,理论上2万人应该有95%以上最终获签。

ymxzrl : 2012-05-13#112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打完分没体检的风险就是极少数体检不合格的,极少数最后又被查出有问题的,这样看来,理论上2万人应该有95%以上最终获签。
不出意外,应该是打了分的绝大部分会通过?现在实在是晕的不行....看到很多打了分的也参加起诉了.

守日人 : 2012-05-13#112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那么,如果回溯重新打分呢?能过1半就不错了。

rengo : 2012-05-13#112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那么,如果回溯重新打分呢?能过1半就不错了。

有可能.如果这样的话,我认为是全军覆没了.
还不如被切,还能有点退款.

tony9721 : 2012-05-14#112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那么,如果回溯重新打分呢?能过1半就不错了。
打分会回溯的,最起码这个什么康尼要通过的新规则是可以的,
不过是不是对这些91的回溯就难说了,
目前看,回溯这些人的可能性不小

paradiseunderthesun : 2012-05-14#112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我可以打赌,已打分的Pre-C50不会被回溯。

理由就不写了,反正我现在这里留下这句话,表达我的观点。

voiletflower : 2012-05-14#113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我可以打赌,已打分的Pre-C50不会被回溯。

理由就不写了,反正我现在这里留下这句话,表达我的观点。

这个观点我喜欢,挺你!

paradiseunderthesun : 2012-05-14#113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包括227和626在内,如果C38通过了,康尼真的要给这些人搞回溯,仍然是选择性回溯,标准就是有没有进入selection decision,进入了selection decision的C50不可能被回溯

CN2004BB : 2012-05-14#113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包括227和626在内,如果C38通过了,康尼真的要给这些人搞回溯,仍然是选择性回溯,标准就是有没有进入selection decision,进入了selection decision的C50不可能被回溯

:wdb10:

realmj : 2012-05-14#113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包括227和626在内,如果C38通过了,康尼真的要给这些人搞回溯,仍然是选择性回溯,标准就是有没有进入selection decision,进入了selection decision的C50不可能被回溯

具体到cic上来说,哪个状态意味着进入了selection decision阶段啊?IP, me,mer, ...?:wdb2:

paradiseunderthesun : 2012-05-14#113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具体到cic上来说,哪个状态意味着进入了selection decision阶段啊?IP, me,mer, ...?:wdb2:
这个问题不容易回答,印度人讨论这个问题1个多月了都没找到答案。

目前综合本论坛的看法是,Caips打分的等于完成了selection decision

paradiseunderthesun : 2012-05-14#113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不出意外,应该是打了分的绝大部分会通过?现在实在是晕的不行....看到很多打了分的也参加起诉了.

因为现在人心惶惶的,所以打了分的也很不安,

没有完成登录,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当然是可取的。

康尼最近的折腾,让一些刚拿到枫叶卡不久的都感到不安了。

杏花春雨 : 2012-05-14#113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打完分没体检的风险就是极少数体检不合格的,极少数最后又被查出有问题的,这样看来,理论上2万人应该有95%以上最终获签。


同意。

杏花春雨 : 2012-05-14#113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包括227和626在内,如果C38通过了,康尼真的要给这些人搞回溯,仍然是选择性回溯,标准就是有没有进入selection decision,进入了selection decision的C50不可能被回溯


这个是正解。

移民部已明确切割的标准是是否已进入打分程序,这两万个幸存者既然已经通过打分,那么移民部不会否定已经做出的决定,再次按照新标准再打一次分的。

杏花春雨 : 2012-05-14#113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这个问题不容易回答,印度人讨论这个问题1个多月了都没找到答案。

目前综合本论坛的看法是,Caips打分的等于完成了selection decision

“Caips打分的等于完成了selection decision”同样是正解。

rengo : 2012-05-14#113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以2011年底的数据看:
selection decision made的人数是4万6(含PreC50)
没有made的人数是13万(不含PreC50)

selection decision made的人数不是很多,
肯尼有可能会放过.

守日人 : 2012-05-14#114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这就回到前几贴的问题:91剩下的都打过分了,c50最早的227都过期2年了还能没打分?那么,一刀切之后,究竟能有多少没打分的用来回溯?!?!

算227未结案的15万吧,多数是me后等dm,少数是等me的而等me的查caips也多数已经打出分了,那么一刀切后全球没打分的撑死也就5万吧。

值得为了这么少的人出一个offfensive法案?即便这个法案对pool是必须的,也没必要在这个敏感时候推,同时两个重拳。

倒是更像是第二方案:假如一刀切提案真被否定,那么就用回溯来切。

paradiseunderthesun : 2012-05-14#1141
无论是91,还是227,626,进入selection decision 的人肯定是少数,

91有30多万人,只有2万人进入了selection decision。

这个数据要从全球来看,

中国的C50在全球范围内占的比例很小,

不能看到中国的C50少,就以为全球其他地方的也很少。

Kerrigan : 2012-05-14#114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无论是91,还是227,626,进入selection decision 的人肯定是少数,

91有30多万人,只有2万人进入了selection decision。

这个数据要从全球来看,

中国的C50在全球范围内占的比例很小,

不能看到中国的C50少,就以为全球其他地方的也很少。

626进入selection decision 的人肯定是少数?我觉得好像626的人基本上都毕业了。难道是错觉。

paradiseunderthesun : 2012-05-14#114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因为626的人本来就少

我用的是C50,不是626,C50不等于626

搞回溯,当然主要是227的吃亏,626和71在全球都很少,而且626和71比227优先。

paradiseunderthesun : 2012-05-14#114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如果想知道C50的227和626以及71有多少,去下载表格看看。

C50的积压大部分肯定是227。

paradiseunderthesun : 2012-05-14#114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以2011年底的数据看:
selection decision made的人数是4万6(含PreC50)
没有made的人数是13万(不含PreC50)

selection decision made的人数不是很多,
肯尼有可能会放过.


你的数据应该是准确的,你对数据也很有研究。

tony9721 : 2012-05-15#114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如果想知道C50的227和626以及71有多少,去下载表格看看。

C50的积压大部分肯定是227。

:wdb10::wdb10::wdb10:

加拿大我来了 : 2012-05-15#114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The Conservative government used its majority to pass the Jobs, Growth and Long-term Prosperity Act at second reading by a vote of 149-132, and it will now be sent to the Commons finance committee for further review.


Read more: http://www.canada.com/technology/To...ward+Commons/6618551/story.html#ixzz1uue51E7B

加拿大我来了 : 2012-05-15#114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杏花老师,C38如果二读通过,三读肯定会通过吗?

杏花春雨 : 2012-05-15#114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杏花老师,C38如果二读通过,三读肯定会通过吗?


三读通过基本上已无悬念,只不过反对党会在程序上制造一些障碍,使它不会那么容易通过而已。

The Harper government's sweeping budget bill cleared a hurdle Monday in the House of Commons, but opposition parties are promising more procedural roadblocks to make life difficult for the Tories and alert Canadians to major policy changes.

东北大佬 : 2012-05-15#115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包括227和626在内,如果C38通过了,康尼真的要给这些人搞回溯,仍然是选择性回溯,标准就是有没有进入selection decision,进入了selection decision的C50不可能被回溯


请教杏花大侠,caips打分是啥?就是CIO的打分吗?因为227和626貌似不是CIO阶段就打分?

杏花春雨 : 2012-05-16#115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请教杏花大侠,caips打分是啥?就是CIO的打分吗?因为227和626貌似不是CIO阶段就打分?

CIO的职责是eligibility review,就是评估申请人是否符合MI的要求,习惯性把这个阶段称做初评,如果通过CIO初评,则会将案子转至北京或香港,由北京香港的VO进行打分(selection review)和可入境性评估(admissibility)。

CAIPS是移民部使用的移民审理系统,VO的每一个审理动作都会在CAIPS上记录的。根据加拿大隐私法,申请人有权力查看CAIPS。

eidolon_chen : 2012-05-16#115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那请问,selection review就是selection decision么?如果是这样的,那71的很多人岂不是也可能被回溯?并不是所有地方626和71都有优先权的,比如buffalo就一直在按照时间顺序处理227,几乎没动626。626现在的ME才发到2010年10月的人。71的更没影。

如果eligibility review不是打分,只是初评,最后还要VO打分,那,岂不是说,这些人也没被打分,也可能被回溯么?

CIO的职责是eligibility review,就是评估申请人是否符合MI的要求,习惯性把这个阶段称做初评,如果通过CIO初评,则会将案子转至北京或香港,由北京香港的VO进行打分(selection review)和可入境性评估(admissibility)。

CAIPS是移民部使用的移民审理系统,VO的每一个审理动作都会在CAIPS上记录的。根据加拿大隐私法,申请人有权力查看CAIPS。

paradiseunderthesun : 2012-05-16#115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那请问,selection review就是selection decision么?如果是这样的,那71的很多人岂不是也可能被回溯?并不是所有地方626和71都有优先权的,比如buffalo就一直在按照时间顺序处理227,几乎没动626。626现在的ME才发到2010年10月的人。71的更没影。

如果eligibility review不是打分,只是初评,最后还要VO打分,那,岂不是说,这些人也没被打分,也可能被回溯么?


哇,buffalo比别的使馆公平啊,竟然不听部长的指挥,

再次说明CIC内部是乱的

eidolon_chen : 2012-05-16#115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是的,buffalo就是按照时间顺序来的,227几乎都处理完了,去年一年7500的名额,就没见几个626的,我们群里,有人2010年8月妥投的人,现在还没ME。
哇,buffalo比别的使馆公平啊,竟然不听部长的指挥,

再次说明CIC内部是乱的

killerk : 2012-05-16#115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三读通过基本上已无悬念,只不过反对党会在程序上制造一些障碍,使它不会那么容易通过而已。

The Harper government's sweeping budget bill cleared a hurdle Monday in the House of Commons, but opposition parties are promising more procedural roadblocks to make life difficult for the Tories and alert Canadians to major policy changes.

杏花春雨老师。要6月底通过的话。今年新的71名额会出来吗?还是停止接收申请,等到年底才放?还有如果法案通过,对后面的申请人在申请情况有什么变化吗?评分制?还是直接就开始池子选人了?

杏花春雨 : 2012-05-16#115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那请问,selection review就是selection decision么?如果是这样的,那71的很多人岂不是也可能被回溯?并不是所有地方626和71都有优先权的,比如buffalo就一直在按照时间顺序处理227,几乎没动626。626现在的ME才发到2010年10月的人。71的更没影。

如果eligibility review不是打分,只是初评,最后还要VO打分,那,岂不是说,这些人也没被打分,也可能被回溯么?

selection review与selection decision还是有点区别的,前者是开始打分,是阶段,后者是打分已完成,是结果。

C-38法案中的移民与难民保护法修改案一旦通过,移民部长是有权力对于一切pending的旧案使用于新的MI,至于康尼这次会不会马上使用这个权力,就是他的事了。

草案中的原文:(8) An instruction that amends another instruction may, if it so provides, apply in respect of applications in a class established by the original instruction that are pending on the day on which the amending instruction takes effect.’

请注意上面的关键词是instruction, amend, may,pending.

杏花春雨 : 2012-05-16#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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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花春雨老师。要6月底通过的话。今年新的71名额会出来吗?还是停止接收申请,等到年底才放?还有如果法案通过,对后面的申请人在申请情况有什么变化吗?评分制?还是直接就开始池子选人了?

CIC已经明确宣布:如果7月1日前新的MI没有出台,则7月1日将会重设1万个名额。

也就是说,7月1日的名额肯定是会公布的,至于是否暂停接收,那就不好说了,这个话题前面的贴已有分析。

“池子选人制”是否会很快实行,目前不能确定,个人觉得很快实施的可能性较小,两年后技术移民积案完全解决后实施的可能性较大。

cdcyl : 2012-05-17#115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先mark,慢慢读。

njelement : 2012-05-17#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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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围观!这楼盖的!

eidolon_chen : 2012-05-17#1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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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问buffalo626的同学,已经拿到per不过还没ME的人,有人查了caips,在CIC阶段,就是打过分的。

paradiseunderthesun : 2012-05-19#1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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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发动媒体还是比较成功的,没想到我指责某律师搅局也见报了:wdb26:

我要求采访某人的愿望也一直得到满足:wdb6:

最近还有一个深度采访:wdb19:

http://forum.canadameet.cc/showthread.php?t=566821



下一步行动:曝光北京使馆S2的人三年多还不发ME,曝光CIC明显歧视北京使馆!2011年菲律宾配额3500,实际超过5000,相反北京配额2000,实际却只有1700

paradiseunderthesun : 2012-05-19#116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为什么移民申请者对移民部新议案怒不可遏

Immigration applicants angry at new CIC proposal

加拿大公民及移民部在2012年3月30日(星期五)这一天提出了一份新议案,旨在削减联邦技术工人(FSW,即所谓技术移民)申请的个案积压,办法是将2008年2月27日之前提交、到2012年3月29日之前尚未见过移民官的申请全部作废。这个日期是新移民选择标准生效的日子。
On Friday March 30, 2012,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Canada (CIC) proposed new legislation that would reduce the country’s backlog of Federal Skilled Worker (FSW) applications by eliminating all files submitted before February 27, 2008, when the selection criteria was changed, and which had not been seen by immigration officials before March 29, 2012.

根据新法案,如果一份在2008年以前递交的申请已经走过了第一步程序,那么还是会继续审批下去--那些被毙掉的申请则不在考虑之列。
Under the proposed legislation, if an applicant submitted their file before 2008 and it moved past the initial stage, it would be processed regardless meaning the applications being closed weren’t being evaluated anyway.

政府估计这一政策会影响28万人,包括他们的家属。
The government estimated this would affect 280,000 people, including dependants.

公民及移民部长杰森肯尼在一次接受《多伦多星报》的采访时表示:“我能理解他们的失望感受,他们耐心地按部就班等了那么久,最终等来的只是申请被退回。我对此表示遗憾。”但是“如果我们不坚决地处理旧案的积压,我们的未来会一直受到拖累。”
“I can understand their frustration and I regret the fact that they waited patiently in the queue only to find out that we’re returning their application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Minister Jason Kenney said in an interview with the Toronto Star. But “if we don’t decisively deal with the old backlog, we’ll be carrying it well into the future.”

公民及移民部的一位发言人Nancy Caron对《大中报》表示,如果这项议案获得正式通过,移民部将向那些受影响的申请者退款。
If the proposed legislation is enacted, CIC will refund affected applicants’ fees, Nancy Caron, a CIC spokesperson, told Chinese News.

他又说:“在新议案正式生效之前,部里仍旧要求签证办公室继续审批技术移民的申请,”这包括那些在2008年2月27日递交的申请。
“Until these changes come into force, CIC has instructed visa offices to continue with the processing of FSW applications,” including those submitted before February 27, 2008, he said.

这项议案宣布后一个月,世界各地有很多愤怒的申请者同时举行了抗议活动,包括伦敦、昌迪加尔、以及香港。
One month after the legislation was announced, many outraged applicants held simultaneous protests in cities around the world, including London, Chandigarh and Hong Kong.

姜一鸣参与组织了在香港的示威活动。做为一个组织“2008之前积压人士协会”的一员,他与别人合写了一份请愿书,并带领80位申请者在加拿大驻香港领事馆进行了游行。
Yiming Jiang helped organize the Hong Kong demonstration. As part of a group called the Pre-2008 Backloggers Association, he co-wrote a petition and led 80 applicants in a march outside Hong Kong’s Canadian embassy.

“我们不是移民部的试验老鼠;我们是人,”请愿书中写到。“移民部的政策失误不应该让我们来付出代价,部长想出名想疯了,也不应该由我们来买单。”
“We are not the mice in CIC policy experiments; we are human beings,” the petition read. “We should not be made to pay the price for CIC’s... policy failures and the Minister [sic] insatiable thirst for publicity.”

示威者把请愿书交给了大使馆的一位移民项目经理。
The protesters gave the petition to an immigration program manager at the embassy.

姜先生在2007年12月递交了他的技术移民申请。他目前的工作是担任化妆品配方师及生产经理,但是“非常乐意在加拿大的众多化妆品公司里找一家效力”,他对《大中报》表示。
Mr. Jiang submitted his FSW application in December 2007. He’s currently working as a cosmetic formulator and production manager, but “would very much like to work in one of the many cosmetic companies of Canada,” he told Chinese News.

但是,依政府在2008年颁布、代号为“C-50法案”的规定,按照“国家职业分类”划分的职业当中有29种,如果你属于其中之一并且证明有经验,你的申请才会被接受。这些职业包括厨师(国家职业分类号码为6242)、家庭医师(号码为3112)、以及护士(号码为3233)。而姜先生的职业属于“销售代理”(号码为6221),则不在29种之列。

However, under the government’s so-called “Bill C-50,” enacted in 2008, FSW applications are only accepted from foreigners with proven experience in one of 29 NOCs (National Occupational Classifications), including cooks (NOC number 6242), family physicians (NOC 3112) and nurses (NOC 3233). Mr. Jiang’s NOC, sales representative (6221), is not on that list.

“我们递交申请的时候,移民部曾经承诺过,我们的档案肯定会按照规则进行审批,”他告诉《大中报》。“他们告诉我们说要耐心,排队等候。”
“CIC has been promising us our files will always be processed according to the rules when we submit our applications,” he told Chinese News. “They told us to be patient and wait in the queue.”

在C-50法案出台之前,申请者的审核标准除了考虑其工作领域,还包括语言技巧,在加拿大的亲戚有多少,以及教育程度。但对他们并没有职业限制。
Before C-50 was introduced, applicants were evaluated based on criteria such as language skills, number of relatives in Canada and education, in addition to their field of work. They were not limited to certain occupations.

姜先生还表示,只有36%的申请者在那些规定的领域里工作。而根据移民部自己在2010年的评估,技术移民在来加拿大三年内有89%能找到工作或者自雇,还有95%以上的受访雇主表示,技术移民能够达到或者超过他们的预期。
Moreover, only 36 percent of applicants worked in their chosen fields, Mr. Jiang said. Yet CIC’s own 2010 evaluation discovered that 89 percent of FSWs were employed or self-employed three years after landing in Canada, and more than 95 percent of employers surveyed indicated that FSWs were meeting or exceeding their expectations.

“加拿大是一个自由的国度,”姜先生说。“即使在中国我们也可以自由挑选我们喜欢的工作领域。加拿大移民部没有任何权力干预我们的工作选择。”
“Canada is a free country,” Mr. Jiang said. “Even in China we have the freedom to work in whatever fields we like. CIC has no right whatsoever to interfere with our job preferences.”

移民部的Caron女士表示,新法案对于加拿大“与国际上的人才竞争者保持同步”是必要的。
CIC’s Ms. Caron said the new legislation was necessary for Canada “to keep pace with our competitors for global talent.”

“如果加拿大的审核系统跟不上劳动力市场的变化,我们的结果就是奖励那些最耐心的申请者,而不是最优秀的申请者,”她表示。“一个现代化的、有成果的、讲究效率的经济移民体系是不能这么运作的。”
“If Canada’s processing system is slower than the pace of change of the labour market, we end up rewarding the most patient applicants over the best applicants,” she said. “This is not how a modern, effective and efficient economic immigration system should be run.”

清除个案积压可以让移民部把精力集中到审批那些“按照目前的标准、更适合于弥补加拿大目前经济面临的短缺”的申请者。Caron表示。
Eliminating the backlog will allow CIC to focus on processing immigrants “who apply under the current eligibility criteria and are more suited for shortages in the Canadian economy today,” Ms. Caron said.

“受影响的申请者可以按照技术移民目前的审核标准重新申请,”她表示。“如果他们有加拿大现在需要的技能,他们可能会得到非常迅速的审批。”
“Affected applicants can re-apply under the current FSW selection criteria,” she said. “If they possess the skills Canada needs now, they are likely to receive much faster processing.”

自从C-50法案颁布后,联邦政府已经把技术移民的申请个案削减了50%,从2008年的64万人减少到2011年的31.4万人。移民部官员估计如果按目前的速度处理剩下的积压申请,要到2017年才能处理完。
Since Bill C-50’s introduction, the federal government has reduced the FSW backlog by 50 percent, from more 640,000 people in 2008 to around 314,000 by 2011. CIC officials estimate that processing the remaining backlog would take until 2017.

据“2008之前积压人士协会”估计,如果维持2010年的审批力度,到2015年就会把积压个案全部清理完。但是2011年的审批力度下降了一半。
The Pre-2008 Backloggers Association estimates that maintaining 2010 processing levels, which dropped by half in 2011, would allow the government to finish processing the backlog by 2015.

添礼熙,一位多伦多的移民律师,正在准备向新法案提起诉讼。他估计如果新法案获得通过的话,集体诉讼会随之而来。
Tim Leahy, a Toronto-based immigration lawyer, is arranging litigation against the proposal. He expects a class-action lawsuit will be filed if the new legislation goes through.

“据我了解,加拿大政府以前还从来没有干过这么缺德的事情,”他说。
“To my knowledge, the Government of Canada has never tried to legislate such unethical behavior before,” he said.

添礼熙说“移民部暗示他们很得意的‘职业分类表’能够满足加拿大劳工市场的迫切需要,这是在误导公众,”特别是他们知道只有36%的移民会继续从事原理的工作。
Mr. Leahy said that “CIC is misleading the public by implying that their much-vaunted ‘occupation list’ will assure that ‘urgent labour markets’ are met,” especially given the organization’s knowledge that only 36 percent of immigrants pursue their chosen occupation.

“不但如此,那29种职业里面有18种是需要先拿执照才能从业的,所以只要能够看透表面,就不难理解移民部的说服根本不可信。”添礼熙表示。
“Moreover, the fact that 18 of the 29 occupations require licensing before being able to practice their trade or profession makes it obvious to anyone who looks beyond the surface that CIC’s assertion is devoid of credibility,” Mr. Leahy said.

添礼熙本人也是一位移民,来自底特律。来加拿大之前他做过外交官,是一个福利项目的主任,移民后成为一名律师。
An immigrant himself, from Detroit, Mr. Leahy was a diplomat and benefit program director before he moved to Canada and became a lawyer.

“对我来说,做一个成功的移民,要能够随机应变,具有多种多样的经验,”他表示。总的来说,一个移民“如果来加拿大之前就有不止一个职业,那么来后会更容易找到工作。”
“To me, the successful immigrant is one who can improvise, one who possesses varied experience,” he said. After all, an immigrant “who has had more than one career before immigrating has more chances to find employment in Canada.”



编注:英翻中:红枫编译。Translator (English to Chinese): Hong Feng.

http://www.096.ca/dzgyw/main/news/show.php?contentid=8503

rengo : 2012-05-19#1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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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发动媒体还是比较成功的,没想到我指责某律师搅局也见报了:wdb26:

我要求采访某人的愿望也一直得到满足:wdb6:

最近还有一个深度采访:wdb19:

http://forum.canadameet.cc/showthread.php?t=566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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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db17:赞一个.
天堂为我们做的事情有目共睹.
我想代表我自己谢谢你!

wpplovechun : 2012-05-21#1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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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发动媒体还是比较成功的,没想到我指责某律师搅局也见报了:wdb26:

我要求采访某人的愿望也一直得到满足:wdb6:

最近还有一个深度采访:wdb19:

http://forum.canadameet.cc/showthread.php?t=566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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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北京的91 感谢你 :wdb17:

paradiseunderthesun : 2012-05-22#1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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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澳洲认证系统?律师:没配套

为改革联邦技术移民甄选系统,移民部有意效法澳洲,要求申请人送件前先取得境内专业认证资格。但移民律师认为,在欠缺全国统一的认证系统与配套措施下贸然实施,将使得更多海外申请人被拒门外。且学者研究发现,澳洲认证系统无助于新移民在当地就业。

加拿大人口结构与澳洲类似,澳洲从1990年代末期开始强制技术移民申请人须先通过英语水平测试,并要求牙医、护士、工程师等专业人士在送件申请前先取得澳洲当地专业认证。

移民部长康尼(Jason Kenney)多次表示,本国技术移民改革将师法澳洲,未来会要求申请人送件前先取得加国专业规管机构认证。

但移民律师李希(Tim Leahy)认为,在欠缺全国统一的认证系统及相关配套措施的情况下贸然实施,将使得更多海外技术专才被拒门外,与引进移民、纾解本国劳动市场压力的宗旨背道而驰。

他说,澳洲的专业认证系统绝非一蹴可几,联邦政府须先投入大量资源并有相关配套措施,但目前各省专业认证机构壁垒分明,保护自己的既得利益,这也是多年来海外学经历认证迟迟没有进展的主因。

但李希强调,联邦政府并非没有着力点,可透过经费拨放,迫使地方政府及规管机构就范。他举美国的医疗保险给付为例,虽然各州有各自的保险法规,但业者在联邦政府协调下成立全国性的规管机构,让跨州就医及给付更为方便,证明事在人为。

安河滑铁卢大学(University of Waterloo)教授史库特鲁(Mikal Skuterud)在年初发表的研究报告指出,新移民即使已获专业认证,也不保证抵埠后会适应得更好或可立即投入职场,取得认证的移民在澳洲仍面临找工作挑战,该措施不见得强过加拿大目前所采用的单纯计分法。

http://van.worldjournal.com/view/full_van/18680128/article-%E4%BB%BF%E6%BE%B3%E6%B4%B2%E8%AA%8D%E8%AD%89%E7%B3%BB%E7%B5%B1%EF%BC%9F%E5%BE%8B%E5%B8%AB%EF%BC%9A%E6%B2%92%E9%85%8D%E5%A5%97?instance=bc_bull_left1

paradiseunderthesun : 2012-05-22#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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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改革:师法纽澳 未得精髓

移民部长康尼(Jason Kenney)声称加拿大移民系统沉?处处,改革刻不容缓,并以霹雳手段将28万技术移民积案作废。移民部指多项措施师法纽澳,事实上纽西兰是将新旧案一视同仁,评分高者优先审理,澳洲也继续审理旧案,以示公平,而加国的极端做法颇具争议,较难服众。

康尼近期严词抨击加拿大移民系统,积案严重的联邦技术移民成为重点改革对象,决定将2008年2月27日前送件,但尚未审理完成的积案全数作废,受影响者高达28万人。

他宣称多项改革措施均师法纽西兰与澳洲,并指纽西兰在2003年也曾立法将积案作废。

但实际情况恐非如此,纽西兰技术移民法规确实在2003年12月做出重大改变,尽管仍维持计分制,但将申请程序改为两阶段,得分100分以上者可先递交「意愿书」(EOI),政府每隔两周根据就业市场需求从这些符合资格的「案件库」(pool)中挑选分数最高的申请人进入第二阶段移民甄选程序。

已递交「意愿书」者,最长可在「案件库」中停留六个月,时间一到只要未被选中,即遭淘汰退件。但退件后申请人可再度递交「意愿书」,没有次数限制。

当时纽西兰移民部并未将积案作废,而是将符合资格的旧案与新案一视同仁,一起放到「案件库」中,分数高者每隔两星期就有机会获得审理,相当公平。

再看澳洲,去年7月1日起,也大幅修订技术移民法规,大大提高申请人的学历、专业资格、英语能力及工作经验等要求,新法合格门坎为65分,且申请人职业须在「技术职业名单」 (Skilled Occupation List)内,并获澳洲当地的技能认证(Skill Assessment)。

由于澳洲将英文门坎提得很高,雅思(IELTS)6级者得分为0,7级仅10分,一定要考到8级拿20分才算稳当。这项要求比英国牛津大学与剑桥大学的国际学生入学门坎还高,让许多人抨击是刻意排挤非英语系国家申请人。不过无论澳洲政府修法原意为何,至少在前一年年底就公告新法实施日期,2011年7月1日前同样引发一阵送件热潮,但新法实施后澳洲政府并未将旧案作废,而是继续审理,以示公平。

移民收入低,不少人「大材小用」是事实,康尼有心改善这个现象值得称许,或许他认为「不使霹雳手段,难显菩萨心肠」,但做法可细腻些,至少学纽西兰,让被淘汰者心服口服,自己分数不如人,怪得了谁;而不是像现在,等着人家来告,理不直气却很壮的说「绝对经得起法律挑战」。


http://van.worldjournal.com/view/full_van/18680124/article-移民改革:師法紐澳-未得精髓?instance=bc_bull_left1

wxbb : 2012-05-23#116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澳洲也将2007年9月以前的案子全部清退,不比加拿大仁慈啊

paradiseunderthesun : 2012-05-27#116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最近发动媒体还是比较成功的,没想到我指责某律师搅局也见报了:wdb26:

我要求采访某人的愿望也一直得到满足:wdb6:

最近还有一个深度采访:wdb19:

http://forum.canadameet.cc/showthread.php?t=566821



下一步行动:曝光北京使馆S2的人三年多还不发ME,曝光CIC明显歧视北京使馆!2011年菲律宾配额3500,实际超过5000,相反北京配额2000,实际却只有1700


北京的情况已曝光。

这是原文连接:

http://van.worldjournal.com/view/full_van/18741198/article-審理移民舊案-港京不同調?instance=bc_bull_left1

家园转载的连接:

http://www.iask.ca/news/canada/immigration/2012/0527/137170.html

这几天忙得不可开交,这个事情总算有个交代了。

后续的报道将跟进。

大家加油!

拉菲 : 2012-05-27#116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北京的情况已曝光。

这是原文连接:

http://van.worldjournal.com/view/full_van/18741198/article-審理移民舊案-港京不同調?instance=bc_bull_left1

家园转载的连接:

http://www.iask.ca/news/canada/immigration/2012/0527/137170.html

这几天忙得不可开交,这个事情总算有个交代了。

后续的报道将跟进。

大家加油!

太赞了,本以为回天无力的事情被你这样连续的动作又有了回头的可能,祝福你,祝福所有未毕业的人

paradiseunderthesun : 2012-05-28#117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太赞了,本以为回天无力的事情被你这样连续的动作又有了回头的可能,祝福你,祝福所有未毕业的人


谢谢拉菲来加拿大了还这么支持!:wdb19:

守日人 : 2012-05-28#117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突然想到:关于法案中提到的禁止诉讼和索赔,理论上,是不是还有诉讼缺口?也就是承认cic有一刀切的权力,不起诉这点,但起诉使馆渎职。

比如说,a和b同时向同一个使馆提交申请,b打了分没有被一刀切,而a则由于使馆过失(比如快递签收,但使馆丢失重要文档,发信要求再次补料,签收和补料证据确凿)导致没有评分,被一刀切了。能不能起诉?

不同使馆的估计不行,但同一使馆的可不可以?

paradiseunderthesun : 2012-05-28#117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希望harvey.liu来指点一下这个法律的问题

sob1976 : 2012-05-28#117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突然想到:关于法案中提到的禁止诉讼和索赔,理论上,是不是还有诉讼缺口?也就是承认cic有一刀切的权力,不起诉这点,但起诉使馆渎职。

比如说,a和b同时向同一个使馆提交申请,b打了分没有被一刀切,而a则由于使馆过失(比如快递签收,但使馆丢失重要文档,发信要求再次补料,签收和补料证据确凿)导致没有评分,被一刀切了。能不能起诉?

不同使馆的估计不行,但同一使馆的可不可以?
以下几点不是法律意见。需要从一个专业律师获得意见。

1) 禁止索赔条款理论上是已经没有诉讼缺口,因为Canadian Bill of Rights(只有Bill是保护私有财产,Charter是不保护私有财产的)已不适用。诉讼人不再可以要求索赔。可以参考Authorson v Canada (Attorney General) [2003] 2 S.C.R. 40 (S.C.C.),加拿大政府甚至禁止退伍军人追索政府欠的利息。

2) 禁止诉讼是要点。理论上"上级法院"的权力受宪法第96条保护。可以参考Crevier v Attorney-General of Quebec [1981] 2 S.C.R. 220 (S.C.C.),理论上,政府不可以单方面确定自己的管辖范围然后禁止上诉或覆核。

3) 可以参考Baker v Canada (Minister of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1999] 2 S.C.R. 817,申请人有"合理的期望"CIC会审查申请。

但主张第2和第3点是有非常大的挑战。因为政府可以声称:

1) 申请人还没有"被赋予的权利"(i.e.,政府对于申请人的程序公正职责是低的),

2) 它自2008年以来已经给申请人充分的时间来切换到其他的移民计划。

harvey.liu : 2012-05-28#117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希望harvey.liu来指点一下这个法律的问题

天堂兄sob出马 一个顶两 哈哈
不过我提醒你上京的时候
动作不要太大 使馆区全是武警 便衣等等
阿炳事件后 我党会更加注意的
京城不比香港
看情况行事 不要莽撞

harvey.liu : 2012-05-28#117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成 就顺势而为
不成 就撤
反正有人赞助你差旅费了 呵呵
你唯心无愧就是了

paradiseunderthesun : 2012-05-28#117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我本人不进使馆,让议员进,反正就是递交申诉信,所以我没必要进去的。

谢谢关心!

njelement : 2012-06-02#1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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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个月就到7.1了 静候

blizzard820 : 2012-06-03#117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自己闹心可能不假。大家闹心倒未必。顺便问一句:大家都包括谁?没准儿里面有人看着直乐呢!其实我也很闹心。
确实有人直乐呢, anxious小盆友,儿童节快乐. 有你就有热闹, 玩得开心~~~

blizzard820 : 2012-06-03#117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对不起,刚看到楼正了。不招他了。祝愿大家一切顺利!

huhuhu163 : 2012-06-04#118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比较关心职业列表。会是
a 7.1就会更新(增加一些)+新的评分标准,立即执行
b 7.1就会更新(增加一些)+新的评分标准,挂起到年底执行
c 列表不变+新的评分标准,立即执行或者年底执行
d 列表不变+标准不变,立即执行

杏花春雨 : 2012-06-08#118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比较关心职业列表。会是
a 7.1就会更新(增加一些)+新的评分标准,立即执行
b 7.1就会更新(增加一些)+新的评分标准,挂起到年底执行
c 列表不变+新的评分标准,立即执行或者年底执行
d 列表不变+标准不变,立即执行

其实除了职业列表和评分标准外,还有两个因素,即资格要求(最低语言要求),学历评估(移民前是否进行学历评估)。

不过要把后两个因素一起排列组合的话,其结果就太多了。

杏花春雨 : 2012-06-19#118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靴子就要掉下来了

June 19, 2012 17:30 ET
Media Advisory: Minister Kenney to Announce Important Next Step to Ensure Integrity of Immigration System



OTTAWA, ONTARIO--(Marketwire - June 19, 2012) - The Honourable Jason Kenney, Minister of Citizenship, Immigration and Multiculturalism, will make an announcement regarding the introduction of important measures to ensure the integrity of Canada's immigration system.​
Please note there will be a lock-up at 2:30 on Parliament Hill for media* interested in viewing documents in advance.

ASURA : 2012-06-19#118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如果以新闻发布会的形式进行的话,应该是有重大调整。

谢谢分享。

喵咪 : 2012-06-19#118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靴子就要掉下来了

June 19, 2012 17:30 ET
Media Advisory: Minister Kenney to Announce Important Next Step to Ensure Integrity of Immigration System



OTTAWA, ONTARIO--(Marketwire - June 19, 2012) - The Honourable Jason Kenney, Minister of Citizenship, Immigration and Multiculturalism, will make an announcement regarding the introduction of important measures to ensure the integrity of Canada's immigration system.​
Please note there will be a lock-up at 2:30 on Parliament Hill for media* interested in viewing documents in advance.
请问对已ME但没有DM的有影响啊……

anxioustogetmoving : 2012-06-20#118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直接和间接的后果无非就是:

91梦碎(几家欢乐千家愁),其实早就碎了,只是心有不甘而已;
中介行业大洗牌(90%的会失业,其实已经开始了);
未来移民之路基本上就算是堵死了;
康胖子完胜(未来的总理);
加国政坛彻底向右转(连原来“打左灯”的幌子都不再需要了);
家园论坛会接着热闹一阵,最终沉寂;

bamboo99 : 2012-06-20#118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关注

杏花春雨 : 2012-06-27#118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移民部长康尼本周二(当地时间6月26日)在素里讲话时,透露了加拿大移民新政的一些内容:

1,冻结投资移民项目,不再接受新申请,直至新政策出台(新政有望于今年年底出台),关于冻结投资移民项目的指令(MI5)将于本周四发出;
2,28万联邦技术移民旧案一刀切将可能下周实施;
3,技术移民新政,借鉴新西兰模式,先递交移民意向(expression of interest),新政将于公布半年后实施,据推算实施日期将在2013年初;
4,联邦技术移民打分细则将于下月公布;
5,联邦技术移民的申请周期将可望缩至3-4个月。

景行 : 2012-06-28#118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移民部长康尼本周二(当地时间6月26日)在素里讲话时,透露了加拿大移民新政的一些内容:

1,冻结投资移民项目,不再接受新申请,直至新政策出台(新政有望于今年年底出台),关于冻结投资移民项目的指令(MI5)将于本周四发出;
2,28万联邦技术移民旧案一刀切将可能下周实施;
3,技术移民新政,借鉴新西兰模式,先递交移民意向(expression of interest),新政将于公布半年后实施,据推算实施日期将在2013年初;
4,联邦技术移民打分细则将于下月公布;
5,联邦技术移民的申请周期将可望缩至3-4个月。

那么今年7月1日还会象去年那样吗?新的配额和名单会推出来吗?还有,魁省会象联邦一样追溯吗?魁省差不多是最后的机会了。
如果新的技术移民政策明年推出,是不是今年下半年会暂停接受技术移民啊?

ASURA : 2012-06-28#118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7.1开不开不是问题,问题是新政实施时如果还有积案,不管是71的还是626,227的,是否会回溯。

杏花春雨 : 2012-06-28#119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技术移民、联邦移民暂停,申请人仍需等待新政

康尼昨天于卡尔加里正式宣布,联邦投资移民、技术移民项目正式暂停,利用六个月的时间重新设计,重启时当于2013年初。

同时宣布的还有以下重要决定:

  • 作废28万技术移民旧案;
  • 提高联邦技术移民的选择标准;
  • 新设立联邦技工类移民项目;
  • 修改加拿大经验类移民项目,使持临时工签持有人更易转永居身份;
  • 改划联邦投资移民项目,使投资资金能积极地投入到加拿大有增长潜力的经,吸此更具创新精神的企业家;
  • 改变联邦技术移民申请程序,开发“申请库”,使技术移民能更快就业。
康尼讲话原文链接:

http://www.cic.gc.ca/english/department/media/releases/2012/2012-06-28.asp

wyy_56 : 2012-06-28#119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是呀,只是暂停,一切明年见

bhb : 2012-06-28#119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联邦技术移民的选择标准;
联邦技工类移民项目;
这些政策具体实施细则难道7月不公布了?还得焦虑半年?

杏花春雨 : 2012-06-29#119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联邦技术移民的选择标准;
联邦技工类移民项目;
这些政策具体实施细则难道7月不公布了?还得焦虑半年?


联邦技工类移民项目是新设项目,开放日期最快将会于下个月。

联邦技术移民重启将可能是2013年1月,但关于申请程序、资格要求及打分细则的细则将会在今后的几个月内或许是下个月提前在加拿大公报(Canada Gazette) 上公布。

MI5将会于明天(加拿大时间29日,北京时间30日)发布,上面可能会有更多信息。

capello : 2012-06-29#119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请教杏花,我们北京227已经me过的还要多久才能dm?3月me的

cyfMayflower : 2012-06-29#119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依你看,新标准会用到91已S2审理完毕的案子吗?北京有近1000个这样的案子,涉及近3000人。

pcai : 2012-06-29#119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回过头来看楼主的帖子,不一般!!这种预见性不一般啊!:wdb17:

杏花春雨 : 2012-06-29#119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请教杏花,我们北京227已经me过的还要多久才能dm?3月me的

介个啊,真说不准。

杏花春雨 : 2012-06-29#119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依你看,新标准会用到91已S2审理完毕的案子吗?北京有近1000个这样的案子,涉及近3000人。

作废的切割线是SELECTION STAGE ,一般来说,只要已获体检表的,都已经 being selected,不在作废之列。

杏花春雨 : 2012-06-29#119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回过头来看楼主的帖子,不一般!!这种预见性不一般啊!:wdb17:

哦是吗?偶得回头重温一下:wdb6:

eidolon_chen : 2012-06-29#120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作废的切割线是SELECTION STAGE ,一般来说,只要已获体检表的,都已经 being selected,不在作废之列。
不是说打过分的就是being selected么?:wdb5:

琼琚琇阁 : 2012-06-29#120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高度关注

杏花春雨 : 2012-06-29#120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不是说打过分的就是being selected么?:wdb5:

是啊。ME就是已通过打分的明显标志。

Kerrigan : 2012-06-29#120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OB442
http://www.cic.gc.ca/english/resources/manuals/bulletins/2012/ob442.asp
大家都看了吧。上面有关于什么是打过分,什么是finalized的标准。请教杏花春雨老师:

我看针对91的人,就算ME也也不算finalized。如果换到咱们71申请人的话,ME或者MER能算是finalized的case吗?我们71的人,如果不查CAIPS,如何知道自己是不是已经finalized?

杏花春雨 : 2012-06-29#120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请看最新的部长指令MI5

DEPARTMENT OF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ACT

Updated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under subsection 87.3(6) of the 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Act, that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Canada (CIC) has established the following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 that, in the opinion of the Minister, will best support the attainment of the immigration goals established by the Government of Canada.
Overview

Authority for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 is derived from section 87.3 of the 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Act (IRPA). Instructions are directed to officers and their delegates who are charged with handling and/or reviewing applications for permanent or temporary visas to enter Canada.
The Instructions are consistent with IRPA objectives as laid out in section 3 and are compliant with the Canadian Charter of Rights and Freedoms.
The Instructions do not apply to refugees or protected persons or persons making a request on Humanitarian or Compassionate grounds from within Canada.
The Instructions respect all previously established accords and agreements including the Quebec-Canada Accord and all existing agreements with provinces and territories.
These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 identify eligibility criteria for applications and requests for certain immigration categories. Applications meeting these criteria are eligible for processing under these instructions. In all cases, applicants meeting eligibility criteria set out in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 are still subject to all other applicable legislative requirements of the class to which the applicant is applying.
These Instructions will come into force on July 1, 2012, and apply to applications received by designated CIC offices on or after July 1, 2012.
All applications received by designated CIC offices prior to July 1, 2012, shall continue to be considered for processing according to the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 in place at the time of their receipt.
Any categories for which Instructions are not specifically issued shall continue to be processed in the usual manner, as per processing priorities established by the Department.
Economic Class applications
Federal Skilled Worker Class

Temporary pause
No new Federal Skilled Worker applications will be accepted on or after July 1, 2012, excluding those applications for the PhD eligibility stream and those with a qualifying offer of arranged employment.
This temporary pause is being applied to manage inventory pressures and to align future intake with the implementation of proposed regulatory changes to the Federal Skilled Worker Class.
Complete applications for the PhD eligibility stream, the criteria for which were established by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 that came into force on November 5, 2011, will continue to be put into processing until the annual cap of 1 000 is reached. The current cap year for the PhD stream ends on October 31, 2012, unless otherwise indicated in a future Ministerial Instruction. Subsequent years will be calculated from November 1 to October 31, unless otherwise indicated in a future set of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
Complete applications with a qualifying offer of arranged employment will continue to be put into processing without regard to a cap, as established in the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 that came into effect on July 1, 2011.
In all cases, applicants meeting eligibility criteria set out in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 are still subject to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Federal Skilled Worker Class and all other applicable requirements under the IRPA.
Federal Immigrant Investor Class

Temporary pause
No new applications in this class will be accepted on or after July 1, 2012. This pause is being implemented until further notice to manage inventory pressures.
Federal Entrepreneur Class

As per Instructions that came into force on July 1, 2011, a temporary pause remains in place for all new applications in this class.
Family Class applications
Any categories for which Instructions are not specifically issued shall continue to be processed in the usual manner.
As per Instructions that came into force on November 5, 2011, a temporary pause remains in place for new sponsorship applications for parents and grandparents.
No Humanitarian and Compassionate requests to overcome requirements of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
Requests made on the basis of Humanitarian and Compassionate grounds from outside Canada that accompany any permanent resident application affected by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 but not identified for processing under the Instructions will not be processed.
Temporary Resident applications
All complete applications for temporary residence, including Temporary Foreign Workers, Foreign Students and Visitors shall continue to be placed into processing immediately upon receipt.
Retention/Disposition
Applicants in the Federal Skilled Worker and Federal Immigrant Investor Classes whose applications are received on or after July 1, 2012, and which do not meet the criteria described above, shall be informed that their application does not qualify for processing and their processing fees shall be returned.

杏花春雨 : 2012-06-29#120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OB442
http://www.cic.gc.ca/english/resources/manuals/bulletins/2012/ob442.asp
大家都看了吧。上面有关于什么是打过分,什么是finalized的标准。请教杏花春雨老师:

我看针对91的人,就算ME也也不算finalized。如果换到咱们71申请人的话,ME或者MER能算是finalized的case吗?我们71的人,如果不查CAIPS,如何知道自己是不是已经finalized?

91的案子,只要3月29日之前已通过打分评估的,都不在作废之列,移民部都会继续审理。

申请是否已通过打分,对于移民官来说,可以说是洞若观火,打开CAIPS一看便知;但对于每个申请人来说,尤其是还没有获ME的申请人来说,就不清楚了,除非去查CAIPS。

但是已获ME的申请人肯定是已经通过打分了。要理解这点,得首先理解审理程序。对于91,首先是进入S2补全套,然后移民官进行Selection 阶段,也说是评审分数是否否67分,只有通过selection的申请,才会进入admission阶段,即审核申请人的admissibility,即可入境性,包括体检,背景调查(Background check; BC)等。BC包括很多项目,我们所熟知的是犯罪情况及间谍嫌疑。

所以ME是已经过了selection阶段,进入admission阶段的标志,所以说91已ME的同学已通过selection creteria(当然还有极少数虽未获ME但也完成了评分的),移民部将继续对这些所有没有finalized的案件继续审理,这部分申请的费用不退,即使最后拒签。

bhb : 2012-06-29#120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技术移民评分标准之类的还没有发布啊

杏花春雨 : 2012-06-29#120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22791的案子不会受追溯

[FONT=宋体]原文:[/FONT]
These Instructions will come into force on July 1, 2012, and apply to applications received by designated CIC offices on or after July 1, 2012.

All applications received by designated CIC offices prior to July 1, 2012, shall continue to be considered for processing according to the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 in place at the time of their receipt.

Any categories for which Instructions are not specifically issued shall continue to be processed in the usual manner, as per processing priorities established by the Department.


[FONT=宋体]翻译:[/FONT]
[FONT=宋体]本指令于[/FONT]2012[FONT=宋体]年[/FONT]7[FONT=宋体]月[/FONT]1[FONT=宋体]日[/FONT][FONT=宋体]生效,适用于[/FONT]2012[FONT=宋体]年[/FONT]7[FONT=宋体]月[/FONT]1[FONT=宋体]日[/FONT][FONT=宋体]以后移民部指定办公室收到的申请。[/FONT]

[FONT=宋体]所有在[/FONT]2012[FONT=宋体]年[/FONT]7[FONT=宋体]月[/FONT]1[FONT=宋体]日前[/FONT][FONT=宋体]已由移民部指定办公室收到的申请,将按照接收之日起适用的部长指令继续审理。[/FONT]

[FONT=宋体]没有特别下发部长指令的其它移民项目(译者注:这些项目包括省提名、魁省项目、加拿大经验类、住家护理项目、配偶[/FONT]/[FONT=宋体]子女团聚移民等),将按照移民部规定的优先顺序正常审理。[/FONT]

[FONT=宋体]分析:[/FONT]
[FONT=宋体]第二段特指[/FONT]227-71[FONT=宋体]的案子,将不受本[/FONT]MI[FONT=宋体]的影响,继续按当时[/FONT]MI[FONT=宋体]的标准审理。[/FONT]

杏花春雨 : 2012-06-30#120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技术移民评分标准之类的还没有发布啊

得过几个月了。

xxjal2000 : 2012-06-30#120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得过几个月了。

杏花春雨老师能否给个预测? 是否有pool?

Kerrigan : 2012-06-30#121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91的案子,只要3月29日之前已通过打分评估的,都不在作废之列,移民部都会继续审理。

申请是否已通过打分,对于移民官来说,可以说是洞若观火,打开CAIPS一看便知;但对于每个申请人来说,尤其是还没有获ME的申请人来说,就不清楚了,除非去查CAIPS。

但是已获ME的申请人肯定是已经通过打分了。要理解这点,得首先理解审理程序。对于91,首先是进入S2补全套,然后移民官进行Selection 阶段,也说是评审分数是否否67分,只有通过selection的申请,才会进入admission阶段,即审核申请人的admissibility,即可入境性,包括体检,背景调查(Background check; BC)等。BC包括很多项目,我们所熟知的是犯罪情况及间谍嫌疑。

所以ME是已经过了selection阶段,进入admission阶段的标志,所以说91已ME的同学已通过selection creteria(当然还有极少数虽未获ME但也完成了评分的),移民部将继续对这些所有没有finalized的案件继续审理,这部分申请的费用不退,即使最后拒签

杏花老师所写的红色部分貌似跟OB442的精神有点出入。在OB442中,selection creteria是第一个门槛,第二个门槛是finalize。目前91同学如果是今年3月底之后才过了第一道坎而现在还没迈过第二道坎的,处于很危险的境地。

jeancanada : 2012-06-30#121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北京91已打分但还没ME的在被切范围内吗

ASURA : 2012-06-30#121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杏花老师所写的红色部分貌似跟OB442的精神有点出入。在OB442中,selection creteria是第一个门槛,第二个门槛是finalize。目前91同学如果是今年3月底之后才过了第一道坎而现在还没迈过第二道坎的,处于很危险的境地。

如果从上下文联系看,说得更明白点应该是3.29之前ME的没有影响。对于3.29之后ME但还没拿到签证的,我自己的看法是如果已经MER,应该会通过OB442关于finaliz的第二条放走,ME了还没体检的就悬了。

继续观望。

杏花春雨 : 2012-06-30#121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对于3.29之后ME但还没拿到签证的,我自己的看法是如果已经MER,应该会通过OB442关于finaliz的第二条放走,ME了还没体检的就悬了。

继续观望。

关键是在329之前是否通过通过打分,如果“是”,则移民部都会finalize;如果“否”,则会退费。

wpplovechun : 2012-07-01#121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关键是在329之前是否通过通过打分,如果“是”,则移民部都会finalize;如果“否”,则会退费。

杏花老师,又来麻烦您了,我是北京的91.补料了 没打分 请问 现在参加集体诉讼 有用吗??谢谢

Kerrigan : 2012-07-01#121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大周末的这么冷清不合适,我来添把柴火吧。现在最得意的是CIC,比较烦的是申请人,最头大的应该是中介公司吧。先不说目前切掉的案子怎么收场,“不可抗力”还是咋地,未来怎么做业务呢?未来有几个人愿意申请进池子这种FSW?

杏花春雨 : 2012-07-01#121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杏花老师,又来麻烦您了,我是北京的91.补料了 没打分 请问 现在参加集体诉讼 有用吗??谢谢


木已成舟,晚了。

jesuismajeur : 2012-07-10#121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来问候一下杏花老师

第三个帐号了啊。看我折腾的

coolwangd : 2012-07-22#121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留爪印,回来学习。

leegrace : 2012-07-22#121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坐等听课

bamboo99 : 2012-07-23#122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顶,这个帖子可不能沉!谢谢杏花老师!受益匪浅!

TheNorth : 2012-08-15#122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偶再来盖一楼 哈哈

杏花春雨 : 2012-08-16#122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顶,这个帖子可不能沉!谢谢杏花老师!受益匪浅!

谢顶!坛子如今冷冷清清鸦雀无声,稍顶一下都长久不沉啊。

sooncici : 2012-08-16#122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谢顶!坛子如今冷冷清清鸦雀无声,稍顶一下都长久不沉啊。

顶一个,请教老师,大概何时会有明年技术移民的相关风声,比如是否13年1月开放,名额职业新标准之类的

bhb : 2012-08-16#122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大大,再把所有新政风声单独发个贴汇总一下吧。可能的或者不可能的。比如海外学历认证、ccpe认证的有关内容、难易、那部分学校或人士容易获得认可。

wpplovechun : 2012-08-17#122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顶一个,请教老师,大概何时会有明年技术移民的相关风声,比如是否13年1月开放,名额职业新标准之类的

同时关注,请老师透露一下

杏花春雨 : 2012-08-18#122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顶一个,请教老师,大概何时会有明年技术移民的相关风声,比如是否13年1月开放,名额职业新标准之类的


当地时间8月17日已公布了。下面会讨论。

杏花春雨 : 2012-08-18#122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大大,再把所有新政风声单独发个贴汇总一下吧。可能的或者不可能的。比如海外学历认证、ccpe认证的有关内容、难易、那部分学校或人士容易获得认可。

不需单独发贴,还是继续盖这个楼吧。

shking : 2012-08-18#122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当地时间7月17日已公布了。下面会讨论。
8月17日吧,LZ难道穿越了?:wdb23:

杏花春雨 : 2012-08-18#122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联邦技术移民项目修改案揭幕

当地时间7月17日,移民部网站发布了题为“Revised Federal Skilled Worker Program Enveiled"(联邦技术移民项目修改案揭幕)的新闻,概述了移民局对该项目的修改方案如下:

1,把语言能力作为最重要的因素,具体表现在:第一,设立最新语言能力要求;第二,提高语言的打分(Making language the most important selection factor by establishing new minimum official language thresholds and increasing points for language)

2,吸引年轻移民(Increasing the emphasis on younger immigrants, who are more likely to acquire valuable Canadian experience and remain in the workforce longer)

3,工作经验:提高加拿大工作经验得分,同时减少国外工作经验分(Increasing points for Canadian work experience and reducing points for foreign work experience)

4,简化已有雇主的申请人的申请程序,防止作假及项目滥用,同时使雇主更快招人(Simplifying the arranged employment process to prevent fraud and abuse yet enable employers to staff positions quickly)

5,配偶加分:配偶的语言能力及在加拿大的工作经验可以获配偶加分Awarding points for spousal language ability and Canadian experience)

6,海外学历需经加拿大相关机构评估(introduction of the Educational Credential Assessment a mandatory requirement that FSWP applicants have their education abroad assessed against Canadian education standards by designated organizations)。

移民部网址:http://www.cic.gc.ca/english/department/media/releases/2012/2012-08-17.asp

修改方案全文:

http://gazette.gc.ca/rp-pr/p1/2012/2012-08-18/html/reg2-eng.html

杏花春雨 : 2012-08-18#123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8月17日吧,LZ难道穿越了?:wdb23:


sorry,弄错了。

Nebula.Trek : 2012-08-18#123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可能性,其中之一:
1,只有配额,没有专业工作限制。
或者;
67分可以入pool,然后才能挑选。

sob1976 : 2012-08-18#123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wdb40:

杏花春雨 : 2012-08-18#123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经验类移民政策放宽

此次方案对加拿大经验类移民的政策放宽,申请人的加拿大工作经验由24个月降至12个月,即自申请之日起过去36个月内,有至少12个月的在加拿大 的工作经验。同时,和联邦技术移民项目一样,经验类移民申请人有最低语言能力的要求。

杏花春雨 : 2012-08-18#123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可能性,其中之一:
1,只有配额,没有专业工作限制。
或者;
67分可以入pool,然后才能挑选。

恩,这两个可能性都存在。

针对第一条说明一下。虽然名义上没有工作限制了,但新引入了学历评估,某些受行规限制的职业,可能其中国学历不被认可,就失去了申请的资格。

杏花春雨 : 2012-08-18#123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新设联邦技工移民类别

此次修改方案也正式提出了新设技工移民类别(Federal Skilled Trade Class),与联邦技术移民类别并列。

行业技工一直以来是加拿大的需求职业,但是因为没有独立于联邦技术移民类别,评估资格及打分标准都一样,从而使行业技工在教育及语言能力上面打分很吃亏,多数因为不能达到通过分数而只好放弃移民加拿大。独立后的技工移民,将会拥有独立的申请资格、评分标准,这对行业技工来说无疑是一个福音。

但是,技工类仍然有最低语言能力要求。

杏花春雨 : 2012-08-18#123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修改后的联邦技术移民打分标准

1,语言:满分28分,其中第一语言满分24分,第二语言满分4分。
第一语言:听说读写四项CLB/NCLC 7得16分,其中高出项额外加分,每高出一个CLB/NCLC 级别加1分。
第二语言:听说读写四项均达到CLB/NCLC 5。

2,教育得分:满分25分(不变),但具体评分标准有变化,博士25,硕士23,双学历、其中一个是三年专科22,三年及以上专科或本科21,两年专科19,一年专科15。需事先通过学历评估,未通过评估的不能申请。

3,工作经验:满分15分。6年以上得满分,4-5年13分,2-3年11分,1年以上9分
4,年龄:满分12分,18-35岁满分,每超过一岁扣1分

5,既定工作:满分10分(不变)

6,适应能力:满分10分(不变)。打分标准为:
a,主申请人在加拿大有一年的工作经验(持合法工签,职业0,A,B)得10分,或

或者以下四项之和:
主申请人有加拿大留学经验:5分
配偶有加拿大留学经验:5分
配偶在加拿大的一年以上工作经验(o,A,B):5分
配偶的语言能力加分:5分
既定工作:5分。

另外,取消配偶的学历加分,将加拿大亲属加分项中亲属的年龄限定在18岁及以上

sooncici : 2012-08-18#123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恩,这两个可能性都存在。

针对第一条说明一下。虽然名义上没有工作限制了,但新引入了学历评估,某些受行规限制的职业,可能其中国学历不被认可,就失去了申请的资格。

不知道除了学历评估之外,是否有类似澳洲的职业评估

杏花春雨 : 2012-08-18#123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不知道除了学历评估之外,是否有类似澳洲的职业评估

只有学历评估,没有职业评估。

sooncici : 2012-08-18#123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只有学历评估,没有职业评估。

那还好一点,澳洲的职业评估相当苛严,澳洲对大陆学历也不友好,硕士一概不承认。加拿大似乎对于大陆的硕士学历还算友善,有些学校的硕士还是承认的

tony9721 : 2012-08-18#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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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这个,感觉不像肯尼所说的革命性改革,
是不是不把大家放入池子了,只要满足新的评分标准够67就可以了???

杏花春雨 : 2012-08-18#124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那还好一点,澳洲的职业评估相当苛严,澳洲对大陆学历也不友好,硕士一概不承认。加拿大似乎对于大陆的硕士学历还算友善,有些学校的硕士还是承认的

关键是某些专业的学历,将很可能不被加拿大认可了。

sooncici : 2012-08-19#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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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某些专业的学历,将很可能不被加拿大认可了。

多谢老师指点,不知道不被加拿大承认学历的专业是否有类似的参考?另外如果学历所学专业和当前职业不符,是否也会有影响?

杏花春雨 : 2012-08-19#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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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还好一点,澳洲的职业评估相当苛严,澳洲对大陆学历也不友好,硕士一概不承认。加拿大似乎对于大陆的硕士学历还算友善,有些学校的硕士还是承认的

杏花春雨 : 2012-08-19#124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看了这个,感觉不像肯尼所说的革命性改革,
是不是不把大家放入池子了,只要满足新的评分标准够67就可以了???


采用池子制是迟早的事,或者与新政一起实施,或者之后。现在的第一步,是改革申请资格及打分规则。

sunnddy : 2012-08-19#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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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以后移民的语言考试要改用CLB而不是雅思了吗?

杏花春雨 : 2012-08-19#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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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B是标准,雅思成绩往CLB上靠。

tony9721 : 2012-08-19#124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采用池子制是迟早的事,或者与新政一起实施,或者之后。现在的第一步,是改革申请资格及打分规则。
康尼这么有魄力都尽快上池子,看来池子还是有阻力的,
另外,感觉这个改革成立拼英语了,日死
印度和非礼宾岂不爽了

ccyyyycc : 2012-08-19#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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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明年就推出pool的话,计分方式中应该没有必要还保留AEO的分数了吧
采用池子制是迟早的事,或者与新政一起实施,或者之后。现在的第一步,是改革申请资格及打分规则。

ccyyyycc : 2012-08-19#124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6其实对于大部分人并不难,不少大学入学要求也得6以上的,一年能来那么多留学生呢
康尼这么有魄力都尽快上池子,看来池子还是有阻力的,
另外,感觉这个改革成立拼英语了,日死
印度和非礼宾岂不爽了

tony9721 : 2012-08-19#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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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最主要的够67是否就可以保证移民,(这个和以前一样)

还是够67只是最低的要求,
然后进入池子,
在让CIC或者雇主选择,

如果没有进入池子,那么感觉这个新标准也就是尔尔

bhb : 2012-08-19#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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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专科22,三年及以上专科或本科21,两年专科19。

请问我大学2+2模式。2年专科后考试升本科,本科2年。2年专科没有毕业证。4年后发了一个本科的毕业证、学位证。上面写了4年的。但是在网上教育部门一查,网上写的本科,2年。这个几分?大大。

bhb : 2012-08-19#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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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专科22,三年及以上专科或本科21,两年专科19。

请问我大学2+2模式。2年专科后考试升本科,本科2年。2年专科没有毕业证。4年后发了一个本科的毕业证、学位证。上面写了4年的。但是在网上教育部门一查,网上写的本科,2年。这个几分?大大。
同一个专业。

bhb : 2012-08-19#125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技工移民」类申请人员必须满足以下四项最低要求:
(1)拥有加国主发出的、聘用期至少达一年的有效工作确认函(主可最多两名);或是获得省级学徒管理机关发出的「资格证书」(Certificate of Qualification)。 语言达CLB 5级 加拿大 家园网
(2)通过指定语言测试机构考试,获得该申请者工作领域语言能力的证明,符合英语听、说、读、写四项的最低要求。预计最低要求为必须通过加拿大语言标(CLB / NCLC)第5级。
(3)在过去5年内工作满24个月,工作经验从获得在塬工作国的合格/资格证起累计。
(4)满足全国职业列表的就业资格要求。

技术认证或用证明 二选一
移民部指出,「跨省标红印章计划」(Interprovincial Standards Red Seal Program)即为叁级政府与52个工种合作,为统一技术行业标而设立的。申请者可笔试通过「跨省标红印章测试」的多项选择题试卷,获得资格认证。
移民部指出,由于技工认证及学徒训练是省级政府的管辖围,因此,由省级政府发出「资格证书」是证明申请人工作能力的最佳证明方式。但如果是不在专业规的技工,则需要主发出的用证明。
技工移民不容易啊,除了语言。

tony9721 : 2012-08-19#125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三年专科22,三年及以上专科或本科21,两年专科19。

请问我大学2+2模式。2年专科后考试升本科,本科2年。2年专科没有毕业证。4年后发了一个本科的毕业证、学位证。上面写了4年的。但是在网上教育部门一查,网上写的本科,2年。这个几分?大大。
学历现在要认证的,你的这个怕认证起来比以前的清华认证复杂多了,
毕竟以前的清华认证给钱就ok了,现在可不是了

Chinada : 2012-08-19#125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清华认证只验真假,我猜新的认证会考察成色如何。

以前的政策下面,电大毕业和哈佛毕业的得分一样,完全是荒谬。

看过报道,加拿大的几个重要移民来源国家,伊朗菲律宾什么的,整个国家没有一所大学排名世界前500名。

tony9721 : 2012-08-19#125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清华认证只验真假,我猜新的认证会考察成色如何。

以前的政策下面,电大毕业和哈佛毕业的得分一样,完全是荒谬。

看过报道,加拿大的几个重要移民来源国家,伊朗菲律宾什么的,整个国家没有一所大学排名世界前500名。

确实这个说的有道理的,哈佛和电大确实不是一个套路,成色差得远

sooncici : 2012-08-19#125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确实这个说的有道理的,哈佛和电大确实不是一个套路,成色差得远

这个倒是说得过去,只不过就怕歧视大陆的学校

xiaoyueliang : 2012-08-19#125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技工移民」类申请人员必须满足以下四项最低要求:
(1)拥有加国主发出的、聘用期至少达一年的有效工作确认函(主可最多两名);或是获得省级学徒管理机关发出的「资格证书」(Certificate of Qualification)。 语言达CLB 5级 加拿大 家园网
(2)通过指定语言测试机构考试,获得该申请者工作领域语言能力的证明,符合英语听、说、读、写四项的最低要求。预计最低要求为必须通过加拿大语言标(CLB / NCLC)第5级。
(3)在过去5年内工作满24个月,工作经验从获得在塬工作国的合格/资格证起累计。
(4)满足全国职业列表的就业资格要求。

技术认证或用证明 二选一
移民部指出,「跨省标红印章计划」(Interprovincial Standards Red Seal Program)即为叁级政府与52个工种合作,为统一技术行业标而设立的。申请者可笔试通过「跨省标红印章测试」的多项选择题试卷,获得资格认证。
移民部指出,由于技工认证及学徒训练是省级政府的管辖围,因此,由省级政府发出「资格证书」是证明申请人工作能力的最佳证明方式。但如果是不在专业规的技工,则需要主发出的用证明。
技工移民不容易啊,除了语言。

还需要笔试啊,太离谱了吧,去加拿大笔试吗?如果是英文试卷,想及格 那雅思水平可不只5 了

tony9721 : 2012-08-19#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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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倒是说得过去,只不过就怕歧视大陆的学校
这个我估计不会有什么细节标准,
你想,哈佛和电大,这个标准好判断,但是全球有很多是不好判断的,
所以这个估计是CIC出个标准,大概是个list之类的话,或者是国外的什么排名,然后他们会按照惯例来处理

wsupply : 2012-08-19#126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game over!语言一大障碍!夫妻拼命考雅思吧!工作经验已经没什么用了,看来学外语专业的夫妻移民大家拿最好了,不过据说光会说外语的到加国日子也不好过,肥康是不是想让加国成为英语大讲堂啊~

杏花春雨 : 2012-08-19#126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三年专科22,三年及以上专科或本科21,两年专科19。

请问我大学2+2模式。2年专科后考试升本科,本科2年。2年专科没有毕业证。4年后发了一个本科的毕业证、学位证。上面写了4年的。但是在网上教育部门一查,网上写的本科,2年。这个几分?大大。

新规则要求海外学历必须经加拿大移民部认可的加拿大各省机构认证。认证的目的是看海外的学历等同于加拿大的何种学历。

这一政策的实施,那些持有不太正规(电大,夜大,函大,自考之类)的学历证书,以及某些专业的学历证书,可能不会被承认。

杏花春雨 : 2012-08-19#126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技工移民」类申请人员必须满足以下四项最低要求:
(1)拥有加国主发出的、聘用期至少达一年的有效工作确认函(主可最多两名);或是获得省级学徒管理机关发出的「资格证书」(Certificate of Qualification)。 语言达CLB 5级 加拿大 家园网
(2)通过指定语言测试机构考试,获得该申请者工作领域语言能力的证明,符合英语听、说、读、写四项的最低要求。预计最低要求为必须通过加拿大语言标(CLB / NCLC)第5级。
(3)在过去5年内工作满24个月,工作经验从获得在塬工作国的合格/资格证起累计。
(4)满足全国职业列表的就业资格要求。

技术认证或用证明 二选一
移民部指出,「跨省标红印章计划」(Interprovincial Standards Red Seal Program)即为叁级政府与52个工种合作,为统一技术行业标而设立的。申请者可笔试通过「跨省标红印章测试」的多项选择题试卷,获得资格认证。
移民部指出,由于技工认证及学徒训练是省级政府的管辖围,因此,由省级政府发出「资格证书」是证明申请人工作能力的最佳证明方式。但如果是不在专业规的技工,则需要主发出的用证明。
技工移民不容易啊,除了语言。


无论如何,技工类移民要比以前容易。

多数技工类,找雇主获OFFER的难度当然非常大,但可以选择进行资格认证的方式达到申请要求。

eidolon_chen : 2012-08-19#126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game over!语言一大障碍!夫妻拼命考雅思吧!工作经验已经没什么用了,看来学外语专业的夫妻移民大家拿最好了,不过据说光会说外语的到加国日子也不好过,肥康是不是想让加国成为英语大讲堂啊~

怎么是障碍了呢?以前4个6只有8分,现在4个6就是16分啊。。。其实语言分反而好拿了。至于配偶的语言要求,雅思4.5左右,实在不是高的标准。如果真的想移民,配偶也要稍微会点英语吧?就算家庭主妇,也不能一辈子逛中国超市吧?雅思4.5估计连一般的高中毕业水平都不到。。。

杏花春雨 : 2012-08-19#126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清华认证只验真假,我猜新的认证会考察成色如何。

以前的政策下面,电大毕业和哈佛毕业的得分一样,完全是荒谬。

看过报道,加拿大的几个重要移民来源国家,伊朗菲律宾什么的,整个国家没有一所大学排名世界前500名。

有道理。

但对于中国学历的“成色”,个人认为:
1,只要是中国正规大专院校颁发的、全日制学习的学历,都不会有问题;
2,某些特殊专业,其学历将不被认可。

有童鞋已经问了“哪些”是特殊专业,这个问题嘛,我只能笑而不答了。

杏花春雨 : 2012-08-19#126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这个我估计不会有什么细节标准,
你想,哈佛和电大,这个标准好判断,但是全球有很多是不好判断的,
所以这个估计是CIC出个标准,大概是个list之类的话,或者是国外的什么排名,然后他们会按照惯例来处理

很有道理。

需要补充一下,认证机构是加拿大各省的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而非加拿大联邦政府的某个机构,这就意味着,认证不单是对毕业院校、是否全日制的认证,更重要的,是对专业的认证和把关。

ccyyyycc : 2012-08-19#126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太孙专业算么?
有道理。

但对于中国学历的“成色”,个人认为:
1,只要是中国正规大专院校颁发的、全日制学习的学历,都不会有问题;
2,某些特殊专业,其学历将不被认可。

有童鞋已经问了“哪些”是特殊专业,这个问题嘛,我只能笑而不答了。

ccyyyycc : 2012-08-19#126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可能是有些人以前还能有4-5分,现在干脆不能申了吧。不过我个人感受是要想在加工作,6分要求真不高。按那个标准,我其它三项是8,听力是7,就明显觉得平日交流里最难的就是完全获取对方的意思
怎么是障碍了呢?以前4个6只有8分,现在4个6就是16分啊。。。其实语言分反而好拿了。至于配偶的语言要求,雅思4.5左右,实在不是高的标准。如果真的想移民,配偶也要稍微会点英语吧?就算家庭主妇,也不能一辈子逛中国超市吧?雅思4.5估计连一般的高中毕业水平都不到。。。

杏花春雨 : 2012-08-19#126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game over!语言一大障碍!夫妻拼命考雅思吧!工作经验已经没什么用了,看来学外语专业的夫妻移民大家拿最好了,不过据说光会说外语的到加国日子也不好过,肥康是不是想让加国成为英语大讲堂啊~

这次新政,对中国申请人影响最大的改变,无疑是最低语言能力要求。申请联邦技技术移民,要求英语CLB7。CLB与雅思的换算,网上说是相雅思6分,这个我还没有找到官方的权威说法,不过这个标准比较可信。

雅思6分的要求其实不算高,高就高在是听说读写“四个六”,单这一项,就会对很多申请人拒之门外了。这个修改,与澳洲技术移民的语言要求升到一个高度了。

新打分标准对中国申请人的另一个重大影响则是配偶加分,新政取消了配偶教育加分,代之以配偶语言能力加分。加分的具体标准虽未出台,但也不可能太低,假定要求是雅思“四个5”,这已经够低了吧,但我相信有相当多的配偶不能达到。

杏花春雨 : 2012-08-19#126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怎么是障碍了呢?以前4个6只有8分,现在4个6就是16分啊。。。其实语言分反而好拿了。至于配偶的语言要求,雅思4.5左右,实在不是高的标准。如果真的想移民,配偶也要稍微会点英语吧?就算家庭主妇,也不能一辈子逛中国超市吧?雅思4.5估计连一般的高中毕业水平都不到。。。


问题是,雅思要达到“四个6”,才能有申请资格,才能得分。

tony9721 : 2012-08-19#127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雅思6分的要求其实不算高,高就高在是听说读写“四个六”,单这一项,就会对很多申请人拒之门外了。这个修改,与澳洲技术移民的语言要求升到一个高度了。

不同意这个观点,感觉会影响一部分人,但不是很多的申请人,更没有如同给澳洲一个高度,澳洲要求4个7吧,同时打到4个7是有点难度的

tony9721 : 2012-08-19#127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问题是,雅思要达到“四个6”,才能有申请资格,才能得分。

现在还没有说是67分达到标准吧,因为还没有出来那个池子的计划

按照目前的规则,应该是达到67就可以保证移民吧

Nebula.Trek : 2012-08-19#127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不同意这个观点,感觉会影响一部分人,但不是很多的申请人,更没有如同给澳洲一个高度,澳洲要求4个7吧,同时打到4个7是有点难度的

现在澳洲每个职业配额都不一样,有的职业对年龄超过32岁的申请人雅思四个8是连配额都抢不到了。就等于是不能通过技术移民了,必须通过担保。
担保谈何容易,凡是到过澳洲找过工作的才能理解,专业工作到底是怎么找的,简历是怎么发的。且不说担保移民后,还是和独立移民一样,要等两年才能享受本地人的上学和其他待遇。
加拿大在不好,魁省曼省等多个省对待新移民,上学是立刻发生活费的。
我在魁省先报了个新移民小生意班,然后报了traing,然后继续学软件了,都是发生活费的。这里如果是法语的软件成人大专,1年毕业几乎95%都能直接就业。英语专业的因为太多都去了外省,没有统计数据。对于生活不铺张的,这足够了。这在澳洲的话,作为新移民是没法仔细选择的,不就业,没有任何人帮你,Centrelink的几乎全部福利,都是针对移民后两年的人,但是移民两年后,谁还需要帮助呀?

当然我不得不说澳洲职业资格起步是很高很标准的,在北美,无论美国还是加拿大,高中毕业的自学成才的程序员占相当一部分,但澳洲做软件,基本最低就是本科。硕士也是普遍的。

除了配额和职业列表,其他都难不倒中国人,最近澳洲连四个8都开始批量出现了,1年前连四个7都不多,这都是啥速度呀。

ccyyyycc : 2012-08-19#127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当年CEC是四个7的要求,CIC有官方换算表。但是感觉这个对应标准是可以随时随便调的,所以这个说不好吧

这次新政,对中国申请人影响最大的改变,无疑是最低语言能力要求。申请联邦技技术移民,要求英语CLB7。CLB与雅思的换算,网上说是相雅思6分,这个我还没有找到官方的权威说法,不过这个标准比较可信。

雅思6分的要求其实不算高,高就高在是听说读写“四个六”,单这一项,就会对很多申请人拒之门外了。这个修改,与澳洲技术移民的语言要求升到一个高度了。

新打分标准对中国申请人的另一个重大影响则是配偶加分,新政取消了配偶教育加分,代之以配偶语言能力加分。加分的具体标准虽未出台,但也不可能太低,假定要求是雅思“四个5”,这已经够低了吧,但我相信有相当多的配偶不能达到。

Nebula.Trek : 2012-08-19#127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现在还没有说是67分达到标准吧,因为还没有出来那个池子的计划

按照目前的规则,应该是达到67就可以保证移民吧


因为有朋友想要移民,所以比较关注。
看完了全部英文网页的信息,唯一能肯定的是,15个类别的技工,只要有加拿大技工评估资格,没有offer即可递交移民。

至于专业工作是否有offer要求,或者是有配额限制,现在没有任何肯定信息,唯一肯定的是,15个类别的技工,没有offer也可递交移民,条件是通过评估。


可以猜测到的应该是:

护士,医生等医疗行业肯定只要有加拿大资格,无需工作offer即可移民。
工程师不敢肯定,因为太多第三世界国家加入了华盛顿工程师体系,自动获得加拿大工程师资格。

一下是猜测,但是不准的:

可能会出职业列表,也可能出配额。

如果出了职业列表和配额,外加评分已经改了,也许就不出pool和offer要求了。

拉菲 : 2012-08-19#127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问题是,雅思要达到“四个6”,才能有申请资格,才能得分。

或许以后不要雅思了,都参加CLB的测试,这样加拿大又赚一笔

不管如何,语言的要求是提高了,当年烤鸭三回死活打不到四个六,不然就去澳洲了,在加生活四个月后我相信勉强可以达到新的移民语言要求了

tony9721 : 2012-08-19#127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一下是猜测,但是不准的:

可能会出职业列表,也可能出配额。

如果出了职业列表和配额,外加评分已经改了,也许就不出pool和offer要求了。

如果出职业列表和配额的话' 对国人影响不大' 毕竟这几年' 国人英语水平也提高了

tony9721 : 2012-08-19#127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或许以后不要雅思了,都参加CLB的测试,这样加拿大又赚一笔

不管如何,语言的要求是提高了,当年烤鸭三回死活打不到四个六,不然就去澳洲了,在加生活四个月后我相信勉强可以达到新的移民语言要求了

应该至少短期还是雅思' 毕竟' 这个外语测试网点不是很快就可以建立的' 为什么这么多人用工行' 就是因为网点多

杏花春雨 : 2012-08-19#127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这次新政,对中国申请人影响最大的改变,无疑是最低语言能力要求。申请联邦技技术移民,要求英语CLB7。CLB与雅思的换算,网上说是相雅思6分,这个我还没有找到官方的权威说法,不过这个标准比较可信。

雅思6分的要求其实不算高,高就高在是听说读写“四个六”,单这一项,就会对很多申请人拒之门外了。这个修改,与澳洲技术移民的语言要求升到一个高度了。

sooncici : 2012-08-19#127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这个我估计不会有什么细节标准,
你想,哈佛和电大,这个标准好判断,但是全球有很多是不好判断的,
所以这个估计是CIC出个标准,大概是个list之类的话,或者是国外的什么排名,然后他们会按照惯例来处理

可能是,类似国内有些单位招聘,只招特定几十所学校毕业的

sooncici : 2012-08-19#128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有道理。

但对于中国学历的“成色”,个人认为:
1,只要是中国正规大专院校颁发的、全日制学习的学历,都不会有问题;
2,某些特殊专业,其学历将不被认可。

有童鞋已经问了“哪些”是特殊专业,这个问题嘛,我只能笑而不答了。

莫非是军工航天之类的专业,还是马哲文史?呵呵

sooncici : 2012-08-19#128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现在澳洲每个职业配额都不一样,有的职业对年龄超过32岁的申请人雅思四个8是连配额都抢不到了。就等于是不能通过技术移民了,必须通过担保。
担保谈何容易,凡是到过澳洲找过工作的才能理解,专业工作到底是怎么找的,简历是怎么发的。且不说担保移民后,还是和独立移民一样,要等两年才能享受本地人的上学和其他待遇。
加拿大在不好,魁省曼省等多个省对待新移民,上学是立刻发生活费的。
我在魁省先报了个新移民小生意班,然后报了traing,然后继续学软件了,都是发生活费的。这里如果是法语的软件成人大专,1年毕业几乎95%都能直接就业。英语专业的因为太多都去了外省,没有统计数据。对于生活不铺张的,这足够了。这在澳洲的话,作为新移民是没法仔细选择的,不就业,没有任何人帮你,Centrelink的几乎全部福利,都是针对移民后两年的人,但是移民两年后,谁还需要帮助呀?

当然我不得不说澳洲职业资格起步是很高很标准的,在北美,无论美国还是加拿大,高中毕业的自学成才的程序员占相当一部分,但澳洲做软件,基本最低就是本科。硕士也是普遍的。

除了配额和职业列表,其他都难不倒中国人,最近澳洲连四个8都开始批量出现了,1年前连四个7都不多,这都是啥速度呀。


“最近澳洲连四个8都开始批量出现”,是其他英语国家吧,国内估计得五六年后,85后那帮人成为移民主力,英语才能有些突破,现在论坛上大多给4搞7整的欲仙欲死呀

sooncici : 2012-08-19#1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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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CEC是四个7的要求,CIC有官方换算表。但是感觉这个对应标准是可以随时随便调的,所以这个说不好吧

借问一句:CEC是啥术语?

Nebula.Trek : 2012-08-20#1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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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州四个8批量说的是中国人。很多雅思保8班,中国人开的。参见滴答网。
澳洲移民32岁减分,除非有澳洲工作经验或其他加分,否则四个8是关键。澳洲留学的,考了20次雅思的很平常。
印度人除了speak,其他都厉害,因为口音太浓。雅思考官故意压低印度的speak得分。

杏花春雨 : 2012-08-20#1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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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这个观点,感觉会影响一部分人,但不是很多的申请人,更没有如同给澳洲一个高度,澳洲要求4个7吧,同时打到4个7是有点难度的

澳洲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之一,就是雅思要达到“四个6”。自2012年7月1日起,澳洲对英语能力的打分标准只有两档,即雅思“四个7”得10分,“四个8”得满分20分,“四个6”不得分。

澳洲除了移民局的语言要求外,还有职业评估机构的语言要求。如果申请190/489类州担保移, 每个州也对不同职业的申请人设定最低英语要求。

所以,从以上看,加拿大此次对语言的要求,还是没有澳洲苛刻。

xpyuy : 2012-08-20#1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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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移民局的语言要求很高的。

sooncici : 2012-08-20#128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澳州四个8批量说的是中国人。很多雅思保8班,中国人开的。参见滴答网。
澳洲移民32岁减分,除非有澳洲工作经验或其他加分,否则四个8是关键。澳洲留学的,考了20次雅思的很平常。
印度人除了speak,其他都厉害,因为口音太浓。雅思考官故意压低印度的speak得分。

个人感觉,培训只能锦上添花,关键还是个人基础。除非培训班能找人代考,不然包7分都很困难。基础一般的话,培训班提升的极致估计也就是6.5了,7分还是需要相当基础的

tony9721 : 2012-08-20#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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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杏花春雨老师:除了学历评估,有没有提到专业资质问题?例如:澳洲移民,会计的评估,如果有ACCA资格的话;或加拿大,有CGA资格的话,会有加分吗?会有多少帮助呢?
这个要看职业是否在list里面吧,如果职业不在list里面,就估计很麻烦了

ASURA : 2012-08-21#128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国内林林总总的雅思培训机构,大都保6争8,争8只是个噱头,敢保7的就很大胆了,还没见过保8的,让老师去考都不一定能保住。除却长期浸淫海外的少量杰出分子,有几个国人能保8啊?要4*8,除了要基础要环境,还要大量投钱不停地考。

杏花春雨 : 2012-08-21#128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请问杏花春雨老师:除了学历评估,有没有提到专业资质问题?例如:澳洲移民,会计的评估,如果有ACCA资格的话;或加拿大,有CGA资格的话,会有加分吗?会有多少帮助呢?


只对学历评估,其它资格证书可能会对学历评估会有帮助,但不会为技术移民加分。

xpyuy : 2012-08-21#129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这个要看职业是否在list里面吧,如果职业不在list里面,就估计很麻烦了


是的。

xpyuy : 2012-08-21#129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只对学历评估,其它资格证书可能会对学历评估会有帮助,但不会为技术移民加分。
谢谢啦!

tony9721 : 2012-08-21#1292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是的,现在会计已经不在list里面了。

现在不在没问题' 说不定下次开放就在了呢

杏花春雨 : 2012-08-22#1293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是的,现在会计已经不在list里面了。

不对,是现在还没有LIST。

杏花春雨 : 2012-08-22#1294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谢谢啦!关键目前会计还不在list里面,如果原来的职业清单本次不调整的话,会计连申请资格都没有的。杏花春雨老师,是这样的吗?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xpyuy : 2012-08-22#1295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wdb17:谢谢,呵呵。

xpyuy : 2012-08-22#1296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现在不在没问题' 说不定下次开放就在了呢
谢谢了,你说得很对,事情不是一层不变的,也许职业清单很快就出来了。

值符 : 2012-08-26#129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只求会计能入选吧

sob1976 : 2012-08-26#1298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只求会计能入选吧
澳洲的列表仍然有会计

xpyuy : 2012-08-27#1299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谢谢大家了,我去年就已经递Q省了,也学了一年的法语了,我想Q省房租应该压力小一点,现在我是坚定的走Q省了,别的不去多想了,努力学好法语。

杏花春雨 : 2012-08-28#1300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谢谢大家了,我去年就已经递Q省了,也学了一年的法语了,我想Q省房租应该压力小一点,现在我是坚定的走Q省了,别的不去多想了,努力学好法语。


既已递魁省,当然需要心无旁鹜学法语了,尤其是现在联邦暂停的情况下。

xpyuy : 2012-09-17#1301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既已递魁省,当然需要心无旁鹜学法语了,尤其是现在联邦暂停的情况下。
谢谢,杏花老师!!我就一门心思学法语了,既然学了法语就打算留在Q省了。

TheNorth : 2012-09-18#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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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位继续围观

tony9721 : 2012-11-02#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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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adianpeople : 2012-11-04#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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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望加拿大新政

杏花春雨 : 2012-12-12#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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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类移民元月2日起正式实施

加拿大移民部官方网产报道:为了解决加拿大日益增长的技工人员的需求,加拿大将于2012年1月2日起,新设立技工类移民项目。

移民部长康尼说,“新开设的技工类移民项目将有助于解决我国某此地区严重的劳力短缺问题,并能支持经济的增长。长期以来,加拿大的移民体系没有向这些需求类技术工人开放,这些改革早该进行了,这将有助于我们迈向一个快速、灵活并能对加拿大经济发生作用的移民体系。”

新开设的技工类移民有四个要求:
1.已获加拿大雇主的OFFER,或者已获得某省、某地区获得一个证明,以确保申请人在到达后能随时找到工作;
2,雅思至少达到CLB5的级别;
3,有至少两年的技工工作经验;
4, 技工的工作经验必须与加拿大《国家职业分类大全》(NOC)所描述的该职业的具体职责有“实持性”一致。

为管理申请数量、避免积案和确保快速审理速度,移民部2012年全年只接收3000个申请。

技工类的职业包括:电工,焊工,重型机械操作工,管道工等,具体的职业清单将于2013年元月2日项目实施前公布。

杏花春雨 : 2012-12-12#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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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类移民也同时放宽政策了

自2013年元月2日起,经验类移民的工作经验要求正式放宽为一年,原有政策是2年加拿大工作经验。此外,对于加拿大留学生申请人而言,一年的工作经验可以是自申请之日起36个月之内累积的,而原有要求是24个月。

2013年加拿大计划吸引10000个经验类移民。

tony9721 : 2012-12-12#1307
回复: 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经验类移民也同时放宽政策了

自2013年元月2日起,经验类移民的工作经验要求正式放宽为一年,原有政策是2年加拿大工作经验。此外,对于加拿大留学生申请人而言,一年的工作经验可以是自申请之日起36个月之内累积的,而原有要求是24个月。

2013年加拿大计划吸引10000个经验类移民。

看来是朝着这个方向进去地

期待杏花老师继续分析

张小兔 : 2012-12-12#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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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类还要工作offer, 那是不是原来联邦列表里的7字头要取消了?没有offer的7字头怎么办啊啊啊!!!

杏花春雨 : 2012-12-13#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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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类还要工作offer, 那是不是原来联邦列表里的7字头要取消了?没有offer的7字头怎么办啊啊啊!!!


取消了好啊,只要技工类移民容易了就好。

没有OFFER,可以申请某个省的一个certificate照样可移民。

至于这个certificate 要求如何,如何申请,让我们拭目以待。